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从日升坐到日落斜阳,烛火和纸钱都燃尽了,他才在心里默默开口:义父,不孝子此次回来,怕是最后一次来看你了,我拜了一位极好的师尊,他说我还有血脉亲人尚在人世,但你放心,我心里认定的亲人,只你一人。
老秀才是个严肃少言之人,当初他被老秀才带去闻家宗祠上族谱,闻家氏族那些老人就一定要他改口叫父亲,老秀才却说不用,这孩子早慧,也有亲生血脉的父亲,只需唤他义父,百年之后给他养老送终即可。
闻叙做到了老秀才的要求,心里却并未觉得服帖,以前他听之任之,经历了修仙界的九年,他已经隐隐约约明白,自己当时守孝三年时的心境了。
“别伤心,伯父一定知道你的心意,他在天有灵,也肯定会保佑你顺遂平安的。”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卞春舟说罢,也拉着陈最最一道跪下,“伯父你好,还未做自我介绍,我叫卞春舟,是闻叙的好朋友,您将他教得非常优秀,我几次受他救援出手、才得以保全小命,以后我们肯定会一起并肩作战,您在天有灵,就放心将他交托给我们吧。”
“我叫陈最,也是闻叙的朋友,他很强,但我会更强。”
闻叙&卞春舟:……好一个更强。
斜阳悠悠荡荡地落入山的那边,将云霞染就一片橙光,闻叙透过朦胧的缎带看着半新不旧的墓碑,终于站了起来。
“我们走吧,去盛京。”
虽然他不知道仇人到底是谁,但他明白,这个人肯定在盛京,甚至最明显的线索,就是他的脸。
最好最直接的方法,就是顶着这张脸再去一次盛京。果然,人如果有了主宰他人的力量,一切委婉巧妙的方法都是没必要的。
“闻相公?是您吗,闻相公?”
三人都是修士,耳力自然出众,老早就听到后面小径上有脚步声上来,但此地称得上偏僻,能往这边来的,恐怕与扫墓者有关,闻叙也就没有立刻阻止,谁知道这人一来就喝破了他的身份,难不成真是他认识的人?
可这声音,他实在是没什么印象了。
“真是您啊,我就知道您没死,村里人都说您死了,但我不信,您果然是回来了,方才我归家听村里人说,有个非常像您的人上山来了,我……”他说着说着,竟哭了起来,“您的眼睛怎么了?”
闻叙依旧没把人认出来“你是……”
“闻相公您不记得我了吗?我是阿木啊,也对,九年过去了,我都已经成亲生子了,您居然还是这般年轻。”甚至仔细看看,有些年轻得过分了,看着竟比他还要年轻几岁。
阿木?书童阿木?
闻叙脑子里跃出来一个模糊的小童身影,这……未免有些太为难他这个脸盲人了。
不过长相?
闻叙以为已经没人记得自己了,所以就没怎么遮掩容貌。在修仙界久了,对时间的流逝感知确实会变钝,毕竟大家都容颜常驻,除非是到了寿命将近之时,多数修士都维持着容颜最盛时的模样,闻叙自然也不例外。
自从筑基之后,他的容貌就没有变过,一直是二十三岁时的外表。
闻叙有些庆幸,得亏自己才离开了九年,倘若是十九年二十九年,他这幅容貌怕是会被认为是自己的儿子,不过如果当真那么久,估计也没什么人会记得自己了。
“原来是阿木啊,你都这般大了。”
时下大盛朝的男子流行蓄须,士大夫公子们甚至会聘专门的美髯下人,如此上行下效,大部分男子过了二十岁,都会蓄一点胡须,以显示自己的男子气概。
但修仙界却截然不同,加上驻颜有术,除非是像陈最这样的毛发旺盛者,闻叙还真没见过几个蓄须的,就算是师尊,也没有蓄须的习惯。
阿木当即动容道:“您果然记得,只是您的眼睛……”
闻叙却没把话说死,毕竟这么大一个汉子,竟哭成这样,若他直言说瞎了,怕是更止不住了:“受了些伤,故而误了归途,如今有些畏光,便蒙了眼,不碍事的。”
阿木自然深信不疑,这才注意到旁边还有两人,其中一人身形魁梧远胜于他:“这二位是……”
“哦,他们是……”闻叙原本想说友人,但因为身份原因,话到嘴边就改了口,“他们是我的救命恩人,当初若不是他二人,我早便没了性命。”
“原是恩公,二位恩公,闻相公,天色已晚,若不到我家凑活一晚吧,明日再去闻宅……”
闻叙原想推辞,但阿木实在热情,加上知道对方九年来的维护,他实在没办法拒绝,况且九年都等了,也不差这一日两日了。
阿木却当真是高兴啊,胡乱擦了脸上的眼泪,便要使人来推了旁边的坟,当初他就觉得不应该立衣冠冢,但村里的老人说没有坟茔,闻相公倘若死在外头便是孤魂野鬼,他才使了银钱托人落了坟。
如今闻相公果然好生活着,这坟墓便实在是太晦气了。
“不用,不必毁去,就这样吧。”闻叙对这些并不忌讳,又或者说,凡人境的闻叙早在九年前的死人崖边就已经死了。
“这……不合适啊。”多晦气啊,闻相公还是举人老爷呢,以后是要当大官的,哪能留这等晦气东西,阿木简直太后悔了,早知道他就该坚持不立坟的。
“无妨。”闻叙拉着人下山,“你家住哪儿?还住从前的地方吗?”
卞春舟有些稀奇地看着友人,还没见过闻叙叙这一面诶,若是能用灵力他定要用影留石录下来,好可惜哦。
“你在叹什么气?”
“你不懂。”
陈最不解:“你不说,我哪里能懂?”
“反正你就是不懂,呆木头!”卞春舟笑了一声,扭头看了一眼两座坟茔,“闻叙叙果然是个内秀的人啊。”
陈最:……怎么又扯到这上面了?!
下山的一路,阿木都在喋喋不休,等到了山脚下,他已经开心地问:“闻相公,您这次回来,是准备参加此次恩科考试吗?”
“恩科考试?因何开的恩科?”闻叙不由有些惊讶。
所谓恩科, 就是朝廷嘉恩赦免科赋,简单来讲就是加考会试、遴选人才,一般只要过了会试, 殿考都不会黜落。会试三年一届,九年前他错过了会试,现下他回来自然不会再走科举之路,却没想到竟还能碰上加开恩科这等事。
“您原来不知道吗?”阿木心里虽有些疑惑, 但依旧开口,“天子终于册封太子殿下, 特此开恩科,咱们镇上的刘举人,老早得了信上京赶考去了。”
阿木从前是给举人老爷童的,也开蒙认了几个字,消息自然比别人灵通一些。
哦,原来是给新太子铺垫人脉啊, 难怪要开恩科了,闻叙对大盛朝的皇族并无太多了解, 但既然师尊说他本有帝皇命格, 想来要么是乱兵头子,要么就是皇族之后。
“原来如此,既是有恩科, 看来我也得下场一试了。”
阿木闻言, 当真是高兴:“相公大才,必能金榜题名。”
……那倒也未必,毕竟他这九年早已荒废学业,此番就是叫他认真去考,恐怕也是名落孙山的命。
不过这种话, 就没必要说出来毁损气氛了。
阿木早几年娶亲生子,早已将家搬到了镇上,他原本离开闻家后,在一家店里当账房先生,奈何他本人越长大越发孔武有力,他赚了些钱就辞职自己盘了个小店,如今生意做得也还算红火。
闻叙带着两位朋友在阿木家中住了一晚,天未亮便留下书信和银钱离开了。
“就这么走了?阿木怕是会伤心吧?”
“多留无意,想说的话,我都已写在信里了。”
唔,瞎子写信,就还蛮怪的,卞春舟有些好奇:“你写了什么?”
“我留下了足够的银钱,托他照顾父亲的坟墓。”虽然他知道,以阿木的性格就算他什么都不留,也会一直照顾下去,但他不能看阿木心善就如此心安理得地接受,闻叙也曾想过将老秀才的坟移去修仙界,但想来老秀才这人还是更喜欢故土多一些,“还有,我叫他莫要透露我回来过的事情。”
“你怕他会因此招惹杀身之祸?”
“也有吧。”更多的是,他不会再回来,自然没必要惊动从前认识的人,虽然那些人估计也不太在意他的死活。
卞春舟有时候却是敏锐得不像话:“你……是不是知道一些仇人的下落?”
闻叙笑笑:“瞒不过你,确实有一些头绪,走吧,陪我去订做一身书生长袍吧。”
卞春舟闻言,立刻追了上去:“不是吧?你真要去参加科举?都这么久了,你还记得?你这么妖孽,让其他人怎么活啊?”
闻叙失笑,这都哪跟哪啊:“装装样子不会啊,你和陈最刚好给我当护卫,如此这般,却是不用当没名没姓、惹人憎恶的江湖游侠了。”
卞春舟轻哼一声,不服气道:“怎么,读书人就这般金贵?”细数起来,他也是过五关斩六将的名牌大学生,就是在修仙界,他上的也是知名院校雍璐山呢。
“不错,本朝重文,读书之气蔚然成风,我好歹也是举人之身,过城门享特权的。”
好家伙,这难道就是另类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吗?学生悟了。
“不过做一身怎么够呢,多做几身,小爷有钱!”卞春舟拍着胸脯,拉着两个友人往前走,“陈最最你也多做己身,普通衣物不比法衣,你练刀能稍微克制一些吗?这家里就是有金山银山,也禁不住你这么耗损的啊?”
陈最却是极为委屈:“这衣服跟纸似的,我走两步生怕都扯破了,你还想如何?”
……瞧把孩子委屈的。
三人出了碧洲郡,一路北上走的路恰好是当年闻叙走过的路,当年他孤身一人,虽是看遍江南百景,却觉得外边的世界不过尔尔,如今重走这条路,有友人在侧,果然体悟又有所不同了。
当然,也确实有些不同了。
“哪里不同?”
虽然卞春舟早已辟谷,但美食当前,他又已经进阶金丹,自然是大快朵颐了,“不过此间百姓的精神面貌确实与修仙界的普通人不太一样,是因为皇权统治的关系吗?”
他对古代的了解,仅仅来自于电视剧里花花绿绿的各大王朝,最百播不腻的就是各大权谋剧里的皇子夺嫡,那真是跟现代的商战一样,要多高大上就有多高大上,至于历史上真正的夺嫡手段,他一个理科生真的不太了解。
谁能想到他还能穿越啊,早知道他肯定去辅修一下历史学。
“不知道,我从前并不太关注这些。”哪怕他关注民生,也都是为了科举答题,“不过九年之前,这荣河之上还要更加繁华热闹一些。”
“竟还要更热闹吗?”哦对,闻叙叙的眼睛并不是天生就坏的,如果没出岔子,早便是盛京城里耀眼夺目的新科状元。
“你怎知道我能考中状元的?”闻叙有些好笑地开口。
卞春舟立刻捂嘴,之后又小声开口:“我居然说出口了吗?”
“说出口了。”陈最耿直道。
“好吧,本来就是嘛,闻叙叙你肯定有经天纬地之才啊,在我心里,你就是当皇帝都是使得的!”
闻叙:……春舟真是什么话都敢说啊。
“这话你倘若说出去,咱们都得掉脑袋。”
陈最不解:“凡人境居然还有如此厉害的高手,竟能砍得了金丹修士的脑袋?”
卞春舟:……
“而且皇帝有什么好当的,修仙界都没有皇帝了。”
闻叙心想,确实没什么好当的,但凡人境没有灵气,人们无法修行,皇权就是天底下最大的权势和良药,权势动人心,倘若他没有入门修行,在知道自己有帝皇命格后,以他的性格,势必会下场一争。
“你说得对。”
“你看,闻叙都赞同我。”
卞春舟:……算了,懒得跟这块木头掰扯。
出了江南地界,天气就变得愈发寒冷起来了,不过修士寒暑不侵,三人勉强多穿了一些,但相较于赶路的其他人,还是穿得很是单薄,等他们走到闻叙曾经坠崖的死人林附近,天上竟开始飘起了鹅毛大雪。
“好几年都没见过雪了,哦,你们过春峰除外。”
闻叙并未向两位友人过多介绍,对于从前的他来说,这里是他逼不得已为自己择定的埋骨之地,可如今,算得上轻舟已过万重山。
这里,是他人生的末路,也是他另一段人生的开始。
“那边的悬崖边,怎么好像有人祭拜过的样子,这里是不是离下一个村庄不远了?”
闻叙点了点头:“明日,便可到盛京了。”
上一次他光明正大地来,这一次他依旧如此,想要杀他的人,尽管来杀便是。
第二日,闻叙特意换上了书生长衫,甚至连眼睛上的布条都解了,抛开他修炼后愈发奇特的气质,他如今与九年前进京赶考时的自己并无太大差别。
“哇,好靓啊!”卞春舟忍不住鼓掌,“走走走,闻相公这边请。”
陈最却是忍不住多看了一眼闻叙的眼睛,不过他这人浑不在意这些,不管是能看得见还是看不见,闻叙反正是他的朋友,于是很快就将心里的疑惑搁置了。
盛京乃天子之都,自然繁华无比,较之隽永秀丽的江南风光,自然更添了几分庄严典雅,还未进城呢,卞春舟就能明显感觉到天子脚下的生机与活力。
君不见,光是进城门就排了九条长龙,其中两条前头都争吵起来,都说京城里砸块砖下来,十个里九个皇亲国戚,难怪脾气如此火爆了。
“走,我们走那条道。”
托闻叙叙的福,他们不必去挤普通通道,很快检查过后,三人终于踏在了盛京城的土地上。
“现在我们去哪儿?”去哪儿找仇人?
“不用找。”
“什么意思?”
“你做一份盛京游玩计划吧,只要能露面的地方,尽管带上我,最好是人多的地方。”
卞春舟半点不疑:“没问题,包在我身上,还有什么其他要求吗?”
“你自由发挥即可。”
京中三大楼,最有名的便是诚意楼,诚意楼老板手段通天,硬是在玄武大道上盘下小半条街用以招徕生意,当然除了吃饭、住宿,其他也另有几番消遣去处。
因是开了恩科,他们又来得迟,会试院方圆数里内的客栈全都塞满了外地举子,他们来得迟,自然只能花高价住大酒店,好在来凡人境之前,卞春舟用灵石兑了不少金银,这点儿花销洒洒水啦。
他直接在诚意楼租了个小院,别问,问就是要清净,以免有人打扰了他家闻相公的清修苦读。
“这外面好大的动静啊?不是说这里是楼种如今最清幽的别院了吗?”
卞春舟还是很喜欢看热闹的,便往外头去看看,却发现是一群铁甲军胄打马疾驰而过,这说好的皇城内不能骑马呢?还是在玄武大道上,他们难不成这第一天来,就摊上事了?
“小二,这些……”
小二脸上却满是恐惧:“嘘——客官不可出声啊。”
这么邪门的吗?!
等铁蹄的声音消失在老远的地方,小二才一脸惊魂未定的表情,临走之前大概是看他出手大方,还提醒他莫要冲撞了铁甲卫。
卞春舟当下不解,第二日坐在大厅吃饭时,才知道昨日那些人是去官老爷家抄家的,也是巧了,抄的居然还是太子妃的娘家。
“好奇怪啊,不是太子刚册立不久吗?怎么太子妃的娘家就倒了?”这合适吗?!这不符合他对夺嫡胜利者的刻板印象啊。
别说是卞春舟不解了,就是闻叙听了,也大为不解,太子原本行三,三皇子在民间声望斐然,怎么入主东宫之后,反而走下坡路了?
第214章 表哥
太子今年三十, 太子妃只比他小两岁,成婚却已有十二年之久,两人育有一子一女, 在近日之前,太子妃是盛京所有女子艳羡的对象。
盖因太子不仅生得面如冠玉、清雅不凡,更是一位聪慧过人、端方有礼的如玉公子,出身天潢贵胄, 却有容人之量,且两人成婚后恩爱有加, 如此哪能不羡煞旁人。
只是现下,大家都知道,太子妃的处境只怕不太好。
太子妃出身英国公府,乃是公府嫡长女,英国公年轻时战功彪炳,如今在朝野也颇具势力, 由此可见当初给两人赐婚,陛下便有叫英国公辅佐三子之意。
只可惜那么多年岁都熬过来了, 三皇子一入主东宫, 英国公府就飘起来了,不仅在外卖官鬻爵、草菅人命,更与敌国有通信之嫌, 举凡罪名, 但凡沾上“通敌叛国”这四个字,就是再高门大院也得倒塌。
英国公府说抄就抄了,太子妃虽已经是出嫁女,不在抄家之列,但一个罪臣之后, 他日哪能堪任一国之后!只要嗅觉敏锐些的,都能感觉到山雨欲来。
“你们快想想办法啊,有什么办法能保下我表嫂啊?”说话的年轻公子叫陆集,陆家乃是太子外家、如今中宫皇后的母族,不同于英国公府的煊赫,陆家只是一般的书香世家,陆老太爷倒是曾经官至国子监祭酒,只是早已卸任,倒是陆父如今在礼部任职侍郎,至于陆集,他是家中幺子,文不成武不就,只每日乐呵混日子。
因为姑母是中宫皇后,他自小出入宫闱,与太子表哥关系自然很好,如今表嫂家里出事,若是表嫂被连累,难保他的侄子侄女不受牵累。
陆集当真是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英国公府名声不是挺好的,怎么好端端地要通敌卖国,这也太分不清是非对错了。
“陆大公子,您可饶了我们吧,倘若知道您约我们来这诚意楼是说这事,就是打死我们都不敢来啊!”
“就是就是,您可千万别开口了,我们走还不成嘛!”连太子殿下都压不下来的事情,这陆集竟找上他们,怕不是嫌他们命太长了吧?
几人说罢,那当真是夺门而出,生怕多待片刻就被隔墙的耳朵听了、告到铁甲卫去。
陛下如今愈发老迈,一年比一年器重铁甲卫,他们可不敢去赌铁甲卫的耳目能不能布到这诚意楼来。
“你们——以后可别说是我兄弟!”
陆集气得直拍桌子,但他其实心里多多少少也有点底,只是倘若什么都不做,他心里当真是难受啊,他年幼时经常去宫里玩,表嫂待他极好,如今表嫂有难,他却是丁点儿忙帮不上。
陆集越想越觉得难受,便冲到外头大喊:“小二,送酒来!要最烈的!”
小二自然是认得陆集这位大少爷的,闻言当然不敢多耽搁,忙选了上好的女儿红送上来,不过因为送得太急,差点儿撞到了别院里出来的客人:“对不起对不起,客官您没事吧?”
“无妨,自去忙你的吧。”
春舟拉着陈最出去打探消息了,闻叙拾掇一番,便也准备出去“招摇过市”,为此他还特意穿了身亮色的长衫,在这数九寒天的冬日里,绝对比一般人醒目。
当然,闻叙的目的也达到了,因为……真的非常醒目。
陆集看到的时候,差点儿吓得抱头鼠窜,不是,太子表哥怎么出宫了?不是因为替表嫂求情,早两日就被禁足东宫了吗?
而且还一个人都不带,太子表哥这是要做什么啊?
陆集有心想躲,又担心太子表哥的安危,他犹犹豫豫地张望了三遍,闻叙哪怕是根木头也该感觉到了。
可巧了,人还没出诚意楼呢,线索就自动送上门来了,闻叙自然没有放过的道理。
“陆公子,您的酒,是放桌上还是窗边?”
陆集:……放哪儿都行,最好是放我脸上,叫太子表哥看不见他。
但很可惜,陆集的期望很快落空,因为他刚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太子表哥的俊脸:“表表表哥,你你你怎么过来了?”
年纪轻轻,可惜是个结巴。
闻叙却是满脸疑惑:“这位公子莫不是认错人了?”
“你不就是——”陆集这时才发现,这位“表哥”长得委实过于年轻了些,不仅没有蓄须,甚至还作书生打扮,“你不是表哥?那你是谁?竟敢假冒我表哥,其心可诛!”
“公子这话何意!在下姓闻名叙,乃是碧洲郡入京赶考的举子,方才公子一直盯着小生,不知是何意?”
啊哈?赶考的书生?陆集满腹狐疑,心里又郁闷得紧,看着书生年岁确实比表哥小上许多,便连酒都懒得喝,抛下几个银锭就出了诚意楼去。
闻叙便也不追,只找小二打听了这位陆公子的来历,果然这位陆公子家中与皇家沾亲带故,所谓“表哥”,十之八九便是那位传闻中的太子殿下。
当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闻叙并不急着进宫,事实上如果他想,哪怕不能动用灵力,也多的是办法将盛京的水搅浑起来,并且让自己迅速成为众人眼中的焦点人物,但他这个人很喜欢“放钩子”,痛快地给人一刀有什么意思,他从前被生活的刀活生生割了二十年,他难道不应该讨一些利息吗?
“闻相公,你不回去温书了吗?”
“心情有些烦闷,便出去走走。”
小二心想,这位举人老爷生得如今俊美,书读得这么好,出手还如此阔绰,倘若是他,睡梦里都能笑醒,哪里还能有什么烦闷哟。
陆集憋闷地回了家,其实他也是偷跑出来的,只是没想到就这会儿功夫,就被老爹发现,回家不仅挨了顿打,还连出去的狗洞都被堵了。
这下好了,当真是一点儿事都办不成了。
“小五啊,有些事情终究是人力所不能做成的,太子殿下不会怪罪于你的。”
“祖父,可我心里难受。”陆集心里难受的同时,脑子里却莫名划过了一张年轻的脸,分明就跟表哥长得一模一样啊,就是比表哥年轻一些。
好奇怪啊,他心里为何会如此在意?
“就这般难受?若不,祖父教你功课?”
陆集一脸不如杀了我的表情:“祖父,我跟你说一件怪事。”
陆老太爷早已颐养天年、不问世事,如今只是太子妃的娘家出事,自然还未到他着急的地步:“什么怪事?”
“我今日在诚意楼,遇上了一个奇怪的人。”
“何等奇怪?”
“他跟我太子表哥长得一模一样,这世上怎么可能……”
陆集兀自低着头说话,却没见到祖父脸上惊愕的神情,“不过他更年轻一些,看着也就比我大个一两岁,他还自称是什么碧洲郡来的举子,您说他这么年轻就考上举人了,以后岂不是要入朝为官?”
碧洲郡,对上了,陆老太爷这会儿已是心惊肉跳:“你可知,他姓甚名谁?”
“他自称姓闻名叙,闻叙,倒是一个好名字。”
对上了,是九年前那个进京赶考的孩子!他竟没死,又跑盛京城来了?这孩子是悍不畏死吗?就非要闯盛京城这摊浑水不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