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冗同学疑似精神失常,搞得大家的精神压力更大了。
但是班长一向是以脑回路惊奇出名的,他为叶冗的发言短暂的震惊了一下,立刻看向了江姜的脸,不看不要紧,越看越眼熟,忍不住惊呼出声:“咦,江姜?”
学委闻言也看向了江姜的脸,她比较冷静,虽然也一眼就被那张与自己同学相似度90%的脸镇住了,但很快反应过来,真正的江姜脸要更圆一点,因为脸圆圆的所以看起来也没这么凶,更重要的是,江姜根本没这么高。
“对不起啊,你长得实在是太像我们一个同学了,所以他们有点激动……”学委有些不好意思的向江姜道歉,一边道歉一边用力拉自己的两个同学,让他们也赶紧道歉。
班长从善如流,他是一个标准的e人,堪称e星杀人狂,i人折磨王,直接一个日式深鞠躬,大声喊道:“对不起啊王多鱼,我认错人了,但今天是我的生日,遇到你也算是缘分,能邀请你一起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吗?”
嗓门很大,甚至盖过了嘈杂的音乐,吸引了附近很多人的注意,大家探头探脑试图看看这边有什么乐子。
江姜瞬间脚趾抠地,班长鞠躬的方向只有他一个人是站着的,别提有多显眼了,他在心里疯狂默念“我是NPC我是NPC我是NPC”,才缓缓平静下来,没错,他只是一个服务员而已,酒吧里的服务员就跟桌子椅子舞台上的钢管似的,那都是道具,没有生命的,根本不需要尴尬。
他努力维持着声音的平稳,无视了周围无数的好奇目光,和一道不好奇但是专注得让人坐立难安的目光,维持着自己的人设,无情的拒绝:“我还要服务客人。”
他花里胡哨的客人团也纷纷抗议:“你们要有喜欢的小哥哥那就自己去养一个啊,别来抢我们的王哥哥!”
班长挠了挠头,憨憨一笑:“生日聚会嘛,人越多越热闹,你们要不要也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
江姜甚至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他莫名其妙就被一群人裹挟着去了同学们的卡座,被迫坐在班长和叶冗的中间,然后被一大群同学们眼泪汪汪的看着。
不过高中生嘛,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而且来了一大群花里胡哨的乐子人挤在一起,一会儿就勾肩搭背嘻嘻哈哈起来了。
江姜长着张凶凶的冷脸,他不喝酒也没人敢劝,他向后靠在椅背上,努力了很久,还是没办法忽视身边有如实质的目光。
如果目光有温度,他可能又要被烧成灰了。
他侧过头,与叶冗对上了视线,从叶冗突然来找他开始,这家伙的目光就没有一刻离开过他,江姜被盯得浑身不自在,更别提这目光还很沉重,如怨如诉的,缠绵得好像他是什么绝世负心汉,立刻要被推上断头台的陈世美。
“你在看什么?”江姜没好气的问道,“我是会发光吗?你就这么一直看着我?”
叶冗专注的看着他,甚至舍不得眨眼睛,闻言应了一声:“嗯。”
江姜:?
他有些匪夷所思:“你嗯是什么意思?”
叶冗还是专注的盯着他看,他现在不流泪了,但是眼睛还是红红的,明明是个一米九的大个子,偏偏看起来这么可怜。
他可怜兮兮的回答:“姜姜会发光。”
江姜反驳他:“我不是你说的那个江姜。”
叶冗马上回答:“嗯。”
江姜:……
他觉得这个人有点说不通,干脆不理他,听老同学们吹牛逼去了。
高三的大家正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不是每个人都成年了,但来的人肯定都是成年了的。
都是大人了,而且是来酒吧玩,那当然要喝点小酒,不过大家都有分寸,明天是难得的休息日,大家可以好好在家休息,所以今晚才敢出来放松一下。
学生们的朝气是很容易打动人的,他们灿烂,无畏,前途远大。花里胡哨的颜料团经常来,每次都喝得醉醺醺的,但这回他们也陪着这群少年,喝度数最低的鸡尾酒,上台像一群羊癫疯患者一样跳没有章法的舞,笑声几乎将屋顶掀翻。
真好啊,他们马上就要高考了,然后迎接各自的命运,奔赴未知的未来。这样平静而壮阔的生活让江姜羡慕得质壁分离,简直比让他去参加米国总统大选还要震动他的心灵。
毕竟他当不了米国总统,但他本来是可以参加高考的。
他忍不住偏过头问道:“那个……同学……”
叶冗又露出了泫然欲泣的表情。
江姜冷着脸改口:“叶冗,你马上要高考了吧,准备去哪里上大学?”
叶冗想也没想:“就在樟城。”
江姜内心羡慕:“真好啊,我也想在樟城读大学。”
叶冗一直看着他:“我知道。”
江姜张了张嘴,有些不自在的嘟囔了一句:“你知道什么啊你知道……”
这句话却像打开了什么机关,叶冗表情认真:“我什么都知道。”
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男人跟班长嘻嘻哈哈勾肩搭背的从舞池回来,看着江姜和叶冗坐在一起,明明嘴里说着不熟却靠的挺近,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他盯着两人看了一会儿,突然爆笑出声:“你们两个看起来好像两颗蘑菇啊。”
他指了指江姜:“你像颗香菇。”
他又指向了叶冗:“你像颗口蘑。”
江姜侧头看了看叶冗白得发光的皮肤,又看了看自己深色的手背,他磨了磨牙,感觉拳头硬了。
与昔日同学的相遇是一个美好的梦,虽然江姜总是臭着张脸,但还是感谢奇妙的缘分,让他在糟糕的现状中汲取到了一些快乐。
他凌晨两点才能下班,同学们却不可能凌晨两点才回去,事实上十一点半的时候,大家就纷纷准备回家了。
五颜六色的客人们可不愿意这么早回去,他们这些人,平常打扮得人模人样的当社畜,生活方式一潭死水。能够在夜里打扮成类人模样去high,就算是他们对生活的全部的反抗了。
恰巧明天是周末,他们可以在酒吧打烊后,换个地方继续high,比如去唱k,或者去吃宵夜,直到天亮,再拖着醉醺醺的身体回去,在柔软的床上一觉睡到下午,恢复一下自己被工作吸干了的精气神。
江姜发现,当时间走过了十二点之后,好像就突然按下了快进键。他在酒吧里转了几圈,这边收拾收拾残局,那边帮忙点个单,一转眼就到了下班的时间。
他脱下酒吧的统一制服,换上了自己的白T,少了精致衣物的衬托,倒让他的眉眼显得没那么凌厉了,此时的他看起来,跟刚才那些高中生也没什么两样。
江姜找领班拿了今天的工资,他也不数,塞进口袋里就转身离开。
他工作的酒吧位于百达广场,从直达电梯下来,迎面扑来的冷空气让江姜胳膊上骤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夜里,街上的行人并不多,只有路灯冷冷的照亮着寂静的路,江姜抬头看了一眼,下弦月挂在天上,是一弯极细极细的月亮,还没有路灯亮。
他双手插兜,准备回去洗个澡,然后休息一下。
然后,他就看到前方那个高大的背影,那人穿着黑色的衣服,也不知道在风里站了多久,几乎与夜融为了一体,如果没注意到他就会很容易忽略过去,但是一旦注意到了,就很难再去无视他了。
他就这么站在那里,高大的身影缺少参照物而显得萧索,冷白的皮肤在路灯下甚至有些透明的色彩,像是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罐装汽水,隐约能看到寒气渐渐弥散。
好白,他白天都不出门的吗?江姜脑海里迅速划过一个念头,明明高一的时候他看起来还挺不起眼的,到底是吃了什么,才能在短短两年时间长成现在这个模样啊。
江姜觉得叶冗八成是在等他,但他并不想跟叶冗碰面,于是下意识屏住呼吸,准备偷偷溜走,却不想那人像是有心灵感应一样,恰巧回过头,与他四目相对。
叶冗的眼睛立刻亮了:“姜姜!”
江姜没吭声,转头就走,他是真的想不通,他是知道自己复活了,但是叶冗不知道啊,两年前他是真的死了,死得透透的,除了极个别的同学外,其他同学都来参加了他的追悼会,嗷嗷哭着跟他的遗体告别。
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会有人这么固执的认定他就是江姜呢?
虽然他的确是。
其实这不是他复活之后被第一次认出来,那时候他刚刚从墓地里爬出来,吓晕了一个保安之后夺路狂奔,硬是跑了十公里回了家,小区里住的人都是十几年的老街坊了,自然也有人认出他来,但是很快就反应过来,江姜已经死了,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
所以,他只是单纯和江姜长得有点像而已。
这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坚定的认出来,说心里没感觉那是骗人的,更何况叶冗还在冷风里等了他两个小时。
但是,出于一些自身的原因,江姜还是不想承认。
叶冗没生气,也没沮丧,江姜觉得他好像根本就没往心里去。
他小跑到江姜身边,认认真真地询问:“你住在哪?我送你回去吧。”
江姜再次拒绝:“我不跟客人私下联系。”
这根本难不倒叶冗,他认真反驳:“我又没消费,所以我不是客人。”
江姜被这逻辑绕晕,左手从裤兜里抽出来,焦躁地抓了抓头发。
但手从裤兜里抽出来的一瞬间,江姜的余光突然捕捉到了一抹奇怪的微光,他愣了一下,将左手平举在面前。
然后,他的左手,从指尖到手指根部,开始一根一根的发光,起初只是黯淡的微光,他差点以为那是路灯借的光,或者是月亮。但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手指上的光越来越亮,到了最后,几乎跟手电筒一样亮了。
江姜:!!!
卧槽,这啥玩意啊?金手指???
江姜下意识用右手把发光的左手捂住,然后惊悚的发现发光手指好像有传染的趋势,他的右手竟然也开始散发出淡淡的光芒。
吓得江姜连忙松开了右手,于是右手还未彻底亮起的光芒熄灭了,但是少了右手的遮掩,他的左手亮得像哥谭市的蝙蝠灯一样。
此时正是酒吧打烊的时间,陆陆续续有人从直达电梯里走出来,已经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的奇怪光芒,或许以为是开了手电筒,所以也没人大惊小怪,但是视线频频投过来。
江姜心里一慌,下意识拉起叶冗就跑。
城市里小巷众多,江姜拖着叶冗一路狂奔几百米,冲进了一条黢黑的小巷子里,在这样的黑暗环境里,他的手显得更亮了。
他将手塞回裤兜里,试图让裤子挡住光芒,然后绝望的发现他在地摊上买的50块两条的牛仔裤根本不遮光,甚至光芒透过牛仔裤晕开成一大片,看起来像裆部发光一样,更显眼了。
江姜麻了,他侧头看向叶冗,发现对方也在专注的看着他的手指,因为他的手指太亮了,挡在他跟叶冗中间,晃得他看不清叶冗的表情。
江姜嘴唇动了两下,本想解释一二,但是张开嘴才发现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他的脑子里一瞬间闪过了之前在酒吧里跟叶冗的对话,他问叶冗为什么一直看着他,难道他会发光吗?那一刻叶冗的表情很认真,他认真点头,回答说——
“嗯,姜姜会发光。”
这下子一语成谶了啊,江姜发愁地看着自己的手指,既然不知道怎么解释干脆就不解释了,破罐破摔直接问道:“你身上有没有带可以遮光的东西?手套什么的……”
江姜的眼睛也逐渐适应了亮光,终于能看清叶冗的表情,叶冗一直在看着他,听到他的话后,叶冗二话不说,拉开随身携带的书包。
江姜随意瞥了一眼,发现书包里东西还真不少,什么充电宝耳机笔记本纸巾湿巾一应俱全,江姜甚至在里面发现了一个PS5游戏手柄。
唔,江姜也眨了眨眼睛,眨掉了眼睛里骤然涌上的涩意,这个游戏手柄他认识,是他高一的时候提前送给叶冗的生日礼物,因为他去叶冗家玩的时候,发现他的主机只有一个手柄,这很影响他去蹭玩的乐趣。
叶冗稍微翻了一下,很快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递给江姜:“姜姜,我这里有手套。”
如果他背后长了尾巴,现在肯定在疯狂摇晃吧。
江姜抛掉那些发散的思绪,接过手套,手套是皮的,摸起来很柔软,他将左手套进去,那些光芒被黑色的手套完全吞噬,一点也没有泄露出来。
他狠狠地松了口气,几乎喜极而泣,太好了,他终于不像个傻帽一样发光了。
皮手套的遮光性很好,他戴在手上,终于不再是夜里最亮的那个崽了。
“谢了。”江姜柔和了表情,只是他的五官很浓,组合成了一张极具攻击性的脸,就算稍稍柔和了表情,一般人也看不出来。
但叶冗显然看出来了,他开心得像一条180斤的狗子:“不用谢。”
话语间丝毫没有对他的手会发光这件事表示疑问,江姜扪心自问,如果今天是叶冗的手在发光,他绝对做不到像叶冗这么平静,平静得好像他不是手在发光,而是他的手有点冷,所以叶冗才将自己的手套借出来的一样。
“你没有什么想问的吗?”江姜忍不住问道。
对自己手发光这件事情,江姜其实只有一开始恐慌了一会,主要更离谱的事情他都见过了,他现在活生生站在这里已经是个奇迹了,区区手发光而已,小场面啦。
他觉得手发光这事可能跟他的复活有关,不然呢?难道是有人把核污水倒在他的骨灰上,他直接变异了吗?
听了江姜的问题,叶冗的表情看起来有些茫然:“问什么?”
江姜将手套掀开一条缝,往里瞅了一眼,然后被狠狠的闪了一下,赶紧又将手套捂紧:“问我的手为什么会发光?”
叶冗从善如流,立刻乖乖提问:“你的手为什么会发光?”
江姜:……
虽然他是问了,但怎么就这么不得劲呢?
“因为我有金手指。”江姜随口说出冷笑话。
叶冗的眼睛瞪大了些:“好厉害。”
江姜:……?
不是,这也太好忽悠了吧。
江姜和叶冗大眼瞪小眼对视了好一会,他终于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说道:“走吧,我送你回家。”
“你要去我家睡吗?我给你准备了房间。”叶冗有些期待地问道。
江姜想都没想直接拒绝:“不去。”
叶冗也不失望,甚至他表现得更加期待了:“那我可以去你家睡吗?我可以跟你挤一张床。”
江姜回想了一下自己现在住的地方,还有自己唯一那张宽一米五,长两米的床,再看看叶冗一米九几的大个子,他像一个无情的拒绝机器:“不行。”
叶冗又露出了,被雨淋湿的小狗一样可怜兮兮的表情。
可惜江姜铁石心肠,说不行就是不行。
最后,叶冗只能全盘答应江姜的条件,让江姜送他回家。
两人并排走出小巷子的一瞬间,叶冗仿佛不经意间回首,朝着巷子深处看了一眼,神色冰冷,带着一种非人般的质感,但很快就将视线收了回去,又变成了柔软的模样,笑吟吟地看着身边的少年,开心的聊着什么。
巷子深处,一个大半夜戴着墨镜的男人满头冷汗的缩回了墙角,拨通了上司的电话。
“我好像被发现了。”
上司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有些失真:“被发现了?那你回来吧,我会派人去接手你的工作,今天有什么收获吗?”
墨镜男压低了声音:“他今天在酒吧认识了一个人,我不敢靠太近,但那人应该是个超能力者,两人交谈甚欢。”
上司重复了一遍:“应该?”
墨镜男嗯了一声:“我看得很清楚,那人从酒吧走出来,手指突然开始发光,应该是刚觉醒的手电筒超能力者。”
手电筒超能力是一种统称,用来称呼身体各个部位能够发光的超能力者,这是一种E级超能力,是危险等级最低的超能力,也是拥有人数最多的超能力之一,迄今为止,在相关部门备案过的手电筒超能力者已经突破了一万人,是名副其实的大众超能力。
上司随意应了一声,也没放在心上,勉励了墨镜男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墨镜男磨磨蹭蹭地走到巷子口,探头探脑看了半天,确认目标没有偷偷摸摸躲在附近反跟踪他之后,终于松了口气,他从身上取出了一支看似普通的马克笔,随便找了面墙,刷刷刷就在墙上画了个抽象的大门,然后他打开了这扇门,抬脚走了进去。
一阵风吹来,这个刚刚热闹起来的小巷子又变回了冷冷清清的模样。
江姜回到自己那小小的租房时,楼下的早餐店已经乒乒乓乓忙活起来了,见江姜回来,在灯光下忙碌的店主夫妻俩给了他一个笑脸,招呼他记得来吃早饭,就又投身进了繁忙而充实的工作里。
江姜本想回个笑脸,但是见两人忙得根本不看他,他也就懒得调动脸上的肌肉群了。
早餐店旁边的大排档已经关门了,门前虽然扫的很干净,但地上留存的痕迹必比全然的干净更增添一分寂寥,带着一种曲终人散的感觉。
江姜踩过地上的痕迹,回到了自己租的小屋里。
他每天都回来得很晚,端着盆去洗漱的时候刻意放轻了动作,这破房子隔音效果很差,住在里面的人都有着一张疲惫的脸,如果可以,他也不想打扰到租客们的睡眠。
洗脸的时候,江姜下意识脱下手套,然后猝不及防间被金手指晃得脑袋一晕,连门外的过道都要被他发光的手指照亮了。
反正这里没人,江姜慌了一瞬间,迅速淡定下来了,他搓了搓发光的手指,发现手指没有一点要熄灭的意思,于是他将左手放在水龙头下面,又用水冲了冲,连水流都被他的手指照亮了。
研究了半天,江姜确定了,除了会发光之外,他的手指没有任何其他的异常。
擦干手,江姜又将手套戴了回去,回到了自己的小房间里。
也不知道叶冗的手套是在哪买的,轻薄透气且遮光性极强,江姜躺在床上,轻轻捏了捏左手指尖。
他送叶冗回去的时候,本来是想问问叶冗这手套多少钱,他出钱买下来的,但是叶冗死活不收,美其名曰久别重逢的礼物。
想到这里,江姜脸上露出了一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笑意,这点笑意很快又淡了,他收回手,塞进被窝里,闭上眼睛试图稍微睡一下。
江姜的睡眠质量一向很好,虽然没到雷打不动的程度,但是寻常动静也是吵不醒他的,他只要闭上眼睛,让自己均匀呼吸,就可以很快睡着。
但是今天这个方法失效了,楼下早餐店吭吭哐哐的响,隔壁住着一对夫妻,那男的睡觉会磨牙,楼上的小孩子总是说梦话。
这些平常他都可以忽略的声音却在此刻被无限放大,江姜越是放空自己,脑海里的声音就越清晰,他闭着眼睛躺了十几分钟,毫无睡意的睁开了眼睛。
睡不着,脑子里各种画面在转动,一丝一毫都是从前的影像。
他想起了自己短暂的高中生涯,想起了叶冗。
樟城一中是重点中学,能考入其中的学生要么足够努力,要么足够聪明,江姜一直觉得自己是后者,直到他遇上了叶冗。
叶冗完美符合了江姜对学霸的一切刻板印象,无论是一听就会的聪明脑袋瓜,还是锅盖头厚眼镜白净的皮肤和单薄瘦小的身躯。
当然,还有挺直的背,以及被江姜碰了碰手肘后看过来的那张写满了茫然的脸。
江姜总觉得他看起来像一只眼神呆滞的白色小仓鼠,总是动不动就在发呆,虽然他根本分辨不出那厚厚眼镜下的眼睛长得什么样,但莫名就觉得应该像小仓鼠一样圆溜溜的。
那会儿叶冗的身体不怎么好,全班同学看着他每天跟在江姜身边,都很为他捏了把冷汗,没办法,那会儿又瘦又小只的叶冗站在篮球队主力成员江姜同学的面前,完全就是一副被打一拳会哭很久的样子。
那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在江姜脑袋里转了一宿,直到天都蒙蒙亮了,脑袋里的影像突然一变,变成了晚上看到的模样。
一米九三,肤白明艳的男菩萨。
江姜用被子盖住了脑袋,满脑子都是男大十八变,这小子,不会是背着他偷偷去整容了吧。
今天的天气很好,窗外已经明亮起来了,既然已经彻底睡不着了,江姜干脆爬起来,他是那种精力很旺盛的人,不会因为睡眠不足而整天困倦。
换好衣服,江姜像每一天一样,先出门去绕着马路跑了几圈。
回来的时候,却在楼下的早餐店前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人,那人背对着他站在早餐店门前,高大的背影几乎将整个早餐店笼罩住。
在这地方居住的人要为了生活奔波,没什么睡懒觉的资本,这个点一般是很嘈杂的,但是现在不一样,路过的人将脚步都放轻了,说话的声音也不自觉的减小了些。
那个人似乎是在买早餐,微微侧过头去看那边的小笼包蒸屉,他的头发细软,皮肤极白,脸部线条流畅,本该是清冷温柔的长相,却冷漠得让人难以接近。
江姜脚步有些迟疑地停下了,左右看了看环境,考虑着要不要先躲起来,却见那个人仿佛心灵感应一样回过头。
然后,那张脸上的冷淡融化,露出了喜悦的表情,他好像突然拥有了生命般闪闪发光:“姜姜,早上好。”
江姜缓缓打出了一个问号,下意识想掏出手机看看时间,到处摸了摸才发现,手机被他扔在家里了。
他沉默了一下,板着脸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叶冗是一点言外之意也听不出来,闻言举起了自己手中装着包子的纸袋:“我来买早餐,姜姜昨晚说你家楼下的早餐店味道很好,我想尝尝看。”
叶冗和江姜实在显眼,店主夫妇在百忙之中还抽空朝江姜比了个大拇指:“他买了六个大包子,小江你想吃点什么?”
江姜冲店主夫妻笑了笑,然后又看向叶冗:“……我是说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
明明昨天是他送叶冗回家,然后自己再走回来的。
叶冗本来已经抬脚往这边走了,闻言停下了脚步,他被江姜问住了,有些踌躇的左顾右盼,既不想说实话,也不想说谎话来欺骗江姜,他干脆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看向了江姜,好像想把刚才的记忆都重置一样又重新打招呼:“姜姜,早上好,你怎么也在这里,好巧呀!”
江姜有点无语,他特别想问问叶冗,难道他看起来很像金鱼吗?会被这么糊弄过去?
但是早餐店的夫妻突然热情地又朝江姜挥了挥手,江姜不会做饭,这段时间已经跟这对夫妻互相眼熟了,他们大声问道:“小江,带朋友来吃早餐吗?你们想吃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