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 中——酌墓

作者:酌墓  录入:07-07

——「我想见你。」这句话蓦地浮现于林春心内,他不假思索地说出来。此话一出,天雷勾动地火,两个少年在夜静无人的公园里,不顾月亮的偷窥,风风火火的热吻。

注一:恶啃,就是……很难咽,除了形容东西难吃得不能接受,也可形容一件工作、或者一个人厌恶得令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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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清是林春先靠近陈秋,或是陈秋先凑上去,他们只是被一种抑遏已久的冲动所驱使,一贴在一起,便毫无章法地胡乱吻着,像久饿的野兽忽然见到猎物那般,不顾一切地扑将上去。林春看过很多书,可此刻,他一句话都记不起来,脑袋并不是空白,而是在燃烧着,将固有的理性与论据烧得连灰也不盛,就只有可以燎原的山火漫天彻地的熊熊烧着。

那一句话好像引爆了什么,又好像解决了什么似的。那些挣扎如今看来比一颗尘粒更微不足道,人面对感情时,只是一只动物,依循着原始的本能为所欲为,无论做了多过分的事,只要跟感情有关,就会得到理解。

所以做第三者不是罪,背叛情人也只是作出一个简单的选择而已,你情我愿,不必呼天抢地,散了,就再找第二个。所以与同性相恋,也应该得到原谅。为什么男人与男人亲吻、恋爱、做爱,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他们没有宗教信仰,不被教条约束,可以节育,更可以跟同性相恋,是的,感情嘛,你情我愿、情投意合就可以了。

他和陈秋算是情投意合吗?他和陈秋算是相恋吗?林春不知道,但有很多事是他无法解释的。他为什么肯接受陈秋的抚摸,还能跟在他身下得到无数的欢愉?为什么他们分开时,他会想要怎样才可以令陈秋得到幸福?为什么他今晚会来了这个公园?林春知道的,他一开始就知道,一旦他今晚见了陈秋,就不可能再一次抽身而离。

他太清楚陈秋对他有多大的吸引力。陈秋的cosplay固然美丽,但林春由始至终,都是被陈秋这一个人所吸引,而不是他cosplay出来的人物、或者是那个受欢迎的网络偶像「秋秋」。早在学校时,他就注意着这一个人——这个拥有一双美丽眼睛的男生。

两人的舌头胶在一起,好像扭缠得要打结。来不及咽下去的唾液从嘴角流下来,顺着下巴、丝丝流下脖子。牙齿碰撞时,门牙也给顶出一阵钝痛。几乎呼吸不到,就像溺水般,只能将对方视为浮木,紧紧拥在怀里,公园里蚊虫很多,时有蚊子在他们身旁低飞,可他们没感到一丝痕痒,也懒得伸手一一拂去蚊子,大概现在忽然地震的话,他们会双唇胶着的、被倒塌下来的大厦活生生压死。

这个吻一点都不浪漫或优雅,有的只是两个懵懂少年不知节制的粗暴,就连接吻时,也像小孩子在沙堆里扭打成一团般。然而,吻起来却有种非常甜的味道,是莲蓉的味道,很甜、很黏。他们在接吻时,没有想到爱与不爱的问题,就只是想要接吻而已。事情很简单,他们需要对方。

陈秋退后一点,林春狭长的眼睛半眯着,骤看一丝清灵水亮的,混乱得如同眼睛主人的思绪。陈秋又凑上去,温柔地舔着林春的唇,像小孩子吃棒棒糖般,又细细地轻咬起来,使林春心底滋生出一阵痒意,他懂得那种麻痒代表什么。他忽然又顺着嘴角至下巴的水痕舔着,由上而下,直滑到林春的脖子,在没有水痕的地方吻着、舔着,当陈秋的舌尖滑过他的喉核时,林春禁不住嘤咛,搭上陈秋的肩,用尽全力将他推开一点,却有心无力。

「好像有点不妙的感觉……」

「不妙?」陈秋以指拭去林春嘴角的水泽,又带着一份妖气笑说:「我怎么觉得这滋味……真是妙不可言。」林春心中一荡,想要别开脸却移不开眼睛。

那一晚,林春上了陈秋的家,在床上纠缠到凌晨,才想到没有给母亲打电话。他从床上弹起来,脚踏下地时尤感到一阵虚浮无力,他找回自己的牛仔裤,掏出手提电话打给妈,电话很快接通,想必母亲就是坐在电话旁,等着他的电话。

林春听到妈的声音,一时不知怎样接下去,林母说:「喂?喂?阿春?」

「啊、啊……嗯,是我,妈。」

「你到哪儿去了?还不回来?」

「我、我……我刚才跟朋友出外,一时有点不舒服,上了朋友家休息。」

「朋友?哪个朋友?阿秋吗?」

「嗯……嗯。」

「不是说他爸每晚都会回家吗?你这么晚还待在他家,会打扰人家的,还是快回来吧。」

「这个……不打紧。今天是中秋节,他父亲要跟人去应酬,所以不回来。」

「中秋节还去应酬?有家庭的人今天都去享天伦乐了,有谁会挑这天去应酬?」林母疑惑地说,说得林春也静下来,心跳快得像鼓声。

林母见儿子忽然不出声,就说:「算了,反正明天是星期六,只要你不打扰人家,就在阿秋家过一夜吧,也不是第一次了。」林母再叮咛林春几句,便挂电话了,林春这才舒一口气,身子软下来,坐在地板上。

陈秋伏在床上,看着林春,嘲笑他说:「难怪你被戴志他们叫作书凯子,连谎话都说不好。」林春带点委屈地瞟他一眼,心想:若不是你把我带上来,还留我到这么晚,那我也不必说谎。陈秋明白林春的意思,笑得更得意,桃花眼弯成两轮水月儿,显出一丝稚气。林春有点困,又躺回床上,拥着被子想睡。

陈秋的身子贴过来,从后拥着他,两人的脚交错搭着。因为房内开了空调,凉飕飕的风吹过来,有点冷,拥起来温暖又舒适。

「我想我可能喜欢上你。」林春在心内挣扎了很久,还是决定说出来。他想了很久,除了「喜欢」这两个字能解释他的行为之外,就好似没有别的词能解释了。只是,两个大男生跟对方说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听着古怪得很。「喜欢」这种词语,似乎只适用于女生之间。

陈秋噗哧一声笑出来,林春感到身后、陈秋胸口的震动,他的脸热起来,有点后悔说了那句话,闷闷地说:「算了,你当我什么都没说过。」

「那可不行,我可是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听入耳的。我只是笑你说话的方式而已。都是中七生了,你却说那种只有小学生会说的话,小学生跟对方告白,很喜欢将话拖得很长,中间再穿插一大堆无聊的用词,比如说『我似乎好像或许可能有点喜欢你』,十分饶舌。因为他们觉得表白的话说得愈短,就愈有爆炸力,比如就只说一句『我喜欢你』,感觉忽然很认真。」

林春想了想,似乎说得有点道理。他知道陈秋在哄他说一句「我喜欢你」,可林春就是不肯说,一张嘴像蚌壳般死也撬不开来。陈秋等了良久也听不到林春回话,便长叹说:「唉,果真是书呆子。」林春忍着笑意,身子动也不动,他想,总有一天他会说的,姑且就吊一下陈秋的胃口吧。

「但是,我直到现在这一分一秒,也不觉得我是同性恋。」陈秋偎在林春的颈窝,说:「我想你也不觉得自己是同性恋吧?我只是喜欢你,而你刚巧是一个男人。无论你是男人或女人,我想我都会喜欢上你。所以我只是喜欢林春,而不是喜欢男人。你呢?」

「大概吧。」林春故意说得含糊,不肯正面说喜欢。

陈秋放弃了,自顾自的说着:「我是一个及时行乐者,而你则是现实主义者。从你吃月饼的故事就看得出来了。如果你不是跟我厮混,你就会平步青云,虽说现在你也没有堕落到哪里去。你会考好高考,上最好的大学,大学毕业一出来就去做政府工,铁饭碗,不愁吃不愁穿,很自然就认识一个中等漂亮的女人,在三十岁左右结婚,真是无趣的人生。但是,就因为你跟我混在一起,至少你人生中有过两年出轨的时间,那也算是一个很不错的体验吧?」

林春微笑:「怎么听起来像是老王卖瓜?」

「哪有,我只是实话实说。」陈秋笑说,啃了啃林春光裸的臂膀,使他一阵痒痛。陈秋再说:「我做事很少会顾后果。就好像我去玩cosplay,穿女装,只图一时好玩,过后其他人会怎样看待我,我根本一点都不在乎。但你就不同。你太神经质,时常介意别人以什么目光来看你,当你见到旁人脸上现出一丝厌恶的表情时,你就会缩回自己的壳里,宁愿得不到别人的喜欢,亦不要受到伤害,只喜欢隔岸观火,与任何人都保持一段恰当的安全距离。

「所以你怕自己的人生会出错,也不知道你是否气数已尽,偏偏就跟我混在一起。」陈秋一顿,享受着这时的宁静。

「跟你混,也许我会学到什么东西,或者见到一些未曾见过的东西。」

「哈哈,还是一副模范学生的口吻。好像老师问你,参加课外活动能学习到什么啊?然后你一本正经地说『可以学到课堂和书本以外的知识』,真是无趣。」

「……我本来就是一个无趣的人。」

「不,从某种角度而言,你是我所见过,最有趣的人,所以现在你才会躺在我床上。」陈秋的答案正经起来,倒教林春感到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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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你说我们既然迟早也要分开,所以就应该趁还未太痛苦的时候分开,乍听很有道理,但细想就觉得很荒谬。是的,我们或许会有分开的一天,可既然这刻我们大家都不想分开,又为何要强逼自己分开?难道日后你交了女朋友,第一次约会就跟那女人说:『你愿意跟我结婚,然后保证绝不离婚、永不分开吗?如果不能的话,我们就不要去约会了』。

「有很多事是要试过之后才知道是否合适。比如说你去买条裤子,不去试身室穿一下,哪知道会否合身不合身?感情这种事也是一样的。假如你总是不敢踏出一步去尝试,你就永远不可能得到幸福。」

「那么,因感情而受伤,也是一种幸福吗?」

「那是得到幸福的必经过程。在一段感情中跌倒了,无论跌得多惨都要重新站起来,去找另一段感情。兜兜转转,终于找到那一个人时,你就觉得往日跌倒后受过的伤,根本微不足道。如果你未曾试过,又怎知道谁最适合自己?未痛过,那获得幸福时又怎会喜极而泣?痛苦也是一种收获,是一个里程碑。感情是一场赛跑,无人可以不跑过那一段长路而直达终点的。」

「你即是说,就算我们最终会分开,现在也应该凑在一起吗?」林春想,假如他们现在算是情人,那可真是顶没情趣的,哪有情人会大谈分手的理论?可是,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们是男人,是同性,不要说社会、歧视的问题了,林春甚至无法想像若母亲知道他和陈秋搞上了,她会有什么反应。

而且他们不是永远的少年。两个大男生在床上胡搞,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年少轻狂,荒唐风流的勾当自然干不少。可他们到了大学时,还能像现在这样在一起吗?他们到底是单纯地享受肉体的交缠,还是会为了维系这段关系而出一分力?到了二十岁、三十岁时,他们这一分莽撞的热情仍然存在吗?而且,陈秋本来就跟过女人交往,或许有一天林春上来陈秋家,会看见地下躺着一个胸罩和女性衣物,然后打开陈秋的房门,看见他和一个女人做爱。又或者出轨的人是林春自己……

这一段关系中,有太多「可能」、「或者」、「也许」,就像一个新形成的世界,有那么多不确定的因素,林春和陈秋都不知道这个世界能存活多久,到了什么时候会爆炸。可是,「感情」二字就能解释所有荒谬可笑的行为。

「就算是一男一女交往,也无法确定会否跟对方步入教堂,更何况我们是两个男人。」陈秋说,两手又不规矩在探向林春的胸口,他说:「可是我真想跟你在一起。就算时间会很短,就算迟早会分手,但我还是想跟你在一起。我想跟你聊天,想吃你做的菜,想跟你玩电视游戏,想你在我这里住,想跟你睡在同一张床。你想跟我在一起吗?」

林春没有推拒,欲望被陈秋握在手里时,他在失去理智前说:「想。」

在很久之后,林春回想起来,才发觉陈秋在当时就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就在他cos秦始皇时,他就心意已决。只是,一向后知后觉的林春要经过一段日子,才察觉得到陈秋有多珍视这一段关系。

那之后,林春又将补习调回星期六,一天上两个补习班,平时隔天上陈秋家。他战战兢兢跟母亲交代,用新的谎言盖上旧的谎言,说:「妈,现在陈秋的爸爸因工作关系……最近又每晚不能够回家。陈秋问我,可不可以像之前那般,隔天上他家……」

林母不作声,那双细眼望定儿子的脸,林春觉得她很像看了很久,他现时的感觉就像被老师点名答问题而又答不出来,窘得要死。林母轻叹了一口气,林春不明所以,以为母亲担心他的学习进度,便补充说:「我只是上去替他做饭、再一起吃而已。吃完饭后,我会跟他一起温习,你也知道我们修的科有四科是相同的……」

林母低头沉思,过了好一会儿,她抬头,沧桑的脸上现出一丝慈祥却疲累的微笑,两边嘴角的法令纹陷得很深,她说:「你真的很珍惜阿秋这个朋友。但是,你现在升了中七,小测和补课又多,每天没有五点都出不了校门,还要像中六时常常上阿秋家,又要买菜做饭,你不觉得辛苦吗?你应付得来吗?而且,虽然你跟阿秋是好兄弟,可也不过是认识了一年多的朋友,他却要求你常常上他家陪他,你不觉得有点过分吗?」

林春一愣:过分?他倒从来没想过这个词。他只是觉得陈秋是个任性的人,做事时常常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也很少顾其他人,但是林春又乐于纵容这样的陈秋,就像一个哥哥般,去娇纵自己的弟弟。

「我从来也不觉得辛苦,而且也习惯了。至于过分不过分的问题,我上去他家,也不光是为了他而已,其实我自己……」林春一顿,林母的目光像针般刺着林春,那眼睛明明狭小,却有着锐利的光芒,林春迎上母亲的眼睛,大声说:「其实我自己也喜欢上他家,跟他一起温习,一个人待在家实在太闷了。我有时也会感到寂寞,恰巧陈秋也是个寂寞的人。」

林母又笑着叹了一声,摇摇头,神色像说:我真拿你没办法。她望着林春身后的一面墙,遥想当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妈突然想起,当年做女的时候,你外婆看我一天到晚都跑出去,就质问我说『平时去工厂上班还不够辛苦吗?假日还一天到晚出去』,我就会说『我也有我的生活。除了上班,我还想跟朋友出去玩,还想跟男人约会』,然后也不等你外婆会答,人就闪出去了。现在你也像当年的我那般,我总算体会到你外婆那时的心情了。」

「妈……」林春垂着头,低低地叫了声。

「去吧,阿春。如果你是喜欢上他家,就尽管上去吧。你知道吗?青春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有钱人拚上自己的青春去赚一桶又一桶的黄金,可到头来,他们什么都买得到,唯独买不回时间和失去了的感情。

「阿春,你现在虽然穷,妈没有用,没学历又没学识,从来不能让你过上一些好生活,就连你每年用的课本都是二手书,可是,就因为你现在有青春,所以你比世上所有富豪更富有。不要轻易浪费你这一笔财产。时间是不会等人的,青春,眨一下眼就没了。所以,有什么事是你想做的,就要去做,有什么人是你喜欢的,就要去追求,不然到你像妈这样的年纪时,就会后悔。」

林母走过来,在林春肩上轻力拍一下,揉着他的肩膀,彷佛感叹儿子不再是小时候那个常常笑、常常哭的玉娃儿,现在已经是一个年轻的男性,她的微笑带点无奈与祝福:「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无怨无悔,那他就比那些有钱人、大富豪活得更成功。」

林春眼眶一阵热:母亲在碰他,那常年长着倒刺、粗糙厚实的母亲的手,正隔着一层衣料,搭在他的肩上。母亲的手是粗糙的,然而现林春却感到这只手是温柔的。小时候他常牵着母亲的手,那只手很大,但又软得像沙发上的软垫,现在,母亲的手显得很小,也不再细腻,可一股熟悉的暖流自母亲的手传入林春心内——那一种他一度遗忘了很久的温柔。难怪男人总爱说,女人是水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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