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反派去说书—— by张师兄在上

作者:张师兄在上  录入:07-09

但是,才度过灾年,宁秀才就被卷入一场当年的科举舞弊案里,最终被斥革功名,流放千里,死在了流放路上。
现在怎么看,宁景都是死路一条,他是做不出原主卖妻卖母换粮的举动,所以说他以后要么饿死,要么就被流放。
两者比较起来,都别有一番痛苦啊。
宁景揉了揉额头,现在他感觉全身都痛的慌,不比出一场车祸伤得轻,涂格打人尽下狠手,从外表看不出来什么,可他这个当事人知道苦楚。
这时,门外走进一个人,正是柳静秋,他端着一碗清粥过来,先放在一旁,倒了水递到宁景嘴边。
宁景唇色发白,唇上干裂起皮,他也确实很渴,刚刚都没来得及喝一口水,就跟着人讲了一堆话。
他动了动身体,一阵酸痛无力传来,遂熄了自己动身的心思,就着柳静秋的手连着喝下三杯温水,才道:“够了,谢谢夫郎。”
他对着柳静秋微微一笑,后者一愣,垂下眼,淡淡回了一句:“夫君多礼了。”
柳静秋的声音清脆悦耳,像玉石相击发出的叮鸣之声,透着股冷清,和他外表极其符合。
可是在书中,他这个人性格和清冷完全沾不上边,整个一逆来顺受。
宁景看的时候还感慨,原来清冷和高冷是有区别的,他身边有几个冷气嗖嗖的朋友,一个个都跟别人欠他二五八万似的,所以潜意识以为这类人都比较傲气。
反观柳静秋,看着冷,骨子里温柔和顺,就算宁家一家子不是人,宁景挨了打,他还是去将人背了回来。
那时宁景身上才发生那样丢脸的事,不知情的人都以为他强迫柳和宜不成,还有人说他对柳和宜余情未了,这样情况下,柳静秋背他回去一路上遭受何种嘲弄指点可想而知。
宁景觉得,主角怎么算计宁家母子都不过,他也接着,可是将柳静秋拉下水,未免过分了。
宁景心里盘算了一下,他有意和柳静秋和离,放他离去。
可是这个朝代和离对女子哥儿并不友好。
男方和离,人们会说是女方哥儿不检点,才被夫婿不要;女方哥儿和离更是惨,哪怕人人都知道是男方的错,但是女方哥儿依旧会被拉去关三年大牢,才能和离。
柳静秋的生母便是如此,当初他母亲刚生下柳静秋,他父亲就把柳和宜母子带进了柳家,柳静秋母亲性子刚烈的很,死活不同意纳妾,就和柳父和离了,蹲了三年大牢,出来后身子骨弱的不行,直接一命呜呼。
而这也是柳家一家子不待见柳和宜母子的原因,柳父在的时候还好,但他在柳静秋母亲去后没多久也去了,柳和宜母子就在柳家过起了水深火热的日子。
当初这事闹的挺大,不过风向大多是说柳静秋母亲善妒不容人,柳家在村里是数得上的富户,养个妾本来就算不得什么。
柳静秋神色依旧很是冷淡,这可能是他唯一表达出他对这门婚事抗议的地方所在,到宁家后便没有笑过。
他坐在床边,耐心的一勺勺喂宁景喝粥,每一口温度都恰到好处,看得出来他服侍人熟练。
宁景的目光从他脸上落到手上,那双手纤长白皙,肤色似玉,可此时上面有着数道结痂的红痕,还有干瘪的水泡印子,这些伤都是来宁家后留下的。
柳静秋在柳家是不用干活的,以前是柳和宜干,后面有嫂嫂干,他平日就服侍一下柳老太,然后念念书养养花,生活悠闲自在。
柳家也想的很好,柳静秋养的这么好,那肯定是嫁去城中人家当少奶奶,然后帮衬娘家的,也确实有城里人来相看过,但还没下定论,就发生那样的事,便被匆匆嫁入了宁家,一脚踏进火坑。
宁景感觉肩上担子很重,他得想办法改变现状,肯定是不能跟着剧情走,可这里面有几个难题。
首先,从反派这个设定中跳出来,他现在是宁秀才,行事自然和原主不同,不需多言,需要重点改变的是宁何氏。
书中宁何氏可以说是恶婆婆典范,不论前世对待柳和宜或者今生对待柳静秋,都是一样的刁蛮刻薄,可以说这个人物除了对宁景好,对其他人无差别攻击,唯一的致命弱点,也是宁景。
用宁景这个身份去改变宁何氏倒也容易,只是需要长时间潜移默化,不是一朝之事,除非也能像宁景一样,给她换个魂。
其次,想要在灾年带着一家人活下去,那肯定得有钱有家产,而且书中灾年城里有官兵把守,比村里安定,宁景觉得有机会的话,带着一家人迁去城里比较好。
这说来说去,得先赚钱。
最后,最致命的一个就是,科举舞弊。
这点让宁景很头疼,他现在对这个朝代制度也不熟悉,根据以前了解到的知识,科举舞弊这种事九死一生,要么直接砍头,要么抄家流放,偏偏原主就是犯了这个事,真是神仙也救不回来。
还有四年时间,若是改变不了,那他只能赚下足够的家产,让宁何氏和柳静秋度过灾年,好好活下去。
所以,调教好宁何氏显得很重要,这样在他离开后,起码柳静秋能得到善待。
宁景也想得开,左右自己死过一次,现在这条命也是赚的,再死一次又如何,现在还能看看异世古代的风光,也值得了。
宁景喝下一碗粥,一直撑着等宁何氏回来,后者回来时脚步轻快,一脸喜色,原来是涂格真的赔了一两银子当医药费。
听宁何氏说,柳和宜本来是死活不愿意的,但被他娘劝阻了,然后涂格给的银子。
宁景听了淡淡点了点头,涂格是做过将军的人,看的清楚,一两银子算不得什么,但是能把这件事掩过去就好,因为真的闹起来,谁能保证柳和宜做的事不露馅呢?
毕竟,他确实没有非礼柳和宜,而且原主已经被柳和宜一棍子敲死了。
只是这样一来,以柳和宜的性子他肯定不会罢休,现在剧情偏离,还不知道他要怎么针对自己。
宁景对宁何氏认真交代了几句,让她以后不要去招惹柳和宜一家人。
宁何氏不以为意,在她看来涂格都赔了银子,肯定是自己不确定那事情,反而心虚了,那她就安心了,还有点想得寸进尺。
宁景摇了摇头,只淡声道:“涂格那人不简单,像是手底下见过血的人。”
宁何氏一愣,啊了一下,道:“真的假的,那、那我们要不要报官啊!”
宁景道:“不用,咱们最好不要去招惹他,不然逼急了,我怕他动手,这荒山野地的,埋个人谁也不知道。”
被他这一说,宁何氏有点毛骨悚然,缩着脖子点点头。
她的性格和原主如出一辙,都是欺善怕恶,涂格越不像个好人,她越怕,自然不敢去人家门前晃悠。
本来宁何氏还有点心思想去找柳和宜麻烦,现在被宁景一吓,瞬间心思熄了大半,这也是宁景的目的。
在他想来,只要自己一家人不去作死,那和主角起冲突的几率就减少一大半,剩下的见招拆招了。
等宁何氏走了,宁景终于撑不住,倒头沉沉睡去,结果这一睡就起了高烧,一连两天不见好,三天后才渐渐退烧,人才安稳下来。

农历六月,农忙。
便是早上,太阳就开始展示出夏日特有的毒辣,空气变得燥热,树下知了叫个不停,偶尔吹来的风带着一股热气,还夹着稻香。
和安村地处南方,早一批稻谷已经熟了,田间便是人影,都在自己家田地里忙活。
宁家人少地也少,当初宁父还在的时候还有十来亩良田,但是他走后就剩下宁何氏一个人耕种,她便是再能干也是一个女人家,而且儿子读书需要花银子,她便把许多地卖了,剩下个三亩自己种,因宁景秀才之名,他们家也不用交税,也足够自己吃了。
现在有了柳静秋帮衬,又多了一张嘴吃饭,宁何氏琢磨着什么时候再攒钱买两亩地回来种。
想着这事,宁何氏回头看了眼身后的柳静秋,见他弯着腰割稻子,动作轻而斯文,看着颇有些赏心悦目,不像干农活,活像在侍弄花草。
这让宁何氏心里冒火,骂道:“你没吃饭啊?都像你这样干活,这稻子烂地里算了!”
柳静秋顿了一下,手里动作快了几分,没两下白皙的手背上就被稻子划出道道红痕。
宁何氏看在眼里,心里嫌弃得要命,真是娶个谁回来不好,娶个这么娇滴滴的哥儿。
这么多田里干活的哥儿多了去了,一个个手脚麻利无比,有些比之男人也不遑多让,就比如那个柳和宜,涂家田地和他们家一样少,他和他娘早早做完就回去了,涂格都不需要下田,听说人去了山里,想来这一趟下来,又能打好多猎物,赚好大一笔银钱。
只要这样一比较,宁何氏就觉得娶了柳静秋回来太亏了,难怪当初儿子看上柳和宜,那确实是个顾家一把好手,要是娶了回来,儿子就能安心念书了,自己也能轻快不少。
越想着,宁何氏越看柳静秋来气,嘴里就拦不住道:“真是个吃白饭的东西,整天就会装个娇弱狐媚样子,要不是自己下贱做出那等事拖累我家景儿,他娶谁也不会娶你这种不干不净的哥儿!”
宁何氏声音越骂越大,旁边地理的人都直起腰来看过来,见是宁何氏在训柳静秋,脸上都露出看热闹的表情,还有人交头接耳起来,时不时对他们指指点点。
“当初静秋哥儿多风光啊,听说城里的公子都来相看,结果他自视甚高,居然给拒绝了,啧啧。”
“诶,谁说不是呢?当初我家小子就看上他,死活央着我去说媒,那时我就感觉这静秋哥儿看着不正经,就没去,果然啊还是咱们这种人有眼力见,说不得那时候这静秋哥儿已经和宁秀才……”
“哎呦,你这一说,我也觉得对劲!这人啊还真不能看表面的……”
那些声音窸窸窣窣传过来,柳静秋一用力,镰刀错开些许,居然一下割到了他手上,顿时一股血红止不住的涌出,衬着白嫩的肌肤,显得触目惊心。
宁何氏见状,把镰刀一丢,抓起他的手看,又看了看他手里的镰刀,松了一口气,道:“你怎么这么没用,割个稻子也能割到手!幸好是刚买的刀,不就破开个小口子,不碍事。”
柳静秋手颤了一下,一双远山轮廓般的眉皱起,纤长如扇子的睫毛垂下,遮住颤动的眼睛。
他沉默的从袖中摸出帕子,按在伤口上,雪白的帕子瞬间晕开一大抹血红,而他的手很用力按着伤口,像按捺住什么,不让其宣泄出来。
不知不觉,时间近了午间,日头已经非常大了,但这两天是收稻子的好时机,收起来好晒,不然耽搁下去,要是来了一场雨,稻子遇水发了芽,收成就得大减,所以即使很晒,也没人回去吃饭,而是在地里继续忙活,等着家里人送饭。
宁家就那么三个人,宁何氏站起身揉了揉腰,打算自己回去把饭做了提过来,柳静秋就留在地里干活,虽然他干的不快,但能做一点是一点。
正想着,她突然眼睛一顿,有些不敢置信看向不远处的人。
那一身青衣,头戴方巾,手里拎着一个木盒悠悠走来的人,不是宁景是谁?
一阵风吹过,稻田如海浪此起彼伏翻涌,宁景的衣袖随风飘扬,他将耳边一缕发丝拂开,目往远眺,根据记忆往自己家田地走去。
说来可笑,他领着饭盒出门的时候想了好一会,才从原主记忆的犄角旮旯里扒拉出他们家田地的位置,原主以前是没有下过地的,为数不多几次来地里,也是来找宁何氏拿银子。
距离他穿越过来已经有大半个月,他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所幸当初那伙人动手到底顾着他秀才郎的身份,没敢下太重的手,不然哪里骨折一下,就没有那么好过了。
而原主回家时,是休的田假,顾名思义是让他们这些学生回来帮家里务农,但对原主来说就是回家偷懒的,干活是不可能干活的。
宁景也是看隔壁人家给地里的人送饭才想起这茬,去厨房一看有宁何氏早上就焖着的粥和馒头,他又摸了点咸菜,从房梁上拿了块腊肉,下厨随便炒了个菜,配着粥和馒头就出来给他们送饭了。
他来的这会儿已经有些晚,别人家都坐在树下开始吃了,有些吃完的倒在阴凉处休息,还有鼾声传来。
宁景走到自己家田旁,道:“娘,夫郎,快来吃饭吧,活待会再做。”
宁何氏放下镰刀,在身上擦擦手,迎过来接过饭盒道:“哎哟,你怎么来地里了,这太阳多晒啊,你身子还没好利索,别晒出毛病了。”
宁景只是轻轻一笑不说话,目光看向地里的柳静秋,相比于他一身干净清爽,柳静秋此时一张漂亮白嫩的脸蛋晒得红彤彤的,额角是一缕缕被汗水湿透的发丝,嘴唇有些干裂发白,一双眸子低垂,神情恹恹。
他目光下移,落在柳静秋垂在一旁的手上,那里绑着一块白布,上面有血迹渗出。
“夫郎,先上来吃饭。”
宁景说着,将手伸向下方的人,示意拉他上来。
柳静秋沉默了一下,抬起没受伤的手,轻轻放进他的手中,随即一股力传来,将他轻巧的拉上田埂,一路带着走到树荫底下。
宁何氏已经打开了饭盒,顿时哎哟一声,道:“我儿,你怎么还下厨了?还烧的一个荤菜,真是的,我们吃点粥和馒头就好,这太浪费了。”
她说时十分痛惜的看着里面那碟咸菜炒腊肉,她就房梁上挂了两条肉,平日里都是宁景从书院回来时才切一点点烧给他吃,看这菜里的分量,怕是用了不少肉,她能不心疼么?
宁何氏眼睛一转,连忙拿起一个馒头,将它撕开,用筷子把菜里的肉挑出夹入其中,直到夹不住了才停手,然后将馒头塞到宁景手里,“我儿肯定也没吃好,跟着一起吃点,多补补身体,好读书。”
宁景轻轻一笑,从善如流接过,而柳静秋看着几乎只剩咸菜的碗中,喉咙滚动了一下。
他嫁来宁家快一个月,基本就没见过荤腥,人久不吃肉骨子里都感觉缺油水。
当初他还在柳家时,每天早上都有一个鸡蛋吃,平日里要是有荤腥,那也是先紧着给他吃,由于柳老太的偏袒,其他人也是敢怒不敢言。
但现在,他是宁家夫郎,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日子过得再糟糕,也没人会护着他了。
菜里仅剩的肉渣也很快被宁何氏挑走,她坐在旁边毫无形象大口吞吃,柳静秋沉默的端起一碗粥,夹了一点咸菜转过身去一旁吃。
他才喝了一口粥,就感觉宁景挨着他坐下来,然后一块东西掉进他的粥里。
柳静秋定睛一看,眼睛微瞪,偏头看去,宁景将食指竖在唇边,眼中含笑,笑而不语。
柳静秋嘴唇动了动,没有说话。
他的粥中浮沉的,可不是那个夹满了肉的馒头嘛。
宁景看柳静秋默默吃着馒头,笑了一下,站起身转头看向另一边。
这条田埂上有三处阴凉地,零零散散休息了十几个人,离他们近的是隔壁李婶子家,这户人家也没有男人,不过有三个儿子,都长大了,最大的那个孩子都五岁了,刚刚还和宁景一起来送饭。
此时,李婶子的大儿子李乾,二儿子李坤都吃好饭在休息,见宁景看过来,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说实话,宁景在村里名声实在糟糕,不提他连着“骚扰”柳家两个哥儿的事,平时他就十分自命清高,对村里的人眼不是眼,鼻子不是鼻子的,看人都恨不得用鼻孔瞧。
而且村里人都十分实在,喜欢勤快的人,最恨懒汉,宁景是个秀才郎,倒也不能直接骂他懒汉,但是他们家都快穷的揭不开锅了,都靠宁何氏东凑西扣的撑着,现在又来个柳静秋,但看宁景,一身光鲜亮丽的打扮,更显得这强撑的虚荣十分可笑可叹。
总而言之,宁景就不是个值得尊敬的读书人。
宁景对这些态度无所谓,看向李坤,道:“李二哥没在饭馆里忙啊?”
李坤平日里都在城里饭馆里当跑堂,也就现在农忙才回来做活,至于他们家老三在镇上的私塾读书,指望也能像宁景一样考个秀才回来。
“天气热,饭馆生意不太好,放我回来一段时间。”李坤冷淡的道,生意不好的时候饭馆不养闲人,等需要了才通知回去做工。
宁景笑了一下,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和李坤聊天,话里话外打听起城里干活的那些门道。
他说话语调轻缓,让人神经不由放松,李坤和他聊了会后态度也热络了一些,将自己知道的那些事都说了,顺便和他吐槽起饭馆遇到的一些奇葩客人,旁边的人见他们说的有趣,不由一个个凑过来听。
一时间一颗树下就聚了一堆人,将宁景围在里面。

第5章 初闻说书
“那客人上来就骂我一句‘你个狗杂碎的,没长眼睛啊,没看到大爷在这,还不上茶?’,我当时脑子就蒙了,想我好好端个茶也能招惹你了?那桌客人先来,我自然要先给他上茶,你后边来的,总得讲个先来后到吧?”
旁边的人听了连连点头,感同身受。
李坤哎了一声,继续道:“可咱只是个跑堂的,哪得罪得起吃饭的客人,被平白无故骂了就骂了吧,出去做事哪有不受气的?可是想是这样想,我这心里还是膈应得紧,好几次想甩了不干了,结果你们猜怎么着,我掌柜的来了!”
他笑起来,一背手,一挥袖,学着样子道:“客人,我店小怕是伺候不起您,请您另寻他处用饭吧。”
众人都是惊奇,兴奋道:“你掌柜的真这样说,这样做了?”
李坤笑着,挺起腰,与有荣焉道:“那是,咱掌柜的说,虽然咱们都是出来讨口饭吃的,但是骨气不能低了,别人要是平白无故骂你,就站起来怼回去,不要怕,他给撑腰。”
众人纷纷鼓掌,称赞道:“真是个好掌柜!”
“好东家啊,为了你得罪客人,李坤你跟着这个东家干,有前途!”
李坤点点头,也是一脸认同,可是很快他又叹了一口气,有些忧心道:“可惜啊,张掌柜这生意也不好做,前天辞了一个小二,还多给人发了五百文钱,说实在没办法雇那么多人了。”
“啊?这……怎么好人的生意都不好做啊!”
“是啊,张掌柜真是个厚道人,可惜了。”
“可不是嘛,咱们种庄稼的也帮不了他什么忙,饭馆吃饭太贵了,不然怎么也去捧个场。”
宁景一直淡笑听他们交谈,听到这若有所思,道:“李二哥可知道是什么原因么?”
李坤看过来,道:“知道啊,还不是对面那‘食香阁’生意太好了么?把客人全抢去了,我还特意站门口招呼,都没什么人进来。”
宁景笑道:“那食香阁为何生意比张掌柜的好呢?是味道还是什么?看张掌柜的作风,应该不是服务不周到吧?”
李坤想了想,摇摇头,道:“掌柜待人厚道极了,现在还能撑下去全靠熟客,味道嘛,说实话,掌柜的偷偷买回来过对面的吃食,我们尝着其实大差不差,我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对面那说书先生的问题!”
说到这,他一拍腿,愈加确定,道:“肯定是因为说书先生!”
见众人好奇看来,他解释了一番。
原来,两家酒楼对面而开已经有好十几年了,本来生意一直都差不多,偏偏一年前,食香阁聘请了一名说书先生坐堂说书,食香阁的生意就越来越好。
平日里,不是饭点,人们也爱有事没事去食香阁坐坐,听听书,喝喝茶,和这一比,张掌柜的品佳楼就门可罗雀,一直靠熟客支撑,现在越来越差。
张掌柜也想过请一个说书先生来,但这并不好请,一来说书先生本就稀少,姜朝读书难,说书先生基本都是肚子里有墨水的读书人,而读书人重面子,少有几个肯舍下脸面去大庭广众下抛头露面说书的;二来,就算请来一个说书先生,怎么就能保证说的故事比对面强?
若是故事不好听,来的人还是少,不过白费力气罢了。
“那说书先生讲故事,能白去听么?”有人问道。
李坤瞟那人一眼,道:“能啊,但是不点茶水不能上桌,只能找个地儿蹲着。”
村民听了,有人眼睛亮起,琢磨过段时间有空去城里见识一下,顺便免费去听听书。
宁景没说话,眼眸闪动,心里有了几分盘算。
休息过一阵,便又开始干活,众人便都散开回了各自田地,抓紧时间把谷子割回
宁景走回自家这块,刚刚他们聊天都是男人扎一起,女子哥儿都在一旁竖着耳朵听,那么多男人他们也不好靠近。
宁何氏挽着袖子,对宁景道:“景儿,你快些回家去吧,外面晒。”
宁景手里却摸出一把镰刀,这是他刚刚和李家借的,他们家就两把。
见宁景拿出镰刀,宁何氏和柳静秋明白了他的意思,前者连忙道:“儿啊,用不着你下地,你身子没好利索,而且你一个读书人,手里就应该拿笔杆子写字,怎么能做这些粗活!”
宁景笑了一下,将镰刀放在一旁,又从袖中拿出两条撕好的布条,拉过宁何氏的手,后者的手是做惯了农活的,粗糙枯黄,道道沟壑纵横,宁景一个男子握在手里都感觉扎手。
在那手背上有几道被稻谷拉开的口子,宁景用布条包住手心手背,道:“看娘为了这个家忙活,孩儿心疼,孩儿现在长大了,也是这个家的顶梁柱,娘就让我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吧,不然我心难安。”
宁何氏看着手上的布条,心里一阵颤动,良久才用带了一丝哽咽的声音道:“好,但你累着了就说,不要逞强。”
“嗯。”
宁景笑着应了一声,看宁何氏下了田,他一把拉住默默从旁边走过的柳静秋,后者看过来,他微微一笑,从袖中又拿出两条白布。
他拉起柳静秋的手,那手纤细白嫩,像煮熟的鸡蛋清,可是现在这双手伤痕累累,左手大拇指上包着的布已经被血染出好大一块。
宁景没有说话,他用布仔细把那双手包好,然后放下,自己又拿了两条布,给自己包起来。
柳静秋目光复杂的看着他,过了一会,就转身下田。
真是麻烦,也不知道这个朝代有没有手套卖?也许,这也是一个商机?
宁景想着,打算过两天就去城里逛一逛,看看这里的商品,如果有手套就买两副,没有的话看看能不能做两个。
他包好手,拿起镰刀也下了地。
下午日头更是难熬,只干了一会,汗水就顺着额不断滴落,还有些滑进眼中,顿时眼睛感觉酸涩。
宁景没有干过农活,不论今世还是前生,他以前就是个出身富贵的公子哥,从出生就有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和泥土地唯一的交流就是闲时养养花,就连拿镰刀都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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