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古代架空]——BY:闻笛

作者:闻笛  录入:12-03

  他刚刚放下杯盏,柳红枫的手又端了起来。
  “好酒,好酒,我的喉咙已经等不及了,小涯涯,再给我斟一杯。”
  “菜还没有烧好,不如再陪我一饮。”
  “好事成双,好酒成三,这杯我先干为敬。”
  ……
  五次三番,段长涯终于忍无可忍,倾身上前,一把按住柳红枫的手:“这酒性子甚烈,你还是慢点喝吧。”
  “是啊,”柳红枫晃着脑袋道,“这酒的后劲儿好足,我已经头晕脑胀了,你难道没有事?”
  段长涯摇头:“并无特别的感觉。”
  “怎么会?”
  “大约与我修习内功有关。”
  柳红枫正襟危坐,伸出一根手指在段长涯眼前晃动:“你的酒量这么大,却喝不醉,实在是铺张浪费、暴殄天物啊。”
  段长涯看着他绵软无力的手指,道:“酒是用来品的,不是用来醉的。”
  “难道你就不想醉一回试试吗?”
  “好端端的为何非醉不可?”
  “因为……”柳红枫停顿了片刻,道,“现世不尽如人意,唯有醉入梦乡,才会快乐。”
  “唯有醒着留在现世,才能够成事。”
  “你这个人怎么如此死板,好生无趣啊。”柳红枫自顾自地喝了一杯,又道,“小涯涯,你变成了三个,绕着我转,好有趣~”
  “到底是有趣还是无趣。”段长涯叹气。
  柳红枫的杯盏又见了底,而酒壶被段长涯刻意推远。他几乎趴在桌上,胳膊越过半张桌子,去拿远处的酒壶,指尖勉强碰到壶柄,却不意间打了个滑,眼看酒壶倾倒,慌忙躲避,却将屁股滑出了椅子,身形眼看就要倾倒。
  “当心!”段长涯当即起身,一只手扶住酒壶,另一只手揽过他的肩膀。
  柳红枫身子一歪,脑袋撞在段长涯的胸前,两只魔爪攀住对方的肩膀,仰起脸,勾起嘴角道:“你靠起来真舒服,我能再靠一会儿吗?”
  他的双眼迷离,就连笑容都是绵软的,脸颊好像化成一块面团。
  粉红色的面团。
  “不能,”段长涯残忍地将他推出怀抱,拉过他的胳膊在颈后绕了一圈,道,“我扶你去休息。”
  柳红枫被对方强行扯出椅子,踉跄着站起身,脑袋一歪,顺势伏在对方的肩上,合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
  段长涯的味道灌入鼻子,时而像是槿花,时而又化作苍松,他在半醉半醒中已无从分辨,只觉得那味道仿佛长出了刺,使他眷恋着,却又深深地刺痛他的心,在看不见的地方留下鲜血淋漓。
  他唯有燃烧,唯有红得像火,才能将血的颜色消弭于无形。
  *
  柳千蹲在炉灶旁,拿着一把蒲扇往灶台中送风。他的脚底像是生了根,任由烟尘扑面,熏得两眼泛起泪花,却仍旧不肯挪动半步,仍旧仰着头,目不转睛地看着金娥的一举一动。
  快乐可以盖过很多情绪,只要呆在金娥身边,快乐便一直充盈着他的心。
  金娥正在灶台前,对付那一块来之不易的红肉。
  张大厨离开的时候,几乎把所有的材料都带走了,金娥只能从角落里翻出一袋面粉,将肉切成条,裹着面粉,放进油里炸。
  干炸里脊,这道菜昨日张大厨也做过,然而,同一道菜落在不同的人手里,味道却有天渊之别。
  柳千已经闻到锅中的香味,视线也变得愈发直接,愈发迫切,简直比油锅里沸腾的油泡还要火热。
  金娥觉察到他的视线,从油锅里夹出一块里脊,放在嘴边吹凉了,弯下腰递到他面前:“来。”
  柳千把嘴巴张成一个圆,将刚出锅的里脊一口吞下,借着热气快速咀嚼,两腮嚼得鼓鼓囊囊,用模糊不清的声音道:“好香啊。”
  “是吗,”金娥望着他,眉眼舒展,嘴边绽开一抹淡淡的笑容,浮在疲倦的脸上,好似暮色中池塘里的睡莲一样好看“你喜欢就好,可惜食材太少,不然还可以多烧几道菜,给你慢慢品尝。”
  柳千将口中的肉咽下,抬起袖子在嘴上抹了抹,迫不及待地开口道:“没想到你还懂得烧饭的手艺,我以为……”他顿了片刻才说下去,“我以为你们只要待客就好了,不必亲自下厨。”
  金娥只是微微笑道:“现在是不用了,但在沦为娼妓之前,我也有自己的人生。”
  柳千不禁睁大了眼睛:“从前你是做什么的?”
  金娥望着锅中沸腾的油烟,一面拨动筷子,一面答道:“说来你可能不信,从前我的爹娘是生意人,在东都洛阳开了一间小店,雇了七八个伙计,共住一间宅院,日子过得还算富足。”
  “生意?”柳千一怔,“那后来生意怎么样了?”
  金娥摇了摇头,轻叹道:“生意早就没了。”
  “为什么?”
  “因为我爹。”
  “他生病了吗?”
  金娥的目光低垂,倦眼中流露出几分黯然:“他生的不是病,但却比病还要可怕百倍,那时候洛阳城开了一间赌馆,他染上了赌瘾。”
  “赌?”柳千眨眨眼,“我知道,那个禽兽从来不让我跟赌鬼讲话。”
  “枫公子是对的,”金娥接着道,“赌鬼都是真正的鬼,我爹染上赌瘾之后,也像被恶鬼附体了似的,变得又暴躁,又易怒,任谁劝也不听,他在赌馆欠了一身的债,终于把家中的伙计辞退,把店铺和宅院变卖,尽管如此,也还是抵不上他的赌债。最后他被人绑到债主家门口,活活打断了腿,那时候正是冬天,洛阳城的冬天很冷,雪很大,他没能挨过那一晚,第二天冻死在街头。”
  “那你的娘亲呢?”
  “娘亲回到旧院里悬梁上吊,也一同去了。”
  柳千震惊不已,沉默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问道:“……就剩下你一个人了吗?”
  金娥摇摇头,道:“那时候家中除了爹娘,还有我新婚一年的夫婿,不过他是绑了我爹的主谋。”
  “什么?”柳千当即攥紧了拳头森森森,“他为什么要出卖你爹,他未免也太黑心了!”
  金娥的神色依旧平静,分出一只手搭在柳千的肩上轻拍,道:“其实不怪他黑心,他也是想要救我的,因着绑了我爹关系,他得了债主的青睐,在赌馆里为自己谋得一个位置,他本来是要带我一起走的,可是我没有答应他,我知道开设赌馆的老板与放债的债主根本就是一丘之貉,害得洛阳城许多人染上赌瘾,倾家荡产,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跟害死自己爹娘的人在一起,所以我独自离开了洛阳。”
  柳千攥着拳头,低声道:“你做得对,若是换做我,我也会走。”
  金娥将视线转向他,道:“可惜你是男孩子,我却是个女子,江湖上容不得一个孤身的弱女子。我本以为自己能够谋到一条生路,后来才发现处处都是绝路,最后,我还是择了如今的路。你一定觉得我很没出息吧。”
  没等她说完,柳千已绕到她的背后,伸出双臂将她抱住。
  柳千终归只是个小鬼,个头矮小,头顶不过到金娥的胸口,胳膊也比成年人更短,抱得很是吃力。
  但他还是竭力地勾起双手,将头轻轻贴上对方的背,道:“金娥姐,你现在也很好。”
  金娥手上一滞,一股油烟呛入眼睛,呛得她流出眼泪来。
  她用袖子悄悄抹了一把泪,默默感受背后的温度,直到柳千松开手,才依依不舍地转回头,在柳千面前蹲下,道:“不要叫我姐姐。怪难为情的。”说罢抬起食指,沿着柳千的鼻梁轻轻刮了一下。
  柳千一面缩脖子,一面扬起嘴角,面带笑容蹲回灶台边,继续扇火。
  金娥的语气也恢复了先前的温柔平静,问道:“你呢?你是怎么认识枫公子的?”
  说到这个话题,柳千的脸上立刻浮起自豪的神色:“他一直在临安城里追查血衣帮的行踪,我给他提供过消息。”
  “血衣帮……”金娥低头忖度:“我听说他一直跟血衣帮颇有过节,暗中救过许多姐妹,在花街柳巷中扬名也是因为这个。”
  柳千嘟起嘴道:“可惜他是个小气鬼,不肯告诉我几句实话,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追查血衣帮。”
  金娥微微笑道:“他不告诉你也是为了保护你,怕你遇到危险。”
  柳千道:“小气就是小气,他既救过我的命,我也不怕为他冒险,我又不是背弃信义的人!”
  “你当然不是,”金娥在他头顶揉了揉,道,“这里脊已经炸好了,不如我们去端给他,先填饱他的肚子。”
  “好啊。”
  在柳千的注视下,金娥将里脊肉盛出油锅,又塞了一块到柳千的嘴里,余下的用盘子盛放。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后厨,刚好看到段长涯搀扶着柳红枫,脚步一深一浅,缓步迈下台阶。
  金娥面露诧色:“二位这是怎么了?”
  段长涯抬起头道:“他醉了,我扶他去休息。”
  金娥一怔,脸上浮起一抹笑意,道:“若是不嫌,沿着走廊左手第三间,挂着红帐子的房间便是我的,二位随意使用便可,无需顾虑。”
  段长涯点点头,道:“多谢。”
  刚走出几步,便听到柳千的声音:“你要和他一起睡吗?”
  段长涯摇头:“不是。”
  柳千道:“可他总说想跟你一起睡觉,最好是在挂着红帐子的房间里。”
  段长涯仍然摇头:“我只是……”
  柳千打断他道:“你放心,非礼勿视的道理我明白,我绝不会偷看的。你动作快一点,里脊肉我们给你留一些。”
  段长涯:“……”


第七章 葬清光
  龙吟泉畔有两条路,一条通向山下的街市,另一条通向山上的宅邸。
  在段长涯追着柳红枫的背影,走向其中一条的时候,方无相也带着东风堂众踏上另一条。
  柳红枫走得很悠闲,方无相的步伐却很快,回川水声不止,落在方无相的耳中,变成一段段无言的催促声。
  他须得快点赶回元宝身边,看看元宝的状况。距离两人不欢而散已有半日的功夫,元宝跪在他面前的情形仍然萦绕在脑海,时而如梦境一般遥远,叫人难以置信,时而又如日光一般明晰,叫人无法摆脱。
  不安的情绪积累堆叠,好似虫蚁一般躁动不止,啃噬着他的心神。
  他走得太快,一时间竟忽略了周遭的脚步声,直到木雪在他耳畔抱怨:“方兄弟,你的脚程未免太快了,看不出你的性子这么急,实在不像是诵经念佛的寺院弟子啊。”
  方无相猛然惊觉,当即刹住脚步,低头道:“对不住。”
  “没事儿,”木雪冲他摆摆手:“还好我练了十几年轻功,还不至于被你甩下。你是急着想要找你那朋友,我猜的对不对?”
  方无相一怔,随即点头道:“嗯。”
  他诚实的态度博得木雪一笑,后者又问道:“既然这么担心他,为什么不带着他一道出来?”
  方无相道:“他不通武艺,我怕他遭受危险,还是留在东风堂中更安全。”说到此处,他又是一怔,问道,“不会给你们添麻烦了吧?”
  木雪盯着他,将他上下打量一番,才道:“我实在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大善人,说实话,昨晚眼看你把浑身的家当都施舍给落难百姓,还以为只是摆摆样子,现在看来是我太浅薄了,你的心简直比白纸还白。”
  方无相却露出一抹苦笑,道:“哪里,我不过是胆小怕事,不敢看人受苦罢了。”
  木雪道:“你不用谦虚,世人若都像你一样‘胆小怕事’,天下早就太平了。可惜总有些恶人油盐不进,你对他行善也没用,只能一了百了地解决。”说着比了个手刀,学着段长涯砍头时的样子。
  瞧见她的动作,方无相不禁咬紧嘴唇。
  善种善缘,孽结孽根,而佛渡众生,一视同仁。若是放在昨日,他一定会出言相辩,但此刻他心如乱麻,竟全然想不出辩解的话,只能低下头道:“或许如此吧。”
  木雪见他神情凝重,忙摆手道:“我不懂什么大道理,只是随口说说,你不用把我的话太放在心上……不如讲讲你的事吧,你和你那朋友是老相识?”
  “没有,我们昨日才认识。”
  “我就说嘛,你们两个完全不一样,怎么看也不像是一路人。”
  方无相面露诧色,转过头望着对方,道:“我与元宝虽相识不久,但已是朋友。”
  “我倒不是这个意思……”木雪耸肩,“其实我也没交过朋友,我的话你不用往心里去。我觉得你愿意和谁交朋友都没关系,只是堂主有些在意你那位元宝小弟的身份。”
  “堂主?”方无相面露诧色。他前往东风堂只为暂时借宿,连宋云归宋堂主的面都没有见过,他实在不明白对方为何会在意元宝的身份。
  他刚想追问,却听见耳畔一阵冽鸣,回川水声骤然变得更响,原是河道行至狭窄处,水势湍急的结果。
  河道极狭处横跨着一条悬桥。
  “我们快到啦,”木雪抬手一指,道,“只要过了这座桥,你就能见到你的朋友了。”
  方无相不禁露出喜色。
  两人方才的步速太快,已将其余东风堂弟子甩开一段距离,木雪回过头,往背后高喊道:“喂,你们是懒驴推磨嘛,走得那么慢,连我一个女子都比不上,也不嫌丢人。”
  跟在她身后东风堂弟子约莫十几人,年纪有大有小,不过清一色都是男人,听了她的话,个个都眯起眼睛,流露出不加掩饰的嫌厌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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