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军爷那些年[古代架空]——BY:孤山拾荒客

作者:孤山拾荒客  录入:04-29

  “但总归……母亲心目中合格的继承人,也定然不是我,否则您又何苦要这般提防我……”
  李慕云说着说着,他声音也弱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他不曾想象。如今倘若他就此踏出了肃王府的大门,便恐怕这一生,都再难回来了。
  他面前的女人仍在哭,李慕云忽然意识到,如今赵氏眼中的泪水,并不是假的。她是真的在哭,只是为谁而哭,李慕云便不欲想了。总归不会是为了他。
  但无论如何,这就是养育了他二十一年的母亲,至少在离开的最后一刻,再对她尽一次做儿子的义务,也是应该的。
  李慕云随即朝后退了几步,当他再抬眼看向赵氏时,神色少有得郑重。
  “母亲,过去的事,孩儿不想追究,但倘若要孩儿再如行尸走肉般待在这长安城中,却是再也不能了。孩儿这便走了,请母亲好自珍重。”
  李慕云说着,抬起手冲着赵氏拜了又拜。
  “母亲……兵戈不是儿戏,父亲一日不归,府中便一日不得安生。倘若母亲还肯为自己找想的话,趁早离开长安,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说罢,李慕云收了手,转身退出赵氏房中。他直到踏出赵氏房门的那一刻,心脏都控制不住的在胸膛内阵阵狂跳着。他想象着赵氏歇斯底里的喊叫,想象会有下人从长廊的两端跑出来,再把自己扣回房中。但这一次,赵氏没有出声,王府的长廊上也静悄悄的。
  李慕云一连深吸了几口气,额间都溢出点点汗滴来。他信步回房,守在他门前的小厮也都消失得无影无踪。活了二十一年的李慕云,第一次自己动手给自己收拾东西。他挑了两件样式颜色最普通黯淡的衣裳,又拿了几件金玉配饰卷入包袱。昔日里得来的银两被他统统收入钱囊,那小钱囊被他放在贴身的里怀,沉甸甸的银坠在胸前,还带着几分沉重味道。
  做完了这些,李慕云又站在门口朝着自己屋中打量了一大圈。忽然间他看到房间里晦暗的一角,东倒西歪的摞着胡九彰的行李,还有他一长一短两把军刀。李慕云不禁失笑。
  对啊……老胡的行李还没有机会还给他。
  李慕云叹了口气,他本想轻装简从的离家,但现在看来,怕是行不通了。
  他干脆直接换下了自己身上的儒士长袍,捡了件淡青的圆领袍穿上。又把自己那卷布包一起塞进了胡九彰的藤箱里。
  做完了这些,李慕云已经是一身热汗。他坐在小塌上休息了好一阵儿,才又站起来。
  少有的劲装打扮,让李慕云身上都不自觉的显出了点点透着柔美意味的英气来。身形单薄的李慕云背上了胡九彰的大藤箱,他那条配着白玉带勾的黑腰带上,挂上了一长一短的两把军刀。单是这一身重量,就压得李慕云连背都挺不直了。但迈出房门的那一刻,却让李慕云感到无比清爽。
  从今以后,他面对的不再是一个小小的肃王府,也不再是乱象横生的长安城。
  一个广阔的天地即将展现在他面前,在那个世界中,他将不再受到任何人的掣肘,但与此同时,一切选择的后果,也都只能由他独自承受。
  作者有话说:
  关于设定需要说明的一些事:
  1,肃王与肃王府完全是作者原创的人物,在历史中没有对照。
  2,文中提到的有关安东都护任职相关问题,是作者为了剧情需要而杜撰来的,并不符合真实历史。
  历史上的真实情况如下:
  唐代安东都护府初隶河北道营州都督府;武则天初年以幽州都督兼安东都护;长安四年(704年)以幽、营州都督兼安东都护;开元七年(719年)以平卢节度使兼领安东都护;开元二十年(732) 以幽州节度使兼领安东都护及平卢节度使;天宝元年(742年)幽州节度使改为范阳节度使,平卢节度使从中划出,以平卢节度使兼领安东都护,直至唐肃宗上元二年(761年)安东都护府废止。


第27章 踯躅独行
  大年初一的下午,李慕云连饭也没吃,就背着这一身与他极不相称的沉重行囊踏出了肃王府的府门。他就是从当初胡九彰来寻人时的后门走的,待他走出了府门,脚踏在胜业坊的小街上时,这公子哥已经累出了一身大汗,连内里的中衣都给润湿了。
  他止不住的喘气,但这时候后悔背藤箱,也来不及了。单是他背上这件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大藤箱,就有二十多斤,(为省去换算的麻烦,这里直接取用现代的“斤”,一斤约为0.5kg。)这还不算他腰间一长一短两把军刀,横刀约莫着七八斤,再加上一斤二两的短刀,这么套装备往身上一担,别说走路了,站着都困难。
  李慕云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这么一路从自己的房间走到了王府后门,再踏上通往东市的坊间大道。背着这一身东西往东市走,不为别的,就为吃上一顿饭。这空着肚子,实在干不了这么高强度的力气活。
  长安城的大街上落着薄薄的一层雪,但好在东市平日里来往众多,干道上没留下多少雪,李慕云这才磕磕绊绊的一路背着身上将近三十斤的装备,逃难似的进了东市,可大年初一的,市面上开铺的店少之又少。李慕云又背着那身东西走了将近半个时辰,才终于找到一家仍开门的胡人食肆。
  胡人开的店,倒是省去了很多麻烦。李慕云也不担心自己这张脸会被谁给认出来。
  一进门,他就第一时间把自己背上的藤箱给放了下来,连同着挂在腰上的那把横刀。他实在不习惯带着这老些东西与人说话,连叫苦都叫不出来。
  “劳、劳烦店家,先上碗热汤来。”
  李慕云气还没喘匀,就开口跟那掌柜要东西。店里迎客的虽是位褐发碧眼的胡人,但李慕云话音一落,对方就马上做出了反应。
  “好的,您还要点什么?咱这的蜜汁肉馍是招牌,客不尝几个?”
  那胡人掌柜果然说得一口流利的唐话,连口音都与长安本地人别无二致!毕竟,能把店面开到长安来的胡人,再怎么想,唐话也一定不会差。不消说,这位定然也是这长安市面上的老江湖了。
  “那……再来份肉馍,总之能管饱的,上便是,口味我不挑。”
  李慕云俯身入座,可算是把自己一身的重量都给卸尽了。如今,他这还未走出长安城,就已经要被这一身行李给拖垮,可想想胡九彰,他可是背着这身东西一路从北庭走到长安来的。李慕云以前觉得,赶路嘛,有时候人逼到了一定份儿上,不行都得行了。但如今他自己体会了一把,方才知道赶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不说走不走得出长安城,李慕云觉得,自己只要能背着这身装备,在一天之内走出万年县,那都是天大的成就了。
  “哦……对了,店家,知不知道租车的地方?”
  想到这儿,李慕云就不能不开这个口。正是年节,市面上的车行也不知道还开不开铺。但倘若再要他背这些东西,他是死活也不肯了。自己是什么身体,他自己最清楚。这破烂壳子折腾几次,就要闹出些毛病来,何况如今又是深冬。倘若病死在了去寻胡九彰的路上,那他可就成了大唐有史以来死得最不值的皇族子嗣了。这一笔记到史册里,都要被后人嘲笑。
  “这种日子,恐怕也只有胡商的车行还开门。”那掌柜倒是不慌不忙。
  有经验的店商,只消将客人从上到下的打量过一遍,便能将客人的出身、现状,猜出个大概来。李慕云这一身圆领袍,虽然色泽黯淡了些,但那衣料无疑是只有京中权贵才用得上的好料,别的不说,但他腰上那件白玉带勾,放到长安当铺里当了,就能值个百八十两的银子。对于寻常百姓来说,这笔钱,可足够全家人安安稳稳的过上好几年!
  但这样一个贵族公子哥,为何又要在大年初一的下午,跑到东市街面上寻吃食?还有他身上背着的军制藤箱。
  这藤箱一看就是件老物,该是被谁用过了许多年,上面还有修补的痕迹。且就看这白面公子气喘吁吁的模样,他绝不会是藤箱的真正主人,而只是偶然间带上了这一身东西,独自离家罢了。
  胡人掌柜眯眼瞧着李慕云打量,他虽然一眼就看出了李慕云不凡的出身,但面上却仍是一副无所谓的模样,脸上带着极其世故的浅笑。
  “胡商的铺子也无妨。”李慕云也不瞧那店家一眼。他向来不把商人当成一回事,更何况是胡商。“店家若捣得开手,劳烦去帮我雇辆马车来,我就在你这铺子里等着,赖不得帐。”
  “诶,您这是哪里的话,小人怎会疑公子赖账!”
  那胡人答得爽快,转头便派人到车行去雇车。没一会儿,店里伙计便将李慕云点的肉馍与热汤端上了桌,大过年的,还赠了他一盘子拌羊肉,出手可算是十分阔绰的了。
  但这些小恩小惠的奉承,李慕云见得太多。见多了,也就不当回事了。他喝了大半碗的汤,又出了一身热汗,最里面的衣裳湿了两遍,但好歹是把冬日里的寒气都给祛除了。紧接着一张肉馍下肚,倦意便涌上了头。李慕云倚着小桌轻靠着,这么稍微一懈怠,困意便止不住的涌上了头。
  的确,他这一天下来,抛开背行李的这一趟体力活不算,也已经十足伤神了。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年初一,踏出了自己的房门。结果听到的居然是大唐内乱,自己亲生父亲依附反贼的惊天消息,且这消息还整整瞒了他两个月!李慕云就算是对府上的事再不上心,他终究也是肃王亲自指定的世子。
  而再看看如今的长安城,市面上来往之人虽然照比平时少了不少,但这可是在过年,开铺的人少了,大街上仍还有许多走街串巷的胡汉百姓。他们或许也都听说了东边叛乱的消息,但显然,来自东边的反叛并没有撼动长安城百姓日常生活的步调。他们该是坚信着,叛军绝不可能攻陷长安,坚信着自己能在这大乱中偷得一隅平安……
  李慕云想到这儿,不由长叹出一口气。其实就连他本人,对叛军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东都洛阳被攻陷。这话……在他听来就像是个恶意满满的故事,而不像是真事,听着一点实感也没有。
  “公子,马车给您雇来了,车行还派了个赶车的伙计。”
  身畔忽然传来的声音,打断了李慕云的思绪。他转过头一看,便瞧见一旁胡人掌柜身后,多出来了个低眉顺眼的矮墩子。那人瞧着也就二十出头的年纪,一身灰褐色的粗布衣裳,身材敦实得能毁成李慕云两个,一看就是个专门给人出力气活的。
  迎上李慕云目光,胡人掌柜脸上随即带上了笑,站在他身后的矮敦子也跟着冲李慕云恭敬的作了个揖。
  “俺就是车行派来给您赶车的伙计,名叫范三,这是公子雇车的字据,烦请公子过目。”
  这人语调中带着股土味,但听口音,倒不像是外地人。李慕云推测他该是长安外城的居民,白日里到城里讨生活的。但头一次与这些处在长安最底层的人接触,李慕云还真有点不适应。毕竟往日这些事,都是家里的小厮帮忙做的,李慕云自己出来吃个饭听个曲便罢了,雇车这样的事,他也是人生中第一次做。
  “哦……我知道了。”
  李慕云应了声,接过范三手中递来的纸张。
  车夫连同着马车,一两银子用一日,报价在李慕云看来是划算的,但至于市面上的市价究竟如何,他就不得而知了。总归如今的李慕云,还是不缺钱的,只要价格不是太离谱,他都能接受。
  有了马车与随行的车夫,事情便好办了不少,李慕云唤那名叫范三的伙计将大藤箱抬上了车,而至于先前卸下的横刀,他又给绑回了腰带上。虽然沉是沉了些,但横刀与行李不同,配刀更像是主人身体的一部分,出生入死,总不会分开。而这刀是胡九彰的,现在李慕云把它带在身上,就好像跟胡九彰站在一起似的,单是低头看看自己腰间的刀鞘,都安心了不少。
  老胡,等我。
  李慕云在心中默默念着。
  他吃饱了饭,但身子却仍是倦怠,半天也恢复不过来,好似身上的力气都被这一下午的路程给耗尽了似的,手上一用力,指尖就会止不住的微微颤抖。但尽管如此,该做的事,李慕云一刻也不想耽搁。
  待他坐上马车,终于踏上旅途时,已经是黄昏时分。将要入夜,长安大街上的行人更少了,透过马车的小车窗往外看,那压着昏影的空荡街道上,竟无形中渗出几分恐怖意味来。
  冬日的晚风冷不丁的一吹,都是彻骨的寒。李慕云止不住打了个哆嗦,他撂下车窗上的挡布,随手点燃了马车里备着的小油灯。
  一抹昏黄光晕将车内照亮,李慕云坐在软垫上,止不住的把身子缩成一团。
  “公子,敢问咱们这是要去何处啊?”
  马车外传来范三的声音。
  李慕云用力晃了晃头。上次出走时,他也是这般,独自在外过夜的。但上一次,恐怕是早知道王府的人会远远的跟着自己,天再怎么黑,他都有恃无恐。但这一次,失去了王府的庇护,明明天色还没完全暗下里,李慕云的心竟然也跟着惴惴不安了起来。
  他目光紧锁在胡九彰的大藤箱上,右手也不自觉的攀上了胡九彰那把横刀的刀柄。就这么深吸了几口气,李慕云的心绪才慢慢平静下来。
  “去西市,西市的不良人官署。”
  他沉声说着,只听车门外一声吆喝,由两匹马拉动的小车,已经节奏感十足的在东市的大道上飞奔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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