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长相虽然凶狠,说话也阴森森的,但李慕云却愣是在他眼中看不出一丝恶意来。男人只剩下一边的黑色眸子里,透着诡异的光,李慕云如何也看不透。他明明知道这个独眼龙就是劫持了他的匪首,可他愣是看不出此人面对自己时,情绪上的任何一丝波动。他不知道这人究竟能干出什么来,而正是这种无法预估的凶恶,叫李慕云不安到了极点。
“告诉你了,难道你就能放我回去?”李慕云虽然怕,但他绝不会让自己的不安与畏惧就这么表现出来。若论起隐忍,李慕云自认不比任何人差。他虽然看不透眼前的人,但却也绝不想被眼前人看透。
“放是肯定会放,只不过不是现在。小子,不知道范三在来这儿的路上有没有跟你说过,我们这儿只取东西,不伤人性命。”这匪首眼见着李慕云面无表情,态度竟也跟着平和了下来。两人这一来一往,不像是绑匪与人质,倒像是寻常在街上碰到,站在那儿聊天的。
“他说了。但他说归说,倘若你们真的只拿东西,不欲伤人,为何还要将我掳到这里来?”
“呵呵……你倒是问着了!”那独眼男人狡黠一笑,眼中竟闪过一道凶光。
“爷爷我做什么都是讲究根据的,每次劫来人了,都得搞清楚对方到底是个什么人,是好是坏。倘若这人是个好的,那便只取他全部财物的十之二三,取完了东西,还会送人回家。往后此人在长安城中倘若有用得着爷的地方,爷爷我还会派人去帮。”
“呵……好一笔划算的买卖。那倘若不是个好的呢?”
李慕云出了声,脸上却直是冷笑。独眼男瞧见了李慕云的表情,但他不以为意。
“倘若不是个好的,那就别怪爷爷不客气了,爷不但会取了他的全部身家,还必须得从这人身上卸下点东西,把这人折腾出个好歹来,方才会放人回去。”
听到这儿,李慕云止不住往喉咙里干咽了一口气,脸色却愈发阴冷阴沉了。倒不是因为他害怕被这匪首判定好坏,而是他根本就不认同,独眼男所谓的那套,判断人是好是坏的说辞。区区一个匪徒,本就是个罪人,还有什么资格来判断别人的好坏?实在可笑至极!
但李慕云又不得不承认,这匪首的一番说辞,精明异常。因为但凡被劫之人,都会想方设法的抓住机会,为自己谋求出路,而作为劫匪,又十分应时应景的在人质面前,给摆出了一条脱身的明路——即,证明自己。只要人质能证明自己是个好人,一切苦难便自然而然的化解开了。
而一旦认定,只有“成为好人”这一条脱困之路后,被劫之人定然会想尽办法与这一帮匪徒搞好关系,来表现自己“好人”的一面。如此一来,原本的受害者,也便在不知不觉中,被同化成了加害者。就算他日后真的恢复自由,也不会反过来出卖劫匪,反而会成为这帮劫匪在长安城中活动的助益。
以如此之法在天子脚下作恶,不但可以扩充自己的势力,而且做得无声无息,还不招人记恨。不得不说,这劫匪头子精明得很,李慕云单是想想,都觉得可怖。
当然,也不排除有人会反抗,完全不承认匪首口中的好坏判断标准。李慕云猜,这样的人,大抵都会被归入“坏人”的行列。而就算被归为“坏人”,这独眼龙也不会要你的命,顶多就是劫了财,再把人折磨一番,废掉半条命罢了。
如此,有血性、不愿屈服的人,恐怕会选择后者。而至于这帮劫匪究竟会不会杀人,李慕云仍不敢断定。毕竟人说出的话都是会变的,说到底,自己的生死已经握于人手,一个随时随地能要了你性命的劫匪,他说他不会杀人,你就能相信吗?反正李慕云不信。
“可你凭什么来判断他人的好坏?要知道,这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好人,更没有绝对的坏人。”
李慕云沉声反问。
对于李慕云来说,无论选哪个,他都不愿意。
对于那些他一眼看不透的人,他从来不怕以最深沉的恶意去揣摩。所以李慕云自然而然的把这土匪头子想得十恶不赦。什么靠判断人好坏来区别对待,这话听起来好像是仁义,好像是原则,但在李慕云耳中,这也不过是利用和控制他人的手段罢了。他想脱困,但他不会选别人摆在他面前的路,他要自己走出一条路。
“呵呵,你小子有胆。”那独眼龙听了,反而显出笑意,“你问凭什么?就凭现在你是我的阶下囚!到了爷爷手里,就得听爷的!”
这人说话倒是豪爽,从不拐弯抹角,但李慕云不吃他那一套。
“要杀要剐你给个准话!我不需要你来判断我的好坏。”
李慕云仍冷这张脸,态度强硬异常。
“啧……小子有种!你就不怕爷爷我现在把你杀了?”
“哦?杀便杀。你不是早说过,自己不害人性命吗?怎么,刚说完,这就要违言了?”
“你——”
独眼汉子被李慕云给噎得说不出话,条件反射的睁目一瞪,模样甚是骇人,叫李慕云额上又渗出不少冷汗来。
但这群亡命徒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他必须得靠自己搞清楚。只奈何他没有丝毫保命的手段,冬夜的冷风吹在他身上,早就他这身衣服给吹透了。此时此刻,李慕云全身上下都止不住的在打寒颤,他的嘴唇冻得发紫,可天太黑,月色又太灰,没人看得清他此时的状态。
“我不需要你判断,既然你把你的条件都说清楚了,那我也来说说我的条件。”
李慕云一字一句道。他为了控制住自己的声音不发抖,握紧了拳头,将指甲都嵌进掌心中,狠狠得攥进去,感到痛了,才勉强维持住自己肃然而立的姿态。开口时,他的嘴唇也在抖,但他愣是咬紧了后牙槽,以至于这口中发出的声音,都显得诡异阴沉了不少,乍一出声,就好像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似的,他自己听着都瘆得慌。
“你若是有胆,我身上所有的东西,你都可以拿,但唯独这里面的军制物件,你不能碰。这些东西不是我的,是我朋友的。他把行李放在我这儿,来日我碰见他,还要把这些东西还给他的。”
李慕云目光坚韧,那独眼汉子与他目光相对时,不由得一愣,但很快,男人眼中又显出凶光。
“奶奶的!何时轮到你来讲条件了?你小子有种!今天晚上大家伙儿在这儿可都瞧见了,我曹易做事,讲根据!我只问你一句,你姓甚名谁,是何身份。你老老实实说出来,我绝不为难你,但倘若你执意隐瞒,也就别怪咱们弟兄了。我看你小子细皮嫩肉的,恐怕这辈子没吃过什么苦吧?咱们这四处漏风的破屋,你怕是要住不惯的。”
至此,李慕云总算知道了这匪首的名姓:曹易。他虽然从没听过这么一号人,但这个曹易,绝对不同寻常。此人分明就是这破落街坊里的匪头,但却先后两次强调自己对人质讲根据,就算伤人,也绝不杀人。
李慕云推测,此人恐怕对规矩、信义一类的事,看得很重。虽然堕为匪徒,但却还要讲究这些有的没的。而再看围在这空地上的十几个手下,这其中老的少的,胖的瘦的,鱼龙混杂。显然,他们都只是些寻常百姓而已。这满眼的人中,唯独这位独眼匪首是个练家子。而再看他腰间的唐军横刀,李慕云猜,这人可能跟胡九彰一样,也是个兵。
“讲根据……呵……你有你的根据,但我也有我的。”
李慕云已经用尽了全力去支撑,但撑到了这一步,他已经连自己的双手双脚都要感觉不到了,四肢因为寒冷而刺痛,刺痛到了极致,又逐渐麻木。这可能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这样站在冬夜的室外受冻,他不知道自己明天会变成什么样,但如今哪怕能多撑一刻,他也要撑。
离开了王府,一切都得由自己扛着。他要去找胡九彰,如果现在连这一关都过不去,那以后还能做成些什么?
“我早说过……我不需要你来认定我是好是坏,你的那一套……我不吃。”
李慕云几乎要把后牙槽咬出血来了,但他的声音到底还是失了真。那声音颤抖着,里里外外都显着虚浮。且不单是声音,当他逐渐感觉不到自己的手足之后,便再抑制不住身上的颤抖。冷风中,他的脸色白得发青,呼吸也变得愈发急促。
原本,李慕云没想到自己居然也能在这寒风中面不改色的支撑这么久,他以为自己早该泄气了。原本,他也没想到,冬日的风,居然能冷到这种程度。
“你小子……”
李慕云直看着那匪首眯起眼睛,月光下,声音最先模糊,紧接着,画面,触觉,甚至是痛觉,一切都变得模糊。渐渐的,他发现自己无论怎么看,都看不清眼前的面孔。耳边的声音失了真,只剩下彻骨的寒风,偶尔在耳边呼啸而过。
在连他自己都未察觉的某个空当儿,李慕云忽然晕倒在地,他甚至没感到自己倒下时,额头磕在土路上引发的剧痛。
世界忽然在李慕云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在混沌的意识中,他脑内只响起胡九彰忽远忽近的声音。
“北庭的冬天冷啊……我以前有一个朋友……”
是啊,真的很冷。
李慕云轻声感叹着。他感到自己好似坠入冰窟,下沉,不断的下沉,黑暗中再没有一丝暖意,能带给他安抚。
第30章 显而易见
曹易这一群人,实际上都住在位于长安县西南角的归义坊。长安城南面的里坊,较之于北面来,大多荒凉,一是因为距离皇城远,本身房屋建筑就照比北边单一;二是因为这南面的坊中,少有权贵来往,无人在意。久而久之,富者越富,贫者越贫,这长安城的南北两方,也就逐渐变成了现在这般,天差地别的模样。
而这归义坊,又正是整个长安县中数一数二的赤贫区,每每到了灾年,归义坊中饿死的人,比长安城外的那些村子里饿死的还多。而至于曹易他们这群人,实际上,这其中除了曹易一个外来人之外,其他那十几个,都只是这归义坊里再普通不过的住户。这些人无田无地,只能靠给外坊的人家出劳力为生。
这些人苦惯了,难事经历过太多,以至于李慕云当着他们的面忽然倒地不起时,这其中大部分人都没反应过来。反倒是那面相凶恶的匪首曹易,警觉着俯身捉起李慕云一边手腕,按着他脉搏试了好一阵儿。
“啧……这小子还是个病秧子啊……大头,铁柱!你们俩把人给抬到屋里去。只要他人还没醒,他的东西,没有我的允许,谁都不准碰!”
随着曹易一声令下,人丛中跑出两人,一前一后的把李慕云给扛进了空地旁的一间废屋。
人给扛走了,这场子也该散了,几个人站出来自动自觉的收拾那马车里的东西,曹易站在一旁,眼光从李慕云带着的东西上一件件扫过去。
“西北军……”
他忽而在嘴里嘀咕了一声,眉头跟着皱紧了。但曹易的思绪跟快便被身后的声音打断。
“曹哥,我……那个……”
曹易回过头,却见到范三垂着个脑袋站在他面前。
“范三,你家二狗子又有什么事了?”
“不是,这次不是为了二狗的事,曹哥……我想……”范三低着头。他人本来就矮,这么一低头,整个人在曹易面前,就好像是少了半截,显得愈发矮小了。
“想什么,有话直说。”曹易虽是在跟他说话,但心思却好像不在这上面,眼光还时不时的朝着胡九彰那件大藤箱上打量。
“曹哥,我想去照顾那位公子。毕竟人是我劫来的,他要是真死在这儿了,这条命,还得我担。”
“呵呵,范三,看不出你还是个有担待的啊!你这点我不讨厌,但你也看着见他身上带的那些东西了,此人绝不会是寻常富户家的儿子,我看多半是个有官宦背景的人,既有权势,又有钱财。这种生在蜜糖罐里的公子哥,身子骨脆的很。倘若那小子真的死在咱们这儿……官府日后追究起来,咱们这个坊的人可能都得遭殃。”
曹易说到这儿,又轻叹出一口气。
“今儿是大年初一,我不想坊里闹出人命来。你若想去,就去照顾着,但倘若他真的死在这里,官府的人要追究,最多也就追到我身上,跟你们无关。”
“这……诶……谢谢曹哥!”
范三对着曹易郑重一拜,转身便进了李慕云刚刚被带入的破屋。
李慕云不是第一次生这样的大病,事实上,他的整个童年,都几乎是在病痛中度过的。一年四时,春秋寒暑,有大半的日子,他都是病着的。所以李慕云一直都知道该怎么与病痛相处,他最能忍痛,最明白苦中作乐的那一套活法儿。
当一个人感到痛苦,他会想尽办法去缓解、改善。人的态度可能是悲观的,也可能是乐观的,但无疑,没人想永远陷入痛苦中,即便是病人,也总会幻想着自己大病初愈的那一天。但当痛苦不声不响的持续蔓延,而承受者本身,已经无力对抗的时候,痛苦就变成了常态,习惯痛苦,适应痛苦,成了活下去的唯一道路。
李慕云就是这样,久病多年。他实则早已习惯于病痛为伴,就算有一天他会忽然死去,李慕云也不会感到丝毫意外。事实上,能活到二十一岁,这事在他少年时,就是想都不敢想的。
现在想起来,李慕云记得,自己身体逐渐好转,是在十七岁那年。那一年,正是肃王决定带着赵氏的两个亲生儿子到安东赴任的一年。那一年间,李慕云不知怎么的,他的病痛忽然减轻了,连食欲都跟着增长了不少。而他从一个病弱少年,成长为如今颇具名望的长安贵公子,也只用了一年。他的身体恢复得很快,而正是这种顽强到让李慕云本人都惊讶不已的生命力,令他看到了生命中蕴含的无限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