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节日食品味道倒是其次,寓意才是最重要的。
据说吃了这些沾染社公社婆神力的社饭,土地神能保佑一整年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入乡随俗,林稚认认真真做好社饭,认认真真吃完,然后又认认真真地开始做社糕。
春社这天人们会互送社糕,就像中秋节互送月饼、端午节互送粽子一样。
社糕用大米面制作而成,里面加了果仁、蜂蜜和白糖,吃起来很像米糕版五仁月饼,但比五仁月饼好吃多了。
给沈小七留下两个,林稚把剩下的装进几个竹篮,打算先给隔壁的曹婆婆和李四郎送去。
曹婆婆开的是一家肉饼铺子,林稚没吃过,但每天看客人从店里进进出出,络绎不绝,想来味道应该不错。
见这位年纪极轻、几乎能给自己当孙子的邻居带了社糕来,曹婆婆惊喜异常,鱼尾纹都笑了出来,“是林小郎君对吧?真是久仰大名了,来来,快请进。”
林稚笑道:“第一天搬过来就应该来拜访婆婆,这几天一直不得空,今天正好借了春社的由头,希望婆婆不要介意。”
“怎么会介意呢!”曹婆婆热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小郎君忙,能亲自来一趟已经很有心了。当初我这个邻居,哦,就是你的前任屋主,平常都不和我们走动的。本来这也没什么,可上次老婆子我跟他打招呼,他理都不带理的!真是没礼貌,还好搬走了……”
短短几句,林稚已经觉察出曹婆婆的话痨属性,微微一笑,“可能他只是比较害羞。”
其实他想说对方可能是个社恐,但想到“社恐”这个词有些超前,退而求其次改成了害羞。
“一个儿郎,又不是小娘子,害羞什么!”曹婆婆摆了摆手,忽然想起什么,对林稚道:“小郎君,我今天生意忙,还没来得及做社糕……这样,我拿几张肉饼给你行不行?”
远亲不如近邻,林稚跑这一趟不过是为了和周围邻居熟悉熟悉,原本也没想索要回什么,当即道:“婆婆不用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肉饼都是现成的!”
“那好吧。”林稚笑了笑,“我也正想尝尝婆婆的好手艺。”
长得好看嘴巴又甜,曹婆婆越发喜欢林稚,迈着小碎步回到后厨,整整拿了三大张肉饼给他。
“不是婆婆自夸,我这饼啊,是真好吃!”
林稚点点头,那当然了。毕竟能在这春风楼盘下一间铺子的,都不是一般人。
回到自家食铺,他把那三张肉饼妥善放好,又提着装了社糕的食篮去了李四郎的店铺。
李四郎家开的是茶坊,刚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清润的茶叶香,林稚忍不住道:“好香啊。”
到底是在自家隔壁做生意,不可能不眼熟,看见这位饮食界新秀登门前来,李四郎微微有些诧异:“是……林氏食铺的小郎君?”
李四郎是个中年男人,略微秃顶,看上去很老实。
林稚笑着冲他点点头,把自己的来意告诉对方,顺手把社糕递了过去:“一点心意,还请李四郎君笑纳。”
“小郎君太客气了。”李四郎松了口气——他还以为林稚是来找事的。
真是误会大了,他有些不好意思:“不知小郎君喜欢喝什么茶,龙团胜雪还是北苑先春?”
无论是龙团胜雪还是北苑先春,听起来都很名贵,林稚指着面前的茶壶道:“这个就行。”说完,提起面前精致的紫檀茶壶,给自己倒了一盏茶。
他端起茶杯一饮而尽,道:“好茶!”
碧莹莹的茶汤里不见一片茶叶,入口是清爽的绿茶味道,隐隐带些回甜,似乎是加了糖。
李四郎笑道:“小郎君喜欢就行。”
一盏茶打开了这个略显木讷的男人的话匣,李四郎开始和他谈天说地,从今年的羊肉价格聊到北方旱地的灾情,不知怎么又拐到了朝堂之事。
“最近新上任的孟少卿为人勤政尽职,很是不错,林小郎君以为如何?”
说得好像要给他相亲一样。
林稚努力摆脱这种奇怪的感觉,顺着他的话道:“我也觉得孟少卿人很不错。”
李四郎坐在他对面边喝茶边说:“看来英雄所见略同……自孟少卿上任后,大理寺的侦破案件的速度快了不少。”
“对了,林小郎君,看你年纪不大,为何不科举入仕,反而走了商贾这条路?”
还不是原身的那个倒霉爹,放着好好的太傅一职不做,非要造反!
官家能饶下他这条小命已是仁善,更遑论入不入仕了。
这些话自然不能说出来,林稚淡然一笑,“林某愚笨,参不透朝堂之事。”
闻言,李四郎看向食盒里的状如白玉、细腻精巧的社糕,狐疑地皱了皱眉头。
这般精致的社糕,连手艺高超的小娘子都未必能做到如此出色……愚笨?
林小郎君也太谦虚!
林稚这边提及孟琼舟,却不知对方那里也提到了他。
春饼炙鸭、鸡肉炖蘑、鲜爽鱼生……食案上一共十道菜,足足有八道出自林氏食铺。
孟琼舟压下微微翘起的唇角,低头抿了一口社酒。
春社这天国子监放假,夫子学生欢聚一堂,他自然也去要拜访自己的老师,高梦华。
高梦华年逾六旬,曾在国子监教书数年,桃李满天下,孟琼舟是他众学生当中最得意的门生。
门生们前来拜访,酒菜是少不了的,于是就有了眼前一桌。
酒过三巡,高梦华喝得正酣,话也随之多了起来,问道:“琼舟,观你气色好了不少,可是恶食之症痊愈了?”
孟琼舟还没开口,少府邢柯先抢道:“老师,这您就有所不知了,恶食症哪是说痊愈就能痊愈的?我看啊,能改善就不错喽。”
孟琼舟不为所动,顺着高梦华的话道:“多亏林氏食铺的店主人,和从前比起已改善不少。”
高梦华抚掌笑道:“巧了不是?今日这一桌子菜也是从那林氏食铺取来的。不得不说,那店主小娘子的手艺真是好啊……”
闻言,孟琼舟清浅一笑,“是位小郎君。”
“哦?小郎君?” 高梦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看来是我先入为主了。”
却有一道不甚和谐的声音响起,还是那位邢少府。
他撇着嘴道:“依我看啊,林氏食铺的菜创新有余,至于味道嘛……有待提高。”
少府和少卿虽一字之差,官职却差了四品。
平白被孟琼舟压了几头不是让邢柯最气愤的,真正让他生气的,是前段时间自己儿子的入学一事。
国子监下设国子学、太学、武学、四门学、律学等,以邢柯的儿子邢新的课业成绩,能卡着律学的最低门槛入学已是三生有幸。
然而邢新却想入最难进的国子学,于是邢柯便想着找孟琼舟这位昔日同窗,从中与祭酒博士说和说和。
官官相护蔚然成风,他有信心对方能帮自己这个忙。
谁知,孟琼舟一口回绝,连一丝商量的余地都给他留。
从那之后,邢柯就暗暗记恨上了他。
可官位差距在那里摆着,他根本没机会也没实力报复对方,眼下终于让他找到机会——不痛不痒地刺他喜爱的吃食几句,既能成功膈应对方又无伤大雅,何乐而不为?
邢柯自诩此招甚妙,心情颇好地多夹了几筷子菜。
原以为依照孟琼舟的冷淡性子,绝不会理会这种小事,然而下一秒却听他冷然开口:“邢少府素来喜爱荤腥肥腻,这些金齑玉脍自然入不得眼。”
没想到对方真的会出声反驳,邢柯顿时怔愣原地。
荤腥肥腻和金齑玉脍两相对比——这是在讽刺他品位低下?
周围传来一片哄笑之声。
良久,高梦华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大家都快吃吧,不然菜就凉了。”
邢柯哆嗦着筷子吃完了这顿饭。
作者有话要说:
孟琼舟(护短版):不许说我老婆做饭不好吃!
①鏊饼和漫泼饭做法出自《岁时广记》
第24章 西湖游船
寒食节前后是踏春赏游的旺季,食店开业以来,林稚还没怎么休息过,便想着趁此机会给自己和沈小七放个带薪假。
临安城江河密布,又兼江南水乡,此时泛舟西湖也不失为一件赏心乐事。
打定主意,和沈小七商榷过后,林稚租下一舟画舫,沈小七见到实物震惊道:“好大一条船!”
“听老板娘介绍,这已经是他们家最小的画舫了。”
“最小的画舫”长约三丈,可容纳十几人,雕栏画拱,精巧创造,两人甫一登船,顿时产生一种西湖是自己家的感觉。
因为半天都要在船上度过,他们带了不少零食杂嚼,什么蜜筒甜瓜、琥珀核桃、蜜渍昌元梅等等,装了满满一包裹。
现下分门别类地摆出来,倒有点像要做起水上生意的意味。
水上生意顾名思义,小贩们乘着舟楫穿梭在画舫间,专门贩卖各种茶果点心、酒水饮料和菜肴小吃,不仅如此,还有吹弹歌舞、杂耍表演的艺人歌姬。
果不其然,他们的画舫刚悠悠划出,就被几个穿着白底蓝花的女郎拦下了。
“小郎君,木瓜豆儿怎么卖呀?”
得,明明是来旅游度假的,结果半路又被迫做起了生意。
林稚扬唇一笑,笑得对面小娘子心花怒放,一点都没看出来这其实是个苦笑。
说了一个不高不低的价钱,对面小娘子笑吟吟地把银钱抛过来,林稚再把包好的木瓜豆儿抛回去,这笔水上生意就算完成了。
他一直很好奇,如果买方卖方在抛掷过程中,银钱或者杂嚼不甚掉进湖里,损失该由谁来负责?
想来想去,没想出谁该负责,倒想出谁获益了——自然是湖里的鱼。
做完这几个女郎的生意,林稚斜靠着席子,和煦的阳光把他照得暖洋洋的,眯起眼睛打量湖面上如织的游人。
波光粼粼的湖面遥映着远处山色,大大小小的画舫坐满了人,无论是高官巨贾还是学子百姓,或是带妻挟子,或是风流聚会,都能在西湖上都能找到专属的玩法,是真真正正的其乐融融。
沈小七正用手划拉着水玩,余光里突然瞟见什么,抬起头来:“前面好像是程家人?”
不用他说,林稚也瞧见了,原因无他,那画舫实在是太大了。
长逾二十丈的画舫宛如一艘海上轮船,在平静的湖面上翻起巨大的水花,舫上光船夫和艄公就不止三十人,实在很难不引人注目。
林稚咋舌,这就是临安首富的排场吗?
和他们比起来,他和沈小七脚下这条舟楫,就显得有些小巫见大巫。
尽管如此,沈小七还是觉得林稚租来的这条船最好,哼着鼻子不屑道:“三个人坐那么大一条船,也不嫌浪费!”
程家三子立于船上,程朝云抱着手臂,不知在想些什么,但林稚觉得多半是生意上的事;程砚清摇着扇子,不停对划船而过的小娘子抛媚眼;程令宜今日穿着打扮得十分隆重,一看就花了不少心思,正对着一面铜镜整理自己的衣襟。
整理完毕,他满意地扬起一个笑脸,把手中铜镜随手搁置一旁,突然瞧见一道熟悉的身影,招手道:“林小郎君!”
林稚冲他扬了扬手,心里纳闷,他是怎么在众多画舫里发现自己的?
程令宜是他的熟客,程砚清和程朝云是他的房东,自然不能失掉礼数。
沈小七不是很情愿地摆动船桨,小画舫慢悠悠漂到巨轮身边。
待他靠近,程令宜喜道:“能在这里见到小郎君,真是太开心了!”
林稚笑着点头:“能见到程娘子和两位郎君,我也很高兴。”
程朝云冲他点了点头,接着声音不大不小地对程令宜道:“令宜,你已经十五岁了,要庄重。”
“知道了,我只是见到林小郎君高兴而已,难道阿姊你以为我见到谁都这样吗?我看见孟淮安就不会!”
程朝云无奈地瞅了他一眼。
担心他又说出什么不该说的,程砚清收回乱抛的媚眼,拉回话题,略正色地给程朝云介绍:“这位林小郎君就是林氏食铺的店主。”
这下确实引起了程朝云的兴趣:“哦?原来是林小郎君,久仰大名。春风楼最近进帐上涨,可少不了小郎君的功劳。”
虽说是恭维的话,但林稚只淡淡一笑,把帽子抛了回去:“全仰仗小娘子春风楼的名声罢了。”
几人又客套几句,这才就此别过,纷纷各自划船而去,临别前程砚清还不忘预定了三只烤鸭。
真是人生处处有生意,林稚笑着点头应下来。
孟琼舟原本没打算来游湖。
近日朝中事务繁忙,他又一向不爱抛头露面,然而架不住母亲的规劝,便跟着来了。
孟淮安刚刚给他塞了把林檎,绿油油圆润润的,挺好看,吃在嘴里却味同嚼蜡。
正在这时,一抹熟悉的月白闯进眼帘。
林稚站在画舫上,不知和对面的程砚清在说什么,聊得正欢,让他想起那日花朝节玫瑰花饼的味道。
很甜,带着只有他察觉到的涩。
孟琼舟垂下目光,对陈平吩咐:“去湖中央。”
“是,阿郎。”陈平是个称职的管家,当即拨动船桨向湖中心方向进发。
刚送走一个,又来一个,林稚只觉得眼前荡起一阵水波,再一定神就看见了孟琼舟。
他挥了挥手:“孟少卿,没想到在这里碰面了。”
孟琼舟颔首:“林小郎君。”
没瞧见船上有其他人,林稚好奇问道:“秦夫人和孟小郎君呢?”
“下船买吃食去了。”
水上的吃食虽然花样繁多、价格便宜,但到底比不上店铺所售。林稚点点头,表示理解。
他看向孟琼舟足下的画舫。
孟家的画舫大小适中,栏头雕着金鱼和水草,典雅美观,宛如水上凉亭,和孟府的装修风格相同,都是走的低调大气的路子。
林稚发自内心地夸赞:“孟少卿的画舫很好看。”
下一刻却听孟琼舟道:“要不要上来坐坐。”
那么漂亮的画舫,前世在纪录片里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当然想上去坐坐。林稚心动道:“我可以吗?”
孟琼舟不语,用实际行动作出回答,朝他伸出手,看样子是准备把他拉过来。
没想到对方如此热情好客,林稚也有些意外,但还是把手递了过去。
掌心的触感干燥而温暖,带着不容抗拒的强势,孟琼舟握紧他的手,稳稳地将他拉进画舫。
踩上坚实的地面,林稚一点没晃悠,他抽回手,笑着道谢:“多谢孟少卿。”
顿了顿,孟琼舟放下手,“无妨。”
平白多了一个人,画舫晃都没晃,可见基底十分扎实牢固。
林稚环视一周,发现内部装潢比他想象中还要好,古色古香,却不会曲高和寡,一只小案上放着茶盏和笔墨纸砚,生活气息十分浓郁。
不错,是他的梦中情船。
林稚搞钱的愿望越发强烈了,心里的小本本又添上一笔:豪华大邮轮,等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
食店开业那日,客舍的赵二娘送来一小坛腐乳作为贺礼。
这东西不怕放,甚至放得越久味道越香醇。林稚把它搁在庖厨的角落位置,今日终于得空研究一下怎么吃它。
最简单的吃法莫过于佐粥下饭、抹抹馒头片,但看枣红色的红方表面光泽鲜艳,切开后内部更是呈现少见的杏黄色,是上品腐乳。
这样的腐乳直接就馒头吃……未免有些暴殄天物。
林稚决定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做一道腐乳蒸肉。
腐乳蒸肉和红烧肉师出同源,做法大差不差,只比红烧肉多了一道“蒸”的步骤。
因其蒸制以后颜色红亮、色若玫瑰,腐乳蒸肉还有个更诗意的名字,玫瑰腐乳肉。
比起红烧肉、东坡肉等等大名鼎鼎的五花肉菜,林稚更中意这道玫瑰腐乳肉。
以前不懂,现在想来大约只因为自己是个颜控——腐乳蒸肉比红烧肉颜色更好看。
颜控的林稚去集市挑了几斤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回到食店把肉清洗干净,汆去血水。
切成块的五花肉煸出油脂,放腐乳汁、糖盐和黄酒翻炒片刻,待五花肉裹上酱汁后扔几片葱姜进去,一同滚水慢煮。
还没怎么样,肉香味就已经飘了出来。
堂内咬着鸡蛋灌饼的食客不约而同地想:“什么味道这般香?”
他们没法去到庖厨,沈小七却可以,捡了个把碗端进后厨的间隙,问林稚:“阿郎这是炖的什么肉,香得很,刚才好几个食客都问我。”
这次林稚没跟他卖关子:“就是五花肉。”
“一会儿做腐乳蒸肉吃。”
沈小七嘿嘿道:“闻着就好吃!”能把寻常猪肉做出如此香味,也就他家阿郎能做到了。
炖肉这段时间不需要看锅,林稚从炉架取下程砚清预定的三只烤鸭,拿刀开始片鸭子。
几天烤鸭卖下来,他的刀工得到了大幅提升,片出来的鸭子肥瘦均匀,每一片鸭肉上都带着酥脆的鸭皮。
林稚不无得意地想,照这个速度下去,是不是再过几天就能做文思豆腐了?
三只鸭子片完、黄瓜条和京葱丝都切好,那边的腐乳肉也炖得差不多了。
掀开锅盖,一股白汽先蒸腾而出,紧接着,浓郁的肉香扑鼻而来。雾白的水蒸气散尽,一锅色泽油润红亮的腐乳肉尽数呈现在眼前。
四四方方的肉块深红油亮,肉皮颜色最深,肥瘦肉部分稍淡,不分你我地挨在一起,油脂四溢,香气扑鼻,仔细闻还能闻到腐乳独特的咸鲜,光是看着就让人心满意足。
然而还是不能吃,需得再蒸一个时辰才算大功告成。
把这锅腐乳肉倒进大碗里,底下的汤汁浇上去,隔水慢慢蒸着,林稚洗净双手,推开门,打算去前堂看看有没有需要自己帮忙的地方。
谁知大堂内十几个座位坐得满满当当,喝茶的喝茶,闲聊的闲聊,就是没人在吃饭。
但也没人走。
林稚低声问正在添茶的沈小七:“……这是怎么回事?”
沈小七放下手中茶壶,“他们都在等阿郎你做的炖肉呢。”
不是吧……香得都让人不肯走了?
林稚正在自我怀疑,仿佛是为了验证沈小七的话一样,有食客问道:“这炖肉大概什么时候能好?”
“大约还要一个时辰。”林稚如实回答,顺便纠正,“其实不完全是炖,炖完需得再蒸一遍,这样味道更好。”
那食客了然地点点头:“怪不得时间这么长,原来还要再蒸一遍。”
顺便夸夸林稚:“小郎君匠人精神,很值得等待!”
匠人精神……林稚笑着摇摇头,表示自己不敢当。
听说还要一个时辰才能吃到,有些家中有事、无法继续等下去的食客只好一脸惋惜地离开,有几个不死心的还上前问林稚,能不能外送到家。
“玫瑰腐乳肉趁热才最好吃,而且肉质酥烂,几乎一碰就碎,运送过程中皿器难免不会磕磕碰碰。到时肉烂在锅里……不太好看。”
林稚不好意思地得出结论,“所以,最好还是堂食。”
闻言,几个准备离开的食客看上去更惋惜了。
剩下的食客倒是更期待了——“肉质酥烂”、“一抿就碎”,听着就馋人口水……
十几号人眼巴巴地瞅着他,林稚有些无法直视这些嗷嗷待哺的目光,让沈小七给每桌上一碟子酸甜果,自己回庖厨看锅子了。
蒸肉没什么声音,不像炖肉,能听见“咕嘟咕嘟”气泡声,林稚看着看着就开始走神。
开一家酒楼需要四五百两银子,以他现在的经济实力,嗯,大概已经完成二十分之一了,可喜可贺!
虽然道阻且长,但林稚挺知足——毕竟他是从一个蛋饼摊子白手起家的。
估摸着快好了,林稚停了火,拿布垫着把肉端出来。
复蒸一遍的腐乳肉色泽更加红润,油光锃亮,颜□□人的腐乳汁浸润着层层叠叠的肉块,五花肉的油脂完全渗出,咸香扑鼻。
林稚把焖得烂熟的葱结、姜片捞出,甚至不敢用筷子去夹那颤动的肉块,只小心翼翼地倒进盘子里。
便在此时,外面传来一声呼喊:“林小郎君,我来取那三只炙鸭子了,别告诉我你忘了!”
什么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就是!
程砚清熟门熟路地摸进后厨,刚掀开帘子便瞧见那一锅香喷喷的腐乳肉。
林稚无奈道:“程二郎来得真是时候。”
“谁说不是?”程砚清抽了抽鼻子,油润的肉香直窜鼻腔,“好霸道的香气!”
“林小郎君这一锅肉应该不是打算自己吃吧?卖给我吧?我包圆。”
“不好意思,程郎君。”林稚笑着拒绝,“大堂客人等这锅肉已经等了一个多时辰了。”
那意思是该让人家先吃。
程砚清被拒绝了也不恼,点头道:“是该如此。”
“这样,你让小厮先给他们端上去,剩下的我再买。”
林稚依言取了十几个盘子,每个盘子里都实实在在盛满三大勺肉,估计足够客人们吃了,招呼沈小七端上去。
十几盘腐乳肉端走,锅子里还剩下不到一小半,林稚又把“外卖注意事项”和程砚清说了一遍,见对方毫不在意,这才拿食盒装了起来。
大堂内,食客们等待已久的玫瑰腐乳肉终于到来,顾不上就白米饭,直接空口开吃。
夹起一块,肉块在筷间略略颤动,放入口中,舌头和牙齿还没怎么用力,咸香软烂的肉块便融化成一汪盈盈的油脂。
腐乳独特的香气萦绕其间,滋润肥美,真真是如林小郎君所说的“一抿就碎”。
空口吃几块尝尝味道,再配着大米饭一同咀嚼,酥烂喷香的肉汁裹着弹润糯香的米粒,又是一番美妙的享受。
到底是顾及着形象,有个食客吃完肉,忍住把盘子上的肉汁刮下来的冲动,问林稚道:“小郎君怎么不多做些?没吃够。”
林稚苦笑,他其实做的不算少,但谁能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有没有今天考教资的小可爱,祝大家都过过过!
寒食将至,火禁即将到来。
这几天不能生火做饭,是以各家各户都忙碌起来,开始准备未来三天的饭食。
林稚早早地给沈小七放了假,让他回家帮母亲准备熟食,送走最后一批客人,挂上打烊的食牌,食铺里就只剩下自己。
他一边蒸米饭一边庆幸,还好现在火禁有所放宽,人们可以把提前备好的冷食加热,不必再像往年一样吃冷饭了。
不然以他柔弱的身体,恐怕又会胃疼个三天三夜,到时候又要花一笔不小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