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君,仙君,我知您是世上至高至尊之人,日月星云在您掌心。
即便被您杀死了一次,我仍敬重您。
但我也不想再爱您了。
您做您的仙君,我当我的皇帝。
我就是这样没志气,不思长生,只想逍遥快乐,过这露水幻电的凡人一生。
文案二:
岑云谏曾以为那个人轻若尘埃,微不足道。
直到几百年后,他才发现,四海九州,百世千秋,生来复去的万万亿人之中,再没有第二个澹台莲州。
内容标签: 强强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仙侠修真 正剧
搜索关键词:主角:澹台莲州,岑云谏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分则各自为王,合则两败俱伤。
立意:人要学会爱自己。
VIP强推奖章
因为一个救世的预言,昭国的王长子澹台莲州被昆仑剑宗带走,却一直无法入道,受尽冷眼,最终死于爱人之手。重生以后,澹台莲州选择了离开仙山,返回人间,在这旅途中,他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伙伴,不经意间开创了一番乱世伟业。由此,故事围绕着主角重生这一蝴蝶翅膀,在仙魔人三界掀起了更甚狂风的深远影响。
本文节奏轻快,文笔优美细腻,文章结构紧密,草灰蛇线,伏笔深埋,层层揭露,引人入深。以类似春秋战国的背景结合修仙故事,有着独特的世界观设定,让人眼前为之一亮。主角人设善良仁恕,又洒脱不羁,很是讨人喜欢。本文弘扬了人定胜天的中心思想,表达了凡人虽微小,但团结起来亦有自己的力量的主题,积极向上。总而言之,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
在此之前,凡人是仙君的伴侣,之所以不说是道侣,是因为他是个凡人。
昆仑剑宗里唯一的凡人。
人间界以修真界为尊,修真界又以昆仑剑宗为首,而在昆仑剑宗之中,仙君是万年难得一遇的绝世奇才。
他年不过三十,竟已修成仙道六境,被尊以仙君之名。
这样的人怎么会与一个凡人男子结为伴侣呢?
那得从一千年前说起。
一千年前,上一任仙君率领修真八百门派百万修士应战妖魔,最终仙君殒身,魔皇亦不知所踪。
昆仑大长老熬尽心血得一天喻:九百八十年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辰,在某某地方出生的男孩之中,有一人将可终止仙魔戗乱,拯救苍生万物。
凡人正出生在这一天,暧昧不清地与预言相吻合。
他在七岁时被修士们带到昆仑,是来得最晚的一个。与他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一百多个孩子。
其中就包括了仙君。
与他不同,仙君生于修真世家,自孕育起就被抱以期待,果然资质卓绝。
——当时仙君还不叫仙君。
孩子们一起被门派抚养教导,渐次开了灵窍,可修灵通法术,唯独他一个,长到十八,还是根木头,一窍不开。
与此同时,仙君已成了全山门上下众望所归的天道救世之子,短短十年,他的修为就臻至知虚境,天资之好比前几任的仙君有过之而无不及。
仙君这样的天才,凡人自然很是仰慕。
仙君虽然厉害,却从不恃才傲物,对他们这些一起长大的孩子仍有情谊,每次见到凡人,还会对他微微颔首,不像别人,都直接视他为空气。
他们的生日都是同一天,每到这时,仙君就会收到满屋的礼物,各种仙器灵草。
凡人连去都不敢去,他总是远远地看一眼。
有一年,仙君把礼物分出来给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同门师兄弟。
连他这个小废物也被分了一件,是个莲花玉雕的发冠。
仙君道:“我记得你名字中有个莲字。”
凡人讶然:“是,没想到你竟然记得我名字。”
仙君还说:“我看你爱种莲,你侍弄的莲池很美。”
凡人羞赧。
他修真不成,只得在仙门里四处做点杂务。
凡人问:“这么多好东西,你为什么不自己留着呢?都送给别人了,你不心疼吗?”
仙君淡淡一笑,道:“我有一把剑就够了,我只修本身,不借能于外物法宝。”
全山上下,没有一个人说仙君不好。
他是个最虔诚的修道者。
从出生起,他就被耳提面命将来他要承担拯救苍生、斩妖除魔的职责,连一时一刻他都不能浪费,是以,他从不偷懒、不贪财、不沾酒色,没有任何其他的兴趣爱好,除了修炼就是修炼。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对待众人,无论修为如何他都一视同仁,毫无好恶。
其实有时凡人会想,大抵仙君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对他来说,其他人不管修为高低,都不如他。
仙君就像是个半神一样,慈悲怜悯地垂眸俯视这人世万物。
但即便是这样的仙君,曾经也弱小过。
就在他们十八岁那年。
那会儿凡人正考虑着辞出师门,回老家去,不必再在仙门日日遭人白眼。
可就在这时,一次外出中,仙君遭妖魔伏击,寡不敌众,被救下来时已只剩半口气。妖魔意欲置他于死地,用了极恶毒的死咒。
大长老们用尽办法,仍无法解除。
凡人想到他曾经在藏书阁中看到过一个极其离谱的仙法,名曰“噬心劫”,说是仙法,其实更像是契约。
施法过程很可怕。
施术者得将被施术者的灵器扎在自己心上,若仙法成功则不死,而是将自己的一半命数送给对方;若仙法失败则施术者死。
还有诸多麻烦。
譬如,施术者得是真心爱被施术者,且不能是一般的爱,还得是可抵死愿的深爱。
而最离奇的是,一旦术成,并非施术者控制被施术者。
相反,从此施术者的生杀权予就捏在了被施术者的手中,轻一动念,即可置之死地。
昔日,凡人读在此处时,还以为读错,反复读好多遍,确认没读错。
他摇头晃脑地嘲笑道:“哈哈哈,何等傻子会施展此等法术?”
没想到会是自己。
当时确实无计可施。
凡人与掌门说了自己的想法。
众人纷纷表示不认可:
“别人提出来的也就罢了,他?一个废物!他懂什么?怎么可信?”
“那册竹简都没落款,说不定是谁写着玩儿的呢?”
“一剑扎心,岂不是当场送命?”
“噤声。”
白须白发的掌门说:“这不是玩闹之术,确是上古禁术。”
凡人跪坐着,深深地对掌门伏身叩首:
“我是这仙门上下灵力最低之人,我死不足惜。倘若失败,也只我死,何妨一试?”
没想到凡人竟然以他微不可察的灵力施术成功,他昏了三天,再醒过来,仙君正坐在他的床边。
仙君熬过此劫,死里逃生,修为大涨。
孤高的仙君低下高贵的头颅,对他弯腰俯首,道:“谢谢。”
凡人这辈子没体验过这种待遇,他面红耳赤,不知所措,干笑道:“啊,我是为了天下苍生……”
仙君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他,道:“噬心劫是禁术,原来你爱我吗?”
凡人脸更红了,支支吾吾。
仙君问:“你救我一命,想要什么报答?”
凡人想了好久,小心翼翼又胆大包天地说:“我想,能留在你身边,每日你与我说一句话就好。”
仙君道:“你这是想与我结为道侣吗?”
凡人脸更红:“我道行浅薄,可称不上是道侣。”
仙君答:“无妨。”
然后仙君与他结为伴侣,甚至隆重举办婚礼。
凡人没想到会这样,他受宠若惊,所有人都说他配不上,说他挟恩求报。
没有人祝福他们。
他也知道他配不上,但他想:他本来就是个凡人,自私卑劣有什么错吗?
他顶多私藏仙君十年。
没错,他只打算在仙君身边待十年。
毕竟凡人跟修真者不同,修真者可以通过仙草与修炼来延年益寿,寿命可长达数百岁,凡人至多活个百年,但他估计到了三十岁,他们两人的相貌的年龄差就会越来越大。
他准备三十岁就下山去,与人世间的凡人一起过普通生活。
仙君在自己的洞府下了一个重阵,另辟出一块福地洞天,供凡人居住。
仙君手把手教他最上乘的功法,寻天材地宝给他进补,用极品灵玉铸一张床,就放在全山门最好的灵脉上,让他夜夜睡在上头。
凡人想:这就算真是块石头,估计都能成精了。
但十年下来,凡人仍然只是个凡人。
凡人同仙君说:“别再把那些宝贝用在我身上了,都糟蹋了,换成给别人,估计都能喂出个金丹了吧?”
仙君道:“不浪费,本来就是给我的,师长们觉得我需要,其实我不需要,正好给你用。”
这时,仙君总会凝望他的脸,轻轻抚摩,道:“起码让你的容颜停驻了。”
凡人老是会被撩得脸红。
他们成亲那一日。
原本,凡人都做好了独守空房的准备,他想:仙君为了报恩跟他结为伴侣已经仁至义尽。
要知道,就算是在修真界也讲究人伦,修道者多数是强强联姻,男修者与女修者多是看对方的修为和灵根结婚,前提就是能生孩子。
他一个男的,凡人,他又不能生。
仙君只是给他一个名分而已。
有名分就好了,人要知足。
仙君进了房间,挥挥袖子,熄了火烛,道:“该睡了。”
凡人说:“好。”
然后仙君摸上了他的床,他以为仙君是要跟他睡一张床,还往边上挪了挪,让出可供一个人睡觉的位置。
仙君停顿了下,接着压了上来,问他:“不愿意跟我双修吗?”
燥热瞬间从他的头顶灌到了脚尖,他傻了:“啊?”
仙君在黑暗中寻他的嘴唇,轻吻一下,温柔幽徐地哄:“我给你十息时间,你若不说不愿意,我便当你是愿意的了。”
凡人……凡人自是愿意的。
看上去清冷的仙君在榻上可一点也不冷淡,起初虽生疏但有热情,而后日渐技巧娴熟。
更别说他都会用上双修之法,每次都会输出涓涓灵力,淌遍他浑身经脉,委实妙不可言。
凡人从不用出去,他就在这片小天地里宅了十年,莳花弄草,偃仰啸歌,倾听万籁,打发时光。
他不由得得寸进尺,心生妄念,他想:他的容貌未老,要么,等老相始显时再离开吧?
他与仙君说不上两情相悦,起码是相敬如宾。
然后凡人被妖魔抓了。
大妖同仙君说:“你的道侣在我们手中,若想保他性命,拿我弟弟来换。”
他的弟弟是一位魔将。
凡人觉得自己哪配啊?
哇,把魔将放回去,那岂不是后患无穷?得害死多少人?
但还没等他说话。
仙君先表态了。
凡人没见到仙君。
他只在传音镜中听见了仙君,依然是那样清冷淡漠的声音。
“我不可能拿一个魔将去换一个凡人。
“与其叫他落入妖魔手中,被你们折磨得生不如死,甚至堕入魔道,不如我现在就杀了他。”
凡人甚至能想象出仙君的模样。
峨冠博带,乘风披月,高居云端。
那一刹那,世界空寂。
凡人仿佛听见轻微的“砰”的一声。
他的心脏被捏碎了。
凡人死了。
他重生了。
第一卷 凤还兮
“咣——”
幽远轻忽的钟声响起,凡人醒过来,有人在推他。
金乌半沉,玫紫橘黄的霞光缓缓地流入西天边。
青峰谷壑之中,他枕在一帘紫藤萝花幕下。
玲珑秀致的花影光纱罩在他身上,伴随微风轻轻摇曳。
唦唦、唦唦。
“醒醒,小宝,醒醒。”
正好一片光斑跳进他的瞳眸里,让他眯了眯眼睛,看见身边影影绰绰有一个雪衣男子。
“还睡呢?”男人俯身下来,在他的额边落下一吻,温柔而爱怜,笑说,“你倒是睡得香,一睡一晌午,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也吵不醒你。”
凡人定睛一看。
这可不就是仙君?他的伴侣。
上一刻,他才被仙君杀了,无惜他一死。
这一刻,却言笑晏晏地出现在他面前,待他无边温柔。
凡人只觉得脑子涨得厉害,转不动,懵愣愣的,仿佛许久不用都生锈了。
他甚至还认真想了下自己是谁。
凡人哑声问:“发生什么大事了?”
仙君指了下天:“你看。”
他起身拨开花帘,仰头望去。
太阳还未落下,穹宇上却有群星明亮。
白日星现。
此乃大妖出世的征兆。
凡人呆呆地“哎哟”了一声。
仙君低笑:“掌门都已经召集大家商量完了,山也巡完,你才终于睡醒了。”
凡人很看得开:“我去了也没用啊,再说了,这不是天塌下来都有你顶着吗?仙君尊上。”
仙君怔住:“你怎么这就称呼我为‘仙君’了?
“天山论道后日才开,我也不一定必当上‘仙君’。
“等到了那里你可不能这样提前称呼我。”
凡人点头。
“仙君”不是仙君的名字。
“仙君”是修真界的至高至尊的称谓。
各方约定俗成每一百年开一次天山论道。
不只是在昆仑。
蓬莱、蜀山、姑射、方丈,九山八海四洲。
剑修、佛修、符修、器修,天下诸方修士。
齐聚一处,决出新一任的仙君人选。
以统帅修真界。
不只要比道术法力,还得比行兵布阵,考验心性道德。
足要花上整整一年的时间。
若无人可服众,宁可空着,也绝不强行选一个人。
原来这时候是仙君当上仙君之前。
凡人闭嘴。
可他记得仙君当上仙君已经好长时日了,得有十年了吧?
头又开始疼了。
他好像睡了很久很久,眇然之间,连仙君本名叫什么都不记得了。
叫什么来着?
真奇怪。
最奇怪的是,他清楚地记得自己被仙君给杀了。
哦,对了,他被仙君给杀了呢。
怎么又活了?
凡人懵怔,低头看看自己的手。
仙君正站在他面前,看他突然伸手到自己面前,也是不解,想了想,握住他的指尖,弯腰下去,轻轻亲了一下他的手心。
痒丝丝的。
凡人更傻眼了。
他抬起头,仙君也在看着他,像是在用眼神说:不正是想要我亲你吗?
凡人只得岔开话题,诚心诚意地问:“那妖怪抓到了吗?”
仙君仍握着他的手轻捏把玩,道:“没有,连影都没发现,既来之则安之吧。这些年,愈发地乱了。”
凡人恍惚,不知今夕何夕。
仙君已牵着他的手,步入室中。
玉地银阶,明珠映光,琉瓦生辉。
翠罗轻帐,帐角悬铃,叮当作响。
仙君是昆仑剑宗的山之骄子,他一直就在最好的仙山洞府居住修炼。
凡人就不同了。
他依稀记得,自己刚进山的时候还能跟其他孩子一起住个大通铺,但到了后来十二三岁,旁人都开窍了,唯独他实在不开窍,连个要他干活儿的地方都没有,最后推来推去,被打发去后山最荒芜的地方住个破茅草屋,负责种植草药。
那时说起来可真苦,他每日都要去灵泉挑三趟水,沉重的担子要把他的肩膀压得低低的,还得锄田、拔草,各种繁芜丛杂的脏活儿累活儿。
但他其实挺喜欢这份工作,因为只有他自己,每天唱着歌儿去,唱着歌儿回,在路上与松鼠、鸟雀说说话,倒也不觉得寂寞。
就是穷,一件弟子服穿到袖口泛白,破了许多洞,反正他闲来无事,在上面绣了莲花补洞,被其他师兄弟瞧见了,还嘲笑了一番他,说他正因如此才修道不成云云。
仙君见了,却说:“我觉得绣得很好,栩栩如生,你的手可真巧。”
凡人听见,红了耳朵,悄悄把手藏进袖子里,他天天干粗活儿,手粗糙得很。
与仙君结为伴侣以后,他才总算过上了吃穿不愁的日子。
这会儿他们成亲才两年,他的手没养得细多少,被仙君捏着手指亲吻时,他总觉得不好意思。
迷迷糊糊地,他就被仙君揽着腰上了榻。
凡人没拒绝。
他回忆了一下他们这一日有没有欢好。
记不起来,他们成亲的十二年间太多了。
只是在被剥开衣襟时,他一脸迷茫地问:“明日你不是就要出发去天山论道,今晚还要吗?”
仙君低头,吻在他的肩头。
说甚么双修。
他就没有灵力,何来的双修?单修罢了。
每回仙君把灵力输入他身体里,没一会儿都散完了。
暖融融,舒服是极舒服。
他闭着目,自觉像一叶小舟,在池子上轻轻漾,烈日把池水晒得一团滚烫。
汗滴莲叶,啪嗒啪嗒。
以前他是爱仙君,被怎么摆弄都接受。
今儿走了神想:他这算什么?随意亵玩的小宠物吗?
说实话。
他不恨仙君。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恨,可就是没有痛彻心扉的恨意。
他甚至还能站在以大局为重的立场上为仙君想一想,换作他在仙君的立场上,必定也会那样做。
他敬重仙君杀伐果断。
可是,可是……
不能先问他一句吗?
他自欺欺人十二年,临到死了,才发现自己在他所爱的人心里大抵只是个东西。
说扔就扔了。
仙君时常爱唤他“小宝”,他还觉得甜情蜜意。
宝贝,宝贝,什么是宝贝,拿在手上随意亵玩的叫作宝贝。
仔细想下,要是仙君跟别人结为道侣,怕是谁都做不到他这样卑微。
连他自己也在漫长的岁月中觉得自己低入尘埃,如奉神一般侍候仙君,死了一次才觉得自轻自贱。
很疼啊。
真的很疼很疼。
感觉像被反复凌迟了几百年那样疼。
谁都瞧不上他的命。
他所爱的人也瞧不上。
本来就是他一厢情愿。
巴巴地献给人家,只是个笑话而已。
那就只能由他自己把这条命捡起来,拍拂灰尘,珍藏起来。
“怎的哭了?”仙君与他十指相扣,不停地吻他,“是不是又有人跟你说闲话了?你别听那些人瞎说,我就是当上仙君也不会换其他伴侣。不用担心。”
凡人颤颤啜泣:“你还是换一个吧。”
仙君以为他说着玩儿,笑说:“不换。”
弱者的抗拒,在强者的眼里不过是另一种可爱。
仙君以为他是难过哭的。
倒不是。
就是被草哭的。
仙君搂着他问:“我若当上仙君,你觉得取什么尊号为好?”
这个问题,他已经被问过一遍了。
那次,仙君带他一起去了天山论道,结果不过是被剑宗以外的人也羞辱了一圈,这些个修神通法术的高人,哪个能正眼看凡人?
他还是一样地回答:“世有九重天。
“八方之天,另加中央之钧天,要是你做了仙君,就叫‘钧天仙君’,怎样?”
“钧天,钧天。”
仙君迭声轻念,称赞:“好,真好。”
谁让他因为不能修真,而有大把时间,所以把昆仑剑宗的书阁里面所有闲书杂书全看完了呢?
凡人想。
他被折腾得累极,一觉睡到翌日天亮。
一忽儿梦见死了,一忽儿梦见活了。
今日要启程去天山,有许多事要办,仙君忙碌地来去,还到了许多弟子,皆是门派中的精英,等着跟仙君一起去天山见世面呢。
凡人跟在边上,想找个机会与他说话,边上人见了,窃笑私语。
“我有话要跟你说。”
“这会儿很忙,乖点,得闲了我再跟你说话。”
“一刻钟就成,不然就半刻。”
“什么事?不如与我直说。”
仙君盯着他,还有许多人也盯着他。
凡人直说:“我不想去天山了。”
仙君先是皱眉,后又松开,眼底的神色不悦,片刻后闷声道:“……也行。你不想去就不去吧。”
“还有……”凡人还想说话,仙君不想听,转身,闷闷不乐地拂袖而去。
袖风吹在凡人脸上,好似扇了他一巴掌,骂他不识抬举。
他挠挠鼻子,感觉摸到了无形的灰。
他低声喃喃自语:“算了,本来还想与你道别。既然如此就算了。
“反正,等你回来以后也就知道了。
“对你来说,也无所谓吧……”
仙君一走。
他就听见几个面生的小弟子说:“那就是咱们剑宗唯一的凡人啊?”
“这个凡人跟在大师兄身边就好像一只跟脚狗。哈哈。”
“大师兄愿意带一个凡人去天山他还不去?别人想去还没的去呢。”
“大概知道自己只是个凡人很丢人吧。”
“本来他就是靠挟恩求报才能做大师兄的道侣嘛,真是卑鄙无耻。”
昆仑剑宗的人启程腾云而去。
凡人仰着头看,脖子都仰酸了。
直至再看不见。
凡人回住处,简单收拾了下行李,带了十天的水跟干粮——再多的,他也背不动。
只背着个小包袱,凡人往山门去。
一路上还碰见了好几个回山的弟子,路过时都会瞥他一眼。
“这不是凡人吗?”
“凡人你去哪儿?”
“不是反悔了想去追大师兄吧?”
“欸,凡人!跟你说话呢!”
凡人一言不发。
他不回答,也没人追着他问,没人真的关心他。
他觉得自己脚步轻快。
天快黑时,终于到了山门处。
“你是谁?”看门的弟子迷惑地打量他,想起来了,“噢,你是那个凡人。
“你没事跑这里来干什么?”
凡人站在那,沉默得像是蒙着一层薄薄的灰。
他的头顶上有一盏灯,忽地灯芯爆了个火花,叫这一簇光突然亮了一亮。
“凡人、凡人、凡人。”
真烦人。
他往前踏了一步,走到光中,一递一声地道:
“我不叫凡人,我有名字。”
这个大家都不关心他的姓名、仿佛没有颜色的凡人抬起头,让看门弟子狠狠一怔,因为发现他生有一张极美的脸,被美得慑住魂魄了般。
方才他低着头时还以为他在郁郁寡欢,如今抬了脸才发现他原来是在笑。
微微一笑。
恰似云开天霁,清风朗月。
开始有了颜色。
他说:“我不叫凡人。
即便被您杀死了一次,我仍敬重您。
但我也不想再爱您了。
您做您的仙君,我当我的皇帝。
我就是这样没志气,不思长生,只想逍遥快乐,过这露水幻电的凡人一生。
文案二:
岑云谏曾以为那个人轻若尘埃,微不足道。
直到几百年后,他才发现,四海九州,百世千秋,生来复去的万万亿人之中,再没有第二个澹台莲州。
内容标签: 强强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仙侠修真 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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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人要学会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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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个救世的预言,昭国的王长子澹台莲州被昆仑剑宗带走,却一直无法入道,受尽冷眼,最终死于爱人之手。重生以后,澹台莲州选择了离开仙山,返回人间,在这旅途中,他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伙伴,不经意间开创了一番乱世伟业。由此,故事围绕着主角重生这一蝴蝶翅膀,在仙魔人三界掀起了更甚狂风的深远影响。
本文节奏轻快,文笔优美细腻,文章结构紧密,草灰蛇线,伏笔深埋,层层揭露,引人入深。以类似春秋战国的背景结合修仙故事,有着独特的世界观设定,让人眼前为之一亮。主角人设善良仁恕,又洒脱不羁,很是讨人喜欢。本文弘扬了人定胜天的中心思想,表达了凡人虽微小,但团结起来亦有自己的力量的主题,积极向上。总而言之,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
在此之前,凡人是仙君的伴侣,之所以不说是道侣,是因为他是个凡人。
昆仑剑宗里唯一的凡人。
人间界以修真界为尊,修真界又以昆仑剑宗为首,而在昆仑剑宗之中,仙君是万年难得一遇的绝世奇才。
他年不过三十,竟已修成仙道六境,被尊以仙君之名。
这样的人怎么会与一个凡人男子结为伴侣呢?
那得从一千年前说起。
一千年前,上一任仙君率领修真八百门派百万修士应战妖魔,最终仙君殒身,魔皇亦不知所踪。
昆仑大长老熬尽心血得一天喻:九百八十年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辰,在某某地方出生的男孩之中,有一人将可终止仙魔戗乱,拯救苍生万物。
凡人正出生在这一天,暧昧不清地与预言相吻合。
他在七岁时被修士们带到昆仑,是来得最晚的一个。与他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一百多个孩子。
其中就包括了仙君。
与他不同,仙君生于修真世家,自孕育起就被抱以期待,果然资质卓绝。
——当时仙君还不叫仙君。
孩子们一起被门派抚养教导,渐次开了灵窍,可修灵通法术,唯独他一个,长到十八,还是根木头,一窍不开。
与此同时,仙君已成了全山门上下众望所归的天道救世之子,短短十年,他的修为就臻至知虚境,天资之好比前几任的仙君有过之而无不及。
仙君这样的天才,凡人自然很是仰慕。
仙君虽然厉害,却从不恃才傲物,对他们这些一起长大的孩子仍有情谊,每次见到凡人,还会对他微微颔首,不像别人,都直接视他为空气。
他们的生日都是同一天,每到这时,仙君就会收到满屋的礼物,各种仙器灵草。
凡人连去都不敢去,他总是远远地看一眼。
有一年,仙君把礼物分出来给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同门师兄弟。
连他这个小废物也被分了一件,是个莲花玉雕的发冠。
仙君道:“我记得你名字中有个莲字。”
凡人讶然:“是,没想到你竟然记得我名字。”
仙君还说:“我看你爱种莲,你侍弄的莲池很美。”
凡人羞赧。
他修真不成,只得在仙门里四处做点杂务。
凡人问:“这么多好东西,你为什么不自己留着呢?都送给别人了,你不心疼吗?”
仙君淡淡一笑,道:“我有一把剑就够了,我只修本身,不借能于外物法宝。”
全山上下,没有一个人说仙君不好。
他是个最虔诚的修道者。
从出生起,他就被耳提面命将来他要承担拯救苍生、斩妖除魔的职责,连一时一刻他都不能浪费,是以,他从不偷懒、不贪财、不沾酒色,没有任何其他的兴趣爱好,除了修炼就是修炼。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对待众人,无论修为如何他都一视同仁,毫无好恶。
其实有时凡人会想,大抵仙君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对他来说,其他人不管修为高低,都不如他。
仙君就像是个半神一样,慈悲怜悯地垂眸俯视这人世万物。
但即便是这样的仙君,曾经也弱小过。
就在他们十八岁那年。
那会儿凡人正考虑着辞出师门,回老家去,不必再在仙门日日遭人白眼。
可就在这时,一次外出中,仙君遭妖魔伏击,寡不敌众,被救下来时已只剩半口气。妖魔意欲置他于死地,用了极恶毒的死咒。
大长老们用尽办法,仍无法解除。
凡人想到他曾经在藏书阁中看到过一个极其离谱的仙法,名曰“噬心劫”,说是仙法,其实更像是契约。
施法过程很可怕。
施术者得将被施术者的灵器扎在自己心上,若仙法成功则不死,而是将自己的一半命数送给对方;若仙法失败则施术者死。
还有诸多麻烦。
譬如,施术者得是真心爱被施术者,且不能是一般的爱,还得是可抵死愿的深爱。
而最离奇的是,一旦术成,并非施术者控制被施术者。
相反,从此施术者的生杀权予就捏在了被施术者的手中,轻一动念,即可置之死地。
昔日,凡人读在此处时,还以为读错,反复读好多遍,确认没读错。
他摇头晃脑地嘲笑道:“哈哈哈,何等傻子会施展此等法术?”
没想到会是自己。
当时确实无计可施。
凡人与掌门说了自己的想法。
众人纷纷表示不认可:
“别人提出来的也就罢了,他?一个废物!他懂什么?怎么可信?”
“那册竹简都没落款,说不定是谁写着玩儿的呢?”
“一剑扎心,岂不是当场送命?”
“噤声。”
白须白发的掌门说:“这不是玩闹之术,确是上古禁术。”
凡人跪坐着,深深地对掌门伏身叩首:
“我是这仙门上下灵力最低之人,我死不足惜。倘若失败,也只我死,何妨一试?”
没想到凡人竟然以他微不可察的灵力施术成功,他昏了三天,再醒过来,仙君正坐在他的床边。
仙君熬过此劫,死里逃生,修为大涨。
孤高的仙君低下高贵的头颅,对他弯腰俯首,道:“谢谢。”
凡人这辈子没体验过这种待遇,他面红耳赤,不知所措,干笑道:“啊,我是为了天下苍生……”
仙君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他,道:“噬心劫是禁术,原来你爱我吗?”
凡人脸更红了,支支吾吾。
仙君问:“你救我一命,想要什么报答?”
凡人想了好久,小心翼翼又胆大包天地说:“我想,能留在你身边,每日你与我说一句话就好。”
仙君道:“你这是想与我结为道侣吗?”
凡人脸更红:“我道行浅薄,可称不上是道侣。”
仙君答:“无妨。”
然后仙君与他结为伴侣,甚至隆重举办婚礼。
凡人没想到会这样,他受宠若惊,所有人都说他配不上,说他挟恩求报。
没有人祝福他们。
他也知道他配不上,但他想:他本来就是个凡人,自私卑劣有什么错吗?
他顶多私藏仙君十年。
没错,他只打算在仙君身边待十年。
毕竟凡人跟修真者不同,修真者可以通过仙草与修炼来延年益寿,寿命可长达数百岁,凡人至多活个百年,但他估计到了三十岁,他们两人的相貌的年龄差就会越来越大。
他准备三十岁就下山去,与人世间的凡人一起过普通生活。
仙君在自己的洞府下了一个重阵,另辟出一块福地洞天,供凡人居住。
仙君手把手教他最上乘的功法,寻天材地宝给他进补,用极品灵玉铸一张床,就放在全山门最好的灵脉上,让他夜夜睡在上头。
凡人想:这就算真是块石头,估计都能成精了。
但十年下来,凡人仍然只是个凡人。
凡人同仙君说:“别再把那些宝贝用在我身上了,都糟蹋了,换成给别人,估计都能喂出个金丹了吧?”
仙君道:“不浪费,本来就是给我的,师长们觉得我需要,其实我不需要,正好给你用。”
这时,仙君总会凝望他的脸,轻轻抚摩,道:“起码让你的容颜停驻了。”
凡人老是会被撩得脸红。
他们成亲那一日。
原本,凡人都做好了独守空房的准备,他想:仙君为了报恩跟他结为伴侣已经仁至义尽。
要知道,就算是在修真界也讲究人伦,修道者多数是强强联姻,男修者与女修者多是看对方的修为和灵根结婚,前提就是能生孩子。
他一个男的,凡人,他又不能生。
仙君只是给他一个名分而已。
有名分就好了,人要知足。
仙君进了房间,挥挥袖子,熄了火烛,道:“该睡了。”
凡人说:“好。”
然后仙君摸上了他的床,他以为仙君是要跟他睡一张床,还往边上挪了挪,让出可供一个人睡觉的位置。
仙君停顿了下,接着压了上来,问他:“不愿意跟我双修吗?”
燥热瞬间从他的头顶灌到了脚尖,他傻了:“啊?”
仙君在黑暗中寻他的嘴唇,轻吻一下,温柔幽徐地哄:“我给你十息时间,你若不说不愿意,我便当你是愿意的了。”
凡人……凡人自是愿意的。
看上去清冷的仙君在榻上可一点也不冷淡,起初虽生疏但有热情,而后日渐技巧娴熟。
更别说他都会用上双修之法,每次都会输出涓涓灵力,淌遍他浑身经脉,委实妙不可言。
凡人从不用出去,他就在这片小天地里宅了十年,莳花弄草,偃仰啸歌,倾听万籁,打发时光。
他不由得得寸进尺,心生妄念,他想:他的容貌未老,要么,等老相始显时再离开吧?
他与仙君说不上两情相悦,起码是相敬如宾。
然后凡人被妖魔抓了。
大妖同仙君说:“你的道侣在我们手中,若想保他性命,拿我弟弟来换。”
他的弟弟是一位魔将。
凡人觉得自己哪配啊?
哇,把魔将放回去,那岂不是后患无穷?得害死多少人?
但还没等他说话。
仙君先表态了。
凡人没见到仙君。
他只在传音镜中听见了仙君,依然是那样清冷淡漠的声音。
“我不可能拿一个魔将去换一个凡人。
“与其叫他落入妖魔手中,被你们折磨得生不如死,甚至堕入魔道,不如我现在就杀了他。”
凡人甚至能想象出仙君的模样。
峨冠博带,乘风披月,高居云端。
那一刹那,世界空寂。
凡人仿佛听见轻微的“砰”的一声。
他的心脏被捏碎了。
凡人死了。
他重生了。
第一卷 凤还兮
“咣——”
幽远轻忽的钟声响起,凡人醒过来,有人在推他。
金乌半沉,玫紫橘黄的霞光缓缓地流入西天边。
青峰谷壑之中,他枕在一帘紫藤萝花幕下。
玲珑秀致的花影光纱罩在他身上,伴随微风轻轻摇曳。
唦唦、唦唦。
“醒醒,小宝,醒醒。”
正好一片光斑跳进他的瞳眸里,让他眯了眯眼睛,看见身边影影绰绰有一个雪衣男子。
“还睡呢?”男人俯身下来,在他的额边落下一吻,温柔而爱怜,笑说,“你倒是睡得香,一睡一晌午,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也吵不醒你。”
凡人定睛一看。
这可不就是仙君?他的伴侣。
上一刻,他才被仙君杀了,无惜他一死。
这一刻,却言笑晏晏地出现在他面前,待他无边温柔。
凡人只觉得脑子涨得厉害,转不动,懵愣愣的,仿佛许久不用都生锈了。
他甚至还认真想了下自己是谁。
凡人哑声问:“发生什么大事了?”
仙君指了下天:“你看。”
他起身拨开花帘,仰头望去。
太阳还未落下,穹宇上却有群星明亮。
白日星现。
此乃大妖出世的征兆。
凡人呆呆地“哎哟”了一声。
仙君低笑:“掌门都已经召集大家商量完了,山也巡完,你才终于睡醒了。”
凡人很看得开:“我去了也没用啊,再说了,这不是天塌下来都有你顶着吗?仙君尊上。”
仙君怔住:“你怎么这就称呼我为‘仙君’了?
“天山论道后日才开,我也不一定必当上‘仙君’。
“等到了那里你可不能这样提前称呼我。”
凡人点头。
“仙君”不是仙君的名字。
“仙君”是修真界的至高至尊的称谓。
各方约定俗成每一百年开一次天山论道。
不只是在昆仑。
蓬莱、蜀山、姑射、方丈,九山八海四洲。
剑修、佛修、符修、器修,天下诸方修士。
齐聚一处,决出新一任的仙君人选。
以统帅修真界。
不只要比道术法力,还得比行兵布阵,考验心性道德。
足要花上整整一年的时间。
若无人可服众,宁可空着,也绝不强行选一个人。
原来这时候是仙君当上仙君之前。
凡人闭嘴。
可他记得仙君当上仙君已经好长时日了,得有十年了吧?
头又开始疼了。
他好像睡了很久很久,眇然之间,连仙君本名叫什么都不记得了。
叫什么来着?
真奇怪。
最奇怪的是,他清楚地记得自己被仙君给杀了。
哦,对了,他被仙君给杀了呢。
怎么又活了?
凡人懵怔,低头看看自己的手。
仙君正站在他面前,看他突然伸手到自己面前,也是不解,想了想,握住他的指尖,弯腰下去,轻轻亲了一下他的手心。
痒丝丝的。
凡人更傻眼了。
他抬起头,仙君也在看着他,像是在用眼神说:不正是想要我亲你吗?
凡人只得岔开话题,诚心诚意地问:“那妖怪抓到了吗?”
仙君仍握着他的手轻捏把玩,道:“没有,连影都没发现,既来之则安之吧。这些年,愈发地乱了。”
凡人恍惚,不知今夕何夕。
仙君已牵着他的手,步入室中。
玉地银阶,明珠映光,琉瓦生辉。
翠罗轻帐,帐角悬铃,叮当作响。
仙君是昆仑剑宗的山之骄子,他一直就在最好的仙山洞府居住修炼。
凡人就不同了。
他依稀记得,自己刚进山的时候还能跟其他孩子一起住个大通铺,但到了后来十二三岁,旁人都开窍了,唯独他实在不开窍,连个要他干活儿的地方都没有,最后推来推去,被打发去后山最荒芜的地方住个破茅草屋,负责种植草药。
那时说起来可真苦,他每日都要去灵泉挑三趟水,沉重的担子要把他的肩膀压得低低的,还得锄田、拔草,各种繁芜丛杂的脏活儿累活儿。
但他其实挺喜欢这份工作,因为只有他自己,每天唱着歌儿去,唱着歌儿回,在路上与松鼠、鸟雀说说话,倒也不觉得寂寞。
就是穷,一件弟子服穿到袖口泛白,破了许多洞,反正他闲来无事,在上面绣了莲花补洞,被其他师兄弟瞧见了,还嘲笑了一番他,说他正因如此才修道不成云云。
仙君见了,却说:“我觉得绣得很好,栩栩如生,你的手可真巧。”
凡人听见,红了耳朵,悄悄把手藏进袖子里,他天天干粗活儿,手粗糙得很。
与仙君结为伴侣以后,他才总算过上了吃穿不愁的日子。
这会儿他们成亲才两年,他的手没养得细多少,被仙君捏着手指亲吻时,他总觉得不好意思。
迷迷糊糊地,他就被仙君揽着腰上了榻。
凡人没拒绝。
他回忆了一下他们这一日有没有欢好。
记不起来,他们成亲的十二年间太多了。
只是在被剥开衣襟时,他一脸迷茫地问:“明日你不是就要出发去天山论道,今晚还要吗?”
仙君低头,吻在他的肩头。
说甚么双修。
他就没有灵力,何来的双修?单修罢了。
每回仙君把灵力输入他身体里,没一会儿都散完了。
暖融融,舒服是极舒服。
他闭着目,自觉像一叶小舟,在池子上轻轻漾,烈日把池水晒得一团滚烫。
汗滴莲叶,啪嗒啪嗒。
以前他是爱仙君,被怎么摆弄都接受。
今儿走了神想:他这算什么?随意亵玩的小宠物吗?
说实话。
他不恨仙君。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恨,可就是没有痛彻心扉的恨意。
他甚至还能站在以大局为重的立场上为仙君想一想,换作他在仙君的立场上,必定也会那样做。
他敬重仙君杀伐果断。
可是,可是……
不能先问他一句吗?
他自欺欺人十二年,临到死了,才发现自己在他所爱的人心里大抵只是个东西。
说扔就扔了。
仙君时常爱唤他“小宝”,他还觉得甜情蜜意。
宝贝,宝贝,什么是宝贝,拿在手上随意亵玩的叫作宝贝。
仔细想下,要是仙君跟别人结为道侣,怕是谁都做不到他这样卑微。
连他自己也在漫长的岁月中觉得自己低入尘埃,如奉神一般侍候仙君,死了一次才觉得自轻自贱。
很疼啊。
真的很疼很疼。
感觉像被反复凌迟了几百年那样疼。
谁都瞧不上他的命。
他所爱的人也瞧不上。
本来就是他一厢情愿。
巴巴地献给人家,只是个笑话而已。
那就只能由他自己把这条命捡起来,拍拂灰尘,珍藏起来。
“怎的哭了?”仙君与他十指相扣,不停地吻他,“是不是又有人跟你说闲话了?你别听那些人瞎说,我就是当上仙君也不会换其他伴侣。不用担心。”
凡人颤颤啜泣:“你还是换一个吧。”
仙君以为他说着玩儿,笑说:“不换。”
弱者的抗拒,在强者的眼里不过是另一种可爱。
仙君以为他是难过哭的。
倒不是。
就是被草哭的。
仙君搂着他问:“我若当上仙君,你觉得取什么尊号为好?”
这个问题,他已经被问过一遍了。
那次,仙君带他一起去了天山论道,结果不过是被剑宗以外的人也羞辱了一圈,这些个修神通法术的高人,哪个能正眼看凡人?
他还是一样地回答:“世有九重天。
“八方之天,另加中央之钧天,要是你做了仙君,就叫‘钧天仙君’,怎样?”
“钧天,钧天。”
仙君迭声轻念,称赞:“好,真好。”
谁让他因为不能修真,而有大把时间,所以把昆仑剑宗的书阁里面所有闲书杂书全看完了呢?
凡人想。
他被折腾得累极,一觉睡到翌日天亮。
一忽儿梦见死了,一忽儿梦见活了。
今日要启程去天山,有许多事要办,仙君忙碌地来去,还到了许多弟子,皆是门派中的精英,等着跟仙君一起去天山见世面呢。
凡人跟在边上,想找个机会与他说话,边上人见了,窃笑私语。
“我有话要跟你说。”
“这会儿很忙,乖点,得闲了我再跟你说话。”
“一刻钟就成,不然就半刻。”
“什么事?不如与我直说。”
仙君盯着他,还有许多人也盯着他。
凡人直说:“我不想去天山了。”
仙君先是皱眉,后又松开,眼底的神色不悦,片刻后闷声道:“……也行。你不想去就不去吧。”
“还有……”凡人还想说话,仙君不想听,转身,闷闷不乐地拂袖而去。
袖风吹在凡人脸上,好似扇了他一巴掌,骂他不识抬举。
他挠挠鼻子,感觉摸到了无形的灰。
他低声喃喃自语:“算了,本来还想与你道别。既然如此就算了。
“反正,等你回来以后也就知道了。
“对你来说,也无所谓吧……”
仙君一走。
他就听见几个面生的小弟子说:“那就是咱们剑宗唯一的凡人啊?”
“这个凡人跟在大师兄身边就好像一只跟脚狗。哈哈。”
“大师兄愿意带一个凡人去天山他还不去?别人想去还没的去呢。”
“大概知道自己只是个凡人很丢人吧。”
“本来他就是靠挟恩求报才能做大师兄的道侣嘛,真是卑鄙无耻。”
昆仑剑宗的人启程腾云而去。
凡人仰着头看,脖子都仰酸了。
直至再看不见。
凡人回住处,简单收拾了下行李,带了十天的水跟干粮——再多的,他也背不动。
只背着个小包袱,凡人往山门去。
一路上还碰见了好几个回山的弟子,路过时都会瞥他一眼。
“这不是凡人吗?”
“凡人你去哪儿?”
“不是反悔了想去追大师兄吧?”
“欸,凡人!跟你说话呢!”
凡人一言不发。
他不回答,也没人追着他问,没人真的关心他。
他觉得自己脚步轻快。
天快黑时,终于到了山门处。
“你是谁?”看门的弟子迷惑地打量他,想起来了,“噢,你是那个凡人。
“你没事跑这里来干什么?”
凡人站在那,沉默得像是蒙着一层薄薄的灰。
他的头顶上有一盏灯,忽地灯芯爆了个火花,叫这一簇光突然亮了一亮。
“凡人、凡人、凡人。”
真烦人。
他往前踏了一步,走到光中,一递一声地道:
“我不叫凡人,我有名字。”
这个大家都不关心他的姓名、仿佛没有颜色的凡人抬起头,让看门弟子狠狠一怔,因为发现他生有一张极美的脸,被美得慑住魂魄了般。
方才他低着头时还以为他在郁郁寡欢,如今抬了脸才发现他原来是在笑。
微微一笑。
恰似云开天霁,清风朗月。
开始有了颜色。
他说:“我不叫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