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神书by麦客

作者:麦客  录入:01-19

江宜道:“好说,好说,不过,不知什么时候能放我们回去呢?”
白狼帽道:“这个……族中日前在为四月春祭做准备,高车等十部每年都在此时间汇聚于金山草原,乃是一族最为盛大的节日。您在我军众将士前露相,族人之中已有许多传闻,提到太阳神现世,今春定会祭拜神明,如果您能作为神使主持这场祭祀,我族当感激不尽。春祭之后,我便派人护送二位返回汉界。”
白狼帽族姓阿史那,名舍,身份尊贵无匹,乃是先可汗之弟,突厥人的左贤王。突厥尚左,以左右贤王领十部大军,又以左贤王为可汗之下第一人,先可汗逝世后,今春将要即位的就是阿舍。
将江宜等汉人俘来的右贤王胡山,是阿舍的娘舅,此人面赤多须,乃一虬髯莽汉。入夜后阿舍于王帐中举办宴会,邀请江宜残剑参加,胡山一人占据三张席面,举手投足,简直有地动山摇之悍。
“阿舍即位的祭祀,能由巫来主持,当真是再好不过!”胡山说话间喷吐酒气,“但是,本王要问一句,如今草原上贤者与巫都随狼群北去,留下来的全是冒牌货,你如何证明自己货真价实?”
江宜换了一身胡人骑装,贴身束腰,衣服下那个腹洞还没有补好。胡山未曾出动追击逃跑的俘虏,若是江宜脱了衣服给他看,估计也得吓够呛。
江宜到底没这么做,只以一根食指在席上灯台火苗里蘸了蘸,手指便燃起一簇小小火焰。
继而拇指扣在食指上轻轻一弹,将那火苗弹向胡山的胡须,胡山敏捷地抬手挡住,长须被高温烫得蜷缩起来。
阿舍恹恹地对胡山道:“你的人先前对巫不敬,便不要闹到宴会上来了。”
胡山的副将,唤萧思摩者,站出来说:“右贤王是为了您的即位大典,才造此声势。草原有了新的主人,应当通知中原朝廷。”
阿舍压抑着怒火,将剔肉的小刀猛然扎进重重茵毯之中。
“造声势就是去抢劫掳掠?!”
“强者生存,这是天理!”
“这是主动挑衅!狂妄只会引来祸端!”
“狼王绝不会畏惧匍匐在他脚下的羔羊……”
“住口!”胡山打断争吵,帐中数名贵族噤若寒蝉。
残剑吃得很愉快,视剑拔弩张如无物。马奶制成的酥酪甜酒,西域的香枣刺蜜,与酸甜可口的婆桃,摆盘琳琅满目——突厥骑兵收服了西域一带的小国,每年能得到丰富的供奉。所有人中唯独残剑吃饱喝足了。
末了,残剑与江宜在日暮的金山下散步。因阿舍的尊重,二人颇受礼遇,行走不受拘束,并有两名奴隶远远跟在后头。
残剑道:“那两个是在关照我们,还是在监视我们?”
江宜道:“不知道。不过,如果巫当真具有崇高地位,信徒也不敢派人来监视吧?话说回来,残剑兄你之所以在阿史那舍面前,假称我是巫,不正是看中这一点么?”
残剑道:“嗯?啊,只是因为这样做待遇能好不少,你看,如果你不是巫,咱们怎么能吃饱饭、喝美酒?在金山,做俘虏与做贵客,差别可不是一星半点。”
佳肴与美酒对江宜而言都没有什么意义,不过,能穿干净衣服、睡在干净的裘毯上,这是很重要的。
尤其是金乌西坠后的曳咥河,墨汁般摇曳的水草,余晖如金红枫叶撒落水面,与沙州城外乳汁般洁白的粟末河乃是两种风景。山脉伏龙,雁过长天,牛羊如草原上缓慢移动的阴影。正是江宜幼时记挂的景象。
“不瞒你说,其实我离家亦是漫无目的,只想周游四海,看不同的风景罢了。”江宜说。
残剑立即道:“咱们是有缘千里来相逢,老兄我也只想做个浪客,环辙天下。在突厥人里做客,也是一种体验,甚好甚好。”
二人于是又心照不宣地笑起来。
这种笑,当他们在与黑脸的商队同行时也出现过,丁发见了直呼是傻笑。只有内心毫无牵挂的人才有这样由衷的表情。
白日,突厥十部的贵族男女赛马对歌,比箭摔跤,残剑武艺高强更兼相貌英俊,颇受欢迎,融入其中不亦乐乎。江宜则对人的聚会毫无兴趣,更乐意待在金山的岩洞里,点着烛灯观看岩画。
金山中岩画无处不在,或历经千年岁月,为风沙所销蚀殆尽,或藏在山阴洞穴中,仍历历在目,其中描绘了狼神别感天地,生下人类之子,也即突厥人先祖的故事。先祖自降生之初,便拥有征召飓风的力量。
江宜身后入口处,一人俯身进入洞中:“巫对狼神之子的诞生亦有兴趣么?”
阿舍今日除却了他的王服金刀,穿着与普通的胡人青年别无二致,终于显出他年轻的神采,一双眼睛更如瑠璃般剔透,身上冒着比武后的热气。
“汉人的修道者,也应当是感天地之灵气,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阿舍说。
江宜发现他的目光并不如人前表露的那般,对自己充满敬畏,反而有着强烈的好奇,像发现一株从未见过的苁蓉。
“足不出户,而知天下事,”江宜说,“的确有如此神通的修道者。不过,总比不上自己亲眼所见。大王不仅汉话说得好,似乎对汉人的事也十分了解?”
阿舍道:“我被提拔上位,不过是今年发生的事。在此之前我也是个无所事事的青年,整日只想着如何逍遥玩乐。我在沙州住过一阵子,便是名都亦去过,汉人的玩意儿见识了不少。我知道汉人的修道者,真正得道的少,有很多是江湖骗子,而真人拥有的神通,可以沟通天地伟力,穿梭阴阳两界。那日,我一见你,便知不是凡人……”
“不是凡人,却也不是神人。”江宜老实地说。
阿舍一笑,说:“理当如此,神人又岂是我等凡人能轻易见到的。不过,眼下族人都只当你是神使了,这个神人,你不当也得当罢。”
即使是江宜也察觉到了,阿舍有话要说。也许,将他当作神使迎接回来,并非单纯是误打误撞。

第14章 第14章 阿舍
“你应当也听说了,”阿舍道,“春祭时要为先可汗,也即我的兄长敛尸。狼王子民死后停尸于帐,春夏死者候草木黄落、秋冬死者候华叶荣茂,始入葬黄土。去年开春,先可汗亡故,离他即位尚不满一年。那时我还在外逍遥,得知噩耗,才终于回到族中,见到的却只有一具尸体了。”
阿舍与其兄长乎尔赤,是都罗可汗唯二的两名子嗣。长子乎尔赤的母亲乃是十部中最为弱小的覆罗国王之女,覆罗人生活在大漠深处的绿洲中,人口不足五千,没有能骑马打仗的战士,依靠女人织造谋生。
次子阿舍的母亲却来自强大的突厥本部,是勇士胡山的妹妹,金山雪水沃灌的莲。都罗可汗迎接会株作为他的可敦,对会株的儿子阿舍也十分疼爱,几乎到了放纵的地步。阿舍幼时骑的第一匹马,就是他父亲的千里宝驹,握的第一把弓,就是他父亲的龙筋重弓。塞外第一勇士胡山亲自教导他摔跤斗角的本领。阿舍吃的是最嫩的羔羊肉,喝的是最纯的马奶,少年时期身体便高挑强壮,手臂有力,纵马飞驰在旷野上,一箭可以射落百步之外的飞雁。
而每当他挥汗潇洒时,乎尔赤只有在一旁看着的份,原因乎尔赤不幸生来羸弱多病,多走两步都要喘,简直不像狼王都罗的儿子。
那时的人说,当这两兄弟站在一起,阿舍一只手就能把乎尔赤拎起来。
乎尔赤的母亲身体也不行,不到三十就病重得只剩下一口气。可汗的妻妾应当与丈夫生同寝、死同穴,然而乎尔赤的母亲却留下遗言,希望能魂归故土覆罗,并让她的儿子亲自扶灵,就此留在覆罗不再离开。
都罗一口回绝了她的遗愿,许诺会将汗位顺次传给长子乎尔赤。
这一天起草原的传言就不再是阿舍单手能将乎尔赤拎起来,而是阿舍单手就能把乎尔赤扼死。塞外是只有强者生存的世界,唯力是尚,没有人理解都罗为什么要舍弃亲手教导出来的小儿子,却选择羔羊似的长子,看上去一阵稍微有力的长风就能把他刮倒。
乎尔赤的生命很短暂。虽然顺利接过汗位,却在即位后的第一个冬天,悄然病逝于汗帐中。
在外游历的阿舍被族人召回草原,他见到了长兄的冰冷尸首,然后从母亲手里接过了权力的狼尾帽。
阿舍说:“去年就应当将兄长下葬了,只因我迟迟未归,才一拖再拖。今春是最后期限。历代为可汗举行葬礼的,都是族中通灵巫者,依照火祆的教义焚其尸骸,解脱灵魂。然而巫祝已经离开了草原——你虽修汉人的道,想必也知晓灵魂解脱之法,诸教之间,唯独在生死轮回上拥有相通之处。如果能为先可汗主持葬仪,使他灵魂得到安息,我代表族人感激不尽!”
对阿舍而言,捡回来一个神使,最重要的不是为自己即位仪式添彩头,而是兄长可以正经下葬了。
“当真兄弟情深啊。”残剑很感动。他与十部贵族青年赛马归来,赢了满堂彩,韦纥国王送来几名美姬,服侍他沐浴净身。
塞外游牧民族,讲究之处不比汉人,在帐里以围屏圈出块空地,就可以烧水、宽衣、入浴。腾腾雾气里,残剑的衣服一件件丢出来,女人的笑声令江宜头晕目眩。
“我、我还是一个人出去待会儿好了……”
“为什么?”残剑在围屏后奇怪地问,“一个人有什么好玩的。你们去陪陪他。”
江宜浑身僵硬,被美貌胡姬环绕,少女的肌肤上还氤氲着浴汤的热气。
“巫祝大人,我们也为您洗漱一番吧?”
“不不!不用啦!”江宜死死抓住衣襟。
美姬既尊敬又好奇,抚摸江宜的面庞:“巫祝大人很年轻呢,长得也很好。只是怎么不作巫的打扮?国王送来了巫的衣饰,请让奴婢们为大人梳妆。”
江宜乃是天书所化,身不染尘,只是在俘虏营时弄得有些狼狈。众美姬为他洗拭头发,以牛骨梳理顺双鬓。韦纥国王送来巫祝的彩衣佩饰,乃是依照胡人风俗,颜色殊丽,佩上宝石鞓扣与头冠。
美姬端来水盆脂粉,净面后为江宜涂抹胭脂水粉,好一番折腾,众女拍手笑道:“前任巫祝大人祭祀时,就是这样打扮。只是比起咱们这位小巫祝,可要逊色多了。”
残剑终于洗完了,套上丝袴外衣出来,见江宜面朝镜台坐着,听得动静,回过头来无奈道:“姐姐们别作弄我了。”
他脸庞原本就白,沾了水后更有种剔透晶莹之感,只以红蓝花捣的水彩染了眼尾,立即便有独特的颜色从那留白似的画纸下浮现出来。
美姬道:“像个女孩子呢。”
“是呀。”
“好了,”残剑大马金刀,在江宜身边坐下,将众美人挤开,“你们可以回去复命了罢?”
众女笑盈盈地离开毡帐。
残剑外袍下不着寸缕,离得近时,热气就透过来。江宜道:“方才说到哪儿了?啊,对,兄弟情深,你是这样认为的?”
残剑不说话,以小指在江宜眼尾轻轻捺开。
江宜:“?”
“什么水粉,这样滑溜。”残剑一笑,看眼指腹上沾染的红色。
闻言,江宜揽镜自照,亦觉得妆容十分不妥,想要就水洗掉,然而刚才洗脸时已经使得面皮湿黏,再沾水只怕就要变色,因而作罢。
“我只是好奇,”江宜说,“如果没有遇上我们,阿舍又打算如何安葬他的哥哥呢?”
残剑耸肩道:“那也只好认命。突 厥人信教,没有巫祝送灵,死者的魂魄就不能脱离肉体。说来,你修道乃是我随口一编,莫非你还真懂如何为死者送灵么?”
江宜道:“但你恰好说中了,我的确在修道,不过修的不是寂灭道,而是苦行道。”
残剑:“……”
“我是修道者,不代表我就懂得如何送灵。唔,不过,我的确知道如何送灵——但那绝对不是因为我是一个修道者。”
残剑:“………………”
江宜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个神仙……也许是一群神仙,决定将天上的道书藏到人间。祂们选中了一个凡人,也就是我,当作藏书台,改造了我的躯体。因此我身上有很多异于常人的地方。这不是重点,我想说的是,所以我了解一些鲜为人知的道术,那是因为天书中有所记载。”
残剑的目光落在江宜腹部,似乎是说原来如此。
“世上真有神仙?”残剑憧憬地问。
江宜反问:“神仙又怎样呢?”
“你们修道者的终生目标,不就是得道成仙?你若见过神仙,岂不向往祂们的生活?”
“大道无情,天地不仁,”江宜说,“神是天地间清气感化而生,无七情六欲,又岂会在乎凡人的羡慕与向往?残剑兄,要我说,神也没那么好,我倒宁愿与凡人交往,也不想和神做朋友。”
法言道人从某种意义上讲,修炼得已几乎有了神仙的境界,清心寡欲、六根明净,江宜每与她谈话,都似完成一项任务,从来领略不到情绪波动。与此相比,徐沛与残剑这样的人,则更是江宜喜欢的同伴,至少能从他们身上得到回应,不必像面对一堵砖墙、一口枯井。
残剑好像很意外江宜会说出这样的话,脸色微变。
众女为江宜装扮妥当后,不多时,阿舍亲自前来请江宜为先可汗的遗体祝祷。一行人穿过营地,前往悬挂狼头旗的汗帐,途中拭刀的士兵、舞戚的贵族,美貌姬妾、奴隶仆妇,纷纷投以注目。草原上已多年不见巫祝身影。
十部毡帐距离王旗的远近,乃是依照实力排行,覆罗国在最偏僻的西边,三人一路经过仆骨、韦纥、高车等部的营帐,江宜看见每处国王居住的帐外都悬以一支金翎骨箭。
阿舍在他身边说:“突 厥最初只是北边雪原里茹毛饮血的小部落,在脱司的指引下,来到草原,繁衍生息,壮大实力,历经角逐后收复了高车等十余部落。先代可汗以金翎令箭授予十部,乃是统领的象征。”
韦纥的王帐掀开帐帘,国王并王后在帐中煮奶茶,远远看见江宜,很为自己提供的服饰而满意,笑着点头致意,江宜亦回以招呼。
及至突 厥本部的营地,突 厥部的年轻人更加肆意张狂,春日万物复苏、地气骚动,萧思摩领着几个兵在摔跤,见到阿舍带着江宜经过,都很好奇。
其中一人叽里咕噜不知说了什么,众士兵哄堂大笑。
江宜问残剑:“他们在说什么?”
阿舍眉头皱起,训斥了几句,萧思摩面带揶揄的笑容说:“这几个家伙之前对巫不敬,我已经教训过了,不过他们说,本是想抢个女人,看见一个细皮嫩肉的家伙藏在花花绿绿的衣服里,便掳了回来,没想到却是个男人。”
胡人的血统都生得高鼻阔额,威风堂堂,对汉人书生的清瘦单薄很是不屑一顾。加之江宜涂抹胭脂后,的确有些男生女相,那几个士兵便赤裸裸地打量。
待又要说笑,忽然几人眼神惊恐,彼此嘴角两侧都裂开血口,犹如被无形刀锋划破,面上渗出鲜血来。
萧思摩与阿舍登时色变,同时看向江宜。江宜一脸茫然。
萧思摩怒意上脸,以为是江宜施展术法惩戒他的士兵,兼之心中本就对汉地来的巫祝颇不信任,手在腰间刀柄上一抹,就要拔刀,阿舍警告的眼光制止了他。
“请恕我的士兵无礼。”阿舍对江宜说。
江宜自己也很疑惑,他连那几人究竟说了什么都没听懂。
“汗帐马上到了,我们走吧。”阿舍在前面带路。江宜走出几步,又回头看,那几个士兵见他又转脸看过来,便惊恐无语,面上像以鲜血画了张笑脸。萧思摩一手按在佩刀上,微微发抖,他的拇指贴在刀镡下,摸到一道锐利的豁口——看上去似乎是阿舍阻止了他,然而在他动念拔刀的瞬间,腰刀就已经断在皮鞘里了。
“真是奇怪,”江宜说,“脸上好像被刀割了一样。”
残剑走在江宜身后,两手环胸,仍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草原的风有时就像刀一样利,也许刚才就是一阵风。”

先可汗乎尔赤停尸之帐,启帘时一阵阴风窜来,江宜身上蓦地发冷。
突厥尚火,以木中含火,故而从不使用木制家具。尸体只以一卷布帛包裹,平放在重茵上,四周堆砌鲜花香料祛除气味,顶窍洞开的天光形成方方正正一块,正笼罩在尸身面部。
按说死去一年,尸体不腐也烂,空气中却没有闻见任何臭味。江宜询问道:“是有什么保存肉体的办法么?这可从未听说过。”
阿舍犹豫道:“有是有……我想应当是裹尸布的缘故。”
“裹尸布?”
包裹尸体的布帛,乃是一块陈旧发黄的素质麻布,乍看之下平平无奇,然而一股血红的颜色,自布帛下层层浸染上表面,使这块素白的裹尸布,俨然变成血布。江宜骇了一跳,眼前为这浓郁的血色侵占,头脑阵阵发昏,然而一左一右阿舍与残剑两人,却似什么也没看见般,依旧闲话交谈:
“这是沙州的一个传说,你们从沙州过来,莫非没有听过?”
“你且说来听听?”
阿舍道:“沙州是大漠中的城镇,漫漫黄沙千里,数百年间商贾旅者往来,曾有在沙漠中迷失的人,因炎热与干渴而暴毙,然而他们的尸身却能保存十年不腐。后人找到那些遗骸时,仍然面目如新,而尸体上就蒙着一块裹尸布……”
阿舍的声音隔着遥远距离传来:“……那时候我在外游历,在沙漠里找一种金色羽毛的鸟,无意中却遇到一具游子的尸首,裹着这块布,不知死去了多久,脸摸着还是软的。我就把这块布带了回来……”
飙风卷地漫天黄沙,大漠深处一年四季都大风不断,风以沙砾织成帷幕,连太阳的光芒亦被遮挡。风中一切都在起舞,一块布因此开始它的旅行。起初它在半空中飘荡,从炽热的白昼到寒冷的夜幕,夜晚它被旅人抓住,裹在身上保暖,直到旅人渴死在中途,布仍然忠实地保护着他的身体。
第二个人发现了它,准确的说,是发现了旅人的尸体,他将布从旅人身上撕了下来,翻找旅人装钱的衣袋。布被风抓走,继续它的旅行。这一次它找到一队被盗匪劫杀抛尸的行商,商人身上的鲜血吸引了它,布降落在商人的肉体上,吸食血液,将商人做成一具不朽的皮囊。
第三个人捡起了布,将它裹在头上,挡住白天可怕的日晒。那人在沙漠中迷失方向,追逐海市蜃楼,最终倒在虚幻的边界。三十年过去,那人的身体风干成细条,头颅则被布妥善保护着,仍是鲜活的模样。
三十年后,布等来了第四个人,那人将布带出了沙漠,带到城镇中,在市集中拍卖。贪婪的人欲将布剪成两段,卖给不同的人,还未来得及动手,他自己先被偷布人所杀。偷布人亦被卖家所杀,卖家又被竞价者暗算。无数鲜血将布浸泡。
风在城中盘旋,寻找,再次带走了布。布在风沙中飞舞,降落,辗转于不同人之手。
不知多少年后,一双蓝眼睛来到它面前。
“可敦着属下前来,请您回到族中。”
“可是我还没有找到用来给可汗金冠作饰的羽毛。”
“您不必寻找了,属下来正是要告知此事,可汗不幸染疾,已于数月前晏驾了。”
“……”
沉默,如同布独自旅行过的漫长时光。
蓝眼睛说:“好罢,那么,我就把这块裹尸布带回去,当做礼物吧。”
江宜晕得站不住,被残剑眼疾手快地扶了一下:“怎么了?”
漫天血色乃稍微褪去,布重新化作卵黄色旧的普通布帛。
“怎么了?”阿舍也问。
江宜心知这块裹尸布不知经历多久岁月,吸食了多少生命,早已饱含秽气。是以自己在靠近之时,才会为秽气所冲撞。而残剑与阿舍,并不如他体质特殊,没有太大感觉。
“这块裹尸布,”江宜说,“最初并不是用来裹尸的。”
阿舍闻言诧异,笑道:“那当然,天下大抵没有造来便是给死人用的东西吧?你们汉人讲究事死如事生,于我们而言却是太浪费了。”
江宜道:“这是一件中原的法器。大王,我有个不情之请,待可汗火葬之后,能否把这块布交由我带回中原?虽是您捡到的,这块布对中原人而言却是大有来历。”
阿舍略一犹豫:“原来如此……不知道究竟有什么来头?”
江宜说:“这块布包裹的第一个人,是个婴儿。婴儿的母亲是地主家长工,夜晚独自在马房里生产,取下身上围裙包住她的孩子,婴儿发出第一声啼哭时黎明到来,白布因此有了灵识。母亲因在前夜梦见黑龙从天而坠化作山脉,为她的孩子取名桓岭。这块布就是李桓岭的襁褓。”
李桓岭在世时,一扫六合四夷宾服,八百年前突厥尚是冰海雪原边的蕞尔小部,亦曾为神曜皇帝的威严所折服,献上称臣文书与酋长羽冠。八百年后成为草原狼王的突厥人也不会忘记那个曾经以太阳神般的光辉照耀普天万民的汉皇。
“汉人传说神曜皇帝羽化登仙,于云海尽头、金乌归处建立天国白玉京。从此有了‘人间名都,天上玉京’,我部族人亦将神曜皇帝当作脱司一般尊崇……”
阿舍言语间十分尊敬:“……原来是神曜皇帝的旧物,难怪有裹尸不腐的神奇功效。自当归还汉人。”
江宜忙道感谢,一时觉得阿舍真是个好人,这块布已成了传说之物,放在黑市拍卖价值千金,曾不见多少猎奇者为此物流血赔命?阿舍竟因他一句话,就坦然相让。
阿舍又道:“不过,得等到可汗的葬仪之后,若没有这块布,尸体很快就无法支撑了。”
“那当然。”江宜说。
残剑忽而开口:“真是搞不懂你们突厥人的风俗,人死了就入土为安,何必等什么良辰吉日?”
阿舍但笑不语,径自到尸体身旁跪下,一手将面部的白布掀开一角,对江宜说:“巫祝请过来看看?我兄长的遗体可有不妥之处?”
先可汗乎尔赤犹如在沉睡中,面容仍旧是生前模样,他五官的轮廓较之阿舍更显纤细,嘴唇线条优美,涂抹丹朱一般颜色饱满。
江宜经历过离死人最近的时刻,就是被江家人埋进柳家祖坟里,从那时起生与死的界限对他而言就很模糊了。当他看见死去的乎尔赤睁开眼睛,浑浊的灰蓝色眼球盯着自己时,那种混沌的感觉再次袭来。
“……”江宜闭眼,再睁开,乎尔赤恢复了安详,似乎刚才只是死人灵机一动的捉弄。
生者以七魄主宰六识,三魂执掌命运,人死灯灭,魂魄回归天地,突厥以为肉体乃是灵魂的束缚,因此在人死后要以火焰解脱灵魂,而江宜所知中则没有这一说法。灵魂如飞鸟,肉体只是暂时的栖息,人的生机一经消散,魂魄便自由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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