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在御低声:“你们不都好了吗?”
不管过去怎么样,至少今后都好了。吴窥江无奈一笑,搭上他的肩膀。
突如其来的肢体接触让钟在御不知所措,但他喜欢,又想喜欢也喜欢不了多久,忍不住靠近他。
揽了一路,送到楼下,钟在御又塞了俩硬币:“你回去吧,路上小心。”
吴窥江攥着硬币打车,到家时,那硬币叫他焐得像两颗热火朝天的心。
林森跟程鹿第一次吵架,发现这个世上总是有一种人,他的理以自己为标准。
程鹿的酒吧从晚八到凌晨两点,今晚特殊,跨年外加演唱会,十点开门。他一个小小红过的歌手,全国各地的歌迷加起来不少,外加上不在于这点收益,只发九十九张免费门票,但要提前三个月申请,层层筛选。
当晚林森才发现,程鹿根本没给吴窥江和钟在御留椅子,“你让他俩站着听?”
程鹿一副怕老婆模样,要被乐队笑死了:“老吴又不是外人,又不是没站着听过。再说,不是还有个位子嘛。”
林森受不了目光,努力压低声音:“那是人家老婆早产,来不了才空出来的!到底是谁非要人家来听,邀请了还叫站着听,你真好意思!”
“我也没说有座啊是不是。”程鹿挠挠后脑勺,他漫不经心,其实九成的心都在应付林森这只炸毛猫。艰难困苦地追,对方还没松口,程鹿可不想一朝回到解放前,只剩下一成的心指挥,“唉,架子鼓在往里挪点!放心吧,老吴是绅士,叫他站着。”
“绅士个屁!他绅士,你算什么,流氓啊!”得了指点,林森轻飘飘翻白眼,效果十足的好。
乐队的人可不放过这一幕。
“对对对,嫂子你才发现,他就一流氓。”
“什么流氓啊,他盲流!打小就爱揪辫子,揪到三十还好这口。”
林森受不了,甩甩马尾去吧台了。
程鹿觍着老脸跟过去。
钟在御一来,就看着程鹿这个老板双手合十,求什么神拜什么佛不知道,林森倒是站在他面前。
林森无动于衷,叠了白抹布擦吧台,程鹿抓起他的手放掌心里,又是哈气又是揉搓。
这表情,这动作,再看不出来,钟在御想他干脆瞎了得了,他叫道:“你你你——你们——”
吧台后酒瓶琳琅满目,迎着温柔的灯光,乱花渐欲迷人眼。
程鹿反应迅速:“天造地设郎才郎貌……天生一对……”他尝试十指相扣,云淡风轻的外表下,紧绷着筋骨,一寸一寸插入。
林森反应更迅速,在他手背上掐了一把。
程鹿“嗷”了一声,音儿没落,赶紧“呜——”地学小火车,给这一场身体折磨,加了点精神上的戏剧筹码。
太能演,所有人同时静默。
程鹿正常地打了个招呼,“我去忙啦,让小森照顾你们。”
他一走,钟在御冲到吧台前:“你们是什么关系!”
“还能什么关系。”吴窥江大咧咧地坐在高脚凳上,手指点了两下,眼神睨着,简直在用下巴说话,“酒保,来瓶八二年的雪碧,少加冰。”
林森跟吴窥江不对付不是一回两回,钟在御看不出来两人的刀枪剑雨,自顾自说:“我去找他。”
钟在御一跑,吴窥江和林森无所顾忌,刚才还是虚幻的刀枪,现在就是真刀子了。
程鹿别的无所谓,对演唱会要求高,一点都不马虎。乐队的都挺烦他演唱会开始前两小时一定会突发神经,原以为林森能一物降一物,没想到这烦人精又他娘的回来了。
钟在御的出现给了他们一线生机。他以好朋友的身份,来敲打程鹿,“你对我朋友是真心的?”
演唱会和林森在心里是平行状态,程鹿非常诚恳:“真,比纯金还真,比身份证的照片还真,我敢发誓,老吴对你都比不上我对小森。”
哄男朋友的闺蜜,跟哄男朋友的爹娘一个道理,哄好了无限加分,稍有不慎就是万丈深渊。
坚信对比出真理,趁着钟在御没反应过来,程鹿继续说:“他一来就当老板娘,老吴都没让你当老板娘吧。虽然他还不乐意,但我确实喜欢他,就像老吴喜欢你一样,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钟在御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顺着话,喃喃:“老吴喜欢我?”
程鹿懵逼:“你不知道?”
哗啦,好像有什么碎了一地,那是他脆弱的友谊。吴窥江没表白过?这小孩还不知道?程鹿意识到说漏了嘴,想他要完。
第36章 两对
林森最近学了几手, 成品不入法眼,调酒的架势倒是够唬人。什么八二雪碧, 林森嗤笑, “喝一杯吧, 算我请你。”
对手客气,自己再呛就没品了。吴窥江坐端正, “不喝酒。”
林森当他故意, 抄起抹布一甩:“不喝酒怎么谈生意?”
“谈生意是谈生意,没办法不得已就喝两杯。以前玩借酒消愁,现在戒酒了。”吴窥江啧了一声, 挺不像个好人地开口, “你不怕我酒后乱性,我还怕呢。”
林森以为钟在御和吴窥江说清楚了, 可不想再制造机会,赶紧给他倒可乐,没忘记多加冰块。屋外北风飘,冻死他丫的。
这完犊子的小森林,除了护好了钟在御, 根本一无是处。吴窥江敲敲玻璃杯,叮叮作响, “黑白都分不清楚,这是八二的雪碧?”
这两人总是能呛起来,哪怕双方都秉着各退一步的想法。
钟在御不敢去找吴窥江。哪怕他假装不经意地看一眼,吴窥江立即举杯示意。好像那眼里只剩下他, 无论做什么,人在十万八千里之外,一门心思都拴在他的裤腰带上。
程鹿试图弥补,“他不喝酒了吧。”
钟在御说:“谈生意好像会喝,平时没闻到过酒味。”
红晕漫上脖颈,缓缓上脸,仿佛喝酒上头。
他想起来吴窥江几次找他,要他嗅一嗅有没有酒精味:“你鼻子灵嘛,来来来,嗅嗅。不是经常嗅林森吗,到我这就不乐意了?我怕喝多了,没分寸。”
吴窥江没分寸,他就有分寸了?开始还认认真真趴着嗅,手臂勾着,脚尖踮着,恨不得整张脸都埋进胸膛,没有也要来点无中生有。最后一次因为知道自己的心思,见不得人了,就换成点到为止。
程鹿小声地说:“以前酗酒,就是刚出事那会。别看我总是叫他来喝酒,他来我这喝,喝个几杯的,至少有我在,能照看着点。不至于一个人喝没人管,怕他喝死在家里。”
钟在御不知道吴窥江还有这经历,心疼得厉害,倒不心焦了。因为知道对方也喜欢,有了底气,也就有了肆无忌惮的勇气。他猛地摇头:“不喝了。后来呢?”
只有真心喜欢,才会这么关心。没留神的,不知不觉间,恨不得把对方的点滴都问清楚。
程鹿摇头:“不知道,也没几个月吧,突然不喝,从良了呗。”总是缠着他算什么回事啊,他开始赶了,“你去找他啊,问问他,他会告诉你的。”
钟在御哪里敢见他,脚步一转,躲进洗手间。
躲到音乐声响起,喧嚣的人声戛然,演唱会开始了,再躲就是无礼,钟在御才敢出去。大厅内桌子全撤,摆放正好的九十九张椅子,所有人都在看着台上光鲜靓丽的程鹿。
林森在吧台后,看人的目光温柔如水。
钟在御看一眼林森,看一眼程鹿,觉得天仙配。然后就看见吴窥江坐在边缘的一张椅子上,疑他怎么去了那么久,勾了勾手指。
钟在御左右看一眼,仿佛怕人瞧出来这点心思,才颠颠地跑过去:“没椅子了,我去找林森吧。”
他不知道椅子是指名道姓预定的,也不知道吴窥江能有椅子纯属意外。
“是没多余的了。”吴窥江抓着他的手腕,轻轻一拽,带进怀里。
钟在御忍不住挣扎,像落在猎人手里。吴窥江在他耳边,口吐诱惑:“你看,都这么坐的。”
九十九张入场券,可以带一个朋友。程鹿是情歌王子,乐迷都是情侣,有的分手了单独来听,有的恩恩爱爱,彼此共享一张椅子。
但哪有男孩子坐老男人怀里的,钟在御羞红了脸,坐得挺乖。
程鹿清清嗓子,下面屏声静气,他眯着眼笑:“感谢来自天南海北的朋友们捧场。”
“好了,大家都知道我不是多爱废话的人,咱们直接开唱吧。”程鹿说,“不过开唱前——”
他故意拖长音,眼神明晃晃地看过来。乐迷的目光也齐刷刷,与歌手齐力同心。
原本软趴趴地林森立即站直了,隔那么远,仿佛能听见台上强而有力的心跳。
“——先为大家介绍我男朋友。来来来,大宝贝儿,跟大家打声招呼。”程鹿其实很激动,手在微颤,他怕会遭受摔门而去,颇为遗憾地一叹,“虽然现在还没松口。”
原来如此,台下鹊起欢呼,起哄“答应他”,有人带头喊“嫂子”,最后同目光一样,齐刷刷地喊“嫂子”。
程鹿早年就公开出柜,却没听说是为了哪个人。
这招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林森也不是个甩脸色的人。摔门而去不是他的风格,何况什么答不答应的,他真想试试。
林森优雅地拿出一盏小小的玻璃杯,到了无颜色的基酒,仰头闷了。放下酒杯的一刹,原本寡淡无味的脸,带了粉红颜色。
口哨声欢呼声鼓掌声,震耳欲聋。
钟在御抬手捂耳,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吴窥江扒下他捂耳朵的手,他随之抬头,眸子在昏暗的光线下是亮晶晶的浑黑,带着狡黠。
吴窥江问:“当众表白,你也想要吗?”
钟在御受不了那翘起的嘴角,默默重新捂起耳朵,身子倒是很诚实的亲密贴着。他捂了很久,直到吴窥江又扒开他的手,“开始唱了。”吴窥江哄人似的,在他手背上拍了拍,“听歌,别闹腾。”
冤枉好人,钟在御想他哪里有,认真琢磨。吴窥江也低头,认真嗅,那分开的一段日子太可怕,明知过去那茬,心有余悸。要口对心、新对口,一遍遍确认。
想了好半天,钟在御回他:“我没闹腾。”
吴窥江答:“没闹腾,这么久是怎么回事。”
钟在御不好意思说,装作认真听歌,盼他别不依不饶,那他真要跑得一晚上无影无踪。
程鹿唱过三首就下去猛撒狗粮,早就做好成功的准备,一掷千金地请所有人喝香槟。
钟在御没喝过,兴冲冲地拿了两杯,给吴窥江,他举起装着可乐的玻璃杯,示意不要。
果然是戒酒了,杯里金光盈盈,钟在御呡一口,心情舒畅,接二连三呡光了两杯。
明显晕晕乎乎,吴窥江问他:“没喝过酒。”
“怎么能没喝过啊,夏天喝啤酒的。”钟在御酒量低,一瓶啤酒就能放倒,“喝菠萝啤。”
“你还吃菠萝呢。”吴窥江喂他喝可乐,用自己喝过的杯,“解酒的。”
不论能不能解酒,身后的人跟酒精似的。钟在御迷迷糊糊一晚,程鹿唱了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的也不知道。他瞪着眼睛找林森,想结伴回家,没捕捉到人影,先叫吴窥江拽走了。
吴窥江给他穿外套,扣严实,带帽子,从来没有这么照顾一个人,心疼北风吹冷了他。拽走手腕往外走,几十步路,也担心迷失方向。
上了车,钟在御没长手似的,安全带也等着他扣。
扣就扣吧,纡尊降贵算不上,自己媳妇自己疼。扣完安全带,吴窥江又扒拉下帽子,露出一张脸,怕他闷坏。
开车上路,因这跨年夜,车流不断,每条路上都有醉鬼。奇怪的是,每个醉鬼都挺亢奋。同样亢奋的还有吴窥江,只有钟在御安分守已。
车一开,钟在御没安全感的扣上帽子,低着头,只露出鼻尖以下。也没翻箱倒柜地找口香糖,分明就在他右手边。
刚才的旖旎暂且偃旗息鼓,有点扫兴。吴窥江不觉得,他情人眼里出西施,瞧着什么都是好的。但不说话算什么?他从来都是主动出击,没话找话:“奶奶怎么样。”
钟在御说:“今天去看医生了,医生说情况稳定。”
没找到突破口,吴窥江又问:“爷爷呢?”
钟在御回:“就那样,不过他年龄大了。”
吴窥江老谋深算:“你怎么样?”
钟在御立即扭头看他,帽子敌不过大幅度动作,一张脸露出大半,有点警惕。什么叫怎么样?陷入热恋中的人容易迷失方向,几个寻常字都能琢磨得花样百出。
吴窥江像个老狐狸:“从上车起你一句话都不跟我说,是刚才在酒吧里把话说完了?”
有人倒是无畏,眼下缩起头。钟在御年轻大胆,热血上头,嘴里可是什么话都敢说:“你喜欢我?”
痴心如火,吴窥江的老房子着火,灰飞烟灭。那目光中的疑问连同情爱都不加掩饰,既是表白,又是献身。他张张嘴,话没出口,先自行呛了。
钟在御惊慌,赶紧给他拍背顺气,又想起还在路上:“先把车停下来!”
吴窥江听话,打方向盘,车猛烈晃动。钟在御坐不稳,又担心他,嘴上骂着怎么不小心,手上小心顺着背。车停下来,眼前黑黝黝一片,只剩下车前灯,与头顶一轮清冷冷的月。
钟在御终于反应过来:“这是哪?”
无措的模样像中了猎人的圈套。
吴窥江撸起袖子,露出手腕:“给我带上。”对方大脑放空,他语气恶劣,“我知道你买了,给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