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丝毫没在意众人落在他身上的目光,腰侧的魔印暴露在了众人面前。莫思归皱了皱眉, 道:“你是魔族?”
承卿收起了脸上的笑:“正道的小公子, 你可别告诉我你歧视魔族。”
莫思归道:“你杀了这么多人,还想着别人能用正常的眼光看你?”
承卿眼珠一转, 忽然,他的右手里凝聚起一股灵力,那股黑气不断拉长延伸,竟变成了一把长剑。他身上什么衣服都没穿,意料之外的给了他不少的方便, 长臂一挥,就朝着莫思归的面门刺来。
莫思归闪身,抽出寻音就是一挡。他周身如同笼罩在一团火焰之中,两剑相击,发出了清脆的声响。承卿到底是受了伤,这一震便震得他差点那不稳剑,他似乎并不是很擅长作战,几招下来,他便明显落了下风。
他似乎很急躁,然而越是急躁,莫思归就越是从容。寻音剑由缥缈峰所出,无论是剑身还是剑芒,都远胜于其他任何一把普通的剑。他顺势一挑,那由灵力铸成的剑便掉在了地上,化为尘灰。
承卿见势不妙,握紧了手里的玉人就要跑,他的脚受了伤,没跑几步就重重跌在了地上。其余几人上前,轻而易举就将他按在了地上。
沈禾子疑惑道:“他是怎么把太平镇所有的人都杀了?这灵力不是一般的弱啊。”
柳探尘一把推开了沈禾子,站在承卿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让开,我给他催眠。”
听见“催眠”二字,承卿挣扎得更厉害了,整个人就像一条濒死的鱼,不停在地上扭动着,苍白的身子上蹭上了不少灰:“不……不要!”
柳探尘却完全没听进去他的哀求,随手抽出10" 师兄他闭月羞花9" > 上一页 12 页, 来一张定身符,“啪”的一声贴在了他身上。承卿顿时停止了挣扎,连话都说不出来,一双眼睛悲愤地盯着柳探尘。
柳探尘道:“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为了什么,要杀了那么多太平镇无辜的百姓。”
他瞥了一眼屋里呆站的众人,怒吼道:“还不快找个地方躺下?等会躺的横七竖八了我可不管你们!”
康原柳氏之所以能成为四大仙门之一,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其门下的催眠术。康原柳氏主修催眠术,家中无论男女老少,无论是正统柳氏血统的人,还是柳氏门下弟子,这催眠术就是必修课程。修为高者可以通过催眠尽知被催眠者的记忆以及他心中所想,进而可以操纵被催眠者,达到他想要的目的。
柳探尘自幼便修习这种催眠术,又是柳氏几年来天赋最高的孩子,因此小小年纪就修得了其他人几年的修为。虽在中途被送到了木萧山修习,可他一直没有放下催眠术,几年来潜心修习,如今甚至可以与他家中长辈一较高下。
见众人都挑了个舒服姿势坐下,柳探尘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古朴的铃铛,铃身雕着精致的花纹,下面坠着红绳。他闭上眼,将食指伸到唇前,催动灵力,摇了摇手里的铃铛。
“嘘。”
铃铛清脆的声音在房间中响起,一股柔和的灵力萦绕在众人身边。几乎只是几秒的时间,屋里的人都闭上了眼,呼吸声渐渐缓了下来。
花倾楼再睁眼时,发现自己处在一条人声鼎沸的长街之中。
看来柳探尘的催眠术成功了。
对于承卿来说,他只是做了一个长梦,只不过这梦里是他的过往,他做过的一切。而对于木萧山众人来说,他们就相当于一群过客,承卿以及他回忆中的人看不见他们,他们却能看见承卿发生过的一切。
柳探尘的催眠术很高超,花倾楼站在长街上,竟没有一丝不适之感。长街上的一切都非常真实,他试着碰了碰身旁的墙壁,发现他居然是碰得到的。
他也对康原柳氏的催眠术有一定的了解,据说修为低者制造出来的梦境往往不太稳定,有时耗费了极大的灵力也无法创造出一个稳定的梦境。
要做到这样,不知柳探尘私底下花了多长时间才能修炼到这个地步。
这条长街似乎是当地最繁华的一条街道,街道两侧尽是不同的摊贩,买脂粉的小贩正高声吆喝着吸引姑娘们的注意。七八名不同酒馆的伙计见人就围了上去,捧着自家酒碗向人们推荐着自家的酒有多好喝。
然而人最多的地方,便是处于这长街正中央的一家青楼。围过去的人大多是些财大气粗的商贾或官员,也有一些打扮艳丽的贵妇人。这家青楼里不只有漂亮的姑娘,还有白净的小倌儿,因此不管什么时候,这里从来都没有缺过人。此时他们的眼睛,都直勾勾地盯着二楼露天看台上的男子。
那个男子便是承卿,他当时不过十七八岁的模样,脸色还是红润的,正穿了一身艳红色的袍子在看台上跳着孟浪的舞。他衣衫半解,一大片后背露在众人面前,雪白的肌肤被阳光照耀得都有些晃眼。那腰肢纤纤,细软得如同河边细柳一般。
他天生一副诱人的媚骨,只是看他跳舞,台下的看客们便沉醉于此。他身旁那个手弹琵琶给他应和的女子也十分美丽,只是他太过耀眼,任何人在他面前都不禁黯然失色。
就连一向自恃美貌的花倾楼也忍不住咂了咂嘴:“啧啧啧,真的是个行走的媚药啊。”
承卿的身子像是没有骨头一般,腰肢软得就像一滩水。他舞姿甚是妖艳,赤足在看台上轻点着,圆润的肩头随着他的舞蹈左右扭动,看得底下的人心猿意马。
一舞结束,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他羞涩的一躬身,鲜红的衣袍下瞬间露出了一片雪白的胸口。台下几个纨绔子弟纷纷吹起了口哨,不怀好意地看着他。而他像是才刚刚发现一般,慌忙将衣服扯了上去,对着台下那几个吹口哨的人浅浅一笑。
这一笑,风情万种。
承卿侧了侧身,将看台的中央留给了老鸨。老鸨穿得花红柳绿的,一张老脸涂了不知多少脂粉,白得像个厉鬼,站在天生白皙的承卿面前,对比十分强烈,她清了清嗓子,朝台下喊道:
“今日多谢各位客官捧场。我们春风阁今日搞这么大的阵仗,主要就是为了我们的花魁承卿。最近承卿也不知是怎么了,非得要寻一个郎君。他自小就在我们春风阁长大,也是我看着他长大的,他突然这个样子,我也十分不舍。”
说着她还从袖子里掏出来一方手帕,装模作样地擦起了眼泪。
承卿也十分配合地安慰她:“妈妈莫要伤心,承卿出去之后一定会好好孝顺妈妈的。”
老鸨点点头,收起了眼泪,继续道:“正是因为承卿是我从小看大的,我才要把他风风光光地送出去。刚才承卿那一舞,诸位也看到了,不过我们承卿不仅仅会跳舞,琴棋书画他也是样样精通,四书五经也是熟记于心。另外,我们承卿厨艺也是一绝,若谁能将我们承卿娶回家,肯定是福气!”
底下那几个公子哥动了心,高声叫道:“那您开个价,我们接着就把这美人儿弄回房里去!”
老鸨掩唇一笑:“要不怎么说我们承卿就是与其他人不一样呢,寻常的花大价钱买他也太不符合他的风格了,我们承卿就要自己挑人,挑心上人。只要被承卿的花球,开的价钱不低于我们开的价钱,就能把承卿带回家!”
花倾楼被老鸨的说辞吓了一跳,他只听说过客人挑小倌儿的,哪里还有小倌儿挑客人顺便把自己嫁出去的?
看来这青楼生意还真挺火爆,花魁都能像大小姐一样以这种方式自己挑人了。
台下一片哗然,刚才的几个公子哥更来劲了:“承卿小公子,我们家可是这城里数一数二的有钱,你跟了我啊,才不吃亏呢!”
承卿拿着花球笑道:“那就要看我的花球能不能砸到你了。”
他略略扫视了一眼,突然扫到一个过路的蓝衣男子。他星目剑眉,身形高挑,墨色长发用一银色发冠高高束起,背后背一把玄色长剑,挺拔的身姿在一群歪三倒四的富家公子哥之中尤其突出。
承卿眼底一沉,弯唇轻笑了一下,暗自在手中花球里注入一股灵力,朝那人的方向抛了过去。
花球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再看见它时,它已经稳稳地挂在了那人的剑柄上。
☆、深情二
那人一惊, 疑惑地朝那边看了过去。
花倾楼也是一惊, 他认识这个人。
此人是信都宋氏独子宋迁,信都宋氏虽然不是什么大的修仙世家,可也极负盛名。几十年前仙魔大战, 宋氏也是参战的一大修仙世家, 且经常担任先锋。仙魔大战后,几次剿魔都有宋氏的参与,木萧山也与宋氏多有合作,因此花倾楼也见过他几面。
只是几年前听说宋迁失踪, 宋氏出动全族上下去寻也没有他的下落,没想到居然能从这里看见他。
台上的老鸨见状,笑意盈盈地朝他喊道:“这位公子, 您被我们承卿挑中了!”
宋迁满心疑惑地从剑柄上拿下花球,仰头问道:“这是什么?”
老鸨耐心解释道:“我们承卿要离开春风阁啦,您被承卿挑中了,只要付够我们出的价钱, 就能把承卿带回去了!”
宋迁歪着头, 显然没听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花倾楼心道:“得,他肯定没听懂。”
信都宋氏虽然声名远扬, 可宋氏家主却有一块难以祛除的心病。宋家主仅有一妻,因为夫妻二人感情和睦,所以就一直没有纳过妾,家里也就宋迁这一个儿子。宋迁从小天赋很高,人也努力, 若长此以往发展下去,定是宋氏的一大骄傲。
可坏就坏在,宋迁这人,心智没完全发展好,智力低弱如同十岁孩童。
这件事一直背宋氏藏着掖着,花倾楼也是偶然听见了这个传言。平常除妖的时候完全看不出来宋迁是个脑子不好的人,可遇到什么需要动脑筋的事情,他的缺陷便暴露无遗。
比如现在。
他皱着眉,手里拿着那个花球,看上去傻乎乎的。那老鸨以为他不愿意,有些急躁道:“这位公子,你若看不上我们承卿,那便把花球再抛上来,我们再挑便是。”
宋迁昂起头,看了看台上红衣半解的承卿,把承卿看得都有些羞涩了。他突然咧嘴一笑:“拿到花球,是不是就是娶媳妇呀?”
他接受能力有限,最近宋氏几个世交家的女儿都成了亲,宋家主也在给他着意了几位世家小姐。他耳濡目染的,以为穿了红衣长得好看的人就是给他安排的媳妇。
老鸨大喜:“是了,只要公子喜欢,就能把台上这个美人娶回家!”
台上的承卿水嫩娇媚,台下的宋迁玉树临风,怎么看怎么都是天生一对。宋迁眼睛转了一转,脚尖轻点地面,跃上了高台,将承卿往自己身旁扯了扯:“穿红衣服的,是新娘子!”
老鸨笑得更开心了,嘴快要咧到了耳朵上:“对啊对啊,我们承卿好着。”
宋迁认真地一歪头,让人完全看不出来他的心智有缺陷:“你说要钱,要多少钱?”
老鸨心里不禁打起了小算盘,看宋迁的穿着打扮,也不像是穷门小户出来的。她目光一闪,看到了宋迁腰间佩的玉佩,指了指道:“公子的玉佩应当就够了。”
那块玉佩成色极佳,若当真换回去,恐怕得不偿失。花倾楼以为宋迁再傻也不会答应这样无理的要求,没想到宋迁十分爽快地解下了玉佩:“给你。我能把他带走了吗”
老鸨的眼都直了:“当然可以,当然可以。”
承卿就这么把自己“卖”出去了。
一路上,宋迁都在给他絮叨关于自己的事情,承卿一开始还能耐下性子去听,可时间久了,不免就觉得厌烦了。
何况宋迁的话就那么几句,来来回回反复地说,真的像一个不谙世事的稚童。
“我家,有父亲和母亲,他们对我都很好。我喜欢的东西,他们也会喜欢,所以,你不要怕啊,他们会喜欢你的。”
被当做是“东西”的承卿眉心跳了跳,勉强笑道:“公子待我好便是了,其余人我不介意的。”
宋迁纯真地一笑,笑容就像正午的阳光一样耀眼,就连声音也带着阳光的温暖:“你,放心,我肯定会对你好的,有坏人,我就帮你打跑他们。我,修为很高的。”
对上宋迁那张灿烂的笑脸,心里本满是怨念的承卿不知怎么气消了七分,身子就势往宋迁身上一靠:“那我以后就要靠公子多多照拂了。”
几十年前的仙魔大战,承卿曾是震慑几界的魔修,嗜血成性,无数正道人士皆丧命于他的脚下。他天生就长了一张勾引人的脸,任何人只要前去同他作战,回来之后都变成了尸体。人们不知道他的名字,但皆道有一不好招惹媚骨天成的魔修,若遇见,逃命就好。
当然他最后无法以一人之力对抗几百仙家,元气大伤之后勉强幻化成了一个一两岁的孩子,这才从鬼门关逃了出来。
当时几大仙门都不知道他逃到了哪里,生怕他出来害人,围追堵截了三四年,最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也没有听说哪个地方出乱子,就当他是消失了。实际上他一直以孩童的形态在各个地方晃悠,一边逃命一边暗自重新修炼。后来流落到了春风阁附近,老鸨看他小小年纪没爹没娘,心中生了那么点恻隐之意,便把他接到了春风阁,他索性在这地方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十几年。
他曾经想过自己从春风阁出来之后会遇到的的很多种情况,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把自己接出来的人居然是一个痴儿。
还是一个财大气粗的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