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无乡[现代耽美]——BY:顾言丶

作者:顾言丶  录入:05-20

  这种小插曲在司机的日常工作中数不胜数,于是他也没有在意,照例将后车门关上,按部就班地播报了下一站的广播提醒。
  校服的保暖作用实在不敢令人恭维,哪怕在里面穿了两层毛衣也没什么实质性作用,傅思涵将松垮的围巾重新掖紧,白皙的手指关节冻的有些发红。
  公交车从她身边经过,她搓了搓冻僵的手,从兜里摸出手机,点开后台里的导航页面。
  导航页面自动刷新了一下她的位置,上面设定好目的地的路线已经灰了一大半,只剩下短短的一小截。
  傅思涵转了转手机,跟着上面的箭头摆正自己的方向,又四处看了看,确定了参照物之后将手机塞回兜里,低着头往嘉禾小区的方向走。
  她尖瘦的下巴埋在厚厚的围巾里,只露出一双好看的眼睛。
  傅思涵从嘉禾小区大门口的人行通道进去,却被要刷卡进入的铁门拦住了,只能站在门口等其他经过带她一程。一旁岗亭中的保安没见过她,又见她穿着一身校服,低着头不肯见人,顿时心生疑虑,拦下她盘问了两句,生怕小区里正开着什么违规补课班。
  “我来找我哥哥。”傅思涵语气柔软的说:“他住在这。”
  傅思涵眨了眨眼睛,说道:“D区3栋。”
  因为说得清地址,所以傅思涵得以被保安放行,保安替她刷开了门禁,获得了轻软的一声谢意。
  小区内坏掉的路灯还没有得到及时的维修,大半个小区都黑沉沉的,雨后的冬天冷得要命,冷风像是会从人身上的各个毛孔钻进骨缝里一样,磨人得紧。
  傅思涵拉长了袖子,将两只手缩紧袖子里,随意地站在一栋楼下,抬头寻找着楼上的标牌。
  她口袋里的手机发出到达目的地的提示音,于是傅思涵拿出手机,退出了导航。
  与此同时,屏幕最上头忽然弹出了一条通知。
  ——您有一条新的微信消息。
  傅思涵的手指悬在屏幕上顿了顿,最终没有选择点进去,她按下锁屏,重新继续着方才没有完成的工作。
  她耐心很好,在十分钟之后找到了D区3栋,这栋楼门口的好长一段路都太黑了,她不小心在门口踩中了一个水洼,薄薄的碎冰不能支撑她的体重,以至于虽然她很快收了脚,但还是踩了一脚冰水。
  傅思涵在门口甩了甩水,觉得有点倒霉。
  她将自己身上的书包背紧了一点,像是给自己打气一样,按下电梯的呼叫按钮。
  电梯在24楼停下,傅思涵走出电梯,左右看了看,确定走廊中没有其他人在,才转过头,向着2401走去了。
  电梯在她身后合拢,一刻不停地向下运转。
  2401门口拉着警用警戒线,傅思涵对其视而不见,她踮着脚顺着猫眼往里看了看,只看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什么也没有。
  于是她在书包里摸了摸,摸出一把叮当乱响的万能钥匙,她弯下腰,比对着锁芯的样式挑了挑,从里面捡出两三把来挨个试了试。
  只可惜都没打开。
  傅思涵有些泄气地跺了跺脚,她咬着唇打量了片刻房门,忽然在靠近墙角的门缝里发现了什么。
  她疑惑地弯下腰,发现那里夹着一片红色的布料。傅思涵用力将那块布料从门缝中抽了出来,才发现这块布料其实是一个皱皱巴巴的花朵饰品,看起来非常眼熟。
  衣料上留有非常明显的香水味,傅思涵愣了愣,蹲在地上手忙脚乱地翻出手机,从某个APP内翻找出她早上点过收藏的帖子。
  帖子上是某个明星的接机照片,照片上的女人穿着一身正红色的风衣,带着宽大的墨镜,正冲着镜头微笑。照片数量很多,各个角度都有,
  傅思涵抹平了手中小小的布花,将其放置在手机屏幕上——然后她发现,这朵花跟秦怀风衣腰带背后的装饰品一模一样。
  安静的走廊中忽然传来叮的一声轻响——是电梯到达的提示音。
  傅思涵的心跳骤然加快,声若擂鼓地在她胸腔里飞速震动着,她手忙脚乱地把手里的东西一股脑塞进书包里,低着头往外走,离开了2401的门前。
  在楼梯间和拐口的交界点,傅思涵跟一个女人擦肩而过。
  在傅思涵进入电梯之前,女人微微侧头,看了她一眼。
  傅思涵感受到了那股存在感极强的视线,但她没有回头,电梯在她的指示下重新向一楼落去,傅思涵在裤腿上擦了把手心的汗,发现自己的腿有点发软。
  她重新拿出手机,无视了冒着红心的新窗口,从通讯录里找出了一个警察小人的头像,点开了对话框。
  因为她手心都是冷汗,所以有些打滑,一句话删改了好几次才发出去。
  【我刚从2401出来。】
  傅思涵打着字。
  【秦怀在撒谎,她进去过四哥家。】
  她将那朵布绢花攥在手里,借着电梯灯对着它拍了张照片,一起发给了对方。
  电梯里的信号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但傅思涵已经发送了出去,就不再担心了。她将手机揣回兜里,隐隐祈祷着方才见到的女人不要追下来。
  三十秒后,被随手搁在市局三楼厕所洗手台上的手机屏幕忽而亮起,在一秒内弹出了三条新消息通知。
  正在洗手的严岑瞥了那屏幕一眼,将水龙头关上,从一边的抽纸盒里抽出两张擦手的纸巾。
  手机屏幕在三秒钟之内暗了下去,紧接着洗手间的门忽然被“撞”开,一个人影气喘吁吁地冲进了门,眼神直接落在了理石台上。
  来人确定了手机还在原位,顿时松了口气,然后才来得及看到旁边的严岑。
  “好巧。”严岑说。
  青年在几个小时之前刚刚拦过严岑一次,现在猝不及防地又看见他,整个人表情有些不自然。
  “手机忘拿了?”严岑冲他笑了笑,顺手将洗手池上的手机捡起来递给他,礼貌地提醒道:“做警察的,不要这么马虎。”
  智能机在感受到活动时,屏幕会自动亮起,青年目光落到屏幕上,看到上面的几条新消息,脸色顿时变得不太好看,接过手机含糊地道了声谢就匆匆离开了。
  严岑不甚在意地擦干了手,然后把湿漉漉的纸巾团丢到垃圾桶里,转身走出了洗手间。
  从洗手间到刑侦二队的办公室还要路过一间茶水间,严岑拐进去,顺路泡了一杯咖啡。
  等他溜溜达达地回到办公室时,痕检部门的人刚刚从里面出来,在门口打着照面时还跟他颔首示意了一下。
  严岑礼貌地冲他笑了笑当做回礼,然后端着手里的咖啡,半点不见外地进了许暮洲的办公室,将咖啡杯放在了他桌上。
  “有什么发现吗?”严岑问。
  “唔,谢谢。”许暮洲接过咖啡,为难地捏了捏眉头,说道:“痕检刚刚给了鉴定报告,说是在2401的房间内提取到了齐远的脚印。所以齐远说谎了——他进过那间房间。”


第172章 天黑请闭眼(十)
  “那要传唤他吗。”严岑问。
  许暮洲拧着眉,有些为难。他最讨厌跟这种经常出现在群众视野的公众人物打交道,何况齐远并不只是个普通的有钱人,他可是申城经济的脸面。许暮洲倒不怕传唤这种人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只是他前脚传唤齐远,后脚他那些西装革履的精英律师就会像嗅到血味儿的猎犬一样摸到这里来,然后把这尊大神完完整整地保出去。
  所以如非必要,许暮洲不想打草惊蛇。
  于是许暮洲摇了摇头,说:“我再去现场看看。”
  “现在?”严岑问。
  “嗯。”许暮洲说着将那杯微烫的咖啡一饮而尽,然后抄起桌上的钥匙,绕过办公桌,从沙发上捞起自己的外套。
  他这雷厉风行的做派看得严岑一愣一愣的,许暮洲虽然一直以“苦逼社畜”自居,但严岑到底没看过他独自处事的模样。
  在永无乡时,虽然严岑会有意无意地将任务主导权交给许暮洲,但那到底是不一样的,是一种在严岑保驾护航下的“主导”。可是换在这个世界时,“严法医”碍于身份和人设处处掣肘,许暮洲反倒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节奏把控者,严岑虽然可以在细节处引导他,但也只能被动着配合他的步调。
  幸好,独挑大梁的许暮洲除了敏锐之外,也很有主见,行动力和决策力都做得很不错。
  严岑眨了眨眼,无端咂摸出一点没来由的欣慰来。
  但欣赏是一回事,严岑却不放心他大晚上自己跑去案发现场——许暮洲自己是身在此山中,只以为这是职业生涯中的又一桩案子,严岑知道的信息却比他多得多,哪敢放他一个人在龙潭虎穴里瞎撞。
  “办案人员不能单独搜证——我陪你去吧。”严岑道:“如果有什么关于尸体的其他发现,我还能顺路帮帮你的忙。”
  许暮洲本来已经走到了门口,闻言疑惑地回过头,问道:“你不下班了?”
  严岑一噎,不太能理解正常人“能早一分钟下班绝不多拖”一秒的生存本能,于是诚实地摇了摇头。
  “回家也没事干。”严岑怕许暮洲不同意,还学着许暮洲原来的语气酌情增加了一句:“工作让人充实。”
  “很好,很有觉悟。”许暮洲折返回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欣慰道:“下次有劳模评选我投你一票。”
  严岑:“……”
  谢谢,真是个实在的激励呢。
  于是严岑连衣服也没回去换,依旧咣当着那件白大褂跟着许暮洲出了门,好在许暮洲天生对他们这种戴眼镜坐办公室的“大学生”有“文弱”滤镜,临出门时从外面的大办公室随手薅了一件不知道是谁的羽绒服扔进了严岑的怀里。
  晚上路上不怎么堵车,许暮洲抽空在半路等红灯的时候把调查进度在他们那小群里报备了一下,几乎在五秒钟之内收到了从四面八方来的好几句“许哥辛苦了。”
  许康的死状太过惨烈,算是恶**件,整个刑侦二队今晚都别想下班,也不缺许暮洲一个,他趁着红灯倒计时的最后五秒钟手速翻飞地回了一句“同志们辛苦了”,然后把手机往手扣里一扔,顺势加了个档。
  嘉禾小区的保安很认脸,许暮洲的车早上来过一次就被他记住了,问都没问一声就抬了杆。
  “我看过检查报告了。”许暮洲一边走一边开口:“那副画确实是用许康的血画的,应该是凶手没跑了——可惜在画架上没发现他的指纹。”
  “他很小心。”严岑说:“不是也没有查到他的脚印吗。”
  “还是有的——在洗手间门口提取到了一枚很浅的鞋印,因为没有沾血,所以不太明显。”许暮洲摇摇头:“痕检对比了一下,跟在电梯里提取到的那半个泥水脚印相似度很高,并不是许康自己的,也跟齐远的鞋印不匹配。”
  “凶手去过许康的卫生间?”严岑问道:“不是说凶手进屋之后在客厅中就动手了吗……他们还在屋里做过交流?”
  “我倾向于是事后。”许暮洲沉声道:“那枚脚印一半在门里,一半在门外。许康的洗手间里,门边就是洗手池。所以我猜,他可能是画完了画,然后去洗手的。”
  凶手在深夜敲开了许康的房门——许康是个排斥社交的画家,能成为他的熟人应该不是件简单的事。或许凶手还是笑意盈盈的,非常礼貌地获得了主人的准许才进入他的家门。
  许康应该也没有想到,他亲手放进来的不是友人,而是一尊杀神。凶手猫捉老鼠一样地戏耍了他半天,最后才大发慈悲地给了他一个痛快,然后戳碎他的内脏,用什么东西接住他的血,悠闲地在许康自己赖以为生的工具上画下了自己犯罪的标签。
  然后凶手做完这一切,优哉游哉地走进洗手间,将手上的血污洗净,又仔细地擦干。
  许暮洲皱了皱眉,感觉到一种本能的不适。
  ——这凶手的杀人流程是不是有点太过自然了。
  杀人可不是杀鸡杀猪,正常人受道德教育和法律认知约束,在杀人时会本能地感受到恐惧。能做得这么干脆利落又冷静,要么是不是第一次杀生的生手,要么心理素质极其强劲。
  “你会抓到他的。”严岑按下电梯键,说道:“犯罪者都会被绳之以法。”
  “那当然。”许暮洲回过神,应道:“……肯定会的。”
  2401还保持着他们早上离开的模样,许暮洲带上手套,拍开门边的客厅灯。
  许康这个客厅灯的亮度几近于无,昏暗得比小夜灯好不了哪去,许暮洲抬起头看了看,才发现吊顶灯中的九个灯泡已经熄灭了六个,只剩下三个可怜巴巴的小灯泡在苟延残喘。
  许暮洲叹了口气,又将其关上了。
  许康这屋里残留的血迹说难听了堪比屠宰现场,鲁米诺反应效果极其壮观,许暮洲都觉得快被那蓝白色的荧光晃瞎了。
  相比于白天,在这种漆黑的夜晚中溶剂反应的荧光会更加明显,许暮洲点开手机中保存的图片,将白天拍摄的齐远的鞋印跟地上的脚印比对着。
  齐远的脚印不止一处——从这荧光痕迹来看,他不但进入了2401的房间,还去卧室转了一圈,发现尸体的卧室和洗手间内都有他存留的脚印痕迹。
  许暮洲打开厕所灯,白惨惨的光骤然亮起,地面上的蓝色荧光顿时消失不见了。
  厕所地面上的瓷砖干干净净,连瓷砖缝里都没有血迹存在。
  “他确实进来过。”许暮洲半蹲在厕所角落,用两根手指捏着湿哒哒的老式拖布翻找了一下,不出意外地在最里层找到了血液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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