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懊丧地叹了口气,这哪里是一块拦路石,这简直就是愚公移山。
我想起梁家言莫名打来的那通电话,想起我们在一起的那七年,回忆了很多,最后忆起我们确定关系的那一天。十九岁的梁家言是个热烈的少年,笑容纯净明朗,那时我们认识也不过一个月。
七年后,我不再像十九岁时那般单纯,却还是向往十九岁爱上的天真、纯净与温柔。
我点了根烟,眯着眼望向郑青云的房门。那房门关得死死的,里面的人在干什么呢?哦,他在睡觉,他说过他很困。那他睡得安不安稳,会不会踢被子,迷迷糊糊睁眼的时候,会是早上几点?
想着想着,我就在院子里站了一夜。
郑青云推门而出时,我正在厨房里准备早餐,听到他的脚步声,我看了一眼时间,六点五十二。
“早啊,哥,”郑青云拉开门,“今天你起的比我早诶!”
“嗯,”我没说我一晚没睡的事,朝他笑了笑,“所以今天的早饭我来准备。”
我做的面不如郑青云做的好吃,我吃了一半就搁下筷子,装作在发呆,时不时偷瞄他两眼。
他嘴里塞着面,边吃边说:“哥,今天干嘛去啊?”
我说:“去看千古情表演,我票都买好了。”
他抬头看我,没说话,一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我,像是要看穿我瞒着他的隐秘心事。我被他看得心虚,慌张地转移视线,问:“怎么了?”
郑青云鼓着的腮帮子渐渐小了,喉结滚动,须臾回答道:“没什么,吃太急,想说话却张不了嘴。”
见惯了他狼吞虎咽的样子,一晚上的时间,似乎什么都不太一样了,他的一举一动都是讯号,我提心吊胆,不敢怠慢。
我找回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自己给自己找苦吃,在苦中咂摸出一点甜都不胜欢喜。
我们打车去了看表演的地方,路上堵车,到的时候表演都快开始了。场地很大,拿了票进门后才发现有几座一模一样的大楼,我和郑青云随大流跑错过一次,又被人群裹挟着稀里糊涂找到了地方,亮着手机的手电筒找座位。
“别丢了,”郑青云时刻记着我是个路痴,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这里黑,人也多,挤散了半天都找不到。”
说着,就有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从我们中间穿过,豁出一个大口子。
“他大爷,”郑青云突然冒出一句四川话,低低地骂着,“我这张乌鸦嘴。”
“没跟丢,你当我三岁小孩呢,”我哭笑不得,“第一次听你用四川话骂人,还挺好听。”
郑青云惊讶地“诶”了一声:“有点着急,别介意,”他伸手抓住我的手腕,往下走了一个台阶,“要快一点了,马上开始了。”
温暖的手指搭在我发烫的手腕上,我怔愣几秒,呆在原地;郑青云没拉动,抓住我的那只手顺着手腕滑到手掌,掌心包裹着我的半截手指。
他停了一瞬,立即将手一松,两根手指夹住我的衣袖,压低声音说:“抱歉,你别摔了。”
“没事,走吧,”我故作轻松地说,“年轻人就是比我这种老年人心急。”
郑青云走在前面,没回头,调侃道:“都是同辈人,分什么老少,我也不年轻了。”叹了口气。
终于找到座位,包都还未放好,黑漆漆的舞台骤然布满各色的光,背景乐四面八方潮水般涌来。人群开始骚动,表演者尚未登台,就有稀稀拉拉的掌声响起。
郑青云掏出相机:“真热闹,云南的歌舞表演确实很受欢迎。”
我的手腕和手心还残留着他的余温,小声说:“那你记得多拍几张。”
郑青云问:“你想不想拍,想拍我相机给你。”
我轻轻在他手臂上拍了一把:“青云老弟,我想当一次甩手掌柜,你就饶了我吧。”
拍这一巴掌之前,我仔细思索了力度。不能太重,重了郑青云会疼,也不能太轻,不然就太像情侣之间的调情了,我怕这点暧昧引起他的注意。
郑青云用四川话答应,在我们的笑声中,穿着长裙的纳西女人们登台献舞,身姿婀娜。
“你说,导演从哪里找来那么多身材相似,连身高都差不多的女孩,”郑青云捧着相机喃喃地问,“一个人跳,我会觉得像杨柳一样美,她们一起跳,我就觉得我看见了一片生机盎然的森林。”
台上年轻的舞者变换队形,随着她们的移动,灯光的位置和颜色也发生了变化。一束白光打在舞台的最中央,笼罩着一个身着黄裙的女人,舞台的两旁一片漆黑,一队穿着褂子的男人牵着马从黑暗中走出来,大声吆喝着。
我说:“云南水土养人,养出来男子彪悍,女儿水灵,个个能歌善舞,热情大方。走在街上外地人察觉不了,但换了身衣服以后,气质马上就不一样了。”
郑青云望着舞台上方一条路,男人们牵着马走在路上,头顶飘雪,鼓风机哗啦啦地吹,疑惑道:“刚才在跳舞,这是在干嘛?”
我说:“这是在走茶马古道。”
下一秒,男声雄浑的背景介绍开始播送,郑青云赞许道:“子骞,你真博学多识。”
我因他一句夸奖身心舒畅,收拾好油然而生的那点得意,忍不住讨更多:“怎么,你才知道啊?”
小娃娃撒娇似的,声音都是软的,像豆沙包里红色的馅,我被自己甜得齁。
恋爱使人变傻,暗恋也是。
可惜说出来的话泼出去的水,我梗着脖子,盯着风雪交加的舞台,装作不经意地瞥一眼郑青云。
他怔愣两秒,无奈地摇了摇头,好笑地说:“我的错,以后在下一定多留意,多给子骞哥展现个人才华的机会。”
他不知道,他仅仅说了一句“多留意”,我的花园就迎来春天,心尖绽开一朵粉红色的花。
郑青云那样说是为了给卓子骞解困,没有那么快爱上,后面会讲郑青云对这方面其实挺迷茫的,所以不要想偏了哦
第16章
我正这么想着,舞台中央就缓缓升起一朵桃红色的花苞,花瓣随着音乐的节奏向外舒展,露出了站在花心处的一男一女。
“这次该不是生离死别的故事了吧……”郑青云喃喃地说,靠在椅背上嘘了口气。
我安慰他:“怎么可能一直都是悲伤的故事,悲剧结尾的一般都是古代的传说,现在的人更喜欢大团圆的结局。”
方才一幕演绎的是女子的未婚夫在茶马古道上为了保护粮食壮烈牺牲,从此有情人生死两隔的故事,郑青云看得入迷,左手攥着坐垫边缘,没注意到小拇指扣住了我的衣角。
我像是被他攥在手心,悄悄靠得离他更近了些。
郑青云问我:“哥,你喜欢圆满的结局,还是悲伤的结局?”
我说:“这完全要看这是个怎样的故事,有的时候,悲剧可能比喜剧更打动人心。”
郑青云沉吟须臾,说:“但我还是更喜欢好的结局啊。”
他叹了口气:“可能是想在故事里找点安慰吧。”
我想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但手抬到一半时,又不由得想我和他的肢体接触会不会太频繁了,心虚地收了回来。
没关系的,你如果不巧碰上了悲剧,可以拉着我陪你。我想这样对他说。
我们在小声聊天,对舞台的关注不免少了,不知不觉间,整片天地都敞亮,淙淙流水声在耳畔流淌,舞台上多出许多对挽着双臂的男女。
“这是在跳广场舞呢?”郑青云打趣道,“这肯定是个好结局,不用猜了。”
我说:“都在说改革开放三十年,绿水青山带笑颜了,你说能不圆满吗?”
郑青云拍了张照,将相机放在我手上,整个人凑过来,絮絮叨叨:“你看,我每一幕都拍了一张的,这个是她们拉裙摆的,这个是走茶马古道的,这个是他们生离死别手刚好松开的那个瞬间……”
表演结束了,四周掌声雷动,离场的观众将过道挤得水泄不通。我坐在座位上,听身旁的郑青云一张一张讲他在表演时拍摄的照片,默默祈祷时间能走得慢一些。
郑青云专注地盯着相机的小屏幕,我专注地盯着他。
我喜欢他的长睫毛,缺月似的,把我的目光勾上去挂牢,变成他光辉的一部分。他在小声说话时,我是看不见他藏得很深的那一颗不够圆润的尖牙的,他的两瓣嘴唇就像蚌壳,包裹着白牙的珍珠。
我喜欢长久都不会改变的自然景色,此时此刻,他哪里都可以媲美我的心爱之物。
所以我的目光长久在他身上停留,如痴如醉。
“咦,这张……”郑青云眉头一皱,我回过神来,见他将相机拿得离自己近了些,懊恼地说,“怎么拍花了?这张我可喜欢了。”
我仔细一瞧,这拍的是女子的未婚夫死后她跪在地上掩面而泣的场景,看上去有些眼熟。我翻手机相册,找到一张几乎一样的图片给郑青云看。
“怎么……”郑青云惊讶地瞪大眼睛,“你怎么也有?”
我好笑地说:“怎么,就允许你用相机拍,不允许我用手机也拍几张?”
郑青云不好意思地眨眨眼:“没这回事,就觉得太巧了,我们在同一个时间拍了同一个人,连角度都是差不多的。”
是啊,何止这一次太巧了呢,我们很巧地遇见了,很巧地住在同一个地方,现在又很巧地,我对他萌生了不一样的喜欢。
我将照片传给郑青云:“呀,这位先生,我还有你的联系方式,真是太巧了。”
郑青云乐得拍大腿:“你就别笑我了!”
和他在一起,我变得爱开玩笑了许多,虽然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想逗他开心,但内心那种渐渐开阔明朗的感觉骗不了人。
像是走着走着,羊肠小径变成阳光大道。
也没那么夸张吧,就是看到他笑,我连内心的惶恐都要减轻几分,有一个声音提醒我,喜欢一个人是值得高兴的事,不应该为此惴惴不安。
看完千古情表演后,我和郑青云又逛了逛丽江市区。市区还比不上古城热闹,大部分都是本地人,买菜做饭遛狗,过着日复一日的普通生活。
我们在集市上买了些菜,拎回去亲手做晚饭,我来洗菜切菜,郑青云炒菜。
“省钱,味道也不赖,以后有时间要不我们都自己做了吧,”郑青云夹了片牛肉放嘴里嚼,眉眼带笑地看着我,“还挺好吃。”
我夸奖他:“你手艺好,当然好吃。”
顺带补一句:“自己做,你不嫌麻烦?”
郑青云摇头:“你洗菜洗得也快,弄不了多久,”他感叹一句,“我刚才都在想,我们两个是真有默契啊,不知道那些老夫老妻是不是这样,但我和哥真的像认识了很久一样。”
我身体一震,险些把筷子扔地上。
老夫老妻,老夫老妻,老夫老妻……
我心惊肉跳地吃完这顿饭,哪怕我知道郑青云没这意思,我还是两分欣喜,八分紧张。
现在他还没察觉我的感情,那以后呢?
他知道以后,还会觉得这是默契吗,还是会恍然大悟,发现我有刻意迎合他的成分?
到那个时候,他回想起自己说过的话,会不会后悔莫及呢?
我怯怯地盯着碗里的豆角。
哪里有说的那么容易呢,喜欢上一个人,惴惴不安才是常态啊。
我不敢再想,埋头吃饭。
时间一晃而过,夜幕降临,我又一次被胡思乱想摄了心,谎称要和我妈打视频电话,早早进房间呆坐着。
一个人坐了两个多小时,我在寂静里,外面推门的吱吱声和脚步声都仿佛就在耳畔。
“子骞,你这儿还有水吗,我要渴死了。”
郑青云象征性地敲了一下我的门,走进来扫了一眼桌子,倚着门槛问我。
我眼皮一跳。带名不带姓地叫人不是什么过分亲昵的叫法,更何况郑青云已经这样叫很久了;但现在我对他生出了别样的心思,难免心脏突突地跳。
“没了,”我拿起身旁的保温杯晃了两下,叮铃咣啷的声音意味着那里面的水也所剩无几,“你去问问房东有没有?”
房东住在隔壁一栋房,和我们紧挨着,闲来无事便会来看看我们。
郑青云看着我笑,手指无意识地点在门槛上,发出沉闷低哑的响声。
我不想纠正郑青云对我的称呼,不想让他只喊我“哥”,哪怕每一次他这样喊我时我都会心里一颤,但我从不抗拒,没有人会抗拒和煦的微笑在心上奔腾而过踏出的哒哒马蹄声。
他出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了,对我说:“房东睡下了,我不想把他们吵醒,要不我们出去买水?”
“我们”两个字听起来很舒服,可我像是天生贱骨头,偏要挑一条硌人的路走。
“你提的要求,你去买,”我喝光了杯子里的水,彻底断了我们两个人的水源,“或者,我们两个石头剪刀布,输了的去买。”
郑青云看了我一眼,低下头摇了摇脑袋,嘴角挂着一丝浅笑:“算了,我去就我去。”
“不行,”我突然站起来,拉住他的袖子,说,“公平一点,又不是买你一个人的水。”
郑青云半眯着的眼睛好像把一个别扭的我看穿了,我心虚地偏了偏脑袋,松开扯着他衣袖的手,强装镇定地说:“或者你定规矩。”
我有点懊恼,懊恼自己怎么说了那么多蠢话。如果在郑青云提出一起去买水的时候就一口答应,哪里来的那么多麻烦事,他又怎么会说话的声音都带着磨砂石一般的沙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