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 CP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郁华

作者:郁华  录入:11-04

  王守文莫约五十出头,只比王守国长了三四岁,却佝偻着干瘦的身子,浑身散着中药与潮湿的味道,混在一起,便是十足的“老人味儿”。他与王守国一母同胎,既没什么文化,又是个先天残疾,是以王守国一直很照顾他。王守文身体不好,没有一技之长傍身,这些年在万清挂名副总,却不曾来上过几天班,纯是个拿空饷的老蛀虫。后来,王守文的子女大了,又成了万清的小蛀虫,对待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对待没后台的同事,则是作威作福任意欺辱。不仅如此,王守文一家的吃穿用度更是一直走万清的账,大到买车买房,小到日常开销,统统找财务处报销。更何况,王守文一家个个是食不厌精烩不厌细的主。
  以周宏远为首的几个新人早就看不上王守文一家的奢靡之风,他正欲与王守文讲道理,却听到王守国黑着脸咳嗽了两声,紧接着,用他那低沉的声音,说,“你这说得是哪里话?没人嫌你报销不规范,只不过现在公司越来越大,又上市了,要接受证监会的监管……”
  王守文虽不至于大字不识几个,却也没上过几年学,最不愿听这些长篇大论的论调,他摆出最强有力的手段,“守国,你今年回过几次老家?”
  王守国脸色一沉,嘴唇用力下抿。王守文别的能耐没有,最擅长得就是摆出老太太来压他一头。没办法,老太太偏偏最疼这个残了一条胳膊的长子,但凡王守国对王守文有半点忤逆,都免不了老太太亲自上门又哭又闹。
  周宏远是新人,不知道老板的这些家事,步步紧逼,“每年事务所都要来万清审账出报告,这些支出我们没法解释,审计那里肯定要卡我们,再说,我们得向股东负责啊。”
  还没等周宏远说完,王守国就将话头抢过去,“行了,这件事我回去之后再好好想想,今天就到这里吧。”说完,王守国起身走了,任蕾紧随其后,留下周宏远一人,面对那群元老们的嗤笑与得意。
  这一刻,周宏远才明白为什么与自己一样没背景、一样厌恶这群尸位素餐者的总经理秘书从始至终都没发表过只言片语,又几次三番对自己欲言又止。原来,从这些人抬出王守文的那一刹那,这场变革失败的结局就已经注定。
  那天的高层会议结束后,王守国没有再找过周宏远,周宏远自己也觉得没趣,一连几日,他坐在宽敞的办公室里,却无所事事,如坐针毡。下班后,他没加班,更没人喊他应酬,看着电脑呆了一会儿,便自顾自的溜了。
  整个下午,天色昏暗,到了下班的关口,远处闪电将大地劈开,雷鸣轰轰,紧接着,暴雨“哗啦”一声从乌云径直泼下来。周宏远本想去蓝bar找吴弈好好发泄一通,却突然想到吴弈那日对自己说过的话,他自然不肯承认自己依然介怀十几二十年前的事故,是以不想找男人,平白让吴弈说中,却也不愿回家,无奈只得去了万清自家的餐饮会所,正巧碰上万清的总秘任蕾带着一众女中层来这里小聚。
  总秘任蕾年纪不大,刚从销售部中层的位置升上来,以前在销售部时就雷厉风行的,算人万清少有的干实事的领导,是以周宏远对她颇有几分好感。
  任蕾见了周宏远也没避讳,带着身边几个中层过来打招呼,“周总。”
  周宏远略低了低头,颇有礼貌与教养的向她们问好。不知是谁先提起了北京的美食,任蕾便顺势向周宏远问道,“周总,您是北京人吧?快跟我们介绍介绍,北京还有什么好吃的店。”
  周宏远的表情滞了几秒钟,他虽已拿到了北京户口,任蕾说出得更是个无数人心照不宣的误会,不知怎地,下一秒却脱口而出,“不,我不是北京人。”
  任蕾面露迷惑,没等她反应过来,便听到周宏远说,“我是S省人。”这一刹那,周宏远倒有些分辨不出了,他不知道自己究竟算J城人,还是周镇人。他生于周镇,却是个私生子;他人生最重要的几年长于J城,可他在J城的家,却是程毓赐予的。如今他早已将程毓抛出了九霄云外,而J城于他而言,便再也不是家了。J城是他人生最重要,也最为魂牵梦绕的驿站,可他却隐隐明白,那并非归宿。
  周宏远的话一说完,几个人的表情都显得有些古怪,又纷纷联想到高层会议上的种种传闻,表情皆是精彩异常。周宏远心中烦闷,他低声告了别便去吃饭。
  万清餐饮会所是专门面相万清中层以上领导、以及宴请客户的,厨师水平高超,无论是西餐还是中餐,都做得色香味俱全。周宏远一个人坐在餐桌前,他少有这样寂寥的时日,素日的应酬让他提不起精神,此时自己地位敏感,无人宴请,却更加烦躁不堪。
  周宏远的胸腔仿佛开了个窟窿,每一个举动都呼啦啦地往心脏里灌着冷风。周宏远没吃多少,便招呼服务生撤掉了。离开时,他懒得等电梯,便推开应急通道的门,却在下一秒停住呼吸。他听到楼梯口里,女声充满轻蔑,“你知道么,那个周宏远竟然不是北京人,平时装得那么像,结果是S省的,连自己是哪个城市的都不敢说。”
  电话对面的声音模模糊糊地,周宏远听不清,几分钟过后,那位女同事继续,“呵呵,准是个小县城出来的,没准儿是哪个村里来的呢。我就说嘛,平时越是拿腔拿调、一身名牌的,其实出身越差劲。啧啧,怪不得题案被驳回呢,这种小地方出来的人能有什么眼界?上北大又怎么样,美国回来的有有什么,原生家庭你懂不懂?有些东西,一出生就注定了……”
  女同事的声音越来越急促,到最后,周宏远已经听不太清了。他脑子嗡嗡地作响,却不忘顺手关上安全出口的门,朝电梯走去。
  大雨还在继续,雨刷勤勤恳恳的工作着,玻璃外却仍是一片模糊。北京城的晚上本就堵,更何况还是个下着暴雨的周五,宽大的马路成了停车场,车辆像是一只只蚂蚁,密密麻麻的堆在一起。
  周宏远愈加烦躁。潮湿黏腻的空气,“哗啦啦”的大雨,不时劈过天空的闪电与沉闷的雷,这是他最厌恶的一切。他把头埋在方向盘下,右手握起拳头,奋力地砸着挡风玻璃。直到一只手砸得生疼,直到泛起一片触目惊心的红,仍是不知停息。这一刻,他后知后觉,自己真的是无法忍受一个人的雷雨天的。他早已淡忘了那场意外的细节,却犹记得无数个夜晚,缠绵在心头最深沉的恐惧。这恐惧已经深入骨髓,写入基因。
  周宏远无力地看着一只又一只扭动在马路上的蚂蚁,他的心“怦怦”地跳着,像兔子,又像小鹿,在时间与空间的枷锁中,妄图摆脱这具肉身。没有人能拯救他的懦弱,没有人能填补他的空虚,更没有谁会在家中等待他的归来。
  这些年,他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城市做,爱,他们听着窗外的暴雨声,在宽大的床上嘶吼,他们在潮湿与阴郁中燃烧自己,却从没有一次,没有一次的结合,能让他暂且忘了心脏漏出的空洞,更没有一次的相拥,能缓解他全部的烦躁。
  七点半的时候,周宏远终于顺着车道驶出这座以北京为中心的停车场。回到家,他连鞋子都没脱便倒在床上,余光一扫,落在书架上,是本不曾阅读过,却陪了他整整十年的书。他带着程毓的这本《月亮和六便士》从J城来到北京,从北京飞往纽约,又从纽约回到北京。他几次搬家,却从未将这本烧不动、煮不烂的书丢弃,没什么意味,仅仅算个念想。
  或许只是这冥冥之中的偶然一瞥,或许是今晚的暴雨与空虚让他冰冷残忍的心有所松动,又或许是职场的挫败与同事的轻视令他脆弱难堪,他竟放任自己打开了那本尘封多年的书,紧接着,从泛黄的书页中,他拿出了程毓那张拍摄于太华湖的老照片。
  尘封的不仅是书与照片,更是他浓郁而沉重的感情,以及那份缺席已久的良知。他望着程毓含笑的面容,盯着那双温柔的眼眸,挫败、不甘、委屈、落寞、甚至是悔恨,一时间全部打翻,他慌乱的拿起书,却发现了夹在书本中的便签。
  便签已变得又薄又黄,拿在手里几乎要脆裂开,他小心翼翼地捧着,那一行行钢笔字更被岁月冲刷,只剩下淡淡印记。
  “要记得在庸常的物质生活之上,还有更为迷人的精神世界,这个世界就像头顶上夜空中的月亮,它不耀眼,散发着宁静又平和的光芒。”
  周宏远心里突然响起钟鸣,起先声音不大,最后却仿佛要将他整个震碎。他浑身颤抖着,往日的一幕幕,顷刻之间涌上心头,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回闪着,他头痛欲裂,用力地砸着自己的太阳穴,却徒然无功。
  挣扎与绝望后,周宏远做出一个荒谬到可笑的决定。他不曾收拾行囊,将照片和便签重新夹回书里,拿起车钥匙,朝J城而去。
  这一刻,他打破了自己长久以来所有的理性与强硬,只想拥抱那轮多年不曾仰望过的月亮。
  作者有话要说:
  写了四千三百多字,删删减减好多次,不是很满意,有时间也许会修改一下。非常抱歉没能写到程毓出场,我这边已经快凌晨一点了…实在太困了,下一章再写吧!


第66章
  四百多公里的路程,近四个钟头的奔波,零点时分,周宏远的迈巴赫终于稳稳地停在了程毓家楼下。
  连绵的大雨一路从北京下到J城,周宏远没带伞,打开车门的瞬间,大雨从天空重重砸下来,仅仅是跑到楼道口的工夫,他剪裁得体的亮黑色西装就已经淋得湿透,头发也无力地趴在头皮上,而一张英俊的脸上,雨水则顺着五官唰唰地往下淌着。
  周宏远红着一双眼睛,他用力地拉了两下楼道口的大门,却徒劳无功,他仰起脖子,目光急切地攀上那熟悉的窗户,却只有一片漆黑。
  周宏远的手覆在对讲机上,迟迟不敢按下。他本就欠程毓良多,又哪里有立场让扰人清梦?
  冰冷的雨水顺着周宏远的衣领灌进他的衣服里,精致的面料湿漉漉的贴在身上,他用力扯了扯深蓝色的领带,顺势解开衬衣的前两颗扣子。
  几天来的沉闷、烦躁,一整晚的劳碌奔波,在此时的无助中显现无疑,周宏远的太阳穴处传来一阵阵尖锐的刺痛,他蜷起拳头,用力地砸向自己的头,却只得片刻的缓解。
  整个小区都像是睡着了,天地间,只剩下雨水哗哗与风声沙沙。周宏远再顾不得什么体面与教养,他蹲在楼道口的铁门前,将头深深地埋了下去。反正他早已像条狗,再没有半分体面可言。
  不知过了多久,久到周宏远已经适应了这冰冷与尴尬,身后传来一阵“唆唆”的声音,像是衣服布料间相互摩挲,随后,他听到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说道,“怎么大晚上站在这里啊?家里没人么?”
  周宏远的心跳突然漏了几拍,这声音太过熟悉,可他却不敢去认,生怕只是场空欢喜,更怕那魂牵梦绕的人会扭头走掉。
  程毓四五百度的近视,镜片上潲地全是水,他看不清眼前蹲着那人的长相,只有模模糊糊的一片黑。他瞧那男人可怜兮兮地,心有不忍,把伞往前推了推,挡住了漫天大雨。
  周宏远堵着门,程毓进不去,却没催促,人人都有落魄无助的时候,况且自己又不急。
  天地都静了,一切成了虚化的背景,周宏远死死盯住眼前那人的鞋子,他不敢抬起头,不敢出声,甚至连粗重的喘息声,都刻意放地轻缓了。
  过了许久,程毓才轻轻叹息,从兜里掏出钥匙,在那男人面前晃了晃,“叮叮”作响,他声音轻快,“你挡在这里,我怎么给你开门啊?”
  周宏远分辨不出程毓有没有认出自己,他的心脏狂跳着,紧接着,他缓缓抬起眼睛,而下个瞬间,程毓手中那把黑色的伞,“咣当”一声砸在地上。
  大雨径直向他们身上泼去,而那“刷啦啦”的声音,仿佛全然不见了,整个世界只剩下一片漆黑、静谧。
  周宏远死死地盯着程毓的脸,就着楼梯口黄色的暖灯,贪婪的描绘着程毓的每一寸肌肤。
  程毓上身穿着白色衬衣,**是条牛仔裤,单肩背着个黑色的书包,看上去沉甸甸的。他戴了个金丝细框的眼镜,很衬他白皙的肤色,整个人显露出斯斯文文的气质。他的眼角虽爬上了一条条的细纹,头上也冒出了白发,可不仔细看,哪里像个快四十的人,分明就是个还没走出校园的研究生。
  周宏远吸了吸鼻子,时光似乎在程毓身上定格了,不见年岁的增长,反而更显轻盈、年轻起来。也对,没了自己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负担,程毓自然活得轻松快活。周宏远自嘲地想着。
  两个人谁都没说话,心头纷纷翻涌着酸涩与苦楚,五味杂陈,百般感受一路向上泛,鼻子和眼眶不禁都熏红了。
  周宏远瞧程毓在大雨中站得辛苦,心中不忍,站起身将程毓丢在一旁的伞拾了起来,撑在程毓的头上。
  程毓眼眶中的泪水盛满了,睫毛细微的抖动了两下,像是狂风暴雨中,蝴蝶无助地扇动着翅膀,紧接着,一串儿泪珠随雨水一并滚落,打在两人的脚边。这一刻,程毓心中难堪不已,他不明白自己为何时至今日都这般没出息,整整十年,还要为这个忘恩负义的白羊狼难过,而难堪之余,更是绵长的愤怒,他多想拽着周宏远的领子,将他摁在墙上,质问他到底为何要不辞而别,又到底为何要抛下自己。
  可程毓不能。他已经不想在这个白眼狼面前更难堪、更丢人了。他笔直地站在雨中,一动不动,一声不响。他盯着周宏远这张陌生至极的脸,似乎要将这成熟与精致的皮囊下,一切的肮脏与龌龊都印在心里,又仿佛是审视着他破败而低劣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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