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摆摊太简单?带上这个吧。
“毛毛,你要乖。”简云蓝叮嘱他,“不乖我就把你扔垃圾堆了。”
饕餮:“……”
人类,不要得寸进尺!
九点钟,简云蓝和饕餮准时来到摆摊地点。
作为大公司的楼下黄金地段,九点钟,在这里摆摊的人不少。有卖煎饼果子的,小笼包的,豆浆油条的……
卖炒饭的,简云蓝倒还是头一个。
他在餐车上支起一口大锅,旁边依次摆开食材,萝卜,洋葱,鸡蛋,还有调味料,一切做好后,简云蓝站在原地,开始等待第一位食客的上门。
其他小吃摊摊主都纷纷侧目,心想,这年轻人怕不是疯了?
大早上的,谁吃蛋炒饭啊。
蛋炒饭那种比较撑肚子的东西,怎么想,都应该去竞争晚餐甚至宵夜赛道吧。这边来来往往的都是白领上班族,为了不犯困,早上吃的都很少,基本就是一杯咖啡,一份小笼包,就这么对付过去。
上班嘛,活着就行。
林天秋也是这么想的。
他从远洲集团的办公楼里走出来,脚步虚浮,身上怨气大得能养活十几个邪剑仙。
周围来上班的同事看见他都吓了一跳。
……别人是刚上班,而林天秋是还没下班。
不仅他,他们一整个组,昨夜都在公司熬了通宵。
最近是结算忙季,马上截止期要到了,上面要下来收账,他们组对着账本核对了通宵!
而且还没对完。
实在饿得熬不住了,大家才一致决定,派林天秋这个实习生下来觅食。
随便买点什么,豆浆油条之类的,能吃就行。
林天秋双眼无神,在楼下几个小吃摊上扫了一圈,打算随便找个不排队摊买。
他当然也看到了角落那个卖炒饭的摊子。
那摊子的老板,应该是第一次来这边摆摊,人长得非常帅气,但一看就经验不足。
他选的那个位置,是这一片中最不好的位置,离公司门远,白领们一般都懒得往那边走。而且,不像别的铺子上都传出各种食物的香,那个老板,因为没有客人光顾,餐车显得冷冷清清。
让人一看就不太想去。
这年头,活着也真不容易,年纪轻轻长得这么好看,却走投无路、只能出来摆摊。
林天秋生出了几分同病相怜的同情。
如果他哪天被裁员了,估计也只能沦落至此。
但这种同情,不足以支持林天秋去买一个他不感兴趣的东西。
林天秋在包子铺上,买了几个包子。包子老板快收摊了,因此包子有点凉,打折卖给林天秋。
就在这时。
角落里,那个炒饭摊老板突然动了。
明明没有客人,为什么他开始炒饭了?林天秋心生疑惑。
简云蓝往那大炒锅中,倒下油,油渐渐热起来,他磕下三个土鸡蛋。
锅内立刻响起滋滋声响,鸡蛋在热油中被煎得金黄,老板将鸡蛋搅散,又利落地下配菜,最后是一大碗米饭。
粒粒分明米饭在热油中与金黄的鸡蛋混合,透出一种晶莹诱人的色泽,那炒饭的咸香与香喷喷的煎蛋味,伴着热油锅气,扑面而来!
简云蓝手腕轻轻一抖,那金黄的炒饭便在半空中翻了个浪潮,简直就像漫画里画的那样完美的颠勺。
林天秋看不出门道,但周围几个小吃摊老板看他的眼神,立刻就不一样了。
这是炫技啊。
……炫技是炫技,但是,还不是没有客人光顾?
小吃摊老板们有些惋惜地想。
摆小吃摊啊,技术都是其次的,好吃才是硬道理。
说话间,简云蓝的第一锅炒饭已经出锅。
都没有客人,他炒给谁的呢?林天秋的疑惑越来越深。
下一秒。
一只毛绒绒的银色大狗,不知从哪里蹦出来的,叼住了炒饭老板手中的碗。
那真是只威风又帅气的狗啊,一身银白色的毛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还有几缕青红色,瞳孔是昂贵宝石般的金色,耳朵竖着,有种久天生养尊处优流露的张扬倨傲。
那大狗叼着饭盆,里面是香喷喷的,金黄诱人的炒饭。
大狗漫不经心地走到能晒到太阳的地方,懒洋洋地挑了个位置坐下,低着头,开始吃炒饭。
它之前的姿势优美,但吃起来后又不顾形象了,好像在炫耀自己的美食一般,它整个头都快埋到饭盆里,而那炒饭的香味也在风中弥漫开……
人群有点绷不住了。
不少人,眼神都忍不住往那大狗的碗里偷偷瞅着,悄悄咽了咽口水。
而林天秋看看自己手里凉掉的包子,又看看大狗嘴里那色香味俱全的黄金炒饭。
他突然感觉,自己活着没什么意思了。
吃得连狗都不如!
十九年,整整十九年啊。
从小学就开始卷生卷死,卷中考,卷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地卷出来,好不容易考进了名校,又开始卷绩点,卷保研,三年学硕读下来,以为上岸大公司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却天天加班,甚至在公司通宵……
林秋天看着那吃着香喷喷炒饭的大狗,眼睛酸涩。
他卷了一辈子的结果,就是自己在通宵过后的大早上吃着冷掉的包子。
吃得连狗都不如!
这一波精神攻击,直接给他整崩溃了。
林天秋只觉得浑身气血都涌到脑门上,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把手上的包子直接扔进了垃圾桶。
他走到简云蓝面前:“老板,一份炒饭多少钱?”
他倒要看看,这一份让他看着就垂涎三尺的炒饭,究竟有多好吃!
“五十。”简云蓝说。
价格是厨神系统定的,他没有办法更改。
“夺少?!”
林天秋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五十块钱一份的炒饭?!
怎么不去抢啊!!!
他是实习生,一个月工资才四千五。这么一碗炒饭下去,他半天白干了?
林天秋立刻心生退意。
林天秋看看自己,又看看一旁的大狗。
大狗已经把一整碗炒饭都吃完了,整个狗显得非常满足,舔舔碗底,金色的眼睛眯着,懒散地打盹。
察觉到林天秋的视线,大狗傲慢地瞥他一眼,仿佛在说:
什么愚蠢的人类,也敢跟本兽比生活质量?
老老实实打工去吧!
虽然狗不会说话,但林天秋从它眼中读出了如有实质的嘲讽。
伤害性很大,攻击力也极强。
林天秋只觉得一口老血哽在喉间,一时冲动,就付了款:“老板,我要一份炒饭!”
“好的。”
简云蓝点头,把锅热起来,下鸡蛋。
简云蓝在食材上向来毫不吝啬,其他大排档小吃摊,可能只舍得往一碗蛋炒饭里磕一两个鸡蛋,但简云蓝一连下了四五个,都是上好的土鸡蛋,金黄的蛋液在热油中凝固,又被搅散,蛋香四溢。
林天秋吞了吞口水。
也许是因为林天秋的到来,其他食客也有意无意往这边瞟了两眼,很快就又有客人上门。
是刚刚收摊的包子摊老板和老板娘,老板长得圆圆润润,很和气:“我也要一份炒饭。”
这些白领们是刚上班,但包子铺老板和老板娘是凌晨两三点就起床出摊,此时也饿了。
简云蓝:“好的,一份五十。”
老板娘眼睛一瞪。
五十?!
老板实在是饿极了,想要付款,却被妻子凌厉的眼神拦住。
“呵呵,呃,那我下次再来吧,今天钱不太够。”老板被老板娘揪着耳朵,捂着钱包,灰溜溜地走了。
两人边走远还边小声争吵着。
“可是我真的想吃炒饭QAQ”
“回家自己炒呗!五十快钱一份,难道真是用黄金炒的,那么贵!”
“可是,老婆,今天是我的生日诶……”
林天秋看了简云蓝一眼。
简云蓝并不觉得尴尬,他只是专注地看着眼前的炒饭,下调料,颠勺,下调料……
浓郁的炒饭香气弥漫开!
一份冒着热气的蛋炒饭,被递到林天秋手中。
那金黄的米饭在碗中,闪着诱人的油光,米粒颗颗分明,每一粒都均匀地裹上了蛋液,锅气扑鼻。
米饭中,可以看见橙红的胡萝卜丁,嫩黄的玉米,那青葱的香气也被彻底炒出来,米饭的焦香,蛋花的绵密,还有葱香,让人食指大动。
林天秋眼睛都看直了。
他急吼吼地拿过勺子,舀了满满一勺的炒饭,送入口中……
“呜呜!”
入口的一瞬间,炒饭浓郁的香气在释放开,被炒得金黄微焦的米粒,裹着薄薄一层油花,有着自然的咸香。土鸡蛋的嫩香被彻底炒了出来,随着咀嚼的动作,颗粒米香与细腻的蛋香相融合,那绵密的口感好得让人难以置信。
胡萝卜的清新,还有玉米的微甜,更是把绝妙的口感提升到另一个层次,冲淡了油的腻感,和炒饭的香浓产生强烈的对比,味道丰盈,唇齿生香。
这大早上的,炒饭明明是很厚重的一种食物,但林天秋却丝毫没有任何腻味的感觉,一口又一口,一碗炒饭很快见了底!
边吃,林天秋的热泪边流淌下来。
悄悄围观的众人心想:有没有那么夸张啊……
也是在这时,刚刚已经走远的包子铺老板去而复返。
老板娘在旁边不悦地抱胸站着。
看来,老板娘最终还是心软了,决定实现老板的生日愿望。
“我要一份炒饭,”包子老板说着,看着吃得忘我的林天秋,吞了吞口水,可怜兮兮道,“老板,你炒好吃点啊,这是我的生日礼物。”
“你放心,包好吃的。”
简云蓝微微一笑,熟练地热锅,炒起来。
很快,第二份炒饭也热腾腾出炉。
老板接过炒饭,小心翼翼地问老婆:“老婆大人,你吃吗?”
老板娘冷着脸,把脸转到一边:“我才不屑吃。”
“……”
老板再三确认她不吃,才小心翼翼地吃了起来。
只一口,他就震惊了。
怎么这么好吃!
好香的米饭,好香的鸡蛋,焦香松散,比他过去吃过的所有蛋炒饭都要惊艳。
老板完全来不及做任何其他反应,低着头,狼吞虎咽起来。
好幸福……
“这是我过得最幸福的一个生日。”老板哭着说。
老板娘怀疑地看看他,又看看那炒饭。
有那么好吃吗?
她可不信。
越来越多的路人,在路过炒饭摊时,挪不动脚步。
但高昂的价格又让人望而却步。
很快,还是有客人禁不住饭香的诱惑,眨眼间又有五六个客人上前:
“老板,我要一份炒饭。”
“咳咳,我帮我男朋友买的,老板你炒好吃点啊。”
“这是我一天的饭钱……”
其他小吃摊的老板,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大早上卖炒饭,卖那么贵,还这么有人气,这可是闻所未闻啊!
饕餮用爪子梳理了一下毛发,优雅地倚着小吃摊打瞌睡,深藏功与名。
一份吃完,林天秋又买了一份。
他已经饱了,这份是要带回去给同事们尝尝的——他可是被办公室派下来,身负觅食的重任。
他相信,这一份炒饭,不会让同事们失望的。
办公室里,同事们早饥肠辘辘地等着。
林天秋下去已经快半小时了,大家望眼欲穿,人呢?
终于,在同事们的千呼万唤中,林天秋拎着打包盒回来。
“大家,我带回来了一份炒饭!”
同事们:“???”
谁大早上吃炒饭啊?
而且,他们可是有四个人呢,林天秋就带了一份炒饭,有点不够意思吧?!
他们等了这么久,这炒饭最好是国宴级别的好吃。
不然他们可不答应啊!
一切的怨言和不解,在炒饭进口的那一瞬间,烟消云散。
四个饿了一整夜的同事们,各拿一个勺子凑在打包盒前,边吃,边感动得无以复加。
“好吃,真好吃,感觉这辈子又有了!”
“是啊,昨晚熬夜熬得我想跳楼,这一口下去,感觉还能再撑一会……”
“吃得感觉尸体暖暖的呜呜呜。”
“怎么才买一份啊!这么好吃,我一个人就能干两份!”
听到同事的抱怨,林天秋挠了挠头:“一份五十块,我没带够钱。”
五十块?!
好像,是有点贵。
同事们看着饭,一眨眼的功夫,他们三下五除二已经把一份干完了……
这么好吃,卖得贵一点也情有可原。
人生得意须尽欢!
说干就干,大家抄起钱包,下楼。
管不了那么多了,吃饭最重要!
把时间稍稍倒退到昨天。
傍晚七点,京大南门口。
翘首以盼的人山人海,在等待着简云蓝的到来。
云吞,他们心心念念的云吞!
但是——
简老板,为什么,没来!!!
李芸弱弱地说:“之前好像听老板说过,在这边摆摊只摆一周……”
一周过去了,所以老板的摆摊结束了。
大家目眦欲裂。
“简老板不摆摊了?”
“还是说去其他地方摆摊了??!”
“啊啊啊,我不能接受!没有简老板的云吞我怎么活啊!”
“一觉醒来,天都塌了QAQ”
因为上一周那爆棚的人气,不少小吃摊被吸引,也回到南门口摆摊了。
新来的小吃摊老板们,小心翼翼地开始推销:“烤鱿鱼要不要?八块钱一串,十块钱两串!”
“章鱼小丸子,香喷喷的章鱼小丸子~”
同学教授校工们,目光幽怨地看着那些小吃摊。
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一旁,宁笙的睫羽沾着水雾,眸色漆黑。
他看向简老板曾经过来的方向,浑身的怨念如有实质般,黑沉沉地散发出来——
简老板,无论天涯海角,我都会找到你的小吃摊,永远……永远……
远洲集团。
离开办公室之前,林天秋看向坐在不远处的经理:“杨经理,我们去买饭,要帮您带一份吗?”
杨经理神情淡淡的,摇头:“不了,我要去跟顾总汇报。”
听到‘顾总’两个字,大家抖了抖,颤颤地说:
“……祝您好运。”
杨经理点了点头。
心里也感觉有些悲壮。
他拿起文件夹,在同事们送烈士的眼神中,走进电梯,按下顶楼按钮。
电梯一层层上升。
很快,叮地一声响,电梯停在了顶楼。
电梯门向两侧缓缓滑开——
一个人,躺在办公室正中的老板椅上。
那人姿势闲散,两条大长腿架在办公桌上,食指和无名指间,夹着一枚飞镖。
那枚飞镖穿破空气,牢牢钉进入红色靶心。
那靶心上,别着一张青年的照片。
青年的相貌极俊秀,清高隽秀,眼尾有一枚鲜红的泪痣,很勾人。
此时,青年噙着笑的唇角,被尖锐的飞镖狠狠撕开。
欣赏着那被碾碎的笑容,顾行舟勾了勾唇,满意地说:“阿笙,你还是这样最美。”
杨经理:“……”神金。
看到顾行舟状态不对,杨经理有点犹豫,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汇报了。
这时候走上去,岂不是刚撞上了枪口?
顾行舟似乎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顾行舟身边,阔大的办公桌上,零零散散放了好些餐盒,打包盒,保温盒。每一个盒子都打开了,里面大同小异,都盛着……
蛋炒饭。
顾行舟慢吞吞地打开另一个映着‘唐宴’标志的打包盒,里面也是一份蛋炒饭,他握着勺子尝了一口,又皱着眉,吐出来。
他看着那碗蛋炒饭。
“恶心。”
下一秒,顾行舟突然失控变脸,将蛋炒饭打翻在地。
“没有阿笙做的好吃。”顾行舟喃喃自语道,“阿笙,你不要我了吗?”
“你怎么舍得逃走?”
全市的富豪圈皆知,半年前,顾行舟在科技展会上,对某个普通的大学生一见钟情,展开疯狂的追求。
但其他人不知道的是……
顾行舟认识宁笙的时间,比那要早得多。
很久以前,在顾行舟还是顾家不受重视的纨绔长子时,他因为在赌场输光了钱,身无分文,被赶出家门流浪,整整三天三夜没有吃上一顿饱饭。
在昏暗的、下着暴雨的那天,走投无路的他,遇见了一个眼尾有泪痣的少年。
少年藏在母亲身后,怯生生地,递给他一碗蛋炒饭。
那碗蛋炒饭真好吃啊,顾行舟这辈子都没吃过那样好吃的蛋炒饭,颗粒分明,咸香诱人,热腾腾的人间烟火气,让人忍不住落下泪来。
往后十年,他再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食物。
思绪回笼。
顾行舟从靶心上取下那张被贯穿的照片,看着照片上的人,轻声说:
“阿笙,你走了,谁给我做蛋炒饭?”
杨经理:“……”
老板这个癫公!
与此同时,远洲集团楼下,小吃摊。
时间已经来到十点五十分,任务要求的一百份炒饭,简云蓝只卖出去了九十七份,还剩三份。
今天的营业额,对比前几天,稍微有些滑铁卢。
因为定价高,这边小吃摊多、竞争激烈,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
对于简云蓝来说是滑铁卢,其他摊主却不这么认为。
来往都是月薪几千的打工人,卖五十块钱一份的炒饭,可能都顶上他们半天工资了,这还能卖出去近百份,简直是不可思议!
大家都用稀奇的眼神看着简云蓝,心想,这炒饭真那么好吃吗?
简云蓝看着空荡荡的锅,有点发愁。
“如果任务完不成,会怎么样?”简云蓝苦恼地想着。
不会被雷劈吧。
饕餮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踱步过来,咬着他裤脚,传音入耳:
“本座累了,走。”
九月份的天,还是热的,简云蓝也有些出汗,更别提长着那么长毛的饕餮。
简云蓝:“毛毛,摆摊哪有不苦的,你这么娇气,下次不带你了。”
银色大狗的金瞳一瞪,燃烧着怒火:“嗷!”
你他妈说谁娇气?!
说着去旁边的废弃花坛里犁了两亩地。
犁完还得意洋洋地展示给简云蓝看。
简云蓝:“……”
看来激将法对饕餮很有用。
但是,还有十分钟了,究竟谁能来把剩下三份炒饭买走呢?
不远处,露天停车场。
一辆特斯拉缓缓停下。
车上,张默和女朋友贝诗闹得有些不愉快。
张默是远洲集团的产品经理,他没有考驾照,平时都是赶一趟直达大巴的。
但今天,闹钟没响,错过了大巴,只能让女朋友送他上班。
“你为什么只订了一个闹钟?”贝诗打着哈欠,眼下的黑眼圈拖得很大,“老娘昨晚和瑰姐跑通告,三点才睡下,这么早就要起床送你上班……”
和普通打工人张默不同,贝诗是个经纪人。
她最近的事业如日中天,因为她带的艺人明若瑰的古偶热播剧爆了,明若瑰也一跃成为顶流小花,各种通告雪片般飞来。
忙的时候,贝诗能好几个星期都不着家,连饭都忘了吃。
她最讨厌开车了,从家里开到远洲集团要整整四十分钟,这四十分钟,她干点啥不好?
每次被迫送张默上班,她都是满满的怨气。
“我明天一定设好闹钟,”毕竟是自己的错,张默也不太好意思地说,“老婆,你饿了吗?”
“我去小吃摊给你买个吃的,你带回去吃?”
他不用猜就知道,贝诗昨晚一定也没好好吃饭。
贝诗撇撇嘴:“你们公司小吃摊,都是那些煎饼果子,包子啥的,我又不爱吃。”
“我们去看看嘛,说不定有你喜欢的。”
贝诗确实有点饿了,这才勉强答应了,但是说:“要是没找到好吃的,这周末你请客,我要去吃那家新开的日料。”
那日料,传说是日本被誉为‘炒饭仙人’的斋藤大师开的,人均快到两三千一位了。刚开业的时候,他们就去吃过一次,那次之后贝诗一直念念不忘。
张默肉痛地点点头。
两人手拉着手,来到楼下小吃摊,扫视一圈。
此时已经快十一点了,很多早餐摊老板都已经收摊,仅剩的三四家,是一个广东肠粉,一个豆浆油条,还有一个……炒饭摊?
贝诗往那炒饭摊扫了一眼,顿时眼睛直了。
好、好帅!
炒饭摊前的青年,围着简单的碎花围裙,鸦羽低垂,眼瞳黑得发蓝,在天光里,美得像油画里走出来的。
身为金牌经纪人的职业素养,她仅仅看一眼就知道,这个男人会红!
这张脸,无论是古偶现偶,各种综艺,甚至大银幕,都能够完美适配。如果他的性格再有趣点,说不定她能缔造另一个神话……
等意识过来的时候,贝诗已经站在了炒饭摊前,递出名片:
“您好,我是星漾娱乐的经纪人贝诗,这是我的名片,请问您有考虑过成为艺人吗?”
简云蓝十分感动,但是婉拒了:“谢谢您的欣赏,但是我人生存在的意义,就是摆摊。”
贝诗:“哦哦,那真是很遗憾。”
“……”
贝诗:“等等,你说什么?摆摊?”
贝诗晃了晃,觉得世界玄幻起来。
什么摆摊?她想的那个摆摊?
而就在这时,张默指着简云蓝的锅,说:“老婆,你不是一直想吃炒饭吗?这里卖的就是炒饭,要不要尝尝?”
贝诗下意识想拒绝。
她是想签简云蓝当艺人,又不是真想吃他的炒饭。
而且,她一直说想吃的炒饭,是想吃斋藤大师开的那家在小绿书上很火的、售价八八八一份的仙人炒饭啊!
谁想吃路边这种,来历不明的地摊炒饭啊!
老板虽然看着很帅气,但是太年轻了,完全不像其他老板饱经风霜、资历深厚的样子,炒出来的饭估计也一般般吧。
贝诗刚想拒绝,张默却已经开口点单:“老板,我们要两份炒饭。”
“好的,两份一百。”简云蓝说。
一百??!
贝诗气得狠狠一捏张默胳膊。
“哎哟,哎哟,”张默疼得直叫唤,“老婆你捏我干什么?”
贝诗:“……”不成器的玩意!
他还没意识到,他们这是被宰了吗?!
这就是遇到传说中的小吃摊刺客了啊,伪装成小吃摊的模样,其实偷偷卖几十上百一份的昂贵食物!
贝诗是愿意去吃八百多块钱一份的所谓仙人炒饭的,但路边摊的炒饭,超过二十块她都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