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阿恒开口打断我,“好了没?皮都被你磨去好几层了。”
“好了,”我笑笑,把长巾重新洗了自己擦了擦脸,把眼里的酸涩一起擦掉,随后回到床边贴着阿恒坐下,“睡吗?”
“我有话跟你说。”
“又要约法三章?”
“这次不约了,”阿恒看着我道,“我想了想,明天我自己去县衙就好了,你不用去送我了。”
我微微一怔,“不是你说的要看着你走吗?”
阿恒摇了摇头,“今天那个店小二提醒我了,你太扎眼了,在县衙门口抛头露面容易被人认出来。”
我苦笑,“如今谁还认得我啊?”
“我不就认出你了吗?”阿恒信誓旦旦道,“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在哪里,我都能一眼就把你从人群里拎出来。”
这一晚上又是无眠的一夜,我闭着眼晴,却还是能感觉到黑暗中有双眼睛在直勾勾盯着我。再后来那副目光总算收回去了,有人轻轻拥我入怀,在唇上蜻蜓点水般触了一下。
一片湿咸。
第一声鸡叫响起来的时候我总算是装不下去了,我也不知道那些眼泪憋了有多久了,悄无声息的,刹不住的往外流。阿恒抱紧了我,恨不得勒进骨缝里的那种,我一时间有些分不清我这些眼泪到底是自己流出来的,还是被阿恒挤出来的。
第一缕晨光入室的时候,阿恒走了。
我还是没听他的,跟过去远远看了一眼,阿恒挺拔的身姿在人群中确实打眼,我能一直追随着那道身影看着他整编入伍,看着他开拔出城,看着那道身影渐渐消失在烟尘弥漫之间,直到再也看不见了。
我忽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我从认识阿恒的那一刻以来,就一直在为今天做准备了。
我终于把他送走了。
我以前有很多害怕的事情,吃不饱,穿不暖,居无定所,东躲西藏,可如今却突然觉得那些都算不了什么了。
当整个人处于一种麻木状态的时候,就什么都不在乎了。
我一个人回到客栈,找到来时的马车,赶在大早出了城门。
如今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梦里好像回到了以前,也是这么一辆马车,哒哒向前,我不知道它要把我带去哪儿,更不知道自己在走的到底是前路还是归途。
那时候的我一无所有。
如今也是如此。
作者有话说:
好了,终于送走了
第99章 淑气已回春
这一觉好像把前几天落下的觉全都补齐了。马车一路颠簸,我也几乎睡了一路,做了一路的梦。
有些梦是连续的,也有一些杂乱而琐碎,我甚至梦见小时候小舅舅背着我骑大马,去偷隔壁张大人家的核桃,后来还是被爹爹发现了,却只罚我一个人站在大太阳底下写字,小舅舅就在一旁偷笑。
画面一转,小舅舅变成了阿恒,骑在墙头上拿核桃砸范大董,后来被范二一路追着骂,将军冲了上去,一不小心把范二咬死了。
各种符合常理的、不符合常理的梦一个接着一个,我像是被魇住了,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梦,却无法抽身出来,只能被动地、一次次地被拖进一个又一个梦境了。
直到额上一点冰凉,慢慢浸透天灵盖,将我从梦境里一点一点抽离出来。
“二狗子?”周围黑漆漆的,我眯眼瞧着眼前人,有点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我明明记得上车的时候还是一大早,怎么转眼之间就黑了?
“玉哥儿,你可算醒了,你吓死我们了。”
“我们怎么都叫不醒你。”
是小莺儿和大狗子。
我仔细打量周遭,好像还是在马车里,那小莺儿他们怎么会在这儿?
又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慢慢回过神来,“我回来了啊。”
“嗯,回来了,”二狗子有点冰凉的手过来牵着我,“玉哥儿,咱们回家吧。”
直到回到我熟悉的地方我才慢慢恢复过来,几个小家伙也不知道如何达成的共识,谁都没提有关阿恒的事,二狗子做好了饭,一家人像往常一样围坐在一起,我夹起一筷子菜,却忽然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
以前坐在我旁边的是阿恒,吃起饭来就跟蛮牛似的,时常扒着饭就忘了夹菜,我只好时时关注着他碗里的菜量,没了就再给他夹点。
如今身旁是二狗子,碗里饭菜参半,吃得慢条斯理。
我举着筷子愣了愣,只好收回了自己碗里。
“玉哥儿,我想吃那个。”小莺儿把碗伸到了我面前。
我愣了愣,明明那盘菜就在小莺儿手底下,“吃你就自己夹啊。”
“我想吃你夹的,”小莺儿伸着胳膊不肯放下。
我无奈,只好衔了一筷子到小莺儿碗里,“吃吧。”
小莺儿心满意足地把碗收回去,大狗子又紧随其后,“玉哥儿,我也要!”
我只好又给大狗子衔了一筷子。
两个人这还不罢休,边吃嘴里还念念有词:
“玉哥儿夹的就是好吃。”
“嗯,我觉得跟我夹的都不是一个味儿。”
二狗子随后把碗也伸了过来,“那我也要。”
“你碗里不是还有菜吗?”
二狗子看着我一脸真诚:“不是不一个味儿嘛。”
我都被他们给逗笑了,“你听他俩瞎说。”
一顿饭吃完,我心里渐渐回暖,我知道他们是想逗我开心,虽然手法拙劣了些,但却胜在情真意切。我也说不好这几个小崽子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长大的,明明昨天好像还在外头闯了祸回来不敢告诉我,忽然之间就学会安慰我了。
饭后二狗子收拾碗筷去洗碗,却被大狗子拦下了,两个人背着我窃窃私语。
说是窃窃私语,却又是刚好能被我听到的程度。
大狗子道:“你不是有话要跟玉哥儿说嘛。”
二狗子犹犹豫豫:“要不……还是明天再说吧。”
大狗子:“会不会来不及?”
二狗子:“可是……今天玉哥儿已经这么累了。”
我冲两人招招手,“你俩再大点声,把隔壁刘二婶叫过来一起听听呗。”
大狗子最终抱着碗走了,二狗子低着头慢慢走过来,“玉哥儿,我有话想跟你说。”
我拉过一条板凳来示意他坐,“说吧。”
二狗子吞吞吐吐总算开了口:“玉哥儿,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我要考科举,将来要娶蓁蓁,还有我也答应过阿恒哥哥,三年之内要考中秀才的。”
我点了点头。
二狗子接着道:“自打入冬以来老师的身体就不怎么好了,当初他致仕只怕也是因为身体的原因。老师虽然有心要教我,但毕竟精力有限,所以提出想送我去县里读书。”
“如今白水城里陶然书院的院长就是老师的学生,老师说他可以做引荐人,让我平日里在学院里帮衬,就可以免费听学,不收我的束脩。”
“这是好事,柳老能教你做学问,但不会教你如何科考,你既然决定了走这条路,这对你而言是最好的选择,”我隐约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所以呢,你什么时候走?”
二狗子抿了抿唇:“明天。”
“明天?”我皱了皱眉,“这么着急?”
“老师明天去县里讲学,让我决定好了就跟他一起过去。”二狗子低着头盯着自己的鞋尖,“其实老师早就跟我说了,我也早就做好决定了,只是一直没告诉你。”
我咬了咬后槽牙,心里一阵惭愧,自打过了年节我就一门心思扑在阿恒的事上,对他们几个确实是忽视了。这么重要的决定,在二狗子最需要有人帮他拿主意的时候,我却完全不知情。事到如今却还要顾及我的感受,若不是我今晚叫住了他,他是不是要等到明天走的那一刻才打算告诉我。
“是我的错,我早该注意到的,你行李收拾了吗?被褥呢?干粮呢?我是不是该给你准备身新衣裳?你穿的太寒酸被别的学子欺负了怎么办?”我手忙脚乱地站起来举目环视,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
二狗子拉住了我,“玉哥儿,玉哥儿……我都收拾好了,你别忙活了。”
我慢慢坐下来,一身无力感。
阿恒走的时候每一件东西都是我给收拾的,算无遗漏,一天检查三遍,换了二狗子,我却什么能做的都没有……甚至连一句嘱咐的话都想不出来。
二狗子过来拉了拉我的手,“我今晚能跟你睡吗?”
“嗯?”我抬头,“为什么?”
“好久没听你讲故事了,想了。”二狗子看着我,“你还有故事吗?”
我蓦地哽住,良久才道:“有。”
二狗子开怀笑了,“那我去拿被子。”
那一晚我给他讲了一个神童求学的故事,那个神童三岁就会背书,六岁就会写诗,被众人阿谀奉承惯了,他就真以为这天只有这么点高,地只有足下这一亩三分。家里人怕他傲慢成性,请了城里最好的夫子来教他,他却从不放在眼里,摔断了戒尺,气走了夫子,长大了后却一事无成。
二狗子静静听我讲完,枕着我的胳膊轻叹了口气,“其实,我知道你说的是谁。”
事到如今,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二狗子估计已经猜的差不多了。我也无意要瞒他,只道:“你不要学他。”
“老师说过,他教过这么多的学生,有有出息的,也有没出息的,但就有一个,让他最放不下。”
我的心往上一提,却又慢慢沉下去,我不清楚柳老说的那个放不下是不是我,可无论别人出息与否,被满门抄斩、全境通缉的大概只有我一个吧。
我轻轻给二狗子顺了顺头发,“我今天给你讲这个故事的目的就是想告诉你,求学须得虚心,你很聪明,在这里只有大狗子和小莺儿比着你还觉不出什么来,等你到了书院,你就会知道他们与你的差距在哪里。可你得明白,这世上有的是学问,有的是比你厉害的人,当朝左相二十一岁中状元,二十六岁为相,翰林院掌院学士白博琼作的文章被称作天人之作。当一个神童没什么值得骄傲的,等你有一日能跟他们比肩,那才称得上是博学大成。”
二狗子点点头,“玉哥儿,我知道了。”
“还有……”我顿了顿,接着道:“从明天起,你不再是二狗子,你叫柳清许,师从柳骞,从小是个孤儿。没有玉哥儿,没有破庙,吃着百家饭长大,后来被柳老收留才学会了读书识字,记住了吗?”
二狗子拧着眉头看着我:“为什么?”
“你要科举,这是唯一的办法。”
二狗子还欲反驳,我将人按下,“这是为你好,也是为我好。”
二狗子抿了抿唇,明显还是不认同,最后终是没再说什么,贴着我睡了。
第二天二狗子一早就跟着柳家的马车走了,他当真一点也没用我操心,甚至东西都是自己搬上马车的。
天气开始渐渐回暖,万物返春,牛角山上的雪化了,柳铺人又开始忙碌了起来。
挑了个暖和天儿,我把呦呦带上山放了。特地找了一片深山,没什么毒虫猛兽,打猎人平时到不了那里,树草也丰茂,只要它安安稳稳待在那里,应该问题不大。
小莺儿连着哭了好几天,但最后也没拦我。倒是将军,每次我回到家总是第一时间冲上来,围着我转好几圈,得不到我回应便往山上跑,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来,然后再接着围着我转。
无论是人,还是猪狗畜生,都有感情,但时间会淡化一切,像是如今,将军便不会再往山上跑了,求而不得,失望的次数多了,总有放弃的一天。
那天从山上下来,途径老头的棚屋,我又听到了久违的嗡嗡声。
循着声音过去,果然见棚屋前又摆起了蜂箱,一群蜜蜂忙进忙出,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
老头刚好从棚屋出来,见是我先是一怔,随后招了招手,“新酿了蜜酒,要不要尝尝。”
“尝尝就尝尝吧。”夕阳正好,春风微煦,再配点小酒,美哉乐哉。
老头说要请我喝酒,却又小家子气地只给舀了一勺。我端着碗跟老头蹲在棚屋前,咂了一口蜜酒,蹙起了眉,“你这蜜酒怎么会苦的?”
“苦吗?”老头也给自己舀了一勺,入口后却不急着咽,由着蜜酒在嘴里混匀,最后才慢慢咽下去,“你再尝尝。”
我学着他的样子又喝了一口,一开始还是觉得苦,可后来在舌尖慢慢咂么出一丝甜味来,等咽下去,从喉头开始回甘,到最后竟是满口甘甜。
“都走了?” 老头问。
“嗯,都走了。”
“走了好啊,走了好,”老头连说了两遍,最后站起来在我肩上拍了拍,“再苦的日子都过来了,总会甜起来的。”
会不会甜起来我不知道,但眼前这一碗漾着夕阳余晖的酒确实好喝,我趁着老头进屋,扔下碗抱起酒坛子就跑,跑到半路上才听见老头的叫骂声。
“你还有蜜,自己再酿就是了,”我边跑边喊,“我回去宰只鸭子,下酒去了!”
作者有话说:
目前的最后一小刀了,接下来会进展的比较快
第100章 家书抵万金
我在暮春的时候收到了阿恒的第一封来信。
那日从山上下来,在山里留意不到时辰,等到下山的时候才发觉已经日暮西斜了。春光正好,万物欣欣向荣,沐浴在一片落日余晖当中。日头遥遥挂在山脚下高低起伏的房檐屋舍之上,被炊烟模糊了形状,余威已经不算浓烈,但晕染开了云霞,像在天边缀了一层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