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单车径对陈秋而言并不陌生,他每天上学都会路经此处。陈秋不喜欢在早上搭轻铁,人们不论男女老幼、身份地位,都抛却一切羞耻之心挤上轻铁,比货仓里的货物更不堪,至于人放货物时还会有序地排列好。但车上的人是无什么廉耻可言的,陈秋曾见过一个衣冠楚楚的西装男子以一记手肘撞开旁边那个正要上车的男学生,自己挺起胸膛迎着一大批下车的人群,以同样的伎俩挤入车厢,还一脸得意的。
自那次之后,陈秋宁愿早点起床、回到学校才吃早餐,也坚持每天走二十分钟的路回校,途中就是会经过这条单车径。
林春迳自走上单车径,一边缓步,一边抬头,精神彷佛如入梦中似的低语:「这里就是我小时候、第一次发现『美』的地方。」陈秋走在林春旁边,也跟着他一起抬头,也不禁低叹:「真的很美。」
17
陈秋一抬头时,几点刺眼的金光直射入他眼中,使他不适,但眯着眼细看,却见了另一番景致:大树的枝条或粗壮或细长,其中那粗壮的成了构图的底部,细长的则蔓延伸上天空中,无数枝条幼细如钢笔描出来的线条,复杂地重叠交叉,彷佛在画布似的天空描上了许许多多凌乱纤美的线段;而那细密如针的叶子于阳光下结成一团团,如画家以墨绿淡雅的水彩所晕染出来的树丛,一时之间,陈秋如走入了一个既不存在于T市、又不存在于任何城市之内的世界。
「我经常就这样仰着头、由单车径的头走到最尾,百看不厌,在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心情之下,能够看出不一样的美态。我个人觉得心情悠闲的时候,能够看到最多的美。」林春持续仰首,脖子好像快要折断了,陈秋觉得颈开始僵硬,遂望回前方,并左右扭一扭脖子,抱怨说:「颈都酸了,你不累吗?还看!」
「累啊。但发现美,是要付出代价的。有一次我心情不太好,傍晚来这里走,足足仰首走了十五分钟,到我想调整回正常姿势时,发现颈已经僵硬到动不了,好似一动便要扭伤,我便扶住后颈,慢动作地让头垂下来,望回前面。」林春仍保持同一个姿势,在树影下慢步。
陈秋没再望上空,却发现了另一种美:阳光穿透叶隙与枝条间的空白位,斑斑驳驳地洒落在林春清瘦的身子上。与对比一旁高壮的细叶榕树对比,林春的身段显得更修长,带有成人的影子,但仍然保留少年的纤韧,他领受十一月中旬、温煦阳光的洗礼,那向后仰的颈项线条纤长,好似一手就能将之折断。
他突然有点迷惘,走出书本与学校的林春,看起来有另一番味道,也许是树木以其清新的气息,驱去了林春身上陈腐的书本酸气。陈秋想起,有些人一逢转季、遇着阳光灿烂的日子便会晒书,书晒过之后便染上一阵好闻的味道,那是阳光的气息,现下的林春就好像一本晒过之后的古典小说。
他们不知不觉走到单车径的最尾端,前面是有一巨型的牌,写着「T市公园」,牌的后面就是铁路车站。
林春想将头垂下来,奈何脖子又僵硬了,这次的情况更严重,他一想移动头部,颈椎便传来一阵又急又猛的痛楚,使他痛得「嘶嘶」低叫出声。
陈秋既想嘲笑他,又觉得他有点可怜:「这就是『为艺术而牺牲』了,啊不,是什么『美的代价』吧?诺,你先拍一拍后颈,等人觉得松一点之后,再慢慢移动吧。」
林春痛苦地「嗯」应着陈秋,然后伸手,一掌掌用劲拍下去,看到陈秋几乎跳起来,惊叫:「不是!你这粗手粗脚的书呆子!」
他冲过去,先帮助林春脱下过重的书包,再说:「等我来帮你一下吧,要不我看你真的拍断自己的颈骨,要我陪你看铁打!」陈秋一手拎着林春的书包,一手贴上林春的后颈,细细地施着阴力揉搓。
林春这么一个大男生,皮肤摸起来不但不粗糙,还有种细嫩,也许是因为后颈算是一处私密的地方,平常不会常碰触。林春的发很浓亦很乱,张扬地翘着,再加上林春的眼睛狭长、眼尾下垂,使他经常都是一副刚从被窝起来、头发还未梳好的凌乱样子。可是那刺在陈秋手背上、林春的发,摸起来一点也不油腻,而是清爽干燥,好似乾草般扎得陈秋的手背一阵微痒。
陈秋渐渐忘了,他揉着林春的后颈是为了让林春放松、以垂下头,他纯粹觉得这种手感很有趣,手指摸着的肌肤是柔细的,扎着他手背的头发却一根根像刺猬身上的短刺,痛痛痒痒的,很是新鲜。
「现在好了一点,你放手,让我试着动一下,陈秋。」林春说着,但陈秋却置若罔闻,继续揉搓他的后颈,他再出声:「陈秋?」
「啊!」陈秋如梦初醒,匆匆地「哦哦哦」应了几声,立刻放开林春,双手作贼心虚似的举高,好似犯人投降的姿势。林春一手扶着后脑,一手轻按着后颈,逐分逐寸地移着头部,这样慢动作地试了好一会儿,才回到正常的姿势,林春一向前走,脚步蹒跚差点跌到,陈秋反应快,一手扯着林春的毛衣,使他免于跌倒。
「不好意思,也许是看阳光看得久了,一时眼前全是青青蓝蓝的光晕,脚步也浮起来。」林春在道歉,陈秋犹拉着他的毛衣,不意从领口的松位望到他骨棱棱的锁骨,和着苍白的肤色,透出一种病态的美感。
陈秋只看了一眼就放手,林春根本察觉不到陈秋心中的动摇,迳自翻翻衣领,束了束松散的领带——他们学校的冬季制服是长袖白衬衣配深蓝色领带及同色的长裤,女生的校服则由夏天的白色连身长裙,改成灰色连身裙、内衬白衬衣与领带,这时是上学期测验后的两三星期,已经是十一月中了,天气微寒,已入深秋。
可是陈秋的脸却升起一股微热,直至秋风从旁吹至脸上,他才惊觉原来已经是深秋了,因为迎面而来的风居然那么冷,他摸摸脸,脸竟然一点也不冷,还有股舒适的微热。林春背起书包,瞄了瞄呆立中的陈秋,说:「今天的课就到此为止。我觉得自己比你成功,至少我令你发自内心地说过一次『真的很美』。」林春竟然有点骄傲地微笑了。
他平时的微笑,据陈秋说,要不是淡如开水,就是有种看不起人的意味,但据陈秋后来说,林春那一天的笑是他第一次所见、林春脸上最具人味的笑,这才是人——他们的笑是带有感情与欲望的,欲望并不一定是性欲,可以是想笑的欲望、想得到快乐的欲望,或者是像林春此时的笑般:带有自满的笑。
陈秋平时一定会出言反驳,他是那种失败了还要挽回一城、不肯认输的人,广东话有一句俗语,正好用来形容陈秋这种人:「跌下地还要拿一把沙」(注一)。出奇的是,陈秋这次没有反驳,只是笑着说:「是你略胜一筹。」
林春有点惊讶似的微张着口,过后就转过头,往前走着,不愠不火地说:「现在去你家吗?在此之前,先到超市买点东西,你身上有钱吗?」
「有,我要吃茄汁大虾、豉椒炒蚬和马铃薯煮排骨,银包先给你。」
「哦。」林春接过陈秋给他的银包,有一下没一下的抛掷,他走在陈秋前方,陈秋走在他的后方。
「……都快五点了,我怕来不及弄三道菜。而且怎么全都是肉。」
「谁管你!现在你花的是大少爷我的钱,我可是你的『米饭班主』,叫你做就做!」陈秋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林春遂以沉默作消极的反抗。
一直到很久之后,林春才告诉陈秋,那一次陈秋为他揉着后颈时,他感觉到一股麻痒由后颈直传落背脊,好像被人搔痒,但又有种暖热微颤的舒服感,彷佛被人温柔地按摩着,使他颤抖,亦使他惶恐。所以他那时一直走在陈秋前方,直至那种又刺又痒的感觉退减,他才敢重新面对陈秋,因此他当时才没有发觉陈秋那洁白的脸,曾经久久挂着一抹淡红。
注一:「跌下地还要拿一把沙」,这句话我觉得还是用广东话读起来更过瘾:「跌左落地仲要拿(音乸)番za沙」,「za」乃音,意义同「堆」,比如说「一za沙」、「一za花瓣」等等,有声无字,或者是我才疏学浅,一时想不出同音字。
18
这一年的天气依旧反常,十二月初应该还不是太冷,但这年一踏入十二月,气温就骤降,直下至十度左右,在中国内地或是其他地方,摄氏十度算不上是什么寒温,但对于天气和暖的香港而言,这已是与洪水猛兽相差不远的低温了。
林春系上一条围巾,穿上两件毛衣,外罩一件白色中长大衣便出门。林春的学校很奇怪,冬季制服中有一种叫「校褛」的玩意,也就是一件普通的大衣而已,长至臀部的一半左右,号称是很能保暖的,可实际上这校褛很薄,十五六度时穿,还可以保暖,但如果是在十二度以下的温度,这校褛形同垃圾,丝毫不能保暖。
因此,每当气温低于十二度,或者天文台发出「寒冷天气警告」,学生就可以穿一般的大衣回校,但颜色必须是黑色、白色或深蓝色,而且必须是净色大衣,不得有任何花款。
林春记得,在中五时,陈秋穿过一件颇为夸张的大衣回校,大衣倒是净黑色的,不过系了一顶帽,帽缘镶了金银混杂的一圈柔毛,在阳光底下会发光,就像金羊毛一般闪亮。
为此,训导主任曾警告过陈秋,陈秋那时一脸不屑地以谦卑而讽刺的口吻回答:「阿sir,你之前常说我校服发饰违规,小人我这一次仔仔细细看过校规的每一行字,才敢穿这大衣回来的。校规上面只是说『学生须穿净色大衣回校』,但没有说不能穿连帽子的大衣回来,更加没有说帽边不能够有羊毛。你不要『屈我』(注一),阿sir,我一向是守校规的好学生!」
陈秋总有本事令老师表现出一副为之气结的样子,想起那个平常「英明神武」的训导主任,当天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林春就想笑。一扯动脸皮,便感到脸一阵乾硬,唇上也好像凝结了一层硬皮,他才想起刚才赶着出门,忘了先涂些润肤膏和润唇膏,幸好润唇膏他是长期放进书包。一到冬天,林春的皮肤就会变得非常乾,所以不得不涂点滋润的东西,只是他绝不会在同学面前涂,总觉得男生涂唇膏有点古怪,然而他又切实地需要润唇膏。
上到课室,陈秋还未回来,戴志大刺刺的坐在林春的位子,跟一堆男生闲聊。那些男生见林春回来,便作鸟兽散,他们都有点怕这个不苟言笑、成绩骄人的书呆子,唯独是戴志免疫,仍旧霸着林春的位,跟他夸张地挥手说嗨。
「哦。」林春朝他点点头,静静放下书包,先坐在陈秋的位子。戴志好像每一天都过得很快活,这天也一脸阳光笑容地跟林春说无聊话,可他突然收起笑容,出其不意地伸手摸了摸林春的脸,语带惊异地说:「书凯子,你搞什么?你是蛇吗?脸上脱皮脱得很严重!鼻头乾得结了一层层皮,两边脸就冷得通红一片,看起来很糟糕!」
「没办法,我忘了先涂点东西才回来,之前连唇皮都冻硬了。」其实不用戴志说,林春也感觉到整张脸都不舒服,一牵动脸上的皮肉就一阵紧绷,摸起来粗糙得像沙纸。戴志一脸凝重地想了想,又鬼鬼祟祟地左右张望一下,然后回自己的位子拿了一个小瓶,便拉林春出走廊、直入厕所。
「诺,不要说我不关照兄弟!这瓶鬼东西是我老妈子前天买回来,硬塞给我的。她说我天气冷、皮肤就干燥,说什么也要逼我用这女人货,不过我偷偷用了几次,发现效果还不错的。这里人少,你就往脸上抹一些才出去吧。动作快点!不然被其他男的进来,见到我们用女人货,那我一世英名就丧于你手中!」戴志彷佛对林春晓以大义般的,一脸正经又压低声音。
「谢了,戴志伟。」林春心中挺欣赏戴志的。他既可以和班上的男生打成一片,但面对着他和陈秋这类边缘人,又不会以轻视或嘲笑的态度对待他们,总是拿出一片诚心,知道他们有麻烦的时候又常挺身而出,过后也不会想到报酬。但这个性落在社会上,注定是要吃亏的。
林春一边想着,一边扭开瓶盖,挖了一坨白色的润肤霜往脸上涂。难怪女人总是将护肤品奉若神明,林春在脸上薄薄涂了一层,原来脱皮脱得「一脸风霜」的他,立时「回春」,那些小块的白皮消去,加上林春两边脸给冻得通红,涂了乳霜之后,脸色比平常还要好。
戴志坚持将那一小瓶乳霜送给林春,说:「这东西我家里超多的!我老妈子用,妹子又用,老头子常骂我妈和我妹,说她俩把他辛苦赚来的血汗钱都进贡给那吸血鬼化妆品牌,我老妈子总是当他说的话是耳边风啦。」
林春这才知道戴志原来有个妹子,不过他也没有深究下去,只是大方地接受了戴志的礼物,袋在裤袋,和戴志走回课室。一入课室就见到陈秋,他还是穿那件连帽子的黑大衣,帽缘金银夹杂的羊毛依然耀眼得很。
「你们怎么一起进来的?真少有,戴志伟,你跟书凯子的感情变好了啊。」陈秋半开玩笑的说,他只有在跟林春单独并处时,才会叫林春做「莲蓉月」,就是不想让戴志知道「莲蓉月」这有趣的花名。
「没有啦,是去办一些事而已,咳咳咳。」戴志含糊地答,造作地干咳几声,又用力往林春的背拍几下,暗示叫他不要将乳霜的事说出来。林春本人是觉得没所谓,但戴志似乎十分的不愿意被人知道他用过所谓的「女人货」。所以林春也默不作声地坐下来,稍侧过头回避陈秋好奇的目光。
「办什么事来着?」
「嗯……那个……啊,对了,书凯子一早回来说很无聊,就和我一起将学生手册还给田径队的几个学弟妹。那几个懒惰鬼,之前几次缺席田径练习,『狒狒强』一时气起来就收了那几个人的手册,给他们每人记了一个缺点,之后叫我将手册发还给他们。」狒狒强是田径队的负责老师,是一个四肢发达的巨人,平时教体育和数学,因为本名叫「德强」,平时的形貌举止又似猿猴,后来就被学生私下改了个花名叫「狒狒强」。
不精明又傻气的人说起谎来,就一脸不自在的样子,结巴不特只,眼球还往左上方转。陈秋眯起秀丽的眼睛,专注地盯着若无其事的林春的侧脸,伸着长腿踢他的椅脚,林春轻皱着眉迎上陈秋的视线,对于陈秋没来由的挑衅感到莫名其妙。戴志彷佛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忽然一副发现新大陆的样子,执起林春的围巾,双眼发光地赞叹:「我刚才都没发现,书凯子你的围巾很漂亮。」
林春的围巾很独特,前端至中段是纯黑色,中段至末端则是纯白色,而围巾的中央则由前端至末端都织有一道大扭绳花纹,前后两端各束上一串串黑白夹杂的流苏,看起来有一种华丽感。林春不甚热情地把玩着流苏,说:「是我妈给我织的。前几天,天文台说天气会转冷,我妈说我连一条像样的毛巾也没有,就给我买来毛线,在三天之内织了这一条围巾,昨天才完工。」
「原来如此!啊,借来戴一下可以吗,我会小心,不会弄脏的。」戴志对林春的毛巾似乎爱不惜手,他的母亲不擅于编织,至于妹妹则是宁愿织围巾给男友,也不会给老哥织。
「随便你。」林春说着就脱下围巾,伸手递给戴志,谁知陈秋突兀地站起来、倾身向前抓住了围巾的一端,戴志呆了,陈秋自己也愣住了,他倒不觉得林春的围巾有多好看,只是一想到戴志伟那小子要碰林春的东西,就想要截住戴志。
倒是戴志机灵,说了几句混帐话打圆场:「呐,书凯子,你看你妈的编织功夫有多厉害,连我们用惯名牌子的大少爷都急急出手!好好,我戴志伟一向重情义,所谓『情——与——义……值——千——金……刀山去……地狱去……』(注二),啊,后面的我忘了,总之我就先让秋秋了!」
林春有点疑惑地望了望陈秋,他疑心陈秋是不是冷病了,由刚才就做出很多反常的行为,例如是踢他的椅子、无缘无故生他的气,所以他将围巾递给陈秋,说:「给你用。我不冷,身子暖了才还给我。手织的围巾比机器织出来的,要温暖得多,试一试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