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他————袖刀

作者:袖刀  录入:06-01

  打完点滴已经快6点,来不及回去换衣服了,不过还好,我在洗手间的镜子里上下打量一番,对自己今天的穿著很满意。
  白色上衣,米色裤子,休闲款方方扁扁的浅棕色便鞋,除了右手的针眼,很完美。
  白色细条纹休闲衬衣有点宽大,质地又薄又硬,支出的褶子也透出建筑感,配合薄棉料的米色裤子,上硬下软搭配得刚刚好。
  说起这条裤子,我得好好炫耀下,摊上淘的,才40块,一分钱一份货,这玩意的确不咋样,穿之前要先下次水,下水前还要先拿盐水泡,否则拎出来就不定成什麽奶奶样了,饶是如此每次洗完还要熨,否则就是一缝了俩口袋的抹布,一上身又都是褶子──看到这大概有人要问了,这有什麽好炫耀的?
  因为它穿上勾人啊!
  迎著风一吹,薄薄的细棉布贴在腿上,笔直的腿型不是立见分毫?就算没风,那走起来也是行云流水的效果。小路他们不止一次向我打听过这裤子什麽牌的,多少钱买的,我都讳莫如深的望天,他们直埋怨我不够义气。
  嘁,这些一提到性感就只会想到紧身T恤的家夥根本不懂什麽叫欲拒还迎,而且这裤子太挑人,不够瘦别穿,不够高别穿,腿不够长别穿,腿长但形状不好更别穿,否则你就看吧,整个一活动面口袋。
  我这麽仗义的人怎麽能陷朋友於不义呢?
  我把前两个扣子系上,又解开,最後还是决定只开一个扣,袖口却要全解,松松的挽两圈,显得比较随意。
  其实白色是最显皮肤质感和个人魅力的颜色,不同款的白色衣服我有一柜子。
  那些一打扮就穿黑色银灰深红浅紫的家夥简直是弱智,这点主要指小路。
  就这样,我在医院的洗手间耗了近半个小时,来来往往的病友都以为我前列腺有毛病,看我的目光充满了怜悯。
  坐上出租车和师傅说出那个地点後,手机又响了,打开一看果然是他。
  蜗牛:“我看天有点要下雨,要不要我帮你拿件外套?”
  我心里一暖,他知道我直接从医院过去……
  回他不用了,我打开MP4,闭上眼听他唱的《黄昏》,音乐将窗外的闷热和燥气隔了个一干二净,四十分锺的车程也一下子缩短了,司机对我说到了的时候,我有些茫然,付了钱站在路边,看著周围完全陌生的建筑物,心里没来由的激动。
  第一次约在我完全不熟的地方见面,可却没有惊惶的感觉。
  MPA里的歌声还在继续,黄色的阳光照在灰白的路面上,隔著宽阔的马路我看到一个瘦高的人向我招手。
  我没见过他的照片,但小路给他看过我的,可我还是没想到我的分辨率这麽高,能够让他一眼就认出来,立体和平面的差别应该还蛮大的吧。
  他朝我走来,一面避过时不时呼啸而过的车辆,他的影子被夕阳拉长,被车轮碾压,他一面看我,好像怕我等得著急会跑掉似的,因此时不时就向我笑一下。
  人约黄昏後。
  又是黄昏。
  一个红灯,他向我跑来,跑动中我看清了他。
  他的头发是天然黑,完全没有染过的痕迹,通常发色黑的人,发质都很柔软,我看著他随跑动扬起来的黑发,想著一会要找机会摸一摸。
  他穿著深紫色的长袖T恤,上面印了不明所以的灰白色英文字母和图案,深灰色的长裤下是一双人字拖。
  人字拖?
  不是赶时髦的那种人字拖,而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家常穿的那种,塑料蓝的人字拖。
  在我观察他的同时,对方也在打量我,但我实在没来得及收起讶异的神色。
  他也看出来了,跑到我面前时指了指马路对面,他刚出来的大门,“我就住那。”
  我的眼睛又瞪大了,约我在你家旁边的餐厅,你居心叵测啊。
  他赶忙解释道:“不是,那个,不是不知道在哪吃好嘛,这家我常来,觉得还不错……才……”
  “啊,不要紧,说了要你定嘛。”我笑了笑,他的脸已经有点发红了。
  “哦,”他抓抓头,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那,就在那边。”
  我们一起过马路,他始终挡在有车的那边,这种小细节让我很窝心,虽然不是大姑娘不需要这样保护,但被在意的感觉还是很好的。
  往餐厅走的时候他总在距离我一两步远的後面,起初我以为他在借机观察我的身材,但後来才明白,他是习惯如此。
  “为什麽呢?”点菜的时候我问他。
  “咳,”他低眼笑了笑,这个神态令他显得羞涩,听小路说他是1,外形上看确实如此,目测大概一米八出头,胸膛和肩膀也很宽阔,但例如此刻,他偶尔露出的表情却有点可爱,我盯著他看,用微笑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我原来那位,有点马虎,走路经常不看道,总被磕著绊著……”
  “所以你就习惯走在他身後?”
  “恩,有个沟啊槛啊的我好提醒他。”
  我低著眼给自己倒上酒,然後给他倒,他赶紧扶住杯子,说:“谢谢。”
  “客气。”我看他一眼,摸著下巴,坏笑道:“也算认识挺长时间了,还这麽生分。”
  他也笑了。
  开始上凉菜的时候餐厅里音乐停了,可能在换碟,但这个间隙令我俩有些尴尬,不知该说些什麽。
  就像小路说的,我是老手了,按理不该冷场,但这回我有点晕,应该不是啤酒的原因。
  他忽然皱了皱眉,侧著脸,不知在听什麽。“怎麽了?”我问。
  他摆摆手,示意我不要出声,我也赶紧闭上嘴,有些紧张的看他。
  过了一会,他问:“你听没听见什麽?”
  “什麽?”
  “歌声……很小,”他继续侧著脸,眉头皱得更紧,“怎麽好像……”
  我的脸腾的红了。
  我的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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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麽好像 ……”他不确定的说,我赶忙接道:“是你唱的,小……路给的!”反正什麽都推给小路就对了。
  我手忙脚乱去弄MP4,结果慌乱中掉在了地上,好死不死的落在王贺文脚旁,他捡起来,随意看了一眼,嘴角微微的翘起来。
  天呐!他一定看到我的MP4里只有这一首歌!
  我想死的心都有,脸烧得要命,喝酒都不脸红的我,这次糗大了,我用力揉了揉脸,举起面前的杯子掩饰性的喝了一大口。
  他帮我把它关上,又把线缠好,递给我。
  呃?他的脸……也红了呢。
  我心情又好起来。
  “说起习惯,我其实一度喜欢走在人的右边。”
  “咦?”他露出很有兴趣倾听的样子。
  我发现我有点喜欢这人了,他的喜怒都表现在脸上,就像现在,我慢慢咽下一口酒,又深吸了一口气,作出准备说点什麽的样子,他便聚精会神的等待,眼睛亮亮的,一动不动。
  我噗的笑出来:“其实也没什麽啦,那个时候我有一个朋友左耳失聪,为了沟通方便,我只能走在他右边,不知不觉就成了习惯,没有你走在後面那麽浪漫啦。”
  “一定是你很重视的朋友。”他并没有笑。
  “还好吧,”我抬起目光看向他身後的灯牌,“高中同学而已。”
  他看著我,眼睛仍然亮亮的:“果然很重视。”
  我低头笑了笑,用食物压下想要倾诉的欲 望。
  那的确是我很重视的人,李赫南。
  他是我高中同学,也是我第一次喜欢的人,我是他的同桌,坐在他的右边,他左耳失聪,老师在前面讲的什麽,只能由我复述给他,我只复述重点,闲聊天的内容便由我自行发挥了。
  他是个很漂亮的男生,有著江南人特有的温软气息,写一手漂亮的硬笔书法,我喜欢看他握笔写字的样子,长长白白的手指变得很有力。
  我不知道是从什麽时候开始喜欢上他,大概是从窃喜他上课时只能和我说话的时候起吧。
  在其他同学看来,我担任的是一份苦差,十六七岁的少年谁有那麽大耐心去帮助另一个同学呢?何况还是同性。
  但我必须有,因为他的左耳是我砸伤的。
  这是个秘密,谁也不知道。
  我徐徐咽下口中的食物,王贺文好像意识到了什麽,也不再继续那个话题。
  我讨厌在人前暴露除身体以外的一切,当然兴趣爱好什麽的不在此范围内,特指情绪。
  我几乎不在人前露出脆弱的一面,在我的理解里这脆弱包含恐惧,忧伤,愤怒和喜悦。
  小路他们说我练了玉女神功以致喜怒不惊荣辱不兴。我说是啊,我还差个杨过。
  “杨过不是招招手就来?”他们贼笑著说。
  我摇摇头:“招招手就来的,那是尹志平。”
  今天在王贺文这里我却一再破功,不是他的问题,大概……是我的问题。
  之後我们又聊了很多,但是都与食物无关,当天的菜色成了陪衬,反正我是不记得它们的味道了。
  酒在慢慢的减少,话变得多起来。
  我们交换了发现自己是gay时的心情,又讨论了学生时期逃课作弊打群架的心得。
  结论是这样的:他比我经历丰富,按他的说法是,差一点就堕落了。高中因为聚众打架受的处分比我得的奖状还多。
  真不敢想象,歌声那麽温柔的男人还有如此粗犷的一面,我端详他,把他再一次看得不好意思而微微咳嗽。
  但是我比他早熟,他直到大一住进男生宿舍才恍然大悟自己原来是喜欢男人的,而那个该死的佳庚就睡在他的上铺──那个和他玩了五年过家家的男人。
  提起佳庚,不用我引导,他就谈了起来,我以为他会吐苦水,或者夸张一下失恋的心情,但是没有。
  他只是平静的叙述了分手的过程,而且还是摘要版。
  可能是他略带怀念的口吻刺激了我,我锋利的表达看法:“什麽累了,压力之类的都是借口,他肯定有别人了。”
  “他说没有。可能是时间太久,没感觉了吧。”
  还在为他找借口,真是傻。我不能理解他的感受,因为我没有被交往五年的恋人抛弃过,但可以想见,当和一个人相处成为习惯时,生生剥离的感觉会很痛。
  不是说老夫老妻在一起,就像左手摸右手吗,但是砍了对方的手却和砍去自己的一样疼。
  “那你还有感觉吗?觉得倦吗?”
  “我?”他笑著摇摇头:“会倦的话早就倦了,不管是一个月还是一年。我想这是一种基因,有的人天生就没有这种基因,而我的呢,就是显性的吧。”
  我被他逗乐了,第一次听说找伴儿还看基因的。
  “你真不该是同性恋。”
  “为什麽?”
  “不为什麽啊,我没见过gay还讲节操忠贞和天长地久的。”
  他看著我,缓缓说:“你眼前不就有一个吗。”
  我一口酒差点呛到,“你是说,你和他在一起,五年,没打过野食?”
  “没有,一次都没有。”
  我看著他,仿佛在看一只大熊猫,这麽说他和处男没什麽区别了,五年只和一个男人做过!
  “天啊,我明白他为什麽和你分手了。”
  他皱起眉:“你认为不对?认定一个人,希望和他在一起,彼此都不背叛对方,这不是最基本的吗?”
  我被他搞糊涂了,是啊,如果是恋人,应该是这样的吧。
  “我不知道,”我低头看著玻璃杯里慢慢散去的白沫:“可能我没有过吧,所以不知道。也许你是对的。”我歪著头冲他一乐。
  这种家夥也许……真的不能惹。
  我在心里拉响警报。
  “哎,”我手肘撑在桌子上,稍微凑近了他,“一直空著呢?”
  “什麽?”他不太懂我的意思,我耐心的解释:“你和那位分手这段时间,有两个多月了吧,一直没有过?”
  “咳咳!”他脸红了红,“我不喜欢……随便。”
  “那你怎麽解决?”
  “我……”他抿住嘴,我了然的笑笑:“我懂了!”又伸手拍他的肩:“不过既然单身了就该去找找乐子,总吃自助多没劲啊。”
  衣领随我朝前俯身的动作掀开一些,他的目光滑进来,只是一眼,又飞快的移回我的脸上:“我说了,我不喜欢那样。”
  酒有些上头,今天不知道为什麽这麽晕,我坐回去,但衣领还那麽敞著,我故意露出他不会喜欢的一面,希望可以就此断了彼此的联系,顺便断了自己的念想。
  “真没劲!那你约我出来干嘛?”
  他比我喝的少,面前只有六个空瓶,但看起来好像比我晕得厉害。
  他说:“嘉北,我发现我挺喜欢你的。”
  “但我想以永远为前提和你交往,你同意吗?”
  我把他面前的杯子夺过来一口喝了:“你酒量真差,这就醉了。”
  “我清醒的很。”他看著我,眼睛亮亮的,眼圈有点红,这时我才发现,他真的好像憋了很久了,连嘴唇都红润润的。
  听说三个月不用就会变回处男,这家夥快了。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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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结帐时已经十一点了,如果不是服务员一直在扫地收拾桌子暗送秋波暗示我们该下班了,我会这样一直和他聊下去,毕竟这个时间,节目才刚开始。
  我们走到街上,他住的地方周围环境纯良无比,连24小时店都没有,他走得摇摇晃晃,总有要往後仰倒的趋势,这家夥平时一定很少喝酒,这次换我走在他身後。
  “你酒量这麽差啊,早知道不跟你喝酒了……”
  他不说话,只停下来执意要拉住我的手,我往後躲。他看著我,目光中有一丝混乱,好像不明白我为什麽拒绝。
  他又朝我伸手,我甩开,“喂!这是你家门口!”我低声喝道。
  真是喝多了,没看见这路灯这麽亮,来往的车子这麽多吗?两个大男人拉拉扯扯成什麽样子。
  他有点急了,好像不拉到我就不罢休似的,脚步踉跄了却还一次次把手臂横在我面前,作出握手的姿势。
  他手心向上,透出健康的红晕以及一点点汗水。
  他太执著了,执著得我不好再拒绝,深吸一口气,我把手放到他的手心,他用力合紧,汗水融到一起,我看著正前方的月亮,心里想著真快,又快到中秋了。
  接下来他握著我的手没有目的的朝前走,他真的没什麽酒量,走几步就要停下来深呼吸。
  “喂。”他突然说。
  “恩?”
  “我说……”
  我估计他接下来会问要不要去他那坐坐。
  我已决定拒绝,不是因为矜持,而是,我知道这次我惹不起。
  虽然心里一直在回味他刚才那番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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