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所及,尽是蔚蓝天空,遍地荒草。偶尔有小兽被从草间惊出,速度飞快的向前飞跑,很快就不见踪影。
越向前走,景色越是单调。
赵嘉记起鹤老所言的古城,讯问带路的乌桓商人。后者想了许久,还是没能想出来,赵嘉口中描绘的残垣究竟在哪里。
“若是野粟,我倒是知道一些。”乌桓商人策马走在赵嘉身边,手指向前方,道,“那里有两座土丘,生有大片野粟,每逢粟熟,都能引来成群野鸟。可惜时节已过,现下已经见不到。”
赵嘉抬起头,顺他所指的方向看去,隐隐约约,的确能望见两座土丘。
“那里是否有溪流?”
“早年有,近几年见不到。要寻水,得再向前行五里。”
乌桓商人讲解得十分详细,赵嘉当场取出羊皮记录。只是马上颠簸,写下的字迹像是鸡爪扒过。
乌桓商人能说汉话,识得的汉字却有限,遑论书写。见赵嘉执笔,嘴上一个劲恭维。赵嘉折叠起羊皮,听乌桓商人说什么“字甚好”,禁不住耳根发烫。
到土丘的路貌似很长,车马行动起来,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
探路的护卫最先抵达,在土丘周围搜索,没有发现乌桓商人提心的草原野人,也没有兽类出没的迹象。
领队看一眼天色,询问乌桓商人附近水源所在。知晓距离之后,转头和赵嘉商量,趁天没擦黑再行一段路,其后扎营休息。
“长者决定即可。”
两人达成一致,队伍加快速度,中途不歇,一路驰过草原。
赵嘉行在队伍中,感到风一点点变凉,身上的衣服显得单薄。但众人正抓紧赶路,不好在这时开口,赵嘉咬紧牙关,正打算强撑过去,虎伯突然调转马头,将一件皮袄递给赵嘉。
“郎君穿上,草原风凉。”
皮袄套上身,凉意被驱走,赵嘉暗暗舒了口气。虎伯又从马背解下一只皮囊,递到赵嘉跟前,道:“郎君饮一口再赶路。”
取下皮囊的塞子,一股淡淡的酒味飘入鼻端。赵嘉转头看向虎伯,后者笑道:“三公子送来的,事情太多,仆一时忘记,没来得及告知郎君。”
此时的酒多是用粮食酿造,度数不高,掺有不少杂质,有的甚至带着酸味,比起酒更像是醋。
赵嘉幼时好奇,想尝尝西汉的酒是什么味道,只是一小口,瞬间脸都青了。
恰好魏悦来寻他,一路找过来,看到赵嘉的样子,笑得停不住。最后竟把赵嘉抱起来,向上抛了两下。
魏悦力气再是不小,终归是十岁出头的年纪。赵嘉再是三头身,也有一定重量。其结果就是,抛起来没接稳,两人一起倒在地上。
健仆和仆妇看到这一幕,下巴落到地上,半天捡不起来。
魏尚听忠仆回禀,拍着桌子笑了半晌。当日晚膳,更让人呈上浊酒,故意摆在赵嘉面前。见赵嘉五官皱在一起,当场大笑出声。
真心的往事不堪回首……
赵嘉抓着皮囊,半晌没饮一口。
虎伯看得奇怪,问道:“郎君,可有何处不妥?”
实在过不去心头那关,赵嘉摇摇头,将皮囊重新塞好,递回虎伯手中,道:“虎伯自饮,我有皮袄即可。”
虎伯倒也没坚持,将皮囊系回马上。
季豹打马过来,没等开口,直接被虎伯瞪回去,“扎营后还要守夜!”
季豹被骂得一缩脖子,被酒味吸引的护卫也尴尬得调过头,有的还咳嗽一声,故意策马上前两步,表示自己没盯着装酒的皮囊。
日落时分,一行人终于抵达扎营地。
领队组织人手,将大车围成一圈,并以最快的速度点燃篝火,烤热干粮,搭配肉干吃下肚,再轮换着警戒守夜。
赵嘉坐在火堆旁,和乌桓商人一起吃着烤饼,顺便打听草原部落的习俗。
乌桓商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连部落抢亲的风俗都没落下,甚至还自夸英勇,抢到部落里最美的女郎。虽然当场被女郎抽了一顿鞭子,事后又在妇公家服了两年“苦役”,到底是抱得美人归,引得不少儿郎羡慕。
赵嘉听得有趣,想多问一些,见对方一副陶醉回忆的样子,咳嗽一声,将话又咽了回去。
吃完烤饼,将记录的羊皮收好,赵嘉起身回大车休息。
风中隐隐传来一阵嚎叫,领队和护卫同时脸色一变,当即挥舞着火把,照亮大车四周。虎伯和季豹抄起弓箭,连乌桓商人都一手抓起火把,一手拔出短刀。
夜色中,星星点点的绿光陆续亮起,飘忽闪烁。
赵嘉攀上大车,握着弓箭的手隐隐冒汗。
在草原上,那些绿光只代表一种可能,狼群!
☆、第50章 第五十章
夜风中, 幽幽的绿光忽明忽灭, 不断从远处聚集而来, 像是萦绕不去的鬼影。
领队和护卫举着火把, 照亮大车四周,粗略估算之后,都是面露凝色。连乌桓商人都是面色发白, 不可置信道:“怎么会有这么多狼?”
包围车队的野狼超过五十只,哪怕是在草原深处, 也很少遇到这么大的狼群。何况商队刚出边塞不久, 尚未北行太远,遇到这种规模的狼群实在是有些奇怪。
“这附近是否有部落游牧?”想到某种可能,赵嘉转过头, 询问面有凝色的乌桓商人。
“部落?”经赵嘉提醒, 乌桓商人恍然大悟,立即道, “往西有一支高车部, 往北有两支羌部。”
“郎君的意思是,附近可能有部落冲突?”虎伯道。
“还不能肯定。”赵嘉攀在大车上, 沉声道, “这么多的狼, 实在是太奇怪了。”
无论赵嘉的猜测是否属实, 都需找到胡部才能验证。目前最重要的是赶走狼群, 确保不被野狼袭入营地。
领队让护卫高举火把, 在大车四周摇动, 组成一片防护网。狼群畏惧火光,不敢轻易靠近,但也迟迟没有退去,而是发出一声声嚎叫,在大车附近游走,寻找缺口,伺机而动。
“这群畜牲倒是狡诈。”领队嗤了一声,将火把递给护卫,张开随身的强弓,三枚箭矢接连飞出,钉入三头野狼的眼窝。
血腥气飘散,狼群出现一阵骚动。
狼尸被拖走,很快被撕扯分食。
“轮番打火把射箭,这些畜牲不肯走,就全杀了!”
有大车作为屏障,护卫可以从容的开弓,无需担心被野狼从身后扑袭。
唯一的阻碍就是天色。
毕竟火把能照亮的范围有限,而人的夜视能力并不强,一部分护卫还有夜盲症,缺乏光亮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准确射中目标。但是,只要敢踏入火光范围的野狼,一头都逃不掉。
十多只野狼陆续倒地,狼群终于生出畏惧,在头狼的带领下退后,隐入黑暗之中,再不敢轻易靠近。
狼?2" 汉侯0 ">首页 24 页, 和俗吆螅於酉铝钔V股浠鳎弥谌寺只皇匾剐菹ⅰ?br /> “守住篝火,严防四周,有畜牲敢靠近就射箭,无需杀死,驱走就行。”
护卫领命,分作三班进行轮换。
赵嘉本想一起守夜,却被领队拦住。
“我等随行北上,其一就为保护郎君。有我等在,郎君大可安心。草原夜间风凉,明日还需赶路,郎君早点歇息,多套一件皮袄。”
话说到这个份上,赵嘉不好坚持。想起虎伯携带的皮囊,转身走到老仆身边,低声吩咐两句。虎伯应诺,将皮囊交给领队,并转述赵嘉之意。
“诸位暖暖身子。”
“多谢郎君!”领队笑了一声,朝赵嘉的方向抱拳,随后取下皮囊的塞子,自己饮了一口,递给守夜的护卫,一个接一个传递下去。
看到护卫们饮酒的模样,赵嘉不由得产生怀疑:他们和自己幼时尝到的到底是不是一种东西。还是说味觉存在不同?
想了半晌想不明白,只能归结为西汉的酒就是这样,众人习惯成自然,不会像自己一样喝到嘴里就脸色发青。
见众人传递皮囊,乌桓商人舔舔嘴唇,表情很是羡慕。
等到所有护卫饮完,酒还剩下一些。领队迈步走过来,从还想多饮的护卫手中抢过皮囊,递到乌桓商人跟前。
“我?”乌桓商人很是惊讶。
领队是斥候出身,对胡人有一定了解,没有多说,直接将皮囊塞给对方,示意他饮。
乌桓商人接过皮囊,闻到酒香,举起来饮下一大口,抹过嘴角,大笑一声:“君且放心,只要我在一日,必让你们平安!”
赵嘉目睹这一场景,挑了下眉,下意识的拿出羊皮,却不知道该如何下笔。最后只能寥寥落下一句话:胡人好酒,欲结交,可赠。
“郎君安心歇息,仆和季豹轮番守着。”虎伯从车上翻出几张兽皮,两张铺在车板上,另一张递给赵嘉,示意他裹在身上。
车门车窗都能关闭,冷风还是会从缝隙中吹入。将车内的绢堆叠在一起,恰好可以用来挡风。
赵嘉裹上兽皮,躺在车厢里,本以为自己会睡不着。哪里想到,闭上双眼,竟然是一觉到天明,狼嚎声都没能把他吵醒。
待虎伯推开车门,叫醒赵嘉,天光已经放亮。
商队众人早已经起身,多数已经用过饭食。除了烤饼之外,未燃尽的篝火上还烤了几条狼肉,几名护卫用匕首切开,蘸着盐巴分食。
大车被推开,看到残留在草地上的血迹,赵嘉意识到,在他睡着之后又有野狼接近商队,护卫嘴里的狼肉大概就是其中之一。
“郎君,用一些。”虎伯送上烤饼和腌菜,饼内并未夹肉。
赵嘉先用清水漱口,洗脸的过程直接省略,三两口吃完蒸饼腌菜,睡意全部消散,跃身上马随众人启程。
“走!”领队扬起马鞭,大车排成长列,车轮压过随风舞动的高草。
清晨的风依旧有些凉,赵嘉裹紧皮袄,回望一眼昨夜的营地,青烟早在风中撕扯殆尽,篝火的余烬四处飞散,打着旋,落入草丛中,很快消失不见。
日头越来越高,气温也随之升高。
赵嘉反手抹了一下脖子,略有些湿意,担心着凉,不敢立即除去皮袄,仅是扯开前襟,让自己一点点适应。等到汗意消散,才将皮袄脱下,捆在马背上。
走了大概一个多时辰,有护卫发出警报。
领队抬起右臂,传讯的护卫在大车旁策马驰过,队伍迅速停住。
“谁?出来!”护卫张开强弓,锋利的箭矢正对不远处的一处高草从。从身形判断,藏在那里的绝对不会是只兔子。
许久没得到回应,护卫不耐烦,箭矢就要飞出,一阵阵窸窸窣窣的声响突然传入耳畔,紧接着,两个裹着羊皮的妇人从草丛后站起身,满身满脸的脏污灰痕,头发蓬乱,压根看不清楚相貌。
“草原野人?”护卫的弓箭始终没有放下。
草原上处处潜伏危机,最无害的表象都可能暗藏杀意。护卫是军伍出身,自然不会因为对方是妇人就放松警惕。
乌桓商人策马上前,建议领队不要耽搁,杀掉这两个野人,继续前行。
“野人无法独自生存,这附近肯定还有。如果被盯上,比野狼还要麻烦。”乌桓商人说道, “早年有商队就吃过大亏,货被抢走,人也死了不少。”
未等领队做出决定,其中一个妇人突然开口:“可、可是,汉家子?”
妇人声音沙哑,话说得断断续续。
护卫眉心微拧,见领队颔首,略微放低弓箭,开口问道:“尔乃何人?”
“我、我是……汉人!”妇人声音沙哑,意识到自己满脸泥土,立即抓起一把青草,揉成团,用力擦在脸上。
几下之后,泥土少去大半,现出一张称得上清秀的面容。
“汉人?”
“我家,雁门郡。”妇人越是焦急,话越说不利索,只能用双手不断比划,才勉强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
三年前,匈奴南侵雁门、代郡。妇人全家被杀,自己也被掠走。这三年下来,她都被关在羊圈,过得生不如死。她曾试过逃跑,可没跑出营地就被抓回去,狠狠挨了一顿鞭子,差点死在当场。
现如今,她全身上下都是新旧不同的鞭痕,有的已经淡化,有的刚刚结痂。
“她,一同被抓!”妇人指着同伴。后者张开嘴,众人这才发现,她不是不想说话,而是舌头竟少去一截。
“你们逃出来的?”赵嘉策马走近,从马背解下水囊,递给两个妇人。
妇人不接水囊,继续从地上抓起青草,用草根滋润喉咙。
“前日,掠我们的部落被袭,很多胡人被杀。”说到这里,妇人脸上现出一抹快意,“我们趁乱跑,没有被抓。”
“哪支部落?”领队开口问道。
“掠我们的是高车人,杀他们的是羌人。”
妇人在草原三年,已经能辨认出不少胡人,也能听懂一些胡语。
之前匈奴诸部大会茏城,妇人所在的部落也曾前往。只是实力太弱,首领只能陪坐在末席,在稍后的比拼中,部落勇士都是名落孙山,被羌人好一顿嘲笑。
大会结束后,几支高车部和羌部在回程时爆发冲突。这支高车部没有卷入,平安回到熟悉的草场。哪里想到,回来没多久就遭了黑手。
对于妇人的讲述,众人都是半信半疑。乌桓商人认为无论真假都该将她们杀掉,只是领队和赵嘉都没开口,他再坚持也没用。
赵嘉看向领队,后者明显在犹豫。
似明白众人在顾虑什么,妇人开口道:“我们不是野人,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说话间,两个妇人竟一起除下身上的羊皮,现出层层叠叠的鞭伤,以及被高车人用火炭留下的丑陋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