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远抹了一把脸,他想叫一声“叔叔”,却无论如何都叫不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还配不配叫他叔叔,更不知道程毓还会不会接受自己。
秒针拖着长腔在石英表中艰难的移动着,程毓略略撇了撇头,声音不似起初温柔悦耳,而是蕴藏着无限的冷漠与生硬,“让一让,你挡着我了。”
周宏远的心猛地疼了一下,仿佛有针在扎,他明白,在程毓心中,自己比起萍水相逢的落魄路人,仍是不如的。周宏远欠了欠身子,垂着头,为程毓撑着伞,而程毓则是熟练地将门卡朝感应器上一挥,铁门“啪”一声,开了。
程毓拉开门,看也不看周宏远一眼,径直朝里走去,而周宏远则亦步亦趋,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后。
程毓觉得可笑,却没阻止,冷冷地“哼”了一声,只当是不认识,随他去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进了电梯,紧接着,又一前一后走出电梯。
到了家门口,程毓没急着开门,周宏远连忙收了伞,放在门外。只肖得程毓冷冷地看他一眼,周宏远的一腔热血,一下子便凉了半截,他打了个寒噤,往后退了两步,不敢看程毓的表情,也不敢跟得太近。
程毓打开家门,周宏远正欲抬脚进去,而下一秒,房门被程毓“啪”地一声重重关上。随后,屋内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整整三圈。
周宏远苦笑,养他长大的叔叔,这世上最疼他爱他的人,终于像防贼似的将他拒之门外。
周宏远不敢敲门,更不敢叫程毓,他只能垂着头,站在门前,等待着他的神祇有朝一日能再次将他宽恕。
时间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拖着疲惫的身躯,一秒一秒地前进着,疲惫、寒冷、焦虑与迫切,像一座又一座的大山,压在周宏远的心头,他几乎要喘不上来气了,喉咙间发出粗糙地喘息,像是锈顿的锯子拉着潮湿的木头,他用力扯了一把领子,几个扣子崩裂开来,接着,滚落在地上,只留下一根根线头,诉说着主人的残暴与无礼。
周宏远的大脑飞快地旋转着,他此时已困极累极,却毫无困意,强烈的压力与焦躁让他浑身忽冷忽热,一身一身地出着冷汗。
他无力地顺着光洁的墙壁坐了下去,全身蜷缩在一起,这一刻,他仿佛不再是年轻有为的精英,不再是挥斥方遒的野心家,所有的外壳,所有世俗社会赋予他的身份与地位,通通溶解在了这场大雨中,融化在了程毓冰冷的言语中。这一刻,周宏远仿佛变回了那个一无所有的孩子,他只想有一个家,只想这扇大门,能重新为他开启。
屋内,暖灯发散着温暖的光辉,程毓在玄关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脱掉湿漉漉的鞋子和湿透的衣服,他没管身上的水,定定地坐在了沙发上。
这十年里,他无数次设想过周宏远回来找他的情形,会是招摇过市,还是会灰头土脸?会是不可一世,还是痛哭流涕?起初的那两三年里,程毓真的恨极了周宏远,恨不得他有朝一日失去所有,回来祈求自己的原谅才满意。可慢慢的,这股恨意便淡了,兴许是恨不动了,只剩下深深地无力。到底是自己养大的孩子,程毓清楚周宏远的努力,知晓周宏远的野心,明白周宏远的抱负,他不忍周宏远过得太差,可他亦不愿周宏远顺风顺水。想来,无论周宏远过得好还是不好,程毓心里总是不舒服的,而他们之间最好的结局,只能是两不相见,再无瓜葛。
程毓皱着眉头,苦笑了两声,他不愿再想这些事。他已经老了,已经倦了,他只想余下的人生为自己而活,活得轻松肆意。
程毓冲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回屋睡觉去了。一个周前,程毓刚刚完成自己的博士答辩,今晚则是特地请师弟师妹们吃饭的。程毓三十二岁那年为自己攒够了本钱,重回S大,硕士三年博士四年,虽比别人年长些,却因为学术强脾气好,颇受导师和同学的喜欢,同门师弟师妹们更觉得他稳重可靠,无论是生活还是学术上的问题,都愿意向他咨询请教。此番毕业,师弟师妹们自是舍不得他,是以在包厢里聊了好久,这才半夜回家,却不巧碰上了周宏远。
程毓如今已不再年轻,过了十二点就犯困,今天又忽喜忽悲,劳神费力,外加淋了雨,是以太阳穴突突地疼着,头刚一着枕头,便再也抬不起来,没过多久,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程毓用不着定闹钟,七点多的时候便自然醒来,洗漱后,打算去买点早点。他压根没想过周宏远会在门外等自己整整一夜,像这样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永远不会亏待了自己。是以,当程毓推开门的刹那看到周宏远蜷缩在墙角里熟睡的样子时,心中竟泛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程毓习惯了在与人交往中做那个善良的、好心的馈赠者,如今竟有些不适应了。他思忖了片刻,从屋里拿出个毛巾被来,丢在周宏远的头上。
作者有话要说:
时间线是,周宏远离开程毓的第三年,程毓开始读硕士,然后今年刚博士毕业~
第67章
花色的毛巾被丢到周宏远身上的刹那,周宏远猛地颤了一下,睁开猩红的眼睛,四下瞅了一圈,接着,才恍恍惚惚地抬头,看到程毓那张斯文而精致的脸,忙揉了揉眼睛,不自然地将毛巾被卷了卷,抱在怀里,他想叫一声叔叔,声带微微振动,却犹如砂纸在摩擦,带来一阵迟缓却沉重的疼痛,他的声音沙哑粗重,“叔叔……”
程毓滞了一下,他皱紧眉头,别过脸去不看周宏远,需得清清嗓子才说得出绝情的话,“醒了就赶紧走,别堵在这里碍人眼。”
程毓的语气淡淡地,落在周宏远心田,却像一把接一把的刀子,一只接一只的长箭,周宏远似不可承受般弓了一**子,紧接着,往墙上靠了靠,将头深深低了下去。他吸吸鼻子,眼里晕了层水汽,千言万语堵在心头,却不知从何说起。做错事的是他,先离开的也是他,妄图用金钱弥补一切的还是他,他的灵魂卑劣无耻,却还在妄想宽恕。
周宏远的嘴张了张,似要说话,却引来一阵急促的咳嗽,这声音像辆破旧的地排车,呼啦啦的从气管传上来,仿佛要将心肺都咳出来。程毓下意识地往周宏远旁边走了两步,严肃的表情亦有了瞬间的松动,他咬了一下嘴唇,随后深深叹了口气,“回去吧,回你自己的家去吧。”
周宏远抬起头来,直勾勾地盯着程毓的眼睛,他哪里还有家?他根本没有家啊。周镇那个荒诞又冰冷的地方从来都算不上家乡,北京与纽约更没有那盏为他点亮的暖灯。J城曾经是他的家,这间温馨而简单的三居室曾经是他最温暖又最柔软的外壳,他曾经切切实实拥有过一个属于他的家,却被他狠心抛在身后,还当做一文不名。
程毓被他看得心里发毛,不自然地移开眼神,不过片刻,终是心中不忍,眼神匆匆扫过周宏远的脸庞,却看到两团不正常的红云,程毓眉心紧缩,狠了狠心,又添了句,“我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各有各的活法,也各有各的选择。”
周宏远眼里的泪几乎要盛满溢出眼眶,却生生被忍住,他撑着眼眶,不敢有丝毫的放松。程毓见状却只是皱了皱眉头,转身回了屋。
程毓向来心慈手软,一个上午都惴惴不安,几次透过猫眼往外看,都瞅见周宏远一动不动地坐在门外,就连对门的大婶都几次出门,问他这些年究竟干什么去了?知不知道他叔叔找了他好久。
周宏远看着对门大婶的满脸横肉,苦笑着想,十年究竟有多久?久到半老徐娘风韵消弭,久到咿呀学语的孩童背上书包成了小大人。
程毓知他昨晚淋了雨,又没吃没喝地在门外呆了一整晚外加一上午,恐他病倒无人照料,坐立不安百感交集,可若说放他进来,又觉得愤愤难平。他再不愿与周宏远产生任何瓜葛与纠缠,哪怕此时的周宏远对自己只剩下最单纯的愧疚,再没有半分绮念。程毓一辈子活得干净寥落,未曾占过别人一丝一毫的便宜,哪怕此时周宏远有钱有势,他也不愿与这个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重修旧好”。他虽然只是个穷酸书生,却也有自己的坚持与骄傲,并非故作清高,而是斯文有持。
程毓心中纠纠结结,往日种种缠上心头,正当他难以抉择之际,门外传来对门大婶尖锐的叫声,“你怎么回事儿啊?你怎么倒在这里了?”程毓“嘭”地一声站起来,下一秒,听到大婶“咣咣”地砸门声,“小程,小程,这孩子一直坐在这里不是个办法啊,你快出来看看,他晕倒了!”
程毓拉开门,看到周宏远倒在自家门前,怀里还抱着自己丢过去的那个毛巾被。
程毓鼻头一酸,蹲**去,一只冰凉的手抚上周宏远的额头,滚烫的体温让他几欲弹开,一阵酸涩从心中涌动,他咬了咬嘴唇,推了周宏远几下,口中喊着,“你醒醒,进屋休息吧……”
周宏远的眼球转了几下,想睁开眼却使不上劲,程毓胳膊上施力将他架了起来,紧接着,往家里拖去。
程毓常年伏案工作学习,肩周和腰都落下病根,稍有不注意就酸痛难当,周宏远个子高,人又壮,一百几十斤的体重,拖着着实困难,刚到玄关处,程毓就觉得腰酸背痛,他眯着眼睛歇了片刻,看着周宏远通红的脸,心一横,用足了力气,将周宏远扛到了沙发上。
程毓替周宏远脱掉鞋子和湿漉漉的衣服,只剩下一个裤,头,箍在身上,随后从卧室抱出被子,掖好被角将人好好裹进去。他倒了杯水,特意滤了好几遍,待水不热不凉刚好喝时,才唤醒周宏远。程毓一只手端着玻璃水杯,一只手拿着两颗药片,温声道,“来,喝水,吃药。”
周宏远许是烧迷糊了,又许是这一刻时光太过仁慈,眼前这人又太过温柔,他竟有些分不出今夕何夕了。他一张脸通红,头发乱糟糟的,接过药和水杯的同时点点头,有种不合时宜的乖巧。等周宏远吃过药、喝过水,程毓才放了心,刚要站起身来,却被周宏远一手抓住。
程毓本想甩开,可周宏远的手滚烫如炽铁,让程毓的心一下软了,他回过头,看着沙发上这个脆弱而无助的男人,说,“我去做饭,你吃过饭,就赶紧走吧。回北京也好,睡酒店也罢,总之别缠着我了。”
周宏远苦笑了两声,声声唤他“叔叔”。
以前,每每周宏远睡觉时怕了、心里不踏实了,总会唤程毓“叔叔”,没什么意味,可每每程毓听到了,却丝毫不嫌烦,温声回他,“叔叔在、叔叔一直守着你。”往日的点点滴滴都历历在目,只是这一幕幕皆成了时光里干涸的标本,只容人瞻仰赏玩。
听到周宏远叫自己,程毓的身影晃动了一下,却没再停留,不一会儿,厨房里传来洗菜与切菜的声音,声声入耳,熟悉地令人心里发疼。
失去意识前,周宏远心里最后一个念头是,有多久、有多久没吃过程毓为他做得饭了?又有多久没吃过一口家常菜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所有的海星和评论,爱你们!希望这期能有榜单吧……
第68章
在药物和棉被的双重作用下,周宏远很快睡着了,他的头好沉,半梦半醒间,虽然能听到程毓在家里踩着拖鞋轻轻走来走去的声音,却无论如何都张不开双眼,他想出声叫一叫程毓,却只能发出旧风箱一样粗重的喘息声。
周宏远恢复意识时,阳台外已经是一片火红,晚霞映在落地窗上,分外好看。他提不起精神来,兴致怏怏地朝外瞅着,一旁响起程毓悠悠的声音,“起来了就赶紧过来吃点东西吧。”随后,指了指茶几上的叠好的一套新睡衣,说,“前几天刚买的,还没穿过。”
周宏远垂了垂头,他伸手把睡衣拿在手里,摩挲了两下,胸中涌起股不甚明显、却也不容忽视的失望。他有多久没贴近过程毓的身体,又有多久没嗅到过程毓的气息了呢?
对于程毓,周宏远此时是充满怯意的。他不声不响地穿好衣服,随后小心翼翼地走到餐桌前,才发现程毓已经吃完晚饭了,此时正坐在餐桌上看书。自从周宏远走后,程毓便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傻乎乎地等人吃饭等一个下午、一个晚上了。身体是自己的,快活也是。这个道理,好在他明白的不算太晚。
周宏远低着头,拿起筷子和馒头,他还病着,又刚刚才醒来,没什么胃口,吞咽了唾沫一下,便滞住了,他偷偷打量着对面的程毓,程毓却只是看着手中的书,仿佛从来都没把他放在心上过一样。
程毓只做了两道最平常不过的菜,一盘是炒土豆,一盘是茄子条。土豆丝切得根根分明,不像是程毓切得,反而像是饭店里的大师傅做出来的。周宏远看着这盘土豆丝愣了好久,这一刻,他倒有些想念当初那个厨艺不精的叔叔做出来的土豆棒来了。他皱了皱眉头,动了动筷子,夹起几根土豆丝放进嘴里,这滋味可口诱人,周宏远不吃不要紧,一吃那酸酸的味道瞬间就把肚子里的馋虫勾了起来。他将近一天没进食,此时胃口大开,却无论如何都不忍去吃那盘土豆丝,于是便就着馒头,将程毓吃剩下的那大半盘茄子条吃了个精光。
周宏远不敢在程毓面前作威作福,吃饱喝足后,一副乖巧状地起身收拾碗筷,程毓听到声响,才抬起头来,瞅了眼盘子里几乎没被周宏远动过的土豆丝,淡淡地问,“怎么不吃土豆丝?不合你胃口?”
周宏远的嘴角用力往下抿了一下,一时间全身都僵**,过了几秒钟,才小声说,“叔叔,你做的土豆跟以前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