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母亲现在拆散来他们,夏闻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天高远阔,他的心早就被名为沈煜清的红线拴住,离不开,忘不掉。
夏闻竹一抬手,将大衣轻轻盖在沈煜清身上。微风拂动发梢,沈煜清睁开眼,看清了夏闻竹,瞳孔微颤,攥紧围巾。
“我吵醒你了?”
“没有。”沈煜清捏了捏眉心,声音沙哑:“我没睡,在等你醒。”
夏闻竹“嗯”了一声,刚从梦里醒来,动作反应有些慢,他抬头,沈煜清正好低头,鼻尖蹭过他脖颈,也没觉得什么异常,就着这个姿势继续道:“我昏迷的时候,想起了不少事。”
沈煜清迟疑一瞬,问道:“哥…你想起什么了?”
夏闻竹头一偏,靠在他肩上道:“就那年我去温哥华找你,你从餐厅里看见我,忽然跑出来,抱住我,说我不要你了。”
沈煜清没吭声,肩膀肌肉紧绷,要起身,反手被夏闻竹按了回来,“你别躲,我还没说完。”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我梦到了妈妈出车祸,救护车一直响个不停,我坐在车里,想给你和爸爸打电话,手机还没掏出来就醒了。”夏闻竹抬头,郑重地看着他道:“阿清,妈妈最后是不是没救回来?”
“是。”沈煜清低下头,不敢看夏闻竹的眼睛,“哥,我不是有意骗你,只是医生说你刚醒来不能受太大刺激。”
夏闻竹叹了口气,脸埋进掌心里,指缝间有淡淡的光影,他闭上眼睛,声音沙哑:“我猜到了。”
“哥,对不起。”沈煜清心里泛苦,环视一圈,周围没有易碎品,他稍稍松了口气,盯着夏闻竹打针的右手,没出血,只是指尖微微颤抖。
沈煜清皱眉,正要上前,夏闻竹忽然抬头,瞥见他手里的围巾,心里一酸道:“你不要自责,我不怪你。”
他揉着额角,看向窗台,梧桐叶落了,阳光洒下来,他比任何一刻都清楚,母亲走了,父亲也没回来,他现在只有沈煜清了。
“那个……围巾脏了,洗洗再戴吧。”
沈煜清一愣,没反应过来,夏闻竹扯掉围巾,想牵他的手,鼻子有些痒,打了声喷嚏,鼻血倏地流出来。
“哥,你头抬高点。”沈煜清心头一紧,站起来,拿了包纸,俯身帮他擦鼻血。
同一时间,门外传来响动,宋高远提了两箱补药进屋,看到这一幕,连忙上前嘘寒问暖,跟着身后小护士还以为那是夏闻竹亲生父亲。
“宋叔叔,我没事。”夏闻竹刚止血,一边摆手,一边坐直身子,看到床头比拳头还大的人参,感觉鼻血又要流出来了。
“没事就好,叔叔给你带了些补品,多吃点,提高免疫力。”
“谢谢您。”夏闻竹讪讪笑了笑,又问道:“宋叔叔,您怎么来了?”
“你昨天在桥洞晕倒,我刚好路过,送你来的医院。”
宋高远拍了拍夏闻竹的肩,余光瞥了眼沈煜清,蹙起眉头。沈煜清站起身,恭敬地叫了声:“宋叔叔。”
宋高远头也没抬,说道:“小夏,你在这好好休息。沈煜清,你出来一下,我有事找你。”他转身,脸色沉了下来,像极了高中班主任训人的样子。
沈煜清弯腰,揉了揉夏闻竹发顶,用口型说了句:“等我。”
夏闻竹不明所以,盯着他们离开背影,手握成拳,攥紧袖口。
小护士收拾完止血棉布,推门出去了,虚掩的门外,沈煜清的背影若隐若现,夏闻竹不由得走上前,听门外的声音。
“你替我去一趟伦敦,看住宋澜舒,别让她再去温哥华。”
“是。”沈煜清低着头,又道:“宋澜舒知道了圣马丁孤儿院,我们这边需要防备什么吗?”
“不用担心,她只查出了一点皮毛,不会影响我们后续计划。”
夏闻竹暗暗一惊,抓着门框的手用力,想不通为何要让沈煜清去伦敦。宋叔叔之前对宋澜舒不管不问,怎么忽然管这么严?还有圣马丁孤儿院是哪里?他们说的计划究竟又是什么?
正想着,门忽然开了,夏闻竹吓了一跳,后退半步道:“宋叔叔,那个……门没关严实,我来关一下门。”
“这样啊,”宋高远扫了眼沈煜清,眉头皱成川字,沈煜清抿了下唇,扯住夏闻竹袖子,“哥,外面冷,要不你先回病床上躺会。”
夏闻竹摇头,还没来得及开口,宋高远电话忽然响了,他低头看了眼,挂断电话,说道:“小夏,叔叔还有事,先去忙了,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啊。”
宋高远电话那头似乎很急,他刚挂断,下一秒又打来了。
夏闻竹点点头,声音混在电话铃声里,“谢谢关心,您先忙,等我出院,一定登门拜访您。”
“有心了。”宋高远再次掐断电话,转身离开,沈煜清关上门,心事重重。
“阿清,你们刚刚在门外聊什么啊?”
沈煜清耸耸肩,牵强地笑:“宋叔叔刚刚建议我去伦敦的分公司看一下,听说那边有个项目没有对接,我得去把把关。”
夏闻竹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俨然不信他的话,坐在病床上,旁敲侧击了沈煜清一整天,都没问出个所以然,有些沮丧地想,他不是恢复记忆了嘛,怎么他和宋叔叔之间的对话,还是听不懂?
好在傍晚,主治医师进来复查,说他可以出院了,脸色才稍微好点。但他一抬头,沈煜清盯着手机,眉头紧锁,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信息,夏闻竹咬咬牙,跳下床,想偷偷瞥一眼,可稍不留神,踩到垂下来的床单,脚下不稳,蓦然扑进沈煜清怀里。
“哥,你...还好吗?”沈煜清关掉手机,紧紧抱住他。
夏闻竹下巴磕在他肩上,有点疼,低声嘟囔:“先别和我说话,我现在有点丢脸。”
沈煜清唇角微弯,手搭在他发顶,顺了顺毛,“不会的,我刚刚什么都没看见。”
“嘘。”夏闻竹借着这个姿势缓了片刻,松开了手,离开医院。
路灯下,树影阑珊,夏闻竹朝前走了一步,脚腕仿佛被一根线缠绕,走不快,回头看,线的对面是沈煜清。
沈煜清没想到他会回头,对视时,心脏重重一跳,佯装没事地和他挥了挥手,手里还抓着那条带血围巾。
夏闻竹嘴角微微抽动,压在心底疑虑濒临顶点,他长呼一口气,走上前,扯住沈煜清领带,迫使他低头道:“沈煜清,你先别说话,也别管我是怎么知道的,我想和宋叔叔商量一下和你一起去伦敦,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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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我争取这周五连更。
伦敦,希思罗机场。
沈煜清连打了两通电话,把夏闻竹出国的事压了下去。他不敢告诉宋高远,怕他不允许,更怕他趁自己不在家去找夏闻竹。
沈煜清收起手机,回头看,夏闻竹坐在行李箱上,手里拿着两杯咖啡,见他回头,晃了晃咖啡,“忙完了没,你的冰美式都快被我捂成中药了。”
沈煜清唇角微弯,尝了口他手里的咖啡,眼睛眯起,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有这么难喝吗?”夏闻竹接着他用过的吸管,尝了一口,顿时咳嗽,推着沈煜清往前走,“快走快走,机场的咖啡怎么可以难喝成这样,我们快出去,吃点喝点好的。”
沈煜清笑了声,转身牵起他的手,不知是在说玩笑还是实话:“哥,就算是奶茶到了伦敦都不好喝,我还是回家给你做饭吧。”
夏闻竹眉梢微挑,问道:“你什么时候对英国这么熟了?”
“三年前公司上市,伦敦的项目都是我负责,所以经常出差,就对这熟悉了不少。”
“哦,懂了。”夏闻竹拖长了音调,他总算知道醒来后哪里怪怪的,原来是还少三年的记忆。
离开机场,坐上黑色宾利,和国内同样的牌子,只是前排的司机换了人。
夏闻竹歪头,朝前看了看,不禁感叹伦敦开车的司机可真有气势,他就像是九十年代港片电影里的黑帮老大,头发白了大半,梳着背头,眼角有个明显的疤。
夏闻竹刚想问这司机的来路,却见沈煜清掏出电脑,皱眉盯着秘书发的新邮件。
夏闻竹抿了抿唇,把话又咽了回去。
自从他出院后,沈煜清愈发的忙,虽然还没来得及问清楚宋叔叔为何要派他来伦敦,但夏闻竹明显感到宋叔叔和宋澜舒之间有过什么隔阂,说不上来哪里奇怪,但话说回来,谁家父亲会要一个外人去管女儿行踪,沈煜清又不是他们家保镖。
夏闻竹靠在座椅里看窗外,伦敦今天没下雨,路灯下,是只剩半个轮子的自行车,他皱了皱眉,抬头看见路标,白色的标识翻译过来,这片区域叫象堡。
夏闻竹之前只在伦敦旅游过,没有待过几天,他盯着低矮的楼房,一时不知沈煜清要带他去哪,该不会酒店定在这附近吧。
正纳闷着,宾利车穿过桥洞,停在一栋新开发的公寓楼下,沈煜清收起电脑道:“哥,我们到了,下车吧。”
“啊?”夏闻竹瞪圆眼睛,四处望望,也没见着酒店,问道:“我们住这?”
沈煜清点了点头:“我在这买了一栋公寓。”
夏闻竹下车,脸上疑惑加剧,问道:“你什么时候在伦敦买的房?”
“前两年总来这出差,酒店住不习惯,就在分公司附近买了个公寓。”他说得轻松,推着行李箱上楼,身后的司机一言不发,转身赶往附近地铁站。
夏闻竹不禁纳闷,这人怎么越看越不像司机,他戳了戳沈煜清袖子,朝地铁站抬起下巴,“你找的司机大哥可真够高冷,怎么一句话不说就走了。”
“他不算司机。”沈煜清推开公寓门,和Reception打了声招呼,按下电梯,继续道:“他是我在伦敦认识的一个老大哥,这两天抽空过来帮忙的。”
“原来这样。”夏闻竹靠在电梯扶手上,打了声哈欠,抬头看着上升的电梯楼层,忍不住问:“你怎么想到在这买房?”
电梯门叮的一声开了,他四处望望,逼仄的过道连瓷砖都没有贴,嘀咕道:“这地方看上去不像伦敦啊。”
沈煜清低头笑了笑,打开门,催他进去,片刻才道:“不像伦敦像什么?”
夏闻竹站在落地窗前,摸着下巴道:“有点像蝙蝠侠里的哥谭市。”
“是嘛。”沈煜清戴上围裙,也跟着朝楼下望了眼,突然道:“没被夏叔叔收养前,我待过的孤儿院就在这附近。”
“你看见前面亮灯的地方没有,从Vauxhall桥穿过去,Tate美术馆对面有一家孤儿院,我来自那。”
夏闻竹喉咙一哽,心窝被狠戳了一下。
沈煜清被领养那年,他们都还小,很多事应该记不清了,但夏闻竹没想到母亲的话对他影响这么大。早知道小时候捂住沈煜清耳朵,别让他听到自己其实是为了作秀领养来的孤儿。
“我们都在一起生活大半辈子了,怎么能说这话呢。”夏闻竹两手搭上他肩,努力调节气氛:“来了我家,你就是我家人。”
沈煜清弯了弯唇,眼睛却没有笑,“哥,你先休息会儿,我去炒两个菜,一会儿就开饭。”
“走吧,我帮你打下手。”夏闻竹推着他往前走,没再多看窗外的景色。
伦敦的冬天,黑夜漫长,夏闻竹倒时差,一夜没合眼,揉着乱蓬蓬的头发,走出房间。
早晨七点,沈煜清离开公寓,餐桌上留着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哥,好好吃饭,我去公司开会了。”
夏闻竹视线落到旁边的三明治上,撇了撇嘴,也不知道为何,早上没见到沈煜清,心里空落落的。
他一手托腮,慢吞吞啃完三明治,门铃突然响了,打开一看,门外站着昨天开车司机。
“夏同学,小沈拜托我这两天照顾你的出行,你今天有什么想逛的地方,跟我说就成,不用挤地铁。”
夏闻竹意外地眨了眨眼睛,先请他进屋,才道:“真是麻烦你了,小沈同学可能没和你讲清楚,我来伦敦不是旅游……”
他话没说完,司机上下扫了他一眼,打断道:“那你是…来给圣马丁孤儿院捐款的?”
“嗯?”夏闻竹倏地挑眉,司机没注意,退到门外,招手道:“害,你不早说,来来来,我带你去孤儿院里转一转。”
夏闻竹半推半就地坐上车,连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解释,就被司机拉到孤儿院里,四处参观。
孤儿院的院长是个年迈的老妇人,银白色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用英文跟夏闻竹介绍捐款流程,又熟练地找出相册,给他看这些年的领养照片,夏闻竹打起精神,一页页翻过,没找到沈煜清当时领养的照片。
他皱起眉,指着2002年那一时段,问道:“院长,这一年的照片都在这了?”
院长眼皮一跳,翻过这一页,脸上的褶子皱在一团,笑着解释:“那一年孤儿院里忽然发生了大火,有些记录消失在火海里。”
“那您记不记得一个男孩,他…”夏闻竹试图比画,院长却收起相册,领着他往门外走,头也没回地开始介绍园区的设施,夏闻竹一句话也没插上嘴。
一上午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过去,夏闻竹刷了黑卡,捐了一笔钱,从孤儿院里出来,刚走到门口,突然看见一个赤脚跑出来的小孩,四五岁的年纪,脸上干干净净的,衣服却破了好几个洞。
这是他在园区里绕了一早上,好不容易看到的小孩,正要上前,却被院长拦住,身后也不知何时走来两个壮汉,似有他不走,就要把他撵出去的架势。
夏闻竹挠了挠头,这个孤儿院也太奇怪了,他皱眉走出孤儿院,回头瞄了眼,那小孩还在,畏畏缩缩地躲在墙角,只探出一个脑袋。
远远看去,好像雨天的流浪猫,躲在屋檐下,没地方去,也没人要。
夏闻竹握了握拳,收回视线,一抬头,司机斜倚在车门边抽烟,烟雾缓缓上升,看不清他的脸。
夏闻竹走过去,问道:“那个大哥,我刚刷了卡,交了钱,不过,这钱我交得稀里糊涂,早上在车里我没跟您说,我来伦敦不是为了捐款,是有别的事要处理。”
他对着圣马丁的大门抬了抬下巴,就差没把这间孤儿院有问题写在脸上。
司机手一抖,烟灰掉在领带上,他一边掸灰,一边道:“哎,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我看你和沈煜清很熟,还以为你是来给孤儿院捐款的。”
夏闻竹两手一摊,茫然看着他,“不是,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这孤儿院不是沈煜清之前待过的地方嘛……”
“这我知道。”
“诶,你别打断我。”
司机吸了一口烟,又道:“沈煜清去孤儿院前,被遗弃在象堡的一间公寓里。当时楼下是卖电子烟的商铺,后面是火车站。”
司机手握成拳,比画一个小圈,“他那么点大的小孩,在断水断电的公寓里生活了一周,谁都没管,你说是能管呢,楼上是酒鬼,楼下是皮条客。”
夏闻竹定在原地,没说话,眼里布满红血丝,风吹动脚下的梧桐叶,能听见心脏一颤一颤的痛。
“后来我搬进他家隔壁,半夜老能听到小孩哭声,喊房东开门一看,差点给我吓得半死,那小孩瘦得跟木乃伊似的趴在窗台叫妈妈,一见到我们来,跑过来没多久,就晕了过去。”
“我和房东喊来警察,记了笔录,之后那小孩就被送到了孤儿院。”司机举着烟朝门顶一指,声音沙哑:“那,就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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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将继续更新,沈煜清的身世会慢慢揭晓。
我打算改个文名,叫《昨日重逢》怎么样?
司机了然,弹了弹烟灰,喃喃道:“原来你是夏家的少爷啊。”
夏闻竹没接这茬,抹了一把脸,想起刚才在孤儿院看相册,一张沈煜清照片都没有,而自己,从出生到十八岁,拍的照片摞在一起都快有半米高。
明明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他怎么到现在才发现。
夏闻竹长呼一口气,喜欢的心将内疚感放大,他找司机要了支烟,点燃,吸了一口,嗓子干疼。
“大哥,弃养在英国犯法吧,他父母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吗?”
“他们家比较特殊。”司机没再往下说,低头踢着脚边石子。
街头梧桐叶纷飞,夏闻竹裹紧大衣,走到他身边,吸了一口烟,冷风呛入鼻腔,难受得不行。
“诶,我说你不会抽烟,就把烟灭了。”
夏闻竹捂着胸口咳嗽,断断续续道:“我,我没事,您继续说。”
司机深深看他一眼,掐断烟,盯着街对面,竖起大衣的领子,隔了好一会才开口。
“沈煜清他爸是我学长,1998年春节,我们一道从北京出来。没过多久,我去了爱丁堡读,学长留在伦敦,在前面那个KCL读工程。”
他朝前一指,夏闻竹也不认得路,抬头看去,只见一排咖啡店,鸽子低空盘旋,岁月静好。
“2000年初,学长在英国结婚,老婆是当地华人,我当时忙着赶期末论文,没有参加婚礼,关系也渐渐淡了。”
“后来再听到学长消息,就是他的噩耗。”
夏闻竹一怔,手里的烟灰烫到虎口,丝毫不觉得疼。
“当时听房东说,2003年圣诞节,学长夜班回家,遇到一堆飞车党抢劫,他手里护着当月的工资,没有给,一路被飞车党拖了20分钟,街上也没有巡逻的警察,最后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断气的。”
“沈煜清刚出生不久,学长去世,家里的经济来源一下子断了,他妈妈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想去婆家,婆家不认,回自己家,父母嫌她带着个拖油瓶,也不让回。那会象堡附近大学收的中国人不多,街对面中超生意不好做,沈煜清他妈妈一人打零工养不活他,何况她和学长也没培养多少年感情,最后受不了,离开了出租屋,回到了父母家,把沈煜清弃养在出租屋里。”
夏闻竹眉梢一挑,回头看他,眼眶通红,“这难道不犯法吗?”
“犯法?”司机抽烟的动作一顿,冷笑道:“学长被那群飞车党拖得血肉模糊,最后犯人一个抓住,你说弃养犯法?谁管啊?除了孤儿院,谁管沈煜清?”
身后响起车喇叭声,他抬高声音,回头看,路口堵车了,阳光下,黄色的车牌晃得眼睛疼,司机低头,默默把烟抽完。
异国他乡,很多事身不由己,他们当年想上诉太难了,没钱没人脉,最后把学长的骨灰火化送回国,都费了不少力气。
房东好心,把沈煜清领养的地址告诉司机,前两年他们相认,他才有机会才把学长过往讲给沈煜清听。
司机叹了口气,偏头看向身侧,说道:“夏同学,你太年轻了,还是先把眼泪擦擦。”
“我没哭。”夏闻竹倔强地举起袖子,擦了一把脸。
司机给他递了包纸,打开车门,“还想去哪里,我送你。”
“不了,回家。”夏闻竹坐上车,头埋在抱枕里,肩膀微微颤栗。
司机瞥了眼后视镜,指向窗外道:“夏同学啊,伦敦不只是切尔西和肯辛顿这两个繁华区。你回头看看象堡,那是我们当年待的地方,如今过去二十多年,原本的那栋公寓都拆了,改成公园。”
他眯起眼睛,像在说老电影台词,缓缓开口:“日子真不经过啊。”
夏闻竹抬头,吸了吸鼻子,脸上没有泪痕,司机舒了一口气,下一秒就听到他道:“大哥,他父母为什么要来伦敦,明明生活这么艰难了。”
“还能是啥,美国梦呗。”司机望着头顶飞过的鸽子,自嘲般笑了笑。
“刚到北京那会,身边人都想出国,时间久了,我们也想赶潮流。但当时竞争太激烈,我和学长都怕去不成美国,好在有个英国的学校和我们对接,读完那里的本科就能去美国读研。”
司机单手开车,又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口道:“当时年轻,我俩心一横,就改了志愿,心想先出去再说,反正比大家挤破脑袋在朝阳区等美签强吧。”
夏闻竹闭了闭眼睛,车里的二手烟熏得眼睛疼。
“所以,他们的结局就是四散逃离,尸骨埋在异乡,还留一个孩子在世上,最后送进孤儿院?”
司机点头,没有说话。
“何必呢?”夏闻竹脸深埋在掌心里,想不通。
“那会年轻,只想着出来闯一闯,谁知道路这么难走。”
人总得犯错,所有的事尝试一遍,才会觉得开始的美好。
他们眼里的伦敦,不过是北京秋雨后,路上积水反射的乌托邦,倒过来看,不如家乡那条落满梧桐叶的老街。
夏闻竹靠回座椅里,盯着身侧空荡荡的座位,心脏怦怦跳动。
时间一去不复返,樱花落下的那天,飞机降落在浦东机场,相遇倒计时,沈煜清被父亲带回家。
夏闻竹拍了拍沈煜清昨天坐过的座位,回头想想,他们之间的感情很简单,比起千禧年代的文艺片,他们没有什么感情纠葛,只不过是两小无猜,青春期的分开,又在温哥华重逢。
窗外风景不断倒退,车子停在公寓楼下,夏闻竹道了别,迈着沉重脚步上楼。
他心里想着事,这些年他和沈煜清之间,难道只是竹马情谊吗,青春期暗生情愫,是梦还是真实感受?
夏闻竹想不通,用力拍了拍后脑勺,如果把所有记忆追回来,会不会就能明白自己心意了?
他盘起腿,坐在窗台,往楼下看,心跳如鼓,脑海里只剩下沈煜清。
他一手托腮,盯着手里的翻盖手机,想给他打电话,听听他的声音,但又怕他在开会,叹了口气,收起手机。
公寓楼下有个陌生的路牌,两旁栽着熟悉的梧桐树,伦敦真的有好多梧桐树,就像n市一样。
夏闻竹眨了眨眼,忽然想起高中操场也栽着梧桐树。
大课间跑操,有时也能见到沈煜清的背影,当时他们不过隔着一群人,远远对视。
后来毕业,彼此天各一方,隔着十五小时的时差。
夏闻竹低头,下意识地在地板上画了一个爱心。
今天过分的心疼,之前过分的关注,还有未来想一直陪在沈煜清左右,明明都是喜欢他的征兆,但自己作为哥哥的身份摆在这,又能怎样。
从小到大,母亲都在说他是哥哥,哥哥对弟弟只能是亲情,越界一步,都是倒反天罡。
如果只说一两次还好,但日积月累,青涩感情,最终被深埋在心底。就像是司机之前说九十年代的北京,大家在一个学校,想着出国,耳濡目染,原本没有出国的打算,最终也登上了伦敦的飞机。
夏闻竹咬着下唇,擦掉地板上的爱心印。
况且,他也不知道沈煜清那边怎么想,虽然沈煜清青春期很依赖自己,但不代表那就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