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仰头,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眼睛里浮动着微醺的水光。
我心尖被这眼神轻轻撩拨了一下,不住地颤抖着。
我也喝尽杯中酒,端着空杯,与他四目相对。
“没人能预料未来会发生什么,但过往是无法被抹去的。郑青云先生,很高兴和你共享一段美好的回忆,希望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可以有机会延续这段美好。”
灵魂交流啊灵魂交流
第14章
台上人在奏乐,台下人在狂欢,偶尔有几声夹杂在吼叫声里的呜咽,不时有几声淹没在欢呼中的叹息。
郑青云拦住一个伙计:“劳驾,能点歌吗?”
伙计还没回答,旁边一哥们儿吹着口哨说:“小兄弟,第一次来吧,看前面,这儿的规矩!”
我和郑青云循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
乐队的前面摆满了空酒瓶,各种颜色各种大小都有,瓶口塞着卷成筒形的百元大钞,乍一看像是马上就要被点燃的烟花筒。
“点歌可以,先打个赏,”伙计说,“唱什么可以和我们说,至于唱几首,看他们的心情了。”
郑青云谢过,二话不说,抄起还剩一小半鸡尾酒的酒瓶子,在三个人的注视下仰头一饮而尽;末了,眨着一双盛着笑意和酒意的眼看我,讨饶似的说:“哥,不会怪我抢了你的酒吧?”
我摆摆手:“喝都喝了,难道我还能骂你?”
伙计和旁边的男人挺着大肚子拍手,啪啦啪啦的,我竟然也没嫌吵,还觉得挺应景。
郑青云勾唇一笑,卷了两张红色钞票塞在瓶口,迎着灯光走向舞台,穿过前方扭臀扭腰的男男女女。
他没和我说他点了什么歌,不一会儿他就走回来,在我对面坐下,手撑着脑袋,一副快要睡着的模样,眼睛却还是亮闪闪的,一言不发地盯着舞台上奏乐的人。
我忍不住问:“你点了什么?”
郑青云将烟掐灭:“别急,马上就能听到了。”
我说:“下面那么多瓶子,能轮到你吗?”
郑青云悠闲地瞥我一眼:“直觉。”
一首歌到了高潮,充满金属感的音乐声铺天盖地压来,我不是很能欣赏这种前卫音乐,于是问郑青云:“你点的不是这种类型的吧?”
“不是,我点的歌连鼓都用不上,吉他就够了,”郑青云又要了一瓶酒,先给我满上,又给自己斟了半杯,“哥应该会喜欢。”
我看了一眼郑青云杯子里还在摇晃的红酒:“第一次知道你那么能喝。”
“没,我是装的,”郑青云的声音被烟熏得低哑而朦胧,“有点晕晕乎乎的,但你在这儿,就没给自己留后路。”
郑青云脸上落了几块光斑,一张白玉一般的脸明暗交迭,说话时,两瓣嘴唇微微开合,吐出来的字都酿了一层酒气。
这样的嘴唇,该是柔软的,又甜又酸的好滋味。
我被他一句“你在这儿”撩拨得心尖发颤,又往肚子里灌了一杯酒。我酒量很好,不至于醉,只是给自己寻一个机会,找一个借口,以酒壮胆。
灯红酒绿时,我那点见不得光的想法被涂上一层浪漫的釉,我大度地原谅了自己。
我说:“你喝,我一会儿带你回去。”
“别迷路。”郑青云说。
一曲终了,唱摇滚乐唱得脸红眼亮的乐队在几个狂热爱好者的簇拥下走到一个长条桌子旁喝酒,一个寸头的青年抱着吉他上台,扫了一眼台下,拿着话筒开口,声音清亮。
“接下来一首粤语歌,献给年轻爱做梦的你,薛凯琪,奇洛李维斯回信。”
我偏头看郑青云,他也在看我,透着一股得意劲儿。
“喜欢吗,”不等我回答,他接着说,“我觉得你会喜欢。”
“这不是猜的了吧,”我浅浅地笑,“每次都猜得分毫不错,我不信。”
我从烟盒里掏出一支烟,郑青云倾身过来,半边身子压在桌上,黑暗中绽开一朵火花。他小声说:“在车上,你听了一路的歌,手机屏幕打开的时候,我无意间看见的。”
给我打了火后,他重新坐好:“还看见了一个标识,单曲循环。”
我心里一动:“给我点歌做什么,你该点一首你爱听的。”
郑青云瞥了一眼台上唱歌的男人,转身对我笑,微微拔高声音:“你怎么知道我不爱听?”
我想起郑青云说的,他听歌没有类型,于是问:“这次吸引你的是什么,旋律,歌词,还是嗓音?”
郑青云手搭在桌上,修长的手指像野生的藤蔓:“都有,旋律,歌词,还有——这个人的嗓音。”
他半眯着眼看向台上闭眼唱歌的男人,我的目光在歌手的脸和他的脸上徘徊。酒吧里吼叫的声音小了许多,这样溪水一般轻婉的音符竟然没有被人声埋没。
“F小姐,真感激你每天为我也寄信,
年轻我亦曾同样那么爱造梦,
所以决定亲笔的答复,等你相信,
继续被动来做普通的大众,
实在没有用,情愿不怕面红,
顽强地进攻,争取那认同……”
我第一次听男人翻唱这首歌,品出别样的意味。薛凯琪唱的是女性的视角,台上的歌手唱的是男性的视角,细腻的女声和旷哑的男声组成去信和回信,小心翼翼,大胆热烈,在一首歌里唱尽。
我跟着唱了几句,郑青云哼着调儿,他在最后也没解释他为何喜欢这个男人的嗓音,但我觉得他的想法和我一样。
郑青云说:“我说不来粤语,只能跟着瞎哼哼。”
我抿了一口酒:“我听惯了粤语歌,虽然不是广东人,但还是会唱几句词。”
郑青云顿了一下,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单曲循环的歌,应该会唱全曲吧。”
我怔愣几秒:“会,但是发音非常别扭。”
我回过神来,意识到这是句调侃:“你想学的话,回去我教你啊?”
郑青云大笑,摆了摆手,说:“不用了,你会唱那么多首歌,我总不能全学了吧,累。”
十一点,乐队准时散场,酒吧的伙计收拾了台下的狼藉,我和郑青云喝完了最后一瓶酒,披着月色走在灯火渐熄的大街上。
“醉了吗,”我问郑青云,“还能走吗,要不要打车?”
郑青云脚步还是稳的:“还能走,别打车,这么晚了,不好打,还不如走回去。”
我说:“你酒量还是不错,一晚上喝个不停。”
郑青云笑了一声:“比不上哥,现在身体还能动,但是大脑已经不能动了,估计回去倒头就能睡。”
我云淡风轻地说:“早点睡,对身体好,只是你要能坚持的话,还是洗个澡吧。”
郑青云不说话,只是咯咯地笑。
天色晚了,街上的人还是不少,喧闹声比白天小一些,像一锅还没被煮沸的水,偶尔冒着一两个气泡,窸窸窣窣的。
我的手机突然叮铃铃响起来,是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我接通:“喂,请问您是——”
“子骞,是我。”
电话那头的声音如平地惊雷,我刨开记忆的灰,一下子就能找出这个声音的主人。
梁家言。
“我来成都了,今天在你的书店门口站了一天,结果一直没开门,你能不能出来和我见一面,就一面,我说几句话就走。”
他絮絮叨叨,好像喝了酒,声音有点醉意:“以前那件事是我错了,我还对你发脾气,他哪里都比不上你,是我瞎了眼……”
我听不下去了,面无表情地挂断电话。
郑青云看着我,问:“怎么,遇上了不愉快的事?你脸色不太好。”
我欲言又止,但想了想,还是坦白:“三年前的前男友,喝了点酒,找我撒疯了。”
我本来也没准备一直瞒着郑青云我喜欢男人这件事,干脆趁着这个机会直接说出来。
他让我重新有了少年时期的悸动,即使最后我们不在一起,他也会是我很好的朋友,我不会对朋友隐瞒我的性向。
也许,还有一点被黑夜和酒精催生的冲动。
郑青云没像我想象中惊讶,有点为难地说:“前任啊……我没谈过恋爱,不太懂,但这估计不太好办,他一直缠着你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手机铃声又响起来,还是梁家言,锲而不舍。
我眉头一拧,手指已经点在红色按钮上,烦躁地想要挂断以后关机,大晚上的不给人清净!
郑青云抓住我的手臂,我偏过头,疑惑地看着他。
“这样不是办法,”他说,“你挂这一次,他以后还会骚扰你。”
我知道他说的是对的:“你觉得我该怎么办?”
郑青云说:“哥,手机给我,我来帮你。”
我不知道郑青云要怎么帮我,但我还是把手机交给他。他接通电话,站得离我很近,我们两个人都能听见梁家言的声音。
“子骞,我……”
郑青云打断他:“不好意思,您是哪位?”
我古怪地看了郑青云一眼,他朝我眨了眨眼。
梁家言声音沉下来:“你不是子骞,你是谁?”
郑青云懒洋洋地说:“子骞很困,要睡了,有什么话你和我说吧。”
声线里藏着丝隐秘的暧昧。
梁家言声音陡然拔高:“你是他什么人?凭什么替他接电话?”
三年了,梁家言还是那么容易激动,我担心郑青云招架不住他,想拿回手机;郑青云向我摇了摇手,对着手机轻蔑地冷笑一声。
我的嘴唇抿成一条线,郑青云停顿须臾,瞥了我一眼,声音轻飘飘的,仿佛在酒罐子里泡过。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三十五了,”郑青云说,“这位先生,你觉得,这个时候了我还和他在一起,我是他什么人?”
这篇文挺糊的,但最近收到了几个真情实意的评论,让我知道了这篇文还是给一些人带来了温暖和美好的感受,这就够了,我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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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我的嘴巴像一只躲躲藏藏的蜘蛛:在你身上在你身后,胆怯又渴望。”
——巴勃罗.聂鲁达
电话那头,梁家言还语气激动地说了些什么,可我一句也没听清。
我错愕地看着郑青云,脑子里的那些旖旎肖想炸成烟花,将我整个人炸得外焦里嫩。
我知道他说这句话是在应付我的前男友,是在替我解围,但我无法不得寸进尺。他为什么偏偏挑了这句话来说?他是我的什么人?如果……如果他真的是我的男朋友,我会是什么感觉?
我惶惶伫立于黑暗中,夜色做我的掩护人。
我想从一团乱麻中理出点头绪,然而线头太多,竟不知这些想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又悄悄地指向何方。我站在郑青云身边,手脚僵硬,单单那一丁点的幻想,却让我欢喜丛生。
是了,连我自己都弄不明白我的心思,但我至少可以推翻一个我下午才匆匆得出的结论——我对郑青云,不是一时冲动。
他的眉眼,他的唇,他的轮廓,他的笑,他照顾我时唇角勾起的弧度,他喝完酒后微醺的神情,他抽完烟后沙哑的嗓音……
此间种种,记忆犹新。
我定是疯了,才会在十多天里冲动那么多次。
郑青云波澜不惊地应付了梁家言几句,挂断电话后,立即撤下冷淡的神情,忐忑地问我:“哥,我也第一次做这种事,这样……还行吗?”
我抿着唇看他。岂止是还行,我怀疑他扮猪吃虎,说出那样的话,换作哪个前男友能不被刺激得咬牙切齿?他可好,买一送一,顺带让当事人心旌荡漾。
我点头,缓缓吐出四个字:“天赋异禀。”
郑青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嘴张到一半时变成了一个哈欠,含糊地说:“好困啊,这个点就困了……还有十分钟,回去就能睡了。”
他可以倒头就睡,我却睡意全无,坐在床上嫌床软,坐在床头嫌屋里太热,干脆站在院子里,一边吹风一边放纵心事肆意奔腾。
天上还是有很多星星,虽然没那晚多,但比其它地方明亮不少。院子里没有点灯,我一个人在化不开的浓郁漆黑里走走停停,拭净我心中一块蒙尘的玻璃,露出上面一行小字——
我,卓子骞,喜欢上了我的旅伴,郑青云。
我小声咒骂自己,三年的时间怎么让你变轻浮了?对相处仅有十几天的旅伴动心,心思比云南的花还多,唱着独角戏,一边装抗拒,一边想接近!
这样的咒骂不仅没让我心生悔意,反而激起了我天生的逆反心理。我就是喜欢上他了,至少是我了解到的他的全部,我以前不相信一见钟情,现在却有点信了。
这么一想,烦躁压下去不少,一股兴奋和欣喜冒了出来,仿佛喜欢上郑青云,就代表着我可以开始一段全新的、有滋有味的生活。
但当我在院子里转了几圈后,一个巨大的问题拦路石一般挡住了我,让我放缓脚步沉静下来。
我满脑子只想着我喜欢郑青云,那他呢,他能接受一个同性的爱吗?
他之前有没有谈过恋爱?他在知道我的想法后,我们会不会连朋友都做不成?他会不会喜欢一个比他年纪大的男人?即使他同意,他的家人会怎么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