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他抓着的不是柔软的小羊,而是另一条同样警觉的小狼崽,邵云朗近乎本能的察觉到了危险,手腕一挣,起身便往后退。
然而敏感期的天干比他更快,在邵云朗起身的瞬间,顾远筝指节用力,反手将人按倒在画舫木制的地板上。
还不忘拖过一旁的软枕抢先垫在邵云朗脑后。
这一下痛倒是不痛,头拍在软枕里一阵晕眩,邵云朗隐约听见楼下不知情的客人破口大骂。
“他娘的!没开过荤啊?!动静能不能小点!床干塌了吗?!”
“嘶……”邵云朗抽了口凉气,“你……顾远筝!我服了,你是什么绝世威猛地坤啊……等等!你干嘛?”
顾远筝神色茫然又焦躁的俯身,凑近他鼻尖闻了闻,他皱着眉问:“殿下,你……是地坤吗?”
他离得近,又长又密的睫毛和挺直的鼻梁就在邵云朗眼前,近在咫尺的美貌逼的邵云朗呼吸一滞,差点就忍不住亲上去。
喉结滑了一下,邵云朗竭力克制。
“什么屁话啊,我是泽兑,再说你这时候找什么地坤啊……”邵云朗伸手去摸桌上的茶杯,指尖才碰到杯沿,顾远筝又凑了过来。
对方冰凉的鼻尖磨蹭着颈侧,邵云朗被蹭的又麻又痒,一手推着顾远筝的肩,呼吸也急促起来。
他磨着后槽牙,强自忍耐把人掀翻吻上去的冲动,“顾远筝,你再不起来,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伏在他颈侧的人很轻的笑了一声,又哑又低沉的声音自胸腔里迸出,听的邵云朗背脊一麻。
“殿下……”顾远筝声音很轻,竭力的克制让这声音抖的厉害,“抱歉了。”
邵云朗:?
伏在他颈侧的人偏了偏头,一口咬住他的肩膀。
邵云朗先是疼的一抖,随即想到了什么,他霍然瞪大眼睛,脱口骂道:“草……顾远筝你……”
过往一幕幕反常在这一刻终于找到了答案,邵云朗猛然回神,抬腿就要踹压着他的人。
甜软小地坤会咬人吗?不会!
会咬人的只有狗!天!干!
10.第 10 章
要不是还顾及着在后面盯着的“黄雀”,邵云朗很可能会当场打死顾远筝。
此时两人挂在画舫外侧,落脚的地方只有半个手掌宽,顾远筝咬他一口之后似乎清醒了不少,一手勾着船身上凸出的装饰物,一手护在邵云朗腰侧。
“拿开。”邵云朗呲牙,像只炸毛的小动物,“我能站住!”
“殿下……”顾远筝无奈,“你药性未消,站不稳的。”
邵云朗瞪他,“你倒是让我顶一下,把药性消一消啊?”
顾远筝:“……”
他叹了口气,轻声道:“我错了,等这件事结束,任凭殿下处置。”
这张脸低眉浅笑,温言认错的样子仍具有十分的杀伤力,邵云朗气哼哼的移开目光,透过窗子缝隙往屋里看。
他们这边争执刚停,那边就有人劈开了挂在门上的锁链。
那人手里握着剑,冲进屋里后左右环顾一圈,他这般目的明确,很显然是知道屋里该有人的。
发现屋里没人后,那人脸色终于变了,快步走到窗前猛然推窗。
窗外,半河月色,水光粼粼,织金河上丝竹靡靡,灯火依旧,似乎那两个少年从未上过船。
……
织金河下游有十里紫竹林,平日里是京中年轻公子小姐们常来游玩的地方,以庄竟思为首的一群小地坤偏爱此处,经常带着鸟粮点心来投喂这里的小动物,以至于这群傻东西都不怎么怕人。
邵云朗从河里浮出来的时候,惊动了河岸边筑巢的鸟儿,它们叽喳叫了一番又落下,站在枝头歪着脑袋,黑豆眼好奇的看着爬上岸的两只两脚兽。
河水冰凉,这么一激,药性都退了不少,一路游过来消耗了大量体力,邵云朗爬上岸就瘫着不动了。
一双手伸过来,半拖半抱的将他扶起来,狗天干不愧是狗天干,还有力气扶着邵云朗往干燥的草地上移动,邵云朗啪啪拍了两下顾远筝修长的爪子,没拍开,也就由着他去了。
两人一身狼狈的仰躺在空地上,邵云朗拂开额前散乱的头发,对着寥落的群星长出了一口气。
“持剑进来的人是禁军统领姜沛的次子,姜沛是我三哥的人……”邵云朗皱眉,“这件事,幕后之人是我三哥吗?唉?你扯我衣服干什么?”
顾远筝自袖中摸出一瓶药,递到邵云朗眼前,“殿下,你肩上还有伤,又沾了水,还是尽早上药……”
“你还好意思说?!”邵云朗缓缓眯起眼睛,“装地坤好玩吗?我把你当朵娇花,怕生怕你被风吹雨淋了,好家伙,一眨眼,娇花变铁树了。”
顾娇花:……
他叹了口气,垂眸低声道:“就是担心殿下会有这样的反应,才一直没敢说啊。”
他眼睫上滑落一滴水,看着像哭了似的,邵云朗一瞬间心软,又想起包厢里这人一只手按住自己就咬的那个凶悍劲儿,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你他娘的……”他四处看了一圈,没找到趁手的东西扔过去,只好揪了几根草,“行,先不说这个事,你刚才咬我干什么?!”
顾远筝也茫然了一瞬,片刻后才目光古怪的看着邵云朗,“殿下,你身上有地坤信引的味道,是酒香,但现在……”
他皱眉细细感应,摇头道:“没有了。”
“扯淡。”邵云朗翻了个白眼,“你好歹编个像样的说辞,小地坤都是花花草草的味道,哪有酒味的地坤?酒坛子里腌入味了?”
他站起身,看了看周围,“你装地坤这事回头再说,先找个地方落脚,一会儿他们顺着河道找下来就麻烦了。”
踏青的公子小姐们这么多,会做生意的人早就在紫竹林一侧建了几处可供休憩的客栈。
只是那些身娇肉贵的娇客一般不会留在这边过夜,故而夜里生意并不好,邵云朗和顾远筝踏进大堂时,只有一个小二在哈欠连天的拎着布巾擦桌子,见来了客人,连忙热情招呼,“呦!贵客来了……呃,两位小爷,这是半夜野游去了?这个……好雅兴啊!”
“夸不出来就别硬编了。”邵云朗站在柜台前,摸出一块碎银,“两间上房,一会儿送两份热水上去,再找间成衣铺,买两身衣服送上来,剩余的钱全当跑腿费了。”
小二笑呵呵的作揖,“爷,这热水好说,就是衣服……这个时辰怕是没有铺子还开着门,您看……”
他伺候过的贵人多了,生怕眼前这眉目张扬明艳的少年也是个骄纵的主,故而这话说的小心翼翼,心里却已经苦哈哈的在盘算着还有没有开门的铺子……
“那就明天早上送。”邵云朗摆手,“热水快着点。”
他回头看顾远筝,“我先洗个澡,回头去找你?”
顾远筝皱眉,“殿下肩上的伤……”
“嘶……”邵云朗一抬手勾住他的脖子,咬牙切齿,“还提那个牙印,信不信小爷现在就咬回去啊……”
两人磕磕绊绊的走上楼梯,顾远筝无奈道:“让你咬就是了,别生气了。”
邵云朗:“哼。”
……
顾远筝随身带着的药瓶正是邵云朗在青州送出去的那个,密封性绝佳,没有进水,倒出来还能用。
这东西辗转又回到他手上,气的邵云朗直接笑出声。
他赤着上身,侧对着铜镜给那个青紫的牙印上药,天干易感期时凸出的犬齿还咬破了一点皮肉,沾了水有点发白。
他总算知道那狗天干为什么没瞄着脖子咬了,肩膀处还有衣服隔着,直接咬脖子怕是要留两个小洞。
据说地坤与天干结契刺破腺体时,会因为信引交换而感到放松和愉悦,契合度越高这感觉就越舒服,相比起来疼痛就很容易被忽视。
但泽兑后颈没有腺体,被天干咬和被狗子咬都是一样的痛。
邵云朗叹气。
他和顾远筝交好,自然是因为性情相投,这点倒是不会因为顾远筝是天干还是地坤而有所改变。
只是好好的一个美人,怎么当初就分化成天干了,这多可惜。
邵云朗拎起中衣披在肩上,相较于外衫,中衣更轻薄,被风吹的已经半干了,但邵云朗总觉得不太干净,索性把带子系的松松垮垮,尽可能的让布料和皮肤保持距离。
他刚擦了一遍头发,顾远筝便来敲门了。
“没锁,进来。”
邵云朗放下布巾,转身坐到桌边,小口的喝着店家送上来的姜汤,见人在自己对面落了座,才皱着眉说:“先不说青州那件事到底是不是我三哥谋划的,就说今天姜二冲进来的这个时机,很有意思啊。”
顾远筝目光落在他肩上,闻言点头,“若今日和殿下出来的当真是个地坤,怎么看都像是殿下要对那个地坤图谋不轨,毕竟深夜邀约地坤去风月场所,不像是要做好事……”
“咳咳咳……”邵云朗被姜汤呛到,抬眸瞪他,“你以为我没听出来你说我不正经吗?”
顾远筝笑了笑,接着说:“那掐着时间闯进来的姜二公子,原本的打算应该是……英雄救美吧。”
“狗熊吧。”邵云朗冷哼,“他这么做,既能让被救的小地坤心生感激信赖,又能让你和我心生嫌隙,当然,你得真的是个地坤。”
“我若真是,也不会与殿下离心。”顾远筝眨眼笑道。
邵云朗:“哼。”
每次五殿下一发出这种短促的气音,顾远筝都很想笑,他觉得有点可爱。
他低头拎起茶壶倒茶,轻咳一声,“或者更进一步,情期的地坤本能的渴望天干的信引,如果姜二公子英雄救美后能和这个地坤结契,就能通过结契辖制这个地坤,让他只说能说的话……”
邵云朗敲了敲桌子,沉吟片刻后仍是疑惑,“我从青州回来后,分明没关注过这事,他们是怎么盯上我的?还特意把那八个人送到我眼皮子底下来,引我上钩……”
如果顾远筝真是个地坤,今夜可就凶险了,他自然不能让别人碰顾远筝,但他又没办法和顾远筝结契,那条船上有多少天干会被信引勾过来?
这些酒囊饭袋平时倒是不足为惧,一旦被地坤信引勾的发狂就麻烦了,那种情况邵云朗下手很难把握分寸,打伤谁都够御史台参他一本了。
还突然有点庆幸,幸好这人是个狗天干。
就是肩膀真他娘的疼。
“殿下,如果是郢王,他可会对殿下不利?”顾远筝低声问。
邵云朗发现顾远筝提起他三哥时的神态有些奇怪,仔细一琢磨才发觉是因为没有多少敬意,和提起太学同窗时的语气差不多,都是淡淡的。
还没有叫他殿下时来的情真意切。
这微妙的差别对待让邵云朗心情顿时好了起来,“应该不至于,我更倾向于他在警告我,这件事……”
“这件事暂时不能查了。”顾远筝叹息。
他说的是暂时。
邵云朗自嘲的笑了笑,“确实。”
他因为身怀异邦血统,是不可能继承大统的。
这一点从诸位皇子的名字上就能看出端倪,太子邵云霆、旭王邵云霖、郢王邵云霄,皆取“云雨”之意,连身为地坤的八皇子因为母妃得宠也被赐了“霜”字。
而邵云朗的名字是和亲王世子们一样的。
他父皇,自他出生,就用这个名字告诫了他:不要争。
不争倒也没什么,那位子坐着也未必真的舒服,但他至少要有足够的能力自保。
邵云朗揉了揉眉心,这些还要从长计议。
“殿下累了,早点歇下吧。”顾远筝起身,为他关上了窗,“此时再给宫中传消息怕是来不及了,端妃娘娘那边?”
“没事。”邵云朗摆手,“我夜不归宿是常有的事,倒是你,不和家里递个消息吗?”
“常有的事?”顾远筝挑眉,墨色瞳仁掠过幽深的光,他低笑了一声,带了些不易察觉的生硬,“我一个天干,家里没什么好忧心的,无妨,也就是回去跪祠堂。”
邵云朗一惊,“你爹管的这么严?”
顾远筝垂眸,目光又落在他肩上,“我爹要是知道我把别人给咬了,还会请家法。”
“那你别说啊,你不说我不说……不对!”邵云朗翻白眼,一手点在他肩上,“你活该!下次再敢对小爷呲牙,就买个止咬的面罩给你戴上!”
邵云朗说的“面罩”,是没有结契对象的天干在易感期情绪躁动严重时专门佩戴的一种金属面具,只罩住下半张脸,用机扣固定住。
民间大多粗制滥造,一根棍子两端拴上绳子也能对付着用,有地位的天干都有两三个侍妾,自然也用不到。
所以一般是有权势的地坤,买给自己结契的天干,防止他们易感期出去偷吃,钥匙放在地坤手里。
邵云朗在黑市的拍卖场里见过一套银制的面罩,其上用于呼吸的镂空花纹雕成了孔雀,堪称巧夺天工,尾羽上还点坠着青绿宝石和金色流苏,华美又冰冷。
那玩意儿要是带在顾远筝脸上……
邵云朗:“……”
突然觉得嗓子有点干。
多数天干听见这话大概都会觉得冒犯,顾远筝却只是微微一笑,精致的眉眼仍是懒洋洋的,他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邵云朗,低笑道:“若钥匙放在殿下手里,那自然是可以的。”
11.第 11 章
“你说一个天干,愿意把钥匙放在你手里,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