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些雪藏了不知多久的叮叮食品,把人的感情都冰得死死的,再以微波炉将一堆死去良久的肉块,强行热成即食的饭菜,食物的光泽全失,而且大量制造的叮叮食品,也算不上对人有任何感情或祈望。他为陈秋炒这碟饭时,也许亦带上了一种期许吧,林春迷糊地想着。
陈秋已在吃第二碗饭了,林春吃得慢,还在吃第一碗。陈秋一边鲸吞着炒饭,一边口齿不清地问林春:「莲蓉月,里……怎懂得煮……煮饭?」
「我妈平时在快餐店工作,辛苦得很,有时回家已累得要死,所以我很早就学会做饭,等哪天妈太累,就由我顶上。有时她要顶夜更,夜晚那餐便由我自己料理。叮叮食品动辄要十多元一包,又吃不饱,太贵了,反而自己买材料回家做饭就经济得多,像这道炒饭,前前后后只花了二十多元,而且雪柜里还有材料,你下次可以试着自己做饭,很简单而已。」
陈秋没有回答,也没有点头,只是狼吞虎咽地吃着,脸颊黏了几枚饭粒还不知道,桌上倒是一粒饭也没有。他已经解决了第二碗,向第三碗进发了,陈秋这才惊觉自己吃了太多,问林春:「你够饱吗?要不要再吃一点。」
「如果你吃得下,就吃吧,我食量不大。」林春在撒谎,其实他只吃了一小碗饭,尚未饱,幸好刚才吃了不少零食,所以勉强也可以支持下去。
陈秋立时开心得眼也发光,干脆不将饭舀入自己的小碗了,整碟饭捧在手中,低头猛吃。住家饭(注二),陈秋有几年没有吃过了。自从他妈知道老豆在外面有了个女人,就再没心机做饭。在这个家庭里,物质愈来愈丰富,厨房有一年也吃不完的杯面和微波炉食品,要是吃厌了,就穿着拖鞋下商场,找家高级餐厅花几百元吃一个晚餐。
可是最基本、最简单的一碟家常炒饭,陈秋已经几年没有吃过,两年前他妈走了,他就更没有想过「住家饭」这三个字。吃杯面,有什么不好?多味精,味道好,而且有几十种味道,一天吃一款,至少吃一个月之后才会重复,再加上点心系列的微波炉食品,说是可以开一家餐厅也不为过。
直至这一天,陈秋才吃得出住家饭和速食的分别,他吃完后,这样对林春说:「吃住家饭时,真觉得每一块肉、每一粒饭都好似在口中跳动般,但吃速食时,只是在食一堆死了很久的尸块。」
林春笑而不语,起身收拾着碗碟,说:「我料定你这里不会有洗洁精和抹布,所以也顺道买了。碗碟那些,你就自己洗吧,我要回去。」
「我不懂怎样洗。」陈秋一副大少爷的娇贵样子,林春咬咬牙说:「你过来,看我洗一次,下次你自己洗。」陈秋灿然笑着,急步走入厨房。
「说起来,你家明明有白米和调味料,但为什么你平常都不会做饭?」
「啊,那是我妈以前用的,那包米也是她以前买的。」
「……你说你妈由什么时候开始就没有再做饭?」
「哈?我不就说了,大概是三四年前吧。」
「……」林春有一阵想冲入厕所呕吐的冲动,同时决定临走之前捉陈秋下超市,买过一批新的调味料和白米。
注一:「死老野」,意指死老头,不过不单只男人,「野」此字于广东话中可泛指任何东西,包括活物与死物,意近英文的stuff
注二:「住家饭」,即家常便饭,广东话常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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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陈秋就好似将林春当成贤慧的家庭主妇般,常常问他:「喂,莲蓉月,你懂得编织吗?懂得做家务吗?懂得做衣服吗?懂得做甜品吗?饼干?蛋糕?」
林春起初还有耐性一一回答,他只是懂得做饭而已,家务主要由他的母亲做,至于编织和做甜品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林春只是一个平凡如石头的人,并不会给自己以修饰,自然也不懂得去讲究什么生活情趣。
对于林春而言,生活就是成绩、吃饭、上学、练琴、欣赏美——而这是他最享受的一环,发掘并欣赏美丽的事物。纵使他不是第一个发现那事物的,但能够远远地观看着那种美态,他心上的一个小洞便被某种感情逐渐地填满,只有在那些时候,他才会由衷地说:「活着,真好。」
不过陈秋意外地口密,在戴志面前,他对于林春的厨艺是绝口不提的。林春自己倒觉得没必要瞒着戴志,但你也并没有要为戴志做一顿盛宴。加上若是被戴志知道他懂得做饭,那馋嘴的家伙必然会涎着脸说:「书凯子,给我做一顿饭,我也想要试一下书凯子做出来的菜,看是不是有一股书的酸味。」所以林春也无意告知戴志。
这天,终于轮到林春给陈秋上课了。陈秋差不多一星期之中至少有两天要出去私拍,林春自己则有三天要上补习课,另有一天去学琴,要两人抽时间出来还真困难。所以他们最后决定,腾出星期三当作「上课日」——唯有在那一天,林春才不用补习学琴,陈秋也不必出私拍,只是他们都要出席学校的课外活动。
讲到课外活动,那可真是一个麻烦的东西。是这样的,香港素来提出「全人发展」,实际上当然是想学生发展成「全能」。除了要求学生成绩考得好、取得高分,更逼令每一名学生均要参加至少一项课外活动,比如学术性质的有中文学会、EnglishSociety、数理学会,玩乐性质(也就是比较无聊的)有美术学会、园艺学会等,亦有制服团体如童军,至于身价最高的当然是校队,如戴志的田径队、管弦乐团等等。
教育家爱提倡课外活动,老是说:「本校学生从课外活动学会团体合作的重要性,以及从书本上未能学习到的知识……」巴拉巴拉说一大串冗长的话,实际上,学校也只是想透过课外活动发掘有才能的学生,再让他们参与各种比赛,「为校增光」,彷佛学生的成就不是属于学生自己的,而是属于那个将他们培训成才的学校。
事实上,大多数学会的内部运作都一团糟。林春待在中文学会中,因为年级高且成绩好的关系,所以他是该学会的副会长。他也是当了副会长,才发现原来学会的帐目一直混乱不已,会内实际持有的金钱,与帐面的数目是不符的,时多时少。
他曾问过学会的财政,那财政说:「我也问过老师!可是他说,我们学会年年如是,不必穷紧张!反正照着上一年留下来的帐目,再加上今年的杂费,重新『作一盘数出来』就可以了!大哥,我怎知道要怎样『作一盘数』啊!我只是个小小财政,还只是数学科考好一点才被逼做财政,那老家伙还真把我当作会计吗!」
此后,林春对于学会的帐目也没再说什么了。除了帐目不清,还有就是作风因循。不只中文学会,其他学会也是,每一年要做所谓的「工作计划」、「会议纪录」(至少召开三次干事会议)、财政报告和学期末的工作报告。
结果每年的学会活动都跟前一年一样,连带的,连会议纪录上面的讨论事项也和往年大同小异,因为举办的活动几乎全是一样,讨论的杂项自然也是一样。最后,除了财政报告之外,工作计划、多份会议纪录及工作报告,都是照着前一年的样子做,内容几乎完全一样,只除了人名和日期不同。
由于每一年的文件都会储入一只光碟,所以只要将上一年的文件打开,再在word档改少许资料,一份「新一年」的报告就诞生了。林春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同一样的内容,还要每年再用新的纸张去再印一遍?这些就是教育家所谓的「团体精神」、「合作精神」和「开拓创意思维」吗?
但中国人就是这么一个因循守旧的民族。他们甚至安于这种风格,因为所有事都由前人替他们做了,大家只是照着样办做事就好了,还不用动脑筋呢。所以林春纵是觉得这是浪费时间,却还是依老师的话去做了。而戴志的田径队每次都是练跑、练田径,都是常规性活动,只需要记下同学的出席率就可以了,简单得多。
相反,陈秋倒是一个出格的人。学校规定学生不能缺席课外活动,违者必罚,大概是被老师以书信警告。但陈秋几乎每次都不会出席学会活动,事后也从不向属会老师和干事解释,只是有一次,老师找过他一次,问他为什么总是不来。
陈秋就冷笑回答:「我待在这美术学会已经三年了,每一年都重复着同一样的活动,什么拉胚、画油画,你不厌我都厌啦,阿sir!等哪天学会活动大革新,我陈秋定当次次出席,包保不『甩底』(注一)!」气得那老师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的,却也拿他没办法。
陈秋提议说一起从课外活动逃跑,林春毫不犹豫就答应了,陈秋还有点惊讶陈秋之爽快:「你好歹是那学会的副主席,想不到你会这么爽快牺牲自己的学会。」
「又有什么所谓,总之我答应你。」林春自己心里知道,他并不是对所有事都「没所谓」、「求其是但」,但是他知道很多事都并非自己能够改变,比如说是父母的事、学校的事、学会的事等等,于是他就学会做一只应声虫,既知事情非人力可为,便做个唯唯诺诺的人,不去改变。
林春虽然当不成革命家,但是当有人鼓动他反抗一些制度,他便觉得自己不是孤独,原来有人与他有同一样的想法。可以说是陈秋的任性壮大了林春的胆,是以他敢对这早就看不顺眼的学会活动作出消极的反抗,没错自己是不可能革新学会,尤其这是一个腐烂了十多二十年的老学会,但他总有权sayno,默默表示他的反感。
总之这一天,他俩就一起逃掉「有意义」的课外活动,由林春为陈秋上课——林春称之为「美学课」,陈秋一脸不认同的讪笑:「什么?还美学课,那我的课叫什么?欲望课?啊,就叫『欲望教室』好了。」林春当做听不见陈秋的话,每当陈秋讲一些他不想回应的浑笑话或废话,他就会望向远方,做出一副沉思的样子。
陈秋也不在乎林春有没有回应,相处了两个多月,他已经逐渐摸清林春的底子,知道林春喜好以沉默表示他的鄙视,并以尖锐的言语表达他的傲慢,讲到傲慢,他陈秋比林春更要傲慢,当然不是来自成绩上的优越感,而是他那种高贵的自尊心,但那并不是因为他是个有钱子弟的事实,而是因为一种天生的自负——「他输不得」。
注一:「甩底」,多指临时决定不出席一个活动,比如说:「B君今年的生日会,A君那家伙又甩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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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来我家吧?」陈秋略带期待地说,最近他三不五时也会拉林春到他家做饭,林春倒没所谓,这可以省掉一笔伙食费,他母亲也无大所谓,说:「你跟同学吃也好,那我就在快餐店吃过东西才回家。但你哪来的零用钱每晚出去吃饭?」
林春就跟他母亲说:「我那位同学是一个有钱但不懂照顾自己的人。有次我偶尔为他做了一顿饭,他似乎很喜欢,便常常说要我和他一起吃。」林母听到儿子交了一个有钱的朋友,就笑着不停点头:「嗯,有钱好、有钱好,一定是有一个『有出息』的父亲!哪像那个『死佬』……可是有钱人都很奇怪,你同学常叫你一个大男生为他做饭,也真是古怪,不过可以省掉一笔伙食费也是美事。」
是以林春轻轻点一点头,陈秋便握紧拳头,兴奋地低喊了句「Yes!」。出了校门,林春说:「傍晚才去你家。我的课要在户外上,由我带路,就在这附近的地方而已。」
陈秋便背着书包,随着林春行。他们出了学校,似乎漫无目的地带陈秋四处走。他每看见树木,便会停下来,煞有介事地指着树木说:「看,这是菩提树。树身比较淡色,乍看好似无大特别,但是你看那树叶吧,」林春扶着栏干,举起手、指尖勉强碰到叶尖,说:「它的叶尖好似一支细针般,格外细长,和肥大的叶形成对比,就好似将一支不相干的针贴上一片平凡的树叶般。有听过这句话吗?『菩提并无树,何处惹尘埃』,我觉得很有意思,但未能参透缘机。」
陈秋随意「哦哦」的应了几声,不甚感兴趣,他对林春的样子更感兴趣。林春看到树,就好似一个大孩子般快步走过去、甚至跑过去,彷佛见到了什么千年难见的宝物般,但那分明是平时上学路上随处可见的植物而已。
林春看陈秋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也不在意,遂继续向前行,走上一条广阔的路。地上是石板路,铺得不甚美观,但有种屋邨的朴实。林春的语气不无可惜地说:「如果现在不是十一月就好了。如果现在是春天,就能带你去看更多花。你知道吗?我第一次发现美,就是从大自然……」
「呵!这里是有石屎森林的香港,还是大自然吗?没错,也许树和花原本属于自然,可是你何曾有见过大自然有石板铺成的路?何时见过大自然的树木旁边有一幢幢廿几层的大厦?现实一点吧,莲蓉月。」陈秋不以为然地嗤笑,林春被他一阵抢白,一时倒也接不上话来。
「咳咳,我收回『大自然』这个词。」陈秋满意地看到林春苍白的脸有点泛红,林春接着放远眼光,看着住宅对面、小路旁边成排的青葱大树,说:「这里虽然不是大自然,但是树木生在这个大都市,还是有其价值。如果它只是生长在森林,那不论过了几百年,它可能还只是一棵默默无闻、无人赏识的大树。但在都市就不同。都市里,大厦和汽车的数目远比树木多,被生活压榨得疲倦的人一看见大树,就能联想到森林的幽静,稍为可以放松,所以生在都市,说不定是树木的一种福气。」
陈秋最不喜欢林春一副沉思者的模样。当然,他喜欢听林春讲他那些有道理又长篇大论的理论,但每当林春说得愉快,他的思考就会去到无穷远的地步,远到陈秋捉不住,觉得自己好似与不同层次、不同世界的人对话。所以陈秋老喜欢将林春拉回现实:「可是,事实上都市中的树木也很惨。你想,都市人不是忙上学就是忙上班,一下班放学,哪有闲情逸志去看一棵树。我想,与其问他们知不知道菩提树的叶尖长什么样子,不如问他们线上游戏的破关方法。」
林春不语,他走近一排树木,用力嗅一下树木清新的气息。陈秋感到一种被忽视的气愤,就继续说:「而且在城市里面,用心照顾树木的人不多,到头来不少百年大树都被虫蛀坏,有的还塌下来压死人。前一阵子,政府为了平息市民的气愤,还胡乱挑了些所谓『有倒塌危机』的大树来斩,看,这些大树生在城市才不是运气好,而是运气差透了,专被人拎去『祭旗』!」
林春望了陈秋一眼,忽然微笑了,那狭长的眼尾略为下垂,却带着温容的笑意而非冷冽的傲气,陈秋深深看了一眼。林春向前走,陈秋立刻跟着他,并听到前方的他说:「这就是命运。生在森林也好、城市也好,每一个生物总会面对着厄运和好运,结果如何,有时是看他们的造化,有时就是观点与角度的问题。」
陈秋有一阵释然的感觉,忽然就接受了林春的答案。有些人的确是表面风光,像他和他哥,是有钱子弟、住豪宅、银行户口长期有一大笔钱,那又如何?想吃一顿家常便饭也要林春给他做。而林春,表面上是全级第一名,成绩出色,可就是差在一科英文,相反他陈秋懒懒闲的,英文倒考得不错。这可说是不公平,有些人凭什么毫不劳动、也不用付出就能过好生活,而林春的妈却在快餐店做得命也赔给公司了,却还是只有廿八大元的时薪。
这也可说是一种公平。林春的文科成绩好,所以英文极差;而他陈秋经常不温习,所以每次都考些高不成、低不就的分数,这世界又似乎很公平,陈秋默默地想,只要换一换角度,就可以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我们到了。」林春转身,向陈秋微笑说。陈秋曾经与林春说过,他笑起来其实蛮好看,至少较似正常人的样子,不会冷得像块冰,林春闻言,便摸了摸他那常常翘乱得像鸟窝的头,笑了。此后林春的面容也开始放松,不时也面露微笑。
陈秋放眼望向前方,是一条单车径,单车径的右边是T市公园,而左边则是以T市的名字所命名的河流,每到炎夏就会散发出一种沟渠似的恶臭。两旁的共通点是皆植有一排树木,尤如军纪严谨的士兵在列队,单车径的末端是T市的一个铁路车站。在那个车站既可以搭新市镇独有的轻便铁路,也可以选择另一种铁路,直达九龙、港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