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他终于睁开眼睛时,他惊喜的发现,所担忧的一幕并没有出现,那些充足新鲜的食物仍然都还在原地!只有坐在他身边的小爱德华勋爵做完餐前祈祷后,拿起刀叉,开始悄无声息地解决起自己的晚餐。
艾伦·丹吉尔斯一开始试图学着小爱德华勋爵,装模作样地吃饭。可是很快他就将头埋进餐盘里,疯狂地狼吞虎咽,直到他的手腕被小爱德华勋爵霸道地抓住了。
“得了,小子,不要吃了。”
艾伦艰难地从面包屑中抬起眼睛来,问: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已经吃饱了。你得陪我下去打牌,我要去找点事情做。”
“噢。”
“这是命令,艾伦,”注意到这位新室友的视线始终盯着餐盘,小爱德华勋爵抬起眉头,趾高气扬地说,“如果你还想在康弗里津公学里面混下去的话,你就得听我的。”
“好吧,”艾伦·丹吉尔斯飞快地解决完盘子里最后一块奶酪,他盯着他那位傲慢任性的室友看,“可我们为什么要下去打牌?”
“因为打桥牌需要四个人。”
“但是我们可以打梭哈。”
这当然不是个坏主意,小爱德华勋爵想。艾伦·丹吉尔斯从抽屉里翻出扑克牌过来,他们俩一齐进了起居室,面对面盘腿坐在地毯上。
牌局开始了,艾伦·丹吉尔斯洗牌、切牌的手法相当娴熟,他灵巧的手指不停上下翻飞。梭哈的玩法再简单不过,仅仅只需要比较双方扑克牌的大小。他们的最小赌注是一个先令,但是几十局下来,小爱德华勋爵不得不忧郁地发现自己已经输掉了好几镑。
他愤怒地将手上的扑克牌甩在了地上,大声喊道:
“噢,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你会赢得比我多?”
“这要问上帝。”艾伦·丹吉尔斯笑容满面地将大把的赌注推到自己的面前。
“好吧,我不相信上帝总站在你那边!”
小爱德华勋爵气鼓鼓地说,他重新将地上的牌拣起来,并且亮出了自己的牌面。
艾伦·丹吉尔斯看了小爱德华勋爵的牌面一眼,他突然问:
“你手上的那个戒指很值钱吗?”
“什么?”爱德华看了看自己的手指,那枚十字蔷薇的戒指熠熠发亮,“你是问这个吗?当然,它价值连城,比我身上的任何一件东西都要珍贵得多,难道你没有吗?”
这时外面突然传来猛烈的敲门声,伴随而来的还有格瑞斯太太的声音:“孩子们,难道你们还没有睡吗?”
这两个孩子慌忙跳起来,吹灭蜡烛,收拾好扑克牌,各自往自己卧室的床上跳去,并且拉高被子。他们两个做这些做得又快又好,以至于格瑞斯太太推门进来时,只能看到孩子们已经安然入睡了。
第三章
雪一停下来,春天就迫不及待地来临了。所谓的春天就像诗歌一样,它走在哪里都是美的,连这所古老的公学也一并受到感染,焕发了生机似的。整个学校都美丽极了,所有的树都是绿的,所有的花都开了,而刚刚转绿的草坪则绵软得像刚出炉的芝士蛋糕,就算用尽颜料盘上的所有颜色,也涂抹不出来这时姹紫嫣红的璀璨景象。
钟楼里的钟声敲了四下,格瑞斯太太照例给道格拉斯先生送下午茶时的茶点。可是当她弯腰将姜汁饼干和红茶摆在道格拉斯先生的手边时,却忍不住开始抱怨起新来的那个学生艾伦·丹吉尔斯来。
“噢,上帝,噢,道格拉斯先生,那个新来的学生他可真伤脑筋!”
“他怎么啦?嗯?很调皮吗?”道格拉斯先生头也不抬,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他的公务。
“这个倒没有特别看出来,所有的男孩子都是一个样子的调皮!可是,噢,上帝,噢,道格拉斯先生,我可伤透心啦,您瞧……”
“他到底怎么啦?”道格拉斯先生不得不及时打断了这位太太的咏叹调。
“是这样的,我今天帮他们整理房间时,在他柜子里发现了……道格拉斯先生,您猜我发现了什么?”
“啊哈。”
道格拉斯先生随口回应着,显然对答案丝毫没有兴趣,只想尽快地打发掉这位罗嗦的厨娘。
“我发现了一堆面包、牛奶还有奶酪!甚至还有昨天晚餐时的半只烧鹅!这可怜的孩子!他昨天一定是什么都没吃,他一定是讨厌我的手艺,才把这些吃不下的东西都收起来!”
“我想也许从爱尔兰来的人的胃口和您的手艺之间存在某些分歧罢了。”
“可是,道格拉斯先生……”格瑞斯太太被这句话打击得都快眼泪汪汪了。
“好啦好啦,如果他继续不吃就让他饿着吧。”
道格拉斯先生合上了书,感到非常不耐烦。虽然他们谁都不知道,这件藏匿案的真相只是艾伦·丹吉尔斯实在太舍不得放开这些自己已经塞不进肚皮里的美味佳肴了。
窗外,一阵阵喧哗声传来。孩子们在操场上正在练习玩板球,他们的技巧参差不齐,但所有的人都在努力地、全身心地投入到这项集体的运动当中。年轻的小爱德华勋爵虽然其他的科目都一塌糊涂,但玩起板球来还是挺有板有眼,这一点倒是和他父亲当年十分类似。更远处的琴房里传来一阵钢琴的旋律,准是哪个热爱音乐的学生在刻苦的练习着曲目。那些琴声时而激昂而急遽,时而沉重而缓慢,和这边板球比赛的呐喊声微妙地混合在一起,随着微风来回荡漾。
道格拉斯先生从写字桌前站起身,踱到窗前,往窗外看去。他活动了一下酸疼的手腕,摸出一支雪茄烟抽了起来。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陷入沉思的,直到他的秘书出言打断了他的思绪。
“那么,道格拉斯先生,您有在听吗?”
“噢,什么?”道格拉斯先生对着窗户站着,猛然回过神来,这才注意到他的秘书进来了,“好吧,好吧,你先放桌上,我一会来看。”
秘书将电报放在桌上,退了出去。
道格拉斯先生伸手将电报拿起来拆开,对着窗外的夕阳看去。那是德沃特公爵拍来的一封电报,通知这位公学校长他明天早上会来造访道格拉斯先生,和来探望他那位独生子小爱德华勋爵。这封电报看起来和之前的来信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内容更简短些。
他将这封电报放在私人信件夹里,重新坐回到桌前,开始审核这个学期教师们提交的教学内容和计划。
这些工作是如此的重要而繁杂,等道格拉斯先生从成堆的文件中抬起头来时,天已经极黑了。
道格拉斯先生合上文件,取下眼镜,站起身来。
初春的夜里依旧带着深深的寒意,办公室里只在书桌边点了一枝烛台,壁炉里的火焰生得也并不旺,因此看上去并不十分亮堂。餐桌上还摆着未吃完的晚餐,当然是早就冷掉了。是的,他本来应该打铃叫格瑞斯太太把它们收拾干净,如果不是考虑到这个钟点格瑞斯太太恐怕已经躺下休息了。
道格拉斯先生拿起拨火棍,翻了翻壁炉里的几块木头,试图让它们燃烧得更激烈一些。但是木头们许是受了潮的缘故,它们只是不情愿地翻了个身,而火焰,反而更小了。
这时候,道格拉斯先生感觉到自己听到了些声音。
他起先以为是风声或者树枝打在窗户上的动静,但事实上,任何雪花或者树枝,都不会清晰地发出“道格拉斯先生”这几个音节。
他细心听了一会,忽然扯开窗帘,打开其中一扇窗户。
刺骨的寒风立刻涌了进来,但是,同时映入眼帘的,还有一位穿着裘皮大衣的绅士,正站在窗前的那棵高大毛榉树的树干上,取下帽子,对着自己微笑着致意。
“晚上好,校长先生,很抱歉打扰您了。”
“上帝!这里可是在三楼!”道格拉斯先生呻吟了一声,伸手将对方迎了进来,“您给我的信上说的是明天早晨!”
这位不速之客跳进房间,伸手在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噢,是的,但你知道,我总喜欢心血来潮。你知道吗?我本来打算在肯辛顿呆过夜的,但我改变了行程,临时找了一辆马车。这件事我对谁也没有说。”
道格拉斯先生忙着关窗户、点蜡烛、往壁炉里面添木头,但是看起来这位不速之客似乎并不十分在意,他已经脱下大衣,随手搭在椅子上,并且坐在餐桌前自在地享用道格拉斯先生余下来的残羹剩饭。
看着这副可怕的景象,我们的校长先生不得不搓着手表示歉意。
“这太失礼了,公爵先生。”
“不过是我失礼在先,您不必介意,道格拉斯先生。”
“不,我的意思是,您的行为举止确实粗鲁得看起来不像是受过教育的,公爵。”
但是这位公爵丝毫不为道格拉斯先生的讽刺所动,他拿手绢擦了擦嘴角,镇静自若地问:
“我想现在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当然……当然没有。我想,我很高兴见到您,但是我想这时候小爱德华勋爵已经睡了。”
“我知道,所以我打算在这里留到明天早上。”
“什么?”道格拉斯先生叫了一声。
“会很麻烦校长先生您吗?”显然德沃特公爵并没有明白对方的惊讶来自何处。
“当然……当然不会,我感到很荣幸接待大驾,公爵先生。这里有很多客房,请您随便挑选。”
“好吧,那么你让佣人们收拾收拾吧,在那之前,我想出去走走。”
毫无疑问,德沃特公爵是个精力旺盛的人,当然,他以前就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想。道格拉斯先生拿起挂在衣帽架上的大衣,跟在公爵身后出了门。
虽然是春天,这天的云雾依旧很重,铺满了整个天空。遥遥只能看见月亮模糊的黄色光晕,从厚厚的云层当中微微地透出来。
道格拉斯先生走在公爵先生后面,不得不提醒着这位尊贵的客人。
“我想您应该小心脚下。”
“我会的。”
公爵点了点头,但他用以“小心脚下”的方式,便是边走边踢着一块小石块,活像个调皮的男孩。
他们走了一段路,然后往回看。这时候夜已经深了,整个公学里面一片黑暗,都陷入了深重的睡眠里了。只剩下一处房间还亮着灯光,这簇微薄的火焰,像是从海面上漂浮起来的灯塔般。公爵指着那一处灯光,饶有兴趣地问道:
“那是你的书房吗,校长先生?”
“是的,但我想您不会对它感兴趣,您看到它们只会打瞌睡。”
“啊哈,说到书房,我会忽然想起以前的事儿。”
“以前的事儿?”
“就是我纵火的那次,你忘了吗?”
“噢,不,不是您纵火,事实上,纵火的人是我,难道不是吗?”
事实上,这桩事故在道格拉斯先生心中从来没有忘记过。唉,他怎么可能忘记呢?那是多年以前某个晚上,那个晚上恰巧也是初春。年轻的公爵和道格拉斯先生一齐偷偷潜入当时校长的书房,目的是为了偷次日考试的试卷,因为这位公爵认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他一定不可能及格。刚开始一切都很顺利,他们成功地找到了试卷,但是道格拉斯先生突然对校长书房里的一本古老的书籍产生了兴趣,他想看清它,于是擦亮了火柴。不幸的是,手腕因为紧张而抖个不停,一朵细小的火花掉落在书页上。
那一瞬间,腾起的火焰燃烧得比他们思维的转动还快得多。
『雅各,快跑!』
似乎记忆里还有那时公爵对着自己的大叫,并且一把拽住自己的手臂将自己往窗外拉去。火焰吞噬上去,一排书架应声倒下,发出哗啦一声巨响,接着是下一排。这些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世界上最好的燃料,火越烧越旺了。耳边到处萦绕着“失火啦”的叫喊,被惊醒的人群脚步声嘈杂,并且愈来愈靠近了。
站在熊熊燃烧的校长书房前面,面对这可怕的灭顶之灾,年轻的公爵突然展现出难得的镇静来。
『雅各,你现在往湖边跑,碰到那些提着水桶救火的人时,就和他们一起折回来!』
那时道格拉斯先生顺利跑掉了,但是年轻的公爵选择留在了现场周围,然后被逮了个正着。哦,不,即使他们两个都跑掉,事后也照样能查出来是哪个调皮孩子闯下的大祸。所以,必须要有个孩子留下来,承担所有的罪名。这位年轻的公爵被抓到了暴跳如雷的校长面前,并且遭受到了有史以来最严厉的惩罚。
“但是其实你不必去,需要偷试卷的人只有我而已,不是吗,道格拉斯先生?”
“可我是自愿去的。而且,要命的是,”道格拉斯先生深呼了一口气,“你最后保全了我。”
这很重要,对于十一年级的他们来说,一向品学兼优的雅各·道格拉斯不能在校长心目中留下如此可怕的坏印象。否则,谁给他写推荐信送他去牛津?
“那是我应该的,”德沃特公爵笑了起来,“回忆一千次儿我也不会后悔。”
“你差点被打死。”
“得了吧,他不敢打死我的。”
暗香阵阵,他们两个人穿过长满樱草的小径,现在走到蔷薇园里了。花意外地都开了,低眸看去,一朵朵盛开的蔷薇在黑暗里显出一种幽暗的深红来。公爵先生弯下腰,拈起一朵。
道格拉斯先生蹲下来,拿火柴在地上擦了一下,一刹那间小小的火焰腾起。这样有这么一瞬间,他能看清楚对方亲吻花瓣时的样子,他能看清那淡栗色的发丝、蓝色的眼睛和笔直的鼻子。
“你的鼻子都快埋进去了,爱德华。”
“啊哈,连你也嘲笑它!”
“不,我觉得,我觉得你的鼻子很漂亮,公爵先生。”
这句话话音未落,道格拉斯先生的手指已然穿过对方那淡栗色的发丝,吻上了对方的唇角。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在很多年前,在他们都还在康弗里津公学念书时,他们常常这样做。
而且,如果时间不往前流动,他们一定会继续这么儿做。如果那时他们两个不是一块去的伦敦念大学,他们一定会继续这么儿做。
假如说要在这个世界上给冷酷又漠然的道格拉斯先生选一个最憎恨的地方,那末毫无疑问,他会选择伦敦。道格拉斯先生憎恨伦敦,他从来没有如此憎恨过一个地方,他憎恨那多雾而污浊的天气,他憎恨空气里胭脂水粉的轻浮香味。年轻的德沃特公爵却与他相反,他就像是笼中的鸟儿飞到了天堂,脱缰的野马奔跑在草原上。瞧啊,这里可没有公学里高耸的围墙,可没有凶狠的藤鞭,他总是去看戏、去跳舞,一整夜一整夜,像所有你能想像到的那些浪荡公子一样度过荒唐时光。全伦敦的娱乐场所都认识他,都知道他是德沃特公爵家的继承人,那些下作的朋友围绕在他周围,拼命地巴结他,只是为了尽可能的从他口袋里捞走金镑。唉,他有无数的男朋友、女朋友,道格拉斯先生知道的。他试图劝告对方,但是你想想看,这怎么可能有用处!
这当中有一个要命的问题,可怜的道格拉斯先生曾经、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位四肢修长、精力旺盛的有着淡栗色头发和活泼蓝眼睛的青年永远是他一个人的!
好在这种荒唐时光并没有持续太久,年轻的公爵先生在沙龙里认识了从法国南部来的年轻女伯爵,伊莲娜并不算十分漂亮,但是她是位聪明机敏谈吐高雅的女士,公爵先生爱上了她。德沃特公爵先生最喜欢这种类型,道格拉斯先生心里最明白啦,因为他自己也是这种类型的。在这位可爱女士的爱情感召下,当然更重要的是公爵先生的父亲老德沃特公爵,听说了儿子在伦敦的种种放纵之后,盛怒之下下了最后通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