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是都是他开酒楼的本金!
蒸完米饭和馒头,林稚开始做回锅肉。
这道菜的含义全写在菜名上,除了在制作过程中肉需要回锅制作,还有越回锅肉越香的意思。
从前还不觉得,现在看来,简直是寒食节必不可少的一道菜。
用猪油炒散五花肉片和蒜苗,放茱萸酱和豆豉煸出红油,等到辛辣的肉香冒出来,再用酱油调个颜色。
酱色的肉片色泽红亮、焦香扑鼻,微微卷曲而不干焦,和鲜绿的蒜苗颜色搭配相当,看着就能吃三碗米饭。
林稚夹了一片放在碗里,慢慢品尝。
肉片入口微辣回甜,肥而不腻,一筷肉片一筷蒜苗,小半碗米饭下了肚,他才记起这是他未来三天的食粮,恋恋不舍地放下筷子。
接着做炸鱼。去头去尾的小黄花鱼用盐和五香粉腌渍,裹上鸡蛋面糊,中火油炸,一口一个香香脆脆。等到寒食的时候拿出来再复炸一遍,更酥更香。
做完回锅肉和炸小黄花鱼,又做了炖肉、素菜和一些小点心,林稚估摸着未来三天应该能吃得不错,简单收拾一下,心满意足地进入了梦乡。
翌日一大早,食店门前排起长队,第一波来用朝食的客人已经到了。
“店主人,给我来两碗麦粥,并一份麦糕!”
“我要一碗乳粥和一份酪乳饼。”
“林小郎君,麻烦给我来些冻姜豉,要三份!”
因着到了寒食,食店里上新了许多节令食品,大多是朝食,比如麦粥、酪乳饼、冻姜豉,都很得食客们的喜爱。
其中要属麦粥和冻姜豉最受欢迎。
麦粥是加了麦芽糖的粥,麦仁和碾碎的杏仁一同熬煮,临出锅加一碗浓稠的麦芽糖汁,吃起来浓香甜蜜,口感软脆。
冻姜豉则是用姜末和豆豉凉拌的猪肉冻。
炖猪肉留下的肉汁,放凉后自成肉冻,拌上姜末和豆豉,口感弹润,切成四方块来吃,味道有点像肉皮冻。
只不过冻姜豉内含肉碎,且通体分布肉花,口感更富有层次,肉香味也更浓郁。
林稚看着面前的长队,不急不徐切着姜末,笑道:“都有的,大家排好队,不要挤。”
他和沈小七一个负责做饭,一个负责包装和记账,有条不紊,硬是把两个人发挥出了一个团队的效果。
两个时辰过去,今日朝食的售卖算是告一段落,要开始蒸寒燕了。
寒燕是一种能捏成飞燕、鸣禽、走兽、瓜果、花卉等各种形状的面食,蒸熟后着上鲜亮的颜色,栩栩如生,就像粽子之于端午、月饼之于中秋一样,是寒食节人人必吃的食物。
朝食和午食这段时间客人不多,正好能赶制这种节令面食。
沈小七看着竹屉上揉好的面团,挠头道:“阿郎,我手笨,捏不好寒燕,每年过寒食阿娘都因为这事念叨我。”
“无妨。”林稚指派另一项任务给他,“帮我拌豆沙馅就行。”
“豆沙馅?”沈小七瞪大眼睛,“阿郎,你要往寒燕里加馅料吗?”
林稚点点头。花里胡哨的白面馒头也只是白面馒头,不如创新一下,做成味道更好的豆沙包。
担心沈小七吃不惯,他道:“除了赤豆馅儿,还会做一些传统不加馅料的。”
接受能力良好的沈小七早已行动起来,沉浸在对“豆沙版寒燕”的美好幻想中,把洗好的赤小豆放进锅里,开了火,喜滋滋道:“都听阿郎的!”
林稚笑着睨他一眼。
赤小豆和□□糖慢慢炖煮,煮到豆沙与豆皮自动分离,细腻的豆沙溢出来,豆子的甜香飘了满屋。
用汤匙舀一勺,糖放得正好,甜味浸润舌尖又不腻人,满口都是豆沙的香甜软糯,只是豆皮夹杂在其中有些影响口感。
古代没有料理机,要将豆皮完全打成蓉状需格外费些时间。
沈小七很有眼力见地接过勺铲,冲林稚拍胸脯道:“交给我吧阿郎!虽然我捏不好寒燕,但是拌好这些豆沙还是没问题的。”
在他搅拌豆沙的这段时间里,林稚动作利索地捏好了几十只寒燕,用黑芝麻给它们点好眼睛,已经放锅里蒸着了。
没过多久,沈小七不负众望地完成了任务,搅好的豆沙馅儿绵密细匀,不见一丝杂质。
林稚惊奇:“怎么做到的?”就算是用料理机打出来的,也难免会留下几丝豆皮。
沈小七大刺刺道:“哦,我把那些煮不破的豆皮都挑到一个碗里了,打算一会儿吃掉。”
林稚:“……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有了馅料,包制就好办了。只是寒燕个头太小,内里装不了太多馅料,想着反正是给自己吃的,不必太讲究,林稚索性做成了豆沙包。
为了取个拟物的寓意,又用胡萝卜泥捏好鼻子和耳朵,和白胖胖的豆沙包组合在一起,变成了一只小猪的形状。
后世做猪鼻子和耳朵一般都用南瓜泥,可惜本朝还没有引入南瓜,只能用胡萝卜将就代替。
因此林稚这版豆沙包小猪的鼻子和耳朵颜色都有些偏红,看起来像上火了。
不过倒也算憨态可掬。他在心里暗暗评价。
沈小七走过来,不确定地看着盘中发问:“阿郎,这不是猪吧?”
“别怀疑。”林稚道,“这就是猪。”
沈小七:“……”他家阿郎审美就是独特!
蒸好的寒燕分成豆沙版和传统版,一个礼盒放六只,取“六六大顺”之意,供食客们任意选择——当然,都是正常的飞燕形状,只不过豆沙版的寒燕为了能装下更多馅料,个头稍大而已。
至于小猪豆沙包,还是关起门来自己吃比较好。
原以为本朝人民会更偏爱传统风味,却没想到豆沙版的寒燕销量更好。
“没想到这东西加了馅料更好吃,从前怎么没想到。”
有人附和:“是啊,从前怎么就没想起来呢!”
豆沙版本的销量太好,对比之下传统口味就显得有些门可罗雀,不到半日就被豆沙版甩开一大截。
为了让两种寒燕同时售出,林稚只好稍稍调下价格,把它们混合着卖。到了傍晚,总算将两种寒燕都卖了出去。
沈小七捧着自己挑出的那碗豆皮豆沙,假装抹泪道:“早知道我就多挑出一些了!”
将入夜时,孟琼舟迈进林氏食铺。
林稚和沈小七正在吃暮食,看见那抹熟悉的绯红衣袂,沈小七把头扭到一边,林稚则放下筷子,“孟少卿可是来用暮食?”
孟琼舟看了看他,道:“来买礼盒。”
林稚“啊”了一声,弯了弯眼睛:“孟少卿来得太巧,寒食礼盒一炷香前刚好卖完。”
孟琼舟垂下眼帘,瞧见食案上那几只小猪,“不是还有吗?”
林稚:“……”
救命,孟琼舟要吃小猪豆沙包!
确定对方没在和他开玩笑,林稚忍俊不禁地给他装好。
“……孟少卿请拿好。”
不愧是长了个二十一世的胃,一眼就相中了二十一世纪的食物!
作者有话要说:
不光相中了二十一世纪的食物,还相中了二十一世纪的人
①“麦粥”和“冻姜豉”做法参考《边缘历史》
为期三天的火禁眨眼结束,很快,清明就要到了。
林稚拿着火折子,边点燃柴火边和沈小七闲话家常:“听说每年清明寅时,官家都会让几十个小太监围在一起钻木取火。”
“钻木取火?怎么钻,怎么取啊。”从来没听过这些新鲜事的沈小七一脸好奇。
“就是用削尖的枣木橛去钻干透的榆木疙瘩,利用摩擦生热钻出火星子,慢慢地火苗就燃起来了。”
“摩擦生热”对沈小七来说是个陌生词汇,但他很好地理解了其中含义,咧着嘴念叨:“榆木疙瘩……那得多难钻出火苗来啊。”
“确实很难。”林稚顺着他的话道,“不过宫里有那么多人,总会有一个成功的。最后成功的那个人能得到一笔丰厚的赏赐,因为他为皇家带来了新火。”
沈小七才不管什么新火不新火,那些对他来说都太过遥远。
忽然想起几年前的往事,他道:“宫里月钱多,当初我还想过要不要去当个太监玩玩,现在看来,幸亏没去。”
没想到他还有这么一出人生经历,林稚笑道:“你要是真当上太监,可就不是‘玩玩’那么简单了。”
眼见对话往“当不当太监”的路上越跑越偏,林稚连忙把话题拉回来,“不知道今年的新火钻得怎么样了。”
沈小七边擦地边道:“阿郎想这些做什么,反正和咱们没关系,又不会把新火分给我们。”
林稚淡淡一笑,觉得也是。想这些做什么?不如想想一会儿祭祖扫墓的事。
今日休沐,孟琼舟习惯性早起,随手拿起书架上一本古籍翻阅。
不知看了多久,忽然瞥见一句“稙稚菽麦”,视线在这几个字上停留许久,直到陈平的话打破心绪。
“阿郎,肖都知来送今年的金莲烛了。”
每年火禁结束,皇家会用新火点亮许许多多的蜡烛,名曰“金莲”,送到宗室亲贵和文武大臣家中,以示薪火相传、关怀群臣。
有资格得到金莲烛这一赏赐的,只有五品以上的官员。都知肖继才是官家身边的红人,每年都负责分送金莲烛。
孟琼舟点点头,放下书本,“请他进来。”
不多时,一个身穿宦服、约莫四十岁左右的男子,捧着一盏罩着琉璃灯罩的红蜡烛走进来。
“小底参见孟少卿。今年的新火已燃,烦请孟少卿收好。”
五品以上穿红着紫的官员平均年龄不会低于四五十岁,很少有人像孟琼舟一样,不过二十五六便位居高位,前途无量。
见惯了一众大腹便便的糟老头子,冷不防看见孟少卿这样俊美不凡的郎君,肖继才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得到了休息,连带着吉祥话都多说好几句。
什么“积厚流光”、“百世不磨”,一连串吉祥话不要钱似的响在耳边。孟琼舟波澜不惊,颔首道:“有劳肖都知。”
陈平上前接下新火,塞过四枚八宝联春金银锞子,一番客套过后,肖继才美滋滋地甩着袖子离开了。
陈平小心翼翼将金莲烛收好,准备像往年一样安置于烛台,正要动作,却听孟琼舟道:“去给林氏食铺送一份。”
仿佛早就料到孟琼舟会这么说一样,陈平默默应下,心道:“看来阿郎是真的很喜欢林小郎君做的吃食啊。”
林稚还不知道自己即将得到“和他没什么关系”的新火,已经坐上了出城的马车。
清明是回乡扫墓的日子,街上一色的青色车幔,浩浩荡荡,全是去郊外祭祖的人。
马车、骡车一辆接一辆,好不热闹,一个冷清清的节日,愣是被他瞧出了几分热闹的氛围。
原身宗族被父亲所累,连个衣冠冢都没有,林稚想祭拜都找不到地方,只好吩咐马车停在一处太庙前。
太庙里人不多,他把提前买好的麦饼和乳酪摆在香案上,恭恭敬敬地献上三柱香,寻了个蒲团跪坐下去。
这具身体五岁之前的记忆都太过模糊,只能从一点零星残影里拼凑出零碎的快乐片段。
虽然快乐,但也遥远。
他想了很久也没想到该对原身的父母说些什么,最后硬邦邦在心里憋出一句:“下辈子一定要做个好人。”
做个好人,好好活着。
仿佛是听到了他的祝告,三支线香安静地燃着。
此情此景,林稚不可避免地想到远在异乡大陆的亲人,他的母亲和外祖父。
现在他能去哪里为他们上柱香呢?
想着想着,他微微红了眼眶。
来祭祀的人大多会去自家祠堂,很少有人会来太庙,包括林稚在内,偌大的庙宇里只有零星四五个人,寂然无声。
直到有哭声打破这份宁静。
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小姑娘正捂着脸嘤嘤哭着。
小姑娘打扮得十分花枝招展——或者说,太花枝招展了,让人看一眼就能猜到她的职业。
因着这份猜测,站在她身边的几个人漠然而立,不为所动。
林稚从悲伤的情绪里抽离,微微叹了口气,上前几步,从怀里掏出一方帕子,递给了那个小姑娘。
自从那天忘带手帕被孟琼舟逮个正着之后,他就一直随身携带一条帕子,以备不时之需,却没想到在这种场合派上了用场。
那小姑娘正捂着鼻子抽抽噎噎,见自己面前突然凭空出现一条手帕,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抬头看向林稚,边哭边道谢:“多、多谢小郎君。”
林稚摇摇头:“不过是举手之劳,小娘子莫要伤怀了。”其余的话他没再多说。
那小姑娘擦干净眼泪,没过多久便离开了。
等到庙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林稚又重新续上三柱香,恭敬地拜了拜。
正准备起身走人,没成想跪坐太久,两条腿发了麻,一个没留神就往前栽了过去。
他心说完了完了,初吻要献给太庙的地板了!
谁知突然被人环住肩膀,用力向后一带——林稚跌进了一个温暖坚实的怀抱。
孟琼舟低头看着他,皱眉道:“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
顾不得这个靠在别人怀里的尴尬姿势,林稚出声反驳,可惜眼角余红未消,这话说得实在很没有说服力。
“好吧。”他投降道,“只是有些思念母亲。”
孟琼舟没有说话。
盯着对方沉郁的面色,林稚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尽管此母亲非彼母亲,可他现在的身份是罪臣之子,怎么能当着一个四品京朝官的面说这种话!
他连忙从孟琼舟怀里退了出来。
离开那莫名灼人的热源,林稚冷静下来,又分析一番,脑子清醒了许多:自己现在是罪臣后代没错,可是孟琼舟并不知道此事啊?。
所以,他刚刚说的“思念母亲”这句话没有任何问题。想到这里,他稍稍松了口气。
刚要说些什么缓和一下气氛,就见孟琼舟不知何时已经举起三柱香,神色恭谨地插*进方才进香的香炉里。
他这是……在给自己的母亲上香?
林稚讶然。
他不过是让孟琼舟多吃了些饭而已,对方竟然愿意做到这种地步,孟少卿真是一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
等孟琼舟施完礼,林稚发自内心地向他道了谢。
“不必。”顿了顿,孟琼舟又补充一句,“别难过。”
林稚轻轻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方才他确实有些难过,但不知为何,看到孟琼舟之后,心情奇异地晴朗许多。
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开口问道:“孟少卿为何会到太庙中来?”
孟府家大业大,按理说该在自家祠堂祭祀才对,为什么要跑到远隔千里的太庙?
孟琼舟缓缓道:“我的父亲,便是在这附近葬身于一场大火。”
原来,孟父生前曾任大理寺卿,乃一代名探,破获无数案件,人人敬重、人人称颂。谁知人到中年却遭小人报复,最后落得一个尸骨无存的悲惨下场。
没想到是这样的原因。
林稚默然片刻,同样伸手举起三支线香,点燃,插进*一个新香炉里,恭敬地鞠了一躬。
清淡的檀香静谧地萦满庙宇每一个角落,四下无人,只有他们两个站在满天神佛面前。
孟琼舟微微侧头看向他,目光一片平静的柔和。
返程路上,林稚坐在马车里,听着街道传来纷乱的喧哗声,思绪飘得很远。
父亲去世那年,孟琼舟的年纪可能并不很大,可能还是个小豆丁,这件事一定给他造成了不小的打击,可他长大后却仍愿入职大理寺,完成自己未竟的梦想。
这位孟少卿,当真是个勇敢无畏之人。
不知过了多久,座下的马车脚步慢下来,车夫猛地一扯缰绳,“小郎君,春风楼到了!”
林稚弯腰踏上马凳下了车,递上银钱,“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小郎君慢走!”车夫摆摆手,接过银钱,继续去跑下一趟活计了。
真是可爱的劳动人民。林稚看着车夫忙碌的背影笑了笑,信步走进自家食铺,没想到却看见店铺门前乌泱泱挤了一群人。
今日清明,大家都应该回去祭祖了才对,怎么还有这么多人来吃饭?
林稚皱了皱眉,凑近人群,“麻烦让一下。”
听到他的声音,拥挤的人群分开一条小小的缝隙,林稚费力地挤进去,同时店里面说话的声音传了出来。
一个粗犷的男声道:“臭小子,敢偷老子东西,信不信我报官把你抓起来!”
沈小七梗着脖子跟他喊:“说了多少遍,我没偷东西!没偷就是没偷!你要想报官就报吧,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不怕你!”
“身正不怕影子斜?你也好意思说这句话?”那人似乎是笑了,用鼻子轻蔑地哼了一声,“你以为真没人知道,你和你家店主人是怎么认识的吧?”
“……”沈小七最怕别人提到这件事,倒不是怕别人说闲话,只是觉得愧对林稚,当即怒道:“我已经改正了,不会再做出那种事了!”
“改正?你说改正就改正?恐怕要你家主人说了才作数吧……哦,我忘了,上梁不正下梁歪,你家主人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要不然也不能任由你偷东西!”
“你放屁!”听他如此评价林稚,沈小七再也忍不住,冲上去和他扭打成一团。
几个熟客连忙冲上前拉架,这时林稚终于挤开层层人群,气喘吁吁地问:“什么偷东西?”
众人纷纷停下动作,那男子甩开沈小七,看向林稚,阴阳怪气道:“哟,管事的来啦,还不快管管你这偷东西的奴仆。”
见他赶到,沈小七急道:“阿郎你相信我,我真的没偷东西!我……我真的不会再做那种不好的事情了……”
林稚递给他一个安抚的眼神,扭头对那男子说:“这位郎君,你说敝店小二偷了你什么东西?”
“意和香,我买给我家夫人的!”那男子斜睨林稚,“这意和香香气幽远,沾在身上经久弥香,即使隔了几层布料都能闻见。若非如此,我也不会发现你店里的小厮偷拿了我的香料!”
“我忙着端菜上菜,哪有时间偷拿你的香料?”沈小七又急又气,“再说了,我一个男的,要香料做什么!”
“那意和香可是黄太史四香之首,你当然是打算拿着它去卖钱了!”
话说得有模有样,周围的人都皱起了眉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有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小厮,势必会让客人对食店的印象大打折扣。
也有为沈小七说话的,便是隔壁邻居曹婆婆和李四郎,还有几个自煎饼摊以来就常来光顾的食客,“小七不会做这种事的!”
“是啊,我老婆子活了这么大岁数,什么人没见过?这孩子还有那林小郎君,都不是那种人!”
然而一口敌不过众舌,他们的话最终还是淹没在了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
电光火石之间,林稚已经把事情经过弄清了七七八八。
他当然相信沈小七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此事多半是有人故意捣鬼。
他上前一步,挡在曹婆婆等人身前,不急不徐发问:“你说这意和香香气幽远、经久弥香?”
那人昂首:“没错!”
“只要粘在身上就能被闻见?”
“正是!”
林稚微微一笑:“那为何我这小二手上却闻不见香味?”
作者有话要说:
先打个小怪(。
那人噎住:“这……”
既然是偷东西,总不可能用脚偷、用嘴偷、用眼睛偷,更何况还是意和香这种特殊物品,手上必定会留下气味。
经林稚提醒,沈小七顿时灵机一动,举起双手冲看热闹的人群走过去,“来来来,大家闻一闻,我手上究竟有没有那什么香的味道!”
当即就有人伸着脖子凑过去,仔细嗅了嗅,评价道:“没有香料的味道,倒是有点蘑菇味儿。”
沈小七:“我刚才就是去泡发榛蘑了。”
一个人闻过,他又转向下一个人,绕了一圈,得到的答案十分一致:没有香味。
也就是说,沈小七根本没偷东西!
“大家现在可以放心了,我家店小二真的没有偷东西。”说完,林稚看向那已然傻眼的男人,“这意和香总归不是自己长腿跑进他怀里的,你说对吧,这位郎君?”
一番动静下来,众人总算反应过来,这是有人故意栽赃陷害呢!
有人顺着林稚的话茬仔细一琢磨,拍手道:“我想起来了!我说怎的瞧着如此眼熟,你……这人是二楼朱记食肆新招的小厮啊!”
“好像真是!怪不得那新小厮干了几天就不见人影,原来是被店主人安排着做这种腌臜事来了。”
“什么小厮,听不懂你们在说什么……”那人脸色讪讪,负隅顽抗,“既是误会,那我也就不再深究了。我家夫人还在等我,先行告辞!”说完就要脚底抹油开溜。
林稚简直要被他气笑了,这和“我妈喊我回家吃饭”有什么区别?一个大男人,如此敢做不敢当,真是丢人到家了。
一朝沉冤得雪,沈小七的怒火烧得正旺盛,哪里肯放他走,当即揪着他的领子,边拖边拽拉去衙门了。
围观的人群连忙给他们让出一条路。
尘埃落定,曹婆婆和李四郎均是露出一副“你看我说的没错吧”的表情,刚才那几个说得最欢的食客也纷纷向林稚道歉,说自己看走了眼、冤枉了他云云。
趁此机会,林稚不得不又为小食店陈情一番,好将未来类似的栽赃陷害全部扼杀在摇篮之中。
等到围观人群散净,他才拿起扫帚开始打扫战场。
幸亏买的大多是些木盘木碗,不像瓷器一样一摔就碎,虽然几个盘子在搡斗中不慎掉落在地,但好在都毫发无损。
“林郎君这店里还是多招几个人为妙。”扫地的时候,一道熟悉的声音忽然响起。
程砚清摇着扇子,浑身酒气,一看就是刚从隔壁曲园街出来。
大概这就是富二代的底气,他这个二房东的日子过得倒是潇洒无比。
林稚点头:“多谢程二郎提点,确实正有此意。”
这几天客流量激增,他和沈小七忙得脚不点地,再加又发生这种糟心事,可见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是时候该把招兵买马提上日程了。
“是朱记食肆?”程砚清道:“春风楼绝不允许此类恶性竞争事件发生,林郎君放心,我阿姊自会好好整治一番。”
林稚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又点了点头。
送走最后一批客人,梦幻的一天总算过去,林稚身心俱疲,摊在床上思考人生,无意中瞥见孟琼舟送来的那道新火。
萤萤烛火颤动,照亮整个狭小的房间,也驱散了心头那丝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