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吹的风?”他抬了抬眼皮,问道。
这时常贵也跟着月妹等在一旁,毕竟如果队里的知青真出了事,他也要担一份责任。
“昨天夜里,去翻了西山,天亮才回来,在那边受了凉。”我不敢有丝毫隐瞒,照实回答。
“怎么大晚上的跑去翻山啊?”常贵警醒地问。
“牛丢了,子清担心找不到,就一个人去了,不过牛已经找回来了,你不用担心。”我对常贵道,该说的终是要说,但我宁愿那牛真的丢了,也不想子清现在这样。
“丢了几天了?”常贵却不甘心,仍是追问。
“昨天早上。”我实在不愿意再多说一个字,常贵竟然还在关心这没有意义的问题,或者,按照牛丢的天数定我们的罪吗?
谁知,常贵却一脸无奈,手背拍着手掌道,“才一天你们那么急着去找它干嘛啊?”
这话听来风凉得着实可以,连好脾气的孙荪都忍不住生气,“难道等丢了十天再去找吗?找不回来你再把我们告上去?”
那常贵看向孙荪,摇头语重心长道,“你们不知道这母牛生小牛如果受了惊,会躲个三两天,等到确认小牛安全了再回棚里吗?这牛你们不去找也会回来的……”
“那你怎么不早告诉我们?”吴应杰操了一声,气不打一处来。
“我怎么知道你们这些知识青年连这点知识都不懂?而且,牛丢了,你们来问过我吗?还是没把我这个生产队长放眼里吧?”常贵说着,竟像我们得罪了他似的,语气生硬了起来。
是或非,善或恶,常常是件太明了的事情,但就是有的时候,它颠倒着,可你无可辩驳。此时,我深深体会到这种感觉。但现在病倒的是子清,是非善恶即使辩明了又有什么用呢?
我强压住心头的怒火,只对那医生道,“大夫,现在有什么办法能让他退烧吗?”
那医生也不说话,又撬开子清的嘴看了看他的舌苔,很久,才开口道,“他是不是经过那片墓地了?”
“墓地是上山的必经之路,当然是经过了。”我答他。
“这……”医生说着,眼睛却瞟到了常贵的身上。
“你看我干吗?人家找你看病呢。”常贵冷笑了声。
“爹你别这样,时粒叔是怕你说他搞迷信,除四害的时候你不是说不准他再搞那套吗?”月妹像是看出了什么,对她爹说。
“你个女孩子懂什么?”常贵斥责起她来。
“常贵叔,我知道我们错了,事先没有向您请教养牛的经验,牛丢了也没有马上去报告您,可是子清已经这样了,也是我们队里的事,请让大夫告诉我们该怎么做,责任全由我承担。”我向他低下头来,那一刻我真是觉得什么尊严、什么气节都不重要了,如果他们真的有能让子清好起来的法子,让我给他跪下都可以。
“都跟你们说过那小孩儿唱歌的事了!唉……”见我这样,常贵终于才哼了一声,背着手走了出去,不再看那医生一眼。
医生这才放开了胆子跟我们开“方子”,他说子清是在坟头吹到了阴风,阴间事得阴间法来了,要用一小碗新鲜的狗血撒在子清的脸上床头,再把剩下的狗血混着坟头的泥土让他喝下去,等第二天在家门口朝北边喊他三声,他就回来了。
这“方子”听来荒诞又离谱,许良几个脸上已经露出了怀疑的神色。
这时,林炳奎却应和到,“我觉得这法子有用!听我妈说,我小时候有次被脏东西吓到,也是用狗血给修的吓,打针吃药怎么都好不了,后来请了个先生给修了一下,就好了。说我三十岁才能结婚的也是那先生,我特别信他。”
“可是哪里去弄新鲜狗血啊?”龚志军皱眉道。
“阿塔莎小姐……”我闭了闭眼睛,看向正蹲在子清炕边的那条小黑狗,如果子清知道的话,一定不会让我们去放它的血的吧。
第四十六章
那一晚,我知道了什么叫急病乱投医。
我看着他们抓着阿塔莎小姐的前腿,慢慢一滴滴取了一小碗血,那小狗竟通人事似的,也不叫也不动,异常配合。我又看着他们把那血和着杨红骏从墓地上取来的泥土,洒了子清一头一脸,他那可怜的样子,让我不忍直视。他们把血水灌向子清嘴里时,子清闭着眼睛,却开始抗拒,那血一部分被呛了进去,更多的从他的嘴角流了出来,暗红中混着肮脏,狰狞可怖。
“医生”说,狗血是开天眼的引子,能让子清看清回来的路,所以不能擦掉。于是,那一整夜,子清就这么狼狈地顶着血水沉沉睡着。
我用最大的耐心等到了天亮,可是,子清的烧仍是没退。除了两颊上的红,他整个人那样没有生气,像随时会飘散一样。
还有最后一步……
日头升起来时,我冲到门外,闭上了眼睛,用尽全力大喊了三声。
“余子清——余子清——余子清——!”
你赶紧回来,像那天我找到你时一样,睁开眼睛对我说,你看我不是好的很吗?……我疲惫得跌坐在了地上,身体被那三声呐喊弄得脱了力。
“余子清怎么了?”这时,一个声音在不远处响起。
我抬头看向来人,竟是军宣队的那个龙杰,他慢慢走过来,朝地上审视地我看了一眼,一时间我只觉尴尬异常。
龙杰走进了屋里,当他看到满脸是血却仍没有退烧的子清时,口中低低吐出了两个字,“胡闹!”
那天,龙杰把子清抱进了他的军绿色边三轮里,看着子清闭着眼睛垂头坐在那副座,而龙杰敛着眉踩下油门转动手柄,车子迅速绕着山侧的小道隆隆离去时,我忽然有种要失去子清的感觉。尽管,我知道在县里的医院,子清会得到真正的治疗,但那种子清不再属于我的情绪却越来越强烈。
难道,他是应该附属于我的吗?
我强迫着自己打消这个念头,再回房看见那被狗血和泥土弄得一片狼藉的土炕时,心里一阵阵地懊恼,怎么就会糊涂至此,以为这样的荒唐愚昧真的能救人呢?阿塔莎小姐的前腿被白纱布裹着,里面渗出道暗红,它静静走到我身边,摇着尾巴蹲了下来,舔了舔我那满是尘土的解放鞋。
我没有去医院看子清,三天后,他被龙杰和大家送了回来。
被送回来的子清气色已经恢复了许多,一张脸白皙干净,早不见了那日的血污,他看向我时有些小心翼翼,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这样让大家担心了……”
我看着他,终于还是对他笑了笑。
他像得了特赦,表情一下子就放松下来。
常贵在身后适时地插话,“以后不要再做这种迷信的事了,迷信害死人,这次要不是龙宣传员,子清怕是连命都要丢了。你说你们这些娃子,怎么就这么让人不省心呢?”
他说完这话,阿塔莎小姐竟立刻对着他叫了起来,受伤的小前腿不停地踢着他的裤子,引得大家一阵低笑。
那天,我终于对龙杰说了声谢谢。
……
子清病好后,又跟着大家一起忙碌了起来。那时,地里的种已经撒完,我们整日忙于灌水、施肥。
春天后,二洞沟的水质变得越来越差,从井里打起来的,都是黑黄黑黄的碱水,需要沉淀上许久才能给人饮用。即便是这样,我们这些外来的年轻人喝了,还是总会腹泻。浇到地里去的水也是如此,一早打好,等它沉淀,在走上好几里路去田头,一日来回几趟。
挑水的活太重,全由我和林炳奎、许良几个个大的承担了下来。龚志军和子清这样的,则负责施肥。事实上,施肥也不是件易事,在麦地里堆肥沤肥,用的是人畜的粪便,植物腐败的枝叶。子清也和大家一起,用他那原本拉琴的手去捡牛粪、堆牛粪。草料不够时,牛粪还要用来作燃料,硕大一团,用手揉上朝阳的墙壁,晒干,再掰下来,存着烧火用。
有时在煤油灯下,我总会拉过子清的手检查,看看上面有没有新的伤口。这时,他会不好意思的抽回手,只道,“指甲缝里很脏,怎么洗都洗不干净。”
龙杰也来过队里几回检查春种,有时来的早,会脱了鞋挽起袖管和大家一起下地。他虽年纪与我们相仿,可也许是军人的原因,身形比我们要结实许多,处事也硬朗得很。常贵总当众夸他多才能干,并且谦虚和气,据说他父亲是首都军区里的上将,他的前途一片光明,可却愿意踏踏实实地到这西北的穷乡僻壤来接受锻炼,不可多得。每当这时,龙杰从不会理他,只抢过子清手里的肥料桶,一担担帮他播撒出去。
不久,队里种的油菜花开了,一大片一大片新鲜翠黄,映得原本晦暗的天色都灿烂了几分似的。一日,龙杰竟带了架相机,跑到菜花田里拍起照来。
我们在田头休息,远远看到,姑娘们已经有些按捺不住了。
“子清,你跟龙宣传员熟,让他帮我们拍个照吧,我好想寄照片给家里呢。”吴曼丽拉过子清,一脸激动。
“我和他也不是很熟……”子清有些尴尬。
但最终,受不住那些女生的劝说,他慢慢站了起来,临走时还为难地看了我一眼。
“去吧,还可以让他帮我们大家拍张集体照。”我朝他笑,能感觉出他对我的依赖。
就这样,他朝对面跑了过去,我远远看到他在油菜地里跟龙杰说话,纤瘦但却挺拔,已经不再病态的身体在日光的照耀下,竟像闪着光似的,漂亮的侧脸微微仰起。
龙杰很快跟在子清身后走了过来,见到我们时,像个朋友般开口道,“来给公社拍照片做宣传栏,你们愿意当模特更好!”
那天,龙杰给女孩们分别拍了照片,又给我们大家拍了张集体照,我们每个人拿着红本本,一字排开,阳光下笑得有些僵硬。许良很是自来熟,厚着脸皮请龙杰帮他和孙荪拍了张合照,被大家嘲笑以后可以省了拍结婚照的钱。
因为许良起的头,几个姑娘也纷纷想要拍合照,但又羞于开口,躲在一边窃窃私语。龙杰眼明,只道,“军宣队的胶卷不少,平时都拍些开会讲话的,给你们知青拍照,才算真的物尽其用,公家的东西,你们别客气。”
姑娘们听了,这才放开心来,两两合着拍照。
龙杰也帮我和子清照了张,两个人站在田头的铃铛刺旁,肩膀靠着肩膀,他喊一二三时,我们认真地对那镜头笑了笑。
照片洗出来拿给我们,已经是半个月后。那张集体照被我们裱在了用小树枝钉成的大相框里,挂在我们这屋的墙上正中。许良和孙荪的合照被孙荪收了起来,据说压在了箱底。
我和子清的照片照得很清晰,我们穿着一样的蓝色运动衫,我比子清高半个头,两个人都笑得露出了牙齿。
煤油灯下,子清拿着照片反复地看,放不下手似的。
“可惜只有一张,要是两张就好了,一人一张。”子清自言自语着。
“别那么贪心,人家帮我们照了就不错了,你喜欢你留着好了。”我笑他。
“那好,这照片就暂时由我保管。”子清挺高兴的样子。
“你也可以跟人家孙荪一样,拿这相片压箱底。”我一边逗他,一边学着他从前的样,用手去拨弄煤油灯的灯芯。
来不及看清子清的反应,眼前的煤油灯竟啪啪啪闪出了一簇簇小小火苗,跟着那棉芯绽开五瓣,变成了一朵漂亮的灯花。
第四十七章
油灯开花,喜事到家。
这话果真灵验,不久,我收到了家里的来信,三姐竟然要结婚了。那时,农忙已经缓了一些,我忍不住奢望着也许可以回家一趟,三姐是兄姐里和我最亲的,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快就要结婚,我都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恋的爱,不知未来姐夫会是个什么样的人。
试着向常贵请了假,没想到他请示公社后竟批准了下来。后来才知道,那段时间其他地方出了知青受不了苦割腕自杀的事,公社怕我们的诉求得不到满足,也闹出事来。
总之,我算捡了个便宜,得了十天探亲假。当然,这十天除去路上的行程,我真正能在家里待的时间也不过三四天。知青点的其他人也因此都拿到了十天探亲假,但常贵说为了生产必须错开休,而且一年也只这一次。
我原本想争取一下,让子清和我同去。可子清虽然为我三姐高兴,却似乎并不想和我一起回S城。我知道那地方对他来说是个恶梦,所以他以前愿意跟着我跑去蜀中,现在愿意被发配逃来西北。我没有勉强他,只是有些担心我离开后他能不能好好照顾自己。
这让我忍不住自嘲,子清并不是孩子,而我也不是他的父母,何必这么放不开手。
出发那天,大家纷纷来送我,一来我确实人缘好,二来,肩负着为大家送信和捎带东西的重担。连月妹也跑了来,往我包里塞了两双纳着大红喜字的鞋底。为了上次的那位赤脚医生,她似乎心里过意不去了好一阵子,一直都没再来我们知青点玩,直到最近才又慢慢像过去一样和女孩们一起聊天玩耍。
子清和阿塔莎小姐一直送我到了山脚,那小黑狗在我让他们留步时汪汪对我叫了几声,竟像是很舍不得似的,怪不得村里人常常夸它,说“知青养的狗都要聪明些”。
子清从兜里掏出离开S城时我妈还给他的那颗玉葫芦吊坠,说是要给我姐做结婚礼物。我把它塞了回去,只开玩笑道,“这宝贝你还是留着给我当结婚礼物吧。”我想,如果是三姐,也肯定不会要子清的坠子,那是他母亲留给他的唯一遗物。
真要离开时,子清的脸上很是落寞,竟让我有些不舍起来。
其实,只是几天的小别而已。我朝他挥挥手,强忍着回头看他的冲动,一个人走上了山。再翻过山时,只见山脚的铃铛刺花已然盛开,一朵连着一朵的紫红小花,像给整个山野披上了一件紫衣,绚烂异常。
我忽然觉得这地方其实很美,如果真要在这儿待上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至少,那样就不会再和子清有这样的分离。
……
S城仍是老样子。街头满是标语,喇叭里响彻着主席的最新指示,只是,少了太多青年人的城市变得有些安静,再没有小将们游街闹市,再没有剑拔弩张的文攻武卫。
这城市竟让我觉得有些陌生。我好像又变回了十六岁时初次上城的乡下少年,手上拎满了大包小包,脚上的鞋子全是黄泥尘土。只是如今时过境迁,短短五年,天翻地覆。
三姐的婚礼简单又温馨。她嫁了个医生,说来子清是他们的媒人。
那次子清从监改大院回来后高烧不退,三姐连夜跑出去帮他到医院配药,可她一个健康的女孩子哪里要得到处方药?于是她把腋表偷偷放到了口里,说自己发烧头疼。小小伎俩被值班医生看破,却没有揭穿,后来,这年轻的医生就成了我现在的姐夫,我以为突然的婚礼,其实是他们秘密恋爱了一年多的结果。
看着三姐幸福的样子,我真替她高兴。
三姐嫁出了家门,两个哥哥也不在,晚上只剩了我和父母一起。母亲对我又是嘘寒又是问暖,也问到子清,我只挑了些轻松愉快的事告诉他们,把那些艰难困苦统统隐去。
只是出乎我意料地,母亲竟嘱咐我去了那边晚些再找对象。一起的女孩找不得,因为她们大多出身不好,当地的姑娘更不能碰,因为一旦成了家,就真的再也回不来。
我笑母亲杞人忧天,对二洞沟的所有女孩,我从来都没有动心的感觉。结婚,是件离我太遥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