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别庄上的一切支出,全都来源于卫戍手中的土地和一些县城里面的米面粮油铺子,长公主是不管他的,镇国公一介汉子,主外不主内。
朱睿卿默然的听着,有些出神的想,这些年,他是怎么活下来的,那个被人唤作长公主的女人,分明要他死!
可怜他的亲爹,镇国公,连着儿子都不管一下,仍在偏远的县城,理都不理。
他突然明白卫戍为什么要装残废,身患重疾了,他要是没病,一定会无比出色,他的出色,将是催命符,如今这副鬼模样长公主都容不下他,何况身子无恙时。
他看着眼前贫瘠的土地,想要大量产粮,除非改种其他主食,或者改进水稻,使得产粮变多。
后者,难度太大,朱睿卿搜刮腹中的见识,想起昔年寻仙海外,途径一陆地,那里的人口吐鸟语,肤色或焦黑,或过白,他以物易物,换了不少粮食,其中有一味名唤“番薯”的农作物,口感上佳,种植方便,再贫瘠的土地,经历一番好好的呵护,都能种植出好的番薯来。
等回了别庄,朱睿卿迫不及待的跑去书房,找到了记忆中的书卷——《采录闽侯合志》。
其中阐述了如何得知滕苗以及栽种之法,用来充谷物。
此乃后话。
眼前,朱睿卿没有草草与卫戍说这事,不知过了百余年,番薯有没有被人引入试种。
当他们再次途径二牛与六丫的田地前,二牛在树荫下休息,大口的给自己灌水,他光着上半身,下身的裤腿卷着,沾染了泥土,此刻扇动草帽,给自己扇扇风。
他的肤色偏黑,一种被日头灼烧健康的肤色。
二牛无意间瞥见了朱睿卿,蹙着眉,打量着他,想着他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这贵人,有些熟悉。
暖风拂动朱睿卿的发梢,他侧着脸,与人说话,唇角微微勾了勾,二牛傻了眼,手中喝水的碗摔落地,一分为二。
他认出这贵人是谁了!
六丫来到时,见了地上的残渣,不分缘由的扯着嗓子骂道:“怎么前几日你见小娘子目光呆滞,眼神直勾勾就算了,今日儿见了眉目如画的郎君,连着手中的碗端都端不稳了。”
六丫的大嗓门被风吹得飘散,一丝半语入了朱睿卿的耳,他转首,望了一眼声音的来源处。
清风朗月,出尘绝艳。
那人穿着一身素雅锦袍,黑色的墨发衬得肌肤像是上好的羊脂玉,一双狭长的眼,顾盼生姿,星辰流动,唇瓣红得好似涂上了凤仙花,气质出尘得似姑射仙人,容颜媚得似夜里竹林中出来觅食的狐妖。
两种不同的气质,浑然天成的融合在一块儿,不显矛盾,契合得无比自然。
六丫眼神呆滞,喃喃道:“世间竟有如此出尘绝艳的郎君,是姑射的仙人吗?”
朱睿卿瞥了一眼,没留意,收回了眼神,发现卫戍面色不善。
回程,摇摇晃晃的马车里。
卫戍闭目,突然说道:“男的你勾、引,女的你也不放过,你说说,若是回了京城,我这脑袋上是不是绿油油一片。”
朱睿卿垂眸,道:“姐儿爱俏,哥儿爱美,奴天生容貌出众,夫主护不住奴,不如毁掉奴的脸蛋。”
卫戍唰的一下睁眼,眸光灼灼,目露戾气,他一字一句的说:“谁说我护不住你!”
“回了京,谁要是动了你一根毫毛,跟我说,我要他们死无葬身之地。特别是卫家的人。”卫戍面沉如水,目露凶光。
朱睿卿低下头,没说话。
卫戍冷冷的笑了一声,说:“你这张脸,有朝一日我若是护不住你,你该怎么办?”
这问题,尖锐不已。
“随波逐流,或许是死,或许是甘愿臣服?”朱睿卿眸光微动,抬眸瞥了卫戍一眼,道:“未来的事儿,谁都说不准。”
卫戍听了这句,低低沉沉的笑了。
“你倒是识趣,未来的事,谁都说不准。”
“若是日后有人向夫主索要奴,夫主不用犹豫,利益至上,不用管奴的生死。”这个时代,妾不过是商品,有时候,商人连着正妻都可以买卖,何况不起眼的妾侍。
“你的生死?”卫戍道:“素来,我是管不了太多的,但是……你这话,你难不成是在管教我?”
“……”
“凭我心情,随我心情肆意行事,我想换便换。不想,任凭那人是天潢贵胄,我依旧不为权势所动。”
“权势是什么,有朝一日,我要京城那帮伪君子,通通被踩在脚下!”
朱睿卿抬眸,目露喜色,以及赞赏,不可思议。
作者有话要说: 朱睿卿抬眸,目露喜色,欣喜的发现……原来,两个人的目的,差不多呀!
苟延残喘的完成这周的榜单任务!
☆、第二十一回
(21)
隔日,又是一艳阳天。
朱睿卿在帮卫戍磨墨,他没有换回女装,而是穿着卫戍的旧衣裳,半旧的浅蓝色素雅衣裳,窗轩敞开,微风拂动发梢,嫩日金光洒入,半截皓腕露出,衣裳下的肌肤细腻雪白,与纯粹的石墨形成鲜明的对比。
卫戍被萍之推入,见他穿着男装顿了顿,眉头轻蹙,松开。
“下人的活计,你做来做什么?”
他一把捉住了朱睿卿的手腕,卫戍的体温常年处于一种低温冰凉的状态,冷与热的触碰,他眉心一跳,总觉得自己握住了火焰,炽热的温度烫了一下他。
卫戍有些受惊的松开他的手腕,急急的收回视线,瞥向窗外。
“闲来无事,自作主张帮夫主磨墨,夫主要是不喜欢,奴下次不干便是了。”
“嗯,”卫戍淡淡道:“姑且瞧着,你磨墨的手艺不错,你想怎么做随你。”此话脱口而出,他差点儿没咬中自己的舌头,心里头暗自后悔,不知自己为何会说出这话儿。
卫戍有些心烦意乱的挥挥手,想让他消失,眼不见为净。
哪知,朱睿卿不仅没有会意,还与他攀谈起来,说起了昨日卫戍碰见的难题。
田地贫瘠,想要丰收,那么种植的农作物十分重要。
卫戍起初漫不经心的听着,没在意农家子的话,他想,这人的本事儿再通天,不可能连着种植农作物都了解。
多数的农民,都是一个劲的耕种,丰不丰收,全凭老天爷,靠着天吃饭。
“你还懂得番薯?”卫戍不敢置信的问道。
他知道“番薯”这一农作物,前些年引入闽南,在沿海岸种植了不少,吃之口感上佳,种植简易。
“《采录闽侯合志》……”卫戍从朱睿卿手中接过此书,他都不知道自己的书房里有着这本书,听着朱睿卿娓娓道来番薯的滕苗来历以及栽种之法,配合他的说辞,翻阅到了此页,再次抬眸看他,眸光已不复初时的漫不经心。
卫戍大喜,书房内只剩下他们两人,他站起,一把揽过朱睿卿的肩膀,笑道:“清衍堪为幕僚矣。”
他赏识他,赞赏他的材识。
朱睿卿垂下眸,嘴角微微上扬,嘴中客气道:“能为夫主分忧,实乃大幸。”
卫戍道:“清衍,若你不是以朱四娘子的名头入我庄上,我定聘你为门客。”语气郑重之重,不似作假。
朱睿卿抬眸,一瞬不瞬,见卫戍眸子精光大作,光芒闪烁,人似璧人,宛若珠玉在侧,与往日的阴沉不同,一时间有些呆滞。
卫戍没发现他的不对劲,笑着问:“清衍怎么会识得‘番薯’?”
回过神,朱睿卿匆匆低下头,从胸腹间缓缓的吐出一口浊气,方才心念一动,差点儿酿成大祸,情一动,灵根微微抬头。
好在及时灭火!
听得卫戍的问话,他当即把老早编好的理由一一道来,统不过好学,无意看见书房中这一书中的内容云云等谎话。
想要与卫戍推心置腹,互相坦诚,日子漫长着呢。
卫戍得了此法,没有时间来理会朱睿卿,朱睿卿找了个借口回秋梧院,后来听丫鬟说,六郎君的书房人头耸动,想必是他寻来他手底下的智囊,来商讨一些农耕之事。
把大才能放在农耕上,的确是大材小用了。
不过,为今之计,只能循循渐进,急不得。
夜里,朱睿卿准时准点的爬起来练剑,那绑着石头的草绳夜夜被他以剑气刺之,从最初的毫无反应,到了近些日子他的竹剑往前刺去,会荡起一二分。
耍些花架子,舞剑,他是会的,毕竟有着基础功,可是……遇上练家子,他所谓的功夫,不过是花拳绣腿。
不够看,远远的不够!
朱睿卿练剑时,全神贯注,突然,听见身后有脚步声,他下意识的挥剑刺去。
竹剑携着劲气,朝着来人刺去,气势汹汹。
脚步不慌不忙,从容不迫的稍稍往后退了两三步,止住步子。
竹剑横亘二人之间,气势有瞬间的微妙。
朱睿卿没想到自己练剑会被卫戍发现,转而一想,这儿是卫戍的地盘,被他发现是自然的,能瞒天过海的话,卫戍的其他秘密,早就不保了。
卫戍轻轻地一笑,没有像白日那样坐在轮椅上,而是独自行走,他伸手拨开竹剑,道:“夜夜练剑,可有长进?”
“或许有,或许没有。”朱睿卿不慌不忙的说道:“奴愚钝。”
“舞一舞?”卫戍尝试性道。
朱睿卿拧眉,思考了一会儿,缓缓地说道:“奴献丑了。”
卫戍夜里睡不觉,朱清衍这人给他的惊喜太多了,他身上的秘密不少于自身,他最好的法子,是直接干脆的杀了他,扼杀一切意外。
可是,卫戍知道自己不会怎么做,至于原因……他不愿意深究。
他向来是随着性子行事,卫家的老匹夫批判他乖戾、阴鸷,再这般行事下去,下场凄惨。
卫戍不屑那老匹夫,连个女人都护不住,凭什么来管教他,伪君子!
他能走到如今,一步步,都是自个儿得来的,没有半分是求过那老匹夫的。
夜深人静,舞剑的小动静在静夜里不算小。
卫戍负手伫立,如霜的月光落下,笼罩在两人身上,像是蒙上了一层奶白的朦胧轻纱。
出乎意料的是,朱睿卿舞的剑招,不是别的招数,是卫戍曾经钻研过的剑法。
他舞的剑,使之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出剑的速度极快,气势动人。
一柄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竹剑,在他的手中,仿佛名师打造的宝剑,一剑出,寒光惊动九州。
看得出来,这套剑法他舞得并不如意,动作生疏,僵硬。
诚然,以一外行的标准,他舞出的剑,已算得上不错的了。
让卫戍惊讶的是此本剑谱,他并没有让朱睿卿阅览过二次,那么,他只阅读过一次,便能一招不落的记住全部的剑招了!
卫戍不得不讶异他强大的记忆力,许是他给自个儿的惊太多了,多到他已经麻木,等到朱睿卿舞完所有的剑招,卫戍内心所想得到证实后,已能波澜不惊的接受此事。
指节分明,修长如玉的手有一搭没一搭的转动手腕上的佛珠,嘴角悄悄的露出温柔的浅笑——他最好永远的忠臣于他,不然……定是祸害。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的频率大概在十一点这样,要是十一点没更,就不用等了~
最近总觉写得很差劲QAQ
哎!
大家多多包容,?( ????` )比心
☆、第二十二回
清冷的月光洒下。
一刻钟后,剑招舞完,他大汗淋漓,额上贴着发丝,喘着粗气,人似从水里捞出来一般,身上的衣裳紧紧地贴在身上,墨玉眼微红,负剑回到卫戍身前,像是邀功,一双水润的眸子望着他,等待他表彰。
卫戍的眉拧了下,花费了好大的克制力,压抑住自己伸手摸他的头,冷淡脸色,道:“不错。”
多余的,不肯再说。
朱睿卿低下头,嘴角上扬。
“夜深了,休息去吧。”卫戍把话抛下,独自离开。
朱睿卿没想到他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抬眸望着他的背影,往前走了几步,被他落在草丛间的手帕吸引了注意力。
他走过去拾起手帕,再起身后,视野范围内,哪里还有卫戍的身影。
几乎是下意识的,他把手帕放在鼻下轻轻的一嗅,卫戍的衣裳常年熏着冷梅香,连着他的手帕都沾染了暗香。
阖上眸子,清冷的香气顺着鼻入了神经,盘旋在心尖上。
有那么一瞬间,朱睿卿呼吸的频率变得粗重,心猿意马起来。
再次睁眸,墨玉的眸底一闪而逝一道精光,快得难以捕捉他的心意。
夜深沉,一切归于平静。
自打朱睿卿向卫戍提出改种“番薯”的建议,半个月后,卫戍高效率的从闽南引进了番薯的滕苗,还一块儿邀约他去看佣农们种番薯滕苗的场景。
不知何时起,朱睿卿多以男装示众,初时引起卫戍的侧目,到了后来,他干脆懒得帮他遮掩了,反正别庄上卫戍一手遮天,他说他是小娘子,便是女扮男装。
丫鬟们每每帮他整理服饰,不免不解的询问,“四夫人为何近日独爱穿男装?”
为什么近来喜欢穿男装吗?
朱睿卿勾唇露出清浅的笑,半开玩笑道:“穿女装出门,多有不便,不想引起太多人侧目。”
丫鬟们深信不疑,这时代,男子再美,不过是侧目几眼罢了,女子美成祸水,可要招来祸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