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懊悔,是欣喜,是痛楚,是怅惘。
叫那个跋扈乖张的叶绍卿哭得旁若无人。
云物凄凉拂曙流,汉家宫阙动高秋。
红琉璃,松影月,断肠咽寒声。
第二十一章 央回
光和二年秋末,北境之战和,瑞亲王周容祈远嫁北蒙。
当初领兵的三位将军,只回来两位,宋景仪战死沙场,追封龙骧将军。叶铭修再升一品,风光与叶靖亭当年不相伯仲。世人都以为叶家此回将要声势登极,朝中盛传的下任宰相之选叶绍卿,却因旧疾复发,身子衰败,辞官静养。
一时间金陵城中流言纷纷,一说叶家树大招风皇帝有意打压,一说叶绍卿于北境身染恶疾时日无多,还有说叶二少胆大包天终于触了真龙逆鳞失宠被贬。
总之这诨名“金陵小霸王”的叶绍卿在城中露面是越来越少,叶铭修返西境后,叶府门前亦冷清至极,唯有门童扫叶,霜落石阶。
然而金陵总不乏高才名士,城中风流传说,旧人去,便总有新人来。皇帝开翊林阁广纳贤士,传闻翊林乃皇帝内阁,辅臣七席,权压宰相。原礼部侍郎罗仲清连升数级,入座翊林首辅,那之前,人人都道那必是叶绍卿的位置。
三月后,罗仲清迎娶灵昌公主,那红纸碎花洒了金陵满街,恍若春至。
至此,“芙蓉玉面”叶二少才仿佛真正被人们给淡忘了去。
腊月年光如激浪。
几日后便是大年三十,饶是这边境酷寒,也冻不住满城新岁喜气。
千奚乃与北蒙接壤之处的一座大城,从前属瑞亲王的封地。数月前北蒙与大启战了又和,直至今日,此地倒成了两国贸易往来繁盛之处,街上北蒙人与汉人混迹,景象倒是十分新鲜有趣。
昨夜雪已成冰,映着两道各式彩灯,剔透璀璨如踏幻境。街边的小贩叫卖声此起彼伏,有晶皮馄饨厚实烧饼之类的小食,有梳子步摇胭脂之类女子饰物,还有兽皮彩毡等北蒙风味的东西。
一高挑男子身着靛青窄袖短袍,露出脚上过膝金纹长靴。他一头长发高束,自耳边起编成数股长辫,配金制镶珠发扣。左耳穿环,那耳环上雕刻的,是一呲牙狼头。他正站在摊位前眯眼挑选,两只手一手摆弄一只红漆缀宝石的拨浪鼓,一只手掂量一把还没他一掌长的小匕首。
“要我便选这只拨浪鼓。”一把清亮男声插进来,一根纤细手指点在那鼓侧面上,红底白肌,好看得紧。
阿史那附离一愣,转头看去,便见青年裹着厚重的羊绒斗篷,全身罩得严严实实,帽子下只露出一张俊秀十分的面孔,正盈盈带笑地望着自己。
他二人这对比可太明显了,叶绍卿裹得像个粽子,阿史那附离整个颈子都裸露在寒风中,眉毛都没皱一下。
“叶临?”阿史那附离下意识就想去摸脖子里那条疤,“你怎么知道本汗……咳,我在这的?”
“恭喜汗王了。”叶绍卿把手缩回袖子里,并不回答,继续笑。
阿史那附离脸上闪过得意,很快掩饰起来,把刀放回去,然后将拨浪鼓塞进侍从手里。
“你别笑了,看得本汗怪难受的。”阿史那附离将叶绍卿拉到一边。
叶绍卿揉了揉脸,“太冷了,有点僵。”
阿史那附离看了他一眼,叶绍卿鼻尖发红,但是面色比当初一战时好多了,那时夜深,阿史那附离并未仔细瞧他,如今一打量,呵,大启的男人,果然一个个都细皮嫩肉比那姑娘更甚。
叶绍卿也不说话,一双圆润大眼静静瞧着阿史那附离,直把人瞧到转过头去。
“本汗什么都不知道。”阿史那附离抱臂看天。
叶绍卿叹了口气,朝他行礼,“多谢汗王救命之恩。”
这恩指谁,二人心知肚明。
阿史那附离挑挑眉,没说话。
叶绍卿无奈笑道,“我知汗王是守信之人,并不想与汗王打探什么,只是想托汗王带一件东西。”
叶绍卿唤了声“安宁”,几步远外的小厮从马上的行李中取出一只竹筒,两头密封。
“咳,本汗也不一定见得到他,”阿史那附离含糊道,“你三思。”
叶绍卿笑着摇摇头,“无妨,随缘吧。”
“这东西留我身边,也是徒添想念罢了,我不远千里而来,还望汗王了却我这桩心愿。”叶绍卿捂唇轻咳。
阿史那附离不喜啰嗦,便将那竹筒接了过去,“你走吧。”
暖炉茶香。
一柄黑鞘长剑置于茶盏旁,一只手沿着鞘上纹路轻轻摩挲。
门啪地被粗鲁推开,那只手同时拍剑出鞘,那剑身被内力震出好长一段,正要被拔出,剑的主人却忽地止了动作。
因是来人大大咧咧道,“幸亏本汗赶到及时,你还未启程。”
宋景仪将那剑重新压回去,回头蹙眉。
阿史那附离将门关上,“你可知本汗在街上碰到了谁?”
未等宋景仪回答,阿史那附离将竹筒丢在桌上,似笑非笑,“叶临。”
宋景仪面上一怔,看向那竹筒,脸色又漠然起来。
“本汗可什么都没说,这东西他要给你。”
千奚与当时宋景仪军营驻地极近,宋景仪正是去了那处黑松之下,方归。
宋景仪产后不久连夺苍云七州,身子吃不消,在阿史那附离荫蔽下调养了些时日。而今日,正是他告辞之日。阿史那附离快意恩仇,淡视别离,并不理会宋景仪此别将去何处,只是偶然撞见叶绍卿,凭空多出这一事,方寻来了却自己这信差的职责。
宋景仪已将那筒中之物猜了出来,还是伸手去,将缝塞拆了。
一卷画轴落在手中。
料峭山水。
“谁人肯买画中山,多买胭脂画牡丹。”
宋景仪看了那句诗许久,不言不语。
“这么远就送你一幅画?”阿史那附离嗤笑,“你们汉人可真稀奇!”
窗外忽传来爆竹声响。
阿史那附离撂下话头,跑去推窗。
几家势大的酒家燃起了爆竹,不远处原先搭戏台的地方放起了焰火。一时间真倒是“天花无数月中开,五彩祥云绕绛台。”
“呵,真热闹。”阿史那附离将宋景仪拉过去,拍拍他的肩,“可别愁眉苦脸了,浪费了这好景。”
斑斓碎光落在宋景仪白皙面上。他抬头了一瞬,漆黑的眼中光耀点点,秀雅浮于面,俊美失了灵。
阿史那附离又加了点力拍他,“罢了罢了,我们去喝一杯。”
这次却没拉动,只见宋景仪望着远处一点,有些恍惚,又有些清冷。
因是那攒动人流中,一人立在马边,那马额上一点雪白,那人一身月色银纹斗篷,捧着手炉倚马望天。
叶绍卿。
“看什么?”
“无事。”
宋景仪回到桌边,欲将画封回去,将竹筒一立,竟还落出书信一封。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
叶绍卿靠着马,很是惆怅。那阿史那附离身手太过敏捷,派出的人竟都跟丢了。
看了一会焰火,当真索然无味,叶绍卿转头,漫无目的地打量沿街那楼阁高台,心想宋景仪看到那筒中之物,是否会心软。
忽觉后脑脖颈发痒。
叶绍卿对这种感觉分外敏锐。有人在看他。
叶绍卿心里猛地一动,立刻打起精神将那高楼一处处细细看过去。
街对面那座酒楼名曰鸿运,三楼正中有一间,窗户是打开的。
叶绍卿扔下手炉,撒腿就跑。
那斗篷沉重,叶绍卿路上也胡乱解了,随意丢在身后,风似的冲进楼里。
小二还等不及拦他,就见叶绍卿飞快奔上了楼。
叶绍卿喘着粗气,怯了一瞬,还是咬牙拍门。
宋景仪拆开信,几片硕大的花瓣就落进手心。
花已经干了,但颜色仍极艳。
首案红。
宋景仪愣了愣,信封里竟然满满是花瓣,朱红发紫,散在桌上,飘在膝上。
阿史那附离靠着窗子,瞪了瞪眼睛,继而露出受教的表情。
因花瓣占了大半的位置,里头那信纸却只有小小一片。
上头也只有一句话。
“孩儿安好,赋名央回。叶临。”
宋景仪倏地站起来,那信封掉在地上,花瓣飞了一地。
他捏着信的手指微微发颤,似乎不置信般,读了一遍又一遍。
央回。
叶央回。
央你……回归。
“写的什么?”阿史那附离见宋景仪反应古怪,走过来奇道。
宋景仪却将信压在胸口,抬头瞥了一眼阿史那附离。
阿史那附离呆在原地。
因为宋景仪一双细长柳目已然红了一圈,下刻泪水就似要落下来了。
这时候,门外传来扣门声。
两人都齐齐往房门看去。
叶绍卿敲了两下,不见人应,早按捺不住心中激涌,大力推门撞了进去。
里头空空如也。
因窗开着,寒风入室,那地上花瓣被吹散,布了一地,煞是好看。
桌上唯有普洱一杯,叶绍卿踉跄走过去,一触,还有微弱温度。
他捏着杯子,怔怔盯着一地碎花,喉中苦涩得说不出话来。
“何人?”阿史那附离问。
“小的布置妥当了,来问宋公子何时启程。”小厮在门外恭敬回道。
阿史那附离扬眉看向宋景仪,故意重复道,“宋公子何时起程?”
宋景仪眼中还略略湿润,却寻不出方才失态的神情了。他将信送入袖中,再望一眼窗外,却是淡淡一笑,“启程罢。”
阿史那附离一愣,“还是要走?”
宋景仪将画轴递给他,敛眸低声道,“去意已决。”
阿史那附离啧了一声,朝他做了个汉人的作别礼,却未再说话。
宋景仪站在满地朱红花瓣中,一身素袍,如谪仙踏了红尘,却不染一丝凡妆。清清冷冷,寂寂寥寥,却无端叫人心生怜悯喟叹。
一颗心在红尘泥淖里泡烂了,要修补起来,怕是要更费些功夫。
叶绍卿不知道自个是如何从楼上下来的,游魂似的正要出门,掌柜的却拦住了他。
“这位公子,您刚跑去的那间房,里头客人刚走,他说要是之后谁心急火燎跑进去了,就把这东西给那人。”掌柜的把竹筒递出来。
叶绍卿看见那竹筒,万分无奈地笑了起来。
走出酒楼,那焰火已经散了。
柳絮飞残铺地白,桃花落尽满街红。
身上寒,心上寒。
叶绍卿抱起手臂跺了跺脚,见安宁抱着斗篷急匆匆朝自己奔过来。
一年由此尽,唯有情难尽。
第二十二章 结缘
和风熏,杨柳轻,郁郁青山江水平,笑语满香径。
六月江南景方好,所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秦淮画舫软调,西湖菡萏争艳,皆是名动天下之美。钱塘西边一县,名曰临水,内有小镇依山傍水,唤作高虹。离了那赫赫有名的西子湖有些距离,然更得了七分静谧悠然。
小镇养菱捕虾,民风淳朴,住户不多,是以芝麻大的事儿,只消半日,便能从城这头,传到城那头。镇里的百姓,从娃娃起活到耄耋之年,日子每天都是那么样的过,新鲜的事情大不过城北王大妈家猪崽多生了条尾巴。近来的新鲜事可算是多了,大体有这么两件。
去年初春,南街新开了家点心店,起的名也很实在,叫做“美味轩”。主人也是新来的面孔,两位俊俏的年轻公子。两位公子是逃难来此处谋生的表兄弟,年长的姓张,年幼的姓沈。张公子话不多,常在铺子旁架个小摊,另做些帮人抄书写信的营生,沈公子娇憨活泼,偏生那糕点手艺不错,那桃花糕上的花蕊都能点得根根分明。待到中秋之类的佳节,包裹糕点的盒子上,张公子还会给画上颇有意境的小幅丹青,往往生意越发兴隆,赶大早排队的大有人在。
待到镇上人们与这两位公子熟络了,今年刚过,镇上空置的最大的那处老宅,搬进了新主人。那宅子传闻是好几朝前一位王爷的避暑府邸,在镇上最老的人记忆里,宅子就一直是空着的。
那天,冒着严寒,百姓们都跑去围观这位大手笔的爷。宅子新匾上红绸被掀下,哦,主人姓叶。百姓们眼看马车长龙来来去去,最后可算见着了叶老爷。哪知叶老爷花容仙姿,俊俏不凡,还不过二十五六年纪。他边进门还边笑着对围观的百姓们拱手。一时间全城的姑娘芳心大动。
然而叶老爷膝下已有一子,小公子未满周岁,生得比年画里的招福娃娃还水灵。不过倒没见着夫人,大抵是去得早。于是芳心大动的姑娘们跃跃欲试。
然而叶小公子身子骨弱,天冷时不轻易出门,叶老爷日日也都陪在府中,听闻府里丫头说,喂奶穿衣,蒙哄戏耍,叶老爷比奶妈嬷嬷都做得老道。
于是冰融冬去,风暖春至,叶老爷终于出门了。带着小公子一起。
当时柳枝抽绿,软风送香。公子青衫配玉,眸映春意。他从桥头下来的时候,姑娘们眼睛都移转不开。叶老爷从丫鬟手里接过小公子,大大咧咧往路边话家常的乡亲们中间一坐,聊了起来。
从此,叶老爷几乎日日带着小公子,似乎想要四处炫耀似的,在城里各处招摇。叶老爷尤其喜欢去美味轩,点个拼盘能从大早坐到晌午。百姓们都能看到小公子今儿长一点,明儿长一点,越发软糯漂亮。叶老爷不摆架子,也便有好事的老嬷嬷来打听,小公子生母何人,叶府主母之位可还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