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们认为最有营养的东西。絮林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乐滋滋吃了两年的鱼,蒸的煮的风干的,吃的量不少,人却越来越瘦。
到了十岁那年,他的身体久久都没动静。
养父母天天盯着絮林的脖子看,目光恨不得撕开他后颈的皮,摸一摸他那颗珍贵的腺体,给它浇浇水,让它快些长。
医院那种地方,如果不是身体撑不下去了,他们这些节省了一辈子的人是决计不会去的。一去一检查,眨个眼睛,单子上的金额就会变成四位数。
希望的曙光就在眼前,养父母等不及,咬咬牙带絮林去了医院检查。
絮林乖乖做完检查,检查报告上只有一行字——营养素长期摄入不足,生长激素与辅助生长因子下降,腺体萎缩。
絮林看不懂,养父母也不了解其中内情,问:“这严重吗,有的治吗?”
医生默默看了他们一眼,将他俩留在了办公室细聊。絮林独自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等,等了好半天,养父母才从里面出来。
他们进医院时喜笑颜开满怀期待,如今眉头紧皱,脸色铁青。
絮林从没有看过他们这副表情。
“腺体萎缩不可逆。”
意思就是,因为絮林长期摄入的营养单一,严重的营养不良导致絮林的腺体没有汲取到充足的养分补给,早就不再发育,不会再生长,更别谈分化。
他拥有的腺体是一颗夭折的种子。
孤儿院里饥一顿饱一顿,加上出来后营养也没跟上,他的腺体早在不知什么时候就已经停止了生长。
一棵本可以长成遮天蔽日的大树,在幼芽阶段,被土里的害虫咬了根茎,又被兜头泼下的一杯开水活活烫死了。
他如今只是一支蔫吧了的焦黄树苗。
死了,不会再长了。
不管等多久,絮林不会分化成Alpha,也不会分化成Omega,他属于十三区90%人口的其中之一,永远都是一个Beta。
两年的等待打了水漂。
养父母想要扬眉吐气的愿望也不可能再实现了。
絮林是个Beta,和他们一样,都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个普通人。
从医院回到家后,半夜,他听到养父母歇斯底里的争吵,自那之后,絮林的处境就变得很尴尬。
养父母为了他成天争吵不断,温情不在,两年里投入在他身上的心血也得不到回报,白白浪费了时间精力。
珍珠一夕之间成了鱼目。
邻居们对养父母夹枪带棒的讥讽嘲笑之声卷土重来。
絮林不再拥有独立的阁楼,也不再拥有新鲜的鱼虾。养父母的笑容变成了奢侈品,这个单薄的家庭成天一片死寂,他们的目光不再停留在絮林身上,对絮林的示好视而不见,把他当成可有可无的一团空气。
养父母并没有对絮林说任何难听的话,但他们的行为却让絮林明白了他们的想法。
絮林是年纪小,却不是不懂。
他们用他们的态度告诉絮林,他们已经不再需要他了,没有赶他走是因为他们身上的‘责任心’。
絮林曾想过要报答他们两年的情分,可他们不给絮林这个机会,他们无视着絮林的存在,只是每天挤出一口粮,喂给絮林时的样子,像施舍一只白吃白住死皮赖脸不肯离去的狗。
絮林有他的自尊心,于是在某天晚上摸黑悄悄跑了,再也没回去。
他成了十三区里最常见的一个小混混。
流连在大街小巷,居无定所,结识了一群和他一样的小混混,打架斗殴,喝酒抽烟,浑浑噩噩地抱团取暖,将就活着。
在十三区里,他们这样的人,这辈子都翻不出身。
絮林也这样认为。
直到他十二岁那年,遇到了影响他一生的恩师。
絮林那天刚和一群无缘无故找他茬的其他混混打了一架,两天没吃饭,饿得没力气,勉强打赢了,脸上也挂了彩。
他坐在路边捂着肚子嘶嘶抽冷气,正巧路过的蒲沙蹲在了他面前,递给他一管药膏。
他没有和无数路人一样对他视而不见。
絮林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人。
“你不怕我抢你东西吗?”他板着张脸盯着蒲沙肩头的挎包,“我是小混混。”
当然,絮林没抢过别人东西,他只是喜欢这样吓唬人。
受伤的时候,虚张声势偶尔能吓走心怀不轨的人。
絮林一直以来都留的寸头,一个是方便打理,二是防止打架时被人扯住头发,三是,看上去会很凶,很容易唬住人,能少很多麻烦。
说话时,他的口中有什么碎光一闪而过。——他打了一颗银色的舌钉。
他以为蒲沙会被他吓走,和以往的那些人一样,谁知蒲沙神色未变,轻轻问了一句:“你很自豪自己是小混混吗?”
絮林没把他唬住,倒是被他问住了。不过蒲沙也没要听他的回答,把药膏往他手里一塞:“拿着药,记得擦。”
说完就起身离开。
絮林握着那管药,望了眼蒲沙的背影,随后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远远缀在他后面,像个小尾巴。
一路跟着蒲沙到了家门口。
蒲沙进门前,转过身,一脸像是刚刚才发现絮林跟踪他的样子,讶然道:“怎么跟着我?”
絮林答不上来,嘴上不饶人:“路你家的吗?”
蒲沙指着他面前的小平房说:“我到家了。”
“……”
絮林攥着手里的药膏,肚子发出一声响亮的咕噜声。
他也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要跟着这个人,像中了邪一样。
尴尬的要转身走人时,蒲沙问:“要吃点东西吗?”
絮林一愣,想要离开的脚步又黏住了。
他答非所问来了一句:“我是Beta。”
“我知道。”蒲沙笑了,似乎是不理解他的脑回路,“所以,你要吃吗?”
絮林眨眨眼,朝蒲沙跑过去。
“吃!”
絮林在蒲沙家里,吃到了人生中第一顿有荤有素还有热汤的饭菜。
原来这才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蒲沙亲手给他烧了菜,给他盛了一大碗饭,让他慢慢吃。絮林吃得脸都要埋进碗里,点头都顾不上。
等终于吃饱喝足撑得瘫在椅子上了,他才发现蒲沙不见了。
隔着一扇木门,他听到后院里有声音。
他推开门,在门缝里瞥见院子里居然坐着十几个小孩子,和絮林差不多的年纪。每人一个小板凳,手里拿着笔和书,面朝着一个方向听得聚精会神。他们的视线焦点处,是正在一块很旧的黑板上写写画画的蒲沙。
他在教这些孩子读书。
蒲沙是个老师。
十三区里的学校不多,学费也很贵,除了给AO提供入学名额外,Beta只有家境条件相对还可以的才能进去。
60%的Beta是念不起书的。
像蒲沙这种在自家院子里教书的,是没有拿到教学资质的义工老师。
蒲沙同样注意到门后面躲藏的絮林,笑着问他:“你也要听吗?过来找个位子坐。”
院子里的那群孩子齐刷刷看向了絮林,絮林摸摸鼻子,走进院子,坐在了人群的最末尾。
絮林远远地看着拿着粉笔讲课的蒲沙。突然觉得在十三区这片灰蒙蒙的天空下,蒲沙头顶上的那一小片天晴光灿烂。
絮林之后每一天都会来蒲沙这里。
渐渐就和这一院子的孩子都处熟了,了解到他们全都是蒲沙的学生,每天固定几个小时来听课,听完了就回家。
不过他们和絮林不一样,他们不是无家可归,也不是没有亲人,他们就是单纯穷得上不起学。
絮林性子大大咧咧好相处,人仗义,身手又好,偶然几次在路上碰到被小混混找茬的同学,就顺手帮他们打跑了,这么来了几次,絮林就莫名其妙成了这群孩子的头头,不管大的小的都一口一个小林哥的叫他。絮林很受用。
白天上课时,絮林和他们闹成一团,入了夜,孩子们一哄而散各回各家,絮林就随便在街头找个地方倒头就睡。
他流落街头之后都是这样过的,并没觉得有什么。
是蒲沙率先发现了他的异样。
那天晚上,他蜷在街角一块塑料板下面睡得正熟,被蒲沙叫醒。
他睡得迷迷糊糊,乖乖被蒲沙牵着带回家,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蒲沙翻出一张折叠床,让他睡在自己家里。
他碰到香香软软的被子后,瞌睡彻底醒了。
蒲沙问:“你是没地方住吗?”
蒲沙留意到他这么久了只有两套旧衣服来来回回地穿,鞋都小了也不换,偷偷跟着他才发现他居然就睡在大街上。
絮林彼时对蒲沙已经是满满的信任,因此也没隐瞒,大方地和他讲了自己的过去,还笑嘻嘻地说:“我不是没地方睡,我原来是睡桥洞的,前几天下雨淹了,等里面水干了就能住了。”
絮林不觉得自己这话有什么问题。可蒲沙却沉默了很久很久,不知道在想什么。
自那之后,蒲沙的家里就多了一张属于絮林的床。
每天晚上,所有孩子都回家了,絮林也想离开时,蒲沙会叫住他,留他在家里过夜。
一天,一天,又一天。
絮林终于迟钝地反应过来了。——蒲沙是在收留他。
某天夜里,蒲沙戴着眼镜在灯下批改学生的作业。
絮林悄然坐到桌子对面,犹豫半天,小小声地问:“老师,我能在这里住多久?”
蒲沙头也没抬,温声说:“只要你愿意,多久都可以。”
絮林掌心出了汗,他咬了咬牙,喃喃道:“可我是Beta。”
“我知道,我也是。”蒲沙抬头,看向絮林,有些哭笑不得,“这和我们的话题有什么关系吗?”
“你的意思是,这里以后……是我的家吗?”絮林嘴里发干,牙齿撕咬着唇上的死皮,问得小心翼翼,“我可以把这里,当成是我的家吗?”
蒲沙点点头:“如果你喜欢,这里当然可以是你的家。”
絮林脑子空白了很久,一簇一簇的烟花在他眼前前赴后继地绽开。
他忍不住笑起来,又急忙语无伦次地保证:“我会,我会报答你的,我会每天都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会给你院子里的花每天都浇水,我会帮你搬东西,擦地,做饭,我会帮你做任何事情,我会——”
“絮林,那些不重要,”蒲沙打断他,认认真真,严肃地和他对视,“你吃饱穿暖,平安就好。”
“……”心口一跳一跳的,酸酸涨涨。
又一次被‘领养’,絮林尝到了和上一次完全不一样的滋味。
他有些激动地扑到桌旁,拽住蒲沙的一根小拇指,仰着一张笑脸问:“那你现在是我爸爸吗?我能叫你爸爸吗?”
刚刚过完三十岁生日的蒲沙啼笑皆非:“虽然我年纪到了,但我目前还没打算当爸爸。”
“那妈……”
“不行。”
絮林往蒲沙怀里一钻,脸埋在他胸口,湿湿热热的液体濡湿了蒲沙胸前的一小片衣料。
蒲沙没有戳穿小孩子故作坚强的伪装,垂着头,温柔地在絮林头上拍了拍。
蒲沙的院子最多只能容纳十几个孩子,絮林一直以为蒲沙当老师是因为爱好,但他后来看蒲沙经常背着包去市里办事,早早出门,晚上才回来。缠着他跟着他走了几次,才发现,原来蒲沙有一个心愿。
他想拥有一所能供许多孩子就读的学校。
蒲沙想要在十三区建一所学校。
就连絮林都知道,这不是一件能轻易做到的事。
为了这个心愿,蒲沙已经坚持了许多年,他省吃俭用攒足资金,往市里跑了上百次,蒲沙没有背景,只是个普通人,这一路受到的冷眼和挫折打击不计其数,建校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手续冗杂,蒲沙申请报告研究报告送上去一沓又一沓,还是办不下来。
什么校园规划图纸、资金证明,他都全都备齐,只要审核通过,办学许可证发下来,他的心愿就可以完成了。
岂知又一次拿着材料去市里时,他却突然被不耐烦的工作人员告知缺少最关键也是最不可能得到的几样材料,——A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以及学生印章。
先不提这种苛刻的条件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还是只针对蒲沙一个,想叫他知难而退,可在蒲沙眼里,这是距离成功之前的最后一道难关,只差临门一脚,他要怎么甘心就这么放弃?
蒲沙为此愁眉深锁,他不说,絮林却都看在眼里。
絮林受蒲沙恩惠,把他当做世上唯一的亲人,他的心愿就是自己的心愿。于是,他主动提出要帮蒲沙的忙。
A校十年一次招生的政策他也了解一二,蒲沙说过几次,他记在了心里。
只要他能成功录取,去A校念完书毕业回来,蒲沙的心愿就可以完成了。
蒲沙听到他的决定后,劝他:“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知道。”絮林说,“可你不是也在做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吗?”
絮林咬着笔杆子,专注地看着书上标注的内容,说:“你不放弃,我也不放弃。”
自那之后,絮林就成了小院里最认真的那一位学生。
白天听课,晚上再让蒲沙给他开小灶恶补,一天只睡三个小时,除了吃饭睡觉,眼睛一睁就是看书,好不容易养出来的肉也很快折腾掉了。
小胖他们被絮林感染,也跟在他屁股后面捧着书抓耳挠腮地读,可没坚持多久就会被各种各样的东西分走注意力。
小胖时常抱怨:“小林哥,你说你这么认真读书,能考上吗?”
絮林一个眼神也没给他,说:“不可以也要可以。”
“可是老师也没去过主城,谁知道那里考试的内容和我们一不一样,万一很难怎么办。你也知道的,主城那种地方,就是我们够不着的……哎呦!”
絮林听烦了,踹他屁股一脚:“去,滚别地方唠叨去,别打扰我。”
小胖龇牙咧嘴捂着屁股跑远了。
絮林从不怀疑蒲沙。蒲沙在这十三区里明显格格不入,落在泥沟里了,依旧一尘不染。主城有什么了不起的,人人都把主城奉为天,里面那些人指不定还不如蒲沙高尚呢。
絮林几年苦读,等到统一大考的那天,絮林刚满十八岁。
考试地点在市里,报名的人不少。十年一次的机会,谁都想着能通过这次考试去改变自己的命运,蒲沙院里的学生都报了名,不管考得上考不上,成绩好不好,主打一个人海战术。
这场考试分别考了三天才结束。
半个月后,成绩出来。絮林名列前茅,是十三区唯一被录取的学生。
絮林过于争气,一群人围着蒲沙的电脑,看到成绩时各个叫得像山上的猴子,絮林被小胖他们花骨朵似的抱在正中间,蒲沙在闹哄的人群外红了眼睛,絮林走过去时,他什么话都没说,只是轻轻摸了摸絮林的脑袋。
他们围着絮林给他开了个庆功宴。
蒲沙难得地喝了点酒,在学生散去后,他叮嘱着絮林去了主城之后的注意事项。
“丹市不比家里,那里的人不太友善,你不要被别人欺负,最好离他们远远的。”
“这一去就是四年,我们可能联系不到,丹市和其他地方不太一样,那里有专用的信号网,会屏蔽所有外城号码的通信。”蒲沙找出他的旧手机,塞到絮林手里,“不过以防万一,你还是拿着,说不定什么时候能用上。”
“哦还有还有,这是你的生活费,你收好。”
他拿着一个厚厚的信封就往絮林怀里送,他又塞手机又塞钱,絮林推拒着,说:“不用了,反正学费都免了,我能用上什么钱。”
“那怎么可能一点钱都不用,你不要吃喝了?拿着!”
蒲沙在屋子里忙活来忙活去,絮林好笑地看着他忙碌,说:“我还有两个月才开学呢。”
“得提前准备起来,早点准备好,省得到时候匆匆忙忙这个忘那个忘的。过几天还得再带你去买些鞋子,对了,我上次给你买的新衣服你也要带上,我放在哪里来着?”
絮林的录取让蒲沙很高兴,絮林一想到四年后蒲沙就能拥有一所属于他的新学校了,他也跟着开心。
他想到什么随口问起:“老师,你怎么知道丹市这么多事?”
蒲沙背对着他翻衣柜的动作一顿,说:“我在网上看到一些。”
“这样。”絮林也没多想。
蒲沙抱着几件新衣服放到床上,他蹲到絮林面前,神情比方才严肃许多,他说:“絮林,有件事很重要,你一定记着。”
“什么事?”
“丹市的人,无非必要不用和他们有什么交集。尤其是Alpha,都离他们远一点。”
他就像是个担心自家好孩子被黄毛拐骗走的老父亲。絮林笑笑,不甚在意:“我是Beta,老师你在担心什么?”
蒲沙却头一次没有顺着他的话头笑,又重复了一遍:“你认真点回答我,我没开玩笑。”
“好,”絮林只能点头,说,“我知道了。”
也许那个时候蒲沙潜意识里感觉到了什么,冥冥之中给了他一个忠告,偏偏絮林不放在心上。
而老天总是喜欢作弄人。
如果说,絮林十二岁之前的人生是恶俗的肥皂剧。
那十八岁之后的这十年,就是荒唐的滑稽喜剧。
非他所想,非他所愿。
老天爷喝醉了酒,兴致大发,伸出枯瘦的手指在絮林肩上推了一把,改变了他的生活轨迹,于是命轨错乱,两道不该相遇的平行线重叠在了一起。
他和纪槿玹就这么相遇了。
A校入学那天,絮林准时在通知书上的学生报到日到达。
踩到丹市的土地之后,才终于有了背井离乡的实感。
十三区距离丹市路远迢迢,絮林只能坐水路。先搭上一艘十三区往外面送货的渔船,随后在十区港口下来,从那边再重新买票坐船,转三次才能到丹市。
他要在海上漂小半个月才能到达目的地。
为什么不选飞机?因为坐飞机也要转趟,而机票又太贵,条件不允许,他买不起。
坐船是最便宜也最划算的出行方式。
根据通知书上的集合地点,絮林在码头外面的停车场找到了A校的校车,司机检查了他的通知书后让他上了车。
宽敞的校车上已经坐了一些人,都是从其他区过来的,有几个已经互相认识了,正在低声说着话。听见絮林上车的动静,都下意识抬头看了他一眼。
只一眼,便像是被火燎了似的匆匆移开,连对话的声音都小了许多。
絮林有自知之明,走到后排没人的位置上,安静坐下。
他想到临行前,小胖在码头抱着他说让他来了丹市要多笑笑,才好交朋友,不然不了解他的人肯定会以为他是个随时会找茬的刺头。絮林满不在乎,笑个屁,有这么一张能唬住人的脸不是挺好的。
又等了两个小时,时不时有人上车,稀稀拉拉坐了十几个之后,应该是人齐了,司机发动车子,驶向此行的目的地。
驶出码头,絮林见到丹市的真正样貌,睁大了双眼。
丹市宽敞明亮,碧空如洗,纵横交错的公路架在半空,下方瑰丽壮观的大厦高耸入云,马路上的行人每一个挑出来都看上去干净又富贵。
这里没有十三区潮湿的霉味,也没有仿佛被空气吸干了精髓的死气沉沉。
不怪旁人都把丹市比作云端,和他们生存的环境比起来,名副其实。
到了学校,在新生报到的地方,絮林见到了他这一届外区来的全部新生,总共一百多个。也是,总不可能人人像他一样穷得只能坐船,当然也有不愁钱选择坐飞机或者坐私家车来的新生。
他们这批新生被集体分在A校专门提供给外区学生的教学区和宿舍楼。
A校面积很大,划分出来的每块地区都有它们各自专门的用途。絮林一行人是外面来的,他们的教室,宿舍,包括食堂和娱乐区都被框在一个固定的范围内,身上佩戴的学生卡也只可以刷开他们这个地区的门禁。
要是他们往不该走的地方去,就会很快被学校的警卫拦截,犯过三次屡教不改则会被遣返。
主城的学生有他们自己的教学和生活区。
他们和丹市的人,被一条泾渭分明的分界线隔绝。
知道这事后,新生里有一些声音忿忿不平,说学校这是在歧视他们外面来的人。
絮林不为所动。
十三区里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同一块地皮上长大的人们都会内讧,更何况是对外面的人,丹市当然也一样,并不稀奇。
A校是一片层层叠叠的迷宫,如九重天,每一层有每一层的仙,每一层有每一层的神。
神仙大发慈悲抛下的登天梯,凡人费尽心机地登上来,勉勉强强够到了云层。
他们分给凡人一块不要了的地,享了善名,凡人感恩戴德,但这不代表可以得寸进尺。他们被圈养在上层人专门为他们而建的围栏里,贴上异类的标签。
宿舍是按照性别分的。一屋四个人,男生Beta也凑了三个宿舍。
除了絮林,另外三个里,有两个来自九区,一个来自七区。
和数字一样,越往上,家境就越好。都是些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当得知絮林来自十三区之后,小少爷们露出了他习以为常的嫌弃表情。不过他们也不敢对絮林有什么实质性的招惹举动,只会嘴皮上耍耍威风。
十三区法外之地的臭名在外,絮林没表情时又是一副生人勿进的臭脸,活像背了几条人命在身上,俗话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有理智的人都知道,凶狗可以惹,疯狗却不能。
絮林牢记蒲沙的叮嘱,也做好了准备,能忍则忍,不会轻易和旁人起冲突。只要他们不踩到自己的底线,一律全当他们在狗叫。
冷嘲热讽絮林听得多了,浑不在意。
这三个人里,有一个人不太一样。
是一个来自九区的男生,白白净净的,一头卷发,叫伊维。
他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因为不会整理学校发下来的被褥,在床上蛄蛹半天也没能把被子套起来,急得面红耳赤。
A校分配的宿舍待遇环境都不错,发的被褥枕头和生活用品都是全新的,上面甚至还有某种牌子的logo,絮林不认识,不过想也知道不便宜。这些东西给的很大方,只是拿到手了需要自己整理一下。
因此伊维一扭头,对上已经早早躺上床的絮林时,没忍住,壮着胆子,红着脸小声恳求他:“……你好同学,你能帮我一下吗?”
絮林看他态度不错,就随手帮了他一把,因着这一被之恩,伊维彻底敞开心扉,他自来熟,又没什么心眼,对着絮林千恩万谢。
“谢谢你啊,我看你留个寸头怪吓人的,又来自十三区,我妈说那里的人都不好相处,很凶,还会做一些很不道德的的事情,我就有点害怕你,没想到你这么热心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