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火[现代耽美]——BY:云雨无凭

作者:云雨无凭  录入:04-06

  卓晴说:“喝个冰咖啡呀,吃个西餐或者日本菜呀,这么热的天去喝牛肉汤,想想都要上火了。”
  炎炎夏日的正午,一碗牛肉汤配烧饼,陈淮水带着祝富华,坐在店铺进门的地方,两人用耳朵收进老板一声声吆喝。
  “你觉得不够的话再来一碗。”陈淮水说。
  祝富华有些拘谨地摸了摸鼻尖,原本,他没打算来和陈淮水吃饭的,早晨打完电话还去上了班,可后来,陈淮水就打了工地的电话,硬是约他中午出来。
  祝富华摆了摆手,笑着说:“够吃了,不用再来了。”
  “再加半斤肉?”
  “不加了。”
  “半斤肉没多少,咱俩分一分。”
  陈淮水嘴上说着好听话,可最终,一盘肉几乎全进了祝富华碗里。天还是热的,喝滚烫的汤,所以更热了,陈淮水至终也没吃多少,他看着祝富华,看他的眼睫毛和鼻尖,看他轮廓清晰的唇角。
  然后跟他说:“你慢慢地吃,不怕迟到的,我骑车送你过去。”
  “我快要吃饱了。”祝富华抬起眼睛,立即就看到陈淮水清澈而缠绵的视线,陈淮水像是没在笑,又像是在笑。
  “笑什么?我说我快要吃饱了。”祝富华把烧饼掰下一块,塞进嘴巴里。
  其实是有些愣的,因为他不知道陈淮水为什么有这么善意的心,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跟自己做朋友,不知道他为什么盯着自己的眼睛看半天。
  更不知道,陈淮水为什么忽然埋下头,抓了抓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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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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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修改掉的部分也加在合适的地方了~


第16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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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经常见到蒋杰了,但陈淮水身边从来不缺朋友,方子月的爸爸妈妈都是陈立旺的下属,她一个长头发的女孩子,篮球打得比蒋杰都好,骑起车来风风火火,上初中的时候还给陈淮水写过情书。
  还有一个叫朱红梅的,在空司大院里算得上顶漂亮的,她喜欢跳舞,小时候去苏联学过芭蕾,现在是人民剧院的演员。
  当然,陈淮水的朋友里男生更多,国辉和乐乐都是在酒吧里认识的,他们家里有势力,也有生意;蒋杰、王文强等几个人是从小熟识的,算是最能交心的朋友了;郑润泽是从前在英国暂居的留学生,后来回来了,在大学里做老师……
  大院的几个聚在一起不算难得,吃的是市中心新开的俄餐馆子,朱红梅穿了一条大摆的白色裙子,眉毛描得细而弯,她一见面就问陈淮水:“你那天说要一起吃饭的是谁啊?到现在都没见。”
  “下次有空我叫他过来,”陈淮水顿了一下,说,“一个小时候的朋友。”
  “哪儿的人?你要给他介绍对象吗?”
  “不介绍,”陈淮水站起来,一个个帮大家斟酒,说道,“我姥姥那边儿的人,说了你们也不知道。”
  “家里是做什么的?也是部队的吗?”
  仙鹤一样漂亮高傲的朱红梅,并没觉得这是一句冒犯的话,她想了想,不等陈淮水回答,就说:“那我们空司聚的话,他来了算不算是外人?”
  陈淮水轻笑了两声,把朱红梅的酒杯斟满了,说道:“你爸爸是空司的兵,你自己又不是。”
  “哎,我就问问,没别的意思。”
  “有些话还是不说的好。”
  陈淮水无比直接,可没引起什么实质的矛盾,毕竟几人从小互相损惯了,时常开各种各样的玩笑。
  接着,几个人在餐前举了杯,暂且把关于祝富华的话题放在脑后了。
  几天以后,蒋杰回来了,他骑着摩托车,载着陈淮水去找祝富华,天气没那么热了,上午的阳光像是柔和的纱。
  路上,蒋杰笑得没心没肺,说道:“我还得问问富华,鱼养得怎么样了。”
  “人家早就不养了,送人了。”立即,陈淮水语气平淡地接了话。
  “我不相信,不可能!”
  “不信你待会儿问他啊,你死了那条心吧,人家根本不可能想你,当时就是随口说说,谁知道你居然当真了。”
  路边音像店在放罗大佑的磁带,蒋杰一边骑车一边哼歌,等到了目的地,陈淮水就把蒋杰的车钥匙夺了过去。
  对他说:“好了,你走吧。”
  “走?我还没看见富华呢,这么久没见了,起码得聊几句吧。”
  “车留下,我带他去洗个澡,你自己坐公交回去。”
  说着话,陈淮水就推着蒋杰的肩膀,说:“那边,看见了吗?去等车吧。”
  蒋杰龇着牙齿,吸了一口冷气,他说:“哎,你这人,借我的车还这么凶。”
  两个人还在交谈,陈淮水早已经骑上了车,他说:“你想想,他现在肯定很累,也没时间收拾自己,所以不一定愿意见你,与其见了尴尬,还不如不见。”
  “那你凭什么能见?”
  “我和他关系不一样呗,你看不出来吗?”
  陈淮水保持着微笑,长舒了一口气,他一手搭在车头上,盯着蒋杰的眼睛,说道。
  后来,便是蒋杰目送陈淮水骑着他的车离开,引擎轰隆隆地响着,蒋杰又不由得哼起刚才在路上听到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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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淮水在正午时刻的工棚外见到了祝富华。
  有许多工人挤在树冠布下的荫凉处,捧着硕大的瓷碗,吃白菜炖土豆,他们把两个馒头扎在筷子上,亦或是举起装过罐头的玻璃瓶,喝泡到颜色极深的茶水。
  祝富华捧着他自己的碗,呆在了原地,他在阳光底下轻微蹙眉,指腹放在搪瓷碗掉了瓷的那一片,像是说不出什么话,只能看到他翻领汗衫上浸出来的汗渍。
  陈淮水踩着坑坑洼洼的地面往前走,祝富华还是一动不动地站着,许久了,把他自己的碗抱得更紧些,露出一个浅浅的笑。
  他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怎么来了?”
  “还没吃吗?”陈淮水直接略过了祝富华的问题,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回答才是准确的。
  “没,我准备去打饭。”祝富华的鼻尖和额角都沁出了汗,他微笑着抿嘴,又抬眼看了陈淮水一次。
  陈淮水说:“我带你到外边吃,晚上你几点忙完?我朋友家是开大浴室的,咱们一起去泡个澡,搓个背,放松一下。”
  “我不去,这儿吃饭不要钱。”
  交谈,静默,再环顾四周,陈淮水才察觉到自己吸引了周围所有人的目光,他看到祝富华捧着碗走开了,于是跟上去,一路跟到了简陋的伙房里。
  吃的是大锅菜,祝富华拿了馒头,还问陈淮水吃不吃。
  又说:“你还是别吃了,这里没那么干净,万一把你吃坏就不好了。”
  “你烦我了吗?”
  原本,气氛还算平静,可陈淮水忽然皱了皱眉,这样问道。
  祝富华在路边的砖块上坐下,咬了一口馒头,他捧着半碗看不见油腥的菜,呆呆地注视着陈淮水,许久,才眨了眨眼睛,说:“没有,真的没有,你别这么说,我就是觉得你不会喜欢吃的。”
  “你都能吃,我为什么不能?”
  “那不一样,我们天天都吃这个,早就习惯了,要是你饿的话,我给你拿一个烙饼,就在我包里,我妈早上给我带的,我本来准备留着晚上吃。”
  话没说完,祝富华就匆忙地放下碗,打算去棚里拿包,陈淮水一把拽住了他的手腕,说:“别瞎跑了,我们一起出去吃,你天天吃这些,会营养不良的。”
  “你胡说什么,六几年的时候,还吃不上这些呢。”
  祝富华说着说着,忽然有些哽咽,他的确因为陈淮水而感动了。
  眼泪没掉,陈淮水还是抬起手碰了碰祝富华的眼睫毛,他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对你好了,我恨不得把什么都给你,又怕你不要。”
  “你……饿了吧?”
  祝富华想了好半天,才问出一句这个,他转过身,把地上的碗筷拿起来,又咬了一口馒头,没有章法地咀嚼,然后,生硬地躲开了陈淮水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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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续……


第17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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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点星闪烁的时候,祝富华正昏昏欲睡,整个人浸泡在金泉浴场的男汤里,他的指尖敲在池边的瓷砖上,发出细小的“咔哒”声。
  从门外进来的陈淮水,弯下了腰,他把盛了红酒的杯子放在祝富华手边,鬼使神差地抬手,拍了拍祝富华温热的、泛红的脸蛋。
  “睡着了吗?”陈淮水问道。
  空气里游荡着不浓也不淡的热雾,祝富华抬起眼睛的瞬间,陈淮水已经灵巧地滑进了池子里,皮肤触碰到了温热的水,因此,他发出舒适的感叹。
  “我们几点回去?”祝富华抬起眼皮,看到陈淮水举起了酒杯。
  陈淮水说:“回去?不回去,住下了,在楼上开了房间,好好睡一觉。”
  “我得回去,”祝富华说得郑重其事,似乎,有什么不可推脱的大事急着去办,他想了想,继续说,“不然明天上班来不及了。”
  “我打电话联系朋友好吧?明天早点儿开车过来接,保准你不迟到。”
  陈淮水喝了两口红酒,他示意祝富华也举杯,祝富华拘谨地把高脚杯端着,说:“不行,我必须晚上回工地住。”
  “干嘛这么急?急着回去看《西游记》吗?”
  陈淮水说了个顺口的玩笑,他抬起手摸着自己潮湿的头发,然后,就被祝富华谨慎又委屈的模样逗得轻笑。
  祝富华摇着头,回答:“不是,不是……”
  “你怕麻烦我吗?”
  “对。”
  然后,祝富华就仰起头,一口气把半杯酒干掉了,他放下杯子,继续用指甲敲着瓷砖,说:“我有些时候都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对我这么好是什么意思。”
  此时此刻,祝富华甚至慌张到不敢看人,他的胳膊放在池子边上,下巴搁在了胳膊上,过了会儿,又把眼睛藏起来。
  天更晚了,热汤里的人愈发地少,陈淮水叫了服务生,让他把开好的酒拿过来,他想了想,说:“要是有一天,我自己也弄清楚了,我会告诉你原因的。”
  空气热而潮湿,泛着淡淡的香皂味,陈淮水顺手捞起一抔抔热水,浇在祝富华的背上,两个人全都赤条条泡着,感受似有似无的睡意,以及醉意。
  “再喝一杯?”陈淮水的手心贴着祝富华的后颈,他能清楚地摸到那里凸起来的骨头,也能感受到祝富华的呼气吸气、心跳。
  “不想喝了,喝了就想睡觉。”
  祝富华的酒量没那么差的,可今晚就醉得这么容易,他用手背贴着自己发热的脸颊,露出一个没有防备的微笑。
  陈淮水又喝了小半杯,他说:“这个不容易醉的。”
  “但我已经醉了。”
  “别人都是醉了说没醉,都不愿意承认自己喝醉。”
  几天之后,陈淮水去还摩托车的时候,蒋杰已经回学校了,大院里有一整片园子,那里的葡萄藤爬开一大片,浓荫绿意下缀满了紫色的葡萄,陈淮水每次路过,都会特地看看葡萄熟了没,现在,是真的熟了。
  卓晴下班回来了,手上捧着一个竹篮子,她小心翼翼地把篮子放下,说:“春梅,快把鸡蛋放冰箱。”
  “卓老师,买鸡蛋啦?你跟我说就行了,我去早市买,更新鲜。”
  “不是……家栋在不在?喊一下家栋,好像是他朋友送的,让他来看看。”
  于是,卓晴在这边换鞋换衣服,春梅去敲卧房的门,把陈淮水叫了出来,卓晴指着餐桌上满满一篮子鸡蛋,说道:“你看看,你朋友送的,放在传达室了。”
  “哪个朋友?”
  “我不知道,人家给你留了字条。”
  陈淮水挠了挠头发,他打开纸条看了半天,更猜不出是谁的字迹,看起来很整齐,可也很稚嫩,要是真的猜一猜,那么,写字的人大概还没上中学。
  写道:这是一百个鸡蛋,很新鲜,可以煮着吃,也可以炒着吃,吃完了如果喜欢,我再给你送过去。
  /
  秋天,很难看见这么美的夕阳了。
  底色是勾人的玫红,在浅黄色的光晕里浸染,天边散开黑色的、鸟群的影子。巷子里自行车铃“叮当叮当”,清风拂过,下了学的小孩儿从巷头跑到巷尾。
  陈淮水给祝富华带了几串葡萄,葡萄就放在那只盛过鸡蛋的篮子里,祝富华并不是每天回家住的,但周五必定回来,他拎着褪了色的黄布包,跟在那群学生后面。
  然后,就看到了等在树下的陈淮水。
  “给。”
  陈淮水把篮子递了上去,祝富华脸上立即没了笑,他的表情凝结,露出一丝伤感,几分遗憾,许久了,才低声地问道:“拿回来干嘛?鸡蛋不想要吗?”
  “你打开看看。”
  “这是在我大姐夫的老家,乡下买的,挺新鲜的,”祝富华怎么也不去接那个篮子,他慌忙地解释,努力说更多的话,“我不知道送你什么,就送了鸡蛋,你不是说你要上……要上研究生,所以给你补身体。”
  “谁写的纸条?”
  陈淮水干脆一把掀开盖着篮子的布,把篮子整个塞进祝富华怀里,他淡笑着问他。
  “巷子口开铺子的他家……孙女,我不会写,给她买了个大石榴,求她写的。”
  祝富华木然地答话,他盯着篮子里的葡萄看,有些不知所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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