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情诗二十行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秦烟秋月

作者:秦烟秋月  录入:04-02

  郑青云笑了:“怎么不算数,你早点回来,我说不定还能在优惠期请你去吃那家的串串。”
  我顿了两秒,声音有些闷闷的:“我尽量。”
  陈国豪去世了,我来送了他最后一程,算是给我们此生淡薄的父子缘画上了一个句号。从今之后,陈家和我再无瓜葛,我又何尝不想早点离开,重新回归平淡安闲的生活?
  只是我还需要处理房子的事,还要和陈楚霖摊牌讲清,还要······
  还要在心里无数次斟酌字句,用最恰当的方式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告诉郑青云。
  我爱他,爱人的最低底线是坦诚,但爱情也会让人慌张,让人踟蹰,让人无措。
  似乎是察觉到了我微妙的变化,郑青云没再开启新话题,而是默默地等待着我。我不自觉地抓着裤缝,试探地问:“青云,你有没有······有没有觉得奇怪,我以前给你说我没有父亲,现在来上海,又告诉你是因为我父亲的事?”
  “我的确不明白,”他答得很快很坦诚,“我自己也想过,但是除了你亲口说的是真实的,其他的臆想都没有意义。”
  愧疚加快了我的语速:“我不是要瞒着你,我只是······”
  郑青云打断了我的话:“我没有怪你,”他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说,“哥,我知道你难受,我不逼你,你也别自己逼自己。等你什么时候想通了,释怀了,或者只是单纯地想和我聊聊,我们再说这件事,好吗?”
  我愣愣地举着手机,听见他的声音里染了点笑意:“要是真有这么一天啊,就算串串店不打折,我也请你去爽快吃一顿,你想喝酒我就陪你喝,你拉着我说胡话……那我就送你回家。”
  他咯咯地笑着,邀功似的问我:“怎么样,我好吧?”
  我深吸一口气,拿着手机的手颤抖不止:“好。”
  他怎么这么好,好到,我想把整颗心掏出来送给他。
  我热烈爱慕着的人压低声音对我说:“哥,书店我帮你守着的,一切都好。这几天的花我还给你留着,等你回来了,店里的花瓶就能全插上白色的玫瑰了。”
  没有狗血,这是卓子骞斩断过去的一段时间
  至此尘埃落定
  (我不求就没人给我评论吗,难过了)


第37章
  “在我痛苦的声音里你听见其他声音。”
  ——巴勃罗.聂鲁达
  人活在这世界上总有惦记的东西,也许是一只猫一只狗,也许是一件很想完成却迟迟没有做到的事,还可能是已经逝去的、再也找不回来的一段时光。
  我虽然现在看上去总是一身轻松,但曾经也是个背负太多执念深重的人。年轻的时候我也以为面前这道坎再也跨不过去了,以为十八九岁认定的人就真的能过一辈子。
  我不厌恶这样有点天真甚至愚蠢的自己,但我活了三十年,已经尝过很多人生的滋味。
  现在我只想抓住身边的人,朝前走,不回头。
  和郑青云打完电话后,我问殡葬场的工作人员里面是否还在举行葬礼,那个好心的女人特地进内场打探了一番,五分钟后出来给我说至少还要三小时。
  我道了谢后,戴上帽子朝马路对面走去。一直站在殡葬场门口实在怪异,方才那个女人虽然没问,但我也能从她的眼神里看到疑惑和不解。只有匆匆路过的陌生人和一脸悲痛进去吊唁的亲眷好友才能合情合理地出现在这种场合,但这世上还隐藏着太多纠结缠绕的内情,以前我不懂为何有人明明已经到了门口却再不肯多走一步,现在却渐渐懂了。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看这座我离开了不知三年还是四年的城市。上海好像变了又好像没变,耸立的高楼里关着胸怀大志的人也锁住囫囵度日的人,不管是大街还是小巷每到饭点和上下班高峰期必定堵车。我想起曾经我也是这千万人中随波逐流的一个,身在漩涡中感知疲惫的神经早麻木了;而现在从旁观者的角度一身轻松地打量上海,发现这里的确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了。
  在此读书工作的七年,还有梁家言、陈国豪,所有我和上海残存的联系,在今天都已经被切除得一干二净。
  以前我觉得这一天来临的时候我一定会觉得特别轻松,特别高兴,可真到了这一天,我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有一丝尘埃落定的感慨。
  第二天,我主动去找陈楚霖摊牌,表明从今以后再不来往、井水不犯河水的意愿。他阴沉着脸盯了我一会儿,大概是本以为我会借着私生子的身份多索求一些遗产,却没料到我会如此干脆地和陈家划清界限。
  他还是像以前一样沉不住气,为了陈国豪给我留的几座房子冷嘲暗讽了至少十分钟,最后还是叫来了秘书,让那个全程面无表情的男人带着我去办理手续。
  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陈楚霖的办公室,对于糟心的人和事,不告别就是最好的庆祝。
  办转让手续的那两天我总是想起我妈。她和陈国豪也许曾经真的有一段快乐的时光,年轻而朝气蓬勃的女人愿意将自己的身体交给一个男人,这需要莫大的勇气和浓烈的爱意。只可惜这份爱是从欺骗开始以撕破脸为终结,时间可以使记忆模糊却不能抹杀错误。
  还好,我妈没回头,我也没回头,我会带着她一起,拥抱平淡而幸福的未来。
  我没告诉郑青云我回成都的时间,三十岁了我还喜欢玩惊喜那一套。虽然不知道我的出现对郑青云而言算不算是惊喜,但我的确在心里盘算了许久,最后还是决定用一个新颖又幼稚的方式来开启我的新生活。他就是开启新生活的那把钥匙。
  郑青云的花店每天开业的时间是早上八点,在这之后他会先照料花圃里的花并且给住在附近的固定客户送花,真正闲下来得等到差不多九点半了。我算准了时间,在九点二十五的时候将车停在我的那间挂着“暂停营业”的牌子的书店门口,摇下车窗,坐在驾驶位上远望花店里的郑青云。
  他的面前是一大堆五颜六色的捧花,而他手里还捧着一束尚未插好的,微微垂着头认真凝视着,似乎正在思考着怎么摆弄才能不让它们千篇一律。他真的很好看,哪怕穿了许多层衣服、隔得太远看得不甚清晰我也依旧觉得他好看,笃定我这一辈子都看不厌他。
  我安静地坐在车上等待他做完那束捧花,恍然以为他没有将那几束花包在彩纸里,而是插在了我的心上。
  他放下那束捧花,转身朝门口走来。我打开车门,提包下车,加快了走路的速度,恰好在他站在门口的那一刻叩响了门。
  花店的门是透明的,郑青云闻声抬起头,在与我四目相对的瞬间愣在原地,飞快地眨了眨眼,张开嘴却什么声音也没有发出。我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出来,他就像小时候玩游戏被咒语定住的木头人,让我······让我忍不住萌生出一些大胆的想法。
  我拉开门,揉了一把他的头发:“怎么回事,一周不见,不认识我了?”
  他终于回过神来,咧嘴一笑,眼睛也跟着弯了:“吓了一跳,太意外了。哥,欢迎回来。”
  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两个词就是“虚惊一场”和“久别重逢”,一周的时间大概算不得久别,重逢的满足我却半分也没少体会。那是一股从心底漫出的热流,流至指尖涌向大脑使人缺氧晕眩,酸胀的滋味催促心脏飞快搏动。
  我很想抱一抱郑青云,就像昨晚我妈在玄关抱我一样,一句话也不说,却胜过万语千言。
  他迎我到沙发上坐下,问我是要喝咖啡还是喝茶。我笑吟吟地看着他,还沉浸在暧昧的气氛里没缓过来,见他一拍脑门,说:“对哦,答应你的去那家店给你买咖啡,坐这儿等我一下,我去去就回啊。”
  他一边从沙发上拿起大衣披在身上,一边说:“顺便再把你书店门口那个暂停营业的牌子取下来,老板回来了,该营业咯!”
  我可不想用他的离开换一杯咖啡,我抓住他的手臂说:“别走。”
  郑青云低下头看我,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嘴角还如几分钟前一般翘着。他眨了眨眼,由着我抓住他的手,走近半步,唇角笑意漾开。
  “现在不想喝啊?好吧,”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松开他的手,他耸了耸肩,“那就只有委屈哥喝我泡的茶了,最近只有菊花茶,就当养生了啊。”
  我没想到自己居然是这么黏糊的一个人,一边在心里骂自己一边又忍不住盯着郑青云看。他拿着水壶往杯子里倒热水,睫毛低垂如同飞扬的柳枝。原来安静地欣赏一个人也可以那么快乐,又是那么的消磨人的意志,涣散人的神思。
  我看着郑青云,很想直接告诉他,我爱他,想要占有他,想要这样安闲的时光变成生命的常态。我享受此刻如茶香流溢的暧昧,可我不甘和他止于这步。
  忍了太久了,好在我确定他对我也有剪不断的依赖,我们正在一步一步向彼此靠近。
  我要寻一个下午,对他坦诚我的过去,向他陈明我的心意。
  我在郑青云的店里赖到了午饭,约好明天晚上去那家新开张的串串店吃晚餐。今晚郑青云得去学校接宁宁回家,而我也得斟酌一下,如何给他讲清楚有关陈国豪的往事。
  新开张的店折扣力度很大,图新鲜和图便宜的顾客蜂拥而来,幸好我和郑青云提前订了位,不然就也要加入门口的排号大队了。店员手脚麻利地端来红锅,郑青云选串串,我去打调味碟。空气里弥散着辣椒的香气,耳畔是阴阳怪气的四川话和碰杯的叮咚声,这是属于成都的热闹。
  吃了点东西垫肚子之后就是喝酒的时间了,喝酒的时候,最适合聊一些让人兴奋或让人怅惘的话题。我和郑青云端着杯子对坐,他似乎意识到我有话对他说,右手撑着脑袋,眨着因微醺而蒙上一层雾气的眼睛安静地看着我。
  我放下酒瓶,用轻松的口吻说:“青云,旅行的时候我给你说我没有父亲,但你也知道,我又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怎么可能没有父亲。”
  我顿了一下,对上郑青云的眼神,笑了笑:“我爸在有家庭之后出轨我妈,我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小三,怀上我之后才知道我爸是个骗子。她没告诉我爸她怀孕的事,干脆地和他断绝关系,一声不吭地离开了,一个人生下我,养我成人。”
  “简单点总结一下,”我垂下眼盯着锅里沸腾的红油,“我是个私生子。”
  郑青云突然开口,一只手从桌底伸来抓住我的:“对不起,哥,如果你觉得难受,不想说,那我们就不聊这个了。”
  我捏了捏他的手,摇了摇头:“不会,你就算不问,我也打算找机会告诉你的,你就当听我发牢骚,别有压力,好吗?”
  郑青云认真地看着我,缓慢而郑重地点了点头。
  很多事在经历的时候觉得糟心又难以忍受,事后回忆起来感慨往往会压过愤怒。我同郑青云讲了许多,讲我妈一个人把我拉扯大的不易,讲陈国豪突然找上门的震惊,讲到陈国豪突发脑溢血的时候,酒瓶空了。
  老板抱歉地告诉我们因为顾客太多,店里的啤酒已经卖完了。我叹了口气,对郑青云说:“最近的超市不算远,你等一下,我去买几瓶酒来。”
  我将想要站起来和我同去的郑青云按回座位上:“乖一点,守着座位,牢骚还没发完,让我出去吹点凉风缓一下。早就说好了的啊,今晚你得陪我喝到尽兴。”
  (我把第一次发的删了,因为我觉得我的作话剧透且蠢)
  直接点!要完结了!快了!要在一起了!排面!


第38章
  最近的一家超市离串串店的确不远,但路不好找,要穿过一个黑灯瞎火行人不多的巷子,拐几个弯,踩几个坑,才能看到。
  我知道这条路纯粹是因为我的懒惰本性。这家超市是资源有限的城郊规模比较大的一家了,我经常会在那儿买抽纸矿泉水还有各种零食。时间久了,厌倦了每次走大路绕上半小时,又无意间听见有人说附近有一条可以直达的小道,好奇心上来一查探,就发现了这个省时的秘密。
  我裹着大衣走出串串店,朝着小巷的方向走去,嘈杂的人声被我遗落在身后,渐渐听不清了。
  这条小巷真的是人迹罕至,一个路灯也没有,像一条黑蟒安静地蛰伏在黑夜里。以前我都是在白天,至少是天没有完全暗下来的时候走这条路,好歹能见度还有个十几米,现在却只能借着一点惨淡的月光探路,估计五米之外人畜不分。
  这种有待整改的道路也只会出现在城郊了。我皱了皱眉,但也没想太多,一头扎进了阴沉的巷子里。不过是走五分钟夜路,三十岁的老男人不怕这个。
  但老天似乎是特地要摧毁我莫名的自信,为了证明人生处处是意外,于是在我在小巷里走了还没到一分钟就真给我安排了一个意外。
  拐角处站着三个高大粗壮的男人,我路过的时候他们正倚着墙抽烟。天色太晚,我看不太清他们的相貌,只能看见三双泛着寒光的眼睛同时盯着我,然后最中间的那个人吐出一口白烟,低低地哼笑一声。
  感知危险的神经开始向我的大脑发出警报。我加快脚步想要从他们身旁绕开,走了两步后衣袖被最左边的男人一把扯住;右边的男人把烟扔在地上踩灭,三人各占一个角,冷笑着将我围在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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