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有你的!
第37章 怛罗斯的结
胡九彰虽然腿脚不太灵活,但在小院里挑挑拣拣,居然转眼间就又在小庙里搭出一堆新的篝火来。庙里的篝火一着,昏黄的暖光下,竟将这破旧的小庙竟也染上了一层温馨色泽。
李慕云是被胡九彰抱出来的,为了怕他着凉,胡九彰还在他身上裹了一层被褥,把人裹得像蚕宝宝似的。李慕云本想趁着曹易在庙里搬弄铺盖的空当,与胡九彰说上几句,怎知当他在幽光下看到胡九彰那张满是忧虑的脸孔时,居然又鬼使神差的闭起眼睛。
那一刻他就觉得,只要有老胡在,其他什么事都不重要。
他头靠在胡九彰胸膛,只稍微静下心,就能听到那胸膛内强有力的心跳。不得不说,像这样被人真心实意的在意着、照顾着的感觉,真的很好。
曹易铺好了铺盖,胡九彰也抱着人进了小庙。他小心翼翼的将李慕云放在褥垫上,又帮他掖好被角。
胡九彰止不住的往李慕云的苍白脸孔上打量。他眉头微皱着,手上也好像闲不住似的,拿起自己的包裹连翻了几遍,才从中掏出一个不大不小的陶碗来,倒了水放在篝火上烤。
“曹兄……令弟吃过东西了吗?我喂他吃点东西吧。”
胡九彰说得很是恳切,相比之下,反倒是曹易的模样显得有些异常。按理说他才是“哥哥”,可他坐在对面,眼里说不出是警惕还是紧张,只端正着身子,一只手搭在刀柄上,全然一副威胁的模样,可他身上却又全然没有要拔刀的那种剑拔弩张。
“你倒是热心……”曹易轻叹出一口气。
“不瞒你说,曹兄,我也有一个弟弟,只不过他命苦,死得早。”
胡九彰说着,从行李里又掏出一张饼来。他见曹易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便不紧不慢的把饼掰成小块,又在篝火上热了热,才送到李慕云嘴边。
“小兄弟,醒醒。”
胡九彰一只手将李慕云扶起来,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又因为担心他受风着凉,一个劲儿的帮他拉被角。他不知道曹易口中所谓的“风寒”,到底是不是真的,但李慕云脸色不好,他还是看得出来的。
胡九彰连叫了几声,李慕云才悠悠睁开眼睛,二人目光相对,李慕云苍白的脸孔上,居然也生出点点红润来。
“小兄弟,来,吃饼。”
胡九彰又把烤热的饼块送到李慕云嘴边,李慕云的眼光都在胡九彰脸上,他一声也没吭,只是脸上红润好像愈发明显了,这么一边吃着饼,嘴角好似还微微上扬。
曹易坐在这二人对面紧盯着,眼光一会儿打在李慕云脸上,一会儿又移到胡九彰身上。一时间,三人间居然形成了一种无声的平衡,火光摇曳中,竟显出几分温馨味道。
“你在军中也爱这么照顾人?”曹易端坐着,但他到底还是长叹出一口气,那背脊弯了,手也从刀柄上拿下来,只看着眼前的篝火,好像陷入了回忆般,眼眸中直只闪着说不清道不尽的沧桑。
“在军中?”胡九彰将目光从李慕云身上移开,侧头看向曹易,“在军中……怎么说?大家都是相互照应的,我也没比别人强多少。”
“也是……”曹易轻叹出一口气,“还是在军中好。”
“既然曹兄觉得军中好,为何不继续留在安西?我看曹兄的模样,想来参军也有年头了吧?”胡九彰又拿来水碗,喂了李慕云几口水,这才正过身子瞧着曹易。
“我是旧历二十三年的兵,天宝十一年退役,总共当了十七年的兵。”
曹易幽幽道。
“十七年!”
就连胡九彰这个老军户,都对这个数字惊讶异常。在他印象中,寻常兵士,能打十年,最后晋升成旅帅或者校尉,就已经可以功成名就,退居后方,而眼前这位独眼大汉,竟然在北疆打了十七年!
“那曹兄在军中时,该是个不小的官吧?”
胡九彰实在不能不将自己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曹易身上。他想,李慕云一定是被曹易威胁绑架至此的,但曹易究竟是什么人,他还拿不准。
“呵呵……当过,但后来被人给踹下来了,所以还是个兵。”曹易苦笑着。
听到这儿,胡九彰就不由回头去看李慕云。他猜测曹易或许是因为官职任免的事,与长安城中的权贵结了仇。谁知身后李慕云眼中也带着好奇的神色,胡九彰只得再转回头去。
“不以成败论英雄嘛。能平平安安的从战场上回来,就比什么都好。”
胡九彰说着,脸上带着笑,他本意是想叫曹易放松,可怎知他话音未落,曹易脸上竟骤然蒙上一层郁色。那一双眉头锁得更紧了,就好像质问般,仅剩的一只独眼,狠剜在胡九彰脸上。
曹易那表情看得胡九彰心里猛然一震,待他反应过来后,冷汗竟已经从额间滑落。
胡九彰颇显尴尬的轻咳了声,可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哪句话说错,竟引得曹易如此反应。想再开口解释,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霎时间,三人间雀跃跳动的火苗忽然多了重危险意味。胡九彰暗自攥拳。他微微向李慕云的方向褪了褪,直到他确信自己能在第一时间护住李慕云的距离。可曹易凝重的神色仍然没变,胡九彰的手止不住朝李慕云被褥里摸去——
“诶……”
忽然间,曹易的一声轻叹打破了火光间令人窒息的沉默。
“你说的对。”曹易淡淡道,面上不知何时已然多出了一抹浓重的悲怆。
“但有时候,活下来的,还不如死了。”
曹易话语间也带上了浓浓的西北腔,胡九彰这才长叹出一口气来。原来这大哥是在跟自己心里头较劲啊……
他长吁出一口气,就连一直紧绷的身子都跟着放松下来。
“曹兄,我看你是不是太紧张了?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嘛,人活着总是要向前看的。”
胡九彰小心翼翼的开解着。到这儿,他已经大抵能猜到让曹易无从开解的心结究竟为何。这汉子大抵是曾在北疆经历过恶战,并在那一战中失去过许多战友的。否则他说不出“活着还不如死了”这样的话。
“呵呵……你不懂。”曹易轻笑着摆了摆手,“五年前,我尚可说,我安西铁军,数十年扫荡西北诸国,未曾一败。但现在,这话却说不得了。天宝十年,高仙芝将军率领安西军两万余人远征大食。那年四月,唐军从安西出发,翻过葱岭穿越沙漠,深入敌境七百余里,直到石国怛罗斯河边上,你猜怎么着?”
曹易忽然向前倾了倾身,他虽是问句,但却并未留给胡九彰回应的机会。
“我军两万余人,与大食二十万大军在怛罗斯城相遇。那时候,我是第九团的校尉,手底下两百多个兄弟。在怛罗斯河边,我们接连厮杀了五日,整整五日,第九团二百余人,只剩下我一个活着回去。”
曹易一字一句的将话说完,那每一个字都像是他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听得胡九彰冷汗直冒,只觉得是二百余个安西军的亡魂,在向他索命。
“你觉得我该活吗?”
曹易哑着嗓子。二人间明明隔了一簇闪着昏黄暖光的火焰,但胡九彰却只感到一阵恶寒排山倒海般扑面而至,他不自觉的向后缩了缩脖子,只觉得口中干渴难耐。
“这……既然已经活下来了,还有什么该不该的……”
曹易听他这话,却是干笑。
“呵……我是校尉,我理应第一个死!因为如果不是我,命令他们在怛罗斯河边坚持了五日,他们中至少有一半的人,都能活着回去!”
曹易的声音不大,但在胡九彰听来,却仿佛怒嚎般。他干咽了一口吐沫,定神思索了好一阵,才沉声开口。
“曹兄,不瞒你说,高将军当年远征大食,我在北庭的时候就听人说过,唐军不到三万,对抗大食军二十几万,那一战唐军之所以不退,是因为高将军要借此一战,遏制大食南下的势力,倘若不是你们孤军深入,说不定咱们北疆就要再多一个劲敌,在家门口作乱了。那一战唐军就算输,也输得不难看。安西军的兄弟都是好样的,倘若是我,也绝不会后悔死在那样的一处战场上!”
胡九彰的话说得铿锵有力,只是他身旁李慕云忽然轻咳了声,脸色像是不好。
“所以我才说,我只有死在怛罗斯,才是最好。一个团,二百八十三个人,那二百八十二个都死了,剩下的一个,还是校尉。你说,倘若是你,看到我这么个校尉回了安西,你怎么想?”
“这……战场上的生死,谁能说得准。”
“谁也说不准,但兵部的狗官就能说得准。我二百八十二个兄弟,二百八十二块名牌,拿去兵部上交,能换五百六十四两抚恤银。那兵部派来的狗官就因为这个,污我临阵溃逃,削我军职。那时候我想,我这条命,是靠着那二百八十二个兄弟,一个一个拿命在大食人手里换下来的,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也不能死!我得好好活着,代替他们把第九团的大旗给撑下去,可谁想到,我连他们的抚恤银都保不住……”
曹易说到这儿,声音已经微微发颤,他脸上虽带着笑,但那笑容却惨然到让人不忍一观。
“可我要是死在安西,就太窝囊了。”曹易狠声续道,“天宝十一年,我因伤病之故,从第九团退役。我也是在三年前才知道,当年那兵部的狗官,攀着杨国忠的势力,居然一路坐到了兵部尚书的位置上,在长安城混得好不风光。而我那二百八十二个兄弟呢,他们的尸首……至今还留在怛罗斯河边上!”
胡九彰隔着那团篝火瞧着曹易,但曹易那只已经涨得血红的独眼中,却好似闪着比真火还要炙灼的光。胡九彰无言。他接不下这话,甚至不愿去深想。
“呵呵……”曹易说着说着,竟自己笑了,“所以啊……我也得到长安来逛逛。我得替我那二百八十二个兄弟,看看长安城的风光。”
作者有话说:
大食:阿拉伯帝国;
葱岭:帕米尔高原;
石城:中亚古国,位于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
怛罗斯之战:唐安西都护府的军队与阿拉伯帝国的穆斯林、中亚诸国联军在怛罗斯相遇而导致的战役。战场在葱岭(今帕米尔高原)以北,具体位置还未完全确定。怛罗斯城得名于塔拉斯河,在今哈萨克斯坦塔拉兹市西约18公里。
——
本文虽然大量参照历史原型,但归根结底只是笔者杜撰的故事,很多细节跟真实历史是无法对号入座的,请诸位考据大神手下留情!
另外祝大家端午节安康,这是来长佩之后的第一个节日,还请读者大大们多多指教呀!
第38章 追捕
初三下午,酉时一刻,陈番总算是协调通了县衙与肃王府两边的意思。肃王世子自然要全力搭救,但肃王府那边,似乎对此事很是顾忌,三令五申的叫县衙压着消息,陈番也不敢做出太大的动作,等到他带着人亲自到归义坊搜查时,天都已经黑了。
傍晚才赶去归义坊,陈番自然一无所获。他带着几十个人浩浩荡荡闯入曹易先前居住的那条街,从街头排查到街尾,模样十足的凶恶。但即便如此,想撬开归义坊坊民的嘴,仍不是件容易的事。
陈番干脆也没真动手,他带着人风风火火搜过一圈后,便在归义坊外召回了一早派出去的暗桩。
“这一天之内,进出坊门的人,都看清了?”
陈番站在街道尽头,他周身分散着三三两两的不良人小队,有些黑衣,有些便衣,夜色笼罩下,只闪着些许神秘意味。
“看清了,头儿。”
陈番面前,身着灰色便衣的年轻男子说着,便从衣襟中掏出一本土黄封面的小册子,递到陈番面前。
“都记在这上头了。这一日下来,坊间进进出出不下百人,但有一个,格外值得注意。”
未待陈番细问,那暗桩已经从册子里指出了写着“曹易”二字的那一页。
诚然,归义坊虽然乱,但要想在归义坊抓人,却并不难。归义坊中,但凡是叫得上名的匪帮,实则都与京中权贵暗通沟渠。这种帮派往坏了说是土匪贼寇,但若是往好了说,则是权臣贵胄私养的打手,官府对于这种势力,通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做得太过格,无论换谁做了县令,都不会想得罪长安城里的势力。
所以,归义坊中的贼人,实际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靠山的,这种匪帮数量众多,且官府轻易不能干涉。而另一类,便是没有依仗,自己出来单干的。遇到这种,就到了不良人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而陈番派出的暗桩,那都是不良人中眼力极其毒辣的主儿,要他们在这剩下的极少数人中找到可疑人物,可谓是手到擒来。
“这个曹易,是两年前在归义坊登记入册的新住户。”那暗桩指写有曹易名字的那页纸,已经对着陈番细细报来。
“下午老赵已经在县里的卷宗库中查过此人,曹易,军户出身,老家在安西。开元二十三年入军,天宝十一年退役,总共当了十七年的兵。此人在军中有过劣迹,天宝十年的怛罗斯之战中,他身为安西军第九团校尉,临阵退缩,以至于第九团全军覆没,只剩他一个逃回了安西。但奇怪的是,这么大的事,当时的安西军对他的处罚,却仅是削去军职。”
一边听着那灰衣青年的叙述,陈番招人架起灯火,眼光也在手中小册上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