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 by 闻笛解酒

作者: 闻笛解酒  录入:06-24

伸出筷子夹了几块榛蘑,吃了一会儿,程朝云道:“不愧是能打败同层乃至五楼的食店,一块小小的蘑菇味道都很不一般。”
“大娘子过誉了。”
“明人不说暗话。”程朝云放下筷子,正色道,“今日我来,是有一件事想和小郎君商议。”
林稚心中早有预料,神情不变,“大娘子但说无妨。”
“不知小郎君能否将那珍珠奶茶的方子卖于我?”
她继续道:“小郎君心中清楚,我春风楼里厨郎无数,要想复刻出一份一模一样的奶茶方子并不难。但是做生意要讲求信誉,我觉得那样不好。”
林稚眨了眨眼。
他知道对方今日前来不是为了简单吃顿饭而已,却也没料到竟是来买奶茶方子的。
“那我也不说暗话。”林稚道,“大娘子打算出价几何?”
程朝云说了一个数字。
有了这笔钱,再加上他开食店以来所攒下的银钱,似乎好像大概……可以开一家小酒楼了?
想到当初卖辣条的经历,林稚轻轻呼出一口气。
他要梅开二度了!
作者有话要说:
要开酒楼了=w=
①“三江既入”参考的是科举试卷
ps:下次的更新时间是8号23点!

当晚林稚就把消息告诉了沈小七他们三人。
听说奶茶方子被买断, 几人还有些惋惜,然而听到程朝云的出价后又纷纷高兴得手舞足蹈。
阿青却是顿住筷子,“小郎君会遣我们走吗?”
其实不怪他会有这个想法。
开食店以来所赚得的钱, 再加上程朝云那笔意外来财, 林稚下半辈子别当了纨绔,省吃俭用点, 倒也够花够用。
不过林稚当然不愿意——这离他想象中的地主生活还差得远呢!
而且他刚刚才给程砚清灌完心灵鸡汤,告诉对方喝完酒再换奶茶继续喝, 自已也该以身作则。
“怎么会把你们遣走?想得倒美。”林稚道,“你们三个还要继续去酒楼给我打工呢。”
沈小七如梦似幻地说:“阿郎, 我们真的要开酒楼了吗?我怎么感觉像做梦一样。”
听林稚说不会遣走他们,阿青放下心来, 沈小七的话又让他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结果被沈小七敏锐地捕捉到动作, “阿青你刚刚是不是翻白眼了?别以为我没看见!”
担心他们两个又吵起来,阿蓝打圆场转移话题:“今晚我就写信给阿爹阿娘, 告诉他们我们马上要去酒楼做工了,他们一定会很开心。”
沈小七受到启发, “我也要去告诉我阿娘!”
见他们如此着急,林稚哑然失笑:“还没找到合适的店铺呢。”
“怕什么?阿郎,咱们钱都有了,还怕找不到合适的铺子?”沈小七难得说了一回四字成语,“咱们现在是万事俱备, 只欠东风!”
这笔钱来得突然, 林稚没提前准备,转天才把要买铺子的消息传出去, 并委托邻居曹婆婆和李四郎一并帮着打听打听。
因前不久的慈幼局一事, 曹婆婆平白接到一笔大单, 珍珠奶茶的爆红连带着让李四郎的生意也好上不少,两人都从林稚这里得了不少好处,再加上为人也热心,对此事越发尽心尽力。
没过几日,曹婆婆的东风就吹来了。
“林小郎君知不知道杨家小娘子?她家有座酒楼空着,似乎有出售的意思。”曹婆婆嗑着瓜子道。
林稚哪里知道什么杨家小娘子,给她倒了杯茶,“阿婆仔细讲讲。”
曹婆婆果真仔仔细细地与他讲了一遍。
杨家世代做酒楼餐饮生意,一家“杨后正店”从爷爷辈传到孙子辈,然后便因为经营不善而中断,这才有了想要出售的打算。
“富不过三代,是这个道理。”曹婆婆边嗑瓜子边评论,“不过她家酒楼小了些,只有两层,不是特别大。”
“总之小郎君你先留意着,若遇到什么更好的铺子,自然更好。”
两层确实小了点。
按照林稚的计划,第一层留作食店,第二层留作酒肆,第三层留作茶坊。如此说来,三层酒楼才是最佳选择。
尽管如此,他还是温声说了声好。
谁知当天下午,李四郎的东风也吹了过来。
“小郎君知道忻乐楼吗?”
这个林稚倒是清楚。
忻乐楼毗邻十里天街,在南门大街的西南角上,地理位置很不错,而且似乎就是一座三层酒楼。
“忻乐楼平日里的生意不是很好吗?店主人为何要卖楼铺?”
“听我细细为你讲来。”李四郎拿起茶盏抿了口茶。
“齐郎君——也就是忻乐楼的店主,家中父亲常年深居洛阳老家。”
“前段时间齐郎君回乡访亲,意外得知父亲病重,便想着把这边的酒楼出售,好回洛阳专心陪父亲养病。”
林稚感叹:“这位齐郎君倒真是个孝子。”能心甘情愿转手亲手打下的基业,着实不易。
李四郎也赞同地点了点头:“是啊。”
“咱们再说酒楼的情况。因为着急售卖,齐郎君的索价并不很高——不过小郎君也清楚,忻乐楼共三层,三层酒楼价格也不会低到哪里去。”
林稚道:“我明白。”
“而且这酒楼一层还带屋舍,正好可以解决小郎君和手底小厮的食住问题。”
“那真是太好了。”
原本林稚已经做好了再添钱买处屋宅的打算,却没想到还有这个意外之喜。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他连忙让李四郎传话把此事定下来,并约了个时间与齐郎君在酒楼见面,当面考察一番。
两日之后,林稚乘着马车来到忻乐楼前。
一个三四十岁的明黄衣衫男子站在门前,多半就是齐郎君。
问了问,果真是。两人互道了声礼,一前一后走进酒楼。
忻乐楼并不是因为经营不善等外部原因才出手,是以屋子内部环境不错,林稚预想当中的坑坑洼洼、墙皮掉渣的情况完全没出现。
不过他还是打算再装修装修——那扇深红色大门总让他联想到慈幼局。
三层楼转下来,估摸着每层都有百平左右,并分用来招待散客和贵客的大堂和阁子,以隔层分开,省了他不少事。
又去一层后头的屋舍看了看。
齐郎君为他一一介绍:“这间是庖厨,小郎君可以看一看,屋子够大;这几间是住宅,听闻小郎君手下有三四个住店小厮,足够用了;哦,这个是菜圃,可以用来种瓜果蔬菜,还有那个鹅棚……”
林稚被他说得心动不已——尤其是那个鹅棚。
栅栏圈起来不大不小一块地间,正好可以用来养些小鸡小鸭小鹅,若是养得好,四五个月后就可以捡蛋来吃了。
“多谢齐郎君带路。什么时候签契?”
齐郎君微微一愣,以为他会说句按月分付之类的话,没想到这么痛快就要签订契约……小小年纪,还挺富。
回忆自己当初和林稚相同年岁的时候,好像并没有这么能干……果真一代更比一代强。
摇了摇头,齐郎君笑道:“小郎君爽快!地契在马车上,请随我来。”
“好。”
地契一签,酒楼从此就与自己再无任何瓜葛,齐郎君落了笔,颇为留恋地用目光在“忻乐楼”三个大字上描摹了好几遍。
林稚安慰他道:“令尊吉人自有天相,一定会平安无事的。”
“多谢小郎君宽慰。”齐郎君眼中浮现出微微忧色,真心实意地向他道了声谢。
沈小七和阿青阿蓝在食店那头忙着,脱不开身,林稚索性雇了几个临时工,让他们帮着自己做做酒楼装修前的准备工作。
灯罩子破了一个窟窿,扔;门框上捆绑的木杆颜色太深,换;后门裂了条大缝,拆……忙活许久,上午的任务总算完成了。
到了下午,林稚请瓦匠仔细粉刷一遍墙壁,把朱漆大门换了个颜色;让绘制食单的画匠画了春夏秋冬四季图,挂在墙上;又置了描红打绿的彩门欢楼和拒马杈子,门口除了挂有半透明描金纱帘,还斥重金用玻璃烧造了四只栀子灯。
白天尚且看不大出来,可若是到了夜晚,灯芯一燃,外形仿若栀子果的灯笼通透明亮,气派无比。
除此之外,门框上的木杆攒尖还挂了不少饰品,花结、绒花、彩带……怎么鲜活怎么来,和之前颜色较为深沉的忻乐楼形成了鲜明对比。
到了最后一步:张贴牌匾。
“不知小郎君打算给酒楼取个什么样的名字?不能还是原先的‘忻乐楼’吧?”
木匠给他提建议:“这样,我说几个供你参考:仁和店、遇仙楼、高阳楼、银王楼、八仙楼……”
听对方报菜名似的一连吐出几十个酒楼名字,林稚连忙道:“我已经想好了。”
“就叫林氏酒楼。”
林稚是个起名废,从上辈子给家里的三只狗取名“大毛、二毛、三毛”就可见一斑,平时最怕遇到这种起名字的问题。
木匠笑道:“行,自然以小郎君的心愿为主。”
于是,一张写着“林氏酒楼”的黑色金丝牌匾便挂了上去。
装修工作总算大功告成。
从外面看,酒楼浓墨重彩,“林氏食铺”四个大字刚健柔美,宛如铁画银钩;内里别有洞天,粉墙青砖,木色食案,好不清雅美观。
连交工的临时工都忍不住夸了句:“这酒楼可真漂亮,要我说不比那春风楼差。小郎君好审美!”
林稚笑了笑。
刚刷完漆的墙壁还残留些味道,担心甲醛中毒的林稚决定先晾几天,等味道散散再搬过来。
这几天刚好可以办理退租事宜。
程朝云似乎对他会自己开一家酒楼并不意外,表情淡然地签好当初租店的文书,还说了句“祝小郎君财源广进”。
程砚清和他姐一样,接受能力良好,“林小郎君这是到别处去喝奶茶了”。
程令宜不知道他在说什么,鬼哭狼嚎道:“小郎君走了以后我到哪里去吃好吃的!”
“你是不是忘了自己家里是开酒楼的了?”程砚清拿扇子敲了敲他的头。
“开酒楼又怎么样。”程令宜捂着脑袋嘀咕,“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程砚清嘴角抽了抽,“这话用在这里不太合适吧。”
林稚不知道他们的所思所想,和众人告别之后,择了个良辰吉日,带着小弟们搬到了新酒楼。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还有一章!

第36章 金丝肉松
食店生意忙, 阿青阿蓝他们脱不开身,只在酒楼刚装修的时候来帮过几回忙,因此还没见过酒楼的真正全貌。
坐在马车上的沈小七正闲谈八卦, 忽然瞥见什么东西, 住了嘴,从窗子探出头看了一眼, 感叹道:“那边好像新开了座酒楼,真好看啊。”
“我们的酒楼肯定也这么好看!”
阿青闻言也向窗外看了一眼, 片刻收回目光,幽幽道:“你要不要看看牌匾上的字?”
沈小七十三四岁出来做工, 错过了学堂入学的最佳年纪,并不识得太多字, 但对“林氏食铺”四个字早已铭记于心。
他眨了眨眼, 扭头又看了一遍,回过头来不可置信道:“这……这居然是我们的酒楼!”
上次来时酒楼大门刚拆下来, 空洞洞地映出内里同样断壁残垣的胡床案凳,看着就漏风, 根本没有现在这般美观大气!
鳞次栉比的铺子中间,一座七八丈高的三层酒楼高高矗立,青墙黛瓦,飞檐斗拱,彩楼欢门富丽热闹, 四只玻璃栀子灯高高悬挂, 不远处几棵杨柳就成了这万花丛中一点绿,悠悠地随风舞动枝条。
不光是沈小七, 连阿青都有些惊喜:“确实好看。”
阿蓝却扑哧一声笑出来:“小郎君起名字还真是从一而终。”
林稚心虚地咳了两声。
几个人下了马车, 把杯盏碗筷、食案木凳以及各种蔬菜水果拿出, 该放大堂的放大堂,该放庖厨的放庖厨,忙碌一番,这才背着包袱去了一楼后头的屋宅。
屋宅不大不小,和土豪人家前后几进的大宅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但对于在春风楼的小住间里挤了两月的四人,已经算是很豪华了。
一路上,沈小七翘起的嘴角就没下来过。
林稚给他们展示宏伟蓝图:“地下有个地窖,今年冬天储冰,明年夏天就可以吃冰饮了。”
“竹架这里就种些葡萄,正好可以顺着架子爬上去,到时一串一串地垂下来,还能避暑遮荫——哦,竹架上还能挂腊肉和蒜辫。”
“旁边那块栅栏圈起来的地方,我打算养些鸡鸭。你们意下如何?”
说到这里,林稚顿了顿,感觉自己有点像个画饼的领导。
看得出来,其他人已经完全沉浸在他所画的“饼”里了。沈小七一脸向往:“我当然没意见!都听阿郎的。”
阿蓝想了想,道:“养些雏鸡是不错,不过鸭子大多要下水,比较麻烦,小郎君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林稚确实没想到这点,笑道:“还是阿蓝的经验丰富,我根本没想到鸭子下水这件事。那就养些鸡或者鹅吧,不养鸭了。”
等他有了像孟少卿家那样临湖带池的大宅子,再养鸭子也不迟。
屋宅内室的大小面积都差不多,不存在什么“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问题,几个人领到心仪寝室,吃完饭后,都早早地去新卧室里躺着了。
林稚却在屋内写字。
明亮的烛火旁,一张张烫金雕花的请帖格外显眼,而比请帖更引人注目的是上方清新隽永的字迹,以及那只白皙修长、正握着宣笔写字的手。
他打算办一场温居宴,给酒楼热热场子,添些人气儿。
曹婆婆和李四郎自然不用说,胡大郎和赵二娘也请一下吧,孟淮安也要给写上一封……
孟淮安知道此事,程令宜也就知道了;程令宜知道,程砚清肯定也逃脱不掉;他们两个人都知道了,大姐程朝云自然也会知晓。
原本林稚还在犹豫要不要邀请前任房东、现任竞争对手程大娘子,现在倒是不必纠结了。
写上,统统写上!
直到最后一张请帖。
他想了想,还是认认真真写了一封,寄给孟琼舟。
翌日,客人们陆陆续续赶到。
赵二娘送来几棵发财树当作贺礼,巧的是胡大郎送的也是发财树,两人抱着三棵发财树站在门口大眼瞪小眼,最后还是林稚上前说“一层楼放两棵正合适”,这才给解了围。
程朝云没来,托两个弟弟送来一幅“流水生财”的水墨画;曹婆婆依然送肉饼,李四郎依然送茶叶;孟淮安则给他带了一个巨大的花篮。
从他手中接过花篮,林稚道了声谢,没忍住问:“孟少卿今日不来吗?”
孟淮安收回和程令宜友好交流的眼神,回过神来,一拍脑袋,“差点忘了!”
“兄长昨日和魏廷尉去了建康断案,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林稚有点笑不出来:“建康?”他喃喃道,“那恐怕要好几天才能回来了。”
孟淮安安慰他:“小郎君放心,兄长说了,到时候会亲自来送上祝贺。”
差不多快到正午,一道道精美菜肴端上了桌。菜还是那些菜,但或许是换了个更赏心悦目地方的缘故,感觉味道都提升不少。
程砚清和程令宜毫无作为竞争对手的自觉,“酸菜鱼最好吃”、“明明藤椒鱼片最好吃”、“都好吃行了吧”……
林稚终于知道为什么程朝云没来了。
吃饱喝足,人们心满意足地扶着滚圆的肚子各回各家,沈小七和阿蓝打扫战场,林稚也没闲着,在后厨和阿青研究鱼片粥。
既然开了酒楼,原先的食单自然要进行一番改进,先从比较简单的朝食开始。
自从上新了水煮鱼片这道菜,林稚便和小御街那鱼贩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快到立夏,气温有所回暖,鱼贩每日网上来的鱼多了不少,价格也不贵,他就都承包了下来,有多少买多少。
鱼片入粥需得无刺,黑鱼刺少,又不像鲩鱼一样腥气重,很适合用来煮粥。
凉水下米,听到咕嘟咕嘟的冒泡声,再一片一片下入用黄酒、胡椒、姜丝腌渍过的鱼片,粥米里撒些香葱末和芹菜碎,盐和胡椒调味,就是一锅热腾腾的生滚鱼片粥。
片片透白的鱼片漂浮在晶莹的粥米上,点点翠绿的香葱和芹菜做点缀,一青二白,煞是好看。
尝一口,鲜嫩的鱼肉和清香的白粥结合在一起,鲜美无比。
香葱和芹菜口感微脆,和鱼肉粥挤在勺子里一齐送入口中,直至粥碗见了底仍觉得意犹未尽。
生滚鱼片粥做法不难,味道也好,阿青看了一遍就学会了,于是林稚接着教他做肉松饼。
肉松饼分硬皮软皮,林稚更喜欢吃软皮的。和阿青大概描述了一下,他也喜欢软皮,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剁猪里脊肉。
里脊肉切块,过水煮熟,用擀面杖压平,连搓带撕做成肉松——每到这种时候,林稚就格外想念后世的料理机。
尽管麻烦,但好在成品效果喜人,蓬松棉絮的肉松好似一团团金色软云,光是用眼看就能想象在唇齿间融化的松软。
沈小七和阿蓝还没见过这种新奇玩意儿,都放下扫帚凑过来看。
“到这种程度就可以调味了。”林稚用勺子搅了搅肉松,又往里放了盐、酱油和白糖。
“还要放白糖?”阿蓝惊讶。
“当然,白糖可是肉松的灵魂。”
做完一锅金黄酥软的肉松,接着擀油皮、包油酥、团肉松,一个个金黄松软的小饼上炉慢烤,不到半个时辰就能出炉。
面香混着肉香一同飘出,还能闻到隐隐约约的甜味儿。
然而这南风知我意还不是肉松饼最香的时候。刚出炉的肉松饼外皮稍硬,经过一天的回油才会逐渐会变得软糯,那时候掰开才叫一个香。
沈小七和阿青吞了吞口水,阿青也眼巴巴地瞅着。
林稚见状笑道:“回油一晚味道更好,明天再吃吧。”
在食店做工的人都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虽然忍得辛苦,但还是听话地等到了第二日早晨。
转天清晨,林稚还以为自己是第一个起的床,打着哈欠慢悠悠踱到庖厨,就看见三个盯着肉松饼的小脑袋。
“……可以吃了。”
得到他的允许,三个人一手拿一个,直接掰成两半吃起来。
果真像林稚所说那般,经过一晚回油的肉松饼外皮更加软糯,色泽也更诱人了。
酥软油香的饼皮包裹着蓬松入絮的肉松,中间适度的凹陷证明了饼子的柔软,吃起来酥香可口,甜咸适口。
阿蓝赞不绝口:“好吃,白糖确实是灵魂——不愧是小郎君!”
几个人吃了五六个,还剩下不少,索性趁热打铁挂牌出售。
想到做肉松时那股子麻烦劲儿,林稚狠狠地把“金丝肉松饼”定了朝食里面的最高价。
出售朝食的酒楼并不多,再加外面的彩楼欢门太过惹眼,吸引来不少不愿在食摊买早点的讲究客人。
一个上午下来,新菜品“生滚鱼片粥”和“金丝肉松饼”居然卖得一点不剩。更有意思的是,这两样朝食大多是一同售出的。
沈小七疑惑,问林稚是怎么回事。
林稚想了想,“大概是因为‘生滚鱼片粥’和‘金丝肉松饼’很对仗?”
沈小七表示赞同。
南门大街上来的都是新食客,好在鱼片粥和肉松饼来了个开门红,给食客们留下了一个挺不错的印象——新开的酒楼味道好吃、价钱适中,店主人长得也好看。
新酒楼第一次开业,客流量大得林稚这个老油条都有些遭不住,一天下来腿也酸了,肚子也饿了,晚上随便做了几道清粥小菜当暮食。
刚拿起筷子,忽然有人推门而入。
孟琼舟携着一身风尘出现在他面前:“抱歉。”
似乎走得很急,对方轻轻喘了口气,伸手松了松领口,“没赶上你的温居宴。”
“酒楼很漂亮。”
“辛苦了。”
林稚眨巴着眼睛望着他。
建康,就算快马加鞭也要四五天才能赶回来吧?距离他给孟琼舟发请帖,不过才过去了两日。
他连忙站起身来:“谢、谢谢……孟郎君你饿不饿?要不要用些暮食?”
然而低头看了看食案上的清粥小菜,林稚又觉得有些拿不出手,“我再去做几道!”
“不用了。”孟琼舟拦住他,“这些就很好。”
青菜瘦肉粥、香菇油菜、凉拌莴笋丝,都是些家常菜。然而正是这些清淡的家常小菜,让并不很饿的他产生了食欲。
孟琼舟坐到他的对面,“一起吃。”
林稚连忙跑去庖厨给他添了个碗。
“今日匆忙,没来得及给你准备贺礼,改日补上。”
“不用的。”林稚咬着米饭摇了摇头,“孟郎君你能来,我已经很开心了。”
他不过一个小小的酒楼老板,孟少卿如此真诚待他,看来是真把他当作好朋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朋友×男朋友√

第37章 品牌商标
快到立夏, 天气一天天热起来,原先的春装穿在身上有些热,林稚揣着钱袋去成衣铺子买夏装。
他去得早, 成衣铺里只有零星几个人, 都在挑衣服。
店主娘子不大爱说话,给林稚指了指挂起来的衣服, “这些都是新上的样式,料子是苏州纱, 轻薄透气,郎君请自便。”说完低头继续裁剪手中的绣片了。
成衣嘛, 挂在那里一目了然,确实不需要太多介绍。正好林稚也不喜欢一个劲儿给他推销的, 便一件件挑起来。
林稚自穿越以来偏爱白色, 外加夏天也该穿些清淡颜色,买了好几件霜白茶白的凉衫。
阿青和阿蓝的就好办了, 给阿青买青色,阿蓝买蓝色……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至于沈小七……他盯着面前的明黄色凉衫陷入了沉思。
黄色显黑, 还是算了。他想了想,最终还是拿了一件紫衫。
如此买了十来件成衣,又顺手挑上几双轻便透气的单靴,林稚拎着战利品去帐台结账。
店主娘子没想到他一口气买下这么多,微微惊讶, 待林稚付过钱后, 免费赠了他几朵簪花。
本朝男子素爱簪花,原因在于皇帝举行宴会时, 每次都会赐予群臣花朵, 以此为殊荣。
上行下效, 渐渐地,男子簪花便在民间也流传起来。
不知道孟少卿有没有簪过花?
肯定是有的吧,如此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又很得朝廷重用——美人配花,该是很赏心悦目。
这样想着,林稚看向手心那几朵团团绒绒的芍药,笑道:“多谢。小娘子心灵手巧,这几朵芍药和真的一样。”
店主娘子羞赧一笑。
回到酒楼,还没踏进去,一股肉香先飘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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