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情
爱情比婚姻虚幻,比婚姻美丽。相爱的两个人竭尽所能,将现实世界的一切丑陋摒弃在外,筑起一个甜蜜的二人世界。这片天空是两个人最美丽的、最浪漫的小天地,而且缺一不可,一旦有一个人顶不住外面的风霜雪剑它就会倒塌,历尽风雨而屹立不倒的小天地寥寥无已,但每一个都美丽得令人心醉。
关于同性的爱情
男女的爱情,维系感情的除了爱情之外还有亲情,毕竟异性之间的爱还肩负着种族延续的重任,所以有许多夫妻可能爱情已逝,却靠着孩子维系住家庭。同性的爱情比异性的爱情虚幻,因为维系两人的感情的除了爱情还是爱情,而面对的风暴又远远超过异性之间的爱情,所以可以屹立不倒的比熊猫还稀少。
关于女人
不知是什么原因,不管是言情小说还是耽美小说,扮演坏人的大多是女人,在言情小说里她们第三者插足,在耽美小说里她们不择手段。其实女人比男人更重视爱情,更珍惜爱情,前不久热播的电视剧《不嫁则已》中女主角小雨不受诱惑地全心全意保护自己的爱情,小保姆被小雨感动主动退出成全她心中最美丽的爱情,而真正不坚定的是那个男主角,满口的仁义道德,却在自己的妻子辛苦挣钱为他治病的时候背叛了爱情。现实中婚姻被破坏看起来都是第三者插足,而第三者又以女人居多,所以人们都骂坏女人多了。其实这种现象只能说明不忠贞的男人比女人多很多,才造成第三者中女人比男人多很多,真正的因还是那个不忠贞的男人。
京城,天子脚下,繁华之地。正是正午时分,一笑居里高棚满座,挤得水泄不通。谁让它是当地最火的酒楼,所有的座位都坐得满满的,小二们手里端着盛满美味佳肴的盘子穿梭在客人中间,身手麻利,淌着汗的脸上挂着微笑,看得出心情很好。心情当然好,客人多工钱也多,哪个人不愿意挣更多的钱呢?
门口处来了两个男人,穿蓝袍的男人长相普通,一张坦白的圆脸,还带着没有经历风雨属于少年的活力,眼睛不算大,但很圆,黑眼珠滴溜溜地转着,透着好奇和顽皮,总体而言长相不够英俊,尤其是和身边穿紫袍的男人一比,不是有句话叫:“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这一比优劣立显,可是那个蓝袍男人一点儿也不在乎,不只他不在乎,看着的人也没有感觉出其中明显的差异。因为他浑身散发着一种清澈、幸福的感觉,不是说每个人都是一个气场、磁场,那么这个穿蓝袍的男人无疑就是一个散发幸福感觉的磁场。
京城,那是天子脚下的一块风水宝地,不知有多少高人异士算了多少遍才选中的。京城第一多的是官儿,多大的官儿都有,在外省跺个脚就可以引起一片震动的官儿,到了京里一抓一大把,一点儿也不新鲜,可不?除了皇帝老子以外,光王子、公主、王爷就一大堆;第二多的就是人,什么样的人都有,别说是黑头发黑眼睛同种族英俊的男人、漂亮的女人,就连红头发、绿眼睛的外国人也经常看到,所以即使这两个男人,一个气质特别了点儿,一个长相英俊了点儿,却没有引起丝毫的关注,毕竟还没有到秀色可餐的地步。
“两位客倌,里面请。”小二满腔热情地招待客人,一边沏茶一边询问:“两位来点儿什么?”
“当然是水晶肘。”穿蓝袍的李明靖一脸垂涎,恨不得马上可以吃到嘴。水晶肘是一笑居的招牌菜,将肘子炖得稀烂,所有的油脂都被炖入汤中,只剩下一层薄薄的皮覆盖在松软的肉上,骨头则放在下面,早已干干净净。整个菜香气扑鼻,好吃不腻,因其肉皮几近透明而得名。
“还要点儿什么?”小二习惯性地往下问,每天有无数的客人慕名前来,他早已习惯这么点菜,但两个男人一个肘子肯定吃不饱。
“不,”带着一丝调皮的笑容,李明靖说:“就要水晶肘,要八个水晶肘、八碗饭。”
“这位爷呢?”小二有些吃惊,这么吃不腻吗?他转向穿紫袍的吴尘。
“全听他的。”吴尘摇摇头,不知是因为衣服还是斜射入屋的阳光,他墨黑的头发和漆黑的眼睛闪着紫光,显得神秘莫测。
“一定是忙得花了眼。”小二一边嘀咕一边准备上菜。
名不虚传,菜一上来,李明靖就知道一笑居却是有两把刷子。从来不懂客气,即然有人请客,李明靖可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一筷子夹下半张皮,放入口中,滑、粘、软、香,汤汁香浓,就着白米饭真是好吃得不得了。这下李明靖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两眼放光,手不停的夹,嘴不停的吃,吃得不亦乐乎,在希里糊噜地吃的同时还不忘口齿不清地赞美一句:“不错,真的很好吃。”一旁的食客看得目瞪口呆,筷子举在半空都忘了放下来。
一笑居是远近知名的,不仅菜做的好,服务也是一流的,一笑居上菜就有个门道,菜上的快不让客人等是一个好处,空着肚子等是最让人上火的事;一次不将菜上全是另一个好处,为什么呢?菜一次上全了,尤其是人不多的时候,很容易凉了,而再好的菜一旦凉了味道也就差了许多,这种小处不仔细容易砸自己的招牌,所以小二看这一桌有两个客人,就上了四个肘子、四碗饭,心里琢磨着两位客人大约也就够了,即使再上也得等一会儿,可是没想到李明靖真能吃。
一口肉、一口饭,每十口再抽空喝口茶,风卷残云般,四个肘子就这么被迅速地消灭了,而对面的吴尘则是好整以暇地用手支着下颔,观看什么叫做饿死鬼投胎的戏码。口里的东西还没咽下去,一直将头扎在饭菜里的李明靖见桌上的饭菜差不多见底了,才赏脸地抬起头,“小二,上菜!”
“噢。”一旁负责侍候的小二呆呆地应了一声,晕头晕脑地去端菜,“妈呀!这小子瘦瘦的,怎么这么能吃。”要说这一笑居地处北方,可不比南方。北方人豪爽,做的菜讲究实惠,讲究大口喝酒大口吃菜,南方人细致,做的菜讲究精致,讲究营养讲究花样翻新。这一笑居的水晶肘一个差不多一斤,四个肘子加四碗饭将近四斤,小二的心里直咂舌。
象观看精采戏剧一样,吴尘看着伸着脖子张望的李明靖,嘴角含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狭长的单凤眼微挑。“这小子还是这么有趣,看他吃东西还真是一大享受。”
四个肘子下了肚,李明靖的吃相文雅不少,也有闲情和请客的吴尘聊两句:“听说这儿百花楼的花魁长的美若天仙下凡,琴声悠扬,色艺双绝。”李明靖戏谑地挤挤眼,“你老兄不去见识见识?如果不好意思,我可以带你去。”佯装义气地拍拍自己的胸口。这吴尘长相斯文俊秀,一看就是个没经过世面的雏儿,不过他总是一副淡然若定的模样让李明靖不爽,总想看看那个总是一付看小孩一样看自己的人出糗露怯,到时他会让这小子知道谁才是真正见过世面的人!李明靖有些不悦地想。
淡淡地一笑,吴尘没有理会他的疯言疯语,伸筷子夹了一大块肉皮放入嘴里,嗯,不怪这小子爱吃,味道却是不错。李明靖懊恼地看着那块肉皮不翼而飞,真想打自己嘴巴一下,“食不语,食不语,怎么就是记不住呢?”呜!他最爱吃的肉皮,这下,什么花魁、美人都抛在了脑后,埋头苦吃才是当务之急。
捧着饱涨的肚子,李明靖心满意足地瘫在椅子里,眉梢嘴角都带着说不出的快乐,一双本就不算大的眼睛半眯着,不时还砸巴一下嘴回味当时的滋味,有说不出的慵懒,一种幸福的味道也随着他随意的动作四散开来,满足、幸福、人生乐事。有人天生就具有感染力,四周的食客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舒服,午后的阳光洒在身上,令人昏昏欲睡。
“吃饱了就睡,这小子分明就是一头猪嘛。”从来就是严以律已,打一出生就没有放松过一刻的吴尘实在无法理解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猪一样的人,可是又不由自主地为他所吸引,他羡慕李明靖的随意和洒脱,也许正是这种羡慕让他对李明靖感兴趣吧?他不知道。
[自由自在]
2
一个城市是否是大城市,是否发达看这座城市的夜生活就知道了。天黑下来了,可是京城的夜,热闹程度一点儿也不弱于白天,大街上依然人头攒动,到处烛火通明,风月之地的热闹程度更上一层楼,人来人往,莺声燕语,花枝招展的姑娘、笑容可掬的皮条客、摩肩擦踵找乐子的爷们,这些夜行客直把晚上作白天,夜幕下个个精神百倍、呼朋唤友。
有奢华的一面就有贫穷的一面,“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任是什么样的太平盛世也避免不了有人家财万贯有人一穷如洗,有人的地方就有差异。尽管现在是初夏,夜晚的气温还是有些寒冷,道旁的乞丐不知是为了增加人们的同情心还是真的感到寒冷,个个蜷缩着身子尽力将自己缩得更小。一旁还有些摆小摊的商贩,向过往的大爷兜售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以便糊口。
“当!当!当!”清脆的锣声响起。
“滚开!你他妈的给我快滚开!”官差劈头盖脑地驱赶着街两旁的乞丐、商贩,摊子被掀翻,赖以谋生的东西被扔的到处都是,被无情的踩碎,但人人只是敢怒不敢言,官比民多了权势就注定民弱官强。
静静地站在人群中,吴尘和李明靖没有言语,一会儿功夫官轿就走远了,这时人群四散开来,不免有好事者:“这位爷是谁呀?这么大的排场?”
“这你都不知道?”答话的人有些鄙夷地看着发问者,“亏你还是京里的人,消息这般不灵通?”
发问的人赔着笑,“这不正在请教你吗?请赐教。”
“这是新上任的北镇抚司大人。”答话的人东张西望了一会儿,才压低声音说道:“北镇抚司就是诏狱的地方,专门处理‘打事件’的地方。”
发问者一脸迷茫,小声地询问:“什么叫‘诏狱’,‘打事件’指的是什么?”
“你个乡下土包子,这么大的事情都不知道,去找个先生补补课!连北镇抚司都不知道?”大声的嚷嚷完,才又小声地补充一句:“将来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明朝锦衣卫分为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掌管卫中刑名和军匠事务,北镇抚司专门奉皇帝令查办各种案件。简单地说,北镇抚司就是可以恣意缉捕、刑讯、非法凌虐的地方,就是‘杀人而不丽于法’的地方,就是‘一入狱门,十九便无生理’的地方。
“难怪有这么大的排场!”吴尘和李明靖看了彼此一眼,心里同时想到。伸了一个懒腰,李明靖笑笑;“不进京城就看不见大官,这做大官的毕竟不凡。咱们见识过了大官的排场,是否去看看花魁的排场?”
“你有兴趣你自个儿去吧,我想早点儿上床睡觉,不跟你去凑热闹了。”
“那怎么成?难得来京里,不去见见世面岂不可惜,将来不定什么时候才能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李明靖拽着吴尘的胳膊就往百花楼的方向拉。
“走啦,走啦。别扭扭捏捏跟个大姑娘似的,我包你不虚此行,说不定你以后还会感激我呢。”
相处半个月,却从没有如此近距离的接处,首先感到的是人体的温暖,吴尘感到被李明靖搂住的胳膊热得发烫,接着是李明靖特有的味道和气息迎面而来,甚少接触陌生人,尤其讨厌陌生人的体味,但李明靖的味道他不讨厌,还有几分喜欢,那是一种干净、清澈的味道。生怕吴尘半路脱逃,决心教坏好孩子的李明靖牢牢地抓住吴尘的胳膊,一边在吴尘的耳边叽咕个没完:“一个男人来京城怎么可以不去百花楼呢?就象一个人去无锡不吃无锡汤圆一样,会被人笑的。”这个比喻怎么听怎么觉得不伦不类,但明白李明靖的贪吃本性的吴尘却勾起了嘴角,不由想起第一次看见李明靖的情景。
3
无锡,正值初春好时光。因为深深的厌倦感,令吴尘干什么都没有心情,睡觉没心情、吃饭没心情,更别提看书、看帐、听戏之类的,走在无锡的街上,吴尘无意识的闲逛,虽然还没有郁闷到自杀的程度,但整个人空空的,兴趣索然,犹如行尸走肉。
然后他在一个街拐角处看见了一个人,一个瘦瘦的男人,用一双饥渴的眼睛盯着小摊上旁煮着的一大锅赖汤圆,恨不得立刻吃到嘴里
。那种饥渴太露骨,简直饥渴到眼睛都要流下口水一般,那是一种一个人用全部生命在渴望的东西,而且渴望得日思夜想,渴望得恨不得用生命去交换也再所不惜的程度,而这个男人却在渴望一锅赖汤圆?!吴尘看着这个男人,感到啼笑皆非,他为这种全神贯注的渴望所吸引,却又为这种渴望只是肤浅地食物感到不值。
深深地嗅着汤圆的香气,李明靖陶醉地眯了一下眼,又在下一瞬间立刻警惕地张大,盯着来人。一个身着紫衣斯斯文文的英俊男人,这是他第一眼的评价,一股奇特的似有若无的香味传到李明靖敏锐地鼻子里,他皱皱眉,一个英俊的娘娘腔,他最不喜欢一个男人涂脂抹粉,衣服薰香外,还要带什么香囊、香袋之类的,又不是大姑娘,这江南的男人总是少了那么一点儿男人气概。不感兴趣地转过头继续看着他那锅汤圆。那一瞬间流露出的不屑没有逃过吴尘的眼睛,有意思,这小子居然看不起他。
“别往碗里放!”李明靖抬手阻止老板往碗里舀汤圆的动作,老板有些诧异地抬起头,“有没有盆?”李明靖比划着大盆的样子,“你这个碗太小,我不想没事码碗玩?”
老板点点头,将合面用的面盆洗洗递给了李明靖,李明靖不客气地将锅里的汤圆捞到盆里。汤圆这种甜点,在北方叫元宵,在南方叫汤圆,北方的元宵又圆又大,南方的汤圆又小又软,北方的元宵汤就是白汤,故名思议,煮元宵的汤也南方的汤还有不少花样,什么红豆汤之类的,分外好吃。唯一让李明靖不开心的是赖汤圆真的太小了,只有指甲盖大小,每个碗也太小了,用他的大手端着那个精致的小碗,怎么看怎么不协调,每碗只有五六个汤圆,不夸张地说一碗还不够给他塞牙缝呢。一旁十几个空碗就是他的杰作,可是只让他的肚子垫个底,太不过瘾!基于李明靖先前的杰出表现,所以当这个看来瘦瘦却分外能吃的男人要求用盆时,老板毫无异议,做生意的不怕大肚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