既然已破例做给陈秋,那就一并弄戴志、李旭、王秀明他们的份儿吧。这时,一道沉稳的女声唤了唤林春,他向下望,原来是叶芝。叶芝穿着体育服和短裤,跨步上来看台的最高层,陈秋不明所以的皱皱眉,叶芝打趣看了陈秋一眼,再拎出一个臂章送给林春。
叶芝也不是第一年送臂章给林春,所以他也很镇定接受。臂章黑底橙字,左右各有一个树木图案,代表他名字的「林」字,女孩子确是有心思。
林春见到叶芝,想起之前的事就有点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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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戴志威胁林春陪他跑三千米,曾说他叫过叶芝帮忙,让林春和陈秋合好。林春事后半信半疑的找叶芝,她坦然说:「戴志的确有找我帮忙。你还记得这本书是我提议用的吗?陈之藩的《剑河倒影》。原因是戴志知道陈秋也读过那本书。他叫我在早会分享那天请假一天或半天,为你们制造机会,结果陈秋就真的代我上台。」
「是陈秋的意思吗?」
「不,这全是戴志的意思,他说你跟陈秋吵架,叫我帮忙。」叶芝微笑说,一顿,又说:「现在这样不是挺好吗?你和他又像之前一样,天天黏在一起。」叶芝其实长得颇清秀,只是眼睛幼细,不符合时下的审美观,她笑起来时,眉梢若有若无的垂下来,配着那眯成线的眼睛和小巧的菱唇,有点似粤语残片中的悲苦角色。
林春冲口而出:「那么……《孽子》那本书……也是戴志要你跟我说的吗?」说完后,他倒抽一口气,真想立即打自己的嘴巴。叶芝扬起眼,那总是漾着忧郁的眼睛透着疑问:「不是,为什么你会这样问?我最近确实是看过这本书,觉得很不错,才问你有否看过。我们之前都常常讨论书。」
「那又是……你就当我什么也没说过。」林春避开叶芝的眼光,在女人面前他就不自在。无论是母亲、叶芝、还是班上曾恩那群泼妇。有时女人故意表现得粗枝大叶、迷迷糊糊的,可是关键时候,她们的感觉比雷达更敏锐,你一表现出丁点的不妥之处,她们便会像猫盯紧老鼠般注视着你,等你一不察觉便攻击你。
「难得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就好好把握吧。一个人可以活得好潇洒,但有时难免会寂寞。」叶芝收起笑容说着,她有一个习惯,当她讲完要讲的话后,眼睛便缓缓低垂,不再望着你的脸庞,散发一种淡淡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
林春不知道叶芝有否察觉他和陈秋的事,可他猜戴志应该是知道了,只是知道得是多是少的问题。然而,戴志在他面前也没刻意提起什么,所以林春也只做不知道。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就是这样。有一件事明明大家都知道,可没有人愿意做第一个说出来的人,因为一说出来,便会打破某种平衡,事情不放上台面,反而能和平相处。这是心照不宣的、公开的秘密。
林春有问过叶芝,为什么她要帮戴志。叶芝反问他:「做事一定需要一个理由吗?反正无伤大雅,出手助人,成人之美,也是美事。」对林春而言,叶芝就像一阵清风,没有什么特别,可有时吹拂面上,倒带来一种柔柔的清凉。
关于这件事,林春事后有跟陈秋说过,陈秋咬着手指说:「好啊……好啊……戴志伟这小子真是多事,等我叫陈心多教训他一下。可惜陈心那家伙今年是大三生,比较忙。」
「算了,你就不要多事了,还不是多亏戴志伟,我们才能和好吗?」林春总算有点恻隐之心,他又说:「不过,陈心忙成这个样子,还肯替戴志伟补习,真是难得。」
「是啦,不过……反正他们的事,你还是别管太多的好。我跟陈心一向河水不犯井水,有必要时会聊一下,重要事就三口六面讲清楚,次要的事,我们一向不会管对方。」陈秋说着,忽然又将林春扑倒在地上,带着怨愤说:「我总觉得叶芝不是无缘无故帮戴志的。女人哪有这么善良,她必定有目的……我看啊,她要不是喜欢你,就是喜欢戴志。」
林春当时不以为然的敷衍过去,说叶芝没可能喜欢他,只可能是戴志了,或者是陈秋也不出奇。林春刚刚当着陈秋的面,接受叶芝送他的臂章,陈秋冷冷看在眼里,说:「你会将它贴上身吗?」
「会,既然收了人家的臂章,刻意不贴上身便显得无礼。」林春答,将那个臂章贴在衣袖。他见陈秋面色一沉,便觉得好笑,可是没有出言讽刺,只是淡淡地说:「别想太多,叶芝和我只是当对方是普通朋友。我也没打算要回礼。如果真要说的话,我还比较有立场去生气吧。」说着,他不无埋怨的看着陈秋,说:「你之前有过几个女朋友,我一个都没有。」
陈秋立刻转怒为笑,邪笑说:「想交女朋友吗?那可不行,不过和女人做一次也可以。我也识得几个女coser,胸大腰细腿长,脸长得还可以,要介绍给你吗?但你每和女人做一次,就要和我做十次。」
「你是强盗还是色魔。」林春尴尬低头,剪着臂章纸,打算给戴志做个臂章。他喃喃:「要是这样,我还不如瞒着你,自己出去识一个女人。」
「要识女人也可以,但不可以和叶芝那一类女人上床。」
「为什么?」
「有一种女人,你一旦跟她上了床,就代表你会跟她玩认真。有些女人,明着是出来猎食,大家做完便自然分手,感觉好的话,大不了有空时再约出来小聚,做个炮友。」陈秋漫不经心地说,没注意到林春皱起眉头。林春不喜欢听陈秋讲女人的事,然而又很想看看他以前的女朋友是什么样子,也想过问陈秋,和女人做爱的感觉如何,可总是问不出口。
陈秋忽然捉住林春的手,低说:「说起来,我还未跟你做过,你什么时候才肯做?」陈秋的声音压得很低,林春想也不想就挥开他的手,烦躁地说:「谁知道!你这么想做的话,就随便找个女人做,不要来烦我!」
「哎也,你也会吃醋吗?」陈秋笑弯了眼,心想要是这里没其他人在,还真想按住林春,大肆侵犯一下,他说:「木头也会有开窍的一天吗?放心啦,我现在只对你有兴趣,要发情也只会对住你发。我生日那天跟我做吧?就下个月的五号,十一月。」
林春还未回答,司令台的广播就传来了:「男子甲组二百米,第一次召集……」
「喂,叫你了!」林春推推陈秋的身子,他赶紧从背包找出运动短裤,匆匆跑下看台,到更衣室换裤。他们的学校十分麻烦,由于公立中学很小,所以举行陆运会时,例牌租用政府辖下的公用运动场,有标准的四百米赛道、田赛专用的草地,以及左右两旁的五层高看台。由于是公众地方,校方规定学生踏入运动场时,须穿体育服上衣和黑色或蓝色长裤,然而比赛时又必须换回短裤,在离开运动场时又要穿回长裤。因此,学生不得不在更衣室进进出出,至少得换两次裤。
林春放下手上的剪刀和臂章纸,遥看陈秋的背影,还是决定下去更衣室陪他。待林春悠然走入更衣室时,陈秋已换好衣服。更衣室里面人很多,一大群男生散发着汗臭味,一边换衣服,一边胡乱笑闹,拿对方的身体开玩笑、讲黄色笑话,不时夹杂些粗话。
陈秋将长裤掉给林春,动作潇洒,说:「不好意思啦,刚才下来的时候太赶,忘了多拿个胶袋。你等会儿替我将长裤放回我的背包内,再在终点处等我吧。」
林春点头,心想陈秋绝对是生活白痴,一条好好的牛仔裤,被他搞得像一团垃圾,牛仔裤的内层布料有一半被反了出来。林春先陪陈秋走到集合处,一边走,一边分神摺叠牛仔裤。陈秋每走几步便踢踢腿,活动一下手脚,两人都没有出声,却有一种淡淡的安全感。
到了集合处,林春便说要先回看台。陈秋坐下铁长椅,拉着林春的衣摆,眼睛睁得老大,生怕林春下一秒便会消失似的,他说:「你等会儿要在终点等我。」
林春哭笑不得,拉开陈秋的手,说:「知道了,你说过很多次。」
陈秋这才得意地笑起来,每当他奸计得逞,便会这样露齿而笑,门牙极轻微的突出来,像只大白兔,林春很爱看陈秋的这个模样。
「如果我等会儿跑第一,刚才说的事你会答应吗?」陈秋收起笑容,神色显得凝重。林春当然知道他所说的事是什么,心里有个底,他别开眼,不知道要怎样回答。当他忍不住再望向陈秋时,发现陈秋仍然殷切地望着他,眼内不只有着执拗的颜色,还有……
林春勾起嘴角一笑。临走时,他只是掉下一句话:「陈秋,你给我记住,我的身体并不是一块廉价的金牌可以买得起。如果我愿意跟你做的话,那也只是因为我想跟你做,而不是因为一个赌注,或者是一个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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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去到终点位置,恰巧也见到戴志。戴志一身深褐色的肌肤在阳光下,泛起一层极微的金光,穿着田径队的队服,即是浅蓝色背心和深蓝色的松身热裤,汗水在他的颈和锁骨处蜿蜒滑动,像河流的分支般流入衣服底下,一头一脸都是热汗,像灌了水似的,那张脸泛着赤红色,兴许是刚刚才跑过一场。
「刚玩了什么项目?」林春问,戴志也不带毛巾擦汗,豪迈地以前臂擦去额上的汗,再抹回上衣,说:「刚去了跑四百米和跳远。四百米跑了个第一,跳远则进入了复赛,明天才玩决赛。王秀明那小子刚跑一百米,也进入了复赛。我问他:干嘛不报四百米,怕跟我正面冲突吗?他支支吾吾的说自己今年想玩短跑,又说短跑讲求爆发力,比跑四百米更有挑战云云,我就知道他怕了我!」
林春看戴志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不禁想,陆运会真有股魔力。一些平常看起来普通的学生,到了运动场上就成了个发光体,去到哪儿都是众人的焦点。由刚才开始,就有女生为戴志送水、送毛巾,只是被他婉拒了而已。林春笑说:「难得有女生向你献殷勤,怎不大大方方接受?看不上眼吗?」
「不是啦,我这种人哪有资格去挑人呢,不被人嫌弃就很不错了。」戴志没有半点忸怩,抓耳挠腮,说几句话便胡混过去,又说:「而且我现在也不方便去祸害其他人,她们都是好女生,总有更好、更适合她们的男生!」
「怪人,说得自己好像有暗病似的。」
「是、是!你怎知道的!」戴志忽然凝神说,压低声,凑近林春的脸,低说:「其实我……已经有绝症,命不久矣。」
「是,是,陈秋还告诉我你生了梅毒和椰菜花(注一)呢。」林春白他一眼,戴志笑得更夸张。他们就站在终点等陈秋。远方气枪「哔」一声响了,跑道上八个大男生几乎在枪声响的一刹,便迈开明朗的步伐,好像什么也没想的向前冲。第四线的男生一下子超前众人,突围而出,正是陈秋。
中四时,林春第一年与陈秋同班,由那年开始,他就每年看着陈秋跑二百米。在看台望下去,只见到他模糊的面容,倒是那修长的四肢、优美而敏捷的跑姿烙印在林春脑海里。
现下他下来终点站,看着陈秋来势汹汹的冲过来。他那宽松的上衣被空气弄得篷起来,腰背挺得很直,那跑姿使林春联想起初长成的羚羊。陈秋已抛离第二位的人近五十米,终点在望,他往林春看了一眼,一张脸却难得的严肃,似在做什么大事般。林春也没有移开视线,就是在戴志面前,他还是全程看着陈秋跑步的身影,丝毫没有作掩饰,心中有一种很难理清的滋味。
陈秋跨过终点线,枪声再响,他跑完二百米了,毫无悬念地拿了个第一名。结束后,他仍站在赛道,叉住腰、仰首,粗喘几口气,再施施然走到赛道旁。戴志相当识相,一来就给陈秋递上一枝冰水,陈秋说了声「谢」,一扭开便猛灌了半瓶,因为饮得太急,来不及咽下的水自他嘴边滑落至脖子,在阳光底下成了一道泛银光的水痕。
他喝够了,撩起衣摆抹抹嘴,说:「热死了,这什么天气,要把人烤熟了!」
「秋秋,你这是要让我们田径队丢脸吗?年年总要拿男子二百米第一,刚才跑二百米的八个人中,有四个是我们队的,都输给你这『业馀人士』,真是的!」戴志话里调笑的意味远大于认真。
陈秋一笑,一张洁白的脸红扑扑的,显得眉更清,眼睛更熠耀如宝石,他一副趾高气扬的口吻:「不是我有本事,是你们田径队见我是业馀,才轻敌起来吧?说真的,你们已经是寡头式垄断,也分点奖牌给我们这些小人物嘛。不过,这倒是老子最认真跑的一次,说不定会刷新学校纪录……」
话音刚落,司令台便宣布陈秋不只刷新学校纪录,还刷新了学届(注二)纪录,吓得戴志和林春不觉「哗」了一声。戴志忍不住打了陈秋一拳:「好小子!年年叫你加入田径队,却年年给我吃柠檬(注三)!不跟你们说了,等我先去安慰一下队里的同学。书凯子,就由你好好服侍我们刚出炉的二百米第一罗!」
也不待林春回答,戴志又奔向田径队那群人,这天的他简直像个太阳一般,其光辉洒落在场上的每个角落、每个人的头顶上。陈秋半不正经的揽上林春的腰,带着几分邪气说:「听到没?戴志伟也叫你服侍我,你也该有点表示吧?你知道我是为了什么才跑得这么快,连学届纪录也破了。」
很多男生都豪爽地跟朋友勾肩搭背,所以林春他们这样的姿态,在运动场上看来倒不突兀。林春也懒得理会陈秋,轻叹一口气说:「你爱怎样就怎样。这里太热,我要先上回看台,你就自己去更衣室吧。」说着,他一眼也不看陈秋,便把他的手推走,快步上回看台,一张脸却烧得热辣辣的。
翌日早上的第二场赛事,就是林春他们要跑的男子甲组三千米,就是绕着运动场跑七、八个圈左右。这天的天气比昨天更热,才不过九点,阳光就将暗红色的赛道照成金红色,远看像烧热的铁板般升着热气。林春和李旭平常就很少运动,一个是书呆子,一个是宅男,脸苦得想哭,陈秋在拉腿筋,戴志则跟王秀明闲聊,争说着要做拿下男子个人全场总冠军。
他们大概还有十五分钟左右便要下场跑。林春一脸阴郁地坐在铁长椅,陈秋朝他看了一眼,说:「你也下来拉拉筋吧,不然等会儿扭伤就麻烦。看你一副文弱书生的死样子……等会儿可别真的做了包尾大幡。」
「要你管。」林春和李旭同时出声,李旭用力抓住林春的肩,五只手指都陷入他的肩了,以沉痛的口吻说:「林春,我看我们……我们、我们……」
「唉,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林春第一次对李旭产生一种同病相怜的感情。
陈秋看着就想冲过去将他们分开,戴志却先他一步,去到林春和李旭面前,手里抓住一团布,一脸不怀好意的笑,说:「别这么认真嘛,别人不知道还以为你们要上战场。就下去随便跑跑好了,反正也没人会期待你们两个取到名次。对了,之前我是图好玩才拉你们下水,但后来王秀明提出了一个满好玩的游戏,我们就来玩玩吧。」
说着,戴志扬起手中的一团布,把它伸展开来,原来是一面长约一米的大旗子,正是他们班的班旗。什么是班旗呢?是这样的,高年级学生一到了陆运会,就有很多搞头,他们想到买一大块方布回来,用塑胶彩、或是针线和布,弄成一面班旗,上头写了班级名称或者画些无聊图案。上一年,林春他们班的班旗就写了「心怀六甲」(他们是文科,六甲班),这年则是「七甲传人」,四个鲜红色行书字体由左上角斜写至右下角,旗身则是纯黑色。
戴志执着旗的两角,按在肩膀上,远看像披了一件超人披风,他解说:「等会儿我们便轮流披着这面班旗跑一圈。可我们要跑七圈多,最后的两圈多要怎办呢?我们想好了,我和王秀明应该会跑得较快,比你们早跑完,那我或他就负责披着旗跑第六圈,第七圈时,我们就一同拉着旗,跑去终点。」
这个计划,戴志当时一听就同意了,因为他也觉得满好玩的。陈秋立即说:「我才不干这种事!丑死了,简直遗臭万年,有够白痴、低能……」他还想继续骂,戴志就先截住他的话,说:「嗳,秋秋,话可不要说得太过。不然就等于拐个弯骂自己了,毕竟等会儿你也要做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