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古代架空]——BY:闻笛

作者:闻笛  录入:12-03

  三名死者的孕期并不相同,客栈住户和莺歌楼老板娘都怀孕不久,腹中的孩子只有三四个月大,缩在破口的子宫中,看不出形状,只有一滩模糊的血肉,但眼前的妇人和两者不同,胎儿已着床八九月大,已能够清晰地分辨出头身、四肢、以及脸上模糊的五官。
  胎儿的手脚被蛮力扭断了,像个丑陋的怪物一样,躺在母亲变凉的躯壳里。挤成一团的皱脸上全然看不出表情,但又像是流露出极度的惊恐与痛苦。
  柳千的手脚冰凉,脚底像是灌了铅,经他耗光了他全部的意志力,才让自己站在尸体面前,没有落荒而逃。
  段长涯也站在尸体前。
  他的神色一贯冷峻,所以和平时几乎看不出任何分别,但若仔细看,区别还是有的,他的睫毛和眉峰正在微微抖动,像是拼命压抑着愤怒。
  他的声音也变得比平时更加低沉,缓慢道:“这绝不是最快的杀人方式。”
  柳红枫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今夜的死者虽然众多,但死于毒针,死于水淹,死于利刃穿喉,都是极为迅速的死法,但眼前的女人却死于漫长的噩梦,地狱般的折磨。
  柳红枫道:“说明杀人者并不是一个杀手。”
  “我看是个疯子!”柳千高声道,像是在用言语给自己壮胆,“你们仔细瞧,这人的肚子里竟有一排牙印,咬在……咬在胎儿旁边的胎盘上。”
  胎盘是胎儿着床时用来汲取养料的部分,贴在子宫内部,分娩的时候会一同流出来,又被称为紫河车,晒干后可以入药。
  但眼前这位死者的胎盘绝不是为了入药受损的,任何一个理智尚存的人,都不会剖开活人的肚皮和子宫,在血淋淋的胎盘上留下自己的牙印。
  只有疯子才会做出这种疯狂的事。
  除了三人之外,其余在房间里勘查的人已忍不住作呕。
  这是一处双层小楼,毗邻回川,占据了杨柳坡上风光正好的位置。大雨掩盖了门外的血迹,也使得血腥味没有飘出太远,否则,这没能诞生的性命或许会化作厉鬼,飘到长街上,扼住每个过路人的喉咙。
  柳千想了想这幅场面,又看了一眼扭曲的胎儿,背后又是一阵发凉。
  他的背已快被汗水湿透了。
  柳红枫的手搭在他的肩上,强行扭着他转了个身,视线和思绪都从死者身上离开:“行了,还有别的线索吗?”
  “没有了。”柳千用干巴巴的声音答道,“尸体损坏太严重,看不出别的东西。”
  “好,”柳红枫点点头道,“你可以走了。”
  柳千怔了一下,随即怒道:“走你个头!凶手还没找到,要我怎么走?”
  “找凶手是大人的事,小鬼该睡觉了。”
  “我要跟你一起追查!”
  “你?你的眼眶已经憋得红肿,以为我看不出来吗?若是我不在,你早已经哭了一百次,就算到凶手面前,你也只会哭上一百零一次,除了给我添乱,屁用都不顶。”
  柳红枫的语气轻佻,可说出的字句却像沉甸甸的石头,砸在柳千的头顶。柳千梗着脖子道:“我不管,我要去!”
  “我不是你娘,你跟我撒泼耍赖也没有用,想跟我叫板,先打过我再说吧。”
  “你……你就不能说句人话吗?!”
  柳千竭力控诉,柳红枫不为所动,段长涯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两人斗法,直到柳千的吐沫星子喷到他的手背上,才忍不住开口道:“枫公子说的是实话,你应当去休息。”
  柳千怔住了,他和柳红枫太熟络,平日不论怎么撒泼打滚都不怕丢人,但突然被第三个人插话,脸上竟不自觉地发起烫来。
  十三岁的小鬼用袖子在脸上抹了一把,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神态,问道:“那凶手怎么办?”
  “有我呢,我段长涯发誓,今夜行凶杀人者,必诛于我剑下,一个都不会放过。”
  一番话掷地有声,令柳千无言可辩,拧着眉头纠结了一会儿,终于转向柳红枫:“好吧,那我去哪儿等你?”
  “莺歌楼。”
  “啊?”柳千先是露出诧色,但他天性聪颖,很快便理解了柳红枫的意图。仔细想来,莺歌楼的确是个好选择,凶手既已来过一次,又放过了楼中娼妓,便是对她们不感兴趣,想必短时之内不会再来。
  柳红枫见他不语,挑起眉毛道:“怎么着,给你个机会让你和心爱的姐姐们睡在一起,你还不愿意了?”
  柳千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诚实的窃喜,但很快又伸长脖子,问道:“那你呢?”
  “我?我自然要跟我喜欢的哥哥一起睡了。”柳红枫说罢,向段长涯抛了个极为露骨的媚眼。
  柳千:“……”
  段长涯将视线转向柳红枫,道:“其一,我今夜没打算入眠,其二,我也不需要你作陪,其三,你与我还不一定谁更年长。所以,还请枫公子谨慎言行,洁身自好。”
  柳红枫:“……”
  看来他对段长涯的死缠烂打卓有成效,毕竟这根冷冰冰的木头已经把自己削出尖个儿来,学会主动捅回来了。
  柳红枫也不甘示弱,道:“没事的,你不想睡,我便陪你醒一夜,在这夜空下,雨帘里,彼此依靠,未尝不是一种浪漫。”
  段长涯:“……”
  到底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柳红枫目送着柳千下楼,在窗边短暂停脚,抬头看了一眼天色。
  整夜的大雨终于有了息止的迹象,像是一个迟暮的老者,喘息的间隔愈发地长,声音愈发地虚弱。远处的天际线泛起一种奇异的绛红色,细碎的微光贴着海面微微摇动,光芒愈发鲜明,像是一个新生胎儿的吐息。
  他知道,这是黎明的前兆,人世日月更迭,如蜉蝣朝生暮死,神话中说昼与夜是天帝的一双爱子,每一个都要杀死另一个,方能来到这世上。如此说来,今夜即将诞生的孩子大概率先见识了地狱,所以它的胎动才如此沉重,如此凉薄,如此使人心生恐惧。
  今夜的不眠人很多,惶恐的人群在街上攒动,议论纷纷,柳红枫站在二楼俯瞰着他们,却并没有感到太多恐惧,说不定今夜是他人生中所剩无几的夜晚。哪怕夜色毫不温柔,哪怕雨幕凶狠如斯,可身边的段长涯竟使他感到一丝希望。
  人活在世上,最大的力量来自于笃信,你相信一件物事是好的,它就一定是好的,你相信天外有金光照彻,浮云便不能够碍你的眼。
  比如段长涯就笃信着背上的剑。
  他的眼里有愤慨,有悲恸,但从来没有半点迷惘。这样一个黑白分明的人,仿佛生来便是为了劈开这夜色。
  柳红枫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段长涯道:“先问死者打听。”
  *
  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如何听出死人的话,是活人的一项重要本领。
  比如眼前这位死者的衣着,便已经透露了许多讯息。她深夜独自呆在闺房中,却是一身盛装华裙,体面光鲜,像是刻意梳妆打扮好了,要去见什么人。
  她的确是要出门见人,因为前来迎接她的马车夫还徘徊在楼下。
  马车夫是第一个发现她死讯的人,今夜是个雨夜,愿意出车的车夫不多,他本想来借着这一趟多赚些劳苦钱,可是刚来到屋檐下,便闻见一股异样的血腥味。
  直到现在,他仍旧脸色苍白,惊魂未定。
  他的马车是很好的马车,金舆华盖,跑一趟价格不菲,这样的车深更半夜载了客,通常只有一个去处,便是山上。白昼里山上是不欢迎山下人的,但到了夜里就是另一回事了。女人,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人,往往是这类马车的常客。
  段长涯对马车夫道:“屋檐下有车辙留下的印记,深浅不一,说明你并不是第一次来接她,我说得不错吧?”
  马车夫点头道:“她的确是我的老主顾,我也没想到她会遭遇这种事。”
  段长涯又道:“老主顾惨死,而凶手仍不知所踪,你若是同情她的境遇,就该将她的秘密说出来。”
  马车夫怔了一下,脸上闪过犹疑的神色,但在段长涯灼灼的目光拷问中,他终于垂下头,开口道:“我常常在夜里送她去铸剑庄,等在后门口,等她的男人来与她私会,早上再将她送回来。”
  铸剑庄是晏氏的家业,住在庄上的人都是深得庄主重用的亲信。深夜等在后门口,既见不得光、也见不得人。想必是庄上某个阔少在外面沾花惹草,才需要马车夫从旁助力。
  正因为这样的人有很多,马车夫才能够吃饱饭。
  柳红枫听过马车夫的陈词,不禁陷入思索。今夜被剖腹的死者,除了怀有身孕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便是身份地位不俗。死在客栈里的是一对富商夫妇,死在这里的则攀附于名门子弟。莺歌楼的翠姨虽然没有两人这样尊贵的地位,但却是个守财奴,在楼中留下大笔财产积蓄,被四处逃命的娼妓们哄抢一空。
  马车夫被段长涯盯得浑身发毛,摆手道:“我知道的都已说出来,干我们这行,本来就不能过问太多的。”
  段长涯点点头,将锐利的目光从马车夫身上移开。
  从死者身上,他们已经打听不出更多了。
  三人在滴水的屋檐下沉默,远处传来一阵喧嚣的脚步声,是天极门的弟子归来复命。领头的是段启昌首席弟子,也是段家的心腹之一,常昭。
  常昭停在自家少主面前,道:“这附近我们已挨家挨户搜过一遍,但凡能闯的地方都闯了,也没有找到凶手藏身的痕迹。”
  段长涯皱眉:“更远的地方呢?”
  常昭道:“瀛洲岛的八成居民都在杨柳坡,更远的地方人烟稀少,深更半夜,找起来恐怕没那么容易,至少得有熟悉岛上地势的人带领。”
  柳红枫道:“最熟悉岛上地势的当属晏氏。”
  常昭摇摇头道:“恕我直言,晏氏如惊弓之鸟一般龟缩在自家府邸,守着藏剑阁里的莫邪剑,根本不愿到山下来。”
  柳红枫从旁感慨:“唉,这位死去的姑娘好歹也怀了他们的骨肉,如今却被弃之不顾,真是人情凉薄啊。”
  段长涯对常昭道:“晏氏就守在藏剑阁也好,你亲自去找庄主晏月华,令他开辟一处空闲的宅院,将岛上落单的妇孺收容其中。”
  “少主的意思是?”
  “既然晏氏要护剑,就他们连人也一起护着。如今这疯子凶手摆明了对女人下手,我们不能让他得逞。”
  常昭面露迟疑:“可是市井女子不乏三教九流,晏庄主未必愿意将她们收容在府中。”
  段长涯皱眉道:“铸剑阁和天极门有盟约在先,共同主持武林大会,于情于理,他都应当出力。如今官府已无法指望,只有我们能保护岛上的百姓,倘若见死不救,名门正派还有什么侠义可言?”
  “说得好,”一个声音赞许道,“在下佩服段少主的侠义胸襟,愿助少主一臂之力。”
  看着来人,不由得露出惊色:“宋先生,您怎么来了?”
  来人朗笑道:“既然天极门有所行动,我们东风堂也不能作壁上观啊。”
  来者正是东风堂堂主,宋云归。
  他一面说,一面来到段长涯面前,这人年纪三十出头,面相俊朗,眉宇之间颇显英气,一看便是锦衣玉食的世家子弟,只除了一处异样——他的肩下垫着一只拐杖。
  因着拐杖的缘故,他的脚步声也与常人不同,常人走路的时候,左右脚轮番作响,他走路却要响三次,两次沉,一次轻。
  他是个坡脚。
  江湖中对东风堂堂主的坡脚早有诸多传言,常常有人感慨,一个坡脚的人,居然能够爬到今天的位置,运气得有多么好。
  柳红枫却从来没有觉得奇怪,天生有缺陷的人,要么彻底堕落,甘为鱼肉,要么就奋起直追,誓为人先,因为人世加诸于他们的恶意往往是成倍的,要么死,要么强,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所以柳红枫第一眼看到宋云归,就看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他的横空出世绝不是一个巧合。
  东风堂的分堂开遍天下,他不仅在生意场上如鱼得水,在江湖中亦是一呼百应,传闻中他的人脉广泛,甚至和平南王攀过交情。
  就连身边的段长涯也对他礼让三分,尊他一句“先生”。
  宋云归并非只身前来,还带了林林总总一干属下,都侯在他左右,等候他的调遣。
  他对段长涯道:“世子殿下已将你的情况告诉我,我带了一群弟兄来协助你。我料到你一定已在杨柳坡一带调查过,便在下山时将其余有人烟的地方搜寻了一遍。”
  段长涯面露喜色,追问道:“怎么样,可有收获?”
  宋云归却叹了口气:“唉,凶手没找到,却找到三具尸体,被抛弃在野外路边。”
  他左右的属下将裹尸的草席呈上前来,被雨水打湿的卷筒两侧露出惨白的脚和凌乱的头发,边缘沾着黏糊的血迹。
  三人都是年轻女子,都是一样被剖腹的死状。其中一个甚至没有怀孕的痕迹,却被划破了肚子,因为被雨泡过,腐烂的程度比房间里的尸体还要更胜一筹。马车夫已经背过眼去,不忍再看。柳红枫也由衷地庆幸方才及时把柳千遣走,没让爱哭的小鬼看到这幅画面。
  江湖中虽常有血光,但也有不成文的规矩,冤有头债有主,就算是杀亲灭门的仇恨,也不能追过三代。可今夜的凶手却破了规矩,滥杀妇孺,欺凌弱小,触犯的是江湖人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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