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他————袖刀

作者:袖刀  录入:06-01

  我喜欢你……我挺喜欢你的……
  很多人和我说过这句,但通常接下来都是今天去你那还是我那?
  我深吸一口气,把这夏末的空气和第一次收到的表白一同带入体内,本想让它们在五脏六腑循环一番便放出去,但是一辆汽车驶过,我霎时吸了满满一口尾气,呛得眼泪都快咳出来。
  他在我背上轻轻拍打,还低低的笑,我把他的手挥开,没好气的说:“先管好你自己吧,都快画龙了。”
  一直握著我的手突然用力,将我拉进他的环抱,我们变成近距离面对面的站姿,我忙四下张望,他手臂紧了紧,问我:“找什麽呢?有熟人?”
  “你疯啦!?人来人往的!”我忙著推开他,但推不动,看起来和我胖瘦差不多,怎麽这麽有劲?
  其实两边都是住宅区,这个时间真的没什麽人遛弯了,连两旁的小店都都已关灯锁门,但我还是很紧张,性向这玩意只能暴露在特定地点,暮天旷野的大街显然不在此例。
  他却根本不在乎,“我说……你还没回答我呢,到底同意还是不同意啊。”
  这个违背个人意志的环抱显然为他增色不少,紧紧环在腰间的手变得滚热,连柔软的黑发在我看来也性()感了许多。
  “靠。”我咽了口吐沫。
  他盯著我看,我有点不好意思,他看我,我看月亮,呼吸喷在我的脖子上,又痒又热。
  我觉得我动心了,因为心真的在动,扑腾扑腾的,不知道他听到没有。
  永远吗……听起来不错。
  从此有个人是你的,早上可以一起醒来,也可以一个人先醒,先醒的那个给你做好早饭,可以一起洗澡,顺便在浴室里做点什麽,可以一起逛街,看到有趣的东西可以分享,看恐怖电影可以靠在他怀里……
  靠,这不是很好吗?嘉北你犹豫什麽呢?
  因为,我不确定我需不需要。
  他还灼灼的看著我,他的眼珠和他的头发一样黑。
  “你怎麽不按套路出牌呢?”我问他。
  这家夥,该进攻的时候他缩著,该抢步的时候他慢吞吞的走,该给我时间的时候他却咄咄逼人。
  该死的,偏还挺受用!
  我忽然想到与他的交锋就像孔雀翎对第七种武器──拳头。任我满天花雨奇招迭出,他只以肉掌应对。反而逼得我也抛下武器赤手空拳起来。
  那我也奇袭一次吧!
  他刚张口,我便吻住他的唇。
  他微微一怔,然後呼应我的吻,他的手扶住我的背,我也一样,我们相互倚靠著。
  我闻见好闻的须後水味,还有一点刚冒出头的胡茬轻轻蹭著我的下巴,嘴唇稍微分开一些,我皱眉:“有酒味。”
  他说:“有酒精味。”
  OMG!忘记喷香水了!
  在医院呆那麽久,一定超难闻。
  我俩的第一个吻,结束在我的面红耳赤尴尬不已中,现在想来,好像只有面对他,我才会屡屡出错。
  他笑了,扶正我的下巴,又补上一记。
  这次比方才热()辣,我们都有点失控,能感到他的胯()下微胀,而我则不再理会周围到底有没有人。
  最後分开时,我注意到上方的月亮也有些晃悠,我没醉,只是被传染了。
  “我当你同意了?”他压下喘息问我。
  吻,可以乱给,承诺可不能乱许。
  我既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回身招了一辆出租车,关上车门的时候我对他说:“等明儿个咱俩酒都醒了,再说。”
  我差不多一点才躺上床,接近三点才睡著。
  为男人失眠,十八岁以後这是第一次。
  也是第一次这麽不干脆。
  我拒绝或接受一个人向来很快,几乎用不了一杯酒的时间,但是这一次,保质期太长了,我要想清楚再入手。
  那天晚上我反复思索和他在一次的好处和坏处,想到在被子里嗤嗤发笑,又想到浑身冰冷背脊出汗,我不确定我对他的兴趣能维持多久,但他看来是个长情且认真的人,否则也不会令小路一直念念不忘,专情的男人本就少,专情的gay更是变种郁金香一般珍奇的存在。
  我不晓得我俩谁在钓谁,我一直以为自己在钓鱼,但现在被他洒下的鱼饵弄得夜不能寐的却是我。
  他想以永远为前提……可永远到底有多远?花总会谢,人总会离别,那些海枯石烂的诺言,是不是真要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天才能兑现?
  手机叮叮响起来,是他的短信,他竟然也没睡。
  “已经是明天了,我没忘,你呢?”
  我攥著手机盯著幽幽发亮的屏幕,直到暗下去,我再把它按亮,如此反复,眼睛都酸了。
  我不管了。
  14
  有一段时间,王贺文最常问我的一句话就是:“怎麽样?爱上我了吗?”
  很奇怪吧?
  身体无与伦比的亲密接触,彼此不再有秘密,刷牙和小便可以在同一个空间里进行,但其中的一个人却不确定对方到底爱不爱他。
  这是我的底线,从一开始就说好的,不说爱。
  但是王贺文同志却没有这个概念,完全无视恋爱不能先说爱这个法则,从交往初期就不厌其烦的在我耳边大声说爱我,我说你爱我什麽啊?
  他说什麽都爱。
  “我很懒,很自私,脾气也坏。”
  “那我就勤快点,大方点,让著你点。”
  我纳闷:“你就没有底线什麽的?”
  “有一个,不许背叛我。”
  “那就是说……只要不背叛你,什麽都能忍受?”
  “对!”他笃定的点头。
  这个笨蛋,从此,这句承诺就像免死金牌,时时被我搬出来炫耀。
  当他被我噎得一句话回不出而冒汗时,当他做饭又刷锅我却叼著苹果在旁指手画脚时,当他体重爬升被我禁糖禁酒禁饭禁宵夜时……不知道有没有後悔过呢?
  那次见面後,我们便开始交往了。
  其实到底交往该是怎样的,我也不清楚,不知不觉的,我就按照他的步调走了。
  醉酒那次转过天我去公司销假,工作闲暇之余我们会通短信,内容包括吃喝拉撒睡,就是不涉及午夜场,晚上会挂QQ,话题和白天无二,但是连视频都没通过一次。
  步调慢了,心却被吊得高高的。
  白天开会时,我把手机调成振动放在裤兜里,短信一来,大腿根就发热,然後借著喝水的动作低头在桌下看一眼,再手忙脚乱的回复过去,做贼似的兴奋感好像回到了上学的时候,那种在老师眼皮底下偷看漫画的喜悦。
  “谈恋爱啦?”
  回完一条短信,肩膀被拍了一下。
  人事部小刘坐在旁边笑眯眯的看我。
  我脸一热:“有那麽明显吗?”
  “笑得脑袋都快扎裤裆里了,还不明显?”
  这人说话真糙,不过人倒是实在,我知道他是在提醒我,毕竟这是在会议上。
  我摸摸脸:“我会注意的,尽量不让你们这些大龄的孤独的男青年感觉脱离群众。”
  他顺了我脑顶一下:“你小子!”又压低声音:“哎,我很好奇啊,到底是什麽样的姑娘让你这麽魂不守舍的?”
  “干吗?”我不否认也不承认,拉长了脸卖关子。
  他更好奇:“咱俩共事有两年半了吧,头一回见你笑的跟开了花似的。”
  小刘和我同年来的,时间过得还真快,当年那拨里只有我俩还是单身。我是有难言之隐,卖相好,却没有婚讯,人家也只当我眼光高,谁都瞧不上;但他……绝对是自身硬件有问题,就他那张被青春痘糟蹋过的脸,我要是姑娘也看不上,难道带回家当砂纸用?
  “好事近了吧?我看你这回是栽进去了。”他酸酸的说,脸上每一个凹坑都在为失去一个单身同盟而悲哀著,我瞥他一眼没说话。
  会议桌上震了一下,我的手机又嗡嗡的亮了,所有人都往我这看。
  “刘经理,你拨成我的号了。”我煞有介事的瞪了身旁人一眼,然後施施然拿起手机揣进裤兜里。
  “嘉北,心情不错啊。”散会时,一个同事从旁边走过笑著对我说。
  回到办公室,外间的女人凑成一团不知议论什麽,见我进来各自作鸟兽散,一刻锺後秘书Lily敲门进来。
  “嘉北经理,嫂子漂亮吧?”
  我皱眉:“你听谁说的?”
  “你看,是这样……”她拿出做报表的语气,推了下眼镜:“你今天一共笑了十五次,在电梯里三次,对著手机十次,摸鼠标两次……”
  我捏额头。
  女人真是比gay还敏感的生物。
  不过……真的有这麽明显吗?还是我平时表情太僵了?
  需要注意一下,我在手机记事簿里写下这条。还没保存,又震了,Lily还没走,挑著眉毛看我,我咳嗽一声开始看短信,抬起头她已经出去了,隔著玻璃能看到,几个女人又凑成了一团。
  下班後,我和技术部王工都在等出租。
  王贺文刚好发来一个笑话。
  “小蚯蚓想去打羽毛球,於是把自己切成两段;
  蚯蚓妈妈发觉这是个好办法,於是把自己切成四段去打麻将;
  晚上,蚯蚓妈妈对奄奄一息的蚯蚓爸爸痛哭:‘作孽哦,你切这麽碎会死的……’
  蚯蚓爸爸微弱的说:‘我……想踢足球……’”
  哈哈哈……真是无聊的笑话。
  往下翻,短信还没结束。
  蜗牛:“这是世界上前十五位的冷笑话,别告诉我你笑了。”
  ……好吧,我笑了,你咬我啊?
  我给他回信息,想了想,又停下,觉得应该回个风格类似的冷笑话。
  正在搜肠刮肚时,一个阴影压下来,我回头,王工那张扁平的大脸离我很近,眼睛直勾勾的:“小嘉啊……玩什麽呢?这麽乐和?”
  我把手机捂在胸口,顺著他的话说:“没,没什麽,赛车而已。”
  “赛车?有这麽好笑?”王工露出跃跃欲试的神色。我清了清嗓子:“就是赢了之後奖励一个笑话。”
  “我这个赛车怎麽没有?”
  “恩,我下的盗版的。”
  王工一脸狐疑还要再问什麽,我已经招手上了出租车。
  回到家我把这件事在QQ上给王贺文讲了。
  它成了我自创的第一个冷笑话。
  这样纯情的交往持续了将近一周,周五晚上我开始坐立不安。
  七点,我早早回到家,收拾了一下屋子,冰箱里原本有红酒一瓶,但鉴於上次喝啤酒的效果……我又从超市拎了一打青岛纯生。
  只开落地灯,床单枕套被罩全部撤下扔进洗衣机,包括沙发巾一并换成柔软的深紫色高纱支印度棉,我眯著眼睛打量它们,想象著我的身体横在上面的诱()惑程度,又喷了点不太重的薄荷味香氛……完美!
  然後我就拿著手机进了浴室,坐在浴缸里美美的泡著。
  王贺文并没有暗示什麽,可我就是觉得今晚会有事发生。这不是第六感,而是身体发出的信号,对於他的邀约,我时刻准备著。
  纯情的通信过程令我胃口大增,他绝口不提实质性的内容,反而把我撩拨得无以复加,闲下来不由自主的就会想象,被他搂著的感觉,身经百战的我,也会有期盼这种事的时候,真是怪事。
  把腿伸得直直的,仰面看著氤氲的雾气,热水和泡沫涌在胸膛,留下白白的痕迹,想著他微微发红的手心,身体就一阵躁()动。
  然而一直到晚上十点,他都没有联系过我。
  香喷喷的我躺在被窝里运气,死王贺文,笨王贺文,难怪网名叫蜗牛,还倒立的蜗牛,本来就钝,你还倒立,绝对是成心的!
  百无禁忌的周五夜晚,我竟然惨到要吃自助,越想越是凄凉,只能狠狠的想著他。
  忽然手机响起来。
  我飞快的跳下床,接起电话听到那边的声音时,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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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比较好过一点的是,回到纯情年代的不止我一个,还有小路。
  他在电话里向我诉苦:“北北……怎麽办,我家哈尼不爱我了……”他的声音粘腻,隔著电话线都能闻见一股酒味,背景是熟悉的重金属乐,节奏被搓得乱七八糟,还伴随著嗡嗡的不明噪音。
  我捂住右耳,大声问:“你在哪里?!”
  他打了个酒嗝,吐出一个发音不太标准的英文单词。
  这个家夥!
  瞧瞧,这就是爱上烦恼。
  半个小时後我赶到小路在的那家酒吧。
  BuzyBee,店如其名,只要是晚上,大家都像忙碌的蜂,忙著相识,忙著分手,忙著投入下一个怀抱。
  不,不,我们是盲目的蜂,躯体,温度,笑声都不构成引()诱我们的因素,我们只是循著香甜寻找美食,越鲜豔越好,花苞更好。
  这是本能。
  有一段时间我很喜欢这里,那时我刚进圈子,也是在这认识了小路,那天後者穿著超低腰劲瘦仔裤,膝盖,臀()部这些在舞动中动作比较大的部分都割了口子,露出白白的膝盖和貌似没穿内裤的屁()股,他在舞池中扭动,像闯入蜜蜂圈里的蝴蝶,花哨的T恤开著大大的V领,珠串皮绳一类的饰物在腰间劈里啪啦的响著,他几乎吸引了全场的注意,连不怎麽会跳舞的男人都下场来扭一扭,也有跳得好的,和他拼了一会就败下阵去。
  我坐在角落的半圆形沙发里看著,心里担心,他那条裤子好像快要掉下来了。
  音乐稍停,他走到吧台点了杯酒,其实那时候有不少人赠酒,五颜六色摆在一起很是好看,但他都没碰,还是坚持喝自己点的。
  我想,其实他真正吸引到我的,应该是那时候。
  我看到他喝完了酒,有点踌躇,不知该往哪边走──他一个人来的,一曲热舞招了不少人,大家纷纷向他抛出橄榄枝,邀请他“小坐”一会。
  即使我这个初来乍到者都明白,这个“小坐”绝不单纯,很可能就是某些活动的前()戏。
  这时他看到了我,冲我笑了一下,然後将杯子扣在吧台,朝这边走来。
  我有点不明白他为何会在这麽多人中相中了我。
  後来他说,因为你那宽敞。
  我苦笑,是啊,那次我也是一个人。
  但是当时他不是这麽说的。
  他含著笑走到我面前,在我的沙发里坐下。
  我出於礼貌,问他想喝什麽,然後又要了点吃的。
  他将额前头发向後拂去,露出形状不错的额头和精致的眉毛,我想这应该是他的习惯动作,有的人剪刘海是为了遮丑,而有的人是为了加分,他绝对是後一种。
  “很多人在嫉妒我呢。”我说。
  他翘起腿,白白的膝盖鼓出来,“那不是很有意思吗?”
  “我不觉得。”太引人注目不是好事,之所以选择角落暗处的位置,就是不想成为被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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