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一句话作为活了八十多年的人生感悟:“生命都是孤独的。”
季童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了这段时间猫爪子一样挠着她的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
她很孤独。
以前和莫春丽在一起的时候,她就很孤独。
和莫春丽分手以后,她依然很孤独。
她不再在意季唯民,因为季唯民也无法再填补这种孤独。
能够消弭的方法,大概唯有那个有着洗衣粉香味的怀抱。
但她永远不可能再拥有那个怀抱了。
她吸吸鼻子,默默走开。
季童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变成一个养着两只猫、孤独终老的白发老太太,她觉得那样也没什么不好,若季唯民和汪晨那边不出什么幺蛾子的话,她甚至想一直留在英国,切断自己所有去打扰沈含烟的可能。
若是那样的话,她一定要积极锻炼身体,从四十岁的时候,就开始每周去做两次瑜伽,喝两次难喝得要死的抗氧化果汁。
她需要自己到七老八十的时候还能坐得动飞机,还能承受十几个小时的飞行。
因为在接到沈含烟葬礼通知的时候,她终于可以在阔别祖国几十年以后回国了。
希望那时的她,已经有了拿着一只白玫瑰跟沈含烟棺椁告别的勇气,反正到了那时候,沈含烟已经没办法再厌恶她了。
入职RID以后的日子很忙,季童每天靠咖啡续命。
时间又这样过了半年,蔷薇凋谢,树叶枯黄,再接下来,天空又下起了茫茫的雪。
正当季童以为她就会这样老去的时候,她接到了汪晨的一通电话,汪晨冷笑着说:“原来你那姐姐这么不是东西。”
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季童懵了。
被她叫“姐姐”的人,只有一个。
沈含烟是不可能再和季唯民扯上什么关系的,那汪晨这么说,是看到什么新闻了?
季童翻出手机的拨号页面,点两点。
在决定彻底放过沈含烟的时候,她早就已经把沈含烟的号码给删掉了,她多怕自己午夜梦回的时候一个不清醒、就把电话给沈含烟打出去。
但她不是不记得沈含烟的号码,那十一位数字早就像刀雕一样刻在她心里。
她的确曾在一次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摸过手机开始按那十一位数,但至少按那些数字还有一个过程,她总能及时清醒过来。
不过现在当她醒着时,并没有勇气去按那十一位数。
她丢开手机,打开电脑,去网上搜“沈含烟”的名字,在这之前好几年,她连看沈含烟消息的勇气都没有。
一看之下她愣了——沈含烟现在,居然已经是副教授了啊。沈含烟现在才多少岁?刚刚二十七岁,原来沈含烟早已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提前拿到了硕士学位,又拿到了博士学位。
季童记得自己以前看过一则新闻,有一个二十七岁物理系学霸成为了特任教授,她以为这样的事都是特例,没想到会这样真实的发生在她身边。
她在心里嘲笑了自己一下:没想到直到现在,她还是下意识把沈含烟当作自己的身边人。
然后网上的各种新闻,就都是沈含烟参加各种学术论坛、企业家论坛,参与的专利设计如何顺利的被推向市面。
看上去,沈含烟的人生顺风顺水,没有一丝波折。
季童任何一条能与“不是东西”二字扯上关系的消息都没查到。
季童想了又想,最后决定给莫春丽打个电话,她是季童目前的生活圈里,唯一还与沈含烟有关联的人。
没想到电话刚想了两声,莫春丽直接给她挂了。
季童想起莫春丽以前忙工作的样子,觉得莫春丽应该又在和她的团队开会、为了某个案子伤神吧。
没想到五分钟后,莫春丽把电话给她打回来了,声音压得很低:“喂,季童?”
季童一愣:“你不方便?”
莫春丽:“今天Lily家族聚会,我们在她婶婶家。”
季童一下反应过来,上次在中餐厅和莫春丽闭眼接吻、提出要和莫春丽结婚的女孩,有张像小兔子一样乖巧的侧脸,Lily是一个很适合她的名字。
季童特别不好意思:“对不起对不起,打扰了打扰了。”
她发现她心里一点遗憾的感觉都没有。
唉,她可真是对不起莫春丽。
莫春丽还在为她绿了季童的事愧疚,也在那边觉得不好意思:“什么事?你说。”
季童:“没事啊你们好好玩吧,改天再说。”
莫春丽:“你不是那种没事会打给我的性格,我特意到外面来给你回电话的。”
季童越发愧疚,决定接受这份善意,让莫春丽被她打扰的时间尽量缩短一点:“我就是想问问,你最近跟……她有联系么?”
莫春丽一下子反应过来。
季童口里的她,还能是谁呢。
连名字都不能提,好像那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就是永生永世的咒语。
莫春丽在电话那边沉默。
季童后知后觉,自己那个第三人称代词像一把滞后的飞去来器,即便在莫春丽喜欢上她人以后,想到与季童在一起的那段岁月仍会被误伤。
季童在心里骂自己:季童,你真混账。
莫春丽沉默一阵之后才说:“我和她好久没联系了。”
季童赶紧说:“谢谢谢谢,祝你和Lily幸福!”
然后逃一般挂了电话。
莫春丽那边的最后一句话是——“也祝你幸福。”
但无论季童还是莫春丽,却都知道这是一句虚妄的客气话了。
她怎么能幸福呢?
她将困在那句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咒语里,永世不得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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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童相信现代网络的发达,在查不到任何消息的情况下她想,沈含烟应该没出什么大事吧。
在又下过一场雪后,很快,就要到圣诞假期了。同事问季童:“Carey,圣诞怎么过?”
季童想了想:“宅家睡觉?”
同事劝她:“你工作太拼了,趁放假出去旅游吧,多走走看看,还能有新的设计灵感。”
她报出一个小镇的名字:“我家就在那边,风景很美,你要是来玩的话可以到我家吃饭。”
季童笑着道谢:“值得考虑。”
她平时工作的确很拼,拼到她是所有新员工里最年轻的一个,却也是进步最快的一个。公司里同事都在猜,圣诞节后,季童很快就要有独立设计的资格了。
季童自己也不谦虚的这么觉得。
她倒并不认为这是自己天赋过人,她自己很清楚,她是把别人社交和休息的所有时间都用来工作。
毕竟除了工作,她也没别的事可做,她不敢让自己闲下来。
闲下来的大脑像一间不设防的屋子,某个人手无寸铁,就可以轻轻松松的闯进来。
其实季童平时倒没觉得多累,只是一放假突然工作量锐减,才发现自己头和四肢都发沉,她不禁开始认真考虑同事的建议,要不要到附近风景如画的小镇走一走。
说不定还可以看到小松鼠。
季童坐在阁楼倾斜的屋顶下,打开电脑开始看机票——大学毕业后,她从以前寄宿的小阁楼里搬出来,却又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阁楼,小小的带给她些许安全感。
明明是想看飞往小镇的机票的。
手却不听大脑使唤,抖两抖,就在回国机票那一栏点下了“确认购买”。
她连夜开始收拾行李,天不亮就拖着行李箱赶到机场,走得太急,一条横条纹的围巾还拖了半条在行李箱外,托运的时候她才发现,忙不迭的又塞进去。
直到坐上飞机,她心里还有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搓了搓自己的手心,全是汗。
飞机轰鸣着带她飞上蓝天,把这座她生活了四年的城市甩在脚下。
她闭上眼睛,在心里告诉自己:我只是回去看一眼沈含烟有没有出什么事。
没有的话,我马上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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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季唯民到英国并没有告诉季童,季童没有回季家那栋三层的老宅,也没告诉季唯民一声说她回来了,直接拖着行李箱,从机场打车去了酒店。
坐在出租车上,她望着窗外街道的夜景,发现这座城市变了的有很多,没变的也有很多。
她默默把粉白的手指贴在车窗上,好像在触摸车匆匆掠过的那条马路。
她心想:或许沈含烟有那么一刻,也曾路过这条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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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好笑,季童回国后的第一天,怂怂的在酒店窝了一整天,连吃饭都是直接点到房间来的贝果三明治。
酒店楼下是一个很新潮的购物商场,季童咬着贝果站在窗边,望着那商场为两天后的圣诞节大肆预热。
哦妈的,她在心里骂,然后看一眼自己被咬红的手指——吃个三明治都能咬到手,她真是服了她自己。
主要是她一直走神,看任何一个黑头发、白皮肤、个子高挑的年轻女人,都觉得那是沈含烟。
就像她一直躲在房间里,就是觉得出去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偶遇沈含烟。
第二天,季童待不住了,她一大早起来洗头洗澡,又给自己化了个裸妆,裹上大衣和围巾,终于走出了酒店。
走到任何一个地方时,她都在想会不会遇到沈含烟。
在街边小摊买油条时,她觉得沈含烟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买豆浆——哦妈的,刚出锅的酥脆油条太好吃了,许久没有回国的季童,咬第一口的时候几乎想落泪。
在书店买杂志时,她也觉得沈含烟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买名家精选。
事实上大半天过去了,季童连半个沈含烟的影子都没看到。
第67章
季童就这样游荡了大半天,每到一处都浑身肌肉紧绷,只待看到沈含烟的那一刻立马拔腿逃跑,然后躲进角落把沈含烟细细看清楚。
直到浑身都开始酸痛时,季童逐渐意识到自己的可笑——邶城有多大、交通有多糟,出国四年,是彻底忘了么?
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花去三四个小时不在话下。她不知道沈含烟现在住哪,只知道沈含烟在K大任教,所以选酒店的时候,刻意选了跟K大完全相反的城市另一端。
简而言之,这里应该远远超过沈含烟的日常活动范围了,她凭什么觉得会偶遇沈含烟?
想通了这一层,季童的胆子就大起来。
知道遇不到沈含烟,反而更想遇到沈含烟。
她走进地铁站,研究了一下线路,大着胆子坐上了开往K大方向的地铁,转了两条线后,在距离K大还有两站的地方下了车。
她在心里说:出息了啊季童。
本来想坐到离K大还有五站的地方就下车的,没想到一坐,就大胆坐到还有两站的地方来了。
其实这附近的学术氛围已经很浓了,有很多专业书店,卖的都是别处不常见的专业书。
季童随便推开其中的一扇门走进去。
她在其间流连,其实里面的那些书她都看不懂。她浑身的每一块肌肉又开始紧绷,传来阵阵酸痛,最后连带着胃都痛了。
眼神不经意掠过书架时,猛然一滞。
在那化学方面的书架前,立着一个纤长的身影,正背对季童。
黑发,垂到后背一半的位置,发尾做了一点点卷,穿着一件很有格调的黑色长款大衣,腰带没系,松松的垂在身后,脚上一双浅棕色的短靴。
季童的胃由隐隐作痛,变成了一阵剧烈的抽痛。
她站在原地咽了咽唾沫。
她知道自己应该躲开,躲到女人看不到的地方,可她双腿像生了根一样钉在原地,一是因为她双腿发僵几乎忘了该怎么走路。
二是因为她近乎贪婪的,想对着女人的背影多看一秒,哪怕就一秒呢。
于是她呆呆站在原地,直到书架前的女人选好了书转身,季童绝望的闭上了眼:完了。
她要出现在沈含烟面前了。
那她四年的忍耐算什么。
那她捱过了每一个想念到胃痛的夜晚算什么。
那她想变成养两只猫孤独终老的老太太的决心算什么。
不都为了兑现她对沈含烟的那个承诺——她会放过沈含烟,再也不去打扰吗?
她这样出现在沈含烟面前,不就把这么多年的坚持通通击成粉碎了吗?
她绝望的闭着眼,觉得沈含烟清冷的声音随时就要在她耳边响起了:“季童?”
沈含烟应该还是会跟她打招呼的吧。
毕竟沈含烟在两人分别以前,还愿意那样形容她的名字——“童话的童”。
就为了那一句,她可以远渡重洋,一个人忍过无数个孤独的日日夜夜。
然而,想象中那个清冷的声音一直没在她耳边响起。
她睁开眼,书架前的女人早已消失不见了,她惶然转身,看向收银台,又是一愣。
随即笑了,几乎有点凄然——
是啊,邶城有多大,K大附近的书店有多少间啊,怎么可能她刚好走进了其中一间,就真的偶遇了沈含烟。
她刚才看到的女人此时在收银台前结账,侧脸清晰的露出来,很清丽,但和沈含烟毫无关系。
季童深吸一口气,推开书店的门走了出去。
脸上凉凉的,她抬头去看,邶城也下雪了啊。
纷纷扬扬,让她想起四年前她和沈含烟见最后一面的那天,也是下着这样的雪。
她拢着大衣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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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季童走出书店十分钟后,书店的门再一次被推开,一个身材纤长、面容清冷的女人走了进来。
她走到刚才季童深深凝视过的化学书架前,找了一圈,取出其中一本,来到收银台。
刚好今天值班的是与她相熟的店员,笑着跟她打招呼:“沈教授,你们学校旁边书店的这本书卖完了啊?”
沈含烟点点头:“嗯,特意坐两站地铁来买的。”
店员收完钱:“小票给你塞腰封里了。”
沈含烟应一声“好”,推门走出书店。
走出店外没两步,也不知是这本书腰封比较松还是怎么,收银小票飘到了地上,沈含烟弯腰去捡,看到地上有两个比周围更深一点的鞋印。
好像刚刚有人在这里站了一会儿,抬头望着落雪的天。
其实沈含烟今天挺忙的,买完书还要匆匆赶回K大,要不是这个小插曲的话,她一定不会站在书店门口,抬头望一眼落雪的天。
恍然想起:四年前她的女孩来跟她告别的时候,那天,也下这样的大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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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书店出来后,季童地铁也没坐,直接打了辆车,几乎是逃一般回了酒店房间,一把关上门后,还把防盗锁扣也扣上,自己靠在门后喘了半天气,还能听到自己砰砰的心跳声。
晚饭本来还想去吃烤鸭的,这下子,又变成在房间点三明治了。
她发现她太高估自己了。
她怎么会以为,在时隔四年看到沈含烟以后,她能自如的应对呢?
刚才把书店的女人错认成沈含烟的遭遇,深深点醒了她,让她认清自己连偷看沈含烟一眼的能力都没有。
现在这么大的邶城,又变得处处都是陷阱了,她不再能踏出房门半步——谁知道在哪里就会真的偶遇沈含烟。
只有逃到机场、逃回英国,她才觉得安全。
可回国这一趟,她总得搞清楚沈含烟那边发生了什么。
吃完三明治,季童在房间里来回来去踱步——问汪晨肯定是不现实的,一来她不想联系汪晨,二来汪晨那样厌恶的语气,一定也不愿与她多谈,要不也不会直接挂电话。
现在怎么办?以前她所认识的人中,还有谁可能与沈含烟有联系?
骆嘉远?
其实季童也并不想联系骆嘉远,毕竟那是和她同一时期喜欢过沈含烟的人,她一度甚至以为骆嘉远会成为沈含烟的选择。
而且,她没骆嘉远的手机号。
季童往酒店柔软的鹅绒大床上一扑,开始在网上搜索骆嘉远。
骆嘉远的人生,一如季童所料想的平顺。虽然比不上沈含烟那么耀眼,但也是青年研究者中的代表人物。
不过她查骆嘉远的时候发现了一件事——骆嘉远已经离开张愚教授门下了,自己另开了实验室单干,而这之后的成绩,就比不上之前了。
骆嘉远为什么要离开张愚?他不是张愚很得意的门生么?
季童立马又去搜张愚。
一搜才知道,张愚出事了,在一款新型材料推向市场的时候,发生了重大的专利纠纷。
张愚本来就不像顾峥那样是个学痴,几番考量之下,他决定退出研究界自保,之后就是游山玩水,很偶尔做做讲座。
张愚到了这把年纪,他的隐退对自己影响其实不大了,倒是张愚以前的那些学生,失去了张愚这把大伞,都和骆嘉远一样有一定程度的下滑。
季童的第一反应是——沈含烟也会受影响么?
想到沈含烟二十七岁就成了特任教授,至少她的学术之路应该没怎么受影响。
季童又想——那沈含烟还能赚到她想要的那么多钱么?
这就不知道了,季童想,或许她可以问问骆嘉远。
她又在网上继续查骆嘉远。
她的检索能力不错,在一篇实验招募帖中,还真被她把骆嘉远的手机号给找到了。
拿过手机准备拨号的时候,她却又犹豫起来。
那种熟悉的窒息感又来了,好像心上压着一块大石,沉甸甸的喘不过气。
她在心里嘲笑自己:别说偶遇沈含烟了,哪怕跟任何与沈含烟有关的人联系,都能让她紧张成这样。
她平复了好几次呼吸,也没能让那股窒息感消失,只好暂时丢开手机,走到窗边。
哦妈的,她都忘了。
今天是平安夜啊。
自从离开邶城以后,季童就对过各种节兴趣缺缺,之前跟莫春丽在一起的时候还好,莫春丽总会拉着她庆祝一番。
跟莫春丽分手以后,季童就不再过任何节日了,甚至因各种节日引发的商场关门、人群聚集、交通不便,她都觉得麻烦。
有什么好过的呢?她最多就是从阁楼倾斜的气窗往外望一眼,粉白手指抵在窗棱上,这样想着。
只是今天也不知是回国了还是怎么的,往窗外望这一眼,却让她心思动了动。
好热闹啊。
这些热闹,却都与她毫无关系。即便回到了曾经生长十九年的邶城,她也并没有回到故乡的感觉。
大概在这里,已经再没有一个能被称作“家”的地方了。
那间小小的出租屋,一度成为了她和沈含烟的“家”的地方,早已被沈含烟退了。
唯一剩下可怀念沈含烟的地方,只有季家老宅的那间书房。
季童出国前,给书房换了锁,所有的钥匙被她塞进行李箱,远远带去英国。她看着季唯民和汪晨说:“谁都不能再进这间书房,打扫阿姨也不行。”
季唯民张了张嘴,被汪晨挽住胳膊:“女孩子大了,总有些自己的小心思,你就顺着她吧。”
她有一瞬微妙的眯眼,与季童一个不着痕迹的眼神对视。
两人都知道,她们在交锋中无声的谈妥了一个条件——季童远走他乡,作为交换,汪晨不得入侵她的书房。
这时,季童望着满街的圣诞彩灯想:去远远的看那书房一眼吧?
反正,在季唯民觊觎过沈含烟后,在季童做出设计威胁沈含烟的事后,季家老宅已变成全世界沈含烟最不想去的地方了。
季童拿过大衣和围巾,心想:嗯,不会在那遇到沈含烟的。
她走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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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
离开四年,邶城的变化已经很大了。比如季家老宅隔一个路口的位置,竟然开了一家网红蛋糕店,今年圣诞还推出了樱桃味的潘娜托尼,平安夜正是卖疯的时候。
季童打车路过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多了,这里还在大排长龙,七七八八停满了车,路都堵了。
季童很好脾气的跟司机说:“我就在这里下车,自己走过去吧。”
司机松了口气,在她下车的时候还特意说:“平安夜快乐!”
季童笑笑回复:“平安夜快乐。”
只不过一下车、独自拢着大衣往前走的时候,她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
她并不快乐。
在面对其他人的时候,比如以前的莫春丽、同学、教授,现在的同事、哪怕偶遇的出租车司机,她会笑。
但那笑容像劣质零食外的一层虚假包装,内里只有一根光秃秃的糖棍,芝麻只印在外面那层透明的塑料纸上,轻轻一扯,就掉了。
她往季家老宅走的时候,对于能不能找回些许快乐这一点,也并没有什么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