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朝廷的人既然这么会抓贼,那以前怎么没抓到?这次若没有乐公子不计安危的去引蛇出洞,朝廷钦使又如何,一样扑个空!”
那人说完,又立马意识到这是在大庭广众,非议朝廷钦使只怕是要引祸上身,顿时后悔不迭,只得装无事发生似的不再搭理这商人,扭头朝人群里挤进去跟着像潮水一样向前涌,呼喊声亦像浪潮般高涨。
“乐公子!乐公子!”
高坐在马背上的乐之俞,墨发朱唇,眉目如画,皮肤在阳光下白的几近透明,堪称上的是个冰肌玉骨的绝色美人。
这样的美人,完全配得上穿金戴银,珠翠满身的富贵打扮。
可乐之俞没有,他就穿了件简简单单的青色衣衫,束着月白的腰封,没有绣纹镶边,连个玉佩香囊也无,全身上下素净的就跟在场许多人的穿着一样寻常随意。
早在街头巷尾的纷纷传言中,乐之俞就已经被塑造成了一个寒门出身,不畏强权立志为民请命的草根英雄式人物了。
如今见到他这样的朴实无华的装扮,众人对传言更是多信了几分,对乐之俞也是好感越来越大了。
寒门又如何?寒门照样能出金凤凰!
瞧瞧我们乐公子这出色的样貌,这高贵的气质,比那些大家公子也不差呢,不对,比大家公子们还强得多!
“乐公子!”
人们咧嘴扬着笑脸,自发的为乐之俞让开一条路,挥舞着手臂朝他打招呼,欢呼声不绝于耳。
乐之俞出来前,是没料到会遇上这样热情洋溢的欢迎场面的。
苏一告诉他今天云致雨要被吊在城门示众后,他想着来看看这个害他差点活活摔死的疯子落到什么惨样,好散散心中的闷气。
结果刚出大门就遇上了奉命前来送牌匾的的县衙文书,据说,这牌匾是朝廷钦使亲笔所书,作为额外的嘉奖送给乐之俞的。
想啥来啥啊!
这天上掉的馅饼让乐之俞的心情顿时愉快了不少,尤其是听了文书说有几家豪绅财主想要买他的宅子,愿出高价时,那心情更是拨云见日,一下子开心了起来。
既然想和秦哥哥成亲,聘礼可就少不了啊。
岭西苦寒之地,宁远承要养二十万的大军,又得不到朝廷的拨款支持,财力上肯定是艰难的,看他平日的衣着用度都是令行从简,想必为了筹措军饷也很费心力,那自己把这卖宅子的钱都当聘礼送给他,岂不是两全其美?
可惜留在无忧谷的那些历年积攒的生辰礼不能带出来,要不然,养岭西大军养个三五年都不成问题啊!
“乐以忘忧。”
苏一把牌匾上几个龙飞凤舞的黑漆金字照样念了出来,高兴道:“公子,这朝廷钦使还挺有心的,把你的姓氏也给写进去了。”
乐之俞也很满意,乐以忘忧四个字听起来就很清新雅趣,不落俗套,兆头又吉利的很,挂在这大宅院里属实是锦上添花,让人一见便生欢喜之心。
只是这字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
都是迥然有力,洒脱自如,气势也很足,若不是事先知道这是朝廷钦使写的,他几乎都要以为这字是出自于秦哥哥之手了。
果然优秀的人都是相似的,宁远承和新朝太子两个人,都是能文善武,卓尔不群的人才,若能亲眼见到他们二人在一起比试比试,那乐之俞真是此生无憾了。
县衙文书本就对乐之俞极为的欣赏推崇,又见他得了朝廷钦使的青眼赏识,更是上杆子拍马屁献殷勤,知道乐之俞要去城门口,便忙着让抬牌匾的衙役们给他开道扬威,一路吆喝着到了这儿,好好享受了把官老爷的待遇。
当然,同以往众人看见县太爷的排场就回避如蛇蝎,躲的远远不同,乐之俞是被无数好奇仰慕的目光所包围追随,如追星捧月般簇拥着他前行的。
乐之俞从小就希望自己得到很多的关注,可真到了这万众瞩目的地步,他又觉得心虚惭愧的很。
青丹会是朝廷钦使围剿的,山贼是秦知亦杀的,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也是官府帮忙安置的,就连他当初在县衙门口那一番慷慨激昂的发言,也不过是投机取巧出风头想占些便宜,并非是为了什么大义。
大家夸赞传颂的事情,其实都不是他的功劳。
盛名之下,实难相符。
虽说被架到高处收揽民心,是他一直所愿,但他涉世未深,脸皮尚薄,还做不到完全的心安理得。
“多谢诸位抬爱,多谢诸位抬爱。”
乐之俞含笑拱手抱拳,频频朝众人还礼示意,神色诚恳,姿态谦逊,半点没有居功自傲的轻狂模样。
刚才还心存疑虑的商人终于挤到前面看到这一幕时,瞬时便被折服。
“果然是个神仙人物啊。”
和他一样原本观望瞧热闹的外乡人也有很多,但在见到乐之俞后,也纷纷毫无例外的加入到了欢呼挥手的人群里,雀跃着大喊出声,希望能引起乐之俞的注意,朝看他们一眼。
只一眼,便可心花怒放。
不过乐之俞此时的注意力都被边缘处几个推推搡搡的人给吸引过去了。
那里似乎在打架。
也不是打架,应该是在欺负人。
乐之俞之所以能注意到那儿,是因为那个被欺负的人,实在是太怪异显眼了。
他衣衫褴褛,头脸被破布层层包裹起来,只留了两只眼睛在外头,可这双眼睛,却又是亮的吓人,衬得他周围的一切都黯淡了下来,让人想不看到他都难。
有四五个人在拉扯叫骂,态度蛮横,呼呼喝喝的,像是要抢他的东西。
而那男子任凭威胁打骂,就是捂住怀里包袱不给,倔强的站在那里,犹如一棵被狂风卷席的枯树,脆弱又顽强。
推搡间,有人趁乱扯下了那男子裹脸的破布,纵使是隔着这么远,乐之俞仍是看见了他脸上触目惊心的丑陋疤痕。
那疤痕遍布交错,狰狞不堪,冷不防见了,真犹如活见了鬼似的叫人骇的脊背生寒。
这模样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大跳,纷纷朝后退了几步,与他拉开了些距离。
乐之俞亦是不敢看,下意识的把头都偏了过去。
也不知这人遭遇了些什么,竟把一张脸毁成这个样子。
瞧那穿着也猜的出来他过的很是落魄凄惨,怎么还会有财物让来人惦记争抢呢?
有点害怕又有点好奇,更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心在鼓动,让乐之俞终于忍不住又朝那边看了眼。
破布的掉落仿佛是解除了什么封印,让男子终于是慌乱了起来,他低着头用手捂着脸,试图逃走,可那些人反应过来他只是个倒霉鬼并不是真的恶鬼后,哪里会放过他,越发的肆意攀扯,抢夺他的包袱。
真是太过分了,光天化日的就这么欺负一个可怜人,都是强盗吗!
“住手!”
乐之俞拿着马鞭倏地指向那里,高声喝道。
第37章
书上那些路见不平,惩奸扶弱的故事里,从天而降的大侠们通常都是以“住手!”这两个字作为开场白的。
没想到今天自己也能有机会体验一把行侠仗义的感觉,乐之俞的心情还真有点小激动,喊这两字时更是用足了力气,打算好好的震慑一下那帮欺负人的鼠辈。
可惜他的声线不够浑厚有力,即使是提高了嗓门的怒喝,也达不到那种振聋发聩的效果,尤其是在这种乱哄哄嘈杂不堪的场面下,离他五步外估计就只能看到他的嘴巴在动,压根就听不见他在说啥了。
乐之俞喊这一嗓子差点把喉咙都给喊劈叉了,结果啥用没有,还干咳不止,气的他捏着马鞭的手都抖了起来,一边抖还一边执着的指向那儿,咳嗽也要坚持说。
“住,咳咳,住手,咳······”
还好跟在他身边的文书是个耳朵好使,也有眼力见的,尽管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儿,还是立刻吩咐衙役们照着乐之俞指的方向跟着喊住手。
衙役们多年在县衙里喊“升堂”“威武”吓唬犯人,来喊个话自然是驾轻就熟,何况还是为大红人乐公子办差,那不得拿出吃饭的本事好长长脸?
“住手!”
怒喝声响彻行云,如雷贯耳,将城门口的喧嚣都生生的压下了一截。
有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了乐之俞所指的地方,颇为义愤填膺的也跟着嚷嚷了起来,包括就在那周围附近的人,一个一个横眉怒对,打抱不平的作态,仿佛刚才袖手旁观,装聋作哑的不是他们一样。
这声势可把那抢东西的几个人吓了个够呛,以为自己惹上了什么大麻烦,再顾不上去跟那个满脸疤痕的男子拉扯,慌里慌张的就想钻人堆里逃跑。
可惜现在想跑是来不及了。
不过三五下的功夫,他们就被热心的众人拿捆牲口的草绳给绑了个结实,帮着衙役们一路给押到了乐之俞的面前,摁着头跪下。
“你们可知错?”
乐之俞坐在马上居高临下的望着他们,板着张脸,故作威严的问道。
他算盘打的挺好,先让这帮人自己把错处说出来,好让围观的众人明白事情的原委,再让衙役们带他们回县衙去过堂收监,这样以来,自己又可以多得一个“秉公任直”的美名了。
“这,这······”
为首的一个中年人面带惶恐,但更是有些委屈。
“小的们都是外乡人,初来雁城不懂规矩,实在不知是哪儿得罪了贵人,求贵人宽宏大量,饶了我们吧。”
“规矩?”
乐之俞本想只走个过场不跟他们多啰嗦,但听到这样避重就轻的推诿之词,心里顿时来了几分火气。
“青天白日的就去以多欺少,抢夺人财,你们何止不懂规矩,更是不懂公理王法!管你是外乡人还是雁城人,干了坏事都得一视同仁的受惩罚,你们要辩,就去官府衙门里辩去吧!”
“说的好!”
他这番义正言辞的话顿时赢得了周围一片的喝彩之声。
可跪在地上的那几人却是并没有如预想中的一样羞愧难当,反倒是一脸讶然,争先恐后的喊起冤来。
“冤枉啊,我们没有抢东西!我们是被人抢啊!”
“是啊,干坏事的不是我们,我们才是那个被欺负的呀!”
这种死不认账的刁民,文书在县衙里见的多了,当下不等乐之俞发话,便抢先呵斥。
“住口!他一个乞丐势单力薄,如何欺负的了你们这么多人?乐公子亲眼所见,你们还敢抵赖?待押到衙门去大刑伺候,看你们还嘴硬不嘴硬?”
那些人听了,害怕自己要被拖回去上刑,愈发的叫起屈来。
“我们说的都是真的!这乞丐是个疯子,抢了我们先人的牌位不还,道理说不通,力气又大的很,我们几个人都制不住他,实在没办法才想强抢回来,贵人若不信,只管打开他怀里的包袱验一验,看那里头是不是只有牌位?若没有,我们甘愿认罪受罚!”
抢牌位?
莫说乐之俞听的一怔,就连见多识广的文书和围观的众人也是有点反应不过来。
你说抢金抢银哪怕是抢块饼都说的过去,抢牌位也太离谱了吧?这是要给自己认个野祖宗回来供着么?
可这些人言之凿凿,并且不怕当面对质,看来这事情也许当真是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啊。
文书担心万一这帮人说的是真的,岂不是会让乐之俞打了脸下不来台?
谁管这些低贱流民的死活对错,他只管奉承讨好乐之俞就行,于是狠狠瞪了这些人一眼,不理他们的喊冤,招呼衙役去赶紧动手。
“满口胡言!越说越荒唐了,来啊,把他们都堵了嘴,直接押回去收监!”
“是!”
衙役们答应一声,挽起袖子就要上前动手拿人,却只听得乐之俞出声阻止道:“等等。”
他把视线投向那个也被人推到面前来的所谓“疯子”,上下打量了一圈儿。
这人衣着虽然潦倒穷困,可腰杆却是挺的笔直,颇有些宁折不弯的意思。
尽管脸上疤痕累累,但依稀仍能看的出五官轮廓分明,气质不凡,年纪应该也很轻,不像是个乞丐,倒像是个家道中落的落魄公子。
“你叫什么名字?他们说你抢牌位,可是真的?”
听到问话,这人却仍一言不发,他依旧是紧紧抱着包袱站在那里,一双眼睛亮如星辰,眨也不眨的盯着乐之俞,像个孩子似的,好奇又无知。
看来真的是脑子不太好。
乐之俞心里有点叹息。
世道乱了这么多年,多少王孙作庶人,也不知这个人遭遇了什么不幸,容貌毁成这个样子,连神智都不清,独身在外该怎么活啊。
他忽然就又想到了自己。
不知人间疾苦,也不知天高地厚,凭着一腔热血冲动就跑出来想干番事业扬名立万。
但其实如果没有杨夫人,他早就如那些孤儿一样在荒山里流浪讨食,苦苦捱日子,如果没有秦知亦,他早就不知道死了第几回了,就算没死,估计也会跟眼前这个可怜人一样,沦落成别人口中的疯子和傻子了。
“你把包袱打开让我看一下可好?”
乐之俞下了马,不顾文书的阻拦,走到了这乞丐的面前,看着他的眼睛,表情很是和善。
“我只看,不会抢,你若不愿意,那我可就要把你交给这些人,再不管了。”
乞丐还是半懂不懂的样子,但看着乐之俞指了指他怀里的包袱,倒像是明白了些什么似的,很爽快的就把包袱往前一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