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我填满,除非我死去。警察先生,你不是一直想为民除害吗?你随时都可以将我杀死,我愿意束手就擒,只盼你答
应我唯一的恳求。”
水森心里蒸煮煎炸,糖盐醋酒,难辨滋味。默然地点了点头。
“谢谢你,警察先生!”林清纯扑在水森身上就往他嘴上吻去。舌头明明还是痛得发麻,连说话都不利索,可林清纯
的舌头就像是一根羽毛,轻挑慢拨,直扫得人指尖酥软。
水森阵阵天旋地转,耳鸣身颤。食人魔到底是食人魔,浑身都充斥了诡异的魔气,非冷非热。他的嘴唇自己已不是第
一次尝到,就在两个小时之前,就在那部高雅的车里,他们刚刚结束一个惊心动魄的血肉相交。
林清纯朦胧地看著水森潮红的脸,柔柔地说:“警察先生,你很想了解我,很想知道我吧?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那里有我的全部,有我的所有。我将把我的一生,我的一切都告诉你。”
林清纯所说的地方其实就是他的家,那幢开了灯便满屋子血红色的三层楼房。
水森走进这个村子的时候,发现很多户人家都一卡车一卡车地往外运输家具,在经过林清纯家的附近纷纷绕道行走,
神色无不害怕愤恨。这是情有可原,一个把人生吞活剥的凶手就住在自家左右,那种恐怖的感觉绝非常人能够忍受。
再看看林清纯,他对周围的变化是漠不关心,一点都不动容。为了不让人认出他,他又戴上了眼镜和帽子,水森紧紧
地跟在他身後,提防著有人对他不利。幸好来往民众都是神色匆忙,谁也没来注意这两个不速之客。
林清纯!没有打开那盏恐怖的灯,但是房间的窗帘都牢牢拉起,密闭的空间不知从哪儿钻来一阵阵的阴风。据说放过
死人的空间都有种不同寻常的气息,好比医院,好比停尸房,就像一个巨大的磁场,吸引的是人的魂魄。这幢楼同样
给人这种阴寒的刺激,即便熏香的味道有多强烈,抹不去的是那股强大吸引力所散发出来的异样气味。
水森站在玄关!未急著入内,他看著林清纯脱了鞋子後第一件事就是奔到桌子边,在一个抽屉里拿了个纸包出来,又
跪下来,把纸包里的东西倒进熏香瓶里,掏出那对眼珠子原封不动地安了上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光线不好的关系,
水森发现眼珠子竟有点泛黄,但当室内的香味突然浓烈起来的时候,眼珠子又微微泛起了洁白的光泽。
“这是种效果极强烈的防腐剂,这对眼球就是靠此才不至於腐烂。到底是好几年的东西了,一暴露在普通空气中就会
变质。”林清纯自言自语地说,小心翼翼地摸著眼球重迭的轮廓。
林清纯的话几乎让水森呕吐出来,道听途说还能慢慢消化,但身临其境就实在受不了。就在刚刚,他还看过林启真实
的面貌,想起那双美丽的眼睛曾被自己揣在怀里,渐渐腐烂……他就不能忍受这个。
把熏香瓶放妥後,林清纯站起身来,一脸陶醉地闭著眼睛转了个圈,似乎在体会著屋子里他熟悉的感觉。突然,他向
水森微微一笑,喜色荡漾地说:“看!警察先生,我闻到了你的味道。”
水森冷哼一声:“等我脱光衣服躺在砧板上被你一刀捅死的时候,你闻到的味道会更逼真。”
“怎麽会呢?”林清纯烂漫地笑著,说出的却是世界上最邪恶的话,“如果是警察先生,我绝不会浪费你的一滴血和
一丝肉。我将搭建最华丽的床,将最轻软最白的纱盖在你身上,看著你的血一点点流光。等到皮肤和白纱的颜色一样
,你就会成为我的人偶,我的一日三餐,我肉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啊,光是想象我已忍不住兴奋。警察先生,你
说这样美不美?”
水森从脚心到头顶直窜冷气,看著林清纯的眼睛竟似冻著了,无法挪移开。
林清纯摇了摇头,仿佛在讥嘲仿佛又是无奈,哀叹著说:“警察先生,你又在害怕了。其实纵观人群,你的胆子已经
算大,但我短短几句话就让你有这样的反应,我又怎麽能把所有心声在旁人面前吐露?一个等於活在沈默中的人有多
痛苦你知道吗?周围的人都与我无干,我的四面八方没有一个能和我对话的人。我说的他们不懂,他们说的我不理解
,这种生活简直没有乐趣可言。警察先生,请你告诉我,像我这样的人该如何自处又该去何方容身?像我这样的人该
如何在这个世界里生存?”
说著说著,林清纯的眼眶里迷漫了一层雾气,仿佛离人千万丈远,七分楚楚,三分可怜。
“警察先生,这样的我有错吗?我不偷不抢,更不强迫别人。如果他们只是单纯地想接近我,不想被我吃掉,我从不
勉强。就算一生再不会有人成为我腹中肉,我也情愿一生不沾荤腥。吃人对我来说不是一种嗜好,不是一种赖以谋生
的手段,而是习惯,如同睡觉排泄一样。从十五岁到现在,我不吃!鸭,不吃猪牛羊,我除了人命之外没有伤害过别
的生命。当然,我说这种话的目的不是为了什麽功过相抵,我想说的是,为什麽人吃畜生,畜生的命就不算命?而我
吃了人,就定论我有罪?警察先生,我知道你会说我是强弩之末,诡辩之词。但是,这是我切切实实的心声。我想这
种问题你也无法解答吧?”林清纯说完,叹了长长一口气,摇摇晃晃地走上了楼。他的脊梁骨虽挺得笔直,却是僵硬
如木,看得出情绪激荡如斯。
同样心情激动的还有犹自杵在玄关的宗水森,他的嗓子眼像被狠狠地塞了团棉花,窒息使他双手冰冷,丧失知觉。食
人魔洋洋洒洒的一番话让他说不出一个字,他想反驳,他想说“你说的全是谬论,全是错误!”,可他喊不出来,他
反驳不了。对存在於现实生活中的自己而言,林清纯的话无疑像一个还在读童话书的孩子,他的思维方式与常人是相
斥的,但又不能说他的想法错误。
他确实不像其它犯罪者,强行对他人的人生利益进行损害。死在他餐桌上的人全部都是自愿奉献身体,也就是因为这
点才无法这麽快给他下判决。林清纯的话完全不按正道,全是意念扭曲的歪门思想。但是如果跟他说“人吃畜生是正
常,人吃人就是不对,你侵害了他人的权利,没有因为所以。”,这样的话简直如同不说。
“I am an antichrist.
I am an anarchist.
Don’t know what I want.
But I know how to get it.”
突然,楼上传来了电吉他铿锵激昂的急速乐音,伴随的还有林清纯异乎寻常的尖锐嘶吼歌唱。
水森震惊地看著楼上,想也不想地冲了上去。
林清纯就站在床沿边,肩上背的是一把鲜红的电吉他,束起的头发早就散乱了,他猛烈地摇摆著身体,手背粗筋暴起
,拨片像朵红色的小花上下飞腾,六弦银光来去流泻,煞是激烈好看。
“When there’s no future,how can there be sin?
We’re the flowers in the dustbin.
We’re the poison in your human machine.
……
No future for you.
No future for me.
In the city.
How many ways to get what you want?
I use the best.
I use the rest.
I use the enemy.
I use Anarchy.
’Cause I wanna be Anarchy.
It’s the only way to be!
……
I Wanna be Anarchy.
Oh what a name.
And I wanna be an anarchist.
Get pissed.
Destroy!”
最後一声吼完,他把吉他往地上狠命一摔,猛地闭上眼睛四仰八叉地躺倒在了床上,弹性极好的床将他高高震起,又
重重抛下,就像冲击著小舟的汹涌海浪。吉他上的弦立刻断了三根,发出撕裂似的轰鸣声,直鸣得水森头痛不止。
《Anachy In The U.K.》,《God Save The Queen》两首冲击过无数Punk少年的灵魂乐;两首抨击过社会无耻不公的
摇滚乐,它曾经让多少人为之疯狂,又让多少人为之惊恐不已。
林清纯用手背遮著眼睛,用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一字一句呢喃:“当连未来都没有了,如何还来罪过?我们是垃圾箱
的花,我们是你人类玩具中的毒药。你没有未来,我亦无。我是个反基督者,我是个无政府主义者,不知道我需要什
麽,但我知道该如何得到。在城市中,有多少方法去取得你所要的?我用最好的。我用剩余的。我用敌人的。我用无
政府状态的。因为我急需无政府状态,这才是唯一出路!……”
水森看著他的指缝间慢慢地渗出泪水,心里阵阵绞痛。唯一出路,对食人魔来说,什麽才是唯一出路?连千呼万唤极
富革命精神的Sex Pistols都没有找到他们的出路,你一个区区林清纯又怎麽能找到自己的出路?
泪水延著指尖一下下滴落,像荷叶边滚落的露珠,那麽干净好看。
但是,脏了。只要掠过那犹带污血的指头,便脏了。
那张藏在手背背後略微扭曲的脸,显露与真实年纪毫不相仿的沧桑。就算知情者如水森,也为那丝丝的凄凉所於心不
忍。
但於心不忍又怎样?食人魔始终是食人魔,那张隐藏在肚子里的血盆大口是真正的绞肉机器,绞碎人体,绞碎魂魄,
绞碎一切来填饱自己饥饿的体腔以及更加饥渴的情感思想。他罪大恶极,就算他的心智像未成熟的孩童。
“警察先生应该听过这两首歌,对吗?Sex Pistols,这是我多喜欢的一个乐队啊,虽然他们的生存期只有短短两年,
但就是这昙花一现时瞬间的光华,让我一辈子都移不开眼睛。来过这里的警察先生你也知道,我是个只单单喜欢摇滚
的人。曾经有人这麽评论──‘Rock’n’Roll,摇摆和滚动,完全就是最低级的性爱的表现方式。所以这样的音乐也
是低级的,迎奉它的只有罪犯、卖淫者、吸毒者等等在社会最贱处的非人类。而对於我们这些俯瞰世界的人类来说,
适合我们的只有古典。’”林清纯说到这儿闷声笑了一下,“多麽精辟的理论啊!一棒子打死所有人。没错,热衷於
摇滚乐的人的身体里多多少少有不同寻常的基因存在,喜好聒噪、叛逆、性,喜好最原始却也最禁忌的东西。”
说著,他突然翻下床,打开了计算机。
水森知道,林清纯将会说一个隐晦而神秘的故事。故事里的他是主角,故事里有很多很多曾经在食人魔的生命里用血
肉写下他们一生的配角。而,故事里没有自己的分寸之地。
“我之所以会喜欢摇滚,全然是因为由由。他是个非常矛盾的人,常常喜欢把自己置於快乐於痛苦的双重折磨中,可
以说是自虐,也可以说是自恋。他有个叫做清零的乐队,在里面他是队长也是鼓手。如果用才华横溢四个字来形容由
由是一点都不为过的,但他身上更有著艺术家独特的持才傲物的跋扈气质。清零在地下乐队中是最红的,不仅仅因为
他们的音乐杰出,或者他们的样子出众,最主要的是因为他们能干架,他们个个暴躁如野兽。几乎没人敢惹他们。因
为只要有唯我独尊的由由在,就算一个酒吧在一小时内被完全毁掉也毫不出奇。而就在他们叱吒风云,红极一时的那
段时间里,我就在那家酒吧里做著侍应生的工作。”
说完,林清纯点击鼠标的手指停了下来。计算机屏幕上出现的是一张照片,背景是一个杂乱的录音室,吉他鼓棒话筒
随处可见,五个装扮服饰夸张妖异的男生拥在一张宽大沙发的四周。一个站在沙发左面腰部靠在沙发边上,一个坐在
右边沙发柄上自在地喝啤酒,另外三个坐在沙发上,放肆地大笑。
水森稍微粗略地看了一下後,目光立刻锁在了其中几个男生的脸上,特别是坐在沙发正中那个金发贴耳的男生和靠在
沙发边红发如血的男孩。不知是偶然还是存心,除了金发男生本人之外,其余四个人的目光都有意无意地聚集在他身
上,就算坐在沙发柄上正在猛灌啤酒的牛仔打扮的男生。而他们的眼光又透露著各种不同,虽然一张照片不能说明什
麽,但水森就是有这种感觉。
“看,这就是由由。”不出所料,是那个最耀眼的金发男生。
“这是蛛蛛,吉他手。”红发如血的男生,有著一身精灵般脱俗,与世无争,却寂寞如空的奇特味道。
“这是瘦瘦,吉他手。”坐在由由左手边的男生,有著一双醉意熏熏的眼睛。
“这是大嗓,主唱。”坐在由由右手边的男生,普通,不起眼。
“这是哈雷,贝司手。”灌啤酒的牛仔男生,满脸野兽般的桀骜不驯。
林清纯婉婉地说,水森默默地听。这是个不算冗长却波澜不断的故事,充满不可思议与血淋淋的现实交织起的痛苦难
耐,像Gin,一杯能够辣死人的烈酒。
由由是第三个被林清纯吃掉的人,第一个是林启,第二个是容情。
那时的林清纯只是个暑期打工的穷小子,端端盘子,扫扫地板,一个工资少得可怜的侍应生。那家酒吧的名字叫孤岛
,很特殊也很好记。每个星期天,这间酒吧必定是这个地区内最红火的,只因为它有个镇台的宝贝。
清零是最爆的!清零是最棒的!这是林清纯在酒吧里最常听到的话。只要清零登上舞台,酒吧的空气都会刹那间狂起
来,漫天飞舞的头发,漫天飞舞的手臂,漫天飞舞的吼叫。
“清零!”
“清零!”
“清零!”
每到这天总是林清纯最忙的时候,同时也是他拿到的钱最多的一天。
然而,清零的内部!不像舞台上他们所表现出的融洽,可说是乱得错综复杂。後台的更衣室里常常可以听到不间断的
吵打怒骂,原因就出在由由身上。
由由,万千宠爱於一身的由由,他有著无数与他有过肉体关系的男性,他喜欢看男人为他头破血流,他更喜欢男人们
把他一遍遍地彻底摧残。
每当打鼓的时候,他会脱去衣服,把他触目惊心的身体暴露在浑浊的空气中。当别人为他身上的伤痕累累所兴奋疯狂
的时候,他的血液就会沸腾。这是种至高的官能,就像一个处女在众目睽睽之下贡献那层膜的破裂感。
林清纯曾经为这样的由由产生过好几次的性冲动,他更知道由由曾对自己有过可以和他上床的暗示,由由是个骨子里
淫荡的人,如果性能够刺激他的创作欲,就算那人有艾滋病也照样可以随意玩弄他的身体。
但是这样的由由却有两个人始终没有碰过他的身体,一个是蛛蛛,一个是哈雷。这三个人是一个奇怪的三角形,更是
个永远虬扎在一起的死结,没有人解得开。
林清纯所说的故事也是事後拼拼凑凑听来的,虽然他和这三个人很熟,但却从未在他们的口里听到一字半句。在清零
里,大嗓也和由由有过肉体关系,而且爱他爱得发疯,但是大嗓说过,只要是由由所重视的人就绝对得不到他的身体
,因为表面上看来由由是个毫无贞洁观念的放纵者,其实他真正的感情却是柏拉图式的。
哈雷曾经救过由由,在由由眼里他是自己最重视也最想保护的人,蛛蛛是由由最想得到的人,他对他的独占欲简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