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夫人呆呆地转头与同样迷茫霍垚四目相对。
厉夫人似是反应过来,眼睛骤然一亮,“霍妹妹!周老板应该没成亲吧?”
她们每次见到周盐都是独来独往,全然不像成家之人。
霍垚被她吓了跳,身体倏地绷紧,下意识回答:“没……没有。”
周盐的亲事,霍垚跟全天下父母一样愁,奈何周盐到了闭城就是脱缰的野马,和他提相看,他立刻钻进工作间,“娘我还有一堆单子要完成。”
今天,霍垚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周盐。
然而,她措手不及被肉末粉条香迷糊了。
番茄炒蛋她前不久吃过,酸酸的汤汁非常下饭,异常开胃,辣椒炒肉一放进嘴里,一股刺激的味道飞速袭击味蕾,面庞瞬间滚烫,眼泪猝不及防冲上眼眶。
好辣!好辣!
霍垚急忙喝了口汤,凌息告诉她辣椒与茱萸味道相似,可她吃起来分明感觉辣椒更刺激。
“哇哇,我的嘴巴被扎了!”周盐大口大口灌水,嘴巴辣得通红。
筷子却继续夹着辣椒炒肉,直到吃出鼻涕泡也不停手,“好辣好辣,好好吃!”
“太赤鸡啦!”
周盐吱哇乱叫,嘴巴红彤彤,热泪盈眶,毫无形象可言。
霍垚无意间瞥到他的样子,莫名心梗,有点吃不下去饭。
难以想象她儿子嫁进厉家,据闻厉家大公子虽无心科举,却也是自幼请了先生教习,小儿子今年十五,正准备下场考秀才。
难登大雅之堂。
霍垚扶了扶额头,决定啥也别讲,暗暗回绝掉。
成亲讲究门当户对,她儿子和厉大公子压根儿不是一路人,硬拴在一起,只会相看两厌。
霍垚宁愿周盐就这么单着,没心没肺好歹开心。
“唔!娘你快尝尝!红薯粉条好好吃!”周盐一口下去,惊为天人。
红薯粉条居然这么好吃,周盐真情实感夸赞:“师父,你是天才!太厉害了!”
一桌子人,对红薯粉赞不绝口,入口爽滑弹牙,却不硬,非常适合老人小孩儿。
硬着头皮尝试后,霍琚一秒破除对蚂蚁上树的成见,不愧是他夫郎爱吃的食物,就是美味。
霍琚冲凌息竖起大拇指,说了句凌息爱听的话,“很好吃,会卖爆。”
这话自然是和凌息学的,见男人一本正经的模样,凌息忍俊不禁,揽住人肩膀和他撞了撞脑袋,“那是当然。”
凌息已经筹划好了,红薯粉条、红薯干、红薯片、薯粉、薯条……
“跟哥混,保你发大财。”
第134章
继红薯大丰收后,百姓们迎来了花生大丰收,他们以为花生只是普通的果子,虽然喜悦花生的高产,却不似红薯那样疯狂,毕竟看看红薯的个头再看看花生的个头,难免有所偏爱。
直到凌老板开始大量收花生,他们才知晓,花生居然可以榨油!
花生油的诞生令无数穷苦沾不到荤腥的百姓大喜过望,在这个时代,肥肉比瘦肉价贵,猪板油更是得早起去菜市抢购,百姓肚子里缺油水,一年到头吃不了几次荤。
平时做菜用蘸了油的布擦一擦锅底,哪家女人要是多用点油,在家会被婆婆汉子骂败家娘们儿,在外名声也会臭,骂她是个贪嘴货色。
谁不想见一见荤腥,肚子里多点油水呢,但生活所迫,大家不得不栓紧裤腰带过日子。
现在花生油横空出世,价格算不得低廉,却是普通百姓咬咬牙买得起的,而且他们相信,随着种植花生的人越来越多,花生油的价格迟早会降低,总有一天他们每个人都能吃上。
到闭城来的商人们被这一套接一套的新鲜玩意儿弄得心潮澎湃,钱啊!全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除去花生油,各大酒楼食肆,干货铺子,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花生,有生的花生直接卖,有炒熟的香酥可口的花生,还有仅仅放了点盐巴就香得不行的煮花生。
后面更是发展出多种口味,蒜香味,麻辣味,椒盐味,油米花生,卤花生……
下工后买点花生回家,配着一壶当季好酒,小日子别提多美。
花生风靡一时,成了无数酒鬼喝酒必备的下酒菜。
脑瓜子聪明的人,利用花生做出花生酥等小食,酥香的味道吸引了老老少少前去购买,原本战战兢兢试试水的妇人大喜过望,懊恼自己怎么没多做些。
类似的小摊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凌息顺势开了家粉店,卖酸辣粉,肥肠粉,一开始百姓纷纷绕着走,居然有人卖肥肠,粉条那么好吃的东西,为什么要往里面加屎!
而且肥肠粉还敢比别的粉卖得贵!老板莫不是失心疯了吧?!
全城百姓统一认定这家店没几天就会关门,但当老板站在一口大锅前,生燃火,锅盖尚未揭开,浓郁的香味飘散出来,争先恐后往路人鼻子里钻,勾起他们肚子里的馋虫,啥玩意儿这么香?
众人伸长脖子张望,锅盖揭开,奶白奶白的汤汁在大锅里翻滚冒泡,里边煮着什么白色的东西。
他们正疑惑那是啥,突然听人大喊:“啊!那是肠子!”
“哕——”众人下意识反胃。
其实肥肠的味道非但不难闻,反而很香,一股浓浓的肉味儿。
围观人群中不少人跃跃欲试,但在他们的观念里只有穷得揭不开锅的人家才会吃这些玩意儿,一时拉不下脸进店。
“你这肥肠当真能吃?”一个身材微胖的中年男人走出来问店家。
老板拍拍胸脯保证:“当然能吃,我们处理得很干净,绝对吃不出半点异味,平日我们自家就爱吃,客人要来一碗吗?你是第一个,可以免费给你添一碗粉。”
相当于一碗的价钱吃两碗粉,微胖男人立刻决定试试,他故意说:“要是有异味,我可不买账。”
没想到老板居然答应了,“行,不好吃不要你银子。”
看热闹的人们霎时骚动起来,接二连三有几个人坐下,略心虚地喊:“老板要是不好吃,我们也不给钱啊!”
不知是不是老板对自家吃食过于自信,面对类似的话语,他通通豪爽答应。
有他这句话,进店的人越来越多,有抱着好奇心试一试的,也有打定主意管它好不好吃,必须说难吃蹭白饭的。
“嚯!好快!”大家见老板抓了把泡好的粉条进竹篓里,竹篓带动粉条浸没入奶白的汤锅中,来回几次,再丢入一些时蔬,快速烫软,翻转竹篓扣进碗中。
三两下一碗肥肠粉就做好了,小二将粉端给第一位客人,热腾腾的白烟扑面而来,筷子搅动间,麻辣鲜香的滋味尚未入口便已将人口水馋了出来。
一位位客人快速吹口气,迫不及待大口嗦粉,各种滋味在口腔中炸开,酸辣麻轮番轰炸人们寡淡半辈子的味蕾。
即使烫到舌头也舍不得慢下来,最后连汤底都给喝完了,更别提里面的肥肠。
肥肠切成一小块一小块,清理得十分干净,非但没有半丝异味,反而脆生生的,越嚼越香,遗憾一碗粉里怎么就这么点。
“好吃!老板再来一碗!”
“老板,可以加肥肠吗?”
顷刻间店里热闹非常,那些企图吃白食的人也不好意思在这个节骨眼上嫌弃难吃,肥肠有怪味。
而且……
他们盯着自己连汤都不剩的碗,摸摸鼻尖,要是真难吃,他们怎么吃得这么干净?
红薯粉条和花生方便储藏,可以放很久,无论海商还是陆地上的商人都很喜欢,船只和马匹拉着宁王治下的特产送至千家万户,迅速攻占市场。
宁王封地的变化,作为邻居的州府自然最先察觉,他们本打算静观其变,可财帛动人心,眼见一辆辆马车途径他们地界,前往宁王封地,无数好东西被商贾们带去远方高价售卖。
哪怕闭着眼睛也能猜到其中利益,终于,两地知州暗暗碰头,细细商量一番,决定去见宁王。
以前宁王醉心军事,从不插手朝政,朝堂上下皆知他乃一介武夫,最为厌烦政务,在国子监学习那会儿成绩回回倒数,骑射课比谁都积极。
今时不同往日,朝中变化波云诡谲,从前无心帝位不代表如今亦是,否则宁王这连番动作是要干什么?
两位知州打算先试探一二,再另行定夺。
宁王这边难得迎来客人,皇都那头同样迎来了远客。
皇帝大寿,举国欢庆,北绒等战败国以及周边一些附属小国,带着奇珍异宝前来贺寿。
此次寿宴,既是为皇帝贺寿,亦是扬大盛国威,顺便收些贡品。
毕竟之前连年征战,举国上下必须节俭度日,战争获胜后再无理由阻拦世家贵族享乐,前些年不能摆在明面上的奢华,变本加厉铺张浪费,穷奢极欲。
皇帝作为贪图享乐的领头人,上行下效,没钱就征收赋税,饶是如此,手头也日渐发紧。
这些赶来贺寿的他国人,正正好解了皇帝燃眉之急。
可惜,皇帝万万没想到,此举非但没能解他燃眉之急,反倒引火烧身。
“小妹,父王有意让你和大盛联姻,晚宴时你瞧瞧大盛的皇子,有没有合你心意的。”走在街上如山般魁梧的男人叮嘱。
走在前方模样娇艳的女子,一袭红裙,行动间宛如蹁跹的蝴蝶,美得叫人移不开眼。
“我才不要嫁给大盛的皇子,他们肯定连我一只手都打不过,我要嫁给霍琚!”女子皱了皱鼻子,语气嫌弃。
大王子揉揉太阳穴,“我承认霍琚很厉害,可他上次伤了你的肩膀,你居然还不死心。”
女子扬起下巴,“说明他一视同仁把我当对手,没有因为我是女人就看不起我,和那些自以为是的臭男人不一样。”
大王子无话可说,摊摊手,“好吧,如果他没有成亲的话,我可以帮你求一下大盛皇帝为你们赐婚。”
“你不许去!我要霍琚心甘情愿主动娶我!”女子高傲地仰着脸,神情坚定。
大王子觉得他妹妹实在难伺候,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如果霍琚对他妹妹有意思,早在西北多次交战中就两情相悦了,可霍琚哪次不是提刀嚯嚯向他妹。
“哪儿来的刁民,好大的狗胆,定北将军的马车都敢冲撞!赶紧把人拖走!”小厮满脸不耐烦一脚把人踹翻,吩咐车夫把倒在马车旁的汉子拉走。
车夫伸手拉拽灰头土脸,衣衫褴褛的汉子,汉子紧紧护住怀中的孩子,孩子面色涨得通红,似是得了急病。
“霍琚!你我曾一同出生入死,如今不过是求你救我孩儿一命,你不肯就罢了,何故羞辱我?!”男人字字泣血,咬牙切齿地爬起来。
“慢着。”车帘掀开,露出一张俊朗无双的脸,男人一袭紫衣,雍容华贵,周身透出世家公子的高人一等。
他自腰间解下一枚玉佩,“刁奴不懂规矩,冒犯兄台,这枚玉佩就当赔罪,应该够给令郎治病了。”
随手将玉佩扔过去,男人一把抓住,用力握紧手中物件,没再说话。
车帘吹落,阻挡周遭百姓视线,不一会儿马车徐徐驶离。
“那就是战神霍将军啊,生得真俊。”
“是呀,陛下封了霍将军为定北大将军,原本传言要赐婚一位郡主,后面不知怎么回事不了了之了。”
“刚才是怎么回事啊?那人真是将军出生入死的战友吗?将军的态度是不是太冷漠了一点?”
“谁知道,指不定是碰瓷的,霍将军名声那么响,被碰瓷不拆穿对方还给人玉佩治病,霍将军真心善。”
“就是就是。”
不远处目睹全过程的大王子兄妹,表情各有不同,大王子嘀咕:“霍琚现在咋变得文绉绉的。”
两人以前经常交手,在大王子的印象中,霍琚沉默寡言,说话干净利落,身上的战甲与自己相似,并未看霍琚穿过什么颜色鲜亮的衣服。
不过兴许战事平息,霍琚在这锦绣堆里生活了几年,被世家贵族同化了。
一想到霍琚可能沉溺在温香软玉,纸醉金迷,再也拿不起刀枪,大王子五味杂陈,愤怒惋惜并窃喜。
他从未放弃过卷土重来,但凡被他抓住机会,他不介意撕破和平条约,再次进攻大盛。
“他不是霍琚。”女子眉头紧皱,声音冰冷。
第135章
两位知州没预料到宁王竟如此心胸宽广,甘愿将红薯分享出来,并且派人随他们回去教百姓种植红薯。
二人忐忑地来,满载而归地回,无论宁王此举是否为了拉拢他们,好处他们是切实占到了的。
回忆当初,朝堂上下谁提起宁王不说一句玩世不恭,念书倒数第一,成天招猫逗狗,舞刀弄棒,没半点皇家子弟的威仪,所有人断定他将一辈子是个脑袋空空的莽夫。
反观现在,宁王封地内经济越发繁荣,百姓安居乐业,俨然一副太平盛世的模样,说句大逆不道的话,闭城如今比域阳更像皇都。
“众位皇子中,宁王竟才是那胸怀天下之人。”
“是啊,老夫当真有眼无珠,这么多年没能看出宁王的与众不同。”
“兴许是宁王伪装得太过完美了吧,未曾察觉的应该不止你我二人。”
“也是,五皇子与宁王向来不对付,若宁王不装成无心皇位的样子,恐怕会被针对得更厉害。”
返程途中,两位知州低声交谈,“于大人,您对宁王怎么看?”
车厢内光线昏暗,另一位留着胡须的中年男子神色肃穆,二人目光交汇,一切尽在不言中。
凌息忙生意忙得团团转,因为两州知州上门拜访,宁王特意拨了批人帮助两地百姓种植红薯花生,凌息顺势安排人到两州开设分厂。
红薯花生作为重要的新型经济作物,凌息希望它们能种遍全国,盛弘新有着同样的期许,到那时他的子民将不必再日日挨饿受冻。
从头至尾盛弘新没有半点藏私的意思,光明正大将红薯进献给皇帝,他以为很快就能得到全民种植红薯的消息,结果石沉大海。
他不信邪地通过外公给宫里递消息,事关无数人的温饱,盛弘新不可能轻易放弃,然而,没过多久他收到外公的回信。
信中告诉他,皇帝早已收到他的信和红薯,压根儿不相信红薯能有那么高的产量,简直妖言惑众,当时便大发雷霆,欲要惩戒他,还是五皇子开口把皇帝劝住了。
盛弘新气得捏碎信纸,肯定是老五在其中搅事,天上下红雨老五也不可能帮他说好话。
经此一事,盛弘新不得不搁置推广种植红薯的计划,后面两州知州来访,恰恰好瞌睡来了有人递枕头,虽然一时半会儿无法解决所有百姓的温饱问题,但能少一个人挨饿是一个。
凌息命周盐带一批人到一州建设新厂,另一州亲自去,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他尚未见识过多少,正好上别处瞧瞧。
他要走,霍琚像跟宠一样贴上来,盛弘新震惊,“不是,你走了,军营怎么办?”
霍琚淡定回答:“有邵正平在。”
“再不济有你在。”
盛弘新哑口无言,幽怨地盯着他们两口子,自从王妃和凌息学着做生意后,对自己越来越不在意,时常把他当小孩儿哄,扔给他一叠银票叫他自己玩去,待他开口欲解释自己不是来要钱的,王妃豪爽表示钱不够的话再给你一叠。
这……这谁遭得住!
盛弘新一面郁闷一面暗爽,快把自己拧成麻花,他分明记得不久前王妃还想跟他要个宝宝,如今避他如蛇蝎,甚至提出给他纳妾!
再看如胶似漆,跟牛皮糖似的黏在一起撕不开的俩人,盛弘新磨了磨发痒的后槽牙,眼睛嫉妒到滴血。
三人插科打诨,全然不知风雨欲来。
是夜,暴雨如注冲刷着屋顶,窗外树枝剧烈晃动被雨水击打得弯了腰,垂进泥土里,凌息在霍琚怀里拱了拱,眉心微蹙睡得不太安宁。
宽大的手掌轻轻拍打他的后背,青年呼吸渐渐平稳下来。
男人自黑暗中睁开鹰隼般锐利的眼眸,掀开被子小心翼翼给凌息掖了掖被角,悄无声息走到门口。
“轰隆隆——”
惊雷响彻天地,闪电照亮半边夜空,房檐下雨水滴滴答答,大颗大颗砸落,形成一个个小水洼。
一道黑影闪显,头戴斗笠,遮挡住面容,浑身湿透,宛如水鬼,“霍将军,皇都急报,您的替身当街遇刺,消息彻底传开了。”
“人死了?”霍琚压低嗓音问。
来人颔首,“箭上涂了剧毒,当场毙命,各国前来为陛下贺寿的使者不少都是目击者。”
霍琚眸色一暗,电光火石间明白大盛这是中计了,想必假霍琚的身份一早被人发现,对方故意设了个局,当街杀死假霍琚,无论那个霍琚是真是假,其他国家只用知晓,大盛的战神死了,曾经南北双壁的廉陆两位将军老了,大盛可用的将才所剩无几。
和平条约完全可以撕毁,如今的大盛没有什么可怕的。
自己能想到,皇都那些人应该也能想到,绝对不能轻易把他国来使放回去,尤其北绒。
其它小国习惯了长期安定和平的生活,哪怕内心蠢蠢欲动,但大盛毕竟是个庞然大物,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真打起来,损失太大,他们吃不消。
而北绒,他们的骨血里流淌着天生好战的因子,他们崇尚武力至上,强者为尊,他们如同草原上的兽类,野性难驯,喜好掠夺。
“北绒的大王子和公主提前离开了,目前为止还没找到人。”
真是最糟糕的情况,难怪连夜冒雨前来禀报。
设下这个局的应该就是北绒人。
霍琚阴沉着脸,面色与夜色融为一体,最了解你的永远是你的敌人,他和北绒打了多年的仗,与北绒人交战无数次,同大王子打得你死我活,却也互相欣赏,对方能发现皇都的霍琚是假的,倒也正常。
只是,看对方这架势,俨然已经把撕破脸摆在了明面上,但凡这两人回到北绒,西北恐怕又得起兵戈。
好不容易平息的战火,霍琚并不想它死灰复燃,用无数战士鲜血换来的和平,他得守住。
霍琚攥紧拳头,“宁王怎么说?”
黑衣人如实答道:“主子希望您能尽快回闭城商议此事。”
“明日我便动身。”霍琚清楚事情的重要性,预备天亮就出发。
该怎么做,其实在问题摆出来的瞬间,他便做好了决定。
推开屋门进去,将冷风关在外面,抬眸却见凌息正坐在床沿,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霍琚怔了怔,快步过去,“我吵醒你了?”
凌息摇摇头,男人一靠近便带来丝寒意,想必在外头站了好些时候,他伸手一握,霍琚的手果然好凉,“没有,口渴想喝水。”
霍琚抽出手去给他倒水,壶中的水尚微热,凌息接过茶杯,明澈的眼眸在昏黄的烛光下亮如星辰。
霍琚心头忽然抽痛一下,他不太想带凌息和他一起回西北,西北苦寒,如果是去游玩或许可以当做欣赏别样风景,但长期驻扎在那里行军打仗,太苦了。
明明是从前习以为常的生活,过日子的人一旦换成凌息,霍琚突如其来地受不了。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凌息诧异地捧起霍琚的脸。
一贯冷肃的男人居然悄摸红了眼眶,凌息以为家里出了什么大事,着急地追问。
霍琚深呼吸一口气,按捺下心头翻滚的情绪,“家里没事,就是……”
他掀起眼帘,直直忘进凌息眼中,“我大概得回西北了。”
虽然不明白其中缘由,凌息还是支持道:“正好你带我见见干爹干娘。”
青年眉眼弯弯,笑容明朗,霍琚刚刚压住的心绪再次翻涌,他早猜到凌息的答案,所以这理所当然般的回答更加令他动容。
这样好的凌息,他如何能不爱。
次日一早霍琚独自赶回闭城,凌息很想陪他回去,但手里的工作尚未完成,他不喜欢半途而废,让霍琚先行一步,自己随后就回。
“小公子,昨日那位小兄弟咋没来啊?”农田里的婶子阿叔不清楚凌息的身份,见他生得好,特意上前跟他攀谈。
“他有事要忙。”凌息只当闲谈随口回答。
可越听婶子阿叔们打听得方向越奇怪,家里有几口人?干什么的?多大年纪?婚配没有?
凌息无语,原来是看上霍琚了,想招人做女婿,磨了磨牙,好你个霍琚,人不在场都能招蜂引蝶。
“哎呀,婶子,阿叔你们怎么不打听打听我?是我生得太丑了吗?”
婶子阿叔们直摆手,脑袋摇成拨浪鼓,哪是凌息太丑,而是太俊美必定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哪是他们乡下人家能高攀的,昨日那位小兄弟长得高大结实,一看就贼能干活,哪家不想要个这样的女婿。
“哪能啊,小公子你生得别提多标志了,这话说的……莫非,你尚未婚配?”有人试探性问了问,万一呢。
凌息莞尔,笑容温和而不失礼貌,“我成婚了。”
众人齐刷刷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其中不乏几个失望的。
可事情并没有完,旋即他们便听凌息开口:“昨日陪在我身边的就是我相公。”
所有人一时未能反应过来,啥?
啥意思???
一张张朴实憨厚的脸不约而同变得目瞪口呆,瞠目结舌。
糟糕!他们居然向人家夫郎打听人是否成婚,尤其几个问得最热情的婶子,老脸通红,恨不得原地挖个洞钻进去。
这……谁晓得眼前这么高的小公子居然是个小哥儿啊!
过两日当他们知道凌息是工厂老板,以后会收他们种的红薯花生,还会在村里招工,掌握着他们生存命脉,整个人犹如晴天霹雳,摇摇欲坠,更有心理素质差的当场晕厥。
“娘!娘您别吓我啊!”身材细瘦的女子赶忙伸手扶昏倒的妇人,约摸是营养不良,她压根儿撑不住妇人,全靠旁边邻居帮忙。
女子身旁流着鼻涕的小男孩儿嗷嗷大哭,“娘不要死!不要死!”
“呸!阿篾说什么胡话,娘活得好好的!”妇人被邻居掐了人中,喂了水,重新活了过来,朝着小儿子脑袋就是一巴掌。
她连滚带爬挪动到凌息面前用力磕头,声音颤抖地喊:“大老爷饶命,大老爷饶命,都怪我这张嘴!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别和我这村妇一般计较。”
凌息一句话没讲,妇人已经把头磕得砰砰响。
她的女儿和小儿子看了,记起她娘最近在家絮絮叨叨的话,脸色双双苍白,跟着跪下给凌息磕头。
小儿子边哭边磕头,“呜呜呜……求求您饶了我娘,我拿漂亮石头跟您换好不好?阿鹦想要我都没舍得给。”
男孩儿脏乎乎的手捧着一颗黑色泛金属光泽的小石子。
“你胡说八道什么,大老爷咋可能看得上你这破玩意儿!”妇人怕凌息恼怒,先一步下手打小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