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王乐娟确实死了以后,詹慕闲收拾干净自己来过的痕迹,并用他做的强磁仪破坏了王乐娟的手机,却没注意到就在旁边的电子闹钟也一起遭了殃。
他是个兽医,对各种药物都有一定的了解,而且还特地为此做了大量的研究,因而笃定王乐娟的死状像极了心源性猝死,120的出诊医生在听说对方近期有严重的心梗和心脏手术病史后,一定不会怀疑死因有可疑。
只要医生如此判断,杜鹃和保姆也大概率不会质疑,只要死亡证明下来,遗体拉到殡仪馆一火化,那么她体内那些过量的药物就无迹可寻,永远也没人能证实她是被谋杀的了。
至于杜鹃,詹慕闲给出的杀人理由是,姑娘和她的姨妈长得很像,不管是名字还是性格,都完全符合他哥当年迷恋的清纯小白花的形象,于是他便产生了扩大复仇的欲望,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完全无辜的女孩。
杜鹃先前就见过詹慕闲,知道对方是姨妈最近新认识的好友。所以当詹慕闲以“想要出席王乐娟的遗体告别式”为理由与她取得联系时,姑娘根本没有一点儿警惕心,很轻易地就答应了。
第141章 5.Mulholland Dr.-48
根据詹慕闲的交代,他在计划谋杀王乐娟时,也在策划如何在不引起任何人注意的情况下杀死杜鹃。
与本身就有严重基础病的王乐娟相比,杜鹃年轻体健,很难伪装成急病而亡。
不过在王乐娟死后,杜鹃就只有一个人了。
她在本市没有别的关系紧密的亲戚,朋友也不多,詹慕闲认为,只要把她的死伪装成一场合情合理的意外,应该就没人会追究了。
于是他便故技重施,在杏滘村附近物色了一处鱼塘,那儿地处偏僻,白天都几乎没有路人经过,晚上更是人烟绝迹,而最妙的是,那鱼塘还有一个镜头位置“刚刚好”的摄像头。
如果是在一处完全没人的地方出事,警察还要费力排查是失足落水还是有人把她推下去的,但如果有个摄像头“正好”拍到杜鹃掉下去的那一幕,就能证明她身旁无人,迅速结案了。
他锁定的鱼塘的监控只能拍到摄像头底下直径十米左右的范围,且这十米一半是水域,一半是陆地。
换而言之,只要作案时詹慕闲保证自己距离杜鹃一米以上,他就不会被摄像头拍进去了。
那么,怎么样让杜鹃看起来像是自然落水呢?
关于这点,詹慕闲坦白说他想了好几个方案。
直到有一次,杜鹃随口透露自己在做心理咨询,医生还给她开了安眠药之后,詹慕闲便想到了一个计划——让她在吃了安眠药后大量饮酒就行了。
酒精和大部分安眠药都有协同作用,在药物作用下,“醉酒”的症状会被放大,人很容易出现定向力障碍、手脚震颤、平衡不稳等症状,完美符合詹慕闲的计划。
万事俱备,詹慕闲以“游玩散心”和“纪念王乐娟”为由,把杜鹃约到东湾区吃她当年和姨妈一起吃过的美食。
詹慕闲长得面善,对女孩儿来说也是能当她爹的年纪了,再加上两人约见的地方是大中午的正正经经的农家乐餐馆,杜鹃根本没有感觉到危险,甚至没想到要和哪个好友报备一下自己的行程。
从鑫海市市中心到东湾区要差不多两个小时的车程,杜鹃自己没车,于是詹慕闲很自然地提出开车来接她,杜鹃也欣然答应了。
车上,詹慕闲故意以“车子比较旧,空调不是很给力”为由,把车内气温控制在二十八度左右。
果然,上车没多久,杜鹃就因为出汗而感到口渴了。
这时詹慕闲再告诉她,后座有一箱矿泉水,你觉得渴可以拿来喝。
如果是普通情况下,交情不深的异性给递了一瓶水,杜鹃可能还会产生一丝丝的警惕,但她看到的是大半箱水,随便她自取,于是她就放心了。
然而她没想到的是,詹慕闲正是算准了她的这个心理,在半打矿泉水里都动了手脚,不管她选的哪一瓶,都是百分百的概率。
果然,喝了水后没多久,杜鹃就睡着了……
“因为杜鹃说她不喝酒,所以我给她插了鼻饲管打算硬灌……”
在交代犯罪事实时,詹慕闲如此坦白道。
不过可能是安眠药药效过了,或者是喉头异物感实在太难受了,在插管的过程中,原本昏睡的杜鹃居然醒了过来,开始剧烈挣扎。
对此詹慕闲倒是早有准备。
他将女孩藏在后备箱里,带回了周末无人值守的兽医站,用纱布缠住姑娘的手腕脚腕后,在把她绑在了治疗床上。
审问的警察问他:“你知道那根鼻饲管的顶部断了一截吗?”
詹慕闲摇了摇头。
他们兽医站的鼻饲管都是给各种动物用的型号,他自己都说不清那套过期了老长时间的鼻饲管是什么时候的剩货了。
反正杜鹃也是要死的人了,包装是否过期,内部有无污染,会不会引起感染之类的问题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直接怼进去就完事了。
然而正是因为他这生疏的技巧、粗暴的操作和早就该淘汰的老化的管子的三重debuff作用,才在杜鹃的遗体上留下了引起柳弈注意的重要线索。
总之,在给杜鹃用鼻饲管灌了酒后,詹慕闲把“喝醉”了的女孩子带到了他早就物色好的鱼塘附近,等着人自己醒来。
四个小时候,杜鹃醒来,看到詹慕闲,吓得肝胆俱裂,踉跄着起身就要逃命。
听到这里,警察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你怎么肯定她一定会往鱼塘跑?”
詹慕闲回答:“因为只有那儿有光。”
鱼塘拉了电,有稀疏的几个灯泡,是深夜里离女孩儿最近的光源。
于是杜鹃就像扑火的飞蛾般朝着光跑去,却在酒精和安眠药的双重作用下跑得踉踉跄跄,根本无心注意脚下的情况。
结果就如詹慕闲所料的那样,她最后一脚踩空,掉进了池塘里,连挣扎都没挣扎两下,就如同枰坨入水,沉入了黑暗之中。
警察又问:“那假如她没掉下去呢?”
“开弓没有回头箭。”
詹慕闲摇了摇头:
“我在附近还物色了另一个没有监控的池塘。如果杜鹃避开了没掉下去,我就在她出了监控范围后抓住她,然后把她带到另一个池塘那儿推下去。”
詹慕闲在交代杀害王乐娟和杜鹃的犯罪经过时态度十分配合,但换到二十二年前的旧案时,他当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装傻到底,问什么都是否认三连,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我没有”、“我不是”和“我不知道”了。
他打的是什么心思,市局那些惯于和犯人们打交道的刑警们还会看不出来吗?
詹慕闲想的就是个“拖”字。
本来以他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就算不去追究二十多年前的三桩旧案,光是王乐娟和杜鹃的两条人命就要吃枪子了。
然而不是说反正都是要毙了的,就能不管他当年还干过什么了。
有一部分的连环杀人犯就曾经利用过这一点,在案件审完了准备进入诉讼程序的时候,忽然来一个“警察同志我还有犯罪事实要交代”,然后跟挤牙膏似的将当年他干过的旧案“挤”出一些细节来。
这样警察就得跟着他提供的线索重新追查,公诉和审判的时间也要随着新证据的加入而延后……
有一些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围观群众都觉得明明犯人早就抓了,怎么还要审上那么久,一年两年三年甚至拖了好几年的,难不成是有人在玩忽职守,只吃饭不干活吗?
其实审讯流程很长的案子里很大一部分的情况,是因为越是复杂的案子越容易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个犯人可能同时牵扯进好几桩刑事案件里。
为了给每个受害人及其亲朋好友一个交代,不能只逮着一个案子就把人给处置了,而是要尽量将能查的都查了——这期间所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绝对不是简简单单一两句话能概括完的。
如果詹慕闲真打算用旧案拖着,那三桩案子四条人命,足够他隔三差五来回折腾市局的警官同志们老长一段时间了。
沈遵当然不允许这种无赖罪犯为所欲为。
于是这段时间,专案组几乎投入了百分之百的心力调查二十多年前的三桩旧案,连带着柳弈他们法研所也不得消停。
或许正是应了那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老话,在詹慕闲竟然是连环杀人犯的劲爆新闻在杏滘村传开了之后,一直被他老实忠厚、勤勉尽责的假象蒙蔽了的双眼的村民们惊呼上当之余,也有人事后诸葛亮地察觉到了詹慕闲平日的一些异常。
一个当年做过天然气销售代理的村民主动找到了专案组,告诉他们,在张家的火灾案前,詹慕闲曾经来他们这里买了整整六罐瓶装天然气,说是要请客用的,火灾后没多久又把空罐子还了回来,同时还附带上了保存了整整二十九年的购买和还罐记录,上面还有詹慕闲的亲笔签名。
接着又有一个现在已经退休,并随儿子一家一起迁往市区的老人给派出所打了电话,说自己从前在杏滘村当过一段时间的村医,他可以作证,他曾经亲眼看到詹慕闲偷偷拿过麻醉药等违禁药品。
在整合了许多村民的证词之后,警方基本上已经能还原当年那三起命案的犯人就是詹慕闲的事实了,只差更有说服力的“物证”了。
终于,杏滘中专的一个校友提供了当年她拍下的一张照片。
那位校友当年也是校园歌手大赛的参赛者。她还记得淹死在池塘里的唱歌很好听的林美娟。
上周末,校友在翻旧相册时找到了一张照片,那是她穿着演出服在学校操场拍的纪念照,照片的背景有一个穿着灰蓝色工作服的年轻男子——正是年轻时的詹慕闲!
而令警官们感到非常惊喜的是,詹慕闲当时推着一辆小推车,推车上还有一个体积看起来相当不小的木箱子——足够藏进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儿了。
更妙的是,这照片右下角还有相机自带的时间,199×年10月11日,正是发现落水的林美娟的遗体的前一天!
警察带着照片去寻人辨认,很快就有人指出这是村委以前用过的推车,因为笨重且老化严重,直接丢在仓库里已经好多年没见过了。
于是警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把两台同款旧推车从仓库里拖了出来,送到法研所进行检查。
众人从车轮缝隙里清理出了大量的垃圾和灰尘,其中就有许多头发。
法医们将头发拿到放大镜下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头发是自然脱落的,不带毛囊无法进行DNA对比,但有那么少数几根的根部居然还有未完全腐败的毛囊,在一跑DNA,竟然真有三根是属于林美娟的!
至于在废弃陶窑作坊的仓库里挖出来的白骨化的遗体,不必家属来辨认衣服的样式,柳弈他们将遗体带回法研所一检查DNA,很轻松地就证明了这具骨殖正是失踪多年的程娟娟了。
同时,柳弈他们还在遗体的鞋底找到了一张透明胶带。
这张胶带上除了属于死者的唾液之外,还留有两个清晰的指纹,正是詹慕闲的!
通常情况下,指纹很难在物体上保留很长的时间,就更别说遗骸还曾经被埋在了水泥里,已经烂得只剩骨头了。
然而或许是忙中出错,又或者是冥冥中的天意,詹慕闲的指纹沾到了胶带上,胶带又黏在了死者的鞋底。
于是二十多年前的汗水和油脂的分泌物就这样被灰尘和黏胶长久固定住,最终在此时重见天日,成为了指认凶手的铁证。
早上九点三十五分。
连日的高温在一场十几个小时的连绵秋雨后得以缓和,已经是穿短袖不搭外套会觉得胳膊有点凉的温度了。
柳弈和戚山雨出门时,雨已经停了,不过太阳还躲藏在厚厚的云层后,天空呈现出一种微妙的非白非蓝的冷灰色调,一点儿都没有“秋高气爽”的感觉,反而莫名有些压抑。
戚山雨将车子开进了星河墓园的停车场。
长假刚过,今天又不是清明中元之类的热门祭扫时间段,墓园停车场里的车辆稀稀拉拉,戚山雨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将爱车端端正正地泊了进去。
“这天气,还挺应景的。”
柳弈下车,看了看灰蒙蒙的天色,轻声感叹了一句。
戚山雨从后座把两人的黑色西装外套拿了出来,将码数小一号的那件递给了柳弈。
两人默默穿好衣服,按照路边的指示牌,朝着六号告别厅走去。
今天是杜鹃的遗体告别式。
姑娘的遗体在五天前交还给了遗属。
然而作为杜鹃唯一的亲缘关系比较近的表姨妈家里最近刚好也有些急需处理的琐事,人在邻市没法一直呆在鑫海,本想委托丧葬公司负责操办,意思意思就算了,杜鹃生前的好友朱箐箐和工作室的一干前同事却主动揽过了这个麻烦又丧气的差事,还力求细节尽善尽美,给她一个体面的终局。
前天晚上,朱箐箐就给柳弈打了电话,告知了他告别式的时间和地点,并说如果可以,希望他和小戚警官能来参加。
柳弈和戚山雨答应了。
二人在六号厅外的接待处见到了一身黑色西装套裙,胸前别着白花的朱箐箐,正坐在杜鹃的表姨旁边,以“死者家属”的身份接待来吊唁送别的宾客。
朱箐箐远远瞧见两人,立刻站起身,绕过长桌,朝他们走过来。
“柳法医、戚警官。”
姑娘一开口,声音中竟带上了一丝哽咽。
她拉住两人的手,用力握了握,红着眼眶说道:“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你已经在电话里道过谢了,还说了好几遍。”
柳弈轻轻摇了摇头,“再说了,这本来就是我们的职责。”
“那不一样。”
朱箐箐勾了勾唇,露出一个苦涩的微笑,“要不是你们,杜鹃和她姨妈的冤情可能就永远不能昭雪了……”
朱箐箐对柳弈和戚山雨的感谢是发自内心的。
原本她只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找最多只能算是萍水相逢的柳、戚二人求助,实际上也没有抱多大的期待。
谁知他们竟然肯认真对待她提供的疑点和线索,层层抽丝剥茧,最终查清了案情的真相,抓住了凶手。
偏偏柳弈和戚山雨仿佛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别说接受她的谢礼,连她想请客吃饭都被二人以“最近有点忙”给婉拒了。
遗体告别式快要开始前五分钟,柳弈和戚山雨看到俞远光俞编剧竟然也来了。
不过仔细想想,俞远光会出现在这里其实一点儿都不奇怪。
在这个案子之前,朱箐箐和俞远光的交集仅止于剧评营销号主编和新锐知名编剧而已,但詹慕闲这个连环杀人犯的无形纽带却将两人扭在了一起,令他们都成为了破案的关键人证。
俞远光走进遗体告别式的会场时,司仪都已经站上台了,客人们——主要是杜鹃的旧同事们——在告别厅里也排好了不太严谨的队伍。
柳弈和戚山雨站得前,俞远光不好挤过来,于是摸出手机,手指飞快地在屏幕上摁了几下。
柳弈调成静音的手机在西装口袋里震了震。
他摸出来飞快地瞅了一眼,果然是俞远光发来的信息:【完事了等我。】
言简意赅、清晰明了,意思就是俞编有话想跟他们说了。
柳弈没有回复,把手机揣回了口袋里。
十点整,告别仪式准时开始。
杜鹃的遗体告别仪式办得简朴但庄重。
到了瞻仰遗容的环节时,柳弈随着队伍走到棺木前,透过透明的挡板,看到了被鲜花包围的女孩儿。
遗体化妆师给杜鹃化了一个稍有些浓的妆。跟解剖台上的模样相比,杜鹃现在的样子虽算不得栩栩如生,但起码不再显得那么的苍白冰冷了。
柳弈在心中默念了一句“凶手抓到了,放心吧”,默默地朝女孩儿鞠了一躬。
柳弈和戚山雨走在队伍前面,顺着人流先一步出了告别厅,没急着立刻走,而是在门口等着。
果然,几分钟后,俞远光也出来了。
他左右四顾,一瞅见一旁等着他的柳弈和戚山雨,立刻笔直的向两人走来。
“好久不见啦,俞编剧。”
柳弈笑着朝他伸出了手。
俞远光很敷衍地握了握,又耿直地回答:“没有很久,也就十多天而已。”
确实,俞远光因脑袋被詹慕闲砸破而住院后,柳弈除了第一晚时去探望了他一次之外,就被各种各样繁琐的物证绊住手脚,几乎每天都泡在法研所里,根本没空理会还在医院里躺着的俞远光了。
反倒是俞远光出院后几乎天天在杏滘村里泡着,倒是跟戚山雨见过好几次。
不过俞编剧对朋友一向耿直,他说的“也没多久”就是字面意思上的“没多久”,压根儿没有在阴阳怪气的意思。
“走吧。”
柳弈抬手拍了拍俞远光的胳膊,“你不是有话想跟我们聊吗?找个地方坐坐呗。”
因为星河公墓附近基本上又且只有卖祭祀用品的店家,根本找不到可以坐下来聊天的地方,于是俞远光上了柳弈和戚山雨的车,又在柳弈询问他想去哪儿后回答了“随便”两字,就很随和地直接载到了柳、戚二人的公寓楼下,随后被领上了楼。
到家后,戚山雨给客人泡了茶,又端出了昨天烤给戚蓁蓁的还没吃完的曲奇饼。
三人在沙发上落座。
其实俞远光主要是想告诉柳弈和戚山雨,大约三天前,程家二老和他们的两个儿子给已经化成骨殖的程娟娟举行了遗体告别式,几乎全村的人都自发去给那可怜的女孩儿送行了,出殡的队伍绵延了好长好长,壮观而肃穆,好歹也算是给了遭逢横祸的程家遗族那么一丝半点的安慰了。
可惜的是,程娟娟的头颅已经再也找不回来了。
在警察和法医们的不懈努力下,除了张家的火灾案尚没有明确证据能指出凶手就是詹慕闲之外,剩下林美娟的溺水案和程娟娟的失踪案,警方基本上就是人证物证俱在,不容詹慕闲狡辩了。
詹慕闲既要面对实打实的物证,还要疲于应付警官们一轮又一轮的严密审问。
原本他以为自己是个意志坚定的牛逼人物,结果几天车轮战下来,他身心俱疲,心防崩溃,在辩无可辩之下,终于认罪,坦白交代了自己在二十多年前犯下的一系列罪行。
詹慕闲告诉警官,张晓娟是他在杏滘村遇到的第一个名字带“娟”字的女孩。
只是虽然张晓娟与他哥的笔友用着同样的昵称,性格却是南辕北辙,是个散漫、早恋、不爱学习且看着不太聪明的笨女孩。
詹慕闲对她很失望。不仅失望,还有嫌弃和厌恶,以及由此而生的仿佛迁怒一般的杀意。
于是他设计了自己的第一套杀人方案。
当年杏滘村还没有通管道天然气,家家用的都是燃气罐。
詹慕闲购买了六罐燃气,趁着夜深人静之时将气罐藏在张家附近,然后编了个借口正大光明地进了张家,用加了安眠药的饮料迷昏了可怜的张晓娟和她的男朋友黄鹏——还生怕他们睡得不够死,给两人一人一针镇定剂。
接着他将几个气罐里的天然气通过门缝灌进了张家的厨房,并用棉线从室外引火,将张家烧了个一干二净。
如果当年的火灾调查更彻底一些,或许就能发现起火点异常、助燃物堵在过道等诸多疑点。
假如把那两具烧焦的遗体送去解剖,还能验出二人体内超量的安眠药成分。可惜当时大家根本没想到有人会处心积虑布置那么多的细节,竟然当真只是想要杀死两个年轻小崽子而已。
至于林美娟的溺亡案,在有了被车轮缠住的头发里的DNA证据后,一切就变得很好解释了。
正常情况下,人类脱落的头发是不带毛囊的,自然也就无法检查DNA信息了。
而挣扎、拉扯时拽掉的头发,根部则很容易留下毛囊。
詹慕闲自白说自己当时观察了林美娟很长一段时间,知道她最近在准备参加校园歌手大赛,经常在放学时间偷偷在播音室里练歌。
于是那天他借口要给杏滘中专的农学专科送一批科普书籍,用小推车推了一箱子书上门,甚至还正大光明地请保安帮他连箱带书一起搬进了教师办公室。
打发走保安之后,詹慕闲悄悄潜入播音室,袭击了林美娟,把人弄晕之后,塞进了以及腾空了的箱子里,又搬上了平板推车。
现在想来,那些带着毛囊的头发,应该就是林美娟在挣扎时蹭掉了,再被手推车的车轮卷了进去,成为了定格他犯罪的证据。
第143章 6.Insidious-02
至于失踪的程娟娟,就如柳弈他们先前推测的那样,詹慕闲原本也给她安排了一个不会引人怀疑的“自杀剧本”的。
詹慕闲坦白说,与前两人相比,程娟娟的性格和外貌相对比较像年轻时的王乐娟,也就是那个与他哥通信并恋爱的“娟”。
因此,詹慕闲在她身上花了尤其多的时间和精力,仔细地策划应该如何杀死对方,并且十分享受引她陷入圈套的过程。
为此,他甚至不惜与程娟娟保持了整整大半年的通信,便造出一个“江知哲”的假身份,假借“恋爱”之名博取对方的信任,好达到如同操控傀儡一般控制女孩儿的目的。
原本按照詹慕闲的计划,等到时机成熟时,他会以“私奔”之名将女孩儿拐出杏滘村,然后让她自己服下剧毒,并留下遗书,使得整个现场一切看起来像是被薄情男骗色骗心后的自杀。
然而程娟娟是个性格冲动、不顾后果的女孩儿。
在跟父母吵架后,她一怒之下直接离家出走,根本没给詹慕闲策划细节的机会。
“那天晚上,是程娟娟主动来找我的……”
当警察审问他案发当日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詹慕闲如此回答:
“那天晚上我在村委办公楼值班,她来敲我的门……”
从入职杏滘村当兽医的第一天开始,詹慕闲就披着一身“绵羊”的假皮。旁人对他的评价都是老好人、没脾气、热心肠、做事认真负责甚至有点儿一板一眼。
这样的“好人”,很容易博取到身边人的信任。
所以逃家后发现自己带的钱不够她坐出租到鑫海市的程娟娟,深夜敲响了村委办公室值班房的大门,想装乖卖惨,说服“老好人”詹慕闲给她点路费。
却不想,自己敲开的是通往冥府的死亡之门。
为了不让程娟娟当真跑出村去,詹慕闲只能来硬的。
他控制住程娟娟,将她用尼龙绳绑起来,再用胶带封口,塞进箱子里,故技重施,用小推车运到了杏滘中专后山那几间长年无人问津的废弃陶窑作坊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