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不是强-奸犯!”汪春用指甲卡着我腰间的肉,露出张布满泪痕的面孔。我毫无怜悯之心只觉得她面目可憎,捉住汪春手腕用力推开。
生了强-奸犯她怎么还有脸活着,她该和她的强-奸犯儿子一起下地狱!
‘那你呢,你为什么还恬不知耻的活着?’镜子里的青阳碧钻进我心里,我打了个冷颤,是啊,我又为什么苟延残喘?
停下!别再想!我强行停下脱轨的思想列车,为了转移注意力我打算去看看张元英。
快步绕过木板往另一边去,张元英不知何时醒了,她半坐在躺椅上,搭在身上地薄毯沿着大腿滑落。她仰头盯着天花板怔怔出神,一动不动像破旧人偶,生满锈的机器。心里的空白已经将她完全吞噬,留下的只有空洞洞皮囊。
看着她我忽然怒不可遏,又一个逃避的人,张元英做的更加彻底,她在心里催生出空白,任由空白将她的灵魂吞噬,自顾自逃去没有痛苦的世界,那我呢?
那我呢?
第9章 【2014】好如命运捉弄
唐可心仿佛人间蒸发。
自从八月初南大一别后,他再没出现过。这很反常,往日里我不止扮演唐可心的男朋友,在他的心里我的存在更类似于一种支柱。
尽管这样想难免有自恋嫌疑,但我能从他眼睛里看见,迷惘和仿徨。也不知他是怀揣了多大又多令人绝望的秘密,竟然谁也不敢告诉,精神被秘密压垮,脆弱到需要从我一个陌生人身上汲取力量。而现在我能窥知一二,他的恐惧根源都来自于——写在日记本中的y。
他总是像小动物般依赖着我,而我出于某种不可说的掌控欲,也默认他的依赖。
任何被允许靠近我的人,都必须将脆弱的咽喉袒露在我的掌心下。
时间滚轴往前推,已过去一周,时间来到八月中旬。
我决定去找他,当然不是因为将唐可心当成了朋友一类的人,也不是唐可心在我心里占据多大分量。我仅仅愤怒于他不告而别的行为,不论是自愿还是被自愿,他既然走进了我的世界,被允许袒露出柔软的肚皮和脆弱脖颈留在我身边。
那他理应将我视作更上位的人,想远离,想结束都由不得他来决定。
周三早晨七点我出了门,坐公交车去南大。
到南大时已经九点半,大门络绎不绝的学生来往。
贴在一名背着书包的眼镜男身后,顺利借用他的校园卡混进校园。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像学生,我特意带了鸭舌帽挡住灰色挑染碎金的短发,还背上了黑色双肩包。
说到这头花哨的头发,自然不是我想当花孔雀拿油漆给自己喷彩。就酒韵上班时,想看场子身上总要有一两个让人一看就觉得是狠人的标志。
当时大老板给了我两个选择,纹身和染发。
我选了第二个。
自我和唐可心私下勾搭上,没过两月就从酒韵辞了职,一头灰发没定时上漆,有些褪色。
如今看起来,怏怏的,像蒙了层雾,没什么精气神。
唐可心经常带我来他学校,我轻车熟路地找到唐可心宿舍楼。
到唐可心宿舍楼的路我记得最清楚,他曾经乐衷于带我来他宿舍楼下,和我一起站在向阳的一边,斜斜的日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这服务当然不便宜,站一次八百块。
宿管大妈怀里抱了只橘猫歪坐在圈椅里打瞌睡,察觉到我的动作,她眼皮微掀又放下,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视若无睹地继续瞌睡。
应该是曾经多次跟着唐可心来往,让她误以为我也是南大的学生,省了很多功夫。
我走进电梯,按了七层的按钮。
电梯一路不带歇,直上七楼。九点是个很尴尬的时间,有早课的学生已经出门,还留在教学楼的学生准时前夜熬了大夜还在补觉,整个教学楼寂静无声。
按钮熄灭,电梯门缓缓打开。
楼道里的感应灯亮起,我压了压鸭舌帽,找到704大门。
曲指轻敲,“咚,咚,咚。”
过了大概五分钟,还没人来开门。正当我疑心寝室里没人时,悉索的动静穿过门板传来。
寝室门并不隔音,被子摩擦声,那人应该刚起,紧接着是脚掌踩在楼梯上,床板发出的呻吟声。再后来,踢踏的脚步声响起,已经能听见呼吸。
我推开两步和门拉开距离。
下一刻,“哐啷”,门开了。
寝室里的光被高大的身形挡住,投下一片阴影将我笼罩。
很高的人,我的身高在182左右,而眼前的人比我高了半个额头,身高在185上下。
看人先看脸,来人体型健硕,手臂腰腹上隐喻可见肌肉隆起的弧度,不是吃蛋白粉吃出来的粉白肌肉,而是健而不肥,捷而不虚,肌肉呈现出古铜色泽。
他头发剃得很短,眉毛浓黑,左边眉毛从中间断开一条白痕,平添凶气。
我几乎在眨眼睛就想到了眼前的人像什么,狼。
怎么有些眼熟,细细端详片刻,我脑海里依稀浮现出个模糊的影儿,用手去捞,碎了。
想不起来,不过我一定在哪儿见过他。
“看够了吗?”略有些尖的声音响起。
“哈?”我感到很意外,面对他的反感不但没有回避视线,反而浓墨重彩地打量。
这样脆而亮的声音居然是从如此健硕的身体里发出,不和谐的割裂感瞬间产生。
他显然注意到我不礼貌的视线,按住门把手从里面掩上门,只留了条仅够露出只眼睛的缝隙和我对视,“杨青,你来干什么?”这次的嗓音明显有压过的痕迹。
居然认识我,我略有些吃惊,但很快反应过来。这人毕竟是唐可心的室友,或许曾听唐可心说起过我。
室友?
我心念微动,那点模糊的影儿重新聚合。
他显得很戒备,见我又盯着他看,眼睛倏得吊起。
哦,想起来了,被那对熟悉的吊梢眼一看,脑海中关于这双眼睛的片段悉数回笼。
易中天,唐可心的前室友。两人曾经感情很好,但在大二那年他和唐可心闹了矛盾,大打出手。
他也搬出宿舍,于校外自居。
但他对唐可心怀恨在心,时常尾随唐可心,唐可心由于害怕才请求我装作他的假男朋友。
这些是唐可心说的。
虽说我对唐可心的恩恩怨怨不感兴趣,但架不住记性好啊。
看样子,这易中天是又搬回寝室了?两人和解了?什么时候?唐可心也在寝室?
我伸手卡住门缝,死命扒开些往里看。
下桌上床,两人间。
左边的床上桌上都很凌乱,右边的桌子一尘不染,书本按高低次序贴墙摆放。视线上移,白色的床单连个褶都没有,被子叠成整齐的豆腐块放在床单上。
显而易见的,唐可心不在,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回宿舍。
我抽回手转身就走。
“等等!”突然间手腕一紧,我被拉了个趔趄。
罪魁祸首用力推开那扇可怜巴巴的门,用把我腕骨捏碎的力度把我往回拽。
诚然,我看起来脾气不错,但那只是看起来。
手腕上的这点疼痛对我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我却被他的冒犯彻底激怒。
落毛凤凰不如鸡,我总记不住这点,还把自己当金尊玉贵的皇帝。
“你他妈的放手,”我按住他太阳穴朝门框狠撞,用尽十分力气。
“哐!”震天巨响,他撞懵了,茫然地松开手,吊梢眼弯下像只憨厚大狗,“对……对不起。”
我揉着手腕看他左额角肿起的大包。
看走眼了,这是只穿着狼皮的柴犬。
易中天捂着额角,请我进寝室。
我坐在唐可心的位置上,易中天推出椅子和我对坐,有些吞吐,“可可……哦,不,唐可心他怎么没回学校?”他下意识的用了亲近的称呼,但很快又意识到坐在对面的人是谁,极其不自然的改口。
可可?我差点笑出声,俩大老爷们居然互相之间用爱称。
过了这么久,我要再看明白也白当那些年皇帝。
易中天,易,yang,y。
唐可心的x幻想对象。
眼前这位才是正主。
原来就是他啊,我意味深长地打量他,确实够资本被唐可心在日记本里反复觊觎。
看似凶狠,实则温顺。
易中天就是这样的人,只要紧握拴在他脖颈上的项圈,他就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眼下他最关心唐可心身处何方,在我流露出担忧之色说出唐可心失踪后。
他也慌了神,
“你和唐可心什么关系?”
“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你知道唐可心家住在哪儿么?”
他点头,语气迟疑道:“我去他家问过,边姨说他不在家。”
我心里嗤笑,不在家?只能糊弄你这种蠢货。
从易中天嘴里问出唐可心家地址后我起身告辞离开。
快步走出校门,很奢侈地招了辆出租车。唐可心家住郊区,距离市区六十多公里。
我到时已经下午,出现在眼前的是片修建在山脚下的别墅区,一栋栋精巧的三层小别墅矗立林间。
这处住的人家都是上流,钱与权总能占一头,安保自然不用说。
幸好易中天告诉了我一条隐蔽小道,折腾到成功进入别墅区天色已经擦黑。
唐可心家在最里面,1303号。
道边路灯接连亮起,我藏在灌木丛里借着昏黄灯光打量眼前的1303号别墅。
一,二,三,四,四个摄像头。蹑手蹑脚从灌木从出来,绕到别墅背后,这里摄像头少些,两个。
找了个可能是监控死角的地方,我站直身子,看向面前高大的围墙,往后退几步,一个助跑在墙面上连蹬两下,利落翻上围墙。
想不到前世练来防身的功夫,这辈子用来私闯民宅。
围墙上罩着布满铁钉的铁丝网,我的掌心和裸露在外的皮肤被勾得鲜血淋漓。
很快,我爬上二楼,落在一间房间的阳台上。
“啪,”原本黢黑一片被我认定没人的房间,猝不及防亮了灯。随着迷蒙灯光洒落,我的心脏被只大手紧紧攥住,身体比脑子更快,等反应过来已经脸贴着地趴下。
房间里传来些微动静,解扣的咔擦声,皮带落地清脆的响,书页翻动沙沙的响声。
贴在地上全身都麻了,尽量控制自己的呼吸,轻微更轻微,嘴巴抿成细细一条线,只吸入维持生命的氧气。
按现代人的作息,十二点前算早睡。我偏头看向天上,月亮刚代了太阳的班出现云端,最多不过二十一点。
那意味着我如果出离幸运没被房间里的人发现,也要在阳台至少趴三个小时。
无事可做,我竟然不知不觉间睡了过去。
再醒来,我先用三分钟短暂清醒睡懵的脑子,不知睡了多久,但我估计远远超过三小时。
屏息凝神,房间内寂静无声。
大概睡着了?我先直起上半身,压低呼吸又等了大概十分钟,确实室内人睡着后再手脚轻缓地站起。
阳台没反锁,我长出口气。
脱下鞋子拎在手中,垫起脚尖虚踩,像踩在云端。
太暗了,月亮躲在云层后,失去唯一光源,我像被大块大块的黑暗包裹。
“嘭!”脚尖踢上块硬物,瞬间麻痹,又瞬间钝痛,痛叫锁在唇齿间,我呜咽一声原地蹲下。
缓了好一会儿,钝痛稍微缓解,我提了口气。月亮终于出来,皎洁月光从被我推开的阳台玻璃门照进室内,我终于看清了撞到的东西。
一张木制大床,我不慎踢到了床尾的脚踏柜。
往前看,床上躺着一人。
睡姿规矩,两手平放身侧,身上盖了条薄毯,再往上看。
压抑的心跳一触到底即刻反弹,一下比一下更重,新泵出的血液流遍全身,像一条小小的河,在我身体里,奔腾不息。
——岑微雨。
第10章 【旧梦】早已陨落的太阳
我是青阳途唯一活到成年的儿子。
青阳途年轻时是个勤于耕耘的主,做太子那会儿满府姬妾老母鸡似的,一个接一个给他下蛋。
等他当了皇帝,更了不得。头两年三年一选的选秀制度被他改成一年三选,后宫很快挤得像蜂巢。
我在他当上皇帝的第二年出生,生母是在一次选秀中被选中的小官家的女儿。她既没有惹君主垂爱的天姿国色的美貌,身后也没有煊赫权势作支撑。
理所当然的,她像宫里随处可见长在地砖缝隙里的杂草,渺小又卑微,被遗忘在深宫角落。
很长一段时间,青阳途都没为我赐名。他的孩子太多,想不起我这个一夜风流的产物。母妃不敢私下替我取名,只好按照排序,小十七小十七的唤我。
尽管不受重视,但也没人苛责。我可以爬上卉楼里最高的枣树打红枣,母妃拿着簸箕接住掉落红枣。我也可以和瞎玩嬷嬷一起溜进御花园,在小池塘里捉一尾胖乎乎金灿灿的锦鲤。
母妃会给我做红枣糕,会牵着我的手将锦鲤养在后院我们自己挖的小池塘。
更多时候,她会抱着我坐在石阶上,给我讲她从小长大的地方,她的故乡。讲故事时,她的眼睛会亮起,像日月在她瞳孔里同升同降,天真又纯粹。
在宫里,天真是贬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