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 by 闻笛解酒

作者: 闻笛解酒  录入:06-24

孟琼舟进门就收了伞,依旧是坐在靠窗的位置。
“孟郎君怎么下着雨就来了?路多不好走。”
孟琼舟道:“屋子闷,出来透透气。”
下雨天客人不多,酒楼里也就没准备什么吃食,只剩下朝食的清粥小菜。
林稚有点不好意思,告诉对方若是要吃炙鸭等菜,可能要等上一会儿。
“林小郎君随意做些便可。”
随意做些……想起刚买来的平菇,林稚问:“孟郎君吃不吃炸蘑菇?”
撕成小块的平菇裹上蛋液面糊,下锅油炸,撒上芝麻椒盐,比肉还好吃。
这时候平菇的烹制方法有炖、炒、做馅等,可以与肉类搭配,还可以生食,炸制却是不多。
孟琼舟想了一会儿,“吃。”
于是林稚开始给他搭配起午食食谱,“炸平菇、葱爆肉、清炒鸡毛菜,再来一碗鸡子羹如何?”
“小郎君搭配得很得宜。”
林稚得意一笑,那是,这可都是在幼儿园练出来的!
“孟郎君手上的伤怎么样了?”
孟琼舟伸出蜷起来的手指,“你看看。”
那伤口已经结痂了。
林稚仔细瞧了瞧,若有所思道:“还是再涂些药膏吧?要不容易留疤。”
“手上的疤而已,不妨事。”
“别。”林稚去取了三黄膏,“孟郎君这双射箭的手这么好看,还是不要留疤的好。”
孟琼舟很轻很轻地抿了一下嘴角,原以为他会接着留疤的话题继续说下去,不知怎么却转到了林稚身上。
“小郎君的手也好看。”
林稚愣了愣。
说来奇怪,自己这双手每日洗菜切肉颠勺无数次,却依旧修长白皙,不像是厨师,倒像是什么文弱书生的手,很不符合规律常识。
不过穿越这种事就已经很不符合常识了,其他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他冲孟琼舟笑了笑,“孟郎君今日是不是吃了乳糖真雪?”嘴这么甜。
趁对方还没反应过来,林稚连忙溜去了厨房。
见他进来,沈小七问道:“发生什么了,阿郎怎么笑得这么高兴?”
林稚把翘起的嘴角压下去,“不告诉你。”
沈小七:“?”
阿郎有小秘密了!
菜端上去时,孟琼舟正看着那三黄膏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久等了。”林稚把菜端上去,“这鸡子羹里额外放了奶液,吃起来口感更嫩滑,孟郎君且尝一尝。”
“哦,还有那葱爆肉用的也是甜葱,不辣的。”
孟琼舟抿抿唇,“林小郎君有心了。”
舀一勺鸡子羹,果然香滑可口,葱爆肉也是鲜中带甜,吃到那有些新奇的干炸蘑菇……
“外酥里嫩。”孟琼舟评价道。
林稚笑笑,“孟郎君喜欢就好。”
吃完饭,外面淅淅沥沥的雨依旧没有止歇的意思,孟琼舟把药膏揣进怀里,打着伞往回走。
林稚出去送他,“孟郎君当心路滑。”
听到声音,孟琼舟回头嘱咐他:“雨汽潮寒,小郎君别往外走了。”
林稚很听话地没有再出来,就站在门口送他。
细雨绵绵,那人就像从画中走出一般,诗情画意的。
孟琼舟离开后,又零星来了几个用午食的客人,做完他们点的吃食,林稚单手托腮,坐在帐台旁听食客们聊天。
“听说七皇子回临安城了,你知道吗?”
“不是前些天刚去了扬州,据说就是为了一道扬州炒饭?”
“这有什么新奇的。”那食客道,“七皇子素来爱吃爱玩,为了一道扬州炒饭亲下扬州,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儿。”
“有道理。也不知道那扬州炒饭好不好吃。”
“我吃过,不及林氏的什锦炒饭。”
“……”
什锦炒饭是前世的菜谱,林稚第一次在饭店吃它的时候,那名字叫“黯然销魂腊肠炒饭”,里面有菜有肉又有饭,确实很香气扑鼻、很黯然销魂。
考虑到这时候的人民对于“黯然销魂”可能没那么接受,最终还是起了个大众版本的名字。
扬州炒饭,林稚也吃过,只不过是在上辈子。至于这辈子真正在扬州城的扬州炒饭……没吃过,就不评价了。
许是被勾起了馋虫,那几个食客提完什锦炒饭,还真让林稚又上了两份。
此情此景,林稚自然喜闻乐见,今天的绩效指标就靠二位了!
然而没过多久,真正来完成绩效指标的大客户就出现了——刚刚还存在于八卦轶事当中的七皇子,下一刻就出现在了酒楼。
其实林稚一开始也没认出这位就是七皇子,毕竟按照“素来爱吃爱玩”的标准,这位怎么也得跟程砚清一样吧?没想到却是个文弱纤弱的少年郎。
文弱纤弱的少年郎刚一进门,阵仗就很大,刷刷刷先进来一队侍卫,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酒楼的老板小厮犯什么事了。
没想到“说曹操曹操到”的故事真切发生在了自己头上,两个刚八卦完的食客都有些惴惴,同时也有些遗憾——若早知说什么来什么,当初怎么没说些出门就捡到银钱之类的话?
等到各个侍卫站定不动,林稚才拿着食单上前,“殿下要吃些什么?”说完,顺便看了对方一眼。
今上子嗣稀薄,公主皇子加起来不过七人,七皇子最为年幼,又为梁皇后所出,很得官家宠爱——不然的话,也不能为了一道扬州炒饭就亲自去了扬州。
让林稚感到意外的是,原以为按照传闻,七皇子的性子必定娇纵任性,却没想到竟意外的……害羞。
对方红着脸接过食单,点了一道铁板鱿鱼。
林稚看了一眼周围虎视眈眈的侍卫,还是没忍住问他:“殿下是如何得知这里的?”
七皇子怯怯道出三个字:“饕先生。”
林稚懂了,广告的力量,诚不欺他!
上了鱿鱼和铁板,他终于知道传闻不虚,七皇子果真是个会吃的,那串签子的动作、烤鱿鱼的姿势、毫不拖泥带水的手法,简直浑然天成。
吃到心心念念的铁板鱿鱼,七皇子看上去也没那么害羞了,认真点评起来:“肉质紧韧,很鲜美,酱汁也香得很,是不是放了安息茴香?”
宫里面管孜然叫安息茴香,林稚笑道,“殿下慧眼如炬。”
七皇子点点头,“我喜欢安息茴香。”说完,自去小口小口咬鱿鱼了。
吃完了,似是觉得没吃够,七皇子又问:“你这里还有什么新鲜菜吗?”
想来七皇子走南闯北,吃的就是“新奇”二字。林稚没好意思告诉他今日下雨没弄太多菜,把那道干炸蘑菇端上来了。
“这是什么?”七皇子看着盘中似是酥肉的东西问道。
林稚如实回答:“炸平菇。”
七皇子若有所思:“蘑菇常吃,炸的蘑菇却是不常吃。”
夹起一筷送入口中,先咬到酥脆的外壳,接着就是细腻鲜嫩的蘑菇肉,外酥里软,香脆不油腻。
七皇子给出了一个很高的评价:“不是吃肉,胜似吃肉。”
林稚笑了笑,心道这孩子说话一套一套的,若是在二十一世纪,是不是能谋个美食评论家的职业?
临走前,七皇子恋恋不舍,“有机会的话,我还会再过来的。”
林稚微笑点头:“敝店时刻恭迎殿下。”
能不恭迎吗?这可是移动的招牌!
七皇子打着伞走后,雨很快就停了。
确定不会再下,林稚把铺着榛蘑的竹篾重新拿出来,放在得风的地方,看了看和往常相比黑得格外快的天色。
秋天要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秋天是吃螃蟹的季节~

林稚今天起得有些晚了。
立秋一到, 气温马不停蹄地降下来,原先的夏装是穿不上了,他和气温一样马不停蹄地换上秋装。
不光是秋装, 还有秋天的睡衣、秋天的床被, 盖在身上暖洋洋的,这才让一贯早醒的他难得赖了床。
想起上辈子看过的一些“被子沉些睡得更香”的研究, 看来是真的。
起床一看,桌子上已经放好被剪出花样的楸叶, 还有一大锅热气腾腾的秋水——阿蓝在处理这些事情着实很妥帖。
本朝人过立秋,除了饮秋水, 还要戴楸叶。
楸叶就是楸树的叶子,绿叶红花, 叶片心形, 落得早,戴在头上有驱散暑热之意。秋水则是加糖熬煮的红豆汤。
等林稚挑了片五角星形状的楸叶戴在头上, 又喝了一碗香甜的红豆汤之后,阿青的朝食也做好了。
“天气冷了, 该吃些热乎的。”
阿青把那屉不知什么东西放在食案上,掀开一看,里面挤着一堆大小均匀的汤包。
这时候的灌汤包还叫灌浆馒头,林稚嗅了嗅空气中飘着的香味,问:“这馒头是什么馅儿的?”
阿青把他那套卖关子的技术学了下来:“小郎君咬一口就知道了。”
林稚笑看他一眼, “行!”
把薄薄的面皮戳破一个口子, 又烫又鲜的汤汁从里面流到碗里,淡淡黄色, 还带着星星点点的油花。
林稚惊喜道:“是蟹黄馅儿?”
“昨日点蟹粉丸子的人不多。”阿青道, “我看那些蟹黄很好, 便用来做灌浆馒头了。”
“做得好。”林稚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以后若是有剩下的贵食材,一律做成馒头。”
“小郎君不怕吃腻?”
想到本朝那几十种花色繁多的馒头,林稚笑道:“不怕!”
说到点蟹粉丸子的人不多,那是因为孟少卿昨日又去加班了,这才剩下。
可怜的案牍劳形的孟郎君……这样想着,林稚又咬下一口蟹黄汤包。
吃灌汤包有讲究,需得先把汤汁吸出来喝掉,然后吃皮,然后吃馅,还有个“轻轻提、慢慢移、先开窗、后吸汤”的顺口溜——他直接快进到最后吸汤两步了。
蟹黄和蟹肉加鲜肉油炸过,经高温蒸熟,肉冻化开,溢出来的汤汁稠而不油,带着蟹子的清甜,味道鲜美极了。
吃面皮肉馅的时候倒一碟子醋进去,酸香浓郁。醋这种东西,大概就是有一种能让带馅面食更好吃的魔力。
阿青做的灌汤包个头大,再加有那碗红豆汤打底,林稚吃两个就饱了,剩下的七八个就等沈小七和阿蓝忙完来吃。
大宋人民注重养生,到了秋天,食单上夏天专属的冰雪冷饮、凉皮冷淘等菜品只得暂时离场。
林稚把这些花花绿绿的小木牌取下来,留着明年再挂上——活页就是方便。
因取出不少张木牌,食单明显瘦了许多,开食店的人见不得这个字,林稚又开始琢磨着研究几道新菜,好给食单增增肥。
适逢刘三送肉过来,去验货一看,猪肉、鸡肉、羊肉还有鸭子,都很好,今日却还额外多了一样。
林稚看着那捆蹄子笑问:“可是那宋家新妇又挑食了?”
刘三朗声:“可不是嘛!林郎君说得分毫不差。那宋家新妇也不爱吃这猪蹄子……”
没关系。宋家新媳妇儿不爱吃不要紧,他爱吃!
这时候人吃猪蹄吃得很含蓄,无论寒食节的冻姜豉还是寒冬腊月的水晶脍,都是把猪蹄切碎了混在肉汁里,做成皮冻来吃,“闻其味不见其形”,颇文雅。
但林稚却觉得,这样的吃法好虽好,就是少了点猪蹄那种活色生香的诱惑。
切成小块的新鲜猪蹄,用浓油赤酱的料汁慢火红烧,亮晶晶、颤巍巍的胶原蛋白,有股淡淡的酱糖香,口感浓郁,入口即化。
林稚舔舔嘴唇,去做红烧猪蹄了。
七皇子再次大驾光临时,他刚炒好糖色,听到外面兵戈铿锵的声音,就知道那位爱吃爱玩的贵客又来了。
想起对方上次临走前那句“我还会再来的”,真是和灰太狼一样讲守信用。
好是好,就是每次来时的动静都大了点,害得其他食客都不敢进来……
同样是贵客,林稚又想起孟琼舟。瞧瞧人家孟少卿,每次来都悄没声的,恨不得只让他一个人知道才好。
吐槽完毕,林稚去招待外面嗷嗷待哺的少年,“殿下想吃些什么?今日有新菜焖蹄子,一会儿就好。”
七皇子含羞带怯地点点头,“那便吃这个好了。”
红烧猪蹄的香味慢慢飘出来,林稚倒很沉静,七皇子却先和他搭话了,“店主郎君做食店生意多久了?”
林稚想了想,从春天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季节了。
“还不到一年。”七皇子道,“能得饕先生如此大力褒扬,店主郎君着实很有天赋。”
说起来,他还没见过饕先生给他打的广告,“不知饕先生在信中是如何说的?”
也是巧,七皇子竟随身带着这美食软文,从怀中掏出来给林稚看。
林稚握着那淡黄微脆的纸张,打开一看,一列排比句落入眼中。
“今于林氏酒楼食砂釜鲜粥,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今于林氏酒楼食玫瑰乳肉,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今于林氏酒楼食螺蛳索粉,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今于……”
这推荐语居然……这么简单粗暴吗?
林稚震惊了。
一溜的“味成腴”句式当中,有一句很不一样,便是最后一句“林酒楼饰姿,荐君等观之”。
这是在夸他的酒楼商标好看!
怪不得对方当时盯着那油纸袋子多看了好几眼。林稚笑了笑,把纸张还给七皇子。
又过几刻钟,红烧猪蹄焖好,林稚去庖厨取了端出来,“殿下慢用。”
比漆红木盘颜色更浓郁的,是油亮的棕红色猪蹄,炖得烂糊糊的,随着食盘置于案上,那厚实肥腴的猪蹄肉便颤了一颤,光看外表就知不输宫里的酒醋蹄酥、姜豉蹄子。
七皇子胡乱冲他点点头,迫不及待地投入到战斗之中。
猪蹄趁热最好吃,先抿一口酥烂的肉皮,牙齿轻轻往下咬,一块连肥带瘦的香软肉块就吞进了肚子里。
林稚看了看边上只能看不能吃的侍卫,心道果然没有一个班是好上的。
七皇子边啃猪蹄边琢磨,等吃完了,一定要让爹爹把这道焖蹄子补充到《玉食撰》里……
为了日后的贴秋膘做准备,也为了和这道红烧猪蹄相得益彰,林稚又添了道芸豆蹄花汤。
干净肥嫩的猪蹄用毛钳拔除多余的猪毛,焯去血水,和提前泡好的芸豆、滚刀块白萝卜,并几棵大小葱,放冷水里小火慢熬。
熬到最后,汤面上一颗油珠子都没飘着,脂肪全部融进汤汁,奶白又浓厚。
做好的芸豆蹄花依然先喝汤再啃肉,饱含胶原蛋白的汤头鲜美粘稠,香糯软滑的蹄花蘸着香喷喷的辣酱蘸碟,啧,香得很!
这两道猪蹄菜一前一后登临食单,不是组合胜似组合,不少食客一点就连着点两道。
程令宜运气好,刚来就碰见了这两道热门新菜。
他捏着手中食单迟疑道:“小郎君店里的食单怎么薄了许多?”
“这不是夏天过去了?原先的凉皮凉面过了季,便撤下去了。”
“秋天到了啊……”程令宜恍恍惚惚,“我以为还要半个多月才到呢。”
到了现代,这种情况应该是“忙得不知道是星期几”,林稚给他倒了杯蜜豆糖水:“程小郎君喝了这杯红豆饮子,就当是喝秋水了。”
程令宜哈哈道:“还是小郎君想得周到!”
他又说:“我阿姊忙,兄长每天又是那个样子,一年到头对这些节庆淡漠得很……也就在小郎君这里能体会一下节日氛围。”
“那程小郎君以后可要多来我这里了。”林稚笑道。
其实他一开始也有些适应不能。
比起现代社会,大宋朝的传统节日多了可不是一星半点,三天一小节,五天一大节,习俗叫法又和上辈子不太一样,现在都能回想起一开始那几年被陌生节日支配的恐惧。
好在现在日子越来越好了,他不仅能把这些节日过得井井有条,还能收留没处过节的程令宜。
看着对方啃猪蹄的背影,林稚轻轻笑了笑。
红亮的日头落下去,一轮上弦月升起来,最后一个客人迈出酒楼,忙碌的一天就算过去了。
孟琼舟今天也没有来。
又在加班……
也不知道他吃不吃得惯新菜,红烧猪蹄虽酥烂香软,却比不过蹄花汤香浓清淡,孟少卿那么淡雅的一个人,到时还是给他推荐蹄花汤吧?
还有,七夕快到了,该上些甜甜蜜蜜的小食——这实在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甜食的节日。
林稚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孟琼舟怎么就没生在二十一世纪?
他这么爱吃甜食的一个人,吃不到巧克力多可惜……
想了一会儿“孟琼舟吃巧克力”,林稚稀里糊涂地进入了梦乡。
作者有话要说:
小林,你惨啦,你坠入爱河啦!

第52章 雪棉豆沙
还没到正日子, 七月初七的浪漫气息就已经显现出来——这两天来酒楼里吃饭的,大多都是成双成对的年轻郎君娘子。
平时喜欢听食客们闲谈八卦的林稚,此时也不好再多听, 抱着账台前的栀子往水里加白糖。
这些日子节日扎堆儿, 为了应景,他特意把之前装修用的彩楼欢门拿出摆上, 花灯也挂起来。
此时抬头向窗外看去,那几缕红绸带子就落进了眼里。
这时有人喊他:“店主郎君, 要一份‘情意绵绵’——不,两份吧。”
“情意绵绵”是蹭七夕节热度新上的甜点小食, 也就是雪棉豆沙。
红豆馅团成小团,拍上生粉, 再裹上筷子打发好的蛋白, 炸到金黄就算好了。
看似简单,但其实做法很有些刁钻, 林稚翻车一次、阿青翻车两次之后才算做成。
炸好的豆沙丸子外形神似云朵棉桃,外酥里软, 香甜可口。不说情意绵绵,单说“雪棉豆沙”这个名字就不虚。
同样蹭七夕节热度的还有红糖糍粑、山药糖水、玉阶糕广寒糕等甜点小食,但因为名字没有“情意绵绵”那般缠绵悱恻,在这场蹭热度角逐当中暂时落了风头。
林稚把两份豆沙团子端出来,“祝二位郎君女郎七夕佳乐。”
话音刚落, 面前一双情侣不约而同红了面颊, “多谢店主郎君。”
年轻人啊,还是脸皮太薄!
到七夕节正日那天, 院子铺开一方案子, 上置笔砚纸墨、锅碗瓢盆, 摆上牵牛位,四人举着香印拜一拜,这便算拜过牵牛星了。
拜完牵牛星,阿蓝若有所思:“咱们做吃食生意的,是不是该拜织女星?好讨个手巧。”
乞巧拜织女,乞聪明拜牛郎,分别是小娘子和小儿郎的不同戏份。
想来他们开酒楼的确实需要一双巧手。“有道理。”林稚抓了一把楝叶,“明年咱们就拜织女。”
沈小七哀嚎:“别啊阿郎!”
趁着天早,出门不影响一会儿的生意,几人上街去买摩侯罗。
在本朝,摩侯罗就像现代中秋的月饼、端午的粽子一样,是七夕节必买的一样东西,却不是吃食,而是一种玩偶娃娃。
“宫里的摩侯罗才好看。”林稚拿着一块花糕走在街上,一面吃,一面给他们讲从慈幼局李局长那里听来的趣闻,“据说宫里有个叫修内司的地方,专门负责制备这些节日用品。”
“他们的摩侯罗都是用琉璃、砗磲、玛瑙做出来的——甚至还有用纯金打造的。”
听到纯金,沈小七长大了嘴巴,“一个纯金的摩侯罗,能买下我们整座酒楼了吧?”
“何止。”林稚扫他一眼,“能买下十座我们这样的酒楼!”
沈小七的嘴巴长得更大了。
如此贵重的玩偶娃娃,平民百姓肯定买不起,市井出售的大多都是很亲民的泥娃娃或蜡娃娃。
几个人在街上转了几圈,收获颇丰,沈小七买了一对儿牛郎织女摩侯罗,阿青和阿蓝不愧是亲兄弟,兴趣喜好都一样,买的都是金鱼、乌龟、莲花造型的摩罗。
几人当中,只有林稚仍然一无所获。
阿蓝看他:“小郎君不买些回去吗?”
“要买的。”林稚点点头,“只是还没遇到特别喜欢的。”
街市上出售的摩侯罗样式多种多样,除了阿青阿蓝刚才买的“水上浮”,还有大雁、野鸭、鸳鸯、紫鸳鸯……都很好,只是却不大得林稚的心意。
直到他看见了一对很特别的摩侯罗。
那泥铜制成的玩偶娃娃精巧绝伦,穿着珍珠和孔雀毛做成的衣服,手拉着手,各自眉眼含笑,看着就让人心生欢喜。
林稚在那玩具摊子前停下脚步,“这是……两个小郎吗?”
“对。”那摊主道:“郎君也知道,这些摩侯罗若是制成人像,大多是一男一女,成双成对的,这个却不知怎么做成了两个小儿郎……”
那摊主看他一眼,“郎君再挑挑别的吧?咱这里卖了这么多年摩侯罗,还是头一次出了差池……我保证,其余都很好!”
沈小七也道:“是啊,阿郎再瞧瞧别的?”
林稚却摇了摇头,很坚持,“就要那个。麻烦摊主给我包起来。”
“头一次出了差池”,换个思路,不就是独一无二吗?
摊主无奈一笑,“好吧,就依小郎君所说!”给林稚包了起来。
终于买到心仪的玩具娃娃,林稚心满意足地回了酒楼。
他这边买完了摩侯罗,孟琼舟那边同样在祭拜牛郎织女。
孟府正院,垂花门后,一座乞巧楼拔地而起,上供奉牵牛织女牌位,下设香案,案上有瓜果点心、笔墨纸砚、针线箱笥,还有两个半米多高的牛郎织女摩侯罗。
孟淮安对着牵牛位拜得认真:“某乞聪明。”
在他身后,孟府的奴仆婢子也都一一跪拜,“某乞聪明”、“某乞巧”,声音响成一片。
孟琼舟不需做这些事宜,只看着他们各自掷地有声地许愿,忽然想起某个人曾经和他说过“愿望不要说出来,会不灵的”。
也不知道都是从哪里冒出的这些古灵精怪的主意。
“阿兄,你在笑什么?”乞过聪明,孟淮安拍去膝盖上那一点零星尘土,对他哥道,“你方才是不是在取笑我!”
孟琼舟压下唇角,嗓音淡淡:“没有。”
“我才不信!”孟淮安哼了一声,“这次我诚心得很,下月的月试和旬试一定能考个好成绩。”
“希望如此。”
孟淮安一甩袖子,自去吃花糕点心了。
平常秦夫人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七夕这样的日子,到底逃不脱被催婚的命运。
食案上,刚吃完一小块花糕,孟琼舟就听到母亲喊自己的名字:“阿舟啊。”
秦夫人斟酌着自己的语气:“你……今年还没有婚娶的打算吗?”
出乎她意料的是,自己的大儿子并没有像往年一样立刻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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