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古代架空]——BY:闻笛

作者:闻笛  录入:12-03

  宋云归向段长涯打听了案情,而后感慨道:“这六名死者的身份看不出任何关联,却在同一夜惨遭毒手,凶手杀人剖尸,手法凶恶,动机又极其模糊,多半是个百无禁忌的亡命之徒,实在不好对付。”
  查案最怕遇到这类动机线索不明晰的凶手,没有动机的犯罪,好似一团滚得严严实实的毛线,纠缠在一起,挑不出一个切入点。
  柳红枫道:“线索还是有的,至少我看出了两处。”
  宋云归颇为诧异地望向他:“还望赐教。”
  柳红枫道:“其一,莺歌楼和客栈的死者身边都有男人陪同,极大增加了行凶的难度,我想凶手身上必定有着某种特质,能够使人放下警惕,轻易落入圈套。其二,此人一夜为自己物色了六个目标,这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瀛洲岛地广人稀,又涌入大量外客,若是让宋先生立刻找出六个孕妇,敢问你能做到吗?”
  宋云归摇头道:“我的确做不到。”
  “所以,或许他整夜都在四处奔走。”
  “你的意思是他乘了车?”
  “比如一架马车。”
  “这倒是个大胆的想法。”
  “还有一个更加大胆的推测,若是想要将路边的行人骗进马车,三度行凶而不败露,需要的或许不止一个人。”
  “你的意思是凶手不止一人?”
  “只是我的猜测。”
  马车夫一直在旁边听着三人的话,此时大惊失色道:“不是我,不是我。”一面将车帘拉开,展示空空入也的内厢。
  宋云归却没有注意他,反倒将视线锁在滔滔不绝的青年人身上。
  “敢问阁下是?”
  “在下柳红枫,出身还是莫要过问的好。”
  两人视线相交,宋云归露出笑意,道:“好,英雄不问出身,我也不多嘴了,如今我们都是一根绳上的蚱蜢,晏庄主就由我来说服,就算他不买小辈的面子,我的面子他总要看一看的。”
  *
  宋云归雷厉风行,当即安排随行的属下四处搜寻,着重检查各路马车所留下的痕迹,本人则往藏剑阁的方向去了。
  段长涯望着四下忙碌的身影,眉心却依旧皱着,神情凝重。
  柳红枫从旁道:“段公子还在忧心什么?”
  段长涯道:“我只觉得这样搜寻未必有用。”
  柳红枫点点头:“瀛洲岛虽不大,但也有临安城的三分之一,走上一圈至少一日功夫,眼下的人手实在不够用。”
  段长涯道:“岂止不够,若是凶手真的乘了车,追起来还要更加困难。”
  “所以你有什么打算?”
  “既然找不到,不如设法将他诱出来。”
  柳红枫挑起眉毛望着对面的人:“怎么个诱法?”
  “既然对方专挑有身孕的女子下手,我们便假扮给他看。”
  “看来要委屈天极门的女弟子来做诱饵了。”
  段长涯顿了片刻,道:“天极门的女弟子数目稀少,此行并没有随同。”
  柳红枫露出诧色:“没有女弟子,难道你自己去假扮孕妇吗?”
  段长涯道:“若没有其他办法,便只能如此。”
  柳红枫不禁张圆了嘴巴,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勾勒出段长涯身披纱白长裙,脚踩锦履玉袜,小腹隆起,面带慈色的景象……
  这幅景象一旦浮现在脑海,便像浓墨着纸似的牢牢定格,横竖无法甩脱。
  段长涯见对方久久不语,问道:“怎么?”
  柳红枫扬起嘴角,道:“那我可不可以主动请缨,扮成跟你私会的花花公子,你腹中的孩子他爹,尽职尽责地调戏你一番。”
  段长涯歪着脑袋思考了片刻,点头道:“好。”
  柳红枫道:“好什么好,非得当场穿帮不可。”
  段长涯:“……”
  柳红枫叹了一声,道:“且先不论你我的身形全然不像女子,单论你的发色与肤色,在夜里亮得好似一团雪球,但凡眼睛不瞎的人,都能认出你是段家的天之骄子,你要如何才能瞒得住?”
  段长涯脸色微微一黯,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也无法自主。”
  “所以你哪来的自信可以蒙混过关?”
  “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姑且一试。”
  两全其害取其轻,这人的思路向来如此简单直接,至于第三条路——放弃的路——则干脆从未被他纳入考量的范畴。
  柳红枫瞧见他皱眉抿嘴的模样,莞尔笑道:“你还是不要姑且了,我这里刚好有个不错的法子。”
  “怎样的法子?”
  “自己办不成的事,自然要找朋友来帮忙。”
  “你的朋友?”
  “是啊,莫要忘了我的交情都在花街柳巷里,虽然不能跟宋先生相提并论,关键时刻却能派上奇用。”
  段长涯凝着他,很快露出了然的神色,点头道:“原来如此,看来今晚又得委屈柳千忍痛割爱了。”
  柳红枫瞪大了眼睛,盯着对方看了许久,像是大白天瞧见了鬼。
  段长涯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皱眉道:“怎么了?”
  “没什么,”柳红枫道,“只是我第一次听你讲笑话,第一次发觉原来你也很懂得幽默。”
  段长涯道:“所谓幽默不过是一种话术,只要有心研学,总能学得通。”
  柳红枫再度露出惊讶的神色。
  假扮孕妇也好,施展话术也好,天底下仿佛没有这个人不敢学的东西,不敢做的事。
  他沉默良久,终于道:“你这股横冲直撞、生冷不忌的劲头,当真令人羡慕。”
  段长涯不解道:“你为何要羡慕我?”
  柳红枫耸肩道:“我一介三教九流,与你云泥有别,若不是因着今夜的祸乱,恐怕连正面瞧你一眼的机会都没有,难道我不该羡慕你吗?”
  段长涯望着他,淡淡道:“出身也好,名头也罢,都是外物,就像武人身上的佩剑,就算是雕金镶银的玉龙剑,也总要有人来驭,否则不过是一块废铁罢了。”
  “依你的意思,莫邪剑岂不就是一块高高在上的废铁?”
  “就是这样。”
  “可你知不知道,这块废铁却使铸剑匠人蹉跎毕生,使一代皇朝走向覆亡。”
  柳红枫没有说完后面的话——这块废铁的另一头还系着他的性命,他的遗恨,他从过去裹挟的沉垢,他向将来假借的希冀。他的……几乎是他的一切。
  钟鼓馔玉不足贵,可世间又有几人能摆脱外物的囚困。
  驭剑之人若离了剑,还剩下什么。
  段长涯迟迟不语,令柳红枫不禁反省自己的话是否说得太重,吓到了这位不经人事的天真公子。
  他刚想摆出嬉皮笑脸,却被段长涯按住肩膀。
  出乎他的预料,段长涯的神色一片平静,缓声道:“前尘终究不过是前尘,莫邪剑一定会有个好归宿。”
  “瀛洲岛的祸乱蔓延至此,你仍相信莫邪剑能平安无事?”
  “祸乱会结束的。”段长涯道,“武林绝不会便宜了小人,更不会辜负了英雄。”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依旧平静,一双澄澈的眸底闪着熠熠的光。
  柳红枫勾起嘴角道:“好啊,若是武林大会能够如期兴办,我一定去拔个头筹,博段美人一笑。”
  段长涯道:“莫要忘了我也是你的对手。”
  “你想与我交手?”
  “当然,毕竟枫公子的武功可比话术要高明得多,我希望有朝一日,你能与我坦诚相对。”
  柳红枫无言以对,他望着对方,目光却有些闪烁,生怕一个不经意,将藏掖在深处的心思暴露出来。他实在不相信,一个不经人事的世家公子,竟有着如此机敏的直觉,竟如拨云见日一般,将他心底下那点遮掩和龌龊看得一清二楚。
  他的喉咙里浮起一阵涩意,忍不住扭开了视线。
  此时的他并不记得,这是他第一次躲避段长涯的目光。
  此时的他并不知道,倘若与段长涯换个地方相遇,他们的结局会不会大有不同。
  两人并肩往莺歌楼的方向走去。
  大雨终于渐渐止住,在深巷里留下一片泥泞,两人的鞋面已变成灰黑色,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水坑里。
  莺歌楼里静得出奇,浓郁的血腥味飘在院子里。
  院子里摆着两口棺材,柳红枫看出这是翠姨用来盛放首饰衣装的木箱,她平生惜财如命,苦心经营,死后却只能躺进自己私藏的箱子里。她也不过是被外物牢牢缚着手脚的奴隶罢了。
  段长涯端详了片刻,道:“为翠姨和孙老大敛尸的的是一群男人,棺材四周还留着他们的脚印。”
  柳红枫从前厅迈出,点头道:“是孙老大的手下吧,他们的仁义可不是白送的,翠姨守在家里那点银子,都被他们翻箱倒柜卷走了。”
  段长涯沉默片刻,道:“先去找帮手吧。”
  娼妓住在正厅对侧的厢楼中,待客的闺房隐蔽在长长的回廊中,像是包裹在层层绿叶深处的花蕊,可惜一场暴雨过后,花落楼亦空,昔日旖旎只剩一片萧索。
  谁也不知道这里的主角们去了何处,只要离开莺歌楼,她们身上的光彩便褪去了,娇艳的落红怎能抵得过滚滚浊流的冲刷。
  她们之中只剩下一个,孤零零地站在厢楼前。
  偌大的空楼面前,她的孤影看上去格外单薄,格外孱弱。
  她怯生生地望着来人,小声问道:“……是枫公子吗?”
  柳红枫也看清了她的脸,正是昼时伺候三位官老爷的年轻姑娘——金娥。
  *
  雨住时分,无讳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空气里飘着淡淡的咸涩,和浓郁的血腥混在一起,钻进无讳的鼻子,将他皱巴巴的鼻梁拧得更紧。
  他倚在车衡上,手抚车辕,车辕木还泛着淡淡的檀香,表面的漆色厚润典朴,这是一辆很不错的马车,只有这样的车,才能使漂亮女人乖乖坐上去,将帷帐合拢,和她们的男人在幽暗中交缠身体,发出一些不堪入耳的声音。
  为了掩盖这种声音,马车通常会驶到很偏僻的地方,对于无讳而言,这实在是天大的好消息。正因为如此,这辆马车的车夫已经变成一滩烂肉,横在阴沟里。雨水将血迹冲刷得一干二净,尸体被人发现,至少也要等到明天。
  夜晚还有很长,足够他和不忌杀个痛快。
  无讳看上去实在不像一个杀人凶手,他的身长不足三尺,穿着一身孩童的衣服,脖子不安分地扭动着,像猎犬似的抽动鼻子。他的鼻子很快捕捉到血腥味的源头,并不是周遭的草木,也不是身下的车马,而是他们自己。
  他们已经换了今夜的第三套衣服,但铁锈一般刺鼻的味道仍旧缠在他们的身上。
  有一种血——人的血——只要沾了身,便永远别想濯洗干净。
  还好他们并不在意,他们的性情就像他们的名字一样,随心所欲,百无忌讳。
  不忌,无讳,这两个名字听上去仿佛属于一双默契的兄弟。
  这当然不是父母为他们取下的名字,他们的父母根本不认识,也从未见过彼此。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名姓。
  他们的模样全然不像是兄弟,倘若你从远处看,只看到影子,一定会把他们当做一对父子。倘若你到了近处,看清他们的脸庞,才会发现他们的样貌竟然调换过来,儿子成了爸爸,爸爸成了儿子。
  事实上,他们既不是兄弟,也不是父子。他们只是一双陌生人,在天牢里碰巧被关在一起。
  无讳是个天生的侏儒,身长永远停留在八岁的年纪,只要他把脸藏起来,穿上一身孩童的衣服,便能够骗过很多人,尤其是女人。女人天生多情,对小孩子更是怀有泛滥的爱怜之心,这是她们性情中最愚蠢的部分,她们中的大多数直到被杀死的那刻,都把他当成一个人畜无害的小鬼。
  不忌则和无讳相反,生得人高马大,眉目刚健笔挺,颇有几分俊相,可惜他的心智却永远停留在孩童的时代,第一次看到他的人,大都会被他流着口水傻笑的模样吓到,继而露出同情和鄙夷共存的神色。
  无讳和其他人不同,他打心眼里喜欢不忌,不忌也打心眼里崇敬他,不论做任何决定都要征询他的意见,然后聆听他的教诲。
  倘若一个人的心里住着一个赤诚的孩子,那么他的个头有多高,胳膊有多壮,实在毫不重要。
  无忌是那么信任他,就连动手杀人之前,也要向他请示。
  “娘亲的肚子被其他孩子占着,我可以吃了他们吗?”
  他点头道:“当然可以。”
  不忌坐在车里,先是一笑,随后又眨了眨眼,露出困惑的神色:“可是,他们住在我的肚子里,岂不是我的亲生骨肉。”
  “那有什么关系,”他摊手道,“人啊,就是要吃掉自己的兄弟姐妹,才能长得更高更壮。”
  “真的吗?”
  “真的。”
  “你怎么知道?”
  没办法,小孩子总是喜欢刨根究底,但无讳对不忌有着充足的耐心,他转过头,笑眯眯地望着身后的同伴,用温柔的口吻道:“因为我差一点就被自己的兄弟姐妹吃了,你若当我是朋友,就替我报仇出气,好不好?”
  不忌怔了一下,立刻扯起嘴角,露出一排白牙:“好啊,没问题!”
  这纯粹无垢的笑容,常常令无讳感到陶醉,在遇到不忌之前,从来没有人用如此虔诚的眼神望着他,如此虚心地向他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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