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古代架空]——BY:闻笛

作者:闻笛  录入:12-03

  若是石头长了眼睛,此刻一定被他恶心坏了。
  可惜石头看不见他的凛然英姿,倒是石头背后的树丛里一阵窸窸窣窣,从黑暗中缓缓走出两个人来。
  这两人高矮悬殊,并肩时活像是一对父子。
  柳红枫的心不由得悬了起来。
  他迎上去,扬起嘴角,躬身拱手道:“我等了几个时辰,可算等到两位贵人了。”
  这话倒不是逢场作戏,而是他发自内心的感慨,从日出到午后,他卖力地演了几个时辰,驾着马车辗转了一大圈,才总算等来了这个时刻。
  对面的矮子眯起眼睛,用狐狸似的目光打量着他,口中发出全然不似小孩的粗粝嗓音:“我怎么不记得在哪儿见过你,更不记得与你有过约定。”
  柳红枫依旧面色和煦:“实话实说,我这个人不仅耐性比别人好,脸皮也比别人厚,我是不请自来,特地想与二位贵人做生意的。”
  “什么生意?”
  “生意就在这车里。”
  他回身掀开厚实的车帘,露出金娥的半张脸,双眸紧闭,嘴唇微张,昏迷中露出痛苦的神色。
  对面的高个子立刻睁大了眼睛,迫不及待地唤道:“娘亲,我的娘亲——”
  “慢着,急什么,”他身边的人将他迈出一半的脚踹回去,随后转向柳红枫,慢条斯理道,“这生意委实不错,但我们兜里可没有银子。”
  柳红枫摊手道:“与贵人做生意,岂能用金银俗物当筹码,二位放心,我一枚铜钱都不会收受。”
  “那你想要什么?”
  柳红枫抬手往高个子的方向指去。
  “我想要他手里的霜华剑。”
  *
  听到霜华剑三个字,无讳的嘴角微微抽动,脸上露出些许意外之色。
  柳红枫凝着他的脸,口中不紧不慢道:“霜华剑当年名誉天下,是为稀世少有的神兵利器,可惜随剑主一同归隐田园,被束之高阁,多年无人问津。我听说剑主的家中后来陡生变故,男女双双殉情而死,只留下一个未经人世的痴儿,裹带霜华剑逃了出来……”
  他愈说愈慢,像是在等待对方的回应。
  无讳冷笑了一声,道:“你猜得不错,这个痴儿就是不忌。”
  柳红枫往那高个子脸上瞥了一眼,很快收回目光,道:“神兵利器乃江湖纷争之源,你的朋友不问世事,也不需要这样一件俗物傍身,不如将他让给我,各取所需。”
  “若是他不给呢?”
  “那我只能退而求其次,请下二位的项上人头,陪我去擂台走一趟了。”
  无讳眼神一凛:“你也想要我们的命?”
  柳红枫耸肩道:“岂止是我,今日瀛洲岛上的人都在窥觑二位的性命,二位可是真正的贵人了。”
  “是你从中捣鬼?”
  “贵人言重了,我一介三教九流之辈,哪有号令群雄的本事,是段长涯少爷发了话,谁能将二位项上人头奉上,便将武林大会的擂主之位拱手相让,虽说这个位置远远比不上霜华剑稀贵,但我既然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吧。”
  柳红枫的语调甚是轻快,甚至透着几分委屈无辜。
  无讳盯着他,缓缓问道:“你就这么有把握能赢?”
  柳红枫迎上对方的视线,缓缓答道:“你不妨试一试。”
  四目相接,少顷过后,无讳率先移开了目光,摊开双手道:“不试了不试了,成交。”
  说着,他回身到不忌身边,从同伴的腰间抽出佩剑,向前一递:“喏,区区一柄剑而已,你拿去吧。”
  柳红枫从未见过霜华剑的真容,聚精凝神打量对方手中的剑鞘,只觉得表面的雕饰繁缛,金丝纹路错综复杂,使人全然参不透个中名堂。
  他上前几步,伸手去接。
  接过剑柄的时刻,他感到沉甸甸的重量压进手心。
  他心下一沉,即刻抽剑出鞘,然而,跃入眼帘的并非轻薄锋利、如霜似雪的神兵利器,只是一把普通的钢刃。
  他猛地抬起头,只觉得眼前一阵冷风行过,像是一只看不见的尖爪撕开空气,不偏不倚地吻向他持剑的手腕。
  电光火石之间,他仿佛已看到血光四溅,断肢离身的情形。
  *
  神剑无形,厉在迅捷。
  习武之人都明白,越是名兵利器,越与活物近似,每一件都有自己的性情,时而乖顺,时而桀骜,全凭御剑之人的悟性而动。
  轻与快是霜华剑与生俱来的两种性情,驭使它的奥秘就根植在不忌的身体中,即便从未有人传授与他术法套路,但他却像天生会使用手脚一样,懂得如何将这柄剑化为己用。
  他已认定柳红枫是自己的敌人。
  他的剑随心而动,将锋芒转向柳红枫的手腕。
  白皙的手腕看上去格外细瘦,骨节凸起,经络分明,盖在朱红色的袖口下,好似一节新鲜的莲根。
  霜华剑连水流都能够斩断,更何况是树木根茎一般细瘦的血肉之躯。
  不忌以为自己就要得手了,他甚至扬起嘴角,露出孩童般的笑容。
  可他没有看到血光,只是等来了两声脆响。
  第一声来自脚边,是假冒的霜华剑从柳红枫手中滑落,坠地时所撞出的声响。
  第二声则来自头顶,不知从何人手中射出的箭簇,以锐不可当的气势贯入他和敌人之间。银斑从空中划过,好像一只锐利的眼突然张开。这眼绝非寻常,竟连无形的霜华剑也能勘破。
  银斑不偏不倚地打在剑上,使利刃从柳红枫手上错开,斩了个空。
  不忌露出惊慌的神色。
  他虽然天生懂得驭使霜华剑,但也不过只是懂得如何用它出招杀人。迄今为止,但凡看过他出剑的人,从来没有一个能够从他身边活着离开。
  正因为如此,当他第一次遭遇挫折,被羽箭轻易击破,他便彻底慌了神,转向无讳,问道:“大哥,怎么会这样?这是为什么?”
  无讳没有开口,替他回答的是另一个冷清的声音:“绝世名剑又如何,既入江湖,岂能常胜无败。”
  冷清的声音来自山崖的上方。
  一个黑白分明的影子从龙头石上现身,纵身跃下,飘飞的衣袂遮去了半片天光。
  柳红枫这一次真的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加掩饰的惊色——甚至比霜华剑切中手腕的前一刻还要惊讶。
  他抬头远眺,只见龙头石上方的岩壁陡峭高耸,近乎垂直的表面上果真有一些凹凸不平的坑洼,果真能够藏下一个人。但岩壁四周全无遮拦,一眼便能纵览全貌,那人必须得像壁虎一样趴在凹出,一动也不动,才能骗过旁人的眼睛。
  一言蔽之,那里实在是最糟糕的埋伏场所,偏偏却被段长涯选中了。
  柳红枫再一次感到自己与段长涯的差异,两人思考与行动的方式实在差了十万八丈远。
  可惜自己那几个花了心思的媚眼算是白抛了。
  他摇头叹道:“哎,我欲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段长涯落在他面前,歪头露出困惑的神色:“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柳红枫:“我也没指望你能明白。”
  段长涯:“……”
  谁说江湖无常胜,若是比试不解风情的程度,段长涯绝对所向披靡,四海八方无人能敌。
  柳红枫攒了满腔怨怼无处排解,只能把怒火发泄在无讳的身上:“你这个人怎地如此奸诈,说好了要与我做生意,却用假的霜华剑愚弄我,你的气量恐怕还没你的头顶高。”
  无讳也怒道:“是你诈我在先,你的心思恐怕和你的脸一样油滑浮夸。”
  柳红枫道:“我的君子之道只留给真正的君子,绝不会留给你们这些残害无辜的渣滓败类。”
  无讳不再与他争执,只是偏过头,低声道:“不忌,我们走。”
  “你们别想走!”
  第三个声音喝止了他。
  这声音与段长涯的口吻截然不同,中气十足,饱含愠怒的情绪,竟如河东狮吼一般响亮。
  无讳和不忌转过头,看到一个青衫的年轻人正站在他们背后,摆出迎敌的架势,断去了他们来时的退路路。
  竟是方无相。
  柳红枫瞧见来人,喜出望外:“方兄弟,多亏你的线索,我们才能抓住这两个败类的尾巴!”
  随着柳红枫的话,车盖被一只纤手撩开,是金娥的手,她竟已苏醒过来,并摆脱了满身的绳索,重获自由。她当然并不懂得武艺,之所以能够挣脱束缚,是因为她从一开始就没有被捆住,更没有昏过去。
  与此同时,清冽的水潭中冒出一串气泡,柳千的脑袋从浪花深处钻了出来,两只手熟练地划过水面,攀住水边的岩石,像猴子似的撑着石面翻身出水,又像狮犬一般抖了抖头上的水珠,快步汇入方无相身后的人群。
  方无相身后跟着十几人,皆是东风堂的年轻学徒,他们昨晚没有服侍方无相洗澡,省下来的功夫用来睡了一个饱觉,此刻正精力充沛,跃跃欲试。
  无讳和不忌已陷入众人的包围。
  不忌彷徨四顾,最后将目光落在同伴身上:“大哥,大哥……我们怎么办啊?”
  无讳却勾起嘴角,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冷笑:“怕什么,不过十几人罢了,随我一同杀出去。”
  像是为了回应他的话似的,跟在方无相身后的年轻女子搭箭上弦,引弓朝天,将一支羽箭射向空中。
  她便是东风堂的精英弟子木雪。
  她年纪轻轻便能得到宋堂主重用,当然不能只靠一张伶俐的嘴皮。事实上,她自幼习武,身法要比话语伶俐得多,通晓诸多精湛技艺,弓箭术便是其中之一。
  她射出的箭簇也非同寻常,其名“鸣镝”,材料并非精铁,而是更轻更脆的瓷片,四棱上雕出四只镂空的洞,划破长空时发出清亮悠长的哨鸣声,声音好似搭上了双翼,一直传出很远。
  在鸣镝声的指引下,更多的人往龙吟泉的方向集聚而来。
  无讳看了一眼远处市井间攒动的人头,咬了咬牙关,不知从哪儿摸出一只银镖,抬手一掷。
  银镖划出一条诡异的行迹,瞄准的既不是身前的段长涯,也不是身后的方无相,而是身边驭车的骏马。
  骏马颀长的脖颈被银镖射中,当即惊起前蹄,意欲奔走。它背后的车身也随之后倾,华盖下的帷帐剧烈摇摆。
  金娥被晃得失了平衡,跌倒在地,双手牢牢地攀着厢门。下一刻,马车猛地向前冲撞,突如其来的速度几乎将她甩出车外。
  她不禁惊叫出声。
  “当心!”柳红枫飞身纵起,身形擦过疾走的骏马,落在车盖下方,将金娥拦腰抱住,借着马车的动势将她抱出车外,向后退开少许,两人一起落回到地面上,“金娥姑娘,你还好吧?”
  金娥惊魂未定,攀着他的手臂点点头。
  人虽已平安,马车却止不住向前猛冲,瞬间便将方无相背后的人群冲开。
  方无相站在最近处,却无法对那可怜的牲畜下手,只能任由马车从身边擦过。
  “不忌,快走!”无讳在同伴的背上重重一拍。
  不忌如梦初醒,跟在马车背后,发足狂奔起来。
  “休想逃!”段长涯高声喝道,当即振剑出鞘,一人一剑蓄势待发。
  然而,身形不足三尺的无讳却稳稳地站在他面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
  段长涯垂下视线,望着面前的矮人,脸上浮现出几分惊讶之色。
  这人的身高只及常人一半,身形也不甚稳固,手中拿着一并陈旧无奇的匕首,摆出迎击的姿势,只可惜他从头到脚尽是破绽。就算比上一百次,他也没有一次能当段长涯的对手。
  可他的眼底却没有半点迷茫,甚至连恐惧的苗头都不露一丝。
  他是那么坦荡,那么大义凛然,与他相比,段长涯的神色反倒像是真正的恶人。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无讳盯着段长涯的眼睛,开口道,“你若以为我冷酷无情,会将朋友置于不顾,那你就大错特错了,直到我死在你剑下之前,我都会护着他。”
  段长涯没有与无讳多说废话,他并不在乎自己的举止像个恶人,因为善恶在他心中自有明辨,他无需征证,只管践行。
  声未落,剑已起,不过花了转瞬间的功夫,便已逼近无讳的面门。
  这便是段长涯引以为傲的快剑。
  他的剑只能是快的,因为这剑影便是他的心影,剑迹便是他的心迹,他要挥剑斩尽天下之恶,便一定要有天下最快的速度。他为自己择了一条艰辛的路,在这条路上,他须得永远锋芒毕露,永远不倦不怠,不折不挠,只要天底下的恶行一日不灭,他的剑便永远不能停歇。
  任何武林精英做了他的对手,都要为他留出几分敬畏,更何况是一身半吊子三脚猫功夫的无讳。
  无讳的速度慢得好似蜗牛,他的动作繁缛,透着一股急迫之意,但匕首却毫无准头,屡屡刺空,他根本不曾潜心修武,徒有外势,并无内劲,招式虚渺好似穿堂风。
  三招之内,他的脸上便多了一条长长的疤痕。
  疤痕从额头起,顺着鼻梁割过下颚,鲜血涌出,好似阴沟里的泥浆,使他原就脏皱的脸变得更加丑陋。
  段长涯侧刃抽臂,剑锋如惊雷一般擦过,挑中无讳的手腕。
  无讳手里的匕首铿然落地,血花在空中甩出一道鲜红的痕迹。
  方才那一招,段长涯已挑断了他的手筋,此刻别说是持刀,就连一条虫子他也捏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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