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他————袖刀

作者:袖刀  录入:06-01

  第二天早上冲咖啡时找不见了杯子,这才想起还在卧室,懒得上楼了,我冲客厅喊:“亲爱的把昨天的杯子收拾了呗!”
  他回我:“你喝的你收!”
  “错,咱家家规是谁拿的谁收!”
  “我靠!”他趿拉著拖鞋叼著半颗烟向我走来,“上回让你帮我找把剪刀後来你怎麽说的来著?”
  “怎麽说的?”
  “第二天你让我把剪刀放回去,我说是你翻乱的,你说谁用的谁收,说是家规!”
  我眨眨眼:“我是那麽说的?”
  “你以为!”
  “好吧,这回家规变了,去拿杯子。”
  王贺文忿忿的把烟掐灭,解恨的扔进垃圾桶,好像手里攥著的不是烟屁 股,而是……我的屁 股。
  我装没看见。
  有一个人可以任你搓圆捏扁的感觉真是太爽了。
  他常常感叹。
  “你说你得多幸运才碰上我了。”
  “是啊。”我把头靠在他肩膀上,他动了动,惊讶的说:“哎呀,就这麽完了?”
  “怎麽?”
  “怎麽不回嘴?”
  “哦,你想听我回嘴啊,好办。”我直起身子,作出和他一样的表情,深吸一口气,感叹道:“你说我得多不幸才碰上你了。”说完观察他的反应。
  他并不如我所料立时还击,而是耸耸肩,一派自在的说:“嘿嘿,想当初,你玩命追我啊……”
  “谁,谁追你了?难道‘网友’和你聊天都是在追你?你以为你谁啊,大熊猫啊,还追你……”特意把网友两个字咬得很重。
  “是啊,聊聊天倒不至於算追……”他慢悠悠的说,“不过私藏人家录的歌还放在MP4里,还设成单曲循环就很可观喽。”
  我磨牙。
  那件事……实在太糗了,现在想来还脸红。
  知道他唱歌好听後,心里像著了魔似的,就是想听他的声音,可又不好直接要求视频语聊什麽的,要知道我在他心里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如果要求视频,搞不好会直接被贴上“不可长期交往黑户”的标签。
  聪明如我,自然想到曲线救国。
  那就是──找小路。
  小路传给我一份大约1.5M的Real格式文件,为什麽强调1.5M呢?因为那只是半首歌,还是偷录的。
  把音量调小,戴上耳机,点开那个叫做《黄昏》的歌曲。
  用惊豔形容有点俗,但歌声流淌出的一瞬,配合背景乐的雷声,我真的有种被闪电劈到的感觉,後背都麻嗖嗖的。
  他的声音……果然很好听。
  “过完整个夏天,忧伤并没有好一些。开车行驶在公路无际无边,有离开自己的感觉。唱不完一首歌,疲倦还剩下黑眼圈,感情的世界伤害在所难免,黄昏再美终要黑夜,依然记得从你口中说出再见坚决如铁,昏暗中有种烈日灼身的错觉。黄昏的地平线,划出一句离别,爱情进入永夜。依然记得从你眼中滑落的泪伤心欲绝,混乱中有种热泪烧伤的错觉,黄昏的地平线,割断幸福喜悦,相爱已经幻灭。”
  没有花哨的演唱技巧,没有经过後期处理,只是对著电脑简单的哼唱,连伴奏都不够和谐,後半部分还有较大的杂音,但是,我还是反复听了好几遍。
  不会唱歌不代表不会听歌,就像不做饭的人也有权利品评食物一样。
  他的声线轻柔,有阳光的味道,让我觉得温暖,即使是伤感的歌,他唱得也不是很惆怅。
  那天我窝在椅子里闭上眼,仿佛看到一个男人开车行驶在一望无际的高速公路上,後视镜里是徐徐落下的夕阳,他深吸一口烟,将烟头弹出窗外的同时挂上恣意的笑。
  在那之後,屏幕上的对话开始有了颜色和声音,我好像在那简单的几个字後面看到了一个男人或皱眉,或微笑,或无所谓,或不耐烦的神情。
  但对他来说,我还是那个有些任性,有些花心,有些不可理喻的嘉北吧。
  但是随著愈加了解,他与我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话题不再是我单方面绕著他转,他也开始关心起我的生活。
  比如赶上我忙的时候,回到家已经将近凌晨了,打开电脑,看到他的蓝色钢盔小人还在亮著──我们已经将彼此设置为对方隐身可见。
  见我上线,他的头像一闪一闪动了起来。
  倒立的蜗牛:“这麽晚。”
  向北:“恩,陪客户。”
  可能看出我的反应迟钝,倒立的蜗牛:“喝酒了吧。”
  向北:“喝了。”
  不止喝酒,还喝了好几种呢,我的手指软得不像话,几乎按不准键盘,他叫我洗个澡睡觉,还说其实醋比茶借酒,又说了不要洗太热的澡,否则头容易晕,我受宠若惊,一激动打了好几串拼音不正确不知所谓的话回去。
  最後终於互道了晚安,我也如他所说,小口的尝试了一下用醋借酒,别说,真的挺管用,本来在胃里翻腾的酒浆全都在那一口浓醋的刺激下尽数还给了马桶。
  说完88後,他的头像灭掉之前,我收到他最後一条信息。
  他说:“你啊,真不会照顾自己。还一个人。”

  10-12

  10
  那天晚上,吞了两片止痛药爬上床,虽然摆脱不了酒後睡觉的眩晕感,但从始至终都有个人在我耳边轻轻哼唱著──“过完整个夏天,忧伤并没有好一些。开车行驶在公路无际无边,有离开自己的感觉……”
  胃里暖暖的,我睁开眼,床前昏黄一片,好像开了一盏台灯,光晕里有个模糊的男人微笑著坐在我的脚边。
  我心里好笑,嘉北啊嘉北,不是吧你。
  那真的不是因为思念还是什麽衍生出的幻象,答案在清晨七八点锺的时候揭晓,我左边的腮帮子肿起来了,碰都不敢碰,咽口吐沫都费劲。
  我强打著精神给上司发了短信请假,然後又本著自力更生的原则百度了一下我的病情,似乎是智齿发炎了。
  左脸带动脑仁一并跳动,简直要把我逼疯,我用盐水漱了口又含了一大块冰,并不能缓解什麽,用手指伸进去碰一碰,简直要了我的命,智齿下面的牙床肿得不像话。
  QQ响起来,我这才注意到蓝色小人给我发的消息。
  倒立的蜗牛:“怎麽这个时间在?没上班?”
  公司电脑是没有QQ的,我上线的时间一般是晚饭後,雷打不动。
  但没想到他竟然在,而且还这麽细心……还没等我感动,忽然想起昨天看到幻象的事了,脸有点发热,一紧张张了张嘴,顿时疼得我直吸冷气!
  我回道:“牙疼,好像是智齿发炎。”
  倒立的蜗牛:“去医院。”
  向北:“不用,我找点消炎药吃就好。”
  倒立的蜗牛:“消炎药怎麽能随便吃!去医院看看。”
  向北:“不要紧,昨天我还吃了止痛药呢,不也没事。”
  倒立的蜗牛:“……你喝过酒後吃止痛药???”
  向北:“怎麽……了?”
  倒立的蜗牛:“……吃的什麽牌子?”
  我翻出药片的包装,随便打了几个英文字母,那边一阵安静,过一会他发来一串话。
  倒立的蜗牛:“你知不知道这个牌子早就被禁了?!!你还酒後吃!!这个对神经系统有损伤的!!你!!!”
  我呆呆的盯著那行话,倒不是被里面的内容吓到了,而是那串感叹号……他情绪激动了,为我。
  我咧开嘴想乐,却只能捂著脸很欠抽的只弯起一边嘴角。
  看著那串感叹号,我仿佛听到他大力敲下键盘,又狠狠按了回车键的声音。
  原来昨天的幻象……不是我栽进去了,而是药物对神经有损伤啊。
  我莫名的感到欣慰。
  他还在催我去医院。
  我当然不去。
  我最好面子,下楼倒个垃圾都要整理头发换搭配得宜的衣服,怎麽能肿著半面脸出门?!谁知道这天有没有桃花从天上砸下来??──要时刻准备著。
  他还在催我,我却很享受这种被嘱咐的感觉。
  翻翻手机电话本,一长串的人名,但应该没有一个会这样不厌其烦的催我去医院。
  最後,他说:“你电话。”
  咦咦咦?终於管我要电话了吗?
  我矜持的写道:“干吗?”
  倒立的蜗牛:“我接你去医院,给我你电话。”
  天哪!他要见我了!他终於要见我了!──但是,我坚决不能同意。
  难道要我和他的第一次会面就留下这样……难以磨灭的印象吗?我拿起手边的镜子,看看左侧脸,又看看右侧脸,果然两面明显不一样。
  我才不要见他。
  他见我没有回话,也一直不见动静,我想,要不干脆装掉线吧?还没想好该回什麽,手机却劈里啪啦的响起来。
  我拿起电话,一个柔和的男声传来:“喂?”
  我皱眉,应该不认识这人,看了眼号码,不认识。
  刚要张嘴,左脸传来一阵剧痛,疼得我直哎呦,我支支唔唔的声音被对方听到了,他低低笑了。
  “我是……蜗牛。”
  我想张大嘴表示我的惊讶,但没张成,只有眼睛瞪成了O型。
  “我知道你牙疼,听我说就好。”
  “小路早把你电话给我了。”
  小路……死贱人,出卖我!我很想用力的磨牙,但牙齿咬合不上,半张著嘴的动作甚至令我流出口水,幸亏是电话,不是视频。
  我悄悄擦嘴,柔和的声音还在继续:“可能有点冒昧,但是这个就是去医院挂两瓶水的事,我想你可能是不方便去医院吧,我可以送你。”
  听他说的这麽笃定,我怀疑小路那贱人连我的住址都给他了。
  他还在等我答复:“可以吗?”
  我猛的摇头,摇完才想起对方看不见,又爬回电脑旁打字。
  向北:“不用,我自己去!”
  从听筒里听到他的QQ在响,他笑了一下,“你肯定去?”
  我一边点头一边打字:“肯定!”然後还补了句谢谢啊。
  他似乎极轻的叹了口气,“那好吧,一定要去,否则只能喝粥了。”
  我真的去了,破天荒的因为这麽一点小病去了医院。
  从懂事後就很少来医院,一是觉得花钱,屁大点毛病就能折腾你三五百块去,二是觉得寂寞,是寂寞,没有人陪著你跑上跑下,也没有人提醒你该拿什麽,该填什麽,我的父母离婚了,我和母亲一起长大,她是个糊涂的女人,经常煮粥煮得锅子烧黑,但在经营自己的人生上可一点也不糊涂,我十五岁时她终於再婚了。
  “智齿发炎。”长得很刚毅的医生把我──的嘴里里外外看个透後这麽说。
  然後大笔一划,给我开了三天分的水,好像都是消炎的,这下好了,我有三天的假,可以来医院打吊瓶了。
  花了我一千五,妈的。
  然後这三天打吊瓶的时候,蜗牛都会给我发短信,嘱咐我记得看点滴,水还剩多少时记得按铃叫护士,我也借机装傻:“怎麽手臂很疼。”
  他回我:“哪种疼法?”
  我:“一跳一跳的疼,好像针头在动。”
  他:“那是点滴太快了,叫他们调慢点。”
  有个人和你说话的感觉真好,没有功利性,没有试探性的猜疑,没有一点点探听对方的喜好,没有一上来就互发照片,袒露自己的属性……虽然在简陋的病房,到处是难闻的药水味,白衣天使并不天使,手臂也有些麻了,但,这种感觉真好。
  我:“饿了,这两天都没吃什麽。”
  他:“今天最後一天了,很快就好了。”
  我:“恩,要大吃一顿。”
  从床头的金属柱子上看,我的脸不但已经消肿,还更瘦了,也算因祸得福嘛。
  他:“说的我都饿了。”
  我:“那等下一起吃饭?”
  邀请发出去我自己都吓一跳。
  这算我主动约他吗?我手忙脚乱按手机,但是信息已发送,万恶的中国移动。
  那边很快回复:“好啊,你想吃什麽?”
  其实我想吃你做的……
  11
  “说,第一次约我见面就约在你家附近,是不是有那个企图?”
  削完苹果,我用小刀抵在他的喉咙上。
  他嘿嘿笑著避过,转手夺下我的刀,抵在我的腹下,笑骂道:“那你还来?”
  “我勇敢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我看你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吧?”他坏笑著贴近我的耳朵。
  “哪有虎子?哪呢哪呢?”我的手在他身上乱戳,“没想到你还有这个功能呐?我赚了……”
  “胡说,哪也该是你……”
  打闹中削苹果的小刀早就不知扔去了哪里,玻璃大碗里的苹果被我们浪费了,氧化成病怏怏的黄色,因为沙拉酱已提前告罄。
  平静下来之後,我们肩靠著肩在厨房的阳台吸同一根烟,他的眼睛眯起来,悠悠的问我:“那次……为什麽不进去?”
  我横他一眼,笑笑没说话。
  因为我矜持嘛。
  这个答案我自己都觉得可笑,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他家附近的餐厅,他喝了六瓶啤酒後向我表白,然後我们拉著手晃悠在月色下,我吻了他,他邀请我留下,但我打车走了。
  什麽?想听细节?
  那……让我回忆回忆。
  ……
  在3个小时的点滴时间里,我们通了近百条短信,内容毫无营养,就是在商量吃饭地点。
  我一向对美食很有欲 望,也很能选择地点,但是因为是第一次谈到见面,我不想让对方觉得我迫不及待,虽然,的确很迫不及待──我快禁欲一个月了。
  但是他比我还拿不定主意,某个餐厅被确定下来之後,又被我们无形的推翻了,原因无非是太远啊,堵车啊,不好找啊……等等,我装模作样的和他讨论,其实只是为了能再多聊一会。而他……是真的为去哪吃饭,吃什麽而发愁──这点我後来才晓得,王贺文同志最大的特点除了罗嗦外,还有一个,那就是──选择恐惧症。
  这个很专业的名词还是看了张柏芝的《购物狂》後才明白的,刘青云大叔站在餐牌面前犹犹豫豫,煞费苦心却决定不下一顿午餐的情景,简直是王贺文翻版!
  所以和王贺文逛超市是最令我头疼的事,他会站在一排酸奶前,上下左右的看,却决定不了买哪一个好。
  算了,这都是後话,以後慢慢说。
  说回见面。
  那天我们最终确定了晚上7点在XX餐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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