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渐渐散去的时候,我微开一线眼缝,看了看裹满全身的布帛。伤口被很仔细地包裹了两层,里层是细洁的亚麻布,外层是一种轻柔的帛,包扎得还不错。血还在缓慢地从布帛下渗出,帐篷里很快就充满了混合着古怪草药味的腥膻气息。
那个孩子俯在我的身侧,头枕在他自己的手臂上,好像已经累得睡着了,只有一只耳朵还在微微耸动,告诉我这个小家伙依然处于清醒的戒备之中。过了一会儿,他压在自己胸口下的另一只手动了动,从怀里轻轻地摸出一个小瓶子,用指甲挑开瓶盖,对着我身侧的伤口凑了上来。
“阿达是什么意思?”我突然开口,压低了声音在他耳边问。
他的肩膀猛地一震,抬头挥手,一道刀光毫无滞殆地立刻向我胸前袭来。
积聚了多时的力量在这一刻爆发出来,我叼住孩子的手腕,顺着关节而上,以肘压臂,反手利落地夺下了他手中的刀。我看着他的眼睛,虽然失了傍身的利器,那双突然变得阴冷的眼睛里没有半点惊慌之色,反而闪过了一丝狡诈。几乎在我夺刀的同时,他另一只手中的瓶子也已经凑到了我的伤口上,瓶子里散发着淡淡香气的液体被尽数倾倒在染血的布帛上,很快向下渗了进去。
他飞快地向后退了一步,掂着瓶子笑眯眯地看着我,一脸得意的样子。
我在手上挽了刀花,把夺来的短刀放在膝盖上,望着他也轻轻地笑了笑。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看到我依旧毫无异样地安然侧躺着,那个孩子的脸色渐渐沉了下来,脸上的得意变成了难以置信的惊讶。我也忍不住感到欣赏,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不乱不惧,没有任何失常之措,这个孩子的心志确实是不同一般的坚强。
“聊聊吧,我想这对彼此都没什么坏处。”我轻咳一声,向他招了招手。
“你是什么人?断肠草的毒竟然对你毫无作用!”小家伙皱起眉头,犹疑地打量着我。
“我是什么人,这件事说起来话长,你未必有时间听。如果你不介意让别人听到我们的对话,就继续站在那里吧。”我没有正面回答他,只是把他的短刀放到身后,然后平躺下来不再看他。
我不畏毒。当初联盟法庭为了确保无期流放徒刑中“无期”两字的有效性,在我们这些受刑者体内注入了针对各种已知病毒和毒素的抗体。除非是以高分子技术合成的新型毒素,普通的植物性天然毒素对我的身体并不能造成多大的影响,所以我虽然猜到他那个瓶子里会是毒药,却没有做任何闪避的动作。我承认这是在故作高深,但也是逼不得已。刚才夺刀的动作看似利落,其实已经耗尽了我好不容易积聚起来的一点力量,再不躺下来,我怕会被这个狡诈的小子看透深浅。他是我唯一认识的南稷人,而且我对他的机敏很有好感,总觉得我要去南稷这件事,应该要着落在这个孩子身上。
小家伙迟疑了片刻,很快拿定主意,走回到我身侧俯下,还是像刚才那样把头枕在了胳膊上,只是小心翼翼地避开了被断肠草毒汁浸湿了的那片布帛,小脑袋直接凑到了我的耳朵边上。
“你不是南稷人,是在哪里学的南稷话?没有南稷人会不知道阿达是什么意思。”他把头埋得低低的,很识趣地没有提出让我把短刀还给他。这种短弯刀似乎对腕力和臂力的要求很严格,并不是我惯于使用的类型。说实话,刚才只是出其不意,如果将武器还给他,我不认为以自己现在的状况,还能从这个有了防备的小家伙手里再次把刀夺过来。
这么想着,我移了移身体,好让自己躺得更舒服些,也是显得更加莫测一些,一边淡淡地问:“像是个称呼啊,是阿爸的意思吗?”
搭在我头侧的手臂紧了一紧,小家伙似乎对我占他的口头便宜有些不满,闷了一会儿才说:“是尊长,或者主人的意思。”
“主人吗?”我想了想,笑笑说:“那么,你是那个南稷靖宁王世子的仆人?或者,我其实应该称呼你世子殿下?”
小家伙的手捏成了拳头,顿了一下,然后抬起头来满面笑容地对我说:“这话可真奇怪。世子是您啊,阿达,难道您伤得太重,连这都忘记了吗?”
“世子是我?”我漠然地看着他,轻轻地摇了摇头,“可为什么我身上的袍子会是小孩子衣服的尺寸呢?就算扯开了线,破烂了些,那位精明的清娴夫人和馨儿小姐还是很容易就能看出袍子原来的大小吧。毕竟,女人对这些东西总是很敏感的。”
小家伙的脸色变了一变,但马上又恢复了甜甜的笑容:“那是因为阿达您的衣服都破了,我才把我的袍子解下来给您披上的。那件袍子虽然华丽了些,但阿达您一直都是这么疼爱我的,才出门还赏了件新袍子穿哪。况且,那条五宝镶金腰带才是世子身份的象征,那可不是小孩子尺寸啊。”
“世子殿下忠心的小仆人,你不觉得这样的解释,是需要两个人配合着说才勉强能够敷衍过去吗?”我静静地侧过头,望进那个孩子的眼睛里。他的眼底闪过一丝精光,然后渐渐被思索之色淹没。过了一会儿,小家伙眨了眨眼,微勾的眼角突然显得有些稚气,连带着脸上的笑容也显得天真起来。
“虽然我猜不到这个出了草原就会失效的世子身份对你有什么用处,不过眼下合则两利,对大家都有好处。只要你能帮我离开这里,以后你有什么事,我也可以出点力。”一个狐狸似的翘鼻子轻轻地抵到我的耳廓上,小家伙细声细气地把这几句话吹进了我的耳朵里。
我虽然很欣赏他的敏锐,但却没有让他在心理上与我持平抗衡的打算,闻言只是毫不动色地“嗯”了一声,然后冷静地问:“你偷了脱脱人的什么东西?”
孩子的脸上终于出现震惊之色,一只手下意识地抓住了我的肩膀,尖声叫了起来:“你怎么知道!”叫声一出口,他就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马上捏着嗓子欢快地叫着:“阿达,你醒啦!”他的叫声虽然欢悦,脸色却仍然阴沉。
很快就有人来到帐篷里,那几个女人也来了,精明的夫人带着春风化雨般的微笑殷切地询问着我身体的感觉和饮食方面的需要。那个孩子这次没有再挤在我身边,而是默默地退到了帐篷的角落里。透过众人的身影,我看到他眼里的惧意,心里却没由来的一阵悒闷。
没想到,让人恐惧竟然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
第五章:列都
很久以前曾经有人对我讲过,出色的军人有许多种,有些是智将,有些是斗将,各人的侧重不同,在战场上,这两者之间并没有绝对的优劣势。当时我还在军校里学习,后来成了我副官的理耳家的那小子就是我的同学。我们有一次谈到这个话题时,那小子嘿嘿奸笑着说:“听过那个‘自脖子以下全部都是多余’的笑话吗,如果是我,倒是宁愿这样也不想让人反过来说我脖子以上都是多余的。”这个家伙无论是在军界还是朋友圈子里一直都是狡诈的代名词,成为一代智将也许是他毕生的理想,可惜七连星空域的那场溃败使他成了战俘,如细瓷般不堪一击的所谓理想就被现实的车轮一下碾得粉碎。
那时告诉我这话的人还说过,如果有人能够两者兼备,那就是名将。
听了这句话,我轻轻地笑了笑,做出恭谨受教的样子,其实心里却在不屑地冷笑。
当真智勇双全的顶尖人物怎么可能去做军人,甘愿将自己置于炮灰的位置。兵者,不过是一件凶器,再高级的名将也是炮灰的一种,他与普通将领或是士兵的差别,仅是檀香木灰跟杨木灰和草木灰之间的差别而已。
这么想的我,当年还很年轻,把人世间的一切想得过去简单,也是一种合乎常理的缺陷。
不过,理耳家的小子倒是说过我有做名将的潜质,因为我在军校学习时,射击和搏击的成绩不错,反射神经堪称敏锐,而且战略和战争史的成绩也都名列前茅,至少有了兼备智勇两方面素质的底子。可惜现实永远要比理论复杂。在七连星的那场战役中,我未必没有表现出我的智,在最后关头也显露出了勇,却还是没有当成名将。我的名字甚至早已被人从帝国将领录中删去了,如果我不是姓拜尼,帝国当局想必会很乐意否认曾经有我这样一个人存在过。
会回想起关于智将斗将的这些说法,是因为在以伤重困倦为由匆匆应付了那位太过殷勤的清娴夫人之后,这天下午我跟那个南稷孩子终于谈到了也速族的列都,那个把我们从山谷里捡回来的骑士。
自从我问了那句话后,那孩子一直对我都保持着一种戒惧的态度。我们交谈的时候虽然还是头靠着头,嘴贴着耳朵,似乎很亲密的样子,但交流却几乎全是单方向的,只有我在问而他在冷淡地回答。如果一句话能够说清楚的事情,绝对没有多余的评论或是感叹。就连为什么我对这个世界上人尽皆知之事也毫不知情这么明显的问题,他都没有再提过。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态度,我才在最短的时间里对此刻身处的这个世界获得了最大程度的了解。闭着眼,不顾身侧那个小小人体的僵硬,一张描画着这个世界的画卷在我的脑海中逐渐展开。
从小家伙的叙述来看,我们正处于一块被人们称为“苍戊洲”的大陆的北部地区。在他所知的地域内,“苍戊洲”大陆上散居着十多个不同种族的人类,分属几个大的宗主国,此外还有许多蕃属国。大陆的东面是一望无际的海洋,这个世界上的人似乎还没有掌握长距离远洋航海的技术,所以没有人知道海洋的彼端是否还有别的陆地存在。而大陆的西面则是刀锋般的柯兰山脉。这座巨大的高山连绵不断起伏万里,纵向耸立在已知地域的西端,因为太高,没有人能够翻越,甚至连飞鸟都无法飞越,所以也没有人知道柯兰山脉以西的大陆究竟是如峭壁一般断入海中,还是别有一片广阔的天地。
这里最主要的民族分别是南方的稷人、北方的勐塔人和西南方的蛮人,此外还有一些小种族。稷人的国家就是被我订为目标的南稷,而我们此刻的身处之地则是由勐塔人建立了王廷的北方大漠。蛮人似乎没有建立统一的国家,但他们的土司之间有一种松散却实效的联盟关系,所以也是不可小觑的一个种族力量。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冲突,这是一条真理。
不论是当年跨越广袤星系的银河帝国和反帝联盟,还是相对来说领域狭小得多的苍戊洲,人与人,诸侯与诸侯,国家与国家,甚至种族与种族之间,总是无法避免由最小的纷争引起的最大战乱。
十五年前,一场据说是由某种水果引起的战争彻底改变了这片大陆上的国际形势。当时的勐塔王因为一位宠妃特别喜爱只在南稷某地出产的玲珑果而悍然挥兵南下,要求南稷帝将出产这种水果的国土献予自己的宠妃为封邑,兵锋一度直指南稷皇城。南稷帝以血诏召唤诸侯勤王,前后曾有十余位诸侯王参与了跟勐塔王之间的大战,勐塔王殁于战阵。北方强敌退兵后,南稷帝素服赤足亲至皇城郊外迎接诸侯王军凯旋,甚至还在郊迎处勒石纪念这次胜利,约誓永不减削诸蕃私兵,更给予各种税贡上的优惠。自此以后,族人最多、地域最大的南稷就因为诸侯过于强大而失去了应有的国力。
勐塔王死后,象征勐塔王权的苏鲁锭落入了当时参战的一个大部落族长之手,但此人却在称汗前夕被刺身亡,苏鲁锭也不知所踪。勐塔各部族随之陷入争夺汗位的混战,最后分裂成东西两部。西部建立黑沙王廷,自立为可汗。东部则在西部称汗后突然出示已经消失多时的苏鲁锭,建立白沙王廷,直斥黑沙王廷为背盟叛逆。双方为正名之事连年争战,彼此互有损伤,却在三年前草原遭遇罕见雪灾后暂时结盟南下劫掠南稷北方各省。
这一次,南稷帝没有再行诏诸侯勤王,反倒是北方诸侯自发集结封地私兵抵抗勐塔大军。由于双方势均力敌,战势陷入长期胶着,最后不得不各自议和退兵。勐塔兵退回大漠草原,东西两部之间因这次合兵而保持着暂时的微妙宁静和容忍。南稷诸侯也勒兵回到各自的封地,但却都对南稷帝这种明显的拖延绥靖行为心怀不满,靖宁王也是参与了这次战争的诸侯之一。
罢战之后,南稷帝突然提出要送南稷公主到白沙王廷和亲,以换取南稷与勐塔之间的亲好与和平。此举不仅触怒了黑沙王廷,更被南稷朝野和北方诸侯斥为卖国之耻。不久之后就传出黑沙王廷的王女与靖宁王世子联姻的消息,勐塔东西两部之间又开始磨擦不断,战云开始在大漠上空聚集。
让我想不到的是,那位仅被我视为壮士的也速族列都族长却是这个战局中最令人瞩目的人物,如果关于他的传言都是真的,那倒也不愧“白沙王廷的雄鹰”之称,也难怪会成为黑沙和靖宁王方面的眼中之钉。
列都崛起于五年前,当时他只有二十五岁,就已经当上了也速族的族长。也速是个不大不小的部族,前任族长死于一场白沙王廷内耗的部族之战。在那场战斗中,也速族随族长出征的勇士伤亡近半,最后能够生还全靠列都的指挥。所以回来之后,列都就自然而然地继任为族长。
出自察尔斤族的白沙可汗出面命两族罢战讲和,双方的族长在可汗面前对着苏鲁锭起誓将和好如兄弟,列都受邀前往察尔斤参加庆祝两族讲和的酒宴,随后巨变突起。酒宴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恐怕已经没有人知道,草原上流传的说法是察尔斤族的族长背信弃义,违背了自己在神圣的苏鲁锭和圣洁的吉母天之前立下的誓言,在列都的酒里下毒。孤身赴宴的列都不动声色,借机离开宴席,从马棚里抢了一匹骏马,飞速奔回了也速族的驻地。据说他回到也速族的时候已经口鼻渗血,血色都是黑的,但还是连夜拔营,带领也速全族退往神湖的方向。
传说接下来的部分比较无稽。据说列都是在神湖畔向吉母天祈祷了九天九夜,感动了居住在吉母天上的神女,才被赐予了解毒的神药。在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所谓的吉母天只不过是一层由各种气体组成的大气圈,大气圈之外是一个很普通的恒星系,除了恒星、行星和宇宙灰尘以外,根本没有别的东西,更不要说像传说中神女这样的多功能美女了。要是真有这种美女相伴,空间流放也不会成为最严厉的刑罚,大概会变成让人趋之若鹜的热门旅游项目。
不论列都是怎么解毒的,解毒后,他做了一件让所有人惊奇的事。列都没有带领自己属下的也速勇士去找察尔斤部报仇,而是再次孤身上路,来到了脱脱族的营地。他不知用什么方法说服了脱脱族的族长,用从脱脱族借来的勇士攻下了察尔斤部。战斗时,列都一路当先,所向披靡。获胜之后,列都没有屠杀察尔斤部的战士,甚至连察尔斤的族长都没有斩杀,他只是邀请来白沙各部的族长,当着众人的面向白沙可汗和察尔斤族长捧上了讲和的酒。察尔斤族长在众目睽睽之下摔杯而逃,白沙可汗在席后自刎。
从察尔斤族获得了苏鲁锭的列都也没有留下这件勐塔至宝,而是将它献给了脱脱族的族长作为对他慷慨借兵之恩的报答,而察尔斤的草场牲畜都分给了受邀前来的各部族长,其中当然以脱脱族得到的份额最大。至此,脱脱族成了白沙最强大人数最多的部族,再加上持有苏鲁锭,也就顺理成章地继承了可汗的位置。
三年前的大雪灾里,由于列都措施得当,也速部是白沙王廷下受灾最少的一个部族,在白沙王廷的地位也渐渐提高,与脱脱族之间不复当年的亲密友好,关系变得若即若离。
而南稷的靖宁王曾在战场上遇到过列都,对他的勇猛和机智都印象深刻,从此如鲠在喉,不除之不快。据说靖宁王曾说过,谁能除掉白沙可汗他就奉上金珠和封爵,而对除掉列都的人,他愿以王爵相赠。黑沙王廷的目标却是苏鲁锭,似乎黑沙可汗的王女都曾放言大漠,宣称哪个勇士能夺回苏鲁锭就将赢得她的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